会计集中核算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探析

会计集中核算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探析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践中采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实现了财务管理重心的转移,在资金使用效益及成本缩减方面均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该模式的运用亦产生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成效,有鉴于此,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剖析,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该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工作优化路径,以期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水平与效率的稳步提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

引言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其开展自身各项事务的重要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单位各项事务进展的效率[1]。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全新的要求,然而,在推行过程中亦存在着部分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充分挖掘出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潜在优势,进而不断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化,是单位财务部门以及核算中心需要正视的内容。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内涵及优势所在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概述。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我国财政预算体制不断改革的创新举措,该模式具体内容为,在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自身在财务方面的自主权前提下,以报账员的形式取缔原来的会计、出纳岗位,通过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中心,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不同环节,涵盖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新型会计委派形式[2]。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凭证、报表等均交由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统一操作处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具有一系列显著的优势,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1)通过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单位行政干预财务管理工作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财政监督机制得到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有其特殊性,以往的会计人员时常会受到来自单位领导的影响,囿于自身在单位发展考量的限制,会遵照领导的要求出现一些违规乃至违法的操作。而会计集中核算则将这种可能性降到了最低,通过营造财务人员更为独立的工作环境,会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意识均能得到明显的强化。(2)设立核算中心后,各单位只需要向其报账即可,一改以往冗余机构的掣肘弊病,对财务管理的效率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财务腐败的操作空间被压缩到了最低,由于直接对接财务计算中心,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进行影响的难度大大增加,使得单位原有会计部门的相关职责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3)使得财务管理工作向着更为规范化的发展迈进了一大步,集中核算的严谨性对财务工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提供了极大保障。对各类事业单位的财会信息进行统一化的集中管理,使得政府能够在信息共享网络的建设方面得到极大的受益,不仅能够便利其进行资源配合的相关决策,还能够反过来倒逼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向着更为科学的方向发展。(4)政府公信度因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得到了显著增强,各事业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提升。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的时代背景下,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务求从财务监督约束机制方面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从而使得单位资金运用合理,财务信息翔实准确,契合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求。

二、会计集中核算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

(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分离导致责任界定不明晰。会计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分离,产生了二者责任界定上的问题,具体有以下三点:其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弱化,无法做到及时、全面地掌握自身所处的财务情况,单位财务部门的管理意识逐渐淡化,过于依赖核算中心,工作主观能动性降低;其二,资产实物管理核算由于“账”“物”分离,被核算单位在盘点清查上的不细致以及核销报账的滞后,引起账实不符的问题,此外,划拨以及捐赠等固定资产在没有入账的情况下,成为核算外的资产;其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被削弱,滋生了部分财务舞弊现象,单位仅设报账员的方式让单位财务数据集中在报账员手中,单位负责人的财务了解不全面,加之核算中心的信息不对称,舞弊空间得以产生。

(二)核算独立引起会计监督机制弱化。财务管理模式因会计核算的独立性产生了一定的缺陷,相应44财务管理FINANCIALMANAGEMENT地,会计监督机制在过程维度上受到了弱化,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集中核算独立让核算中心无法完整把握被核算单位的具体业务细节。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核算中心身兼多个不同类型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业务体量巨大,致使其无法做到全盘掌握被核算单位的经济业务开展状况,不论是预算编制,抑或是资金列支,被核算单位依然享有非常大的自主权,加之审核内容局限在合规性与有效性方面,至于报销票据所蕴含的经济业务真实性则得不到充分的监督,让会计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出现了盲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存在着进行违规财务操作的空间。(2)核算中心在其内部制度的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在明确服务和监督职能方面存在偏离。事务性的核算工作往往占据了核算中心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许多工作人员的日常事务即是围绕此类机械性的核算操作开展。与之相反,属于较高层次的财务管理模式建构则遭搁置,也出现了一些“形式化”的问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亦无法在制度原则的坚持上有必要的底气,加之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许多财务信息细节方面的把握较为欠缺,本应属于核算中心的监督职能并未得到应有的彰显。

(三)核算中心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衔接配合亟待强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时,核算中心与被核单位之间存在着衔接配合不畅的难题,部分单位甚至对统一核算有着抵触情绪,给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单位财务部门取消了会计与出纳,仅设报账员,这些工作人员往往在自身职能意识的认知方面较为模糊,如本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未能做到及时向核算中心汇报,致使核算中心无法获取翔实数据,引起核算的时效性与内容的完整性遭到削弱[3]。

三、会计集中核算下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策略

(一)正视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提升报账员专业素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正视会计集中核算模式,认识到该模式与会计制度改革、政府透明度强化、市场经济长远发展的内在联系,构建该模式下的新型财务管理体系。核算中心与单位间的财务管理应当是动态联动的,核算中心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要与单位财务管理的真实性有机结合在一起,这就要求新设的报账员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密切与单位各科室之间的联系,使得财务管理诸模块整合为一个更为高效的体系,从而实现与核算中心的高质量衔接。

(二)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强化会计监督机制的运行。会计监督机制的平稳运行,离不开内部监督机制的不断建设,而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又主要体现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行政事业单位两方面。(1)会计核算中心需要建立起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核算中心作为集中统一处理各类事业单位财务信息、财务数据等资料的机构,应当在明确其核算与监督双职能的前提下,紧扣实践过程中的会计业务需要,不断完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完成好自身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监督职能的发挥,摒弃核算中心仅仅就是资金支付与会计核算工作的理念,代之以二者并举的工作思维,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自身对行政事业单位予以有效监督的能力,从而使得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双重提升。(2)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意识要强化,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相应的管理,为此,需要在内部控制理念、模式、创新等方面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资源投入,使其进行内部控制的能力与素养得到不断的强化;二是加强岗位牵制制度建设,切不可形成某些部门抑或是某些岗位在财务管理方面权力过大导致其缺乏监督的情形出现。

(三)构建核算中心与单位间的高效协作沟通机制。新形势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能否高效开展,有赖于核算中心与单位间协作沟通机制的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应当与核算中心密切沟通配合,努力营造出良好的会计核算工作氛围。首先,单位需要明确集中核算并非对自身财务职能的削弱,而是顺应财政体制预算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准具有重要意义,故而单位应充分调动起新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与新模式下的财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模式与制度的调整工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具体的实践;其次,报账员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与核算中心联结的纽带,应当积极承担起二者高效沟通协作的责任,能够以专业的素养实现单位与核算中心二者之间开展协作的协调,以切实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4]。

四、结语

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准与质量,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但针对目前进行该模式实践时所面对的部分较为突出的问题,仍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革新财务管理理念,单位、核算中心亦应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在多方合力下将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潜在优势尽可能地挖掘出来。从而使得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规范,为其自身的长远发展奠定起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慧男.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J].纳税,2020(22):67–68.

[2]赵颖.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资金监管工作[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04):52–53.

[3]王华勇.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举措[J].财经界,2020(09):194–195.

[4]赵海燕.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及财务管理问题思考[J].财会学习,2018(027):110–111.

作者:孙苹 单位:吉林省征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