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金融支付风险系统研究

网络环境金融支付风险系统研究

【摘要】

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其独有的开放与协作的精神也开始逐渐使得传统的金融业务逐渐向网络环境下的移动金融转化,从而催生出一种崭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金融中,移动支付平台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存在,移动金融支付还存在着许多的风险。本文主要针对支付风险的评价标准系统进行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

网络环境;移动金融支付;风险评价

2013年左右,我国开始出现了互联网金融,且发展十分迅速,对传统金融行业也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移动金融支付交易额和交易规模也在飞速增长。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背后,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环境不确定等不稳定因素,移动金融支付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这就需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价,进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得风险降至最低。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崭新的金融形态,与传统金融相比,它以云数据挖掘、移动终端支付、SNS社交平台为特色,并且成功将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对接。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的新思维和新方式为用户提供了诸多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形式。比如,尽管传统金融银行提供很多理财产品,但是这些产品往往无法及时提取,因此用户往往会因为这种不方便性而放弃购买;但是移动互联网金融不同,比如余额宝、理财通等网络产品,其收益率并不比银行理财产品低,且随时可以提取出来,因此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除此之外,它还具备移动支付功能,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这也是传统的金融行业服务无法提供的。

2移动金融支付

移动金融支付服务不是在传统金融机构的主持下完成的,而是作为一种非金融机构独立运作。它以一种类似于中介机构的方式存在着,为收付款人提供金融货币资金的转移服务。其主要的服务方式包括网络支付、POS机刷单等,同时也包括其他一些央行所确定下来了的支付方式。笔者在本文中所要讨论的金融支付是属于基于互联网的移动金融支付,它具备着一定的金融实力和信用基础,以中介结构的身份同国内的银行、企业和个人散户签订合约,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支付技术完成虚拟账户的网上支付。当前我国的主要移动金融支付系统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等。

3我国移动金融支付风险表现

由于移动金融支付涉及到多个领域,因此在其运行当中也产生了多种复杂多样的风险,这就给移动金融支付的风险预防和风险识别带来了困难。笔者结合实际经验以及理论积累,对金融支付中的主要风险进行了阐述。

3.1政策法规风险

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可以说关系到整个风险控制框架的顶层设计,它不仅对移动金融支付提出了规范和标准,同时也从侧面说明了金融支付的风险以及风险的具体类型和大小。对于政策上的风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法律条例,我们从这些法律条例当中可以看出政府也想要为移动金融支付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随着市场的竞争强度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很有可能会给移动金融支付带来一定的冲击和重新洗牌,存在一定的政策变动的可能性,因此政策法规风险还是笼罩着移动金融支付的。

3.2金融风险

尽管移动金融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仍然属于非金融机构。这种非金融机构的存在如今已经开始涉及到金融领域。比如说货币的支付和结算,再比如具备着一定的资金储蓄性质的沉淀资金利用,这些服务统统都会不可避免地面临着金融风险。

3.3市场风险

在有移动金融支付所参与到的网络金融交易当中,市场的交易主体包含多个环节,比如买方、卖方,再比如移动金融支付企业。而参与主体也使得其开始面临市场的风险,比如可能会造成客户的流失,比如会受到银行的拒绝合作,再比如说会受到潜在进入者的威胁,再比如替代者和业内竞争的风险。总之,移动金融支付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市场风险考验。

4我国移动金融支付风险评价系统

4.1定性评价

在我国的移动金融支付评价系统中,最为典型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因素分析法、逻辑分析法以及德尔斐法等。在评价过程中主要是依据研究者的知识、历史经验等从主观角度对第三方支付风险进行描述性评价,在确定风险等级时多数是依据移动金融支付面临的威胁、脆弱性等因素,不使用具体的实际数据,比如通过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设定诸如“大”、“中”、“小”的偏好值来整体上反映风险程度,有时也会对偏好值赋予具体数值从而计算风险的期望值。定性评价主观性较强,对于评价者的要求很高,不同的评价者对同一评价事物也可能有不同的认识,随意性较大。

4.2定量评价

与定性分析不同的是,定量评价主要是利用较为直观的数据进行风险的评价和衡量。通常,定量评价需要建立一定的模式,从而加大结果的直观性。通过收集移动金融支付的相关数据,对其风险进行量化处理,通常是从其资产收益角度进行灵敏度和波动性的分析研究。灵敏度分析较为简单直观,可以反映移动金融支付中资产的收益率对市场中风险因素的反应情况。

4.3综合评价法

由于移动金融支付风险评价系统相对来说较为复杂,且各种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都具备一定的关联性,因此没有办法完完全全采用定量方法去评估,不然那就会面临着极大的运算量。一味追求量化的风险评估也不利于评价系统的客观性和合理性,所以移动金融支付风险评价系统就引入了综合评价法,将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综合地去评价。该方法的引入极大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移动金融风险评价系统。

5对于强化我国移动金融支付风险控制的建议

5.1开展落实反洗钱和反套现工作

由于网络移动支付的虚拟性和无法触碰性,因此资金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方便地进行流转,这就给洗钱者和意图套现者提供了机会。很多不法分子会因此接着这个机会进行网络或者是利用信用卡进行非法的套现活动等。因此,为了切实避免这种风险,反洗钱和反套现监管的范围必须将移动金融支付囊括在内。可以尽快建立用户实名认证体系,并且逐渐将其完善,联合着全国的公安系统进行身份甄别和对比,从而保证资格的合法性,确保资金的流动追踪,最大程度上地保证移动金融支付的安全。

5.2加强资金流动性监管

在移动金融支付的服务过程当中,经常会有流动资金或者是沉淀资金的存在。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其的监管和利用,要严格把握其运用的力度和流动性。此外,也要对支付机构的自有资金和沉淀资金做出严格的区分,加强审计。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要适当提高市场的进入门槛,从而保证只有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才能进入市场。

6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移动金融支付机制还不够完善,评价系统也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我们觉得应当加强风险评价系统建设,加大网络金融支付的安全力度,为移动金融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林赏贵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参考文献:

[1]李宏达.移动支付技术风险及评估方法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