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服务范例

家庭教育服务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1

关键词: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协同育人

在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科学育人方法、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等方面,学校和家庭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双减”政策背景下,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是使命紧迫,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理念和原则对行动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在学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过程中,有怎样的理念和原则,决定着选择怎样的策略进行实践。因此,把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核心理念、基本原则以及由此指导下的路径选择,对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起着关键作用。

一、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核心理念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协同育人”。其中,“育人”是根本目标,“协同”是达到“育人”目标的重要工作方式。

1.关注学生发展的完整性、全面性

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家校协同育人的终极目标。学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凸显家庭教育在引导学生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等方面的地位与作用,是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育人者必先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才能完成教育孩子的重任。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过程中,教师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对家长进行科学指导,自身专业素养得到提升;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改善教育行为,营造良好家庭育人环境,提升育人水平;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两大场域的正面引导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因此,“育人”的内涵是指教师、家长在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成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2.注重家校协同育人的可持续发展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发展阶段,面对世界新格局、国家发展新布局、人才强国新需求,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价值观,坚持“五育”并举,破解“五唯”难题,缓解“双减”之下的家长焦虑等问题,急需家校达成共识,协同育人。学校引导家庭教育的价值取向转到促进学生“五育”发展的认识上来,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厘清家校各自的主体责任,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充分发挥家庭的主体地位,激发家长主动承担教育责任,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让家、校、学生三方“同频共振”;学校积极争取政府帮助和社会支持,共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协同育人”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基本原则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要教师从内心乐意指导、包容接纳每一个家庭;需要按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指导的成人教育规律科学实施;需要基于家长需求提高实用性,最大限度让家长参与实践,在践行中提升能力。

1.关爱原则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长期的、反复的过程,不可能一沟通就有效、一布置就落实,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因家长的知识底蕴、能力素养、职业特点等千差万别,教师宜包容家庭教育能力提升的进度差异,接纳部分家庭的脚步慢一点,以静待花开。

2.科学原则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科学性,就要按规律办事。一是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的学生观,在发现、理解、尊重学生认知发展的基础上,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相一致。二是尊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一般规律,遵循“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心理学”等教育规律。切实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校本研修,开发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授课时考虑成年人特点,使家长有兴趣、听得懂、会运用;用好激励评价,培育家庭教育先进典型,发挥家庭“同伴”的示范作用,用身边的榜样激励、引领全体家长共同进步。

3.实践原则

教师要基于家长实践需求进行指导,关注家长实践参与。一是依据家长的需求和家庭教育的问题,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及方式,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既有针对学生成长阶段的家庭教育共性的集中指导,也有基于特殊家庭的个性指导,如针对离异家庭、心理障碍孩子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群体,开展相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二是注重家长在实践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家长的能力在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发展,因此学校活动设计宜充分体现互动性,体现家庭主体,让家长在参与中体验、感悟,习得家庭教育能力;同时让学生参与活动,让其理解、感恩父母,使家庭和谐有爱。

三、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路径选择

基于“协同育人”的核心理念,依照“关爱原则、科学原则、实践原则”,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常态化实施。

1.培育充满关爱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文化

(1)教师具有担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意愿。对于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的教师认识上还有差距,认为教师的职责是教育学生,为什么还要指导家庭教育。所以,解决学校和教师的思想问题尤其重要。作为教育者,爱学生是工作的根本。学校通过专题宣讲、同伴分享、教师自学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让教师从爱学生的角度出发,内心认识到学校指导服务家庭教育对学生成长的意义、学校教育的促进作用,以及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紧迫性,从心理上接受、行动上积极配合,增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认同感与责任感。(2)教师接纳每一个孩子与每一个家庭。有教无类是先贤孔子的教育思想。但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对学生的偏爱行为却不少见。究其原因,一是学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教师难以均衡地施爱于每一位学生;二是家长理解与配合学校工作的程度有别,会让教师无意识地产生偏爱倾向。但是,基础教育需通过推进教育公平来促进社会公平,构筑共同富裕之“基”。因此,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在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过程中,教师理应完全接纳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长,对不同类型的家庭、知识不同程度的家长及个性差异的学生都须给予理解和耐心指导,不让一个家庭掉队。(3)建立和谐的家校合作关系。充满关爱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一定是和谐的,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和谐家校关系是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良好基础。但在很多情况下,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学校居高临下,家庭处于被动地位。学校需积极营造平等、互助、合作的家校关系;积极服务家长的需求,提升家长能力,解决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利用家长的资源为学校教育服务,使家长在参与学校活动中体现自身的价值,在融入学校教育的过程中更加理解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支持学校工作的意愿更强,从而促进家校关系更加和谐,使家校合作实现互助双赢[2]。

2.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施基础

(1)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一是确立培训内容,学校结合国家要求、学校校园文化、教师现状、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经过专家指导、学校讨论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依据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所需要的素养,从理解家庭教育的意义、熟知家庭教育的内容、观察与评估家庭教育的现状、整合家庭教育有效资源、指导家庭教育的质量、干预家庭教育不良发展、开展家庭教育效果评价与可持续性支持等方面[3]确定出系统的、全面的培训内容。二是通过“教师自主学习、教师同伴互助、专家培训引领”等多种途径进行教师培训。在教师自主学习中,学校为教师购买相关的高质量书籍,通过“共读一本书”“撰写阅读心得”等任务驱动,促进教师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在教师同伴互助中,开展新老教师结对、案例研讨、家庭教育指导实践观摩等活动,让教师在相互交流、相互观摩中学习成长;在专家培训引领中,为提高针对性,学校可以开展分类培训,比如班主任与非班主任的培训、新入职教师与年长教师的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可以是学校邀请专家进行培训,也可以积极推荐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还可以参加高质量的第三方培训等。三是培训模式以实践为主。通过调研发现,教师更喜欢互动参与式培训,如课例研究、集体备课、同课异构、专家指导与案例示范等培训方式,因而培训模式宜增强互动性、体验性、实践性。(2)厘清角色任务,确定好家校的责任和边界。在学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过程中,切忌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这两类不同的教育搞成一锅煮。按照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厘清学校、家庭各自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各尽其责,不越俎代庖[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要求,学校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保障者、激发者、指导者、助推者;家庭是家庭教育的责任者、学习者、实施者。为促进教师和家长认同、内化,学校可组织教师和家长代表,拟定家校角色与任务的初稿,广泛征集意见后审定通过(详见表1)。在遵循以上角色分工的前提下,为增加相互理解和认同,也可以开展家长、教师、学生三者的角色转换活动,进行多角色体验。在角色转换的过程中,三者能够增加相互之间的理解、尊重与信任,增进融合度。(3)开展多元指导,让家长在实践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开展丰富多元的指导是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关键所在。一是从指导内容看,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年修订)》等,学校统筹厘清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难点,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学校、各班级因地制宜,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二是从指导资源看,用好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等有关家庭教育的系列书籍,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线上资源,也可以是本校教师、家长的优质讲座、案例分享等,形成系列资源。三是从指导形式看,鼓励促进家长自主学习,学校利用QQ、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途径,向家长学员推送优秀资源,供家长选择学习;组织家长间的互动交流,开展家长读书会、读书小组建设、家长学校沙龙等活动,用身边的家庭教育故事影响家长;通过召开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让家长参与、体验,对全体家长进行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单亲、留守等家庭进行培训,采取释疑解惑、专家支招等方法进行个性化指导。(4)实施评价激励,促进家长家庭教育的内化驱动。评价不为区分三六九等,而是促进家庭教育的动力更足、方法更科学、气氛更浓郁。要强化过程评价,突出榜样引领。一是档案评价法。档案评价属于非正式评价,它起点低、评价勤、反馈快,可以帮助家庭成员体会到成就感。档案的内容可以是家庭里的重要物件、荣誉证书等,如长辈事迹、家规、孩子准生证、学步鞋、期末考试卷等;也可以是教师对家庭活动参与、效果作出的评价、学生通知书等。学校开展“家庭档案共赏活动”,如孩子看到自己的成绩单会更获得成就感,孩子看到自己的准生证、学步鞋更会感恩父母给予生命。这些真实的文字和物品,有很强的感染力,教育效果显著。二是评选激励法。学校开展评选“最美家庭”活动,发动家庭积极参与,制作展板、抖音视频等宣传“最美家风”事迹,各班组织学习事迹,研讨怎样用于自己家庭,完成家庭自我教育,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3.构建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长效机制

(1)顶层设计,做好远景和近景规划。当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面临诸多严峻的挑战:家庭教育指导内容零散、资源匮乏、师资严重不足、评价机制缺失、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家庭教育指导供给远远满足不了家长的需求。学校宜基于整体论、协同论的观点,站在新时代中国教育未来发展的高度,审视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使命和基本要素,进行系统设计。既要做好近期问题解决,更要做好从体制机制上发力的远期综合性改革。从家庭教育指导的目标、内容、方式、资源、师资、评价等全要素进行探索,形成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体系;同时,整个体系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不断满足政策和家长需求,始终处于保持、改进、提高的螺旋上升的辩证发展状态。(2)构建机制,创建组织机构和执行制度。一是学校组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机构。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学校管理者、班主任、教师等在家庭教育中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团结协作,形成家庭教育指导的合力。二是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及教师的研修制度、考核制度,制定家长的学习制度、考核制度、家委会制度等,用制度定岗定责、考核督促。学校按照“调研家庭现状———提炼问题形成家庭教育公约———达成共识知晓———实践运用反思”的步骤,创编学校的家庭教育公约,统一规范家庭行为,让每个家庭做遵守制度、公约的自主承诺,并自省总结,自觉践行。三是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既有学校主导推进、家庭主体落实的闭环运行体系,也需整合政府、社会组织的外环运行体系。学校要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社会组织等力量,整合资源,共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3)加大投入,做好人财物的后勤保障。学校须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可以安排专职教师,也可由学校的教师、优秀家长等组成,以班主任为主体,教师全员参与。教师参与的工作要计入工作量,这是对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的落实,也是激励教师参与该项工作的有效途径[5]。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学校投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财力,用于为教师购买书籍、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聘请校外专家等。学校要因地制宜,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室、家委会办公室等提供场地,为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保障。家庭教育事关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学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新发展阶段学校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学校应牢牢把握“协同育人”的核心理念,遵循“关爱、科学、实践”的三项基本原则,培育关爱文化,抓好实施关键,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EB/OL].[2021-10-23]

[2]单志艳.建设家校学习共同体构建家校合作新形态[J].人民教育,2019(22):17-20.

[3]袁丽,胡艺曦.试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素养的内涵、特征与循证提升模式[J].教师教育研究,2022,34(03):1-7.

[4]毕诚.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文化思考[J].人民教育,2021(11):61-63.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2

关键词:社区家庭教育需求现状

引言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着重指出“要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积极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是一项以社区为单位,对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然而,我国对社区家庭教育的研究起步晚,成果少,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家庭教育支持政策。为此我们开展了太仓市社区居民家庭教育服务需求调查研究,通过抽样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对社区家庭教育资源的利用情况,经过各项数据的综合分析后,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社区家庭教育模式,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完善社区家庭教育的支持政策提供有利依据,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形成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研究方法

1.1调查对象与方法。本次问卷调查,主要利用太仓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召开家长会时向家长发放问卷,覆盖太仓市城镇各社区,按照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00份,有效回收率为85%。调查结束后再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2研究工具。采用自编《社区居民家庭教育需求调查问卷》进行调查。本问卷由17个选择题构成,主要包括社区居民自己家庭教育方面现状以及对社区家庭教育现状与需求两大方面的调查,具体包括对于社区居民自己获得家庭教育知识的途径、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方法、对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对目前社区家庭教育开展情况的满意度、对社区家庭教育的需求度、对社区家庭教育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的需求以及对社区家庭教育的服务工作的建议等方面。对问卷进行效度与信度检验,符合统计学要求。

2调查结果

2.1社区居民自己家庭教育方面现状。通过调查“您对自身家庭教育状况的评价”、“您是否会收集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您获取家庭教育知识的途径?”、“您出现家庭教育问题时您会怎么办?”调查结果:发现超过一半以上的社区居民对自身家庭教育现状不太满意,其中95%的家长没有专门学习过家庭教育知识,10%的家长遇到问题时通过网络查询家庭教育相关知识,90%的家长认为出现解决家庭教育问题需要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指导与帮助,但不知道到哪里找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

2.2社区家庭教育现状评价与需求。2.2.1对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当问及“对社区家庭教育活动的满意程度”,88%的家长选择不满意;原因是有的社区从来没有开展过关于家庭教育的主题活动,少数家长偶尔听过社区家庭教育讲座,但收获甚微;当问及“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是否必要?”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家长认为非常有必要;当问及“对社区家庭教育辅导的需求程度”,调查结果:85%的家长认为非常需要。2.2.2社区居民对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内容的需求。当问及“您最需要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内容”时,15%的家长选择“家庭教育评估”;25%的家长选择“厌学心理辅导”;31%“孩子注意力培养”;29%的家长选择“智力开发”。2.2.3社区居民希望得到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方式。调查显示:选择一对一面对面辅导的占49%、网络心理咨询(如微信咨询)占30%、社区家庭教育专栏宣传占8%、社区定期举办的家庭教育讲座占13%。调查数据说明社区居民希望得到家庭教育服务方式排在前三位的是一对一面对面家庭教育咨询、网络家庭教育咨询以及社区定期举办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2.2.4社区居民对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工作的建议。调查显示:选择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占25%、建立社区家庭教育微信服务平台的占34%、建立社区家庭教育辅导中心的占30%、定期进行家庭教育专题讲座的占9%、加大硬件投资的占2%.

3对策与建议

3.1政府支持成立一个专业组织机构“社区家庭教育辅导中心”,组建一支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队伍。目前各社区有社工机构承接政府为民服务项目,开展的活动主要以居民娱乐活动为主题,关于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仅有个别讲座,没有家庭教育系列主题活动,活动效果甚微。因此需要政府支持成立一个专业组织机构“社区家庭教育辅导中心”,组建一支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队伍。家庭教育指导师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后获得家庭教育指导师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组织老师学习家庭教育的理论及方法途径,研究相应的教育内容,针对各年龄阶段孩子的心理特点与面临的家庭教育问题,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辅导。

3.2构建一个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下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网络心理服务(微信平台)克服了传统的家庭教育服务受时空限制、服务对象限制、经费投入限制和心灵开放程度较低的弊端,逐渐成为人们家庭教育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具有及时性、资源具有共享性、学习具有自助性、交流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受到了居民的极大欢迎,能更方便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便于居民解决家庭教育的困惑。

3.3构建一个社区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合力工程。社区作为家长和儿童生活的重要场所,同时联系着学校和家庭,是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牵头建好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合力工程,相关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构建社会化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政府牵头搭建好家庭教育网络微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专业家庭教育讲师团传播现代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开展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面提高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参考文献:

[1](美)乔伊斯·L.爱泼斯坦.大教育:学校、家庭与社会合作体系.曹骏骥,译.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6.

[2]胡杰.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1.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3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困境;对策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良好的家庭关系、科学的家庭观念、丰富多样的家庭活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石。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有关家庭教育的首部专门法律,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引和规范,成为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引,明确自身任务职责,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提升家庭教育品质,共促儿童全面和谐发展,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使命。幼儿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奠基阶段,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负有指导学前家庭教育的神圣责任,但因精力、能力和条件不足等,导致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亟须探寻解决对策。

一、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性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家庭结构、家庭生活方式和功能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为顺应发展潮流,党和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引领家庭教育的方向,保障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201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该《大纲》作为我国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部级纲要性文件,对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家校(园)沟通合作,努力提高学校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通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逐步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从而发挥家庭第一课堂的作用。”[1]2016年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将“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作为幼儿园的双重任务之一,并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章节进行了专门阐述,指出了可操作路径[2]。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层面和战略高度确认家庭教育的地位,引导全社会关注重视家庭教育,通过落实“家庭责任”,细化“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保障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并提出:“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3]由此,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育儿赋能,家校协同共同促进幼儿发展,成为幼儿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使命。

(二)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需要

当今,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已成为社会文明风尚,家长的教育意识逐渐觉醒,对子女的教育由被动配合转为主动参与,但因缺乏科学的教育观念、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技能和资源的支持等,面临“欲教不能”的困境。部分家长在子女教育上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但存在将家庭教育窄化为子女智力教育的误区,出现“超前”教育,忽视对孩子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或者使家庭教育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家庭教育的职能仅限于对学校教育的配合,失去了其独特价值。基于此,帮助家长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厘清自身的权利与责任,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升家庭教育胜任力迫在眉睫。

(三)教师是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为满足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需求,社会上出现了主体多元、类型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如社区家长学校、婴幼儿照护中心、早教中心、家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等。但从家长的反馈来看,他们最希望接受的还是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是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教师是接受过专业训练,最了解孩子,离家长最近的专家,是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主力军。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意愿和指导能力不仅影响家园共育效果,更是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要素。(四)是家园共育的有效路径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和延伸,家长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资源,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和家园共育能力是学校教育的有力保障。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够在时空上与学校教育做好对接,避免出现“5+2=0”的教育困境,还可以助力学校教育,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进行近距离、有针对性的教育补充[4]。因此,幼儿园和教师要向家长提供丰富、适宜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与学校同心协力,同向同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面临的困境

(一)良好的亲师关系尚未建立

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是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他人,良好的师幼关系和亲子关系是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而亲师关系作为影响幼儿发展中的中间系统,同样不容忽视。亲师关系是教师和家长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是以幼儿为纽带,以促进幼儿成长和发展为目标而建立的。良好的亲师关系是幼儿园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重要推动力,教师与家长之间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平等合作是家庭教育指导成功的关键。然而亲师关系的“现实”状态却不尽如人意,双方在互动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持有的教育理念不一,沟通不及时,缺少同理心等原因极易引发亲师矛盾,出现信任危机。在亲师矛盾背景下,家长对幼儿园教育配合程度下降,多以被动参与或不参与为主,难以敞开心扉帮助幼儿园教师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情况,而教师多在幼儿出现问题时才会与家长联系,主动沟通的动力不足,由此家园较难形成对幼儿发展的教育合力,幼儿成为亲师矛盾的牺牲品。

(二)幼儿园教师精力不够、能力不足、边界不清

首先,幼儿园的教育对象决定了幼儿园教师工作是复杂繁琐的,在确保幼儿安全,给予细致周到的生活照料的同时,还要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设计与实施课程,创设教育环境,组织与实施游戏活动,要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分析评价,要对自己的保教活动进行反思与改进,要迎接各种评比检查。对幼儿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基本只能利用下班后时间进行,无疑给教师的日常工作增加了不小的负担。其次,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的直接服务对象,家长之间,亲子之间,不同家庭之间的差异性决定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复杂性。要取得指导成效必须因人施教,作为指导者的幼儿园教师除了具有专业自觉外,还要具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专业伦理。相关调查发现,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表示比较胜任和非常胜任的教师约占总人数的1/4[5]。大多数幼儿教师是缺乏专业信心和底气的。究其原因,在职前教育阶段,很多高校并未开设家庭教育相关的课程,即使有少数院校在教师教育中融入家庭教育课程,也存在重理论知识习得,轻实践能力养成的倾向。进入职后阶段,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指引和培训,因此教师专业能力不足是制约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要素。最后,幼儿园教师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边界职责不清晰。《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法定职责,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是学校和教师的必然使命。作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身份是自然获得的,在指导中应当承担什么职责,很多教师表示并不明确,由此可能导致教师在家庭指导的过程中出现“缺位”“越位”等情况,非但不能赋能家长,反而会加剧亲师矛盾。

(三)园方支持不充分

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幼儿园健全的制度保障和条件支持。系统的职后培训为教师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创造了条件,健全的评价反馈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内部动机,了解教师家长的需求和想法并提供适宜的支持。而幼儿园的实然状态却不容乐观,很多幼儿园缺乏对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引领、反馈评价和监督机制。有的幼儿园尚未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常态化的教师培训和工作考核中。有些幼儿园虽已纳入,但缺乏制度化、可操作的家庭教育指导考核标准,由此导致教师的实际工作缺乏规范性和指向性。

三、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对策

(一)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家庭责任、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等方面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能够更好地指引和规范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要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精神的落地落实,还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保障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案。首先,家庭教育不再仅仅是家事,更关系公共福祉,是国事和社会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关心。家庭教育指导不仅仅是教育工作,更具有社会工作的特点,需要社会各部门协同配合。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地方发展政策中,进一步厘清政府、学校、社会的各自职责、任务与分工。其次,需要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明确国家对合格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为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提供参考和依据,以此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的专业化水平。再次,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和服务市场,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条件。最后,针对目前教师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主要力量这一现实情况,要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让他们更有动力、有底气、有使命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二)建立良好的亲师关系,实现家园同心同向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3]因此,家长是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家长的参与程度是影响家庭教育指导成效的关键。教师应尊重家长的主体地位,与家长建立平等、信任、合作的良好关系,具有同理心,理解家长的育儿焦虑,这是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教师要确立为家长服务、提供教育支持的观念,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明晰自己作为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身份和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越俎代庖、包办代替的情况。再次,要厘清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注意双向性和互动性,不应片面局限于幼儿在园表现、幼儿安全、幼小衔接等方面,还应考虑家长需求,指导家长提升自身素养,提高亲子互动质量,支持幼儿全面和谐发展。最后,要注意指导方式的多样化、灵活性和个性化,根据家长、幼儿家庭实际、幼儿个性特点和教师自身特长灵活选择,既要有随机性的及时指导,也要有系统性的专题指导,有面向特殊问题的个别化指导,也有针对共性问题的全体指导。

(三)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从目前来看,教师是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中的主力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是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成效的关键。首先,幼儿园教师要具有为幼儿服务、为家长赋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专业自觉意识,注重自身专业发展,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意愿;其次,通过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为教师提升专业能力创造条件。职前阶段,高师院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纳入学前教育专业必修课,基于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岗位需求,设计课程目标,整合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帮助准幼儿园教师树立科学的家庭观和教育观,提升自身家庭教育指导的意识和能力。进入职后阶段,教师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通过专家引领、自主研训,大胆开展指导服务实践,在经验中反思,在反思中提升,形成实践智慧和家庭教育指导艺术。

(四)完善园所相关制度,提供良好条件支持

为系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确保取得扎实的指导成效,幼儿园应当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机构,该机构对外与各级各类承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对接,接受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内统筹规划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6]。二是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平台。建立或完善家长学校,发挥其在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特点、不同的对象条件等探索形式更为多样的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如读书会、亲子活动、个别指导等[7]。此外,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作用,向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三是健全教师培训研修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专题培训内容,通过专家引领、园本培训、组建学习共同体等形式为幼儿园教师学习、进修和教育研究创造必要条件。最后,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评价制度,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通过教师自评、家长反馈、幼儿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对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将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制定合理规范的考核标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10-26.

[2]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6-03-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EB/O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1-10-23.

[4]边玉芳.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双减”背景下全社会如何支持家长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而教[J].人民教育,2021(22):28.

[5]曾丽娜.供需关系视角下幼儿教师对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20:23.

[6]何颖,何瑶.中小学校依法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内涵要义与重点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基础的讨论[J].福建教育,2022(1):11.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4

关键词:新时代;家庭教育;家校合作;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教育策略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党和国家提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提高公民素质的有效抓手。因此,要明晰时展对家庭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理清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晰对策促进其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一、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

新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社会转型,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乃至人格和心理结构等诸多领域的结构性变革[1]。新时代的家庭教育显现出地位上升、需求迫切、社会助力等特点。家庭是社会建制的最小单位,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家国同构的思想,注重家庭管理和家风传承,因此做好家庭教育、建设好家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基础,是人一生发展的底色,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总书记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指出家庭教育具有“四个第一”的价值。国家层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深化家庭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使家庭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家长要依法带娃,进一步提升了家庭教育在大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教育的投入显著增加,对家庭教育也有了更加迫切的需求。而进入新时代,家庭教育融入大教育体系,政府部门、学校、社会机构更要协同助力家庭教育发展,形成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新时代对家庭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赋予其更多的责任和使命。首先,家庭教育要为国育人,为民族育人,将育人与育才结合起来,以育人为本。以育人为本,就要重视做人的教育,尤其是思想品德教育。德育才是家庭教育的正道,事关家庭教育和孩子成长的价值取向,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庭教育作为人之初的启蒙教育,不仅担负着开启智力蒙昧的任务,同样也担负着开启道德蒙昧的任务。其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里事”,还具有“公共事”的属性,是“家事”也是“国事”。一方面,家长要认真承担起履行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努力提升自身教育素养,科学教育子女;另一方面,国家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公共基本服务,政府、学校和社会要组织力量做这项工作。第三,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时代,教育资源的易获得性、社会对创造性人才的高需求,使得机械、模式化、通识性的学校教育必须与灵活随机、生活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与体验深刻、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社会教育密切协作,共同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新人。总之,在新时代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都对家庭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家庭教育领域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亟须我们思考解决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家庭教育在正确的道路上传承与创新。

二、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功利性教育思想侵入家庭教育,致使家庭教育方向出现偏差

少子化时代,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素质教育思想没有被深入贯彻,应试教育理念和做法为广大家长所接受,加之社会转型期教育“内卷”严重,中高考激烈的竞争态势致使家庭教育过度关注知识的学习,片面追捧功利化教育,推崇精英教育,家庭教育方向出现偏差。功利化教育思想给家长营造了一个充满压力与竞争的环境,导致绝大部分家庭在教育中重智轻德,“学习成绩好,一俊遮百丑。”而儿童恰恰处于焦虑链和压力链的最底端,其学习和升学压力过大,尤其对城市孩子而言学习几乎成为其生活的全部。

(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失衡,致使家庭教育失责

近年来,许多家长和部分家庭教育专业人士只唯学校教育,弃守家庭教育的特殊属性和作用,致使家庭教育呈现“教育失责”的现象。并且在家校合作中,个别学校和教师扭曲了家校关系,将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把家长当成助教,将家庭教育指导窄化为联合家长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使家庭教育依附于学校教育。加之部分商业资本、校外机构大肆鼓吹“新教育消费观念”,补习班、辅导班和兴趣班被热捧,加剧了家长的教育焦虑,普遍出现“家长围着学校和老师转”现象,导致家庭教育失去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

(三)部分家长不注重提升自身的教育素养,致使家庭教养成效不高

对子女的教养成效取决于家长自身的素质、教养态度和方式。部分家长不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环境建构,自身的儿童观、成才观和亲子观不正确,对孩子的成长规律缺乏科学认知,教养孩子“跟着感觉走”,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家庭教养行为失当和家庭关系扭曲,出现亲子关系、夫妻关系紧张、教育母职化、父亲的教育作用弱化等现象。这不仅削弱了孩子发展的自我主体性,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还影响正常的家庭生活。还有部分家庭存在重养轻教的现象。部分农村家长囿于提升家庭经济能力的现实需要赴外地打工,一小部分城镇家长忙于事业将子女托付他人照管,他们都弱化了自身对子女的教养职责,降低了家庭教养成效。上述家庭教育问题的根源,一是受制于社会发展阶段、社会认知和文化环境,我国存在优质教育资源缺乏与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优质教育之间的矛盾。二是正确的教育思想普及和贯彻不到位,绝大部分家长的教育观念偏执,在“学而优则仕”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家长功利心过重,对孩子的期望过高、望子成龙心切。三是我国家庭教育实践远远落后于政策导向,形成了“有政策但落实少”的被动局面。

三、助力家庭教育科学发展的对策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教育功利化思想

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样适用于家庭教育。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总书记强调“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因此,家长也要在家庭教育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作为家庭教育的根本目的,把培育品德、养育人性、形成健康人格、达成人生幸福作为家庭教育的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2021年7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使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思想发生深刻转变,并且扭转了一直以来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使家庭教育回归“教子做人”的本位。家庭教育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对人的根本关怀,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健康地成长。家长要思考在民族复兴的新时代“培养什么样子的人”,也就是思考“孩子具备怎样的综合素质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担起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责任”之后,再结合家庭利益、自身经历、体验和职业及社会环境等因素,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为目标实施家庭教育,尤其注重品德教育。总书记反复强调“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德性是个体素质的完整、和谐、自主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决定人生成长的方向、速度和质量[1]。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孩子接受教育的初始地,也是意识形态的阵地。因此,必须将立德树人这棵大树根植于家庭这方沃土,破除家长教育功利化思想。立德树人不是不要学习成绩,而是要求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坚持“德智并重、全面发展”的原则,懂得身心健康、品德优秀更能够激发和保障孩子努力学习,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劳动技能更能让孩子成人成才。正所谓“功夫在诗外”,不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一味追求好的学习成绩的做法容易适得其反。

(二)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家校合作,培养幸福的人

家校合作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是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它有利于促进家庭和学校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的上达成一致,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教育合力。但要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发挥各自的作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进行家校合作。家庭是一个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也是早期行为习惯培养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是养成教育,应该以“育”为主,更注重养育人性,强调做人的教育,在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增强生活与社会交往体验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优势。而学校教育也育人,但更多的是“教”,是科学教育、规范教育、同一教育。学校教育重在传授知识和技能,更注重培养人才,并要承担起教育的筛选职能。学校教育并不能包括对人教育的全部内容,家长不要期待学校能为孩子的心灵、精神成长和职业教育做所需要做的一切,因此作为儿童养育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更要坚守家庭教育功能,维护好家校合作边界,不被学校教育裹挟。家庭、学校应从满足儿童成长需要出发,在理念统一、目标一致、情感融洽的基础上,发挥不同教育因素的互补作用和多渠道影响的叠加效应,建立起多向互动、共同促进的协作伙伴关系。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要各自尽责、协同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素质教育网络体系,共同培养幸福的人。

(三)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建设活动,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

为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一是要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意志为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教育支持与服务的[2],具有非正规教育、社会教育的属性。国家已经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纳入民生保障制度,这是新时代社会进步的体现,旨在增进儿童和家庭的福祉,使公民过更高品质的生活。各地要依托城乡公共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教育机构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同时,重视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保证指导的常态化、专业化。在家庭教育指导中,要跳出教育进行指导,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重视婚姻稳定和家庭文化建设及家风建设,为儿童成长提供友好环境。二是扎实开展家庭建设活动。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树立良好家风、建设家庭文化。家庭注意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形成家庭美德,不过分放大教育的作用,不过度对教育进行投入,主动拒绝低龄化教育竞争。三是鼓励家长做终身学习的公民,不断地自我成长、自我教育。家长要切实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亲子观,尊重教育规律,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身心、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目标。家长要了解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不拔苗助长;了解子女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尤其注意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不急功近利,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关注孩子的内心成长。母亲不要将自己扮演成孩子的教育经纪人角色,要注意发挥父亲的教育职能,协调好家庭关系。学校和社会要把家长引导和培育成为立德树人的一支有生力量。

(四)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推进,夯实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全社会进一步重视教育,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教师队伍,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提供多样化的、立交桥式的教育选择。加强媒体对家庭教育的正确导向,传播正确的家庭观、育儿观、成才观,不夸大教育焦虑,不过度引发教育竞争。要鼓励生育,改变家庭结构,克服少子化带来的过度教育现象。二是各级政府统筹主导区域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应该由政府进行顶层设计,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学校、家庭、社会机构联手开展。区域推进是深化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可破解家庭教育工作因多头管理带来职责不明的问题,可以高效使用经费和相关资源。这个区域可大可小,可以是市、县、区或学区。区域政府给予家庭教育工作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人员和经费保障,推动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新型关系和共同育人的教育大格局,形成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持续规范、具有新型家校社关系、有榜样引领作用的家校合作示范区。县级以上政府多宣传引导,办好区域家长学校总校,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妇联、卫生、民政部门开办准父母课堂,扎实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供适合孩子发展需要的家庭教育服务,推动新时代家庭教育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俞国良.新时代“大家庭教育观”:理念和路径[J].教育科学研究,2020(10):72—80.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5

(一)全国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与成绩

近五年来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措施,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普遍开展了“共享蓝天”等关爱行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家庭进行济困扶助和指导服务。

1.党政领导对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

相比于对其他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很多省份对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最高,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妇联均组织协调十余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相关文件。甘肃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教育、民政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各地均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构建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五大关护网络。

2.探索校外托管机构建设,深化“家长”模式

调查发现,在阵地保障上,各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如:2010年,安徽省政府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计划3年在全省2万所农村小学、1308个乡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在服务模式上,“托管家园”和“妈妈”成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湖北省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其中实施了“11135工程”,即开通1条留守流动儿童维权服务热线,创办10个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创建10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安装50000部亲情电话。重庆市、杭州市、长春市均开展了“家长”行动,参与家庭数万乃至数十万。北京市西城区创新活动形式,将不同年龄段的未入园流动儿童组织起来成立了“四环游戏小组”。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10年该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各种标识要素和行动规则,建立活动长期开展的网络平台和爱心父母的支持系统。

3.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救助工作

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省积极募集资金用于流动、留守及其他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广东省帮扶困境儿童总数40万人次,帮扶款1.5亿元。黑龙江省共开展关爱活动4000余次,募集资金(物资)约5千万元,救助儿童5万余名。

4.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监护人素质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涉及的人群主要是三类:管理者、指导者和家长。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为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水平,开展了针对特殊群体的培训工作。如:云南省举办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管理人员培训。重庆市举办了首期争创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示范校骨干培训。黑龙江省建立了30所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注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咨询、指导。北京市丰台区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同时列为法制学校宣传教育对象。

(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问题与不足

1.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政策不断完善,但对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从党政与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来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组织形式、内容都进一步明晰,从宏观的关爱支持趋向对家长的直接指导。但从实际工作成绩来看,尚未全面体现政策指导的内容。当前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关爱、帮扶等活动为主,真正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较少,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流动、留守儿童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多发群体,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关爱和管教的不足。因此增强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关爱孩子的情感,掌握教养技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尽管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但基层开展的活动多是直接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这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流动、留守儿童的困境,但是这些治标不治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救助活动对于庞大的流动、留守儿童群体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在采取“家长”、“留守儿童托管”措施的地区,一些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更加安心地将孩子交给托管机构,没有后顾之忧地外出打工,甚至连春节都不与孩子团聚,与活动的初衷出现了背离。因此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在抓政策制定的同时,还要抓政策的落实,抓效果的评估;变指导性文件为可执行的目标任务,并确保有效的保障措施。

2.管理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统筹安排

(1)各管理部门缺少协调沟通

目前中央多个部门,如教育部、民政部、妇联、关工委等,都在参与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多部门管理的格局,有助于从多角度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体系,让家庭教育工作在短时间内有较大发展。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合作还仅限于一起指导文件、开展调研的层面,在具体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上大多是依托各自的体系展开,没有系统的分工,经常出现一些工作重复做、一些工作没人做的局面。相互之间也缺少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影响了指导工作的成效。

(2)地方的管理体系、管理政策仍需完善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过于笼统,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考核评价也不规范,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大多是教育或妇联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搞家教指导工作。家教指导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和专业人员,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3.指导机构数量不足,指导阵地有待开发

(1)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往往更需要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目前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与此同时,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质量普遍不高,持续发展困难。例如,广东反映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工作普遍存在缺经费、缺场地、缺师资、组织家长学习难的“三缺一难”现象。山东也强调针对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经费不足、人员缺少培训也是困扰其他各省市家庭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经费困难一方面是和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量不足有关系,另一个原因是流动、留守儿童的工作经费往往用于活动室的建设、疾病救助、助学等方面,真正用于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费非常少,严重制约了指导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2)社区和企业在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作用有待加强据本次调查研究统计,全国目前已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35万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但受资源和工作体系的制约,各类家长学校在开展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时存在不便。同时,在校学生不能覆盖所有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社区、企业组织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本应更具优势,但目前建立的街道、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仅有5万所,企业的参与率更低,这和实际的需要还相差太远。

4.指导服务的对象主体存在易位,指导服务的针对性不足

(1)实际工作中未体现“家长”的主体地位每种教育活动都有其特定的指导对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指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体,而当前实际工作中主要指导服务的主体是“儿童”。其原因之一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要大得多,面临着很多的实际问题,如人员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需求各不相同,培训周期长、见效慢等。

(2)流动、留守儿童中的低龄和大龄群体更易被忽视从留守、流动儿童的年龄结构来看,在全部留守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07%,6~14周岁的占55.37%,15~17周岁的占17.56%;在全部流动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97%,6~14周岁的占44.43%,15~17周岁的占27.59%[4]。可见,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后的流动、留守儿童数约占到全体流动、留守儿童总数的一半。然而,这部分儿童及其家庭往往不是中、小学家长学校能够覆盖服务的对象。他们的家庭教育又不容忽视,就学龄前儿童而言,早期家庭教育决定了其生长发育、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诸多方面;就义务教育后儿童而言,求学与就业中的诸多问题均亟待解决,同时,有数据表明这些大龄流动儿童已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他们的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3)流动、留守儿童是需要被区别对待的两个群体流动、留守儿童同样是受人口流动产生的群体,但其境遇的改变及因此带来的一系列生活和心理的改变却截然不同。有研究比较了两类人群其环境资源的不同,同时两类儿童的家庭互动模式也不同,其家庭功能及由此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也截然不同。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般活动并没有将两类家庭区分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仅把“流动”和“留守”视作两个连续的“词汇”。

5.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1)活动流于形式,专业性不足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呈现出一种“过节性”重视的状态,只有在过重要节日时,或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时才开展活动,其他时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浅层原因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较大,深层原因是指导人员的非专业化问题。中国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以非专业人员居多,工作人员往往缺少流动、留守家庭指导服务方面的培训,不知道指导工作如何开展,因此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的内容上体现出重对儿童的“情感补偿”,轻对家长的“效能训练”的特点。因此,投入专业工作队伍、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开展专业指导服务项目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

(2)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研究不对接在调查中,很少有地区提及开展过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相关工作与实践研究。同时,本研究发现在目前发表的相关文献中,一般仅限于对问题的研究及一般性建议,很少有对干预及其效果的研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这是今后实践和研究工作需要提升的空间。

二、对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1.对政策文件落实的建议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政策的全面性,又要考虑政策的实践指导价值。从政策的文本分析和各省的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政策存在两大落实难点。

第一,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能力水平。这一点从近十年的政策来看是在不断的明晰并愈加强调,但在落实中的关爱活动多、直接指导少。原因可能在于指导者的能力不足及指导服务渠道不畅。因此在政策落实中首先要加强对指导者能力的建设、理顺对家长开展指导的渠道,如加强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另外,各地在制定家庭教育发展规划时要制定配套的评估标准,切实推进政策的落实及对政策效果的评估,保证各项指导工作的完成。

第二,从新的政策文件看,强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向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对政府角色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般来讲,对于成人进行的教育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属于支持性公共服务。但对于流动家庭而言,它牵涉到社会的发展并对个体的生存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个别省份已经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如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需要政府、研究者及实践工作者共同解决的难题。

2.对组织管理的建议

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人群分布广、层级多、差异大,完全由一个部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现有资源和体系上都不现实,由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保持,因此目前的重点是继续完善这种工作模式。第一,政府应提升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角色,合理设立家庭教育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特别是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科学分工,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需要和各部门的优势合理划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指导人群,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和各项指导内容的全落实。第三,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妇联、教育等部门虽然有分工,但是在各项工作上经常有交集,因此有必要建立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各部门参与的工作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第四,完善基层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政策,注意理顺上下级关系。第五,尝试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建立横向的业务联系,打破以往工作运行以“体制内”进行的传统方式。

3.对健全指导服务阵地的建议

加强街道、社区、企业家庭教育指导力量,完善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素养;发挥社区功能,帮助流动家庭提升家庭外社会资本;利用社区活动中心、远程教育网等资源,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多元化的指导服务;建立稳定的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企业的社会服务意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参与度。

4.对指导服务活动的建议

活动的最大价值在于它的切实效果,而活动的针对性即对问题的明晰是保证活动效果的前提。在家庭教育指导的层面上,应确立以家长为主体的意识,帮助家长转变观念,与孩子建立起一种平等的相互尊重、理解、双向沟通的亲子关系;加强对学龄期前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家庭教育状况的研究和指导;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不同群体面临的问题。如:为学龄前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提供营养、保健、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培养与教育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大龄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提供法律、社交、职业规划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留守女童的家庭提供安全教育、权益保护、青春期教育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流动儿童家庭提供社会融合指导服务;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亲子沟通指导服务等。

5.对指导服务专业化发展的建议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6

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自我教育;家长互助

一、问题提出

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高质量的家庭教育又是提高整个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和必要途径。家庭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安康。家庭教育的质量对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中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社会公众也随之掀起反思家庭教育问题的新高潮。2016年11月,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这也标志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正式提上了政府议程。该《规划》中强调要始终把家长和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而,科学调研学前教育阶段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情况,是实现家庭教育精准指导的必要前提。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从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态度与认知情况、家长自我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途径、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需求、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需求和家庭教育指导的人员需求五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发放分为两种方式:一种从辽宁省沈阳市随机抽取3所公立幼儿园和2所民办幼儿园的大、中、小班共计208位家长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小班幼儿家长占总调查人数的31.6%,中班幼儿家长占总数的43.3%,大班幼儿家长总数相对较少,占总数的25.1%。母亲占78%,父亲占22%。回收有效问卷193份,回收率92.8%。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问卷星”专业问卷网络平台发放问卷,调查对象为沈阳市学前儿童的家长,共回收有效问卷264份。总计有效问卷472份。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识“知行不合一”

在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性的调查中,有高达71.7%的家长认为“很有必要”,28.3%的家长认为“有一定的必要”。说明当今绝大多数的家长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同时,78.1%的家长对自己教育子女的能力“很担忧”,对“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教育相关知识与观念”和“家庭教育能力”方面的困惑比例分别为71.7%、13.3%和15%。然而,家长在遇到家庭教育困惑时,却分别有41.7%的家长是选择“亲友交流或是自行解决”,求助教师和参加家长学校的家长仅占10%和6.7%。这个数据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与其在实践中采取的行动差距非常明显,知行不合一的现象尤为严重。

(二)提升家长自身教育素质的需求“初漏端倪”

随着家长对家庭教育认识的深入,对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需求也不断地扩大。调查显示,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需求,虽然家长对于“幼儿所处年龄容易发生的问题与处理办法”仍然是最高的需求,占总比例的75%。而渴望获得“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的家长只占17.8%。这一比例说明大部分家长仍然看不到观念、态度对教育行为的长久影响,而更多地追求眼下的“实效”。然而值得注意和欣慰的是,有7.2%的家长开始关注“家长自身素质的提升”,可以看出家长对家庭教育核心问题的认识正逐渐提高了。

(三)个别形式的指导成为“众望所需”

信息化社会为多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形式提供了可能。调查数据显示,39.4%的家长选择了“个别指导”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最需要的一种形式,紧随其后的是“集体指导”,占总人数的36.9%,“网络指导”和“文字音像指导”需求分别为13.7%和10%。这些数据反映出家长对家庭教育“个性化指导”的呼唤,也是对国家提出的“为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针的呼应。

(四)有经验的家长成为指导对象的“新亮点”

对于家庭教育指导的人员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专家、教授”的专业指导的需求比例最高,达81.3%。其次是“幼儿教师”,比例达48.7%。然而,在这一问题上,不得不引起我们重视的是位居第三位的需求,即“有经验的家长”,比例高达22.4%,远高于“社区服务者”和“大学生志愿者”两项。这一数据显示当前愈加成熟的“家长互助组织”的兴起,作为“抱团取暖”强有力的组织,近些年来,不断壮大、发展起来,并为越来越多的家长所接受。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合理利用。

四、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服务事业仍处于相对初级的发展阶段,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离社会大众的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能够提供有效、便捷、充足、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指导机构和平台少之又少。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庞杂的家庭教育信息的涌现,有的信息之间相互矛盾,相互冲突,家长难以加以区分。再加上家长自身承受的不同的生活和工作压力,使得家长在面对家庭教育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也是很现实的原因。如何有效解决这样的问题,就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参与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来。

(一)创新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

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各级各类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表现,对于缓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具有重要的价值。然而,政府资金方面的紧缺,又是我们难以回避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但我们又不能反反复复纠结于这样现实的问题,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始终停留在“喊口号”和“流于形式”上,而阻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的发挥。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都需要由政府来买单。政府可以利用相关政策,引领社会资本和一些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进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去,有助于分担财政供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压力,对于突破资金紧张的这样的瓶颈性问题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又能有效解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需失衡的矛盾,扩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供给。同时,政府将竞争机制引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促使服务生产者密切关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服务品质,为公众提供质量上乘、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满足公众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二)强化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

社区拥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非常丰富、有利的物质、财力、人力、信息和组织与管理资源,因而,社区往往被列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之一。为社区家庭的家庭教育提供服务,目的在于提升家长素质和能力,增进家庭教育效果,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解决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6年推出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要“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社区组织逐渐地壮大起来,如何让社区更好地承载起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管理职能,考验着社区的管理水平。一方面,以社区为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围绕社区居民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依托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儿童活动之家等,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开展亲子实践活动、家长课堂、养育讲座等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纽带作用。将社区、家庭、学校三方形成整体合力,并借助社区组织的桥梁作用,加强家庭、幼儿园、社区三者之间的融合,激发家庭、幼儿园、社区合作的内在动力,建立亲密的伙伴合作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的热情和潜力,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

(三)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学术研究力度

虽说家庭教育是大众化的行为,但却绝非大众化的认知水平所能认知的。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工作,有其内在的逻辑与规律。因此,高校、科研机构应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研究重任,根据家庭教育发展规律、特点与现实发展需求,架构具有中国特色本土化的家庭教育指导理论体系,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从业标准,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保障与智力支持。组织专家编写适合我国国情的实用性家庭教育指导手册。让家长获得明确的理论及行动指导的依据。美国教育部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EPSB(EmpowerParentsSchoolBox),重点从家庭教育的各个方面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学业成绩的提高。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EPSB在第三部分学习检查核对清单中的每一部分都列举现实中的例子,以说明父母需要实施的操作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同时,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的培训,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四)充分发挥幼儿园在助力家庭教育中的阵地作用

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成长的两大重要环境,幼儿园和家庭合作共育已经成为全世界幼儿教育的主流态势,是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一个必要条件。苏联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样一个极具细微的任务”。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3月开始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也在总则里明确将“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转变为“面向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幼儿园应充分发挥组织的便利性、师资的专业性、家长的信任性和场地的现成性等特点,通过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与交流活动,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提供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指导。同时,幼儿园还要为幼儿园老师创造进一步学习与进修的条件,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从而承担起指导家长家庭教育水平的重任。

(五)激发家长的自我教育潜能

无论国家政策如何利好,也不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如何专业,最终都需要通过家长,亦即家庭教育的主要执行者,将其转化为教育行为才能真正作用于孩子。家长是孩子的第一重要他人,也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与责任人。但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重灌输、轻启发”仍然是当下家庭教育指导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许多的家庭教育指导停留在“大讲堂”之类的知识性的传播与优秀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介绍上面,一些专家、指导者在面对“热情度”极高的家长时,总是事无巨细地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解决孩子问题的“招数”,忽视引导家长在教育孩子实践中的自我教育与举一反三的能力。家庭教育有法又无定法,家庭教育的个性化特点,决定了当同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作用于不同个体时,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反馈效果。而大量事实证明,家长如果一味地被动、机械地模仿、照搬别人的经验与做法,是无法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的。只有家长不断地通过自我教育,激发家长的自我教育潜能,使家长真正发挥出家庭教育的主体性功能,进而渐渐悟出教育孩子的“大道”,才能使其教育行为更具效能,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而近年来社会上不断蓬勃发展起来的家长互助组织越来越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它是由有共同需求、共同的儿童观和教育观的家长自发组成的,针对孩子的各种教育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活动的自帮自助组织。家长互助组织把家长的学习方式由“个体学习”发展为“共同成长”,充分发挥了家长主体性的优势,改变了家长被动学习的局面,使家长在同质性较强的集体中互爱、互帮、互助,进而得到更多的、有针对性的启迪,从而进一步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家长们的这种“抱团取暖”,效果倍增,不仅开阔了彼此的视野,还有效地借鉴了他人的家庭教育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从而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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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颖.放开视野,先“悟道”后“谋术”[N].中国妇女报,2018-12-09.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7

图书馆支持家庭教育的可行性

图书馆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实质是对家长家教能力的提升和为孩子更好的发展提供服务与指导。图书馆具有的社会教育职能、向社会和家庭延伸的发展趋势、丰富的资源和人才优势都为支持家庭教育提供了可行性。早在20世纪初,图书馆学研究者就注意到并论述了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和职责。例如,蔡元培曾说:“教育不专在学校,学校之外还有许多教育机构,第一是图书馆。”[4]马宗荣认为,“图书馆在社会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图书馆既是民众进德、修业、慰安、娱乐的地方,又是辅助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机构。”[5]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已经将图书馆作为一个社会教育机构来认识,并认识到图书馆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随后,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LibraryAssociationsandInstitutions,简称IFLA)于1975年在法国里昂举行的关于图书馆职能的学术研讨会上也提出“开展社会教育”是图书馆的基本职能之一。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职能,努力支持家庭教育,从而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构筑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为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图书馆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成为图书馆服务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6]。图书馆对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是图书馆面向特定领域的服务,是其服务的细化与延伸,是其服务向家庭延伸的一项重要内容。效的资源保障图书馆被誉为“文化的圣地”、“知识的殿堂”,汇聚了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凝聚着人类智慧的结晶,拥有包括纸质资源、电子资源、音频视频资料在内的大量信息资源。这些丰富的信息资源为支持家庭教育提供了资源保障。家长及孩子可以从丰富的资源中汲取营养、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修养。特别是一些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资源,可以使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特点与规律,掌握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水平。除了丰富的资源外,图书馆还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成为支持家庭教育的生力军。阮冈纳赞说过:“不管图书馆坐落在什么地方,开馆的时间和设备情况怎样,也不论看管图书馆的方法怎样,一个图书馆成败的关键还在于图书馆工作者。”[7]可见,图书馆工作人员是影响图书馆发展的关键因素,并且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图书馆顺利开展工作的保障,是支持家庭教育的重要力量。

图书馆支持家庭教育可采取的措施

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该充分履行社会教育职能,积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与帮助。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宣传,鼓励全民阅读,增强公众利用图书馆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对家庭教育的支持作用,首先应该加强宣传,鼓励全民阅读,增强公众利用图书馆的意识,使图书馆真正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建设阅读社会”的目标,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大会提出将每年4月23日定为“世界读书日”以来,群体性的读书活动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文化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例如,我国许多图书馆在“世界读书日”、“五四青年节”和“六一儿童节”等节日都会集中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为人们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图书馆虽然在阅读推广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仅仅限定在某些特定的日子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使阅读推广活动具有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开展。只有借助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使社会公众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才能有效地营造社会读书氛围,使人们爱上阅读、爱上图书馆,从而形成越来越多的学习型家庭。对家庭教育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开设家庭教育资源阅览区。

资源建设和整合是做好图书馆服务的基础。图书馆馆藏中涉及家庭教育方面的资源多种多样,既有纸质书刊、光盘等实体资源,又有大量电子资源、音视频资料等,图书馆可以把不同载体类型的教育资源统一整合到家庭教育专题下,使人们更加便捷地获取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信息。目前,我国许多图书馆都非常重视资源的整合,实现了一站式检索,为人们全面获取某一主题的信息带来了便利。图书馆也可以把某专题的图书、期刊、报纸、光盘等实体资源统一整合在某个空间内,开设专题资源阅览区,同时配备能够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社会公众在一个区域内就可以获得某个专题的全面信息。例如,香港公共图书馆的教育资源中心即教育专题阅览室,资源载体类型包括图书、期刊、电子资源及线上资料库;内容包括教育类的一般参考资料,语文教与学的参考资料,学前及家庭教育资料,本地及海外关于教育与语言学的试卷、课程纲要及能力评核资料,政府有关教育的政策文件,多媒体及电子资源,本地及外地的教育类期刊。教育资源中心为人们获取专题教育信息带来了便利。因此,图书馆可以面向家庭服务,开设家庭教育资源阅览区,囊括家庭教育方面的书刊、光盘、图片、音频、视频及各种电子资源信息,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服务与支持,并且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大胆创新,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更加优质的资源与环境。做好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工作家庭教育变得越来越复杂,使家长常常感到困惑,这时图书馆开展针对家庭教育的咨询与指导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图书馆可以邀请教育专家举办系列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从而为家长与专家学者沟通交流提供平台。通过参加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家长可以了解许多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懂得孩子的成长特点与规律,掌握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例如,中国国家图书馆和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都开展了这方面的讲座,为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图书馆还可以举办家长培训班,组织馆内精干力量或聘请一些教育、心理、医学等方面的专家或教师,对家长教育、养育子女的行为进行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家长教育、养育子女的能力与水平。其中,对家长的阅读指导培训是一项重要内容,图书馆应重视对家庭阅读的指导和家长的培训,开展行之有效的阅读服务。国外许多图书馆还为此制定了专门的计划等。例如,俄罗斯各级各类图书馆都设专人编写适合各年龄层的阅读大纲,为各年龄层、各类家庭提供所需信息,其既有0~6岁的亲子阅读大纲,也有为7~18岁青少年制订的读书计划[8],从而为家庭阅读指导指明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帮助孩子健康发展。重视新技术、新媒体服务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信息服务方式的不断变革。过去,读者只有到图书馆才能获取资源和享受服务,随着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读者足不出户即可获取所需信息。因此,图书馆应该重视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利用网络打造“家庭虚拟图书馆”图书馆可以通过网络将图书馆的资源与服务延伸至家庭,使读者在家里就能得到所需的资源与服务。例如,天津图书馆推出的“家庭虚拟图书馆”,把更快捷、更全面、更有效率的图书馆建到读者家庭,实现了网络化、电子化、数字化、全天候的信息服务。一方面,图书馆为家长和孩子获取资料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家长和孩子也可以随时向图书馆员咨询问题。再如,美国加州亚帕勒顿公共图书馆专门开设了“家庭因特网”(familyIn-ternet)的网页,向家庭介绍各种馆外相关信息资源,包括少儿图书、录像带及少儿节目等[9],为孩子选择适合的资源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有利于孩子及时获取一些优秀图书、视频等信息,以促进孩子健康地成长。“家庭虚拟图书馆”为家庭获取信息带来了便利,但是仍需要不断完善。#p#分页标题#e#

笔者认为,“家庭虚拟图书馆”还应该增加一些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内容,如设置一个家庭教育专栏,汇聚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各种知识,并使其成为家长相互交流的平台,为家庭教育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利用数字电视将资源与服务送入家庭目前数字电视已成为受众面广、传播迅速的又一新型服务平台。因此,图书馆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有线电视网络优势,构建基于数字电视网络的覆盖全国的公共文化知识传播与服务网络[10],通过数字电视把图书馆的数字信息和视频讲座推送至每家每户。例如,国家图书馆推出了电视图书馆服务,根据馆藏资源和服务特点,先期推出了以“文津讲坛”、“经典流觞”为代表的视频点播类节目,随后以“馆藏精品”、“图说百科”、“书刊推介”栏目等信息揭示类服务及为大众提供京城文化信息的“文化动态”等,丰富了家庭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家长与孩子的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其中,“教育专题”讲座对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大有裨益;“经典流觞”栏目是以少年儿童及中青年受众的个性需求与求知偏好为出发点进行内容组织的,符合青少年儿童的知识需求,可以为其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有助于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这种利用数字电视的图书馆服务使人们在家里就能方便地获得知识、接受教育,无论对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升还是孩子的健康成长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电视作为最大众化的终端形式,其优势显而易见,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然而,国家图书馆是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合作推出的这项服务,用户所处的位置如果没有被歌华有线电视信号覆盖就无法收看这项节目,这使服务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导致全国很多地区不能收看到这样的节目,限制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降低了其保障水平。笔者希望,在多方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尽快做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使全国各地的家庭都能在家里享受到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为家庭教育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与帮助。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8

关键词:家庭教育;实施困境;对策建议

引言

中国家训文化起源于先秦,成熟于隋唐[1]。不论是岳母刺字,抑或曾子杀猪,这些典故作为文化瑰宝,向人们展现出深藏在我国历史中宝贵的家庭教育财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渐从政策层面重视家庭教育,使其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1950年,家庭教育作为家长的义务被首次提及,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010年,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被纳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彰显了国家制定家庭教育相关法律的决心。党的十八大召开后,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在多个重大场合做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了家庭教育的发展。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本形成“大家庭教育”联动系统,揭开了新时代家庭教育新篇章[2]26。全国各省市纷纷响应,在该法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尝试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家长作为责任主体,也从“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中加深了对家庭教育的理解,明确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新时代为家庭教育发展提供了契机,法案的出台也为家庭教育实施做出了指引,但其在具体落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因此,本文结合家庭教育实施现状,从国家、社会、家庭三方面入手,深入探讨现阶段家庭教育实施困境,并结合实际提出优化对策,以期助推家庭教育有效落实。

一、我国家庭教育实施困境

(一)国家层面

近年来,家庭教育已被逐步纳入政府教育职能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更是意味着“家事”上升为“国事”,为家庭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全新平台。为更好地落实家庭教育工作,该法专设“国家支持”专章,对各级政府在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基本规定,彰显国家治理决心。但其在实际治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国家指导作用的发挥。1.“多头共管”牵制多,部门协调不顺畅,政府作用发挥受限法案指出,各级政府要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3]。以上虽然强化了政府责任,但也引申出系列问题。一方面,牵头部门不明确,存在“多头共管”的情况。法案一改过去以妇联为主导的工作机制,设立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共同管理的责任体制,虽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资源与妇联的管理经验相结合,为家庭教育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但“多头共管”机制使得牵头部门的行政权力受到牵制,且人民群众难以确定有权机关,无法及时反映问题、举报投诉,致使政府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4]。另一方面,各部门具体职责不清晰,统筹协调不顺畅。各部门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未得到细化,不同部门各项工作呈现出相对独立、分散的特点。有关学者基于9省市113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调研发现,政府各单位合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时出现定期沟通机制缺失、对接人员混乱及资源共享不及时等问题的比例均高达50%以上[5]60。这使得政府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其政策执行力度大幅下降,不利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2.监测评估机制缺失,指导活动受阻监测评估机制是评判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是否切实有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是否合规、合理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仍不健全,监测过后的反馈与问责制度也存在较大改进空间,超过半数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家庭教育评估活动中存在人力、物力、指标体系等方面的缺失,制约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开展[5]61。一方面,评估机制缺失使得原有的监督与激励功能得不到发挥。政府部门无法及时发现地方性指导活动中存在的无效指导行为,使得“挂羊头卖狗肉”现象日益严重;指导机构不知如何有效开展指导活动,且激励机制的缺失使其积极性大幅降低,指导效果受限。另一方面,社会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巨大,政府需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参与指导活动等方式,满足民众所需。而这需要依靠严格的监测评估机制,以确定指导服务的成本与定价,并完成行业准入条件、监管制度及指导效果评价标准等方案的制定[6]。因此,监测评估机制缺失使得社会参与受阻,无法形成合理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影响指导活动的开展。

(二)社会层面

家庭存在于社会之中,家庭教育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目前,社会虽已形成家校共育的共识,但仍未发挥出理想的协同作用,其中盛行的功利性教育思想更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家庭教育的开展。1.社会支持力度薄弱,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有限区别于其他教育活动,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家长”未受过专业训练,甚至可能初为父母,毫无经验。《中国城市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现状的研究》表明,关于家庭教育,70%以上的家长都希望获得社会支持[7]。社区、学校聚集了大量家庭和学生,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最有效的场所,应担负起支持家庭教育发展的重大责任,可事实却差强人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形”过于“实”近年来,家校共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正在火热进行,不论是依托于学校开办的家长学校,还是依托于社区开设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都在全国大部分区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就已接近70万个,但其在实际过程中并未真正运作起来。部分家长学校甚至只是装潢学校的广告牌,而没有实际的服务功能,不能真正达到家庭教育办学标准[8]。有学者对珠三角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展开调研,结果显示,家长学校的质量普遍不达标,大量家长学校存在教材过时、数据造假等情况[9]。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未落到实处,相关服务机构也终究成为摆设。(2)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存在欠缺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仍无法满足全部家庭实际需求,各类家长学校在运行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首先,指导内容脱离家庭实际需求。调查显示,“家庭教育中涉及的知识和方法”及“不同孩子的特殊问题及个别处理”是家长最希望了解的有关家庭教育知识,但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却始终局限于“同龄孩子的易发问题及其处理”[5]61。内容的偏移将家庭教育面对的场景泛化了,忽略了家长最需要、也最难应对的紧急情况处理问题,更将“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排除在外,具有较大局限性。其次,指导模式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家长学校没有形成统一操作规范,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形式、轻应用等情况,且缺乏创新,在互联网成为主流媒介的时代里,其指导服务仍局限于传统形式,未与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相结合,故难以得到推广和传播[10];最后,指导服务缺乏专业指导人员。在开展指导活动的工作人员中,兼职占大多数,并且普遍呈现出“学历不高”“从业年限短”的特点,专业性较弱。以学校为例,作为家长最希望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场所,学校并未设置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部门,其指导工作基本由班主任兼任,且调查显示,只有26.4%的教师认为自己可以解决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2]29。可见,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专业性面临较大挑战。2.功利性文化催生教育焦虑,阻碍“以德为本”的家庭教育发展自科举制诞生以来,教育便成为个人经济与社会地位的重要决定因素,寒门子弟更将其视为改变命运的最优路径,教育的“工具”属性由此萌芽。快节奏发展的社会造就了功利化社会心态,作为这一复杂场域中的一部分,教育自然无法超然物外。在历经数百年发展后,“立德树人”这一根本教育任务被逐渐忽视,其内含的实现阶级上升、改善阶层固化的工具价值却越发引人关注,教育已不再纯粹[11]。整个教育领域弥漫着功利化社会风气,由政府、社会与学校营造的教育氛围更使教育的培养目标成为单向度的人,限制以德为先的家庭教育开展。目前,我国教育呈现以下特征:首先,学业成绩政绩化。“一本率”“清北率”等成为政府评价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评价学校、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单一的评价标准、自上而下地施压使各方皆把学生的学业成绩放在主导位置,弱化了“德育”的地位[12];其次,学校教育竞技化。为提高升学率以获得更好的口碑,学校不断加重学生的作业负担,学生面临巨大课业压力,甚至连基本休息都无法得到保障,“德育”的发展空间受限;最后,社会的人才选拔机制更是从根本上遏制“德育”发展。用人单位将学历、文凭作为评价标准对大批毕业生进行“粗暴筛选”“名校效应”“学历歧视”等不良风气在社会上愈演愈烈。“2020中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指数排名”显示,“211”或“985”高校在排名前50中占比74%,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薪酬差距逐步增大,“文凭效应”在中国社会中体现得淋漓尽致[13]。社会搭建出以分数、升学、文凭为主导的教育体系,将教育目标不断窄化,政府、学校、社会对“智育”的重视更使“德育”无处可遁。在这一环境裹挟之下,家长被激发出教育焦虑,由此展开的家庭教育自然也与构想的背道而驰,呈现出功利化特点。一些家长将获得高分、考入名校作为培养孩子的核心目标,并希望其以此获得经济财富和社会地位;另一些家长即使保持“德育”初心,也因身处于这一“场域”而被其中的“惯习”所影响,“剧场效应”将由文凭所堆砌的成功门槛不断拉高,身涉其中的家长只能被迫追随[14]。

(三)家庭层面

做好家庭教育,家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落实家庭教育的关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父母教育理念偏差及教育方法不当构成家庭教育偏离预设轨道的两大原因,影响家庭教育发展。1.家庭教育理念偏差(1)重智育,轻德育。曾多次强调,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15]。《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在开篇明确“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出要促进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然而,现阶段我国家庭教育呈现出重智育、轻德育现象。《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显示,学习成绩是家长最关注的教育内容,其比例远高于对道德品质、日常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关注[2]27。家长把孩子当作学习机器,不顾其个人特点与接受能力,不断给孩子加码,只为其能够在学习成绩上处于领先地位。他们教会孩子深奥的学科知识,却未教他们浅显的做人道理。最终,孩子退化为学习工具,与全面、健康发展的教育目标相背离。(2)重物质,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增长,国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程度的提高。历经贫苦的家长不愿子女重复物质匮乏的生活,竭尽所能满足其物质需求,却忽略了孩子的精神教育,易导致其与同龄人之间相互攀比,滋长虚荣心。长此以往,孩子会产生“想要即所得”的错误幻想,无法脚踏实地。对其个人而言,虽过着丰富的物质生活,但精神世界仍空洞匮乏;对社会而言,历经千年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将无法得到传承。以此理念进行家庭教育,所育之人必将无法满足社会所需。2.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父母缺乏家庭教育经验,无法把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导致各类教育问题频现。一是溺爱型。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生育数量的限制,父母给予孩子更高程度的呵护,一些甚至发展为“溺爱”。为了不让孩子受苦,父母为其包办一切,造就了大批生活上的“低能儿”,也使其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最终无法与他人交往,也难以在社会上立足。二是粗暴型。一些父母始终坚信“不打不成器”的教育理念,利用惩罚性方式强迫孩子必须服从,无形之中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也使其与父母之间产生无法消除的隔阂。三是控制型。父母忽视孩子的独立个体身份,一味专断独行,用权威对孩子的意志进行控制。长时间的压迫或使其无法形成独立思想和意志,限制个人能力发展。或是在孩子心中埋下叛逆的种子,一旦成熟便如“脱缰的野马”般无法管控。四是放任型。放任型家庭教育分为几种类型,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家长缺位”。其一,家长忙于工作,没有精力教育孩子。2012年由格雷斯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的工作压力已位居世界首位[16]。《中国职场压力报告2021》也表明,中国人的压力指数呈不断增长态势,并于2021年创下历史新高,达到7.26[17]。巨大职场压力背后是中国盛行的加班文化,“996”“715”正在无止境地压榨中国家庭,消磨父母所有精力,家庭教育于其而言,终归是无能为力。留守儿童是这一类型中的另一典型。父母忙于生计,将孩子交于长辈抚养,虽能保障其物质生活,但无法替代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长此以往,会造成儿童心理上的缺陷,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其二,父母不愿花时间进行家庭教育。“虚假陪伴”型家庭教育方式便是对这一现象很好的阐述。家长虽陪伴在孩子身边,但始终忙于做家务、玩手机,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双方缺少精神交流,即使陪伴时间再长,也难以达到家庭教育的理想效果。

二、推进家庭教育实施的对策建议

解决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以达到理想教育效果,需从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个层面采取策略。

(一)国家层面

国家要充分发挥其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导作用,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的引导和监管职责,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明确多部门的权责划分。首先,应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的分工配合,双方虽同为主管部门,但也应各有侧重;其次,政府其他部门的具体职责也应得到进一步细化,通过制度设计,对卫生、文明办、民政、关工委、人口计生等部门进行权责说明,划定职能边界,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5]61。二是出台各项配套性规定。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性开展及各部门具体职责有效落实,政府应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建立具体实施细则。如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监管制度及问责机制;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培训与资格认定;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等[18]。三是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统筹协调机构,它能够指导辖区内各类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指导机构的设立促进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产品研发,可以解决各类服务站点资源有限和能力不足等问题,推进社会支持体系有效运转。

(二)社会层面

家庭教育发展离不开社会协同与支持,为推进家庭教育有效落实,社会需树立全新教育理念,并建立完整的社会支持体系,保障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自律机制。家庭教育具有互惠性,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也有利于保障学校健康发展。因此,作为社会支持家庭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社区和学校必须强化“协同育人”意识,自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推动家长学校有效运行。二是从多方面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首先,应进一步了解广大家庭对指导内容的需求,使教育指导供给与需求相对接,同时也应加强对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及突发问题的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家教实践;其次,指导活动应紧跟社会发展新趋势,探索信息化、精准化的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培训[19];最后,指导活动应建立在专业指导人员的基础之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应统筹社会资源,组建专家团队,所有指导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指导经验,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三是改变单一的人才评价体系。社会需转变“功利性”教育思维,将“立德树人”理念拓展到全社会的教育活动中,并以此为指导,建立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给予每个人个性发展空间。同时,社会应改变分数、学历至上的单一评价导向,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丰富评价工具与手段,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

(三)家庭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