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构建

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构建

【摘要】研究实践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应构建好研究实践教学的质量标准,通过对其内涵、标准构建和具体实践三个方面的阐述,制定较为客观、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标准评价体系,为其他院校的音乐专业的实践教学提供借鉴。

【关键词】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研究实践;质量标准

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艺术实践、研究实践、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方面,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构建音乐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对于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教师来说十分迫切,对提升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接下来,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如何构建研究实践的质量标准。

一、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构建的内涵

音乐专业研究实践质量标准的构建,前提是明确质量标准构建的内涵。音乐专业研究实践包括音乐作品分析与表演研究、专业采风、田野工作及其报告、专题理论研究、项目策划、课堂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乐器制作与维修、音响工程设计、音乐作品创编及制作;参加学术会议或;其他与科研实践相关的活动等内容。地方本科院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研究实践教学活动。下面笔者具体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

(一)不等同于研究要求

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的构建不等同于研究要求。研究标准和研究要求的确有相通的地方,但是研究要求一般是从研究管理的角度提出的,而质量标准构建则是基于研究实践质量评价的角度来说的,即研究质量标准所描述的是专业研究过程或者是结果所呈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而研究要求则规定了如何进行研究的具体细节,其中包括整个研究过程的组织与策划,以及研究重点和研究难点的把握、研究的方法和形式等。但是二者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是研究要求的指南,相对较为稳定;而研究要求则是研究实践质量标准的具体化,可以根据研究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因此,要想准确理解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构建的内涵,并且能够更为合理地构建质量标准,首先这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二)不等同于研究目标

研究实践质量标准的构建也不等同于研究目标。研究目标和研究实践质量标准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性,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研究目标是对研究的最终结果的预期,处于一种期望值的状态,因此,研究目标具有不确定性。而研究实践的质量标准则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音乐专业研究实践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达成的的一种状态,是根据现有条件和资源能够达到的质量标准,具有保障性和引导性,同时又具有确定性。所以,地方本科院校音乐教师要将研究实践质量标准视为自己在实践教学中必须要遵守的基本准则,不符合这个标准的研究实践教学活动无疑就是不合格的。

(三)必须结合地方院校实际

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必须根据地方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这样才能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否则,研究实践活动的结果只能是空谈,没有任何可操作性可言,其结果也将毫无意义。因此,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院校一般有着不同的质量标准构建。首先,我们要结合学校实践教学要求进行专业采风、田野工作等研究实践活动。因为每个地方都拥有自身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音乐创作上也不例外,深入当地对民俗音乐和本土音乐进行采风活动,对于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来说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其次,我们要结合地方本科院校的实际,充分发挥院校研究实践教学的优势,打造院校自身的研究实践教学特色;最后,必须结合地方院校本科生的特点、兴趣和实际情况进行构建,这样才能够提高研究成果的实践性,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提升研究实践教学的质量。

二、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的构建

(一)研究实践理论:专业性、支撑性

对于音乐专业研究实践理论知识的准确、熟练把握,关系到研究实践教学成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不论是哪个学科领域的研究,研究中的理论支撑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研究的大致方向,如音乐专业音乐作品分析与表演研究、专题理论研究基本上是每位音乐专业学生都要面对的问题。同时,也体现出研究内容整体的高度和难易程度。而对研究实践教学来说,正确的理论才能指导正确的实践,才能更好地反作用于实践,因此,要认识到理论知识在研究实践教学中的重要性。具体来说,研究理论第一要具有专业性。所谓专业性,必须是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中已经被前人证实过的反复研究讨论过的科学的理论,不能是理所当然的表达,也不能是信口雌黄的表述,这样的内容不符合研究理论的标准;第二要具有支撑性,也就是说,地方本科院校音乐教师在进行研究实践教学过程中所引用的理论要能够完全支撑得起自己所研究和想要证实的观点和想法,具有一定的论证效果,逻辑上要有关联,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研究实践的教学任务。

(二)研究实践内容:新颖性、创新性

在研究实践教学过程中,实践内容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主干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而言,教师要特别留心对各项内容的选择,在教学或者是学习中善于发现突破点,鼓励学生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寻找新颖和富有创新性的实践教学内容。在研究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总结地方本科院校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喜好,分析他们在学习当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需要注意的是,本科生也分几个不同的阶段,刚入校的大一新生和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不论是在接受能力上还是在学习需求上,都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在研究实践教学过程中也可以更加细化,可以考虑让学生通过音乐作品创编及制作、参加学术会议或等研究实践活动,提高研究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研究实践结果:实践性、长效性

研究实践结果,即开展研究实践教学所获得的最终效果,也是研究实践教学的终极目标,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长效性,这是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的又一标准。任何研究实践最终都是为具体实践服务的,换句话说,不能应用于具体实践的理论研究实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在音乐专业的研究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最终取得的教学成果必须要通过实践获得。音乐专业教师应高度重视研究实践教学的实践性,从而提高其教学效率、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可以在研究实践教学中对学生开展音乐作品分析与表演研究、专业采风、田野工作及其报告、专题理论研究、项目策划、课堂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等实践活动给予一定启发,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音乐研究水平等;也可以给其他同学一定的借鉴,从而在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中起到一种较为长效的能动作用,提高研究实践教学质量。

三、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构建的具体实践

音乐是一种时间的艺术,也是一种是听觉的艺术,但是如果音乐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或者是理论研究层面,那么研究的结果也只不过是一堆废纸。因此,我们只有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能够应用于实践的东西,才能够实现其真正的意义。本文论述了构建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质量的三个重要标准,在考察和评价中三者缺一不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遵循科学性原则

在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中,教师要让研究实践教学的评价指标符合评价对象的性质、特点及其实践教学活动的规律。要根据各校开展研究实践教学的具体情况,在上述提到的研究实践教学的三个质量标准的大致框架体系下再进一步细化,制定符合本校的更为有效的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体系,作为本校研究实践教学的长效评价机制。

(二)遵守导向性原则

高校教育教学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出合格、优秀的学生,而我们要检验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否达到一定标准,最终是要看教师教学效果如何,这就包括了研究实践教学在内的实践教学质量。因此,我们最终要以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实践成果作为依据,去考查教学质量的高低,去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同时也对学校的办学影响力产生重要影响。

(三)遵循系统性原则

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研究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方面加以评定,而是应该将开展音乐作品分析与表演研究、专业采风、田野工作及其报告、专题理论研究、项目策划、课堂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音乐作品创编及制作、参加学术会议或等的每一项进行有效分级,设计出一等指标、二等指标和三等指标,并且确定评价的重点,让任课教师、学生、管理部门等给出一个综合的评价。

(四)遵循可行性原则

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是对教师教学质量的一个度量和评价,其评价结果对于广大师生均具有调适和激励的作用,因此,整个质量评价体系一定要简单易操作。具体来说,要明确各项评价指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更容易完成各项研究实践教学任务。总体而言,在研究实践教学过程中,我们只有做好充分准备后才能制定出一个有效的评价体系,才能更为客观和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

四、总结

综上所述,研究实践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实践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中具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地方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的教学中,我们要注重研究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的构建和实践,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研究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权美兰.民族院校音乐学专业艺术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J].当代音乐,2019(12):47.

[2]王晶.浅谈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培养教学模式的创新与研究[J].北方音乐,2018(12):174.

[3]邹昊,熊小玉.音乐学专业实践指导管理与质量评价标准的构建[J].华章,2012(1):127.

作者:曾宏华 谢姿媚 单位:河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