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街道办全年廉政建设意见

市街道办全年廉政建设意见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街道“三资”委托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委托中心作用;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三资”监管制度化、网络化、科学化水平,切实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试范点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结合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代表性,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展基础民主;切实按照“六有”标准,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范点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程记录制度,保证村级事务管理严格按流程规范化运作。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试范点建设工作。   二、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岗位示范、正面典型与反面警示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深入推进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村干部“双述双评”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审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深化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代办点建设,规范业务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三)解决损害农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机具推广、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四)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督办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开发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贪污贿赂案件以及截留抵扣、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案件等。严肃查处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   三、推进农村“四公开”工作   (一)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意见》,严格按要求推进街道和村居党务公开工作。   (二)扎实推进政务与办事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办事处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基层站所办事公开。   (三)切实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形式,明确公开重点。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加强对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居以及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制度,增强工作合力。   (三)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和特点,分别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要加强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