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例6篇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1

整个信息管理系统以检测工作流程为主线,将人员管理、费用管理、设备管理等辅助环节融入到整个检测流程,同时该流程还包括信息化的链接和整合。逻辑功能主要包括工作流程管理、查询功能、信息功能、样品管理功能等。系统主要由6个模块构成:管理模块、信息模块、实验室工作流模块、检验报告管理模块、仪器设备及样品管理模块、委托单位管理模块。

(一)系统管理

完成部门、人员的添加和管理,对系统权限的设置、流程步骤设置进行管理,分为权限组设置、权限设置、流程步骤设置、默认流程设置、登录日志。

(二)认证登陆

单位、部门、角色及用户的设立和管理机制,角色及用户的多级权限控制以及密码验证和登录验证,相应单位、部门、角色及用户的功能也可自行设定。

(三)信息

包括公告通知、新闻、通报、方案、培训等栏目,用户登陆后能够及时看到。

(四)互动交流

内部短信、电子邮件、论坛和即时通,提供强大的实时交流模块。

(五)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可自行设计与修改,可实现工作任务的申请、审批、会签、登记、操作等环节的管理,并实现业务数据的规范化录入、查询、统计和存档。支持工作任务从建立、审核、执行、完成情况监控全过程以及工作任务的查询与销毁,支持防伪电子签名及验证。

(六)样品管理

能够对样品接收、样品领用、样品归还、样品处理整个流程进行管理控制。样品在接收登记时,系统根据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样品编号,并且按样品接收信息自动登记跟该样品对应的检验报告,完成样品登记的同时,可以完成检验报告的登记、检验项目安排、选择参与该项目的检验人员、检验截止时间等信息录入。

(七)检验报告管理

可按各种状态查看检验报告,报告状态分为:登记中的报告、检验中的报告、审核中的报告、批准中的报告、发放中的报告、退检的报告、超期的报告、所有报告。方便各类人员快速查看报告数据,系统以列表形式展现检验报告的各种数据信息,其中有些数据是对检验报告的归纳与汇总,如“检验项目”、“不合格项目”、“参与人员”、“未完成检验人员”、“未完成检验项目”等等,并且可以按照各种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检验报告数据,进行各种检验报表的制作。

(八)委托单位信息管理

建立委托检验单位档案。单位类型可分为协议单位、非协议单位等,提供统计查询委托检验单位的协议金额、签订日期、到期日期等信息。委托检验单位的基础信息录入后,在检验报告选择该单位时,会自动带出相关的基本信息,不需要再重复录入。

(九)检验依据管理

是一个技术标准库,对技术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其他标准)。选中某个分类,在该分类下建立其标准库,标准内容信息包含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别、标准状态、日期、实施日期、代替标准等,同时提供标准附件上传和相应的查询功能,方便查询所有的标准,还可以对标准进行移动位置操作,打印标准数据。

(十)样品检验标准目录管理

样品检验标准是对检验依据的补充完善,按分类进行管理。录入的信息包括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等级、标准类别、标准状态、实施日期、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计量单位、合格指标、是否判定),提供移动、修改、复制、查询等功能。

(十一)仪器设备管理

对仪器设备进行规范管理。新增输入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仪器编号、固资编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原值、量程、用途、出厂编号、仪器品牌、仪器精度、仪器等级、仪器状态、管理部门、保管人、存放位置、购买日期、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检定周期、折旧年限等,建立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分别为检定记录、领用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期间核查、主要附件、随机资料、停用记录、报废记录。

(十二)数据查询与统计功能

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统计,并具备打印报表功能。

二、物理勘探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检测流程设计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2

本桥位于瀑布沟电站库区顺河桥,位于大渡河东南岸。本桥上部结构采用8×30m预应力砼T梁,下部结构采用半幅双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柱式桥台及重力式桥台、桩基础和明挖扩大基础。桥墩桩基和泸沽岸桥台桩基根据地质情况采用摩擦桩,施工时根据桩长和地质情况可采用挖孔桩。

2内业资料组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原始记录的收集归档)

2.1施工准备阶段

(1)图纸会审: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图纸会审记录。(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上报主管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批准,施工过程中对工艺变更和施工措施较大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3)工程项目划分。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附录A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单元划分,是对该项目过程施工的一个总纲,经监理部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均按照划分表对施工部位进行质量监控及管理,并作为自检内业资料形成的主要框架,确保自检资料的完整性。本项目划分一个单位工程,四个分部工程(基础及下部结构、上部构造T梁预制与安装、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防护工程),每墩台为一个子分部,若干分项工程,涉及子分部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表J-5工程汇总表进行子分部汇总。(4)导线复测:勘测现场后进行导线复测,复测完成后提交复测报告、成果资料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复核,审批后方可按照施工。本阶段的测量工作尤为重要,工程的正确与否,对每项工程的首道工序测量来说,其责任尤显重大,稍有疏忽往往给工程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所以对每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必须进行测量自检,确保100%的检测(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和试验编号);使用前必须进行自检,无自检资质的应抽检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复检;试验单要有试验结论。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和经监理工程所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投入工程建设中使用。(6)开工报告:前序工作完成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分项工程开工,在分项工程开工7天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后才能开工。

2.2施工阶段原始记录

(1)往来文件、会议纪要:包括文件体、函体、会议纪要、监理指令等,一般只需归档涉及工程类文件,按照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如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等。如涉及本项目费用的文件管理文件也要归档?,因为管理性文件涉及到审计和竣工决算,与各项目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一定要认真收集和整理,保证文件的完整性,为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提供依据。(2)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类人员证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成操作归程;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计划及总结、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记录、安全费用生产投入台帐等;安全施工日志等(3)进度控制文件:上报的年、阶段、月计划或调整计划、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月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月报表,施工各阶段工作总结,按填报日期归档。(4)费用支付文件:工程计量支付报表按照计量周期归档,包括中间计量表。(5)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应当根据单位工程分类,时间先后顺序归档(6)工程声(像)资料: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及照片,如招投标仪式,开工典礼、通车典礼等活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及照片;记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及异常现象的录音、录像及照片;反映工程质量、施工工艺等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时的照片或录像;反映重大变更的照片或录像等。(7)工程质量控制及施工工序原始记录资料。按施工程序排列,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以经过监理批准的划分为准,评定方法及使用表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要求进行。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整理、归档的思路为:由分项到分部,再到单位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资料的排列顺序为根据工序自检资料在先,试验检测资料次之。

例如:扩大基础

(1)开工报告及附件:工程开工申请单(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施工技术方案报验单;施工放样报验单(桥涵施工测量放样原始记录、高程检测记录、计算表);施工图纸;建筑材料报验单;进场机械设备报验单;标准试验报告;分项工程月进度计划。(2)工序报验资料及附件①基坑:桥涵基坑现场检测记录表;基坑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交验单;高程检测记录、计算表;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触探仪法);工程照片(隐蔽工程所需的声像资料和现场收放记录)。②模板:模板、支架及拱架安装检查记录表;高程检测记录、计算表。③基础砼:扩大基础现场质量检验表;扩大基础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交验单;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混凝土施工检查记录表;高程检测记录、计算表;试验检查报告。(3)分项工程报验资料及附件:扩大基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扩大基础外观鉴定检查记录表;扩大基础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申请批复单;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例如:桩基础(1)开工报告及附件(同上)(2)工序报验资料及附件①钻(挖)孔桩成孔:钻孔记录表;钻(挖)孔桩桩位检查记录表;测量检测记录、计算表;工程照片(隐蔽工程所需的声像资料和现场收放记录);钻(挖)孔桩钢筋骨架检查记录表。②钢筋安装:钢筋安装现场质量检验表;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交验单。③钻孔桩灌注:钻孔灌注桩现场质量检验表;钻孔桩终孔后灌注混凝土前现场检查记录表;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灌注桩水下混凝土灌注现场记录表;混凝土施工检查记录表;高程检测记录、计算表;试验检查报告;桩基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交验单。(3)分项工程报验资料及附件:桩基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桩基钢筋加工及安装外观鉴定检查记录表;钻孔灌注桩(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钻孔灌注桩外观鉴定检查记录表;桩基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申请批复单;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以上是施工过程中原始记录需主要收集内容,在施工期间,内业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内业资料管理情况台帐,保证内业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做到边施工、边整理,达到工程完成竣工资料初步形成。

3结束语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3

【阅读全文】

1997年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8号 根据1998年12月3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以下合称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是指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定期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认其继续经营广告业务资格的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本局登记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管辖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本局登记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管辖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第四条 凡经广告经营登记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单位,均应按照本办法接受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第五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广告经营单位应当以户为单位建立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档案,详细记载每次检查的时间、内容、检查结论和有关问题的处理等情况。 第六条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广告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广告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合法程序取得广告经营资格; (三)是否按照审批登记的事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四)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合同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执行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六)执行广告业务收费标准规定和广告收费备案制度、广告财务制度的情况; (七)户外广告、广告显示屏、印制品广告、临时性广告等经营资格情况; (八)设计、制作、、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十)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策的情况。 第七条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基本程序是: (一)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知广告经营单位提交《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自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受理、审核自检材料,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三)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标识。 (四)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发还《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 第八条 广告经营单位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须提交下列自检材料: (一)《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签署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意见,并在其《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标识后,广告经营单位取得继续经营广告业务的资格。 第十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经营单位,暂缓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广告经营资质条件达不到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要求的; (二)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和执行的; (三)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尚未改正的。 第十二条 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广告经营单位,经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对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可以核减其广告项目直至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既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又领取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单位,其营业执照中广告经营项目应随《广告经营许可证》内容的变更即时变更。 第十三条 对核准登记后一年以上未开展正常广告经营业务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责令其办理广告经营注销手续;拒不办理的,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第十四条 广告经营单位在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经营资格检查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报送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材料的,限期补报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材料,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对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截止日期前未参加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实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接受检查的,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第十六条 广告经营单位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和执行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广告经营审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广告经营许可变更手续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补办,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广告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补报;逾期仍未补报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格式、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标识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 1998年12月3日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二条第一款改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可以核减其广告项目直至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第十三条改为“……拒不办理的,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第十五条改为“……接受检查的,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第二十二条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完)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4

一、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量化、促进提高”的原则。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促进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对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评估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2)。

(二)药品质量状况评估。以省级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重点检查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

四、检查评估的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研发、检验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各类型单位均不少于2家。

4.召开座谈会。召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社会公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值100分,权重0.6。

2.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省级质量公告和抽验结果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权重0.2。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不少于100份),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权重0.1。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抽查辖区内各单位自查报告,自我评分。各企事业单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及医疗机构)每类别不少于1家。分值100分,权重0.1。

以上4项中,第1项由区检查评估组参照各参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第2、3、4项直接采纳各参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根据各参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上旬,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上旬,组织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自查自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组织。

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辖区内自下而上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于前提交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旬,迎接市政府检查评估组的检查评估。

(四)下旬,迎接省政府检查评估组的检查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抓出成效。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5

一、背景

2004年我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截至2008年底,我市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良好,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提高。全市疫情报告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大部分县(区)硬件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疫情网络运行稳定,大疫情报告和各专病报告系统工作正常,并能对日常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与反馈。2008年,全市网络直报综合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居全省第一,其中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99.9%,审核及时率99.98%,江西省“零”报告系统日平均执行率99%,全年无重卡,网络直报单位运转率达100%。

2009年是我市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及时发现网络直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使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市卫生局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南昌市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程序》(2009年修改版)

四、检查对象

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检查方式及范围

(一)检查方式

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县疾控中心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各类机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

本次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针对2009年开展,部分内容将涉及2008年(见本方案有关规定)。

被检查的单位主要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省级综合医院、市级医院、县(区)综合医院为必检单位,另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每一县(区)总检查单位不少于4家。

六、检查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 本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

2. 是否为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

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3. 2008年度是否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的督导检查,有无表彰奖励及处罚(要求有方案、记录及总结)。

4. 是否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发文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

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

1.1 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

动态监视本辖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包括对异常信息快速确认、处理应对等环节,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的检查核实报告为准。异常信息主要包括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以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它不明原因发病、死亡等。

1.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传染病零缺报情况、报告及时性、审核及时性、重复报告等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与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文字资料为准)。

(2)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指数率,以传染病直报系统最近一个月的评价数据为准。

1.3 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与反馈

(1)是否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日、周、月、年周期分析;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是否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报告。

(2)是否及时将常规各项分析报告向辖区报告单位进行反馈(以实际可查的反馈形式为准,如正式发文或网络直报系统反馈)。

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

2008年度是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对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有方案、检查原始记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等总结文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开展二次督导检查,以文字资料为准。

2008年度是否开展与传染病网络直报有关的专题调研,要求有调研方案及总结等文档记录。

2008年度是否对同级、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下级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要求以电话或其它书面记录为准。

3.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本年度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求有相关资料和培训会议文档记录。请注重培训知识与内容的更新,要求及时将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培训落实。

4. 网络直报设备配置

网络直报专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带无线上网卡)各一台、激光打印机、疫情专用电话。

对各级疾控中心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2。

(三)医疗机构

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根据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市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及反馈机制

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诊断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院内指定有关科室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分析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

(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

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

(5)传染病报告设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

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

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

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

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检查方法:查阅2008-2009年度检查当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记录,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

要求:

①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15例(门诊病例10例,住院病例5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取5例。若该单位本年度相关记录中,未查到1例法定传染病,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②病例分布应注意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

③病种:仅抽查急性传染病,应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如麻疹、流脑、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疟疾、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不含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丙肝。

④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

⑤复印1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从抽查的15例传染病中查找,不足则另行补充,对补充纸质卡片的要求同上。乡镇卫生院复印5份。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分别记录于附表1-3、附表1-4。

七、组织与实施

(一)人员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分设3个组,每组3人,组长由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担任,组员由市、县(区)疾控中心专家组成。

(二)日程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4月13-17日,督导组成员统一培训时间为4月10日上午。各县(区)的行程安排如下表(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检查日期检查单位检查人员

4月13日进贤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安义县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南昌县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4日新建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湾里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云谱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5日东湖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西湖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山湖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6 -17日省一、省精、省肿瘤、省血站、市九院、

省中医院、高新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省二、市一、省儿童、省人民、市血站、洪都中医院、红谷滩新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省四院、省妇保、省胸院、市二院、市三院、省皮院、市男科、经开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三)工作程序

1、到达县(区)卫生局,简要介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及日程安排,听取自查工作汇报;

2、到有关医疗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并撰写意见书进行反馈;

3、到县(区)疾控机构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组对该区检查意见与建议集中反馈,由组长负责,分管传染病网络直报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四)备查资料

1.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料清单

(1)本年度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专项经费的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2)本年度组织开展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正式文件、方案、表彰奖励及处罚记录。

(3)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各种临床诊疗登记的相关文件及督导记录。

(4)辖区部分传染病疫情原稿。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1)对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实时监控记录及异常监测事件反应处理记录。

(2)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记录、总结。

(3)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培训的工作记录、总结。

(4)各类传染病监测数据质量评价及分析利用报告。

3. 医疗机构检查

(1)院内关于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不明原因肺炎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的文档及相关记录。

(2)院内传染病疫情常规分析、通报有关记录。

(3)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记录。

(4)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技术培训考核等有关记录。

(5)本年度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

(6)走访检验科、放射科等临床辅助科室,检查登记本及结果反馈流程。

(7)抽查网络直报人员现场操作演示。

(8)调查内、儿、感染等科室医务人员5名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见附件2。

(五)结果反馈

本次督导检查现场结果由督导组成员以《现场指导意见书》予以反馈;综合评估报告由市卫生局以书面督导评估报告形式予以通报。本次督导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市疾病控制工作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附件1

南昌市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及评分表

表1-1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单位名称:

县(区)卫生局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满分评分原则得分

1. 2009年度下拨用于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1.1 专项工作经费:①无 ②有20分①否:0分;②是:满分

1.2 如有,专项经费总额:【

】万元,占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总额的比例:【 】%20分①5%以下:(实际比例/5)*满分;②5%及以上:满分

2. 2008年度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2.1 检查方案: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2 参与检查: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3 检查总结: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4 表彰和奖励: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5 处罚: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3. 统一规范辖区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登记项目的设置及使用(20分)3.1 制定下发正式文件: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3.2 组织开展对实际执行效果的督导检查: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表1-3 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4

县/区

乡镇

医院/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登记表

序号科室

类型

(1)患者

姓名

(2)性别(3)年龄(4)职业(5)疾病

名称

(6)病例

分类

(7)发病日期

(8)诊断日期 (9)是否

录入(10)是否

及时

录入

(11)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12)报告卡填写是否准确(13)报告卡信息与网络报告信息是否一致(14)备注

(1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注:①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门诊 ②儿科门诊 ③感染科门诊 ④急诊 ⑤腹泻病门诊 ⑥肝炎门诊 ⑦住院部内科 ⑧住院部儿科 ⑨住院部传染科 ⑩其它,请注明(如呼内、消化内科)

②住院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的信息需查看患者住院病案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

县(区)

医院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1、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通过后,于

月 日开始施行。(10分)

2、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其中甲类传染病

种,乙类传染病

种,丙类

种。(10分)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 、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

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30分)

4、手足口病为

传染病。(10分)

A、 甲类; B、 乙类; C、 丙类; D、 未纳入法定传染病

5、请列出以下传染病病种:(20分)

甲类(2种):

乙类(5种):

丙类(3种):

6、当一个患者同时患两种传染病时,应填写几张传染病报告卡?(10分)

A、1张 B、2张 C、两者皆可

单位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6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全省质监系统能源计量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年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近期召开的省委九届十次全会要求必须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中提出了质监部门能源计量工作的任务目标:“完善‘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立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直报制度,确保103户国家重点用能企业及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符合要求,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全省质监系统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加强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工作,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督促、督查、督导企业认真落实规定和网上直报要求,切实将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履行到位、发挥到位,省局将与各市局、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签订《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责任书》,确保年质监部门节能目标、能源计量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宣贯培训,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落实

各市局要继续全面深入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贯实施活动,加强企业人员培训,依法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提高能源计量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强化能源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队伍、技术能力,提升计量管理水平。同时要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深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家庭等开展节能降耗计量服务“五进活动”,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节约能源法》,以企业为主、推动各类社会用能单位贯彻实施,全面推动我省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

三、充分发挥“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直报制度

省局已对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升级,企业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填报管理数据信息,并且在已有的能源计量器具信息管理基础上,增加了能源消耗数据信息管理的内容。在信息平台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完善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信息。各市局

一是要对目前的信息平台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企业列表进行对照检查,对需要调整的书面向省局提出申请;

二是要抓紧组织各服务队对信息平台中由服务队负责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填报完善,信息平台企业列表中不得出现显示为红色的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内容缺项不得多于5项。

三是组织已填报并上传能源计量管理数据库的企业抓紧通过网络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检查、完善、更新,其中“企业信息”栏目中能耗状况、企业产品、输入用能单位能源信息要全部填写;

四是认真组织完成各市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库”任务指标,组织尚未建立数据库的企业填报信息平台数据库,对能源计量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改进。

2、组织企业利用信息平台开展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内容包括企业综合能源消费、能源消费结构、余热余能利用情况等,各市局

一是要与正常生产经营的全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已在“信息平台/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重点用能企业名单”中列出)签订《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责任书》,做好网上直报工作的布置安排、讲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要组织服务队对分工负责的企业加强指导,重点组织千户重点用能企业按月填报能源数据,于7月15日前完成1-6月能源消耗数据的填报工作,以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的数据填报工作。

3、强化“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各市局要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填报情况,督促网上直报制度落实。各市局要加强对信息平台登录帐户的管理,确保信息平台数据安全。

4、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一是自7月15日起,省局将每月对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情况进行检查调度;

二是于7月30日起,每季度按照《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评分细则(试行)》对各市、各服务队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组织各市开展平台建设情况互查,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四是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市局计量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市局也要研究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考核机制。

四、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执法监督工作

依据《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省局制定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细则》,以103家国家千户企业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及国家或省确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执法监督检查。

年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必须采取现场检查形式或安排服务队人员参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以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为主,实施《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检查报告》)。各市局对年现场检查的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要出具《检查报告》,于2年内完成当地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的《检查报告》,于3年内完成其他企业的《检查报告》。市局作为《检查报告》推进重点单位,年要全面完成当地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的《检查报告》,并重点推动将《检查报告》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考核等工作中,服务政府节能管理。同时,该《检查报告》也作为对“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情况的评价依据。各市局要制定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被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方式(自查或现场检查)、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分组安排等,其中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要单独列出名单,于7月15日前报送省局。省局将视情况抽取部分企业对各市局的现场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五、深入抓好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