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例6篇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文1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办〔**〕125号),今年我省将开展第二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对首批部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展复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评选对象

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及高等学校。

三、评选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职责与权限清楚,分工明确、合理。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建立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议事规则健全,能按期开会履行职责。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近5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其他负面影响较大的事件,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自觉接受和配合人大、政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施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有具体的帮教措施。不随意开除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高校建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法律顾问,高校单独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法律学习形成制度。师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四、评选方法

评选实行择优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地区大中小学校(含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特殊学校、高等学校)5‰的比例,从本行政区域依法治校的先进学校中择优向我厅推荐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各地要在充分体现示范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可直接向我厅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及高等学校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厅报送以下材料:1.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报告或高等学校的申报自评报告;2.按规定填写的《**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3.能够体现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和特色的其他材料。各地推荐报告应当包括该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特点及其在本地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推荐意见等。各地各高校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如申报学校存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事实,将取消其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评选程序

省教育厅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复核。评选人员由省教育厅领导、法制办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法学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参评学校依法治校的整体情况并签署评估意见。评选委员会将对部分候选学校进行实地抽查。省教育厅根据评选委员会评估意见综合评定依法治校示范校。

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须经教育信息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由省教育厅授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予表彰。

六、复查程序

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定期复查制度。今年下半年,对首批部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定标准,组织本地区的复查工作(具体复查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并形成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复查工作的形式、程序、复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或典型经验、复查评估意见、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等。首批部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中的高等学校须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复查工作进行抽查。复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省教育厅调查属实的,取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一)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在校内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五)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称号的;

(六)发生其他与示范校称号严重不符的情形的。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文2

校务公开工作在事业单位推行可以说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为了有效地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它的可操作性,校领导对局文件精神进行了反复研究,进行了多次讨论,几易其稿才最后把草案定夺下来,并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我们本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及时全面、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立了校务公开的十一项内容,并在细则中详细罗列了各项内容的公开层面。制定的校务公开程序也是清晰明了的。校务公开的渠道更是畅通无阻,除了教代会、校务会议、行政例会,还有校务公开公告栏、校务公开联系箱等为校务公开工作提供方便。

二、《昌邑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中校务公开内容的范围,我校按照公开程序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公开或审议。

1、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

5月30日,学校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6个专项评估组,制定了自评工作计划。6月底召开校务会、行政会、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督导评估手册》,进行宣传发动,布置了工作计划,提出任务要求。7月至8月各专项小组认真对照各项评估指标,收集信息,并整理有资料。9月校务会、行政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教代会通过,确定申报等级为示范二级。9月至10月上旬,全校动员,分层分级落实任务,各专项小组完成c级指标自评表的填写工作。10月中旬各专项小组完成分报告。10月底召开教代会,审议自评报告。11月上旬基本完成,请督导室领导来校指导工作,我们对不足部分,及时加以修正、整改。

2、 工会换届改选

4月上旬学校党支部对三年一次的工会换届改选进行了宣传发动,在全教会上决定选举方式。4月7日进行组室提名,提名较集中的列为候选人。然后在校务公开公告栏中对候选人进行情况简介。4月25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改选,当场唱票进行汇总,然后上报学区。这一工作符合民主程序,符合群众意愿,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3、 教代会

三年来,两届工会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教代会。

XX.10--12

七届一次:昌邑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三年规划讨论、通过昌邑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讨论、通过

XX.1

七届二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

XX年度局、校优秀名单(校考核小组推荐)

XX年度工会财务及经审报告

XX.3--6

七届三次:昌邑小学教工考核制度修订

昌邑小学教工奖惩制度修订

昌邑小学教工岗位责任制修订

昌邑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XX.12—XX.2

七届四次:校中层干部考核、校党政考核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经审报告

XX.6--8

七届五次:制定昌邑小学师德规范

XX.12—XX.1

七届六次:党政考核及中层干部述职,群众评议

学校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及经审报告

XX.6

八届一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昌邑形象教师”评选细则

XX.10

八届二次:讨论、修改,进一步完善督导总报告

4、 党政领导年度述职报告

三年来,校长和书记当着全体教职员工的面进行了述职报告,述完职,校长书记离场,由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教工对党政领导的考核,考核表收教后,当众封袋,上交学区。

5、 工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每一年,工会财务委员张青凤同志向全体会员汇报了XX年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经审委员邱鸿年作了经审报告,得到了会员的普遍认可。

6、 职称评定

我校通过教代会的选举产生了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小组群众代表两名——沈煊老师和陆翌老师。在XX年小二升小一、小一升小高的职称评聘中,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职评小组成员经过深入细致地分析、讨论,最终确定送审人员。对条件不够但又上报的教师逐一说明不送审原因,消除他们的顾虑,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机会,弥补不足。XX年9月,由于沈煊教师内退,补选杨佩青教师为教师代表。XX年在小一升小高的职称评聘中,学校里符合条件的有5位老师,但实际名额只有一人。校职称评定小组投票同意杨文英教师评为高级教师,另两位符合条件但受名额限制的教师,学校在第二年将对他们低评高聘。

7、 年终考评

每一年度都有年终考评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校遵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途径保证“优秀”的产生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首先让教师在自己组内交流年终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教师比例产生“优秀”候选人,再提交学校评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汇总后,根据个人实绩,确定优秀名单,这其中严格控制中层干部“优秀”比例,尽可能考虑确有贡献的、第一线的教师。接着张榜公布优秀人选,给大家一定的时间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最后上报局人事办。

8、 报或评定先进人物

在近一年中,我校分别向上级申报了区“三八”红旗手、区先进工作者、区园丁奖、局优秀党员、局青年岗位能手、学区优秀党员、学区优秀团员等不同级别、不同层面的先进称号,但无论是哪一级的评优工作,我校都根据标准或条件,按照民主推选的方式层层落实,因而使得各类评优真正符合民意,尊重实绩,也一次次振奋了人心,起到了促进教师发展的目的。

9、 副职聘任

XX年1月,学校从实际出发,对副校长一职进行了公开聘任,在各组室的充分酝酿下,高名义同志被一致推选并受聘。

「 1

10、浦东新区教师奖金分配方案

三、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1、校务公开工作毕竟只是开了一个头,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实践中,我们感到要边做边学,边学边思,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既要多学一些法律法规的常识,又要善于灵活掌握规则,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变动。而目的只有一个: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乐意为学校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发光发热。

2、校务公开工作应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党政工领导要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心照不宣,坦诚相见,这样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否则,会使教职员工丧失信心,也丧失学校发展的大好良机。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选拔任用管理与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校长竞争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明、作风正、管理严的校(园)长队伍,为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选名额

竞争上岗只进行正副校(园)长的竞聘任职资格,具体岗位根据竞岗者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调配。

1.中学校长1名、副校长2名;

2.小学校长9名、副校长16名;

3.幼儿园园长2名、副园长3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干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身心健康。

(二)基本资格

1.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竞争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副校长(园长)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年龄48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2.中(小)学副校长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竞争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中层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2013年7月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考核中副校长民主推荐率在20%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3.幼儿园副园长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竞争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中层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四、程序步骤

(一)公告

在“**市**教育局政务网”上《**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竞争上岗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于8月14日上午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业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区教育局党办报名。

2.资格审查: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实施

1.绩效量化评分: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选者的职称、业绩、奖励计算绩效量化成绩。具体评分标准为职称分:高级职称3分、一级职称2分、二级职称1分;业绩分: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新秀3分;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学新秀2分;区级教学新秀和名师1分;奖励分:部级奖励4分、省级奖励3分、市级奖励2分、区级奖励1分。奖励只取近三年个人的奖励,奖励分只限于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奖励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二类。以上三项量化成绩只取同类最高的一项得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题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竞职人员的绩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每一职位从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主要测试各职位应试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绩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根据各职位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在“**市**教育局政务网”上统一公布。

4.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区纪委全程监督。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组织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

(1)民主测评:主要评议应试者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校长人选在区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副校长人选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2)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竞岗者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

5.决定任用: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职人员的绩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组织考察成绩(占30%)计算出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对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市**教育局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者,按照干部原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五、组织监督

1.竞争上岗工作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竞争上岗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8437970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文4

关键词:高校教职工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引言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实行分类与综合所得相结合征税办法以来,纳税人普遍受益。高校是高级人才集聚地,但会计力量相对薄弱,能熟练驾驭税收政策的会计人才十分稀缺,能够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开展纳税筹划的会计更是凤毛麟角。高校教职工特别是一线教师都身兼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数职,仅教学领域就需承担授课、阅卷、监考、指导学生、兼职班任、评审项目等工作,其决定了教职员工收入来源复杂多样。给会计确认收入类别和分项预扣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带来难度和压力。加之教职员工取得有限的“阳光收入”,有很多要用于支付论文“版面费”、专利费、教材著作“版权费”等的“再分配”,导致其对收入分配特别是扣缴个税反应十分敏感。所以,研究高校教职工个税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高校教职工应税收入构成

高校教职工收入具有类别多样、来源渠道广且形式复杂等特征,大体可概括为几类:(1)工资薪金(以下统称“工薪”),是教职工的常态化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补贴补助等纳入人事处工资表管理的收入。这些表内收入,都是按照国家工资管理政策和地方性规定标准给予的“固定收入”,是计算个税所得额最容易把握的基础性所得。(2)课时费,是高校教师实行“按劳分配”获得的一项很重要的收入,它是根据教师全年的教学业务工作量扣除学校规定岗位基础工作量并经人事处考核合格后,以课时或教分为单位平均分配的费用性收入,也称之为“讲课费”或“超课时费”。教师只要上课就可获取,多劳多得,不劳不得。(3)地方性补贴。高校所在的地方政府或中直大企业为鼓励教师开展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或弥补资源开发等对教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给予高校教职工的业务补贴或生活津贴,如大庆市政府给予驻庆高校教师的职称补贴和石油津贴等。该项收入往往有附加条件,比如职称级别和职务差别等。(4)业务补贴或重点岗位工资,是学校依据教职工岗位或技术职务级别确定标准并按照规定办法考评结果,实行分职级、分岗位发放的工资。所以,也称为“绩效工资”。(5)零星收入,是教职员工接受学校安排的各种考试监考(课程结业、英语四六级、考研、职称)、班主任、重修补考阅卷、新入职教师示范讲座、参赛获奖、以个人福利名义取得的劳动补贴、赛事或大创项目评审、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会议补助、坐班出勤补助、午餐费和交通费补助等获得的报酬,以及教师受聘开展培训辅导、技术性指导等社会服务收入。该收入非按人头平均分配,而是谁承担了哪个项目即获得该项报酬,不承担则无此项收入。(6)兼职收入。部分教职工利用个人执业资质、专业技术特长和实践操作能力,受聘于企事业单位担任执行董事、高级顾问、技术专家和工程师等岗位所取得的“第二职业”收入。(7)技术成果收入。高校教师因教学科研“双肩挑”,其常年从事创造性科学技术研究和试验所取得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转让、特许使用,以及为他人“”撰写文章和出版教材著作“挂名”等所取得的收入。(8)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所列范围之外取得的应计税收入,如参加庆典获得的礼品、礼金(含网络红包)等偶然所得,投资入股获取的股息红利等。(9)高寒地区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取暖费补贴等免税收入。

三、纳税筹划的客观依据

任何纳税筹划都必须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客观依据,高校教职工个税筹划同样如此。

(一)个税法律法规。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称为综合所得,居民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去6万元基本费用并扣减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作为应税所得额,按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征管上,逐项采用累计预扣法、分次扣税法等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具体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和所得额计算办法等按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规定执行。

(二)个税政策制度。对高校教职工应计税收入的界定,除个税法规定外,应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公告):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销售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对综合所得税前扣除除了原范围和标准外,《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新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具体标准和扣除办法;纳税人申报扣除应符合《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规定,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若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税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关于综合所得税实行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国家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详细规定出纳税人各项所得申报税额和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办法,例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稿酬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为促进就业和消费等,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等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证明其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全日制在校生因实习按月取得的临时性工资,也按累计预扣法计税。此外,针对较低收入居民个税做出的《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整年内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薪个税且全年工薪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薪个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6万元扣除,直到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而产生所得额的当月及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税。对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要点及方法

高校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构成,每月发放金额相对固定,且同一单位同一账户名下个人除费用报销外的表内、表外的所有收入都需汇总计税。所以,基本没有“节税”筹划空间。但教职工的“阳光收入”该不该扣税和该怎样扣税,是决定教职工是否被扣税和扣多少税的关键,因此需掌握好纳税筹划这门“大学问”。

(一)部分工薪所得适当福利化。对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或授予某种特殊荣誉的教职工所发放的单项奖励,可以考虑以实物形式发放奖品;也可以通过校院两级工会组织,适当增加教职工个人福利,扩大工会活动范围,增设校内全民参与或有目标针对性的竞技项目。这些实物奖励虽然属于偶然所得范畴,但也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可通过打个税政策“擦边球”规避个税。很多学校的会计都不熟悉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中的规定或者不能深刻领会该政策精神,对学校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实行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均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就是说,教职工取得上述收入一律并入工薪所得计税。对此,财务处应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文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校给予教职工补贴补助的真实用意,体谅受补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不易,争取将本属于误餐补助的“午餐费”定为误餐费,或者开设教职工食堂免费供餐;取消通勤或交通费补助改按校内通勤车免费或低费标准接送上下班;取消住房补贴,学校提供教职工宿舍或公寓临时居住。这样,可以适当降低教职工生活压力和个税负担。

(二)有限的社会服务收入最大化“支招”。近些年,国家提倡高校加强社会化服务,旨在鼓励高校的专业智慧和科技思想引导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发展知识经济,树立高校的社会威望。社会服务的主体力量是教师,主导力量是专业对口、有较深造诣和享有一定社会威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所以,代表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教师都是高校为数不多的人才精英,他们在岗位教学和科研的同时,呕心沥血提供社会服务为学校创造社会财富,理应获取预期劳动代价和智慧贡献相匹配的所得收益。对此,国家虽然暂时无配套的税收专门优惠政策,但作为学校财务部门,应该深刻体会国家发展知识经济和学校图强的大局需要,用心体会教师担纲社会服务重任的艰辛,积极与科技处协同为教师谋划社会服务取酬方式,譬如:结合教师收入大部分将用于科研、学术著作和教材出版费用支出的客观实际,建议教师与社会单位签订联合攻关课题模式,设立“横向科研课题”,将培训、辅导、咨询、顾问等费用转化成“课题经费”;对利用专项经费预算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只能向教师支付“讲课费”的,建议学院领导巧妙运用“税负转嫁”思想,在商谈所委派教师讲课费标准时一律确定为“税后收入”;有些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接受培训等服务,需要通过学校财务“对公账号”结算服务费。这种情况下,会计需预先问清接受服务方即报酬支付方是否已经扣缴税款。若未预扣预缴个税,应先扣税后支付,但需向服务教师预先说明并提供扣税凭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如果确认属于税后收入,学校会计需直接将服务费转付给教师个人,不能再重复扣缴个税。以免侵害教职工个人利益,破坏教育人文环境,挫伤教职工社会服务积极性。

(三)集中补发薪酬巧妙地推迟到年初发放。多数高校都在九月份开展职称和职务评聘。新晋升职称或职务教职工的基础工资及薪级工资将进行上调和全年薪资“补差”,时间恰逢年终岁尾。累计扣税法下,教职工所得额年末已累积到高峰值,若再集中涨薪和补差,便造成扣税增加,甚至出现税率跨级可能。为此,建议学校组织人事机构,调整干部评聘和评审时间,比如10月报名、11月评聘、12月公示,下年一月份发文任职并兑现新晋职级薪资并补差。这样,可取得意想不到的个税扣缴效果。例如:王老师10月份职称晋升到教授,11月工资由15,000元上调到18,500元,前10各月已累计扣缴个税额7,480元,忽略附加扣除和附加扣除项,11月加上补发前10个月工资35,000元(3500×10),会计是否开展纳税筹划,将得出不同计税结果。(1)会计直接按累计预扣法计算王老师应纳税额:应纳个税额=(15000×10+18500+35000-5000×11)×20%-16920-7480=5300元(2)如果财务与人事协商调整确定10月申报评选,11月公示,12月调资,下年1月份兑现,则“累计起点无累计”,会计应按当月发生额直接计税。王老师应纳个税额=[(18500+3500×12-5000)×10%-2520=3030(元)年末晋职晋岗下年初兑现补差,王老师可节税额2270元(3030-5300)。(3)如果累计所得额超过144,000元,可分摊到1月和2月,各补发21,000元,则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下:1月份预扣预缴个税额=(18500+21000-5000)×3%=1035(元)2月份预扣预缴个税额=(18500×2+21000-5000×2)×10%-2520-1035=1245元王老师合计纳税2,280元(1035+1245),可节税3,020元(2280-5300),节税率达56.98%(3020/5300×100%),比第二方案尚少扣缴个税750元(2280-3030)。说明个税法改革不干扰和控制居民收入分配与发放的自由度,并且还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留下了足够的灵活把握空间。只要其善于研究运用,纳税筹划空间很大,效果也很突出。实践中,王老师是客观存在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的。所以,如果金额分配得当,其2月份的实际所得额会更低,完全有可能适用首档3%税率计税,其节税效果将更为突出。需强调,高校教职工薪酬纳税筹划绝非会计自身可以完成,必须与人事处的劳资科协同开展。人事机构最为关注教师队伍稳定,相信会全力支持财务的纳税筹划工作。所以,最关键的在于工资会计是否有纳税筹划思想和巧妙的技术方法支撑起操作行动,并付诸于向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的实践作为。

(四)其他收入扣税要依法合规。高校教师的其他收入主要是个人提供的与任职无关的劳务报酬所得,包括教职工外出讲课、咨询服务、审稿、监考、学校征集徽标入围中标费等。很多学校都操作错误,会计将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月工薪计算预扣预缴税款,严重侵犯教职工个人权益。例如,某高校校庆征集徽标,张教师入围费获得400元。该教师工薪14,700元,扣除社会保险费522元和子女教育费1,000元,会计扣税结果:工薪所得税额=(14700-522-1000-5000)×3%=245.34元徽标所得税额=(14700+400-522-1000-5000)×3%-245.34=12元虽然徽标入围费仅被扣税12元,但张教师怎么也想不明白“税”从何来。国家个税法明确规定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不计税,如果年终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因此而补缴税款是完全可以认同的,但偏偏在发放环节给硬生生扣税,难免质疑财务部门的财务能力和学校制度,甚至对这种教育维护环境产生失落感。对此,提醒高校财务,要认真学好个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内容,深刻领会税收征管法精神,做到依法正确扣税便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凡综合所得范围内的教职工所得,不论劳务报酬,还是教师在本校《学报》等正规出版物发文获得的稿酬,虽然都从属于综合所得,但只体现在年终汇算清缴环节,日常实际发放时仍必须“分类计算”各项应预扣预缴税额。换言之,纳税人实际发生各项所得时要分类计税,年终汇算清缴时须综合所得计税,这才是我国个税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征税的实质。由于综合所得实行按实际发生所得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高校财务可从递延纳税筹划角度,考虑个人支付“延后总比提前强”的利益维护心理需要,设法减少教职工的日常所得预扣预缴个税,留待年终汇算清缴时一并补缴税款。这样,教师的监考费、审稿费、评审费、答辩费和培训辅导费等劳务报酬,因其零星分散,一般单次都不超过800元,应建议教务管理、研究管理等部门在劳务活动结束当月,向人事劳资部门提交费用发放明细表,获批后财务即时发放;若个别教职工一次取得该类收入较高或者教职工各月薪酬较高,则主张财务积极与人事部门沟通,将劳务报酬或班主任津贴、奖金奖励和超课时费等工资性收入,集中安排在仅有“档案工资”的寒暑假月份,分别两个月次发放,从而避免教职工收入提前扣缴个税或适用高档税率预扣预缴个税款,让广大教职工体验到学校财务贴心服务的温暖。

(五)年终奖和年终加薪灵活掌握。年终奖由于财税[2005]9号文即将到期失效,学校仅有超课时费和“第13个月工资”并都按照人事劳资审核办法发放。通常很多高校财务采取的做法是将超课时费按季度或学期进行发放,或者平均分摊到每年4~12月份发放;年终加薪发放恰逢寒假停发“校内工资”等月份;教职工绩效工资通常是学校按“重点岗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结合教师全年教学、科研任务完成状况的考评结果,进行“奖优罚劣”兑现,数额不大,财务灵活掌握即可。这都是可以减轻教职工个税预扣预缴负担的纳税筹划举措,可继续执行该类操作。但需提醒注意的是,对于新入职的年轻教师,应该认真执行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19号文件规定,并因其入职时间短、承担教学任务轻而获得的超课时费数额不高,适宜一次性集中发放,避免搞“一刀切”式的平均分摊发放。以免影响年轻教职工生活积极性,引发对学校不满情绪。

(六)用好、用足、用实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是人才流动最频繁的单位,每年都招聘新员工入职。新入职并不一定都是“新手”。作为培养人才的阵营,高校是高级知识分子集聚地,其运用特殊优惠政策引入高端人才司空见惯。这些新教职工入职即应获得学校兑现的职称学历、住房等多种“特殊待遇”。所以,财务必须秉持“特事特办”指导思想,在人事部门审定其应发放的薪酬、学位津贴、特殊人才引进奖励等待遇之后,按照先筹划、后发放、再核算的“稳健性”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规定,以入职当月核定应发放的全部收入,一次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的累计月份减除费用。这也是政策规定的重要宗旨。此外,对在学校各部门兼职务工的教职工家属和应视同教职工的实习生,对其按月持续获得的勤工俭学收入或临时工工资,会计不能盲目按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扣税办法扣税,而应执行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政策规定,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并根据该纳税人上年是否在校内实习或务工以及其实际获得劳务报酬应税收入情况,考虑是否适用开始获取收入月份即可一次扣除6万元费用。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文5

连续2年亏损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71.SH,下称“*ST天目”),无疑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

如果未能在2011年年底完成重组或者扭转亏损局面,已经连续2年亏损的*ST天目,极有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窘境。

*ST天目是杭州第一股,早在1993年即已上市。2006年,浙商章鹏飞控制的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联合”)入主后,*ST天目问题频出。2009年和2011年,*ST天目两次受到证监会处罚,受处罚的高管多达11位,公司实际控制人章鹏飞,更在今年直接被市场禁入5年。

今年5月,天目药业为*ST天目,成为浙江200多家上市公司中唯一的*ST股。作为资本市场的著名“问题公司”, *ST天目一直备受媒体关注。在浙江具有显赫历史的*ST天目,何以屡屡遭受处罚,又何以成为浙江仅有的一只*ST股?两次重组皆告失败,盈利前景又不容乐观,*ST天目未来将何去何从?

董事长被市场禁入5年

1993年8月上市的*ST天目(原名天目药业)位于杭州临安,是杭州第一家上市公司,历史上一直是国有控股公司。2006年1月、7月,现代联合先后与天目药业大股东杭州天目山药厂、浙江临安天目山石材公司、杭州天目永安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述公司持有的天目药业5483.57万股,占总股本的45%。

在现代联合,章鹏飞持有89.5%股份,其妹妹章丽萍持有10.5%股份。章鹏飞就此成为天目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此后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和减持,目前现代联合持有*ST天目19.31%股份,依然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现代联合入主天目药业不久,即开始了一系列违规操作。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天目药业成了现代联合的“提款机”。

证监会在2009年2月和2011年1月对天目药业下达两份行政处罚书,披露了天目药业的大量违规细节。2009年2月5日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天目药业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6批次,累计达1.23亿元,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证监会认为,章鹏飞作为天目药业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多个涉案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经手”本案涉及的提供资金行为,负有依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主要责任。此次,章鹏飞被处以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处分。

2011年1月6日,证监会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2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1]1号),称天目药业2007年6月至2009年4月被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占用资金1979.5万元,公司未按期收回大股东关联企业的项目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且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和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给关联方的情况,决定对天目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长章鹏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实施5年市场禁入;对原董事兼总经理郑智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原财务副总监吴青平、董事高洪和梁满初、董事会秘书郑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董事梅欣、管湘、吴晓波、颜春友和原董事黄建宝给予警告。

此后,包括三位独立董事在内的五位责任人提出行政复议。2011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撤销了对天目药业独立董事管湘、吴晓波、颜春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章鹏飞就此成为2011年市场禁入第一人。处罚书下达时,天目药业的董事长,已由来自山东的范建国担任。2008年12月起,范建国担任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而章鹏飞在山东多有投资,目前任山东浙江商会会长。

多位高管接连辞职

或许是意识到公司各方面问题的严重性,6月20日董事梁满初、梅欣提出辞职,7月7日董事郑涛提出辞职,7月26日独董颜春友提出辞职,8月9日独董吴晓波提出辞职;10月27日,公司批准董秘郑涛辞职(与前述董事郑涛系同一人),截至目前,公司尚无新董秘上任。

因为多位开业高管接连辞职,董事会面临尴尬境地。10月17日,*ST天目紧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朱容稼、陈晓华为董事和独立董事。而此前,*ST天目的管理层已经历过走马灯式的更换。自2006年现代联合入主后,光*ST天目总经理一职,即先后换了郑智强、高洪、邓煦瑜、朱容稼4人。

公司财务负责人,亦更换了多人。按照浙江省证监局的一份通报,*ST天目2009年年报披露内容不完整, 存在重大差错,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存在多处不一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ST天目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ST天目与天健的矛盾就此结下。

2010年10月, *ST天目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而此前公司财务审计一直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据知情人士称,*ST天目在临近年底突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全因天健会计师“不好使唤”。2010年11月,时年55岁、在浙江广电集团当了14年总会计师的何天翠接替吴青平,出任*ST天目财务负责人。“因为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11年的财务报表怎么做,对*ST天目是个极大考验。”一位熟悉*ST天目的人士表示。

2009年,*ST天目亏损5224.34万元,2010年亏损882.96万元。2011年5月4日,天目药业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ST。今年前三季度,*ST天目净利润分别为93.08万元、-56.95万元、30.49万元,总盈利仅66.63万元。公司要确保全年盈利,显然存在不小压力。

多次重组均告失败

*ST天目的控股股东现代联合―即关联方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资金紧张,在浙商圈子里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章鹏飞的实业主体,为现代联合控股集团,以兴建、经营专业市场为主,近年在杭州、烟台、淮安屡有项目投资。据熟悉章鹏飞的人士介绍,现代联合当年入主天目药业,章鹏飞看中的并不是医药行业本身,而是资本市场。

2009年,章鹏飞开始与多方接洽,商谈重组天目药业事宜。2009年4月,深圳市众望投资与现代联合签订关于天目药业重组及股权转让意向书,众望投资将借款4000万元予现代联合,用于后者偿还占用上市公司款项。但此次重组并不成功,2010年4月,《意向书》解除。天目药业称“因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实施上述项目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此外,现代联合还向浙江本地企业杭州恒逸纺织(化纤)集团接洽过卖壳事宜,并向该企业借款8000万元。

有投行人士称,章鹏飞以天目药业重组为由,要求重组方向现代联合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巨额借款,但即使重组告吹,该款项也未能按期偿还。据*ST天目2010年年报,现代联合多笔借款未结清,其中4笔质押事项共涉及未还清借款达到2.39亿元。现代联合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已被多重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现代联合这些民间借款利率不低,如2009年6月,现代联合曾向宁波香溢融通借款7100万元,年利率为12%。现代联合资金告紧,正是天目药业屡屡违规操作的背景所在。

与深圳众望的重组告吹后,今年6月7日,*ST天目因再度谋划重组停牌。但7月26日,*ST天目又宣布终止正在筹划的资产重组,公司解释为“由于本次重组事项较为复杂,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复牌这天却发生了一件蹊跷事情。7月28日,*ST天目公告,公司接到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后者于7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6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当天,*ST天目全日涨停。

此后,深圳诚汇投资又增持了*ST天目股份。到3季度末,其持有数量达到904.11万股,占总股本的7.43%。分析人士认为,深圳诚汇投资此番大举买入*ST天目,是在押宝*ST天目新一轮重组。但11月22日,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章鹏飞明确表示:*ST天目今年将实现盈利,明年就能摘星,公司不会再进行重组。

浙大1亿元捐款虚实

现代联合资金紧张,但章鹏飞偏偏不甘寂寞。2010年5月,在浙江大学113周年生日这天,章鹏飞向浙大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一亿元。按照浙江当地媒体的报道,这是“全国教育界最大的单笔捐赠”。

1亿元巨款用在何处?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波对媒体表示,其中的8000万元将用于建设管理学院教学大楼,学校会把这幢大楼取名为“鹏飞大楼”;双方还将组建“全球浙商研究院”,研究和推动浙商企业和浙江经济的发展。另外的2000万元,将用来设立以章鹏飞父母名字命名的“浙江大学长美管理教育基金”,用于培养、奖励优秀的管理学院师生及支持浙江大学管理学科建设。

浙大管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波,正是今年8月刚刚提出辞职的*ST天目独立董事。此前,章鹏飞曾在浙大获得EMBA学位。有消息称,吴晓波正是章鹏飞此次捐赠的牵线人。现代联合四处借贷、所持*ST天目股份又被全部轮候冻结,章何来资金进行如此大手笔的捐赠呢?今年3月,公益时报记者曾致电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会副秘书长顾玉林称这笔资金签约为分期到款,截至2010年底,仅到账200万元。

11月22日,时代周报记者向浙大教育基金会、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章鹏飞本人了解1亿资金的到位情况,三方都不愿公开详情。但章鹏飞表示,今年5月,即捐款整一年之时,浙大管理学院新大楼已经举行过奠基仪式,他“肯定会兑现自己的捐赠”。

*ST大地重组倒计时 云投集团接盘?

本报记者 张欣培 发自武汉

深陷泥淖的*ST大地(002200.SZ),终于迎来了可能的救赎。

*ST大地11月15日无故涨停,随即停牌两日。11月18日公司一则公告终于揭开股价异动的面纱。*ST大地表示,公司于1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集团(下称“云投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何学葵将向云投集团协议转让不超20%股份。11月22日,*ST大地再次暴跌3.90%,报收于14.05元/股。

据悉,双方签署的仅为意向性协议,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云投集团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若三个月内未能签署正式协议,交易意向协议将自行终止。*ST大地欺诈上市案的不同之处在于:操纵虚假上市的控股股东何学葵将用股权转让款来补偿“上市前的资产虚增部分”,这或许会成为欺诈上市处置的样本。“很抱歉,目前暂时无可奉告。”截至11月23日记者发稿,*ST大地董秘对此拒绝回应。

*ST大地或迎来“救世主”

虽然目前云投集团是否接盘尚不可知,但事实是,前任董事长何学葵虽身陷囹圄,但并未放弃“营救”*ST大地的努力,为此不惜让出控股股东的位置。

根据双方签订协议,股权转让数量为:已质押给银行股份1900万股、已申请轮候冻结债权对应的股权,以及司法处罚对应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额为1900万股。加上何学葵私人债务除以转让价格。转让数量以不超过总股本20%为限。公开资料显示,何学葵目前尚持有*ST大地4325.8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3%。何学葵转让股份不超过20%。这意味着云投集团一旦接手,将成为*ST大地第一大股东,而何学葵仅剩下1300余万股,将退居二股东之位。

此番转让价格备受关注。在约定前提下,双方同意以*ST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9.16元/股作为交易基准价。云投集团表示,可以在过渡期为“*ST大地提供适当融资支持”,解决*ST大地资金燃眉之急,但“目前对*ST大地无资产重组计划,同时未来12个月内无对*ST大地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

而双方约定的前提有三个条件,一是*ST大地上市前的资产虚增部分,以司法部门的认定数为准,由何学葵夯实,即用部分股权转让款来补偿;二是如果司法部门认定转让方在上市后有侵占、挪用*ST大地资产或者虚增资产套现的行为,应向*ST大地进行赔偿或归还相应的资金;三是*ST大地截至2011年3月17日前形成的应收款项,出让方有义务协助公司正常回收。

违法程序严重?

11月1日,ST大地公告称,公司已于28日收到廊坊市建司关于“廊坊市新世纪公园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的《合同补充协议》,对之前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充,并明确了5625.06万元合同总价。竣工日期亦由2011年5月25日延至2012年9月30日。2011年度预计确认收入为合同总价的10%-15%,其他确认在2012年度。

当日,*ST大地上涨1.21%,最后收于14.20元/股。然而不解的是,在索赔案、“假公章”风波、三季报业绩大滑、独董提出反对意见等一系列利空背景下,*ST大地却仍可逆势大涨。10月26日,*ST大地三季度继续亏损,净利润为-295.93万元。至此,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规模扩大到1657万元。此外,*ST大地预计全年亏损将在4000万-4500万元。雪上加霜的是,独董尹晓冰在董事会的投票中提出了五大质疑,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主动更正相关会计账户及财务报告相关项目。

此外,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以及预付款项回收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个别股东与公司之前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主要管理层在个别股东支持下把持公司全部经营管理的内部人控制状况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独董出现如此强烈的反对意见少之又少。“这说明公司内部违法程序很严重,独董提出这么多问题,或涉及到将来各方所面临的责任问题。”一券商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或将拍卖股份重组

因涉嫌股票发行欺诈上市,前董事长何学葵被捕。随后,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绿大地“戴星”,变身*ST大地。

从第一季度开始,*ST大地连续亏损,截至三季报,已亏损1657万元。同时面临银行的贷款到期压力。为此,身陷囹圄的大股东何学葵出售部分股权,并用部分收入来缓解公司困难。9月6日,昆明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何学葵等五名被告人以及公司,经法定庭审程序后,案件审理进入合议庭,将会择日宣判。然而,欺诈发行股票罪案尚未落定,*ST大地又卷入“假印章”民事诉讼案。9月4日,*ST大地收到嵊州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已经受理周永华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周称公司尚欠其苗木款532.72万元,并向法院提讼。

诡异的是,*ST大地公告称,经财务核实,公司仅欠周37.688万元。最终牵涉出假公章事件。周提供的依据上的印章盖印和公司提交鉴定文本上的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盖印并非出自一枚印章。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并原计划于10月10日开庭审理,但因*ST大地提交了管辖异议申请,案件暂不开庭审理,具体时间待定。*ST大地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此案件仍在处理中。

教师职称公示报告范文6

为适应快速发展的教改形势,我一直把学习作为增强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书籍,撰写学习心得,逐步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1.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县的学习实践活动,我积极参加、认真听取县委宣传部召开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报告会、县委宣传部组织的宣传系统科学展观报告会、县学习实践办组织的金融危机与发展机遇报告会、县府办组织的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决策方向报告会、县委办组织的旅游发展报告会、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县先进事迹报告会、县学习实践办组织的创业创新辅导讲座等一系列报告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学校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提高领导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能力,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为建设惠及**人民的教育品牌作出新贡献。

2.组织开展我校的学习实践活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教育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了《浙江省**中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我校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我亲自给全校党员干部开设了《以人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专题报告,并利用校长办公会议、干部民主生活会,联系学校实际,多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对科学发展观内容加强学习、理解与把握,将行政干部作为一个重要的“点”,辐射到处室、年级、学校,在学习讨论活动中切实起到了带头作用,即带头讨论发言、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调研,为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应有的导向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活动效果。

3.在磐中开展读书会活动。为了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良、扎实肯干、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我们在200年开学初成立**中学读书会,大力倡导读书活动,鼓励教师争做专家型、学者型、学习型的人民教师。

**中学读书会下设三个分会,分别是教育理论读书会、教育艺术读书会和文化哲学读书会。34周岁及以下的教师参加教育理论读书会,学习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35周岁至45周岁的教师参加教育艺术读书会,学习特级教师的著作;46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参加文化哲学读书会,学习人生哲学方面的著作。学校确定了三个读书会的会长,要求每个读书会定期举行读书研读活动,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报告读书心得。目前,我校分别在11月1日、11月19日、11月29日举行了三次读书报告会,我本人也在11月19日为学校青年教师开设了题为《教育过程的本质与规律》的专题讲座,受到了听课教师的广泛好评。11月16日,我还将开设一次内容为《教学原则》的专题讲座,以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理论水平。

二、遵规守纪,严以律己,不断推进廉政建设

人的一生与其用哲学去解释,还不如用生活去实践。人生之路只要用心走过,生命中就会留下清晰的痕迹,而正直的足迹以深刻为美。为此我在工作中积极倡导并落实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八项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的人生观,价值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增强法制意识,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党风廉政建设,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积极营造民主氛围

一年来,我十分注重用心去工作,用心去实践,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我校目前正处于快速建设和发展时期,投入较多,如何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花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上,是学校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加强校园廉洁建设,不仅仅是师德建设的需要,也是保持同心同德、艰苦奋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的体现,更是积极营造民主规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的需要。只有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效率优先的竞争机制,才能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好。

我十分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学校的具体工作之中,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行作风建设“四项制度”“五条禁令”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经常性的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强化对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教育为先,时刻警惕。同时把廉洁从教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师德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相结合,自觉把不正之风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确保廉政规章的具体落实,校党支部专门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将廉洁建设落到实处。例如:为减轻学校低效加班补贴支出负担,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加班公示活动,公示加班时间、地点、内容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学校不允许存在多重加班、多发补贴现象的存在;周末学校各处室不设专职值周,而是由值周教师取而代之,以减轻校园管理成本,值周教师在值周期间要对学校各项工作负全责。一年一度的教师职务评审是学校展示民主规范、树立公平公正形象的一个窗口,学校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分设考核小组和职评小组,各司其职,确保公平。为杜绝人情关系,校评委会还分A、B、C三个组,临时抽签确定,彻底排除了凭关系上职称的可能性。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还认真彻底的开展了反对商业贿赂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廉洁校园建设。

2.不断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