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体制范例6篇

社区管理体制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1

一、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社区居委会组织不相适应。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与居委会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但目前存在社区工作关系不顺的问题:一是职能部门工作“缺位”,有关工作进社区,牌子进来了,但经费不能完全落实,人员不能保证。二是社区工作“错位”,政府有的职能部门不分“主办”和“协办”,既不给经费也不给人员,硬向社区居委会交任务、派工作,还设有名目繁多的检查考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把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从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变成了上下级关系。三是居委会工作“越位”,因政府大量的行政事务向社区延伸,均由社区居委会去落实和代行监管,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清扫、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忽略了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不具备执法权这一性质。现在社区居委会既承担自我管理职能,又承担政府重心下移后的行政管理职能。使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影响和束缚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培育和发展。

(二)社区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社区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居委会规模调整后,社区规模增大,社区居民人数增加,平均管辖3500多户,一般有5000-7000人,大的有10000多人。随着政府中心工作下移,并不断向社区延伸,社区事务也相对增多,管理难度相对加大。社区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到党建、精神文明、综治、城管、计生、档案、安全生产、民政、社保、国防等10大类近100项工作任务,工作繁忙。而目前每个社区包括居委会成员、计生专工、社保专工仅有6至7人。在做好居委会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各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完成下派给社区的工作任务和有关人口、经济、安全生产等专项调查或大型普查。可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还要双休日上班、错时上班,社区干部苦于没有分身之术,疲于应付,社区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三)社区干部队伍尚不稳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社区专工队伍:一是社区专工素质虽有了显著提高,但整体看还缺乏社区工作系统知识和业务培训,知识面不够宽,有的还难以信任社区工作,从而影响整个社区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社区专工的生活待遇偏低。经济收入除“两保”外政府拨付的月基本工资仅600元、奖金100元,职务月补贴50至150元不等。**年我区出台的《莲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专工待遇有所微调,但仍然偏底。另外,社区之间自有资金收入不一,社区的财务使用全区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各街道及社区各行其事,造成社区与社区之间的专工收入也不很平衡,难以调动全体社区专工的积极性。社区专工大部份通过公开招聘的,由于付出与回报的不对等,为此社区难留优秀人才。莲都区从**年公开招聘的87名社区工作者中,到目前止,因社区专工待遇低而自动辞职或跳槽的已有21名。这就直接影响着社区专工队伍的素质和队伍的稳定。

(四)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还较为薄弱,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社区基础设施虽有明显改善,大多数社区居委会有了办公用房,但不尽人意,有的设置不合理,有的在二楼、甚至在三楼,居民(特别是残疾人)办事很不方便。由于社区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目前仍有少数社区的办公用房没有落实。活动用房不足,尤其是服务和经营用房很缺乏。社区难以开展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各种社会化的服务和经营活动。“市区一家”的理念与实际还有较大的差距。莲都区每个社区的办公经费每年仅有10000元,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各社区之间的共建单位整合不一,其共建经费的筹集多少也悬殊较大,不利于平衡发展。社区的发展没有完善的财政支撑体系,社区工作将失去动力和活力。

(五)社区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各社区虽都建立了服务机构,但作用发挥不够,社区服务只是停留在较浅的层面。社区服务的内容单一,大多从事的都是无偿的,短期的,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社区服务队伍还不够健全,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有的街道一级还没有建立服务中心,还难以满足社区不同层次居民的服务需求。

二、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为此建议:

(一)重视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总书记指出:“加强社区建设是客观形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城市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2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文件精神,要把社区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并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制定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确定工作标准,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加快社区建设的步伐。

(二)建立社区工作站,理顺社区工作关系。把社区工作站作为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工作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社区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城管、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社会劳动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事务,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建立社区工作站,实现社区工作站人员承接行政事务与居民自治开展自我服务事务相分离,创新社区管理体制。目前,已有深圳、苏州、上海等许多城市实施建立了社区工作站,我们可以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通过建立社区工作站,探索新型的社区工作运作模式,克服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减少社区居委会负担。同时精简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台帐,取消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考核评比,还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来面目。

(三)稳定社工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一是加强社区专工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站后,按照社区辖区面积和工作量大小,配备相应数额的工作人员纳入编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职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并享受与之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从街道办事处选拔优秀人员下派到社区担任党(总)支书记、站长等职,充实社区一线力量,强化社区专工队伍。二是区级要经常性地组织专题培训班对社区干部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完善社工的知识结构,掌握现代管理社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全区社区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全面实行社区财务会计委托制,提高透明度,规范社区干部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区专工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竞争、约束、监督等管理机制。建立起社区干部优胜劣汰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政策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优秀社区干部队伍。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2

一、研究的基本概况

学术界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展开研究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敬义嘉、刘春荣提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应“通过由政府主导的选举制度向社区自治组织进行赋权,实现社区权力的让渡和建构,可以较快和较有效地构建以居委会为核心的集中型的基层民主治理网络,减少在国家治理与私人治理之间的缝隙”。徐永祥提出,关键在于围绕“政社分开”的核心原则,切实转变政府的社会职能,积极培育民间社会组织,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努力构建现代性的、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体制。林尚立认为,要在社区空间内,基于社区的公共利益和社区成员相互之间的共同利益,动员和整合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在协商与协议的基础上,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协调和公共参与的互助合作体系。学术界讨论的共识是构建民主协商治理机制,以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管理体制,重在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理顺乡镇机关、基层党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然而,在当前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问题上的探讨基本上都是宏观性的,对于如何构建新时期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的研究更多地是关注社区功能的实现和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而对社区主体尤其是来自民间的社会支持因素关注不多,结合实践创新进行理论提炼的也不多见。且学术界对社区管理的研究主要分别以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层面的切入点,城市和农村自为一体,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较少,尤其是研究农村社区管理的少。本课题是结合城乡一体化背景来研究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以弥补学术界研究的空白。

二、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的比较分析

(一)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是指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通过政府服务下乡承担起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任。这种类型一般存在于农村人口分布相对比较密集、地域范围较小的地区,如北方地区、东部地区,便于政府集中资源提供管理和服务,这些地区在社区设置上多为“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社区组织和村委会相重合,或高于村委会。山东诸城和胶南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自2007年以来,诸城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基于现实需要设置了“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两类。“一村一社区”地区是人口比较稠密、地区比较大的村庄,政府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设便民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便民超市等,集便民服务、村民自治、文体娱乐于一体。以村“两委”、有威望人员及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依托服务中心,成立便民服务、环境保洁、护村巡逻等队伍,开展便民管理和服务活动。“多村一社区”一般由2~5个村组成,打破家族圈、村庄界限,在中心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两公里”服务圈,吸引周围村庄村民向中心村集聚,将区域内的原村民、务工者、外来人员都纳入服务的范围,切实增强了流动社会中各类居民的认同意识、参与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自我管理意识。截至2010年6月21日,诸城市撤销了全部1249个行政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实施社区化管理和服务。与之类似,胶南市也通过建立邻里中心、搭建各类载体平台、实行服务制等,将管理和服务延伸进社区内部,总体上这类管理和服务体制基于政府的强大行政力量,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覆盖到社区内各类成员,提升居民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管理和服务促成异质性社会的融合与和谐发展。

(二)企业主导型

“企业主导型”是指企业是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载体,社区基本管理和服务都由企业供给,形成自我管理和服务机制。这类模式一般仅限于农村经济比较发达、村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山东胶南北高家庄是这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北高家庄自2004年以来以珠光科技集团为依托,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条“以企带村、村企合一”的社区管理和服务道路。在组织体制上,社区实行村委会、村办企业、社区服务管理“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交叉任职”的组织体制。北高家庄社区居民既是企业的员工,也是社区集体成员,社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基本公共服务、行政管理都由该集团承担。完善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并通过务工妹书屋、职工教育日等载体,加强社区内各类居民教育管理,提升村民、职工整体素质,使外来人与原村村民能够融洽相处、共同参与、推动社区发展。形成了“社区自治管理、行政管理、社区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社区服务”五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制,使社区成为容纳多元身份成员的开放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民间组织型

“民间组织型”是突出夯实社区内部微观组织基础,注重民间力量自我治理的一类管理和服务体制模式。这种管理和服务体制类型一般存在于“一村多社区”和“社区设小区”建制中,社区组织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湖北秭归杨林桥和江西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为解决税费改革后农村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杨林桥镇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撤组建社,建立起“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体制。每个社区一般由30个左右的农户组成,社区群众“直选”产生社区理事会,理事长由理事推选产生。形成了社区内自治、社区间联合自治、以村为单位整体自治的三层自治架构。社区理事会、互助组等民间组织力量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承担起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解决邻里纠纷、红白事、实现互帮互助等管理和服务任务。以村委会为载体,建立文化科技、治安调解、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协会,实现政府服务、社会化服务下乡。与杨林桥相类似,江西农村社区建设也通过建立“五老”人员为主体的志愿者协会及下设的社会救助站、卫生环境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

(四)政府、社区互助型

“政府、社区互助型”是强调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之间合作、互动共同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一种类型,也是探索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的重要典范。这钟类型主要存在于“一村一社区”或“集中建设区”等社区建制中。江苏太仓市是这种类型的代表。江苏太仓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紧紧围绕农村社区服务工作,经过探索形成了“12345”管理服务体制。一是建立了一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保障拥有300~5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做到服务设施和制度到位,成为政府管理和服务延伸的平台。二是设立了一个宣传栏和建设一个文体活动场所。三是培育了三支服务队伍。即由原村级组织中的相关人员组成的专业管理队伍,由闲散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由党员组成的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四是开辟了老人和残疾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警务调解室和多功能教育室“四个室”。五是完善五个服务站,即建立农业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综合治理服务站。面对当地农村社会流动性大的特点,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基层具体落实”的服务管理体制,并建立健全由社区原住民、外来人员和驻区单位依法推选产生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深化民主治理。

(五)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

“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突出了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社会三种力量的协作、互助作用,旨在于发挥多种力量形成流动、异质性社会发展中的无缝隙管理和服务。这类体制一般存在“一村一社区”之中,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合一,或社区居委会在村委会指导下工作。重庆市永川区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2007年重庆市永川区在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助农增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三大服务”,提升村民自治功能、社会管理功能、文明促进功能、改善环境功能“四大功能”,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队伍保障“五大保障”基础上,形成了“2+3+N”管理和服务体制。“2”即组建农村社区工作委员和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社区工作委员会作为指导性机构,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是延伸政府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和村民自我服务的有效载体。“3”即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志愿者服务体系、专业经济协会服务体系等三大服务体系。利用居民服务中心建立“五室两站一社一校一场”,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组建了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和以产业大户、致富能人、驻社区企业代表为主的各类专业经济组织。积极引导驻村单位、离退休回村居住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通过社区平台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积极探索了代管、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管理服务领域,从而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支撑、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立体、系统、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了多元力量的有机结合。从总体上来看,在实践中,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实践生成路径并不具有统一性。在现实中,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发展现状与现实基础,各种力量存在情况不一,使社区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呈现出不同的生成机制。

三、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创新的路径

(一)应构建适宜资源多面向自由流动的组织架构

对一个社区而言,既要担负起社会自我管理的重任,又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自身的需求,其运行注定面临各种矛盾与阻力。同时,社区作为社会机体的细胞,其本身的正常运转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这意味着政府资源的投入几乎不可避免。这样一来,社区的运行需要教育、医疗、警务、卫生等多个领域内的资源注入,这些资源的注入是否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偏好,这些信息必须依赖有效的反馈机制来加以呈现。此外,社区作为一个守望相助的有机共同体,居民的自助是其一大特色。因此,最大限度地确保民众间的有效沟通和有效联合同样至关重要。纵观国内现有经验和国际经典的做法,在空间和组织架构上理顺沟通渠道和资源循环渠道都为各套方案所重视。结合上述分析不难得知,在构建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流和物质流的畅通以及它们在各单位间的共享。

(二)应因地制宜地构建社区管理模式

无论是国内的村落自治组织模式、村社合一模式、村企主导模式、联村建社模式,还是欧陆国家与农业产业化紧密捆绑的乡村管理模式及加拿大注重不同层级间政府共赢的新乡村管理模式,都是各地政府和民间基于自身实际,着眼于克服现有阻力而逐渐磨合形成的社区管理模式,具有显著的地域特征和不可复制性。地理空间是对农村社区管理造成最大影响的变量。一个平原地区的农村社区与一个深山中的农村社区显然不具有可比性。但从抽象的意义上说,无论出于哪个地理空间,政府都能够引导居民通过协作方式实现互助,并逐步凝练出完善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如江西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省情具有相当的独特性。一方面,江西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村“空巢”、“留守”现象十分突出,如何在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引导劳动力回流的同时,构建好以老弱妇孺为主体的社区,并提供此类社区向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的正常社区回归,无疑需要相当的智慧和勇气;另一方面,江西地理条件复杂,全省以丘陵山地为主的同时,南部海拔较之北部更高,许多村落散落在深山老林当中,如何根据地理特征,合理引导不同区位和地理条件的农村按照大致相当的路径建立起各自的可持续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是需要在综合考量各项政策因素后仔细加以定夺的重大问题。

(三)形成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无疑是构建高效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所必须触及的重大改革事项。从目前的情形看,深入推进“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是未来促进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构建的必然举措。表面上看,“省直管县”体制并不直接涉及乡镇和农村。但是,在当前“乡财县管”的基本模式下,县级政府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的直接管理者,其中管理权限和调控能力对农村社区的影响很大。即使未来“乡财县管”模式发生一些调整,县级政府作为乡镇的管理者,依然拥有很强的规划、引导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县本身能否获得足够的自,以通盘考虑整个县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就十分关键了。

(四)构建可持续的财政配套保障机制

“一级事权一级财权”是财政领域内最基本的原则。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基层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出现严重的不匹配现象。特别是在当前大规模社会化建设的情境下,基层组织的有效运行更是受制于财力的短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到农村社区管理领域,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府的财权,使日渐庞大的事权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支撑。只有建立起可持续的财政配套保障机制,才能保障农村基层组织事权的顺利履行。

(五)营造活跃的基层民主管理氛围

社区管理需要基层民主的基本氛围。目前,县及以下范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活跃基层民主管理氛围的重要平台。为此,可通过在县及以下范围人大代表选举中按照城乡相同人数比例和天数比例的方式展开选举,使更多农民参与到县级人大代表的群体中来,使人大代表能真正代表农民的最根本利益。同时,加强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完善并规范县级政府派出乡镇基层组织的社区管理职能,并为最终县乡社区管理职能的一体化创造条件。

四、结语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3

一、农村社区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管理理念落后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中许多社区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的观念比较落后,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法制观念、服务意识不强,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社区管理中偏重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忽视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而且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尚未进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中,所以领导干部对农村社区建设也不够重视,农村社区建设也只是在民政部门的单独管理之下,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在农村社区运行机制中,缺乏充满活力的领导动员机制,而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减弱,没有形成统一的社区管理理念。而且许多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比较陌生,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二)社区管理体制滞后现在许多农村社区不仅没有科学的管理机构,反而还是村委会代为管理,村务管理难以明确职责,导致社区管理结构不全面。农村干部的文化素质偏低,容易用自己的经验来解决新问题,缺乏科学合理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农村社区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城乡一体化社区建设机制尚未建立,还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服务管理体制。所以,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的建构需要打破原来的旧式的农村治理体制,建立与农村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城市乡村之间资源要素的有机整合。

(三)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社区的服务种类内容少,服务程度水平不高,缺乏面向整个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服务,与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没有建立全面的农村社区管理服务系统。而且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大多实行自上而下的供给体制,各级政府部门成为公共服务的最终决策者,带有很大的强制性,供给数量和结构都是由县乡政府以文件和政策规定的形式下达,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指令性、主观性、统一性。这种供给模式使社区农民缺乏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农民被动地接受上级提供的公共服务,导致供需错位的现象发生。

(四)社区基础设施落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落后,大部分农村休闲娱乐设施短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社区办公条件简陋,教育办学设施落后。面向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诸如道路、桥梁、水利等日常生活的基础设施提供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耕时间的减少,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也应在精神文化领域中扩充,而目前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涉及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也是少之又少,严重影响了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社区中的基础设施是个载体,基础设施能对于农民文化知识水平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在城乡统筹发展下,必须要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使农民也切身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社区村民的凝聚力不强随着城乡交流的增强和现代文明的发展,农村居民人口流动性大,造成邻里之间往来越来越少,缺乏足够的了解。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农村中原有的道德舆论约束,对村民不再那么有效,个人利益为先,合作凝聚力缺乏。在社区建设中农民群众主动性不强,更多得是被动性,村民之间出现了很低的社区关联性,对农村社区建设没有形成认同感,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只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致使农村社区的内聚力不强。因此,要将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人文精神作为农村社区文化重建的重要内容,构建起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农村社区的和谐文化,成为农村社区文化重建的重要任务。

二、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明确社区管理体制的基本理念要树立以人为本、合作治理的农村社区治理理念。社区治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治理社区,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社区”建设。所以,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树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的战略性理念,着力推动城市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下沉到农村社区,使农村居民共享现代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形成现代社会生活方式。改变政府施政中存在的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现象,强化服务和责任的意识,推动政府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从偏重行政管理向科学化的公共治理转变,更新管理理念。

(二)建设服务型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在于实现国家、社区及社会力量之间的有机结合,使多元力量结构得以优化配置,多元利益得以有效整合,要加强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性。通过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到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来。此外,由于农村社区的独特性,既要做好服务,又要发展经济,只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了,农民才能更好地享受城乡一体化社区建设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借鉴城市社区服务方式和方法,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机制。在服务内容拓展方面,致力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多层次的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加强就业服务、强化社区安全、搞好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体育事业。

(三)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首先,对农村基本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建设农村社区中的公路,完善公路上的基本配套设施。公路基本设施的完善不仅使人们出行更加便利,也为招商引资带来新机遇。还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为农田进行便利地灌溉,保障农村农事的顺利开展。其次,要注意加强农村社区中精神文明的建设,增加农村广场等娱乐休闲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可以在社区建立图书室、文体休闲室,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活动,充实居民的精神文明世界,促进社区居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最后,当今世界网络科技发达,人们甚至可以足不出户便能满足衣食住行,所以,在农村社区中普及网络是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网络上可以进行农产品的销售,为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新渠道。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4

一、中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1.体现以人为本。社区建设应坚持自愿选择、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以社区居民参与为核心,突出社区的自治性,满足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实现的需要,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为个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区氛围,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把关怀、方便、爱护带给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尊严和幸福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打破等级制,实现网络化。在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下,中国各类组织的结构基本上是按照行政系统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形成了等级化的层次结构,弱化了其本应具有的独立的意志、利益和目标。而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应该界定政府的权限,提高社区的自治程度,突出各类社区组织对社区管理的参与,增加管理主体之间的联系。

3.立足中国国情实现自治,体现公民社会和治理的时展趋势。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照抄外国模式。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一要充分考虑到中国城市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街道和居委会的具体情况,以便于与原有的管理体制接轨。二要重视自治性的提高和中介组织的参与管理,实现居民参与社会的现实需要,体现公民社会和政府由“统治”向“治理”转变的发展趋势。

4.确立社区管理主体,理顺政社关系,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在新的模式中,政府已不是社区管理的主体,至少不再是惟一的主体,相对于传统模式来说,政府的行政管理范围将大大缩小。政府管理的方式手段也将发生变化,社会力量不断增长,朝“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模式的设想

扩大社区规模、完善社区功能、形成特色社区,是加强社区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实现现代化社区管理的前提条件。应从结构和功能上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构建新型的运行体系。

1.扩大社区规模庑善社区功能突出社区特色。针对城市社区划分过细、功能不全且“弱化”的现实,改革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要合并现有的城市社区,使之成为规模较大、功能结构更合理的“大社区”。大社区的划分,应充分考虑到土地面积与地理结构、建筑面积与人口数量、配套设施与服务功能等诸多因素。新建社区要适应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适应城市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规模以原社区的4倍~5倍为好。(2)大社区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与服务功能,一般包括:治安、饮食、卫生、体育、娱乐、宣传、文化、交通、通讯、邮政、休闲等。(3)大社区应形成各自的特色。社区特色的构建可根据居民的种族、宗教、文化、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职业、地域以及物业的档次、风格等因素,划分为安居房住宅区、金融业住宅区、个私经营者住宅区等各具特色的社区,进而设计、实行不同的管理与服务,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益与水平。

2.科学构建城市社区管理运作体系。城市社区管理新模式的构建与实施,必须明确社区居民自己建设社区、管理社区,实现居民“自治”和以专业人土进行社区管理与服务,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的温馨家园的指导思想,科学地构建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良性循环系统。

3.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强化服务。(1)理顺居民与业主的关系,以此确定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业主是以财产――物业权来划分的,业主的权利主要是一种经济权,居民是以居住地来划分的,居民的权利主要是其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合理分配政治权与经济权在社区管理机构中的比例份额,从而建立起能代表居民与业主共同利益的社区管理机构――社区管理委员会,代替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建议取消居民委员会与旧制业主委员会)。(2)依法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企业性质,规范运作。由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一开始就缺乏应有的规范,旧模式下的城市社区管理没有明确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性质,带来了其与社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逢利则争,遇事则推,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社区管理的无序与低效。因此,在进行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改革中,要依法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性管理企业性质,使其回到经营的专业领域――对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而将社区文化建设、家政服务、治安、拥军优属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等功能归位于社区管理委员会,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管理纠纷。(3)分清社区资产关系,疏畅经营与管理渠道。社区的资产大致可分为社区内的城市配套设施和社区管理费两大组成部分。社区内的城市配套设施,主要部分由政府投资建造(在旧城区几乎全由政府投资建造),政府是理所当然的业主;另一部分是开发商投资建造的(在新城区其所占比重更大),开发商自然是业主;还有一部分设施是由社会慈善机构或社区人士捐资建造,虽然这些捐资者并不一定就成为业主,但在对这些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时必须考虑捐资者的“主人翁”地位。社区内这部分资产的财产权归属界线较为明显,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责任就是将这部分资产管理好,但依据“政企分离”原则,社区管理委员会必须将这部分资产交给可靠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经营,而不能自行经营。

4.积极探索社区资源整合的路径,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社区的基础设施是推进社区建设和拓展社区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社区管理良好运行的基础物质保障,必须加大投入力度。而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对于面广量大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其只是杯水车薪,另外还容易导致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化趋向。笔者认为,可把扩大投资的着力点放在激活、整合社区资源上。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引导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开放,让闲置场地、设施为社区所用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服务业,把居委会的自治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责权利明确、协调配合、互相支援、管理到位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另外,社区还可以对服务的受益者或使用者实行服务项目收费,收取服务实际成本金额,如家庭垃圾处理等。而社区管理只需对清洁公司步人社区以及对其社区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即可,不必管理到每家每户。

5.建设高素质的城市社区管理队伍。城市社区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5

关键词:撤村建居 管理体制 冲突 构筑

撤村建居是是顺应城市化进程,切实解决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加强撤村建居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浙江省海宁市现有21个撤村建居社区,撤村建居作为涉及体制转换、政策衔接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利益冲突严重。新型社区功能定位如何明确、管理模式如何完善、服务方式如何到位,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化解撤村建居矛盾利益冲突的途径。

一、撤村建居社区的特殊性

相对传统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而言,撤村建居社区具有一般社区的共性,而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新事物,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体现一定的冲突性。

(一)、形成模式的特殊性

2002年起海宁市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撤村建居,至今一直持续建设中。形式采取整撤整建的工作方法,按原行政村设置,村建制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目前,先后有21个行政村撤销原村委会改建为社区居委会,共涉及159个村民小组、6189户、23276人,其中市区规划区内涉及156个村民小组、6001户、22670人。到2011年底,建成区面积已扩大至约50平方公里。各社区土地征用情况不一:硖石街道高丰、群利社区,海洲街道联合、西郊社区,海昌街道硖西、金利、硖东、丁公堰8个社区的辖区土地已全被征用;硖石街道长园、海洲街道新桥、东长3个社区还有少量土地未被征用;硖石街道农丰、长田社区,海洲街道南郊、新庄社区,海昌街道火炬、隆兴、东郊7个社区未征用土地则在200亩以上。

(二)、规模结构的特殊性

海宁市现有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维持原有的规模结构,基本变化不大。而21个撤村建居社区基本属原撤原建,由于原行政村大小不一,因而撤建后社区规模也大小不均等,甚至差异较大。其中规模最大的超2000户,规模最小的仅200多户。从社区内部看,由于规划问题,一些小区出现了多头管理等现象。如硖石街道农丰社区的吴家门小区由原农丰、长园、高丰三个行政村的3个村民小组合并而成,原属农丰村管理的只有一个村民小组(5组),其他村的居民由于固有认同感希望维系原有模式,不愿接受现有的农丰社区管辖,目前仍由原行政村各自管理,而上级部门在工作部署上却将吴家门小区归属于农丰社区。

(三)、组织管理的特殊性

从居住功能上看,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每个居住单位一般都是一户家庭,规模相当,人员稳定。而撤村建居社区居住人口密度高,且异质性强、流动性大。政府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为有效节约土地,让原分散的农户成片集中居住,大部分实地居民通过房屋出租来补充收入来源,由于租金相对低廉,这些社区聚集了大量外来打工人员,从而形成既有本地常住人口,又有外来进城务工创业人员的复杂局面。从居委会职能上看,城市社区居委会主要处理如卫生、文化、保卫等日常事务及执行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而城市居民的养老、医疗来自社会,对社区居委会依赖性较小。撤村建居后居委会一方面要发挥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需尽快解决原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拆迁、居民就业和权益保障等问题。从社会交往看,与城市社区内依据业缘、趣缘等联系的关系不同,撤村建居社区居民的人际关系仍局限于原有的血缘亲属、亲朋好友内,乡里乡亲等传统关系仍处主导地位。

(四)、人力财力的特殊性

经过几年努力,我市村党组织和村经济合作社全部改建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撤村建居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初步建立,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更为规范,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2011年底,撤村建居社区全部实行居民会议制度,建立社区议事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项工作制度,实行重大事项由居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财务、事务进行公开,撤村建居社区民主化不断推进。相对来看,农村社区按村规民约,本村的治安、保洁、道路等基本都是自给自足,城市社区的各项制度都实行行政化管理,治安、保洁有物业管理,道路、水、电等属市政管理范围。而撤村建居社区一方面需按照市政管理要求做好治安、保洁、道路等管理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原因,现只能依赖本社区集体经济的股份收益作为社区干部工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小区物业管理等的资金保障,制约了撤村建居社区的发展。

二、撤村建居社区体制冲突的主要表现

(一)、社区规划不合理,管理服务矛盾多

随着海宁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原有社区布点规划已明显滞后于城市化发展需求,虽然市委市政府出台《海宁市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年)》等文件,对社区发展规划做了部署,但撤村建居社区建设中“边建设,边规划,边修正”的状况,导致运作成本过高,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全局性、长远性的总体规化缺乏。一是社区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欠缺。虽然我市制定了相关社区规划,但对于统筹规划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后续配套政策,部分没有细化、部分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度较大。二是社区空间分布欠考虑。部分社区空间分布零散,村、居边际不清,有些甚至交叉并存。如海昌街道隆兴社区,地处城郊结合部,目前辖区内还有耕地443亩,林地368亩,水稻20多亩;其居民一半是典型的城市居民,一半是标准的农民,还在挑粪担浇菜;学区划分也是一半在鹃湖学校,一半在双山学校,几年来一直未变,社区居民反响强烈。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6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社区治理;社区建设

一、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推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

(一)新时期农村社会转型不断加快

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自由流动性不断加强,随之,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及就业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样性、选择性、独立性不断加强。农民的思想更开放,生活也不再只是围着自家几亩田地转,外出务工、创立农村企业的人急剧增多;衣食住行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只是追求吃饱,还讲究营养均衡;农民异质性的加强也使其对利益、公共产品及服务等需求趋于多元化。农民希望有更多的赚钱渠道,更好的水利、村级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的主体意识民主权利意识也日益增强,日益要求多渠道的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大家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也越加追求精神利益、政治利益,官本位思想得到改变,越加要求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实现和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结构也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组织也由此不断增多,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文化性组织等。迁入城镇的人增多,年轻的务工人员的大量流动,使得农村老龄化加剧等等。总之,转型中的农村社会中,农民思想意识、生产方式以至于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多元化、多样化的变化,这种深刻的社会变化必然要求得到农村社会管理的相应回应。www.133229.cOM

(二)现行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滞后于农村社会的新变化

农民思想、行为的不断解放,主体、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社会结构的分化。也加快了社会权力绪构的变化。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体现了自下而上的权力结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管理机制在农村基层社会的交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农民可以以村委会为制度平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压力型体制环境尚未改变,村民自治走向困境,以至于存在着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尚不普遍、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农民多元化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等问题。

首先,从政府治理角度看,在压力型体制下,农村乡镇政府处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最后一级,它不仅有管理、促进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任务,而且兼有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税改等一些原因,政府财权上移,以使乡镇政府责大而权小,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乡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繁多的任务指标,就很容易忽视对本辖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其为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并不一定能真正满足农民多元化利益诉求的需求。

其次,从村民自治角度看,村民自治体制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也搞活了农村社会管理。但是,由于村民委员会的成长过程始终还是受制于政府:它的合法性是由政府政策法律规定,其组织运行也往往受限于政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在现实中并不如此,“乡村关系”突出地反映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很多时候都是隶属的上下级关系。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范围,致使村民自治制度这一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平台运行出现一定的偏差,农村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村民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急切要求建设更合理的社会管理体制。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加快农村社区建设

(一)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治理的载体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由于一些原因,特别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影响,城乡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滞后,社会矛盾突出,不和谐现象el益增多。而中国乃一个乡土社会,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农业是否健康发展、农村是否安定祥和会影响到我国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建设农村和城市社区一体化管理体制,有利于城乡资源的整合。也有利于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促进各种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从而为构建和谐农村开辟道路、创造基础条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五个方面的建设,即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建设。可见,党和政府对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如何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当前农村面临的重要课题。

而农村社区重建为此提供了有效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建设农村社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合理有效的民主表达、民主参与的制度平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村建设的有效的外部机制,从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可以说,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基础工程和推进平台。

(二)农村社区是建设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平台

总的来说,中国农村社会长期处于行政化管理体制当中。“人民公社一生产大队一生产队”形式的行政化农村三级管理体制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改革而瓦解。

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到如今,村民自治在农民实践和国家法律制度共同推进下不断成长,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从“正社合一”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发展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半行政化管理体制。

从这个发展过程我们应该看到,以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为组织平台,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加强,中国农村社会管理民主化程度得到了提高。当今中国的农村治理呈现出了一种三元权威结构: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政府和村民组织,从当今突出的“两委矛盾”(通常是指村党委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之间因权力的分配和使用产生的矛盾)和“乡村关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所反映出的现实情况来看,虽然存在着村委会过度自治化的情况,但绝大多数村委会是处于附属行政化的倾向地位。可以说,村民自治走到了一个瓶颈时期。如何打破农村社会的这种治理困境,如何让农村民主政治再次泛发出生机,如何才能优化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区治理为此提供了一条可行性途径。通过重建农村社区,进行组织重构,走一条多元主体组织化、制度化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道路,从而激发农民主体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形成一种利于农村发展、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多元合作治理体制

政治家把民间组织独立从事的公共管理,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称作治理。治理理论认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有不同合法性来源的权威组织相互认同、相互合作,协商管理。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可见,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而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善治,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是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还政于民的过程。¨治理理论对新兴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重要价值在于主张打破单中心的政府治理模式,构建政府、市场和社区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机制,指导建设多元主体相互认同合作的治理模式。

(一)分清职责,培育多元治理主体

1.明确党与政府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指导地位。“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人口多数的农民的吸纳。谁能吸纳农民,谁就能拥有国家稳定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动力。”可是,传统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已力不从心,我们必须明确党和政府的任务在于指导各方面的发展,在于充分培育、调动、发挥好个人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努力追求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强调:“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监督和保障职能才应是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依据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律规定,社区党支部应该承担监督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保障村民自治依法推进的职能。

行政部门独立承担的相应的行政性事务不应该转嫁给村委会。也就是说,乡镇政府应该在理顺自身职能的前提下,将少数必须的政府部门如税收部门、公安部门、计生部门等下沉到社区,与村委会建立合作机制,而不是简单地将这些事务转嫁给社区组织。党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从各个层面上去努力,在层级行政体制下,不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更需要党员、政府干部队伍自身在体制内的努力和大胆创新。

2.以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推进社区自治。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制度被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它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自主管理农村公共事务。长期以来,村委会在推进民主自治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行政倾向让村委会作用的发挥受限,村委会必须从与政府部门、党组织的“纠缠不清”的关系中摆脱出来,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事务。不断自我优化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使之适应本社区的实际。

3.培育各种农村社区组织。现代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共的认可,就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以治理与善治理为指导,有必要加强农村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培育。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组织为依据,才能更好地整合农民多样的利益诉求,才能更好地实现利益表达。所以,促进农民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等的成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期,我们不仅应重视组织的成立,更应不断完善组织的功能、运行方式,从而使农民利益表达得到更好的保障、政治参与渠道更畅通。

(二)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化参与

本文认为,一种良好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明确权力主体职权和责任范围,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组织重构,也在于各组织之间相互认同、合作协商机制的建构,实现组织制度化参与管理公共事务。

1.建立健全社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比如,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

2.构建社区内的民主协商机制。政府要通过“社区外政府立法机构”强制性输人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区外政府指导机构”的强有力指导和协调,逐步建立社区内政府机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村企、村民之间的民主协商机制,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有效满足村民需求,从而构建社区内的民主协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