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例6篇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文1

最新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2. 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清洗区、解冻区、切配区、洗蛋间等)、原料贮存间、热加工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车间、外包车间、工器具清洗间(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等,辅助设施包括检验室、原辅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材仓库、成品冷库等,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20xx平方米。

原料处理车间应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料的清洗槽和加工台案,清洗槽和加工台案的数量或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应明确标识。

3. 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

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冷却间、内包装车间及外包车间应有温度控制及监控设施。

4. 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排水等条件,有低温要求的加工场所应配有降温设施,生产区应配有排污、杀菌、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5. 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区域的划分要明确,且应相互分隔,并有显著标识加以区分。

清洁作业区,即清洁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包括内包车间、冷却车间等场所。准清洁作业区,即清洁要求次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包括热加工车间、工用具保洁车间等。一般作业区,即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包括原料加工车间、外包装间、工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原料贮存场所等。

6. 企业应定期对清洁作业区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每年应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清洁作业区内部隔断、地面应采用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空气应进行杀菌消毒或净化处理。日常运行中,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检测和监测按照下表进行。

冷链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标准控制表

7. 企业应保证全程冷链条件,包括冷藏贮存、冷藏运输、冷藏销售条件。

(三)设备核查

应核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申报生产能力和企业拥有的生产设备数量、参数的适应程度。

1.必备的生产设备(根据生产工艺需求)

(1)原料清洗消毒设备(如清洗槽、洗菜机、去皮机等)

(2) 解冻设施 (如化冻设施等)

(3)切配设备(如切菜机、切肉机、绞肉机、切丝机、切丁机等)

(4)熟制设备(如炊饭设备、炒锅、蒸汽夹层锅、焯烫机、油炸机、烧烤机、蒸箱等)

(5)速冷设备(如真空冷却设备、速冷库等,并配有温度指示装置)

(6)热力消毒设备、灭菌设备(如针对加工器具消毒柜等)

(7)包装设备(包装机、计量称重设备、与包装设备联动的自动打码机等)

(8)金属探测器。

2. 必备的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应审查企业提交的检验设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书面报告。配备与检验能力和工作量相适宜的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用计量器具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包括:1、分析天平(0.1mg);2、天平(0.1g);3、灭菌锅;4、微生物培养箱;5、显微镜;6、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7、干燥箱; 8、滴定管;9、水浴锅等。

(四)设备布局、基本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

1. 设备布局

设备的布局应当符合工艺的需要。

2. 基本工艺流程

原料摘洗(解冻)切配熟制、调理(灭菌)速冷降温包装成品(金属检测)贮存冷链运输及销售

3. 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采购、处理:符合接收标准,剔除不可食部分;

(2)解冻:温度的控制;

(3)调理热加工:加热时间、中心温度控制;

(4)快速冷却:时间、温度控制,确保食品烧熟后在短时间内将其中心温度降至

(5)包装、冷藏、运输及销售:温度控制,确保食品在10℃的条件下进行贮存、运输、陈列和销售。

(6)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及添加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0的规定。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三、产品相关标准

SB/T10648《冷藏调制食品》、SB/T10652《米饭、米粥、米粉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相关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经备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四、标签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

冷链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

冷链食品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

冷链食品的包装容器及其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销售的包装应完整、不易散包。

冷链食品贮存冷藏库库温应在0℃~10℃范围内。冷链食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冷链运输车应具有温度监控设备,且温度应保持在0℃~10℃。

冷链食品应在温度0℃~10℃范围内冷藏柜陈列,不应裸露销售。

五、保质期

(一)冷链食品的保质期依企业标准执行,保质期限一般为24小时至48小时。企业在取得充分、可靠、科学的食品安全依据,以及第三方产品保质期测试实验合格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保质期。

(二)保质期限起始时间从产品包装结束起计算,要求精确到小时、分钟。

六、检验项目

冷链食品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感官、净含量、标签、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过氧化值、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

出厂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至少包括:感官、净含量、标签等。

企业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过氧化值(油炸类食品)等项目检测;每日至少对1批次产品进行致病菌项目检测;每月至少对2批次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检测。

冷链食品型式检验按该产品执行的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企业每年至少进行2次型式检验。

企业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产品进行检测,但应保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检(致病菌可委托检验)。

七、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料),每个品种均应抽取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单上按该产品的具体名称填写。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最小包装,随机抽取20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样品应注意冷藏保存。

八、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不允许分装,不允许实施委托加工行为。

速冻食品生产发展状况速冻食品是指以米、面、杂粮等为主要原料,以肉类、蔬菜等为辅料,经加工制成各类烹制或未烹制的主食品后,立即采用速冻工艺制成并可以在冻结条件下运输储存及销售的各类主食品,如速冻包子、速冻饺子、速冻汤圆、速冻馒头、花卷、春卷等。

《20xx-20xx年中国速冻食品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目前,水饺、汤圆、面点、粽子、馄饨,是目前速冻市场的前五强,其中水饺约占整个速冻食品销售额的50%以上,汤圆约占据20%的市场份额,面点、粽子、馄饨、春卷及地方特色小吃等约占的30%左右。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我国速冻行业迅速成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产量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成为食品行业中的新星。经过20xx年之前的价格战洗牌,目前速冻食品行业已经形成以三全、思念、龙凤和湾仔码头为领军的品牌阵营,速冻食品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

20xx年,我国速冻食品行业经过激烈的兼并重组,企业数量大量减少,从20xx年的342家减少到20xx年234家,但是行业总体效益得到了提高,产销规模扩大,利润总额增长,行业整体发展情况较好。20xx年第一季度,行业企业数目有所增加,从234家增加到259家。前瞻网数据显示,20xx年,我国速冻食品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36亿元,同比增长21.28%;20xx年第一季度,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33亿元,同比增长14.84%。20xx年到20xx年间,行业总产值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22.13%,整体上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文2

四川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根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川办发〔20xx〕49号)的精神,结合全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省 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活动适用本细则。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第三条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同)按照属地监管、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批的行政许可机关。

第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每月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逐步推行统一的餐饮服务许可监管信息系统。

第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事项相关的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依据及具体条款;

(二)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程序、期限;

(三)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所需申请材料目录;

(四)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资料的示范文本;

(五)餐饮服务受理机关的通讯地址、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条 餐饮服务许可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在选址和建设时,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消防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相关部门核准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由工商、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核发的单位登记证明等);学校食堂需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三)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六)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提交所属类别的《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自评表;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九)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或自取水源的,需提供水质安全检测报告;

(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十一)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十三)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变更核准证明;

(四)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更改事项说明;

(四)更改后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五)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第十五条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准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或者准予办理变更手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不变。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公开声明书,并于遗失后6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已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影像资料证明;

(三)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情形的,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因不在岗被书面责令整改两次后,第三次仍不在岗的;

(二)擅自改变制作加工场所布局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发生改变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不再符合餐饮服务经营要求,经书面责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改正的;

(三)未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书面责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时间内改正的;

(四)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不全,被书面责令整改两次后,第三次仍不全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终止的;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申请注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样式要求印制和填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七)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十)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中,由 四川省卫生厅移交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原省卫生厅按照历史沿革直接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有效期5年,自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文3

[关键词]高校食堂;检测标准;问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030-03

由于各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不同,食堂管理者多在采购、卫生及安全方面较为重视,但对于菜肴食品质量及检测标准方面并未制定相应标准,技术人员在质量检测方面,也只能以较为简单的感官判断为基本依据,无检测细则及标准。近年来高校食堂生产操作流程、出品质量等在不断提高和完善,管理者对菜肴食品质量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但在菜肴食品质量检测方面,主要还是依靠技术人员的直观感觉,因没有检测标准和依据,而容易致使菜肴出现质量不稳定现象。

1 高校食堂菜肴食品检测标准现状

1.1 ISO 22000对菜肴食品卫生的检测实施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它是以预防食品安全危害为基础生产质量保证体系。ISO 22000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原料供应点的固定、合格的饮用水源、加工设备和场所、专家指导和技术支持。具体实施步骤包括设立食品安全小组、确定成员及培训计划,原料及加工方法、加工工具和流程图等描述。ISO 22000在高校食堂的实施,强化了食品原料的可追溯性、增强管理者对菜肴食品风险意识、提高了高校食堂对菜肴食品安全控制。

1.2 HACCP对菜肴食品卫生的检测实施

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简称,HACCP的建立包括成立HACCP小组,根据HACCP原则进行统一协调和指挥,7类产品描述,各品种的加工工艺流程图,进行菜肴食品物理、生物、化学危害分析,制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和纠偏计划与验证。HACCP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技术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确定具体危害,制定危害控制措施从而保证食品安全性的系统。HACCP方法和原理是对高校食堂在原料采购、验收、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卫生质量监控,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至安全水平,HACCP体系在高校食堂的实施,可有效预防学生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高校食堂饮食安全。

1.3 目前高校食堂对菜肴食品质量的检测

由于菜肴原料的多样性和人们对地方口味需求的不同,多数食堂对菜肴食品质量方面的检测,主要是采取感官判断进行质量检测,即主要以菜肴的“色”、“香”、“味”等方面辨别菜肴质量,地方性菜肴对菜肴的检测也因口味、习惯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沿海地区菜肴多以口感清淡、以突出其原料本味为主的饮食习惯,内陆地区如湖南、湖北、云南、四川等地菜肴讲究辣、香、麻等特点,河南、河北地区则以菜肴口感香浓、汤汁浓郁等区别于其他食品菜肴,故各地区检测因口味需求不同而在菜肴食品质量检测也应有所不同。

2 菜肴食品质量检测标准细则及问题分析

2.1 菜肴食品质量检验依据

要对各地区菜肴食品进行质量检测,首先需要进行菜肴食品满意度调查分析,以了解掌握质量检测依据,调查内容应包括现行菜肴食品口味适应程度、食堂生产技术水平、菜肴制作工艺是否符合菜肴操作流程要求、食堂每天最受欢迎的菜谱的销售排行情况等。通过调查,初步了解掌握菜肴食品质量概况,为进行下一步分析奠定基础。

2.2 标准菜谱建设

标准菜谱内容的制定是进行质量检测的前提,为保障高校食堂每天供应的菜肴达到一定质量标准,必须制定和实施与每天出品内容相同的标准菜谱,标准菜谱应规定原料净料量、加工及切配方法、操作程序、菜肴食品质量标准、配售份额等基本信息,以便了解菜肴食品制作流程,进行菜肴食品操作环节的有效管理。

2.3 菜肴食品的创新

高校食堂应服务的群体相对固定,故每天不仅需要生产大量不同口味的菜肴,而且要在几天、数周内不能重复同一品种的供应,需要有较强的菜肴食品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

2.4 菜肴食品质量信息系统

菜肴食品质量的检测,应根据标准菜谱内容和要求进行,故菜肴食品质量检测内容除应包含菜肴名称、主辅料及调料、烹制方法、操作流程及检测细则等指标,还应记录每一菜肴食品口味、销售数(份)量等情况,以便进行口味、烹调方法等方面调整,并根据最新方案进行内部公示、技术培训及实施。

3 解决策略

3.1 建立标准菜谱及标准操作流程

3.1.1 建立标准菜谱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文4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机构,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研讨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

第三条乡镇人民县政府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中承当以下职责:

(一)制订和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目的任务和工作办法,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治理;

(二)依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情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施行辖区内食品药品突发事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相关司法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成上级相关部分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在本地人民县政府的指导和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的指导下,详细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治理工作。

第五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应符合下列前提:

(一)乡镇人民县政府在编在职公事人员;

(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明水平或食品药品相关专业技能职称;

(三)熟习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司法法律,具有必然的食品药品基本常识和组织协调才能及言语文字表达才能;

(四)勤政廉政,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操行记载。

第六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依照以下顺序确定:

(一)引荐。由乡镇人民县政府向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引荐3至4人拟任人员名单;

(二)初审。由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对引荐人员依照第五条规则的前提进行初审,确定拟任用人员;

(三)培训。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对初审及格的拟任人员进行培训测验;

(四)确定。对测验及格的拟任人员,由乡镇人民县政府商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确定2名拟任人员;

(五)公示。由乡镇人民县政府对拟任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贰言的,确定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

(六)立案。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名单报县人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案,由县人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

(七)发证。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对已立案治理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按有关顺序处理证件。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队伍应相对坚持不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调整时按上述顺序处理。

第七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详细实行以下职责:

(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的司法、法律和规章的活动;

(二)引荐、治理辖区熟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并组织和指导其开展工作;

(三)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部分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搜集、汇总、分析和申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四)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部分实时精确把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运营、运用状况;

(五)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部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六)向本地人民县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部分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诉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应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部分组织的培训和其他活动。在日常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与食品药品生产、运营有关的活动;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

(三)违法收缴罚没款、拘留收禁物品;

(四)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中谋取私利;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每年头由县人民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县政府签定年度目的责任书,岁尾由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抽调相关部分人员进行审核。详细审核施行细则由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制订。

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应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所辖村、社区年度工作责任制审核内容。

第十条每年头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签定工作责任书,岁尾依据审核后果确定优异、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对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审核不称职的,作废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员资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违法行为应积极告发,经查证属实的,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财务部《告发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方法》等相关规则赐与奖励。

第十二条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应对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经费赐与保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文5

(一)扩大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行为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对有可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而目前刑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只体现在生产、销售环节,其他方面在刑法中并没有体现。实际上在食品流通的其他环节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客观行为,从单一的生产、销售行为扩大到包括包装、运输、贮藏等一系列行为上,从而更好的全方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刑法保护。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本罪的打击范围。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形态包括过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立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规定了过失危险犯。美国食品安全犯罪普遍遵循这个原则。这种责任原则不要求原告明确证明缺陷的存在,并且原告不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在我国,故意犯罪占较大比例,因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而人为造成的。但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关注。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只惩罚故意犯罪。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除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外,因重大过失引起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只能间接适用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食品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过失,那么,我们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将更加全面有力。

(三)细化罚金适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罚款标准是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的不同而确定不同幅度的罚款。采取特定数额制和倍比制两种立法模式,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也可考虑采取同样的立法模式加以规定。(1)设置食品安全犯罪罚金的最低数额。原则上罚金的数额应高于食品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罚款数额。(2)对罚金刑量刑幅度细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是否为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防止出现量刑的畸轻畸重,实现食品安全罪责刑一致。(3)针对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设置不同的罚金刑体系。法人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数额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的罚金数额,以区别对待,实现不同的惩治效果。

(四)增设资格刑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范文6

1、全面开展“质量兴园”活动。制定《全市质量兴园实施意见》,将全市工业园按GDP总量进行分类划分,清楚“质量兴园”的目标、工作、方法,区分由市局和县(市、区)局进行重点帮扶,一同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质量兴园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审核验收规范》。并将目标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指导园区企业做好节能工作,坚持质量担保系统、规范化系统和计量检测系统,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2、积极做好微观质量分析。做好我市企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分析与工作。每年年关对全市辖区内的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和潜在开展才干进行综合评价,组成质量分析申报,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可行性建议,供市委、政府指导在微观经济决策时参考。

3、大力实施名牌计策。进一步完满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以质量效益为中间,以培育为重点,以协会为桥梁,以政府积极推进、指导、看管为担保的总体推进工作机制,组成培育和开展名牌产品的全体合力。完满名牌产品培育和开展规划,协助企业制定各项争创名牌产品的方法,加大宣传维护力度。与此还,坚持维护我市名优产品原则,严肃突击假装伪劣产品,维护我市企业产品声誉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增强效力经济开展手段。盘绕高安、丰城两市大力开展精品和建筑陶瓷产品的目标,积极发扬天性机能优势,咬定我市打造建陶生产基地的目标,积极筹建省级陶检中心,经由进一步开展,抢夺国家总局支持,在我市坚持部级建陶检验检测中心,奠定我市建陶检验检测地位,保证我市精品陶瓷建筑陶瓷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尽快把我市打构成全国建陶生产和检测中心。当前,我局对陶检中心制定了可行性申报,并已上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已抉择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我局将跟踪落实。

5、做好富硒农产品规范化示范区坚持。针对丰城打造富硒农产品基地的目标,积极和省局联络,制定好重点富硒农产品的本地规范,还抢夺在国家规范上予以打破,积极筹建富硒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6、推进农业规范化示范区坚持。近日,经国家规范委赞同立项,我市新增了9个农业规范化示范区项目,个中有6个部级农业规范化示范区和3个省级农业规范化示范区,至此,我市的农业规范化示范区数量由原本的7个增至16个。我们将与农业局部协作,经由加强对示范区的管治,保证示范区坚持质量和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产品名牌,然后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

7、保证食物质量安全。持续深化开展食物安全专治,详细推进食物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原则,严厉食物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管,严肃查处和取缔无证生产,提高食物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工作应对才干。重点做好把食物小作坊整合选拔为小企业、深化开展食物质量安全安心社区(乡镇)、安全示范县和食物生产加工企业质量诚信系统坚持三项重点工作,详细选拔食物安全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8、加强特种设备安监。以防止和增添紊乱为目标,以“抓基层、打基础、规范管治”为主线,详细推进动态监管系统等五大系统的坚持,主动介入,重点抓好盐化工基地特种设备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紊乱发生,详细规范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运用单位的管治。深化专治,加大现场安全监察力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探求增强监管和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治上的“两根绝、一增添”。

9、进一步优化开展状况。为支持宜春经济开辟区做大做强,我局在畴昔所作承诺和省局效力经济社会开展相关行动的基础上,推出了支持经济开辟区做大做强的十项行动。我局将狠抓各项方法的贯实,还根据形式开展,持续推出相关效力行动,进一步做好效力园区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