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心得体会范例6篇

道德经心得体会

道德经心得体会范文1

(文登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东 文登 264400)

摘 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资格证考试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升学考试的重要专业课考试科目,无论是从教还是从学的角度都应加以重视。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在学习上吃透教材,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方法显得特别重要,一是认识教材,二是这门课讲了哪些内容,三是进行分类、分层学习,四是突出重点,一方面,是认识知识重点,另一方面,是明确学习的重点。五是概念、定义要优先记忆,六是学习知识必须具有逻辑性。

关键词 :思想认识;吃透教材;学习方法;逻辑性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186-01

收稿日期:2015-02-04

作者简介:于海(1963-),男,山东文登人,本科,中学一级。研究方向:财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资格证考试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升学考试的重要专业课考试科目,因此,学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至关重要。我觉得,无论是从教还是从学的角度都应加以重视。要学好它应把握这么几点:一是端正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在学习上要吃透教材,三是要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方法。当认识到位以后,学习方法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首先,认识教材

在这里,通读课本显得特别重要,一遍不行就两遍、三遍,直到大概了解这门课到底讲的是什么东西为止,当然,这需要分段读、分段学。

二、明确这门课讲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看看这门课讲了几部分内容都有哪些项目,分成哪五个单元。

三、进行分层学习

在此基础上,做到像计算机一样,进行分类、分层学习、记忆,这是这门课学习方法的核心内容。

四、突出重点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做,一方面,是了解知识重点,重点进行学习并认真掌握它。另一方面,是明确学习的重点,这实际上是对自己所学知识的查漏补缺,这两个重点可能重合,也可能完全不一样,必须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加以区分。

五、概念、定义要优先记忆

每一个单元、每个单元的每一个问题,只要是涉及概念、定义的,都要首先加以记忆,而且要争取做到即时记忆,不能拖拉,不能有畏难情绪,所谓“今天的事今天办”在这里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学习就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过后需要花很大的力气,效果还不好。所以对定义的学习必须做到一步到位,不能浅尝辄止半途而废,而且,定义中不能有错别字,更不能有增删文字的情况出现,要做到原模原样。从某些方面说,定义学好了,这门课就有一大部分被你掌握了。

六、学习知识要像流水一样流畅,要有逻辑性

对知识的学习,必须像流水一样流畅,要具有逻辑性,不能间断,更不能“逆向行驶”,“逆向行驶”容易发生错乱现象,这一点许多人没有做好,最需要注意。逻辑性一直是学习记忆的优先选择,逻辑错误或者逻辑不通,将直接导致思维错误,使思维混乱,这势必影响以后的学习。所以,逻辑性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在这里尤其重要。

学习的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正确的方法并不多,而最好的学习方法常常能使学习者走捷径,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这门课,属于专业理论课,虽然属于以记忆背诵为主要内容进行学习的学科,但是单纯靠死记硬背去学习那肯定是效率极低的,没有什么可取之处。科学的学习方法就是逻辑记忆法,这绝对不是杜撰出来的,无数实践证明他是多么的正确。希望对正在学习和即将准备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你有所帮助。

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正是要求书要多读几遍,反复读几遍才能慢慢了解书中到底说了些什么东西,对于那些妄想一蹴而就的人和那些只想一锨挖个井的人,要想学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一件事情。

道德经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 领导干部,道德习惯,道德体验,道德自律

〔中图分类号〕B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1-0059-03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对人们包括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时至今天,我们必须承认,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道德滑坡、道德失范等问题,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问题已经突出地摆在全党面前。人民群众总是从领导干部的言行来认识与评价党和政府的形象,总是期望领导干部不仅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而且能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道德榜样。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引导全社会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和尚清廉的良好风尚,进而推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

一、道德习惯的养成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关键环节

道德习惯指后天逐渐养成的与道德行为方式有关的习惯,是个体在一定情境下通过反复练习养成的、相对稳定的、自动化的道德反应倾向和行为方式。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优良道德品质的形成,必须利用天性,使之得到适当发展,最终趋于理智的高度,而习惯则具有决定性意义”,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当道德行为发展到形成习惯的阶段,才真正体现为道德信念支配下的行动”。可见,道德习惯养成对于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良好的道德习惯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有效载体,也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具体而言,道德习惯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道德习惯具有稳定性。道德习惯是领导干部在重复而有规律的刺激下在大脑中建立的稳固的神经联系,是长期形成的、不易改变的、稳定的生活方式或行为方式。乌申斯基将道德习惯形象地比喻为“好习惯是人在其神经习惯中所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会不断地增长,一个人毕生就可以享用它的‘利息’”;而“坏习惯是道德上无法偿清的债务,这种债务能以不断增长的‘利息’折磨人,使他最好的创举失败,并把他引到道德破产的地步”。第二,道德习惯具有自动性。领导干部的道德习惯一旦形成,其行为指向不需要外部的监督,也不需要主观刻意努力,就会在不假思索、不知不觉中自动体现在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中,成为领导干部内在的自律需要,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执行道德规范,引导领导干部自觉不断地向善。第三,道德习惯具有情感性。若按道德习惯行事,领导干部就会体验到自然、顺畅、愉悦等积极情绪,若不按道德习惯去行事,领导干部就会体验到不舒服、不愉快、烦躁苦恼等消极情绪。从系统科学的观点看,领导干部道德习惯是由不经常的道德行动转化为个体道德自然的突破点,是道德修养发生质变的重要指标。而领导干部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既是一个社会文化作用与教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领导个体对社会文化的内化过程。

二、道德体验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情感诱因

体验是一种生命的经历,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之一。每一种体验都在生活的延续性中产生,在人与人相互配合与交流、相互切磋与磨砺中进行。道德体验不是对当前刺激物、当前情境的瞬时、单一的体验,而是个体自主、全身心参与的一种全方位、全历程、全情境的整体性体验。领导干部道德习惯的养成,不能仅仅依靠接受道德规范去达成,而是有赖于道德体验。如果领导干部从某种道德行为中体验到快乐和满足,这种道德行为逐渐成为领导干部的内在需要,进而产生不断重复这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将之融入原有的态度体系或行为结构之中,就能建构起良好的道德习惯。如果领导干部从某种不道德的行为中没有体验到快乐,甚或体验到痛苦和恐惧,这种不道德行为逐渐引起领导干部的心理不悦,进而产生不愿重复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就能摒弃不良的道德习惯。因此,道德体验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情感诱因,对领导干部道德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

道德情感是开启道德体验之门的钥匙。休谟曾经指出,“没有道德情感,就没有道德行为,只有当下、直接的情感才能激发意志,产生行动”。领导干部只有产生了认同、敬畏、信任或拒绝、厌恶、羞愧等情感,才会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去行为处世。在丰富、鲜活、独特的道德体验中,领导干部开启情感之门,投入情感、体会情感、滋养情感、深悟情感,从自己的经历和遭遇,从内心的情感积累和先在的真切感受出发去回味和感悟带有情感色彩的道德经验,去揭示和追求内在的生命意蕴。通过想象、移情、神思、感悟等多种心理活动的交融、撞击,领导干部将自身的生命活动置于广阔的历史、社会背景之中,以独特的“自我”去感受道德、理解道德,激活已有道德经验,生成道德的情感体验,人类经验和个体经验实现融合,情感与理性直接对话,客观地领悟对象之间或对象情境中的道德关系,由此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深刻的领悟,进而感悟道德本真,稳定道德观念,生成道德情感,养成道德习惯。

领导干部经历过的道德情感体验,不会因情境的变化而消失,在以后类似情景的刺激下,会更深刻而牢固地重新再现。通过情感体验的重复再现,领导个体获得了道德体验的情感积累,外在的道德规范一旦进入领导个体“我”的潜意识,就会坚定而持久,显现出坚如磐石的力量。此时,道德规范经过生命化、个人化,真正进入领导干部内在的精神世界。在谈到民主革命时期人们革命意志的坚定性时,就曾这样说,“读过马克思主义‘本本’的许多人,成了革命叛徒,那些不识字的工人常常能够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就是因为工人有着直接身受三座大山压迫的深刻生活体验。因此,要促进道德习惯的养成,领导干部就要捕捉自身的困惑冲突,触及自身的感官心灵,激活自身的道德体验,感悟道德体验中的情与理,理解道德的内在真谛。一旦领导个体通过情感体验认同了道德的必要性,就会心甘情愿地服从道德。在不断追问、探寻和创造的道德体验过程中,领导干部唤起潜藏的情感,触动内心的灵魂,超越对自身狭隘的关注,展开坦诚相待、推心置腹的内心交流,从中体验生命的力量,获得生命的意义,进而变道德认知为道德信念、道德行为,促进道德习惯的养成。此时,道德不再是外力作用下的迫不得已,而是一种体现自我满足的过程;个体的道德行为也不再为各种情境因素所左右,而成为领导个体稳定的倾向性反映。

三、强化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外部导向

强化作为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强化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外部导向。领导干部每天都在观察身边人群的行为模式,通过观察他人行为受到的奖惩而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当领导干部发现别人的某种道德行为得到社会正强化(如奖赏)时,他就会产生不断重复这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增加这种道德行为以后出现的频率,建立良好的道德习惯。当领导干部发现别人的某种不道德行为得到社会负强化(如惩罚),他就会产生不愿重复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减少这种不道德行为以后出现的频率,主动消除不良的道德习惯。当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别人做出某种违背道德的行为,没有得到惩罚却得到酬赏时,他就会增加自己今后做出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可能性。比如:当领导干部看到党和政府严惩腐败官员时,可能由此对腐败行为产生不悦情绪,因此就不会重复腐败的不道德行为,腐败的不良道德习惯也难以形成;当领导干部看到腐败现象没有受到应有惩罚,他就可能去尝试腐败的不道德行为,多次重复而未受惩罚,则可能养成腐败的不良道德习惯。

领导干部需要在社会实践中检验并固化通过观察习得的道德。实践是领导干部良好道德习惯养成的必由之路,是领导干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达到践行的目的。在实践过程中,当领导干部在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过程中体验到快乐(或痛苦)时,如果有意识地加以强化,则会加快(或暂缓)这一道德习惯的养成。不断获得正强化(如奖赏)的道德被保留下来,并作为以后的道德行为标准;而那些不断获得负强化(如惩罚)的道德则被排除出主体意识之外。在反复多次的践行过程中,领导干部对习得的道德进行检验和修正,使之最终融入领导干部的主体意识中,固化于领导干部的个性品质中,转化为领导干部的道德习惯。比如:领导干部真正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不断回报以积极的反馈,这种正强化将使领导干部从中得到更多的快乐和满足,他以后就更愿意为人民服务,进而加速为人民服务良好习惯的养成。而当领导干部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了一些挫折和委屈,就可能产生不悦的消极情绪,如果再缺少正面的鼓励性强化,就可能难以不断重复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行为。当然,通过强化引导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还要掌握一定的艺术。强化要及时,也要具体,要控制好强化的方向、频率和方式,特别是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创设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以形成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良性磁场。

四、自律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内在根源

自律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约束,是道德主体的内在强制。任何外在的道德规范只有通过道德主体的自律,才能成为个体自觉、自主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自律最能体现道德的本质和人的道德力量,道德在本质上就是作为人的一种实践理性而对人的感性、欲望的控制。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是一个彰显领导个体主观能动性的过程,是一个弃恶从善的过程,是一个抑制自己的不良心理习性从而养成良好的心理、习性的过程。领导干部道德自律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内在根据,只有领导干部个体主观上感受到道德的重要性,才会有道德习惯的养成。自律的力量在于,通过自律,领导干部个体自愿将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将外部客体的外在规范转化为个体内部主体的东西,真正从内心深处相信并接受道德规范,结合个体的实际情况自觉践行道德规范。此时,领导个体不再是表面道德规范的遵循、道德情感的认同,更重要的是道德认知的改变、道德情感的需要、道德意志的坚定和道德习惯的养成。

在道德自律过程中,领导干部要排除种种心理的、欲念的和情感的阻力,控制自身的各种欲望。“节制”、“少言”和“节俭”都是领导干部对欲望的自律,而最为核心、最为突出的是对权力的自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成为毁伤自身的利器。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可以轻易办到一般人难以办到的事情。当他们把由人民赋予、本该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用来为自己或小团体捞好处时,权力对他们的腐蚀也就开始了。从本质上来讲,权力就是服务,领导干部应常怀律己之心,辩证地看待权力与人民、权力与责任、权力与奉献的关系,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谨慎自己的道德言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将道德自律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提升内在的精神境界。

参考文献:

〔1〕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李君如.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修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胡林英.道德内化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道德经心得体会范文3

[关键词]道德冷漠 道德能力 自我提升 社会伦理基础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5-0044-07

道德冷漠是一种对待道德问题的心理和态度。一些人对社会或身边所发生的各种道德事件尤其是负面的道德现象,往往表现出无动于衷、冷漠无情和麻木不仁,对他人遭遇的苦难、不幸和困厄,缺乏同情心,甚至幸灾乐祸。道德冷漠一旦弥漫成一种社会化的道德心态和道德氛围,人们就会认为这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道德危机,进而感到个体在道德上的无力。从一定意义上说,道德冷漠与道德能力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联。解决道德冷漠问题,不仅需要通过社会道德秩序的重建,解决个体道德行为的外部性和风险问题,而且还要通过个体道德能力的构建,激发个体积极的道德激情和道德勇气,为克服社会的道德冷漠现象尽一份道德责任。

一、道德冷漠与道德能力的匮乏

道德冷漠是当代社会的一种道德病症,一般是指个体道德情感的匮乏,以及由此引起的在道德感知、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上的迟钝麻木和无动于衷。在道德冷漠的情境中,个体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动能力趋于丧失,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联和道德纽带难以维系,社会的道德规范被人们漠视,社会的道德秩序趋于混乱,人们强烈感受到世态的炎凉和人情的麻木。

(一)道德冷漠与道德情感的匮乏

道德冷漠的一个典型特征是道德情感的匮乏,即缺乏对他人和社会的关爱和悲悯,在情感上麻木不仁,对社会热点道德事件熟视无睹。

道德情感是构成个体道德能力的必备要素之一。在情感主义(sentimentalism)伦理学看来,道德起源于情感,情感是人先天具有的识别善恶能力的“内在感官”(莎夫茨伯里语),情感上的善恶决定了道德上的善恶。例如,在休谟看来,情感是一切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基础,离开情感,一切道德都不会发生。他认为,道德情感是在同情或情感共鸣的基础上,在内心引起的满意或不满、称赞或谴责的一种心理情感。休谟所提出的同情(sympa-thy)一词由sym(with)和pathy(passion)两部分组成,意即“与……具有同感”或“与……产生共鸣”。这种情感是一种由专注自身转移到关注他人的无私而显著的情感,诸如同胞感(fellow-feeling)、关怀(care)、关心他者(other-regarding)、怜悯(pity)和仁爱(benevolence)等,此类情感构成了人们真实的道德动机(moral motivation),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人们可以按照利他主义(altruism)的原则去行事。因此,休谟在《人性论》中明确指出,决定道德善恶的不是专注自我的自利心,而是关系他者的同情心,同情心就是“任何情感的同类感应”,它“是道德区别的主要来源”;他在《道德原理研究》中将这种同情或情感共鸣视为“人的本性中的‘人性’或‘人道’(humanity)”。

人天生具有同情心,可以通过想象感受他人遭受的处境,自身也会产生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可以判断和审视当事人的品质或行为是否合宜。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是之谓也。从这个意义上说,同情其实是一种情感的转移即移情(empathy)过程,是道德情感的形成或生成过程,也是道德动机的生长过程、道德想象的运作过程和道德判断的形成过程。对此,斯密说道:“正是这种更多地同情他人和更少地同情自己的情感,抑制了自私自利之心,激起慈悲情怀,构成了完美的人性。”以同情为基础,通过对利己心的抑制和对利他心的扩充,形成了各种美德,人们从而做出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实现利己和利他的统一。

一个在道德情感上处于麻木状态的人,必然会丧失与他人产生情感共鸣的能力,因而也就缺乏必要的同情心和关爱心,不能或不愿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因而在道德行为上就会表现为无动于衷。因此,道德冷漠就是道德情感的丧失;同时,在道德冷漠的社会氛围和生活情境中,道德情感的表达和共鸣也会受到严重的抑制,当面临需要其作出道德决断的道德事件时,一些人就会表现得冷漠无情,甚至冷血残忍。

(二)道德冷漠与道德判断力的丧失

道德冷漠的另一个典型表现是道德判断力的丧失,缺乏正确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思维,对于各种社会道德现象、道德事件采取不思考、不判断的消极态度。

道德能力是主体的实践理性能力,其中的重要方面之一是道德行为主体能够对人对事对物做出善恶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即为道德判断力。在伦理学思想史中,关于道德判断力的研究,一些学者倾向于对经验判断力的研究,另一些学者倾向于对反思判断力的研究,前者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后者以康德为代表。

所谓道德的经验判断力,其核心是根据情境化(contextualization)进行道德判断的能力,即能够在具体的情境中生成正确和合理的道德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更多地不是靠知识的传授而获得,而是靠丰富的人生经验而养成。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明智或实践智慧(phronesis)所指称的就是这种经验性的道德判断力。他说,“明智是一种同善恶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具有明智美德的人能够了解真实的具体情境,对变动不居的经验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所以,“离开了明智,我们的选择就不会正确”。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智”标志着一种在具体情境中生成经验性的道德判断的能力,之所以称之为道德性的判断能力,乃是因为它与善恶的观念相关联,或者说以善恶的观念为理论前提,正因如此,亚里士多德才将“明智”称之为“合乎逻各斯”的实践性智慧。

所谓道德的反思判断力,简言之,就是将特殊的经验判断归属于普遍性的实践理性或道德理性之下的能力。康德把判断力界定为“把特殊思考为包含在普遍之下的能力”,其中包括规定性的判断力与反思性的判断力这两种形式。前者是把特殊归属于一个给定的普遍之下的能力,后者是为给定的特殊找到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普遍能力。在康德看来,反思性的道德判断力不是实践理性,而是实践理性运用于经验而生成的判断力,它与经验相关联,同时又为经验判断力寻找普遍性的道德基础,这就是反思判断力的着力之处。对于道德的反思判断力来说,仅局限于经验的利害关系判断是引申不出道德判断的,只有将经验判断置于反思性的实践理性或道德理性的基础上,才能引申出真正的道德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的经验判断和反思判断是关联在一起的,具体的道德行为是由非经验的因素和经验的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

道德冷漠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道德理性或实践理性的悬置或彻底放弃,根本不相信普遍性的道德原则、道德理念和道德命令,也不相信人性深处具有普遍性的善恶观念,一切以经验性的利害关系或个体的利益得失为转移,他人或社会的公共利益无非是个人利益计算的剩余物。一个丧失了道德信念进而丧失道德判断的人,必然是一个道德冷漠的人。

(三)道德冷漠与道德行动力的缺失

道德冷漠的一个根本后果就是缺乏必要的道德信念、道德勇气和道德激情,从而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失去应有的道德反应能力,不能采取合宜的道德行为。道德冷漠现象的产生,有时不仅因为道德主体的无知、无觉或主观无情,而且因为畏惧胆怯、懦弱无为,不敢与恶的势力或现象进行抗争,对自身的不道德行为缺乏必要的道德羞愧、道德自省和道德反思的能力。所以,道德动机、道德激情和道德勇气是道德行为得以生成的催化剂。

道德动机是个体道德行为的内驱力或原动力。不论是情感主义者,还是理性主义者,都相当重视道德动机之于道德行为的作用。休谟认为,道德动机的产生离不开信念与情感或欲望的结合,单纯理性的判断是无法产生道德动机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的,“实践智慧的真理要与正确的欲望相一致”。而康德认为,道德动机所涉及的是“善的意志”(wille/will),而不是以情感和欲望为转移的纯粹“任意”(willtir/choice),善的意志对于情感、需要和欲望来说具有道德性的立法功能。所以,单纯的情感和欲望无法生成具有道德高度的动机,它必须与关于善的道德信念相关联,惟其如此,人的动机才能上升为道德动机。

一个具有道德动机的人,必然具有一定的道德信念以及对于良知这一内在的道德法庭的意识或认识。个人的道德激情、道德勇气和道德修养就是在这种道德信念(善的意志)、道德意识(良知自觉)和道德动机中得以生成的。

一定的道德实践内在地呼唤着对于恶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判断、辨别和抗争等道德行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必然砥砺着真正的道德勇气和道德激情。正如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援引的一句拉丁谚语所说的:“你不可向恶让步,而是要格外勇敢地去反抗它。”一个真正有道德作为的人必然是一个有道德信念、道德激情和道德勇气的人。道德冷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个体在道德实践和道德行为上的懦弱和怯懦,面对丑恶现象缺乏道义上的勇气、意志和担当精神,从而也就丧失了采取正确道德行动的能力。

二、主体道德能力的自我提升

道德冷漠既是社会价值失范和伦理失序的表现,也是个体道德能力缺失的表现。道德冷漠的根本危害,与其说是纵容或主动导致不道德的或恶的现象的发生,毋宁说是在面对恶的现象时缺乏独立的道德人格以及建立在道德人格基础上的道德抗争的意识和勇气。所以,从道德主体的角度看,要切实克服道德冷漠问题,就有必要着力于个体的道德能力的提升,即将个体培育成具有道德意识、道德品格和道德行动的主体,以实现个体道德能力的自我再建。

(一)确立主体的道德信念,唤醒个体的道德良知

提升个体道德能力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个体的道德信念,并在此基础上唤醒个体的人性和良知,从而让个体具有正常和健全的道德感受和道德反思能力。

所谓道德信念,不仅仅是关于特定的道德规范或道德法则的意识或信念,而且更为重要的,它是关于人自身的道德属性和道德本质的意识或自我意识,是关于人在本质上作为道德存在物的信念或信仰。人是一个道德性的存在物,他对于自身作为个体和类的存在有着终极性的道德关切,有着关于自身生存价值的终极性的追问和反思。“除我们关于诸如正义及对其他人的生命、幸福和尊严的尊重等议题的概念和反应之外,也要考察对支撑着我们自己尊严的东西的感受,或考察对使我们的生活富有意义和完满的东西的追问。”确立个体的道德信念,与其说是将特定的道德信条直接灌输到个体的脑海中,使之确信无疑,毋宁说是在人性的意义上唤醒个体作为道德存在物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其中的核心环节就是唤醒个体的道德良知,从而进一步唤醒个体的道德自觉、道德反省和道德反思的意识,使得个体成为具有道德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主体。

所谓良知,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对自己做出裁决的道德判断力”。它存在于人的内心,构成一个人在道德上的自我反省、自我审判和自我裁决的机能。所以,良知一般被誉为人的内心的“道德法庭”,是心灵的内在的正义感和道德是非感,它是个体在人格的意义上确立道德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内在根据。个体之所以具有道德意识和道德感知能力,就在于其有着辨别善恶的意愿、动机和能力,而它们的直观的或理智的道德基础,就是个体内在的良知以及建立在良知基础上的道德体验、道德情感和道德判断。正因为此,伦理学才会“把所有道德判断所依赖的精神成分归纳在良知的名下,宣称人们之所以这样判断是因为他们有良知”。当一个人失去了良知,他也就丧失了道德判断力,丧失了道德行为的动机、意愿和勇气,自然丧失了道德性的情感和体验。一个在道德上陷入冷漠和麻木不仁的人,必然也是一个泯灭良知的人,是一个失去道德反省和道德忏悔能力的、肆意妄为和倒行逆施的人。

培育个体的道德能力,构建个体健全的道德人格,就是唤醒人的内在良知,为个体确立坚定的道德信念和道德信仰,使其成为能够进行道德性的自我判断、自我反省和自我审判的人,成为一个“道德的人”。

(二)培养主体的道德情感,唤醒个体的道德激情

提升个体的道德能力,还要着眼于个体健全的道德情感的培育。因为道德行为的发生,除了取决于道德判断和道德认知以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个体对于道德认知在体验和情感上的认同。

在情感主义伦理学看来,道德源于情感,道德善恶与科学真伪不同,它必须以情感为基础。沙夫茨伯里认为,人和动物同样具有感觉,但唯有人具有道德或美德,乃是因为人天生就具有感受道德善恶的内在感官――道德感。这种内在的道德感就是感知道德上的善与恶,它的本性是见德则爱之、赞之,见恶则恨之、谴之。这种感知善恶的道德感,在康德看来,就是道德意志或良知,是善的意志对于自我的道德立法;而在休谟看来,就是对于痛苦和快乐的情感,这种情感借助于移情、同情或情感共鸣的作用,使得人对于痛苦和快乐的感知超越单纯个体,转移到一般性的他者。石里克在《伦理学问题》中明确说道,倘若世上没有“快乐和痛苦”等情感,“也就不会有价值,一切就成了无价值差别的了”,因而也就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说,情感是道德中深沉、稳定和核心的特质之一,它构成了个人最真切的道德体验和最深刻的道德动机,因而也是道德意志的真实的承载物和落脚点。

在情感上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甚至冷酷残忍是导致道德冷漠的根本原因之一。道德情感的缺失就意味着道德在个人情感世界中的边缘化、失语和缺席,久而久之,就会导致诸如是非感、正义感、良知感的扭曲,继而导致诸如羞耻、罪责和同情等道德性的感觉或情感的丧失,从而在道德上陷入无动于衷和麻木不仁的状态,这种麻木使得人们任由作恶者横行猖獗,甚至成为作恶者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帮凶,堕入阿伦特所说的“平庸之恶”。

道德情感的陶冶和培养不仅关系到个体道德品质的形成和道德动机的生成,而且关系到个体道德品质的发展和成长方向,它在个体的道德人格成长和道德能力构建中具有重要地位。个体道德能力的培育和构建的重要一环就是培育个体的道德情感,唤醒个体的道德激情,使之在健全的道德良知、道德判断和道德反思的基础上形成诸如勇敢、虔敬、诚实、敬畏、自豪和崇高等积极性的道德情感,以及诸如负罪、愧疚、自责、羞惭等消极性的道德情感,从而为个人的道德动机、道德体验、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奠定内在的情感基础,使之成为一个有着健康的道德感觉和道德知觉的人。

(三)构建主体的道德人格,激发个体的道德勇气

提升个体的道德能力,需要培育合乎德性的个体人格。独立的、健全的道德人格能够促进个体践履道德行为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的形成。

人格是人性之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心理学与伦理学这两门学科共同关注的领域。“人格”(personality)这一概念,从词源上说,来自于拉丁语“persona”,在罗马时代指的是戏剧演员在舞台上所戴的面具,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一个人在生活舞台上所展现出来的行为,二是指一个人的真实自我。这一词汇历经演变,不但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进入了人文科学领域,成为一个哲学和伦理学概念。其中,道德人格是一种人格意义上的道德主体或道德自我,它是个人的诸道德品质的统一体,是沟通个体的道德心理、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的环节或中介,因而也是个人的道德体验、道德情感、道德判断和道德信念的实际承担者。所谓道德人格,简言之,就是人格的道德化或道德的人格化,是个体性的道德意识、道德思维、道德习惯和道德情操等诸多要素的人格化统一,是个体的道德意识或道德自我的抽象表现。在道德人格所构成的主体意识中,有着“自我”与“他我”或者说“主我”与“客我”之间的区分和关联,个体通过自我的主客或自他之分,形成了对于自身的道德关系,自身也因此成为道德感知、道德判断和道德反思或反省的对象,在这种道德性的感知、反思和反省中,个体的良知得以呈现。因此,一个具有健全的道德人格的人,必然也是一个具有正常的道德反思和反省能力的人,有着正常的道德感知和道德判断。

此外,道德人格也是道德由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必须经历的基本环节或中介。道德之为道德,其与单纯法律的区分在于“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唯有通过个体性的道德人格,社会的外在的价值原则或道德规范才能转化为现实个人的内在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才能转化为个人在道德自律基础上的道德生活和道德践履。

一个在道德上真正成熟的人必然是一个有着独立的、健全的和自主的道德人格的人,是一个能够在独立人格的基础上做出独立自主的道德判断、道德抉择和道德行为的人,而绝不是一味地消极从众、人云亦云、逃避道德责任、泯灭道德良知,甚至在道德现象、道德事件、道德危机面前无动于衷或麻木不仁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人格的培养是道德的个体化和个体的道德化的关键环节,也是个体道德能力培养和构建的重心与核心,是“道德教育的真正目的”。

道德经心得体会范文4

其实,“教师即道德家”这种观点是受实体思维或本质主义思维的影响。实体思维认为,在现象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恒久不变的本质,这种本质不受任何事物的影响,是脱离现象的存在。这种思维认为,教师职业道德也存在着一种本质,那就是教师的道德应该是“善”的,应该是完美的。而道德家是“完美”和“善”的持有者,因此“教师即道德家”。在现当代,这种观点受到越来越多批评。人们认为,教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情感。“学校不是庙堂,教师不是圣人,也不必装作圣人”[3],这一观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相反,人们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应该是一个生成的过程,是教师不断向善的过程。正如雅斯贝尔斯所指出的那样:“生成来源于历史的积累和自身不断重复努力”[4]。

生成性视阈下教师职业道德的嬗变

“教师不是道德家”,这也就意味着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一个生成的过程。生成论认为,道德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是向“善”的过程,是从“道德服从”、“道德同化”到“道德内化”的过程;一个由“道德感性认知”到“道德理性认知”的过程,还是一个从“道德他律”、“道德自律”向“道德自由”发展的过程。

(一)从“道德服从”、“道德同化”到“道德内化”教师职业道德认知和其他认知活动一样,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一般来说,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知发展经历服从、同化和内化三个阶段(层次)[5]。在服从阶段,教师主要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体的认知,并以此作为判定自己和他人可以作为和不可作为的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是道德的下限,是所有教师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恪守的。然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对教师道德外在规定的,是建立在外在价值追求的基础上的,因而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体的认知未必能内化为教师个体自身的感受。在此阶段,教师还处于他律阶段[6]。在同化层次,教师对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已经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从内心深处能够比较多的接受一些认同感,不再完全依赖于外在的监督,在许多情况下的遵守是出于主体的自觉。此时的教师处于他律和自律交接阶段。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最高层次———内化阶段,教师对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已经有了本质性的认识和把握,并将其内化为内在道德品质的一部分。教师对道德规范的遵守已经完全不需要外部的监督,而是出于教师个体主体的自觉。在此阶段,教师已经完全道德自律,完全获得道德自由。

(二)由“道德感性认知”到“道德理性认识”道德认识作为对客观伦理的认识,同所有认识形式一样,都是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即道德感性认识和道德理性认识[7]。阿尔汉格尔斯基指出,伦理意识产生于经验过的道德认识转变为伦理的道德认识的过程中[8]。教师的道德感性认识以教师的道德实践为基础,是对教师客观道德现象的反映和对道德之间外部联系的把握。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对客观环境(如教育事业、学生、教师群体等)都有着种种感受和不同的体验。这些反映到朴素的日常经验式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习惯中,同时也由此产生了一些简单的道德规范、道德习惯和基本的道德意识。教师在此基础上又构建起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朴素的道德关系。国内学者许纪霖认为,“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的角度,我们都未有任何先验的和经验的理由来证明知识分子必定比其他人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倒过来反而可以找到一些相反的例子。”[9]简单性、自明性,以及阶段的概括性,都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一般而言,大部分教师都是在感性认识阶段和水平上从事道德实践的。但对于道德更深层次的认知,从更好培养下一代的角度来说,仅停留在此阶段是不够的。因为教师道德感性认知和一般感性认知具有同样的局限性,它会很容易使教师陷入经验主义的漩涡。因此对于教师道德的本源、本质和规律就必须深入到教师的理性道德认识。教师的理性道德认识是一个形成道德概念、进行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的过程。教师只有进行理性道德认知,才能认识教师道德为何物;只有进行道德理性认知,才有可能更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内化为内身素质的一部分。

(三)由“道德他律”、“道德自律”走向“道德自由”“道德”是由“道”和“德”组成。孟子认为,“夫道,若大路然”(《孟子•告子下》),可见,“道”的语义学本义是“道路”的意思,引申为“规范”、“规矩”,是“人所共由”的规范;“德”与“得”相通,古人称“德者,得也”(《管子•心术上》)。这也就是说“德”事实上被理解为一个人内心对“道”的心得,是对“人所共由规范”理解的“心得”。一般来说,“人所共由的规范”有两种,一种是外在的规范(制度规范),一种是内在的规范(即良心);“心得”也可分为形式上的心得(表面服从)和内心体验的心得(内心接受)。教师的职业道德也就是教师对教师职业所共由规范理解的心得。而这一心得是由“他律”向“自律”,并将两者相结合呈现“自由”的过程。在他律层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和条款起着主导作用,对教师道德法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有着朴素的单方面的尊重,此阶段的教师还处于服从即成规范和履行道德义务的水平。教师职业道德往往以“必须履行”的形式来实现。虽然教师个体在一定程度上遵守教师条例,但由于未能真正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本意,未能从心灵上真正的认同道德规范,因而教师个体道德行为具有被动性,往往因为来自外界的舆论和现有的道德规范的压力而不得不服从。在自律层次,教师个体的良心发挥主导作用,良心对道德主体起监督作用,对于那些符合道德义务要求的道德意识及行为给予鼓励,否则便给予纠正和弱化。如果说义务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具有强迫性,那么教师良心则是教师个体主体性的弘扬,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化,是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第一次的升华。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教师良心是教师个体表现出来的意识状态,具有主观性和个体性,而难以满足社会普适性的要求,难免会走向道德唯意志论。自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高层次[10]。康德认为:“自由是道德法则存在的理由”[11]。如果说教师职业道德的他律层次具有消极的被动性,自律层次具有某种盲目性和随意性,那么自由层次则扬弃了前两个层次所具有的片面性,把被动性与主动性融为一体。在这一层次,教师将道德本身作为自己的追求对象,为道德而道德,从而形成将自身和社会要求有机结合的道德绝对律令。

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策略

教师不是道德家,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生成性的道德。这并不是说教师不要道德,可以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教师是应该有道德的,而教师职业的示范性要求教师个体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的高低关系到学生是否幸福。这也就是说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树立生成式教师职业道德信念高尚的教师不是天然生就的,而是一个生成的过程。本质主义(实体)思维支配下的道德观关注的是教师个体以外的客观世界、抽象本质,是一个“目中无人”的道德,是工具论的道德,而生成思维是“目中有人”的思维。人的未完成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以教师个体的未完成状态为起点,以“善”为目标,是一个由不成熟向成熟,由“他律”向“自由”的发展过程,它不断引导教师自我完善。在这一过程中,对于教师来说,就要超越“预成论”、树立“生成”的职业道德意识。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应该注意自己的道德成长,为自己设立好目标,既不可太高也不可太低。太高容易导致挫败情绪增加,太低不利于道德的健康成长。对于社会来说,也要正确认识现有的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和职业道德问题。对社会来说,人们往往对教师的个人道德持高标准的态度,要求教师在每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起到表率作用。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如前所述,这种观点忽视了教师个人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之间的内在差异,泛化了对教师道德的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一种底线道德,是对所有教师的最低要求,没有必要对教师私德提出高度理想化的要求,没有必要要求每个教师都成为道德家。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要降低对教师的道德要求,而是应该理性对待。

(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自觉意识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生成的过程,是教师个体自我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道德自觉起着决定性作用。教师道德自觉试图摆脱外在奴役,成为自我;同时把个体的道德和外在情景联系起来,试图把自己的道德体验与道德行动融为一体进行反思。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首先意味着教师对自身道德生活的体验,倡导教师通过职业道德自觉不断地研究所面对的学生、环境和自我在教师专业生活中的挑战和变革。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还意味着教师对现有职业道德的自我认识,对“我们的职业道德是哪里来的?怎么形成的?它的实质是什么?将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等等给予思考和解答。再次,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还意味着教师应树立高远的职业道德理想。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就是教师主体为自己设立的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模式所期望达到的最高目标。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还意味着教师对现有道德的反思和批判。唯有职业道德自觉被唤醒之后,教师才有可能觉察到自身的潜力,才有可能认识到自身在教师事业中的责任担当,唤醒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道德经心得体会范文5

Li Dan

(第四军医大学,西安 710032)

(The Fourth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Xi'an 710032,China)

摘要:本文从当前我国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出发,探讨我国大学生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问题和缺失,我们应该从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等方面对提高大学生道德教育给予应有的关怀和重视。

Abstract: From the current status quo of ideological and ethical standard of China's college students, this article discussed the problems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aspects of students and deletion of moral education. We should start from schools, families, society and other aspects to improve the moral education of students.

关键词:大学生 道德教育 对策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moral education;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7-0247-01

0引言

当今,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当前,虽然大学生的道德水平总体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一些大学生道德缺失的行为不容忽视。一个人的行为体现了他的个体思想,而个体思想的形成则是跟所受的教育、周围大环境密切相关。诚然,个体的教育贯穿了一个人的整个成长过程,从幼儿园到大学,从家庭到社会。而我们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面对的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重要时期,是帮助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阵地。但是就目前大学生道德教育效果和体系来看,还存在很多不容回避的问题和缺失,以至于道德教育很多情况下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应有重要作用。

1透析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效果和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大学生道德观念发生缺失这主要表现在大学生人生价值观倾向于多元化和功利化,同时行为失范。首先,一些大学生更注重个人利益,而忽视甚至无视他人、集体利益,更有甚者以牺牲集体利益来获取个人利益。其次,重物质享受,轻精神追求,对精神生活普通冷淡,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学习目的功利化。再次是重索取,轻奉献,过分强调权利和所得,忽视责任和奉献,最后,感情冷漠,以自我为中心,极端的甚至行为失范,不惜做损人利己的事。

1.2 社会价值评价标准倾斜恩格斯曾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自身的特征及在我国实行中形成的种种缺陷,造成了人们行为的短期化、功利化,社会价值评价上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盛行,过度的追逐名利之心也打破了本应有的校园宁静,一切向成功看齐的理念把“道德”晾到了一边。有些人不道德,但却很“成功”,有些人有道德,但也被认为“不成功”。药家鑫虽然杀了人,但很多人认为他很优秀,不应该受到严厉处罚。当个人利益与道德发生冲突时,道德的底线受到了挑战。

1.3 应试教育思想主导之下学生道德教育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多年来形成的教育手段单一,忽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道德锻炼和实践的缺乏。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主要看学生成绩,学校对学生的评价考核唯成绩是瞻,一俊可以遮百丑,思想道德培养形同虚设,这就间接鼓励了大学生的功利思想。更有很多人认为,大学教会学生的主要是以后如何更好的生存下去的技能,至于道德则不在主范围内。

1.4 高校道德教育理论与实际脱节当前很多高校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高校德育中存在着一定的“失真”现象,助长了大学生道德知行分离现象的蔓延。主要表现在德育理论与实践脱节,德育方法陈旧,德育评价重“知”不重“行”等等。其次,家庭德育的处境极为尴尬。父辈或祖辈的溺爱致使独生子女们在价值判断上往往从个人出发,无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道德生活中,非道德甚至是不道德的因素往往占据了上风,使人“知德而不能行德”。

2探寻大学生思想道德培养的现实对策

2.1 应该形成有利于大学生思想道德发展所急需的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体系当前影响青年一代成长的国内外环境因素比以往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全社会形成连贯的的社会道德支持体系,即由家庭、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政府等方面构成通力合作体系,来关爱和支持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通过建设文化体系、发展文化事业,最后建立起一种可以明确引导大学生群体行为、意义丰富的社会文化形态,使得受教育者的道德思维得到发展,道德实践能力得以提高,是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水平处在一个较高的层次。

2.2 应该明确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不能代替教育的规律当市场经济首选效率时,肯定就在规则的设计上将货币提升为社会价值尺度,因此优胜劣汰、等价交换就相随而生。如果在思想教育活动中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在教育思想成本中置换入货币的一般等价物的交换作用,要么,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等同,进行交换,以至于仿佛人的各种需求和欲望都可以凭借金钱而获得满足和实现。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拜金主义在市场经济社会的生长得到了充足的养分。在任一种情况下,都有人和金钱的双重异化出现,认得思想道德被当成了等待拍卖的拍卖品。所以,思想道德教育规律不能由经济运行规则取代,更不能把经济运行规则当作人们价值评判和行为方式的重要依据。

2.3 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他们自我成长的能力首先要着眼于青年学生的心理特点,根据独生一代的现实状况,改善大学生心理环境,提供一个宽松氛围,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自觉调适实际生活中的心理上的失落和思想上的困惑,以健康积极的情绪投身生活。其次,重视多学科的渗透教育,提高心理素质。不能仅通过设置一两门选修课来解决大学生心理教育的问题,应当要求全体教师都树立心理教育的观念,在教学中贯穿心理教育和辅导的内容,在无形之中对学生产生影响。同时,利用下面的具体措施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大学生心理危机:加强大学生心理卫生教育;联系家长学会“肯定教育”;设立心理咨询机构并定期进行辅导;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

道德经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耻感淡化;原因;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026-0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与和谐发展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与此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以利益为中心”,中国传统文化的割裂、社会转型期社会道德评价和规范标准的混乱、消极影响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当代社会耻感淡化,道德现状令人担忧,探究耻感淡化问题的解决方法与路径势在必行。

一、耻感的内涵

(一)耻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耻”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早有明确的记载。“耻,古作■。”《说文》曰:“辱,从耳,心声。”。在中华的伦理文化当中,历代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将人的羞耻感作为重点的培养,并将羞耻之心看作道德的根基,其中以儒家的研究为代表,耻感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台湾学者朱岑楼先生的研究向我们展示,《论语》中充满着强烈的耻感取向,四百九十八章中,与耻感有关的共计五十八章。在孔子的道德体系中,“知耻”、“明耻”、“远耻”是道德的起点,更是追求道德的最高体现。孔子在论语当中提到的“智、仁、勇”建立起最初的基本道德规范体系,强调其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另一位儒家代表孟子在他的道德体系中,将“耻”置于人性本体和德性根源的重要地位。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人是非之心这“四心”是仁、义、礼、智四种德性发展的萌芽。作为儒家后期的代表人物荀子也认为“不知羞耻,乃不能成人”。法家将“礼、义、廉、耻”当作“国之四维”。耻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德目中,成为众多伦理家与思想家研究的道德问题[1]。

(二)耻感的时代内涵

对于耻感的内涵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些学者认为“耻感就是羞耻感和知耻感。羞耻感是指个体因自己的言行或品质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产生的一种否定的情绪体验。知耻感则是在理解了耻辱的基础上形成的对耻辱自觉的规避和抵制”[2]。也有人认为“耻感是社会或行为主体按照一定的善恶标准,对主体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时,行为主体所产生的愧疚、羞耻、不安等心理体验,是人们为善去恶、积极向上的内在驱动力,它驱使人们求荣免辱、维护尊严,是一种高度的精神自觉”[3]。我们以上说的耻感都是一种羞愧心理,是人们在一定的道德伦理标准下评价他人或自身的行为产生的,作为人的内在精神活动和道德的约束力量。这种羞愧心理既包含惭愧,也包含内疚和悔恨。羞耻感,表现的是个人的道德意识,自身在别人对自己不良的行为厌恶或责难时,产生的一种羞愧与耻辱的心理情感,个人道德素养与社会道德文明的基石。

二、耻感淡化的原因

在一定程度来讲,耻感是伦理标准和道德准则的基础,耻感淡化道德最终结果就是社会道德水准与道德伦理底线将会下降,最终可言。虽然这一情况没有到大范围扩散的现象,但却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对当今社会道德耻感问题进行审视与分析,造成耻感淡化的原因有很多,归根结底为中国现如今处于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是受一系列消极因素影响的综合性问题。笔者认为造成耻感淡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中华传统文化的割断与信仰缺失,儒家伦理丧失主导价值地位

中国人的伦理价值观念是建立在儒家的道德伦理基础之上的。耻感文化是我国人生哲学、道德伦理学的核心观念之一“人不可以”的思想延续了几千年并影响深远,在民间大众的道德观念中,羞耻观念也根深蒂固,羞耻之心最为重要,对人的道德起到了非常强大的控制作用。儒家文化在“”时期受到了激烈的冲击,这种否定造成了道德约束体系的混乱,甚至是空白,社会道德信仰出现了模糊。然而,它仍是中国人的基本伦理价值观念的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利益导向”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功利主义曲解甚至是泛化了,并受消费主义,自由主义思潮等影响,中国民众大肆的贬低与抛弃中国的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的精髓丢之脑后,导致传统文化的割裂,存在中华民族中千年的儒家道德信仰被丢弃。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随着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时代的发展,逐渐丧失了本身的价值主导地位,作为精神影响力的下降,其中的耻感文化传统的约束力日渐下降。所倡导的作为社会道德约束的耻感文化与耻感教育与普通民众渐行渐远了。

(二)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评价标准混乱

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现象震惊了社会大众,更让我们的道德体系不堪一击。无人敢上前去扶摔倒的老人,“小悦悦”事件中那13个表现冷漠的人们等等事实证明,在现当代社会里,人们已经开始混乱了自己对道德的评价,道德评价的标准也变得模糊不清。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新旧道德观念的交替与缺位,导致了在道德领域里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失控与混乱。中国当代经济高速发展,正处于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面临着价值的多元化与人们的自由选择的多样性,致使许多主流的价值观念被消解,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也受到了猛烈的冲击甚至引起了混乱,而作为民族传统伦理文化中的耻感意识就不断得弱化,底线的伦理不断受到腐蚀甚至走向了崩溃的边缘。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中心,以利益为中心的目标追求,对社会的各个阶层的经济与社会心理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追求自身的私利成为首要逻辑目标逐渐取代了其他目标的追求,当然也包括社会道德价值目标。将经济领域中通行的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盲目地泛化到了一切社会的生活领域,就必然会出现把人格、荣辱、良心、为人处世的原则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交换的丑陋现象,群体性的道德滑坡也就随之产生了。同时人们盲目地将市场经济利益首位的原则植入到一切社会生活领域,从而吞噬人们的羞耻之心,挤压甚或边缘化我们的耻感教育,使得道德标准模糊不清,大众的社会道德共有的底线也逐渐下降,才出现了各种““的行为与表现。

(三)社会缺失公平与正义感致使道德主体无明确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社会的良好运行,社会主义社会道德的良好表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与实践,不仅需要的是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与践行,不仅需要正以确的社会主义义利为导向,更需要的是公平、公正、正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民主和法制的建设还不够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凸显得比较缺乏,社会道德以往旧规则的失效与现当代新规则的缺位以及法制的不够完备,社会通行的规范准则无法被确定和认同。某些领域出现的道德和法律上的空白点,就给投机钻营创造了机会。特别是在文化价值观念多元、网络传媒发达、舆论评价异常复杂的今天,尤其如此。然而,在道德和法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一些不道德与不合法的行为又很难完全受到社会必要的惩戒与惩罚,从而造成坏人得益、好人吃亏的反道德、反法律的现象。这种肆意践踏道德、法律、最终致使社会大众对道德、法律丧失了最基本的信仰,从而导致耻感淡化现象的产生[4]。

三、抑制耻感淡化现象的对策

在分析了当代社会道德耻感淡化的原因后,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了这种道德缺失带来的严重影响。因此要针对其原因施以治疗的对策,遏制耻感淡化局面的进一步恶化。强化内部内心机制与外部路径选择方向的共同作用抑制耻感的淡化。

(一)高度重视耻感意识的培养,使耻感底线伦理内化为人们自我道德标准

耻感底线伦理是一种非常巨大的社会约束力与内心制裁力,一个人只有在内心深处牢固的树立起耻感的衡量标尺,才能调整好人的内在心态,约束好人的外在言行,分清是非善恶荣辱美丑,最终追求人的尊严,过理性的生活,塑造出完美的人生形象。解决耻感淡化问题的第一步就是要知道什么是耻,什么行为可耻,也就是“知耻”。作为养成教育的一种,耻感教育的进行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小培养,从小抓起。作为社会教育,耻感教育要采取弱道德意识的形态与浅道德意识形态的教育方法。同时在进行耻感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个人的自我调节以达到身心的和谐发展[5]。

(二)加强知耻环境建设,形成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首先,逐步建构能够反映中华民族精神气质与时代精神的伦理观念体系及其能与之相适应的具体道德规范标准,使道德主体行为具有明确的参照目标与体系,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普遍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正义感,培养人们健康健全的社会主义荣誉感。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耻感文化教育应当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一个核心命题进实施与开展。其次,建立公平正义的大环境,一个社会风气的好坏与否,制度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6]。同时,我们要不断的完善法律制度,耻感的树立更多是依靠自律自控,但一旦自律缺失即羞耻心没有时,完善的法律制度会迫使其产生羞耻感。最后,社会管理者更要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作为管理者本身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知耻明耻,不说耻话,不做耻事,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发挥其示范作用。最终在社会道德的教育中形成大众内心的自律与社会外部的他律相结合的状态。

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也是任重而道远。同时我们也应该对中国道德建设的发展充满信心,随着建构中国伦理价值体系、建立社会主义的观念等措施的实施与开展,我们将会迎来全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胡凡.论中国传统耻感文化的形成[J].学习与研究,1997,(1).

[2]曾云莺.当前我国耻感缺失现象及原因分析[J].西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98.

[3]廉清.论耻感生成的主客观条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3):36,37.

[4]张彩凤.当代中国人耻感淡化的原因及疗治对策[J].理论纵横,201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