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管理范例6篇

乡村旅游管理

乡村旅游管理范文1

关键词:乡村和谐旅游旅游公共产品供给

Abstract:Thevillageharmonioustravelingisthevillagetravelingdevelopmenttargets,realizesthevillageeconomydevelopmentimportantway.Atpresentsupportstheharmonioustravelingdevelopmentthepublicproductmassivelytolackactually,hasrestrictedthetourismharmoniousdevelopmentseriously,hasaffectedthetourismtothevillageeconomyimpetusfunction.Thisarticlebasedonthepublicproducttheorytothevillagetravelingpublicproductconnotation,theclassificationcarriesonthediscussion,hasanalyzedthetravelingpublicproducttothevillageharmonioustravelingsupportfunction,andproposedthecountermeasurepondertothetravelingpublicproducteffectivesupplies.

Keywords:VillageharmonioustravelingTravelingpublicproductSupplies

1.前言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乡村作为现代旅游的目的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以各种类型的乡村为背景,以乡村田园风光、乡村生活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以农业和农村特色资源为基础开发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考察学习、参与体验的乡村旅游蓬勃兴起,其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越来越引起各界的关注。实践证明,发展乡村旅游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经济综合效益、增强农民市场意识和转变观念、提高村民文明素质、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在乡村旅游给农村建设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一些不和谐问题,如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破坏、文化异化等,成为抑制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因素。因此,乡村和谐旅游的发展成为乡村旅游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标[1],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新亮点、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引擎[2]。

乡村和谐旅游是和谐旅游的一种类型,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旅游食、住、行、游、娱、购各要素全面发展以及旅游经济、社会、生态价值全面发挥的旅游发展模式。[3]实现乡村和谐旅游的发展需要大量旅游公共产品的支撑。然而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由于农村与城市之间实行两套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造成农村公共产品历史性欠账较多,供给严重不足,旅游公共产品更是供不应求,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影响了乡村和谐旅游的实现。可以说没有旅游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乡村和谐旅游的目标就无法达成。

2.旅游公共产品内涵及分类

“公共产品(publicgoods)”是相对于“私人产品(privategoods)”的一个概念,最早由林达尔(E.R.Undahl)提出,萨缪尔森(SamuecsonP.A.)作了进一步深入研究,给公共产品下了一个严格的定义,即“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任何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4]。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特征。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使用并不减少其他人对公共产品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一旦提供某公共产品,就不可能排除任何人对它使用。公共产品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必须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现实生活中纯公共产品很少,大多数为准公共产品。根据物品消费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强弱,准公共产品又可分为一般准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可拥挤产品和可拥挤的俱乐部产品四种类型[5]。一般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弱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或者说具有较强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俱乐部产品具有较强的排他性但竞争性较弱;可拥挤产品则具有较弱的排他性和较强的竞争性;而可拥挤的俱乐部产品的排他性和竞争性都相对较强,更接近私人物品的特征。

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凭借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向游客提供的满足其在旅游过程中综合需求的服务。旅游产品在表现形式上往往以旅游供给者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线路或旅游活动出现[6]。旅游公共产品是具有公共产品特点的旅游产品,也是为满足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旅游项目等等。根据旅游公共产品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强弱,可将旅游公共产品分为公共服务,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教育培训,公共资源和旅游接待设施五种类型。

公共服务属于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包括生态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卫生、安全预警制度、旅游市场监管、旅游资讯、旅游区规划和营销等;旅游基础设施具有较弱的排他性和较弱竞争性,包括景区的内外道路、水、电、气、通讯、宽带等设施;旅游景区项目、教育培训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较弱的竞争性,包括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以及服务人员与管理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公共资源具有较弱的排他性和较强的竞争性,包括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旅游接待设施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较强的竞争性,包括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

3.旅游公共产品对乡村和谐旅游的支撑作用

乡村和谐旅游的实现依赖于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维持乡村特色旅游资源依赖于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乡村旅游是以各种类型的乡村为背景,以乡村田园风光、乡村生活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以农业和农村特色资源为基础开发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考察学习、参与体验的旅游活动。可见,乡村的优质生态环境,健康、朴素、简单的乡村文化生活,是乡村旅游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基础,破坏了乡村这些特有的旅游资源,乡村旅游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对维持乡村特色旅游资源具有重要作用,如,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科学规划,政府和行业协会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进行规范和管理,对游客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等保护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强对传统文化、民俗文化价值的宣传,提高当地居民对所在地方文化的认识,自觉的维护自己特有的文化,维持乡村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

3.2完善旅游设施依赖于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乡村旅游设施是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旅游接待的物质基础。一些乡村的很好的旅游景点由于过于偏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齐全等原因而没有市场,无法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可见,乡村旅游和谐发展依赖于旅游区道路交通的建设,水、电、气、通讯、宽带等设施的建设,依赖于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资源的建设,依赖于宾馆饭店等接待设施的建设。完善旅游设施会大大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满足游客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乡村和谐旅游以人为本的理念。

3.3实现优质旅游服务依赖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实现乡村和谐旅游仅有旅游资源和配套设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配有优质的服务,广义的服务包括公共治安、食品安全、市场规范等,狭义上特指导游讲解、餐饮、住宿、娱乐服务,强调要以游客满意为中心,推行规范化服务、个性化服务、感情化服务,为游客提供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让游客吃得舒心、住得安心、行得放心、游得欢心、购得称心、玩得开心。实现这些目标,都需要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作为保障,政府加强公共治安,食品安全监管,对市场加以规范等公共服务,政府联合企业合作办学,对导游等服务人员加强技能和职业素质的教育和培训,培养人才等等。

3.4构建乡村和谐社区依赖于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构建乡村和谐社区是实现乡村旅游发展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的重要方面,主要体现在当地政府、旅游企业和本地居民三方的利益协调。当前,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政府、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三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出现,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必须加强公共服务,搜集信息和信息,让不同利益主体实现沟通和讨论,政府和开发商要对村民就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相关问题对村民加以宣传,提升村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意识,共享旅游发展带来的经济成果,从而实现三方利益的协调,构建乡村和谐社区,为乡村旅游的和谐发展打下基础。

4.乡村旅游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对策思考

旅游公共产品对乡村和谐旅游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面对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由于农村与城市之间实行两套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造成农村公共产品历史性欠账较多,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增加旅游公共产品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提高旅游公共产品质量便成为实现旅游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必然要求,成为实现乡村和谐旅游的必经之道。旅游公共产品分为公共服务,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教育培训,公共资源和旅游接待设施五种类型,本文以五种类型为切入点,探究乡村旅游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4.1增加公共服务和旅游基础设施的供给数量。公共服务和旅游基础设施的较弱排他性和较弱的竞争性决定政府是其供给者,因此地方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加大财政对该类公共产品的投入,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乡村旅游提高到作为扶贫工作的新切入点、发展地方经济的新亮点、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引擎的高度来认识和定位。

4.1.1政府要科学规划,加强法制建设,规范乡村旅游的有序发展。地方政府应在国家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区域旅游经济开发和系统生态学理论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对区位条件、资源特色、生态环境、客源市场等方面进行认真详实的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对乡村旅游发展作出科学的规划,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1.2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是发展旅游的基础,一旦破坏,旅游经济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政府等组织应切实做好资源保护工作,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维持并提升资源的吸引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政府在做好监管和治理的同时应该努力提高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对村民进行旅游教育和环保教育。

4.2增加旅游景区开发、教育培训和旅游接待设施的供给数量。旅游景区开发、教育培训具有较强的排他性而旅游接待设施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竞争性,这就决定该类旅游公共产品适用于公私结合的供给方式。所谓公私结合的供给方式是指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某种方式与私营机构相结合,共同完成公共物品的供给的任务,满足社会消费需求,主要包括政府委托私营机构生产,政府授予私营机构经营权和政府补贴供给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7]。

结合乡村旅游的具体情况,旅游景区开发应主要由市场主体加以投资经营,政府进行管制;乡村旅游技能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需要大力发展,对民办院校加以补贴和实行优惠政策,吸引民营企业对旅游教育的投入;乡村农民个体较为贫穷无力进行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政府可将新建的饭店宾馆娱乐设施承包给社区农民,并对经营加以规范,从而使当地人民分享到乡村旅游发展带来的利益。

4.3优化旅游公共产品供给的产品结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问题,但是供需矛盾突出,供给与需求存在大量的错位现象等问题依然存在,极大的影响了乡村和谐旅游发展的进程。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一方面许多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如小水库、水渠、池塘等无人管理和负责,造成老化甚至报废;乡村生态环境恶化,乡村交通、通信设施普遍落后等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一些政绩工程,特别是上级领导要求考核的公共设施项目,如示范性或标志性的面子工程等,却供给过剩,这往往是村民较少需求的公共产品;甚至有的政府官员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而向村民提供一些毫无实际意义甚至是有害的“豆腐渣”公共工程和以次充好的农用资料及设施。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是市场决策的结果,而是政治决策的结果,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和偏好,不是通过价格机制传导的,而是通过政治程序转化为集体行动的。要改变现状,必须摒弃政府包办公共物品供给的做法,引入人民的需求表达机制,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民主机制汇总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和偏好,将农村公共物品的决策权还于农民。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公共产品的供给真正反映农民意愿和偏好,优化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

4.4优化旅游公共产品供给的地区结构。我国多年以来一直存在城乡两套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这成为现阶段乡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我国自建国以来到农村税费改革以前一直实行的是“抽农补工”、“重城轻农”政策,从而形成了城乡不均衡的国民收入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城乡有别的差异性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为实现乡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必须加大对乡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力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起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机制。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基本制度和模式,以坚持城乡一体化为导向,加快推进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城乡统一、均衡、公平、公正、平等的新型现代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和制度。政府应尽量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相当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及公用设施,缩小城乡在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巨大差距,逐步化解城乡在公共产品供给上的二元格局,优化公共产品供给的地区结构,提升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

4.5提升旅游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旅游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提供,由政府对公共产品的质量加以检查监督和管理,政府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提升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政府应当追求公共利益,奉行服务理念,凸显公民社会的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和公民价值,强调在民主对话沟通协商基础上的政府与社区、企业的合作信任和互动共治。

参考文献

[1]郑文俊,周志翔.可持续乡村旅游的基本特征及其实现途径[J].生态经济,2007,(9):127~130

[2]李应军.试论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带来的挑战[J].商业时代,2007,(32):89~90

[3]谢清溪.和谐社会背景下和谐旅游的构建及其实现[J].人文地理,2006,(4):98~101

[4]SamuecsonP.A.,ThePureTheoryofpublicExpenditure.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1954,November,pp..387~389

[5]陈国庆、王舒果.公共产品纯度:公共产品市场建设的理论基础[J].财贸经济,2007(10):71~76

乡村旅游管理范文2

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乡http://村旅游飞速发展,其管理状况却一直滞后,受到现实因素制约以及“先发展后规范”等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乡村旅游管理困境

我国乡村旅游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旅游业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由政府以行政力量推进,形成了一些政企不分、内部人控制等现象,缺乏有效管理和竞争意识。地方政府主要是通过主管部门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基于体制原因,管理方式仍存在其自身无法突破的缺陷。首先,管理缺乏全面性。旅游业是综合性的产业,据统计,它涉及到70多个行业,而各行业都有主管部门,旅游部门不可能也无法替代其它部门的管理职能。其次,管理缺乏权威性。旅游部门在与很多相关部门处于平级位置,在管理中难免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旅游是个新兴行业,旅游法律法规不健全,在管理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总之,旅游部门在名义上是旅游主管部门,但其管理手段也十分有限,既不具备执法功能,也缺乏经济手段。再次,旅游业涉及面广,广大群众对旅游部门有方方面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超过旅游部门的职能范围,旅游部门责任大、权力小,管理无法真正到位。另外,我国的乡村旅游景区分属不同的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多头管理,条块矛盾突出,各方面“见利益就上,见问题就让”,缺乏协同配合。因此,必须实施改革,建立有效的旅游管理体制。

乡村自然生态是乡村社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乡村旅游的载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的重要前提。但是,这个问题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在旅游开发中,还普遍存在重旅游、轻环境的倾向。修建旅游设施不顾生态安危,例如餐厅、娱乐场所的生活污水排放增加水环境的有机污染;各种废气及汽车所排放的尾气和产生的扬尘影响了旅游区内的空气质量;旅游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于处理不得当也在影响着旅游区内的生态环境。

二、乡村旅游参与主体分析

乡村旅游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地方政府、乡村社区及其居民、旅游企业和与乡村旅游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包括旅游协会)。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乡村旅游的发展主要依赖政府的推广,由于农户势单力薄,合作社和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发育不良”,企业基于利润空间的考虑,政府在乡村旅游的初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旅游企业或个人无法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使旅游产业制度的运作与市场经济特性相违背。政府采用“先发展后规范”的形式,在手续、资金、宣传、基础设施等方面予以优惠。当前乡村旅游发展越来越快,“政府主导”已经不再适应现实状况,而急需政府、企业、组织、个人等活动主体调整原有规则,严格遵循统一的游戏规则,以适应乡村旅游发展。

当前,乡村旅游的市场推广部分已有社会承担,政府由“主导”地位逐步向“引导”地位改变。政府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四方面:一是科学规划,引导乡村旅游的长远健康发展。政府的总体科学规划,可以改善我国乡村旅游产品雷同,档次低的状况;二是提供合理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三是完善法规,加强对乡村旅游各个相关方面的管理;四是从事社会和文化开发,保护自然与环境协调发展,进而实现增加政府税收、提升地区整体形象、以乡村旅游发展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乡村旅游管理规范化具体措施

一是明晰乡村旅游资源的产权。产权是市场经济下运行良好与否的制度前提。传统乡村旅游资源的产权具有两种产权类型,一种是公共性质的,如乡村公共活动空间、祠堂、民俗、节庆等是乡村社区居民集体智慧的产物,所以其产权具有公共性。除公共产权之外,乡村旅游资源中还有一部分既有私人产权的性质,如民居建筑。对于不同的产权应采用分散经营(私人产权)与集体管理(公共产权)相结合的办法,使社区居民能直接或间接的从旅游业中获得商业和赢利的机会。

二是加强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在开展旅游时,往往要首先进行交通、给水、供电、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应从旅游供给的角度为旅游而建设,而且应从社区综合建设的角度出发,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使这些设施在满足旅游与发展需求的同时能够方便乡村社区居民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保护自然环境。

三是需要提高社区参与意识。要想乡村社区居民主动参与乡村旅游活动,必须培养他们自觉的参与意识,强化其主人翁责任感,增强社区居民文化认同感,这不仅要借助宣传等手段,更要从实践生活的各个方面来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然而旅游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会损害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因为旅游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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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会导致市场经济行为,市场经济行为作为一种理性手段,无法达到直接推动群体成员将私人资源贡献给集体的社区团结目标。所以要提高社区意识,就要增强社区内部的情感交流,并通过各种途径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地域认同感和归属感。强调对地方文化的尊重,加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只有提高文化认同感,社区居民才能积极参与到保护传统文化的工作中来。

四是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和引导。乡村旅游是依托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乡村人文旅游资源发展起来的,乡村旅游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支撑乡村旅游的农业产业和乡村文化必须走特色化、差异化的道路。而当前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上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形式雷同。要立足本地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使地区资源环http://境特色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政府一方面要创造良好的引资方式,另一方面,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吸引居民积极参与。

五是保证社区居民的优先就业权。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尽可能保证当地社区居民在各种旅游行业中被优先雇佣,如对雇佣社区居民的企业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虽然将这些工作岗位和机会提供给社区以外的人员很可能产生更高经济收益,但从长远和整体的利益看,雇佣本社区居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有利于社区社会的协调发展。

乡村旅游管理范文3

关键词 旅游 服务 质量 管理

乡村旅游业是一项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产业,有着与新农村建设的天然耦合关系。根据乡村创新经济学理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依据特有的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是乡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之一。那么,如何提高乡村旅游服务的质量与管理呢?

一、“什么叫乡村旅游”

所谓“乡村旅游”,即以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以及传统的民族习俗为资源,融观赏、考察、学习、参与、娱乐、购物、度假于一体的旅游活动。旅游者到乡村旅游是对大自然的追求,对融入自然并与之和谐共存的人文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追求,把这种追求视为人类对自然的一种回归。乡村旅游从主题、地格与氛围三方面塑造与维系乡村性。因而,许多国家将乡村旅游称为“绿色旅游”,用“绿色旅游”来描述“乡村旅游”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实质上是也就明确了“乡村旅游”的归属范畴,即“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有其鲜明的特点:

1、乡村旅游是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游憩服务业三级产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

2、乡村旅游是体现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一体的农业经营方式。

3、乡村旅游所提供的休闲产品、休闲活动和休闲服务,具有服务业商品的特性。

4、具有鲜明的季节性,一年四季不同,有不同的感受,旅游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

5、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性,可以为游客提供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机会。

二、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质量与管理的策略

1、改造基础设施。

要修好进村的公路,要把城乡清洁工程与乡村旅游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定期集中处理;推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推广太阳能、沼汽池等在农村的使用;抓好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急救中心、旅游标识系统的建设,扩建或新建停车场,改造村内道路、旅游公厕、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配备路灯,通路、通水、通邮、通电、通广播电视。

旅游区(点)主要设施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要坚持八个条件或称否决项:

① 资源的品位价值 ② 年接待游客量

③ 游客服务中心 ④ 旅游厕所

⑤ 专用停车场 ⑥ 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

⑦ 紧急救援体系 ⑧ 游客休息设施

二要完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三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全面落实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各类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要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有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

四要搞好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9667规定的要求。

2、分解公共服务的客户需求与类型

从公众对服务资源需求与交互分类,有三大类型:

“多对一”,众多客户同时寻求有限数量的资源,突出“抢占”功能;具有时间限制和数量限制的资源分配,如订票、定座、报名等;

“多对多”,众多客户面对众多资源选择目标。具有空间特性,系统要突出“选择”功能,应以电子地图和周边环境为基础,使用尽多手段选择适配目标,并应减化操作过程,如旅游、房地产、餐饮等的选择。

“一对多”,单一客户面对众多资源寻求惟一解答;突出的是“逻辑辨别”能力,需要对目标或路径求解或优化,如病症确诊、问路;其结果应在多个可能性中不断压缩,逐步落实到一个精确、正确的结果。

前二类具有操作时效,是一种资源的精确分配,具有额度限制或独占特性;

第三类是选择,具有多重性,在运行中不断微调直到精确解答。

由于服务类别和需求差异,不仅要对公共服务业务进行业务规范,资源积累和适时更新,对相应的信息系统也要根据其特点细化结构和增添功能。

将服务规则和服务资源的电子版本,放到计算机上并联网,并非等于现代信息服务,仍将使客户不得要领。信息系统要模仿人际交流,并提供辅助功能,让客户获得“个性化”的服务解答。或者更准确的说,要根据客户类别,不断对“电子资源”的页面进行“洗牌”,将客户可能需要的内容放到系统的“最表面”。

3、加快建立健全乡村旅游产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体系。

旅游产业是典型的服务业,对从业者的要求远高于传统农业。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必将促进我国农民的综合素质发生一次质的飞跃。因此,要把对农民的旅游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培育新型农民、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对于乡村旅游的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则应立足长远,尽快纳入职业教育的范畴;对于普通从业人员,可以作为一项公益性工程纳入国家财政支持范畴,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此外,还可以依托阳光工程和农业广播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大力开展乡村旅游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在培训方面的优势,做好远程培训,充分发挥出信息化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乡村旅游管理范文4

关键词:经营模式;乡村旅游;优缺点

乡村旅游伴随着其内容结构的不断完善化,相应的经营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新世纪开始以来,这种旅游形式收到了各方人士的追捧。一方面因为社会经济的发现和科技带给社会的巨变,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的加快;一方面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概念的提出和贯彻,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这些都是促进乡村旅游兴盛的因素。繁荣兴旺的景象也不能掩盖乡村旅游各地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其中设计到经济水平因素、地区资源条件等原因,但其中最关键的还是经营管理模式的制约,这关系到地区旅游的发现程度。这里所讲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指,在整合资源因素时,利用一定有效的管理手段或组织手段来达成目标的方法(方式)。基于乡村旅游时,经营管理模式主要设计到经营者、经营管理方式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责任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

一、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模式

1.自主经营或分散经营模式。

1.1含义及其特征。自主所有权,自主选择经营管理模式,不进行、租赁等行为,在所有权下,自己行驶管理权和经营权,这便是自主经营模式。旅游资源的乡村所有者们以家为单位自发经营项目,不采取其他方式经营,这样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一体化可以避免一定的纠纷。自主经营管理模式的表现形式是,农村个体户自发开展乡村旅游业务,提供衣食住行相关服务,个体户可以形成一定规模,一般不设立管理机构。

1.2优缺点。个体户自发开展旅游服务,利益驱使个体户们的经营积极性较高,只有提升服务水平才能吸引顾客消费,才能获得更好的收益,实现更大的价值;与外来者产生矛盾的可能性不高,权责分配容易发生的问题因为自主经营原因而减少;个体户更爱惜家乡环境,所有更有利于地区环境保护,有利于乡村文化传扬,体现当地风味。规模扩大,经济利益必然带来竞争加剧,面对竞争时,由于经济因素、文化素养、观念等因素的参差不齐,个体户会采取极端方式,如大肆进行价格战;资金和技术又是旅游规模进一步扩大的瓶颈,资金和技术的充足会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然而又不希望引进外资。

2.业户与公司结合的模式。

2.1含义。这种模式是在我国大力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模式。旅游经营管理要以经济实体、技术协会、科研机构等为指导,用社会上的服务使得商品经济的发展模式进去农村旅游发展,农户与公司之间以合约为基础,农户开展具体旅游经营,市场运行和销售环节由公司组织完成,二者工作相互配合。这种模式是基本特征是充分发挥农户的规模等各方面优势,不同于工厂生产运行,不必集中进行,更不需要程序化操作,各个农户分散进行作业和提供各方面产品与服务。当然也需要一个有顺序的服务结构,公司要保证农户工作的高效高质量运行,这就需要其对农户采取相应的培训教育。这种模式主要包含三种类型:一体化契约型、准市场契约型、市场契约型。一体化契约型,基于要素关联,农户提供的服务变成公司的操作地方。农户没有主体地位,而参加到公司的布局中来,从而获得以租金和工资等形式的补偿,公司形式操作控制权,取得效益。不过我国农业人口多,资源有效,这种方式整体推广可能性不高,推广价值有效。准市场契约型,基于合约规定,规定好农户与公司二者之间在产品服务生产销售、利益分配、权责分配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建立二者之间稳定的和谐的权责分明的关系。市场契约型,基于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收购保障,但二者都是独立的,价格是二者关心的根本,二者之间的买卖关系是市场化的短期的,即在合同下,把买卖集中进行。市场经济下,商品因素变化大,这种类型稳定性不高,也就占不了主体地位。业户与公司相结合的模式就是要求二者合作于农村旅游经营中来,用具体合同使得二者之间权责分明。公司负责培植客源,活跃市场,改进经营管理模式,农户负责提供特色产品服务,按照公司规定操作标准,参加培训。开发成本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农户也可参加入股,进行分红。

2.2优缺点。这种经营管理模式是基于解决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下单位农户经营规模小与大市场要求之间的矛盾,其可以把国家经济政策和市场政策具体运行到公司运行管理中,更好地实现公司指引农户行为,把产品服务的一体化过程有机结合,使得农户生产运行行为与市场紧密联系,组成经济实体。其具备单一农户不具备的各方面素质优势,可以满足农户的需求,提升农户各方面素质,有利于农村各方面的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可以集中利用公司在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农户的自身特色优势,有效结合二者,克服各种缺点和弊端,链接市场。然而,农户数量是巨大的,能够匹配的公司数量不足,这样农户就不能根据市场进行选择。就二者合作中地位而言,公司拥有资金技术信息等各方面的优势,熟悉市场变化,熟悉政府政策,把握销售渠道,而农户各方面均处于劣势,且为了获取有利地位,农户之间恶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农户处于不利地位。农户提供的产品服务相对形式单一,质量保证不能保证统一高标准,而且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公司进行培训,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公司负担,沟通不适当,容易造成矛盾。

二、业户、公司和社区相结合的模式

1.含义及其特征。这种经营管理模式是上一种模式的升级版。业户、公司和社区相结合的模式中的社区是相关乡村旅游协会组织,一般一户一个代表,整体参加,相当于一个董事会的作用,其职责是管理一切与本村旅游业相关事物,例如培训、财务、人事等。公司是指村里办理的企业,非外来的,接受协会委托,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如设施建设管理、营销策划、监督等。业户是农户单元,接受公司安排,定期结算业绩。经营模式特征是其中三者之间权责分明,利益分配得当。社区采取行动对整个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公司负责营销项目,举办活动,业户负责生产,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服务。三者相互配合,利益分配明朗。三者之间相互制约,这种制约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行为,保证了旅游业发展的质量,而且具有公平性,充分保证旅游业发展的规模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

2.优缺点。业户、公司和社区相结合的模式是一种升级,其可以保证效益的均衡化分配,其间的企业只负责管理经营,不直接提供旅游服务,而业户是直接提品服务的主体,这样可以保证业户的效益。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可以更好地继承弘扬乡村文化,延续乡村特色,因为这种模式中的一切参与者都是当地人,他们更加珍惜生活的土地,而且可以把当地特色风情挖掘出来,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提倡的原则,权责分配均衡,相互监督和合作,实现共赢的局面,安定有序进行。虽然这种模式是改进版,但适应具体运行中还是暴露一些问题,伴随着游客增加,旅游规模就得扩大,资源就得开发,服务水平也得提高,需要开发更多的旅游项目,这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这里的企业毕竟规模有效,资金远远达不到要求,就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矛盾就会产生。虽然权责分明是业户、公司和社区相结合的模式的追求,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有不和谐情况发生,公司需要统一安排游客,而业户想用其他标准,这就导致公司和业户之间矛盾的产生。而且公司掌握着资金流向,有时候会发生利益分配上的问题。

三、整体租赁模式

1.含义及其特征。这种模式在我国兴起于上个世纪末我国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时期,基于旅游业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具有具有资源而经济水平低的西部全面发现了这种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就是把旅游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由企业对景区进行长时间经营管理,按照合约由经营者和所有者分成经济收益,其实是企业负责资金、政府负责资源,共同盈利的途径。这种经营管理模式是基于政府授权,企业开展建设,独家经营管理的模式。企业性质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国有企业,可私营企业,可外资企业等,而且合作方式多样,具体规定明确。资源由国家赋予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但资源的所有者还是国家,政府还关注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环境保护,企业追求利益,但必须保证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保护环境,政府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与指导,协调各方面之间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对企业经济行为进行调控,保证可持续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优缺点。这种经营管理模式主要由一家大型企业负责,这可以充分发挥企业优势,更好地把旅游资源推向市场。政府和企业相互配合,更好地保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二者之间相互配合工作,发挥优势,更好地促进乡村旅游业经营管理。这种模式也存在一定风险,经营权长时间转让,管理体制不到位就会造成政策风险。这种模式主要各方利益分配均衡,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严重影响旅游业发展。投资企业如果由于某种因素未能按照合约投入资金,均衡就会被打破。政府的政策变动、人事变动等都会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文化价值观的差异,有时候会引起文化冲突,导致不和谐。

四、其他经营模式

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模式除了上文五种经典模式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模式,一般都是上述模式的演进和变化。

1.农户和农户相结合的模式。我国地大物博,农村区域巨大,有些地方发展观念比较保守,人们不愿意采取租赁的方式,而是选择相互间合作的方式,利用示范户的效应,在全村进行学习交流,分享经验教训,总结收获。这种模式一般不会与外部发生联系,不存在文化冲突,有利于保持原有特色,当然资金量有效,服务观念和经营管理理念不足都是制约因素,规模扩大一般较难,而且容易发生利益分配不均的矛盾。

2.旅游社、村旅游协会组织、公司和政府相结合的模式这种经营管理模式的特点是全方位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其充分考虑到农村旅游业发展的各方面参与者的利益,这也有利于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如企业开拓市场、旅行社管理、政府规划等,这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有效避免分歧产生,为农村旅游业发展提供动力。

3.业户、公司和政府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为了避免公司和政府相结合模式存在的风险,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而发展起来的,其更强调政府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公司经营能力,发挥业户主动性。

4.个体农庄模式。这种模式是以具有能力业户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多表现为个体户,这种模式可以带动地区致富,但一般规模不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各方面需求不断增加,农村旅游大势发展,遍地开花,但发展情况各式各样,水平不等。造成这样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经营管理模式,只有解决好这个因素,才能合理利用各方面资源,促进农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新.国内乡村旅游经营模式研究综述[J].安徽农业科学,2014-09-01.

[2]梁华,周武生.乡村旅游经营模式的选择——以广西为例[J].农业经济,2012-11-15.

[3]王静,方旭红.基于村民自治的乡村旅游经营模式研究[J].今日科苑,2008-01-08.

[4]魏敏.乡村旅游研究综述[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15.

乡村旅游管理范文5

关键词:乡村旅游,农村社会风险,经济,组织,文化,心理

乡村旅游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农村社会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复杂性、移变性的特点,政府对风险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与此同时,乡村旅游使农民成为最主要的利益主体和最直接的受益主体,它的介入刚好能够对处于转型期的农村社会起到过度和缓冲的作用。

笔者以“咪依噜”风情谷为案例,以其村民作为调查对象,将乡村旅游对农村社会风险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分为四个维度:经济、组织、文化和心理,力图证明如何从以上四个方面协助农村社会风险管理和优化农村社会整合的。本课题运用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理论和邓肯的“POET”生态复合体理论,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对农村社会风险管理的影响方式和具体表现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O(组织)和T(技术)对农民的影响日益加深,P(人口)和E(环境)的发展呈现出逐渐平衡的趋势,并从经济、组织、文化、心理四个方面做如下分析:

(一)经济方面:

转移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了空巢家庭的经济风险。

乡村旅游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较大程度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使广大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从数据分析可知大多数村民在发展乡村旅游后月经济收入都有所增长,而且从事旅游服务工作所获得的收入基本占家庭全年经济收入的50%-70%,说明村民的经济收入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是成正相关的。同时也符合了邓肯“POET生态复合体”理论中组织对人口的影响:只有在国家财政和政府政策的支持下,乡村旅游才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发展得如此迅猛,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互惠交换频率增加,促进了农民经济收入多样化趋势(O,TP)。城乡互惠频率的增加也是城市和农村能够存在“弱关系”的前提之一,因为互惠交换是格兰诺维特用来测量“弱关系”的维度之一,只有互惠频率不断增加,乡村旅游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乡村旅游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经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组织方面:

乡村旅游作为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过渡性措施,备受党和国家的关注,当地政府对村委会干部的监督、审核更加严格,随着村民民主自知权意识的增强,对村干部的选举更多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而不再是地方家族势力的代表,所以权利有所分散,乡村权利精英结构得以转型。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旅游景区对外知名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当地的和外地的大学生自愿回到农村当村官,为闭塞的农村输入了高素质的人才,大学生村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委会的办事效率,进一步维护了基层民主自治的宗旨(P,TO) 。

(三)文化方面:

“咪依噜”风情谷是一个彝族村落,具有浓厚的彝族文化气息,但是长期受限于闭塞的交通和封闭的思想氛围,其丰富多彩的文化难以被外面的人接受和认同。但是乡村旅游刚好为此提供了一个契机。根据格兰诺维特对“弱关系”的第一个测量维度――“互动频率”来分析,城市游客与农村居民的互动频率凭借在乡村旅游中的互惠交换而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正是文化碰撞、认同与融合的过程。绚丽多彩的彝族服装,缠绵婉转的情歌小调、神秘莫测的宗教仪式等都深受外来游客的喜爱。彝族村民的由以往单纯的族内通婚转变为择偶意愿多样化,妇女地位有了明显的提升,能够拥有经济自,自由的参与旅游服务工作。同时,当地政府与村委会相互配合,对村民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不仅有助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而且也在在无形之中增强了村民的自我认同感(O,TP)。

(四)心理方面:

乡村旅游的发展极大的满足了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的心理需求。从数据分析可知50岁以上的人认为,乡村旅游发展了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和增加了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村里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当地政府还为他们修建了“老人之家”敬老院,使其老有所居,老有所乐。虽然老人们很难体会到天伦之乐,但是能够在“老人之家”感受到来自同龄人的关怀,彼此之间相处的时间长了,亲密程度不断增加,由以往的弱关系转换为互帮互助的强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在一定条件下,弱关系与强关系是可以相互转换的(E,TP)。

发展乡村旅游同时也暴漏出了一些亟需解决问题:

(1)当乡村旅游接待的游客超过了环境承载量时,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超负荷问题。当利用自然资源转变为牺牲自然资源时就会威胁到整个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游区对游客的不限量接待,以及缺乏相应的应急和管理措施,对环境的污染情况将日益严重,即P(人口)和T(技术) 在超过控制量时就会对E(环境)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

(2)旅游行业的发展,提升了农村地区的物价水平,会使当地没有从事旅游工作的农民生活成本提高,有可能使贫困者越来越贫困。

(3)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农村对外开放程度加大,外来人口增多,商业化程度高,利益尖锐,犯罪增加,也会相对提高农村社会风险的管理成本。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政策支持,稳步开发。政府要从整体着眼,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的对乡村自然资源进行开发,不能急于求成,以牺牲环境求发展的思想是行不通的。

(2)宣传教育,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当地旅游局要和村委会要保持密切的联系,提升村民的服务水准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社会网络视角下的乡村旅游决策研究――以杨家埠和河口村为例》王素洁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

2、李德明、杨开福,我国乡村旅游研究进展及其展望 [J].皖西学院学报.2006.22(5):122-125.

3、《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研究》哈斯其其格著.――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1

乡村旅游管理范文6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法律保障

国家统计局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在农村居住的人口仍占近一半。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密不可分。2015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乡村生态旅游使3000多万农民成为受益人群。2015年还将推进美丽乡村富民工程,选取重点扶持村与扶贫办共同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既要促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又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而面对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和难题,如何用法律保障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则是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重点内容。

一、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意义及现状

1、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美,农村必须美。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水平,加大美丽乡村推介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乡村生态旅游连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能够直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各类产业融合发展,使单一农业向多元农业转变,使粗放经济向效益经济转变,能直接富民、快速富民。很多贫困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摆脱了贫困,很多农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实现了富裕。

2、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态势迅猛,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年均增幅都超过20%。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有乡村生态旅游经营户超过200万家,乡村生态旅游特色村10万个,接待游客12亿人次,约占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的1/3。乡村生态旅游营业收入达3200亿元,同比增长15%。乡村生态旅游正成为我国旅游消费中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带动性最强、受益面最广的领域。

二、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是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乡村生态旅游要具备长远发展眼光,在满足当前旅游者的需求基础上,更要保护乡村生态资源和环境。目前,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分布广泛,缺乏整体规划和布局,更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监管,策划和管理人才缺乏,致使纷争和纠纷时常发生,难以吸引乡村生态旅游者对外宣传和多次光顾,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乡村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问题。我们应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旅游的各项规律法规制度,促进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真正通过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途径,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是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稳定有序发展的保障。

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势头迅猛,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管,导致乡村生态旅游市场存在盲目无序开发、服务水平较低、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其一,一些地方乡村生态旅游市场没有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规划,盲目、重复、过度开发现象屡禁不止,出现了农家游、农家乐等低层次重复建设,仅仅是通过采摘等内容来吸引旅游者,没有深入挖掘人文内涵,往往很难促成旅游者再次光顾。其二,一些地方乡村生态旅游配套服务不到位,卫生环境差,还存在所售农产品价格欺诈、特色农产品以次充好等现象。这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保障来进行整改,规范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行为,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创造稳定有序的环境。

三、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1、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体系不健全。

乡村生态旅游起步晚且发展快,目前我国现有的旅游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乡村生态旅游的相应法律规范或相关措施规定。现有的旅游法对旅游企业、旅游经营管理者、旅游者等相关行为者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并未有具体涉及到乡村生态旅游等具体措施规定,尤其是涉及到乡村旅游规划、乡村环境保护条例、乡村旅游业服务标准等法规尚没出台。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意见,但此类意见多是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或扶持政策,极少涉及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的。由于乡村生态旅游缺乏政策法律保障,很多乡村生态旅游经营者行为得不到规范,出现了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脏乱差的现象。因此,为了满足乡村生态旅游对法律的需求,应当尽快制定与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法律规范。

2、乡村生态旅游缺乏有效监管和执法。

乡村生态旅游的管理和监管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若没有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进行布局规划和管理往往会引起无效管理或混乱管理。乡村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不到位,相应地出现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现象和问题。目前就乡村生态旅游而言还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从地方政府到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划分清晰各自责任归属,自然出现了执法空白区或执法不力现象。一是部分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私搭乱建,影响整体景观,破坏自然风光;二是过度开发,浪费资源现象严重。换言之,目前各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统一管理,没有形成统一集中执法管理。

3、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淡薄。

乡村生态旅游的经营者、管理者依法经营和法律意识直接关系着乡村生态旅游健康稳定发展。由于乡村生态旅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和规模,盲目无序开发,破坏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垃圾处理不及时,乡村生态旅游者找不到垃圾处理箱并为了便利随处破坏环境丢弃废弃物,使得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被破坏问题、自然资源流失问题不降反增。乡村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对乡村生态环境加以保护和治理。

四、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路径探析

1、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

建立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石。只有具备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才能引导和促进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和产业的合理有序开发和发展。面对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例如盲目无序开发、恶性竞争、资源环境破坏等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从加强整体规划设计、加大环境卫生监督,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有关的行政法规及实施条例,如乡村生态旅游规划纲要及实施细则、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乡村生态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为乡村生态旅游的生态资源环境、乡村生态旅游人文环境保驾护航。

2、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管。

促进乡村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必须比以往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督和管理,这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加大对乡村生态旅游的检查密度和处罚力度,美化乡村生态旅游经营环境。同时,还可以引入乡村生态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多渠道多手段加强加大对乡村生态旅游中涉及到的游玩、购物、娱乐、饮食、住宿、交通等全方位监管,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维护乡村生态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开发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提升乡村生态旅游服务质量,达到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

3、加大乡村生态旅游执法力度。

除了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管以外,强有力的执法同等重要。乡村生态旅游只有拥有强有力的执法,才能保障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一,乡村生态旅游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相应的执法也应是跨部门、跨行业的,这就提出了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要求,涉及到公安、交通、质监、林业、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其二,乡村生态旅游执法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法律、政策、管理素质,同时要有高度责任意识,积极的生态环保意识,因为执法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的发展。其三,乡村生态旅游执法过程也要受到监督,既要提升执法力度,又要保证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4、增强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

增强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者、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法律意识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建设的重要基础。增强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要在具备法律保障体系基础上,分领域、分层次、分对象通过集中学习、考察、实践等方式进行乡村生态旅游法制教育,结合当地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真真正正去懂法、学法和用法,使乡村生态旅游从开发者、经营者到旅游者都做到尊法守法,合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者要依法开发,保护乡村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合理开发;其次是乡村生态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热情诚信敬业;最后是乡村生态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和资源,遇到问题依法进行协调和解或申诉。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朝气蓬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只有拥有健全的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才能拥有稳定有序的乡村生态旅游市场和环境,才能保障乡村生态旅游健康、稳定、有序、可持续发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增砖添瓦。因此,我们要加快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真正实现乡村生态旅游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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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虞,吴小平.浅谈我国生态旅游法律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2(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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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硕.浅议生态旅游的法律规制[J].法治与社会,2012(7)下:27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