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例6篇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社会救助机制,改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人口和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救助对象

*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包括: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双女家庭。

三、救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属农村居民的,按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比例发给低保金;属城镇居民的,按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比例发给低保金。

2.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按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分之一的比例发给低保金。

3.对符合条件的双女家庭,属农村居民的,按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比例发给低保金;属城镇居民的,按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比例发给低保金。

四、申请及确认程序

(一)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救助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其他相关材料。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转报镇(街道)计生部门。镇(街道)计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其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市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三)市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对镇(街道)计生部门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准救助标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审结束后,市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将审批结果报市人口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备案。

(四)村(居)委会、镇(街道)计生部门要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其计划生育变动情况,及时变更并上报市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

五、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加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其资金来源、负担比例、发放方式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规定执行。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虚报。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救助资金的配套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发放或不落实配套资金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骗取救助资金的,由民政部门如数追回,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2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管理,提高综合救灾减灾能力。继续完善《__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民政部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增强灾害救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各镇(街道)按需要完成预案修订,初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规范使用好“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乡镇、街道直接报灾,要做到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初报。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研究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规划,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早完成”的原则,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管理,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健全完善灾情会商机制,研究制定灾情核查工作规则,做好灾情会商评估工作,切实履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区减灾委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灾情汇总统计、会商评估、报送与等各项工作,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灾区需求,研究制定抗灾救灾措施,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按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要求,认真开展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做好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排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新灾应急救助工作,基本实现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各个阶段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演练活动。认真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和救灾演练活动,营造防灾减灾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打造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精品,争取2-3个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加大殡葬改革与管理服务工作力度。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殡改宣传和执法监察力度,大力推行骨灰存放、树葬、深埋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文明殡葬意识,巩固100%的火化率,严处殡葬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散埋乱葬和“装棺二次葬”现象,促进我区殡改工作的稳步推进。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新殡仪馆年内投入使用,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提高殡葬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优质化水平。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争取政府加大对救助工作经费及救助经费的投入,抓好《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宣传,积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主题宣传活动,规范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措施,做好流浪乞讨智障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做好儿童收养登记服务和福利保障工作。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和流程,做好社会弃婴收养登记工作,切实保护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抓好涉外收养工作的落实,拓展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面。做好孤残儿童的康复工作和孤儿身份核查、救助工作。开展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服好务,依程序办理好审核、审批手续。

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质量,规范档案管理,确保登记合格率为100%。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力度,做好与省级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联网工作和日常信息更新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力度,做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时,推行同步建立党组织,从源头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登记服务流程,做到依法登记,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年检率与合格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提高监管效力。建立社会组织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20__年评估率力争达到15%以上。

进一步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市政府要求对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完成勘界,制作完善我区行政区划图。加强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我区地名规划,对在建和规划道路系统化、序列化、标准化命名,开展电子地图、声讯问路、地名触摸屏等多样的地名电子信息化服务。做好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做好地名

文化遗产保护,力争更多地名进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完善区划和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切实维护边界社会稳定。 加强民政民生项目谋划储备。及时做好与省、市、区发改、规划及上级民政部门等的对接工作,拟定我区20__年民政项目投资计划,建立可操作性的规划项目库,做好规划项目投资申报、审核、下达等落实工作,推动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

加强法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加强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抓好法制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民政信息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做好民政系统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等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宣传,有效提升民政工作影响力。

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积极打造“阳光、高效民政”。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3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坚持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做好衔接为着力点,以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网络,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分层分类救助,真正实现困难群众按需救助,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低保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低保标准调整工作;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低保对象公益劳动制度,面对“进保容易,退保难”的情况,我们将在原有基础上更加严格规范低保对象公益劳动制度,以真正体现低保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2、加快低保边缘户的发证工作;3、将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化并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我局已将临救资金列入09年财政预算,并即将出台临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临救制度;4、继续开展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工作。09年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危旧房的改造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争取在10年内做好全区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工作;5、做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1、将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列,享受全额低保金;2、将残疾等级在一二级的特困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6、着力做好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应急机制,修订救灾应急预案,健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提高救灾应急反应速度。进一步规范避灾场管理办法,继续完善“避灾工程”设施配置及规范化建设,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投入使用。做好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房纠纷裁定工作。

(二)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照料服务,重点解决高龄、病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困难问题。广泛开展养老服务示范化创建活动,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养老服务需求。继续完成30家(初定)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根据三年完成100家星光老年之家的计划安排,09年计划完成30家的星光老年之家创建工作。

(三)全面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推进退伍军人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抚恤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发放、统一管理”,采取临时补助,入住福利院机构、医疗报销等形式,逐步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并使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面达到100%。切实抓住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的契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退伍兵安置工作,继续与人事劳动部门沟通协调,筹办文秘、会计、计算机等各种热门的就业技能培训班,确保符合在我区安置的城乡退役士兵至少得到一次免费培训,以帮助退伍士兵更快地适应将安置的工作和自谋职业的岗位要求。认真做好少数未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思想工作。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工作,依据本区现实条件和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拟订调整方案,为今后的行政区划调整提供政策导向和决策依据。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两图一责”制、定期走访联系制、边界纠纷应急处理制、界线管理联络员网络、界桩管理委托制。

全面完成原始婚姻档案录入工作,实现全区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方便群众婚姻档案检索。2009年1月1日起,启用民政部《收养登记工作规范》,高质量地办理每一件收养登记。2009年4月1日之前,做好全区事实收养登记宣传发动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关系,实行管办、政事分开,全力做好区级殡仪服务中心的选址工作,探索殡葬管理与殡仪服务分离的路子,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殡葬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生态葬法改革、“三沿五区”坟墓“青山白化”治理成果和全区“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率和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

(六)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区殡仪服务中心的选址、筹备工作;二是做好*区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规划筹备工作。总投资约5000万元,用地规模约50亩,建筑规模约2万平方米,其中老人公寓设计床位规模为500张;三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

(七)深入推进村(居)委会建设,激发和谐社会细胞活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争取两个社区达到和谐示范社区标准,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提高。加强社区规划工作,切实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问题,力争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基本达到350平米以上,全面提高社区服务和资源共享水平。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4

一、民间社会福利机在紧急救援阶段的角色

台湾“921”地震灾难发生之后,到底有多少的民间组织参与,其实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薛承泰,郑丽珍等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当时至少有153个组织投入,除了搜救团体之外,就以宗教团体与社会福利机构参与的数量最多,虽然约有六成的组织仅投入救灾行动至该年的十月底就停止,但是各类型的组织参与救援行动,其规模却是过去所未见。而民间组织在这段时间所提供的服务包含有紧急救援、实物捐赠、交通运送、心理重建、经济补助、安置照顾、医疗处理、建造与捐赠组合屋等,约有四成的组织动用机具设备及派遣车辆投入救援的工作。事实上这项调查也与研究者访谈的结果相吻合,但是我们也发现受访的机构,不单只是执行急难救助的协助而已,更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政策呼吁、部署长期重建的资源与架构、协助政府部门作需求调查等,让不同的组织在紧急救援阶段能依自己专长发挥不同的角色。

(一)急难救助角色

在“921”地震灾难发生之际,多数社会福利机构立即地投入救灾工作。当灾民一无所有并饱受惊吓之际,社福机构这种急难救助、陪伴与关怀的角色,最能抚平灾民的伤痛。

进驻鹿谷之后,我们一户户地拜访居民给予他们心灵安慰与精神支持、民生物资提供、处理居住的问题、抢救受伤人员、与台大医疗团办理义诊、协助居民就医、经费补助等。

(二)政策呼吁的角色

“921”地震灾害全体华人感同深受,从灾后的数小时到救援工作展开的一个月内,大量的物资与捐款涌入灾区。中华联合劝募协会(以下简称联劝)基于长期对台湾社会福利机构的了解,与丰富的募款经验,针对政府部门与民众提出政策性呼吁,期望政府部门能做灾难处理的动员中心与资源管理中心,并能确实地掌握民间捐功资源。

面对这场百年的大地震,就连政府部门的整合协调机制也面临瘫痪,更遑论缺乏资源的民间组织,但是在访谈民间社福机构的过程中,还是可窥见少数几个机构的领导者在紧急救援阶段的运作策略十分明确,如中华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CCF)与台湾世界展望会就是一例,他们在紧急救援阶段时就已开始酝酿扮演长期重建者的角色。

(三)预备扮演长期重建者角色

“921”震灾发生之后,CCF执行长立即召开主管会议及临时董事会议,研拟几项救援计划,包括所有的震灾统筹处理以及专款专用的原则,立即动员所有的员工及志工全力投入灾区救援,对受灾的家庭发放慰助金。除此之外,还宣布未来的中长程的计划,规划家扶中心未来持续提供经济补助给失亲儿童及家庭、执行心理重建方案、在重建区设立服务据点与增设服务网络、提供员工进行灾后相关专业知能训练。在远程计划工作重点,包括发展心理治疗模式、建立服务网络、持续培植专业工作的能力、建立防灾工作体系等。由CCF的经验显示,组织能在紧急救援阶段建构重建计划,取决于组织平时所累积丰沛的资源与专业实力。

素有国际赈灾及参与灾难管理经验的台湾世界展望会(世展会),当“921”发生之际,其副会长兼社工处长黄正雄,基于平时对于社会工作的了解,提出几项工作重点,包括:持续三年每月提供灾区6,500名儿童经济补助;建筑700户组合屋收容灾民,及提供建材给灾民从事住宅重建,补助在地震中倒塌的教会建筑物经费;规划未来长期投入灾区灾民心灵重建的工作,及培养灾区学校从事心理治疗师资。

(四)从事需求调查的角色

在灾难发生之后,卫生署委托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针对灾区重伤者进行一项需求评估的调查。这项调查在委托的过程当中让社福机构检视未来应提供的服务模式。这类需求调查在灾难发生之际需要立即地进行,事实上从访谈过程中有参与救灾经验的机构表示,政府部门应在灾难发生之际,立即进行全面性的普查,尽量避免由单一的机构进行研究调查,除了可以避免研究资源重复浪费之外,也是在避免灾区的民众与机构受到干扰。伊甸的主任在焦点团体作团会上指出灾区灾民反应,饱受重复填表格之苦:

由此次的经验可以学到,当重大灾难发生之际,政府部门应与民间组织一同参与需求调查,除了便于整合研究结果,将有助于日后重建方向规划上的一致性。

由于紧急救援阶段,时间短暂,多数社福机构提供的服务集中于物资的发放、短期安置、医疗照顾等急难式救助行为,当然也有机构从事政策倡导的工作,呼吁要监督捐款的流向,及协助政府部门从事需求调查,包括提出重建的策略,都是重建工作的前置作业,也是在酝酿扮演重建者的角色,事实上就机构的立场,也是在此期考虑后续的重建资源能让机构持续参与多久。

二、民间社会福利机在重建阶段的角色

重建阶段不若紧急救援阶段时间短暂,它的时间点多半是从灾后的三个月起迄至五年之间,在短期的重建阶段着重在硬件的复原工作:长期性的重建工作在于以小区总体营造的计划,让灾区的人员在生活上能够独立。民间社福机构也是主要提供软件重建工作服务者,举凡心灵辅导、振兴经济、提供灾民就业等工作,都需要结合重建区的政府与民间志愿团体的力量。共同的合作。

本节论述民间社福机构参与重建工作,从访谈资料中归纳出台湾民间社福机构参与重建工作的本土经验:再者分析在重建阶段民间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从中指出组织之间不能合作的原因,而在重建初期是有其零星的合作模式正在发酵,虽然规模不大,却也是建立组织之间合作的机会:最后值得一提就是921社福联盟的运作,它是“921”震灾发生以来比较具雏型社福联盟模式。

(一)灾民需求提供者角色

从“921”发生以来,多数人对于重建的定义摆在硬件建筑及空间和产业的重建,但是社会工作的重建却是针对人群,尤其是弱势族群。对于弱势族群的范畴也不限定在政府部门所界定的半倒户或是全倒户,而是采取广义的认定,所有受灾户,及区域内原有弱势族群,如老人、儿童、身心障碍者、原住民等,前者因地震而成为弱势族群,后者在地震之前原属弱势,遇到地震更使得生活条件变得更加不利。所以这二大族群都是灾后社会福利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

从受访机构向联合劝募协会与“921”震灾重建基金会申请重建计划当中,可以归纳出机构针对不同对象所推出服务方案,如表4-1发现,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福利 乃以灾民需求为主要考虑。

表4-1弱势族群服务方案

对象服务方案

儿童/心理辅导、安亲课辅、托育服务、成长

团体、心理创伤治疗

老人/心理辅导、老人送餐服务、居家照顾、

老人送医服务

妇女/心理辅导、成长团体、就业辅导

青少年/成长团体、休闲辅导

原住民/就业辅导

单亲家庭/个案辅导、个案管理、关怀辅导、

成长团体

身心障碍者/居家照顾、日间照顾

资料来源:(联合劝募协会“921重建补助计划”,“921”震灾重建基金会网站“921灾后生活与小区重建123协力项目”,作者自行整理。)

服务的提供除了以灾民的需要为主,另外在方案规划也考虑到小区需求与机构专长。以宗教团体而言,灾后一直推动心灵辅导安抚人心:而社福机构也有针对受地震创伤的个案,进行辅导治疗,如机构S6的主任表示,唯有借助辅导治疗的过程,才能真正协助灾后弱势者的心灵恢复:

从“921”之后我们看到心理创伤这部分,无论是亲属的辅导或是儿童游戏治疗,是需要很久时间治疗,而且要持续做才有用,所以在“921”中有关儿少的心灵创伤辅导我们是蛮重视的,而且将来这个结构上面会做更大一点。

(二)协助灾民就业的角色

从“921”地震发生之后,最令灾区居民担忧的就是经济问题,所以社会福利机构如何地协助灾民恢复重建区的经济繁荣与就业,就成为刻不容缓的议题。在协助恢复重建区的经济方面,多半是与地方政府协助灾民促销重建区的农产品有关。或是像佛教法性宝林协会,为了复苏鹿谷当地采茶产业,办理茶叶展售会,藉由联合销售的方式,带领外地的人到鹿谷买茶,这也是一种刺激重建区的经济与消费方法。

灾后的失业问题也是社福机构所关心,因此依921震灾重建暂行条例第廿四条内容:县市政府应办理灾民就业服务及职业训练信息之提供与媒合,协助灾民就业,对于妇女及青少年应拟定符合其需求之特别职业训练及就业辅导方案,灾民有工作能力,非因个人意愿失业者,得依规定请领临时工作津贴。第廿五条内容:各项重建工作,如须雇用人员时,应奖励优先雇用灾民。此法配合劳委会提供灾区临时工作津贴的补助,虽然只有11个月,但是为重建区创造就业机会,也藉此激励民众自立,更可以短暂地支持社福机构不足的重建人力。机构S4的执行长强调运用妇女能力与创意生产机构产品,造就妇女就业机会:

我们为了帮当地原住民妇女就业,我们请他们(泰雅族)帮我们设计励馨娃娃,结果相当好看。虽然因为受到“921”的影响,圣诞节卖得不是很好,但我们看到这市场的可能性,试着请他们做九族的娃娃,我们向劳委会提出申请30个就业机会,让他们来做励馨娃娃,到台北来做营销。

有的机构从劳委会申请到的临时工作津贴的机会,运用妇女来从事送餐服务以服务区域内的老人;或是让妇女来参与儿童安亲班的工作。另外也有利用小区的人力来从事老人及身心障碍者居家照顾的工作。

(三)小区重建者角色

宗教团体参与此次灾后重建工作不遗余力,譬如佛教团体擅长投入小区工作,他们的住持指出,他们的理念就是永续经营、永续扎根。具体的作法是进驻重建区,在当地设立分站,积极地参与当地的活动与当地组织建立良好的关系,关心当地居民、产业经济、小区文化。机构S12的副主管发现,机构本身在经历“921”之后,更能持续扮演小区重建者的角色。

宗教性团体小区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带动小区的繁荣,但从事原住民工作的团队,将小区重建的目标摆放在教育、训练及照顾三大目标,照顾儿童及老人,训练青壮年,教育儿童及青少年,告诉原住民社会未来发展趋势。例如一位原住民的牧师就指出:

借着“921”灾后重建而去连结小区营造的目标,在未来当这些社会工作人员离开的时候,原住民本身也可以继续地营造小区繁荣的景象。在部落中,地震加深原住民部落生活困境,例如说就业、教育、经济。我们几位牧师筹设赛德克部落工作站,然后在部落工作站成立部落同盟,由五个族群来成立,整个工作推到了最后,我们就将工作站交给了在地原住民。目前我们在灾区所服务有三方面,教育、训练、照顾,我们目前有照顾老人及儿童,也教育儿童及年轻人,告诉他们我们台湾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后要朝向怎样的方向进行。

事实上,小区重建是一个比较巨视观点的作法,它的意义就是扎根,就如同上述这位原住民牧师的看法,当所有的专业团队退去的时候,原住民本身还是要继续营造小区繁荣,相对地,依小区属性与需求建构的小区,民众才有熟悉感与认同感。

(四)讯息传播者的角色

通讯设备的建立能迅速地掌握灾情,此次“921”灾难发生之后,会立即地引发全国人民共鸣,就是媒体大幅地报导。当迈入重建阶段,媒体退出灾区之后,灾区重建消息开始由地区性报纸肩负起掌握各地重建工作的消息。但是许多地方小区报,在人力不足、经费困窘情形下逐渐凋零。索幸全盟在各地都设有工作站,基于长期关怀重建区的立场,全盟所发起电子报中,有系统地收集各媒体报导及掌握灾区各团队的消息,为灾区重建过程保留完整的记录。

“全盟长期接触驻地团队,保存最完整的简报、地方小区报、出版品。在经济不景气情况下,可扮演社会公益的媒介(HEDIA)。”(引自陈惠琪访问全盟谢国兴执行长访谈稿)

事实上全盟是针对所有灾区团体作讯息的传播,但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讯息传播对象却是灾民,社福机构掌握政府社政部门的福利措施及攸关灾民权益各项补偿办法。民间社福机构的社工员藉由家访过程传递讯息给灾民,让灾民在忙于重建家园过程中,也不会忽略自身权益。甚至日后民间社福机构承接县政府的生活重建中心,也将中心定位成为灾民在小区获取讯息的传播站。

三、重建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上述民间社福机构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归纳出未来社福机构在重建区的发展方向,包括以小区为取向的扎根计划、机构转型为在地组织、持续专业扶植与深根等。

(一)小区取向的扎根计划

有心投入小区工作的团体都知道,若要持续性扎根,应主动参与地方的事务,与地方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互动久了,小区居民自然会将组织视为小区的一份子。如宗教团体所言,将小区视为一个家在经营,让组织与小区之间的关系更密不可分,如此组织就很容易在小区中扎根。

再者,也有一种类似慈济“小区志工”的发展脉络正在重建区蕴酿,就是以各乡镇为单位,建立综合型服务中心,从点到线的连结以建立一个大面向的救助网络。这种网络有二项功能,平时具有预防发展的功能,是小区的信息与支持站,灾难发生时,可以就近结合形成援助的力量。这种以小区为取向的防灾救援系统,也从小区工作着手,逐步地建立未来的救助网络,因此从此次重建经验可以发现小区取向将是未来延续的重点。

(二)机构本地化趋势

在整个重建过程中,宗教团体在地化是最明确的例子,因为宗教性的团体有它的使命托付,加上连结在地教会及政府部门经费补助,这些团体持续留在重建区的心愿十分明显。此外重建初期宗教团体承接政府部门最多生活重建中心,因此未来持续运用小区工作的手法,转化为在地的组织将是指日可待。当然,也有不依赖政府资源的宗教团体,譬如一家佛教团体也在当地成立小区服务中心,就是为了长久在该地发展。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5

(一)熟读原文,切实掌握文件精髓、大力宣传中央支持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优势,加大民政基础项目招商力度,推进民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在认真解读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用“第一等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1、抓规划制定。

根据《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5个中长期发展规划:即2012-2020年优抚工作规划、社会救助工作规划、社会福利及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城乡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等工作规划。规划要明确我县从2012年至2020年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2、抓工作落实。

具体来讲就是要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1)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着力提升优抚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烈士子女普查及补助认定工作。按民政部文件要求,我县认定了名烈士子女符合抚恤补助条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待上级资金到位后,补助资金即可发放对象手中。

二是开展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我县将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共发放补助补助资金万元。

三是开展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遗孀、失散红军人员遗孀调查摸底工作。在前期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进村入户摸底核实,切实掌握对象底数的基本情况。我县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遗孀人,失散红军人员遗孀人,共计人。待相关补助政策出台后,即可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是着手“县光荣敬老院”建设,解决特殊困难对象中孤老病残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我县现有各类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多人,他们大都年老体弱,有些是孤老病残。我县虽有6所乡(镇)级的光荣敬老院,但其规模小、设施差,且分散在乡镇不利于孤老优抚对象的管理。为此,我县计划在梅林镇城北新区兴建县级“县光荣敬老院”,将孤老优抚对象集中在县城供养。

五是实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改建扩建项目,并将该纪念建筑物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单位。

县是重要的县,是红军五次“反围剿”的主战场之一。据史料记载,县参加红军的有人,有名有姓的革命烈士有名,占市烈士总数的8.1%。散葬烈士墓处。县是的优抚大县之一,革命烈士多,优抚对象多,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于1953年在市天竺山建馆,后随县县城搬迁,于1978年7月8日建于现址。至今仍是县级馆。近三十年只进行了简单维修,目前存在地基下沉,房屋破损严重,墙体裂缝,房顶漏水,内部装饰老化脱落等问题,且展楼建筑面积小,配套设施不全。急需进行新改扩建。

(2)完善制度,扩面提标,提高低保保障层次和水平。

一方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要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和核查制度,将专项救助逐步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逐步实行诊疗费用即时救助。

另一方面要进行适时适度的扩面提标。县是国定贫困县,欠发达后发展地区,据统计全县有贫困人口12.6万人,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困难群众人,保障的人数只占全县贫困人口的%,还有%的贫困人口因救助资金受限未能纳入保障范围。根据《若干意见》精神,我县将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扩面提标上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我县保障层次和水平。一是将城市低保标准由350元/人/月,提高到每月元,低保人数增加%,约万元;二是将农村低保标准由170元/人/月,提高到每月元,低保人数增加%(人),约亿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在2011年基础上提高%,约万元;四是将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和元,约万元;五是将孤儿集中和分散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和元,约万元。上述对象合计资金亿元。

(3)加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儿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县有五保对象人。而目前县有内公办敬老院所,床位不足张,入住对象人。我县社会福利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严重不足,且设施功能单一,严重老化,不能适应福利养老需要。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加速推进社会福利及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将是我县中长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012-2020年社会福利主要项目有:福利院(中心)所,面积万平方米,资金万元;敬老院所,面积平方米,资金万元;改扩建敬老院所,面积万平方米,资金万元。在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有: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个,万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个,万元。总投资亿元。

(4)加快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县是63万人的大县,又是个多灾易灾县,易发自然灾害主要有四种:洪涝(泥石流)、干旱、风雹(龙卷风、冰雹)、雪灾(冻害)。其中常见自然灾害有三种:洪涝(泥石流)、干旱、风雹(龙卷风、冰雹)。而目前县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严重滞后。为此我们必须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县防灾减灾指挥中心。项目占地亩,内容含救灾应急车辆、通讯设施、储备仓库等,急需资金万元。

(5)以振兴发展为契机,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县目前有社区个,其中乡镇个,县城个。梅林镇章贡社区服务中心正在规划建设中。全县整体社区服务设施还处起步阶段。我们将以此次《若干意见》出台为契机,全力加快县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主要的建设项目有: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个(其中城区个,乡镇个),按每个万元计算,万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个,每个万元,万元。总投资亿元。

(6)加强人员编制机构建设,为完成振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当前我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过紧,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难于适应民政发展需要。有些管理机构不全,工作任务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为此,我县将围绕振兴工作任务的要求,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县敬老(福利)院管理中心;二是建立社会救助局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三是建立县社区管理办公室。分别承担振兴所涉各项工作内容。

二、落实《若干意见》中各项民政政策所涉及的人员底数和资金测算

经过前期迎接振兴中央调研组的调研准备工作,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基层,调查摸底、走访统计,比较准确地掌握了全县各类民政对象的底数:

(一)优抚对象底数:人。

1、三属抚恤:人,其中烈士家属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人,病故军人家属人。

2、红军失散人员:人。

3、残疾军人人

4、在乡老复员军人人。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人。

6、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人。

7、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对象人。

8、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人。

资金测算:

1、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元,约万元;

2、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对象由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提高到元,约万元;

3、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对象由130元/月提高到元,约万元。

(二)城乡低保对象

1、目前县城市低保享受人数为人。

农村低保享受人数为人。

2、未享受(边缘户):其中城市低保边缘户人。农村低保边缘户人。

资金测算:将城市低保标准由350元/人/月,提高到每月元,低保人数增加人),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170元/人/月,提高到每月元,低保人数增加人),约元;

(三)五保供养对象

我县有五保供养对象人,将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和元,约万元;

(四)孤儿救助对象

1、城市孤儿人。

2、农村孤儿人。

3、机构集中供养对象人。

将孤儿集中和分散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和元(农村元),约万元。

(五)流浪乞讨救助对象

2011年流浪乞讨救助对象人,救助资金万元。在此基础上增加%,约需资金万元。

(六)离任“两老”补助对象

2011年离任“两老”补助人,发放资金元。在此基础上增加%,约需资金万元。

(七)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在2011年基础上提高,约万元。

(八)临时救助对象

2011年临时救助对象人,救助资金在此基础上提高%,约需资金万元。

(九)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对象

2011年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人,发放救济资金万元。2012年在此基础上提高万元。

三、当前急需安排的建设项目数量和资金需求等情况

(一)改建扩建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地点: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现址;建设内容及规模:展馆平方米及内部装修、文物保护、光电安装、园林绿化、道路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前期工作进展:县发改委已通过立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批转有关单位做好规划设计工作。

(二)县光荣敬老院。县光荣敬老院拟在城北新区征地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概算总投资万元。计划在2012年完成征地、环评和规划设计,2013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工程,2014年7月前交付使用。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启动该项目。

(三)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该工程按照民政部颁发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进行规划设计,2010年4月立项,2010年8月动工,总投资万元,该工程位于县梅林镇桃源村俞屋,占地73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一期已公寓楼一幢、综合楼一幢,合计面积平方米,提供床位180个。上级扶持的项目资金仅万元。一期工程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工程二期因缺乏资金还未动工。

(四)县湾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地点:湾规划区;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服务平台、文体娱乐平台、居家养老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县发改委已进行立项,对项目进行了规划、预测。

(五)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县城区。总投资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床位张。

(六)乡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2012年重点推进、、、、等乡镇敬老院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已列入今年及今后县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完成立项、图纸规划和征地拆迁工作。

(七)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项目。2012年启动,力争在2013年完成。其中困难群众土坯房户,补助标准每户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户,补助标准每户万元。合计亿元。

(二)建议

为确保基层民政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建议:

1、省级层面加强沟通协调,参照其他委厅局的做法,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从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县乡工作经费。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玉树;重建;救助机制

2010年4月14日,我国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地震,人们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社会各界积极支援,应急救援基本将灾后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随后,国家确立玉树三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救助不断注入灾区,重建救助机制为玉树重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终取得重建的胜利。

一、重建救助资金:中央财政资金为主

在震后的第十天,国务院即了《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最早明确提出了鉴于玉树灾区的特殊情况,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安排为主。随后,确立了中央为主,多方支援的重建资金筹集原则,重建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1)中央财政安排的恢复重建资金;(2)省级财政安排的恢复重建资金;(3)社会捐赠资金;(4)居民和企业自筹资金。最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为316.5亿,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06.5亿,青海省级财政资金20亿元,社会捐赠资金60亿元,企业自筹及贷款25亿元,居民个人负担5亿元,上述资金具体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规划内恢复重建任务的相关支出。

玉树灾后重建开始前,中央政府就已考虑到将会面临的特殊困难,这些困难既有自然环境方面的困难,又有社会环境方面的困难。自然环境方面的困难主要有:玉树地处高海拨地区,高寒缺氧,黄金有效施工期只有五个月,并且对重建施工人员适应能力影响大,影响工作效率;极重灾区结古镇地形地势复杂,地形狭窄,地势高差大,可用地面积小而安置人口多,并且设计施工难度大。社会环境方面的困难主要有:玉树地处艰苦、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重建中供水供电等保障条件供给存在一定困难,距离省会西宁800公里路程,运输道路仅有国道214线和省道308线,都制约着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实施;玉树是民族地区,藏族人口占97%左右,基本属于全民信教区,灾后除硬件设施的重建外,还有软件的重建,包括灾区民众的社会交往关系,价值观念的树立,对社会的再度认同等,在民族地区如何使其自身发展跟上重建的速度,是帮助重建新家园的基础,实现这一基础面临很多问题考量。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玉树灾后重建,总体部署领导恢复重建工作,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重建新家园、新校园、新玉树的重视程度。

二、重建救助组织:省委、省政府领导

玉树震后重建救助所形成的组织体系,核心是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省玉树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的指导,内部有州及以下各级政府部门不断理顺的重建工作体制支撑,外部有各方援建单位、企业和援玉干部的支持。青海省委、省政府对灾后重建负总责任,既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又要建立灾后重建现场指挥调度系统,科学高效有序的完成重建任务。在应急救援刚结束不久,相继成立了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省长骆惠宁同志担任,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承担现场指挥职责,实施灾后重建规划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各工作组和玉树州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领导参与灾后重建的部队、武警,实行军地联动。现场指挥部对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指示,研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并定期向其汇报工作情况。以省委、省政府领导,省玉树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组织体系,统一指挥,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确保了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玉树州具体承担和落实灾后重建的各项任务。通过理顺州及以下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体制,包括成立适应灾后重建工作的临时性组织,积极探索调整基层社区管理模式,转变机构职能,健全由州委统领,州政府总负责总协调的工作机制。例如为了有效实施灾后重建相关方案,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州委、州政府在2011年成立了17个专项工作组,在州委、州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下,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各工作组抽调有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对抽调人员进行分组分工,设立职能小组,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的工作思路。2010年7月,根据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在结古镇重新调整组建了10个副县级的管理委员会,内设综合协调、党群宣传,规划建设,群众生活和综治维稳5个工作组。2011年11月及时组建了玉树县过渡安置管理委员会,内设党群宣传,街道社区筹建办公室,综治维稳,消防,供水,供电,环卫,综合办公室等8个工作组,在玉树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履行灾后重建阶段社会管理、服务保障和抓基层建设的职能。随着灾后重建工作的稳步推进,需要将机构职能由管理转型为建设型,并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灾后重建干部队伍,2011年3月,10个管理委员会成功转型为建设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2011年2月新增加了新寨建委会),组建的工作组与管委会相同,这样,12个基层委员会形成的社会网格化管理,有力促进了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对口援建和干部援青是推进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举措,即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体现了我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根据玉树灾区重建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这次灾后重建主要采取对口援建的方式,对口援建的安排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确定东西扶贫协助支援省(辽宁省)和支区的对口省市(北京市)为对口援建省市。二是中央企业充分利用自身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承担施工建设任务,央企包括中国铁建、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电建、中铁二局等。三是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部分项目的援建,承担部分运输任务,如援建“两校一院”交钥匙工程,即八一孤儿学校、八一职业技术学校和玉树县八一医院。四是青海省组织省内力量援助玉树建设,包括西宁援建杂多县,海西州援建治多县等。援建工程的资金以中央财政资金为主,业主是当地政府,这样的援建模式需要政府与援建单位建立协商沟通机制。玉树州及时成立了州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各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切实解决影响施工的问题,服务援建单位。各援建省市、单位的党组织与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党组织共同组织活动,深化地企共建,建立了深厚的民族情谊。玉树州援青干部作为支持灾后重建的智力资源,安排在对口支援的重要岗位,首批援玉干部先后被任命州、县常委和副州、县长,并明确具体工作分工,用先进的思想,先进的理念,先进的管理方法,支持和参与玉树的重建和发展。

三、重建救助措施:实现灾后复兴

重建期的救助不同于应急期,应急期更多的是依据以往的经验、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反应,重建期需要在做好过渡期安置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详细的规划,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逐渐完成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宗教设施的建设,并实现灾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复兴发展。震后重建救助措施具体如下:

(一)通过周密重建规划实现各项设施重建。实现各项设施重建的第一步是科学规划,这项工作在震后不到一个月就全面开展,迅速开展的规划设计工作,为灾后重建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中规院、中国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等一批国内知名的规划设计单位汇聚到玉树挥洒智慧,其中中规院发挥了玉树灾后重建规划的统领作用,玉树地震发生后,中规院积极响应,迅速对救灾工作做出了安排,利用在汶川“5.12”特大地震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于4月17日至20日短短4天起草完成了《关于过渡期安置房的原则建议》、《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报告,为灾后重建规划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在规划前期广泛调查公众诉求,规划方案初步形成后,中规院工作组于2010年5月28日、6月9日、8月7日在结古镇分别就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现场公示,其场面范围之大、藏族群众参与之踊跃、争论讨论之深刻为国内前所未有。

玉树灾后设施重建包括城乡居民住房、商住和商业用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寺院及宗教场所等,无论哪一种重建都要符合规划要求,体现地域风貌、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这些规划有国务院正式颁布的《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规院设计的《玉树州城镇体系规划》、《结古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结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古镇总体城市设计》等。灾后设施重建中首先是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按照先基础、后住房,先地下、后地上的次序,玉树州积极配合、支持援建单位,完成在学校、医院、市政、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性和先导性设施建设;城乡住房建设是灾后重建的重点,又以结古居民住房建设为重中之重,结古是极重灾区,是全州灾后重建的重点和难点,投资最多,项目最多,通过锁定群众意愿,逐渐推进住房建设;寺院是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合理安排、给予支持、依法审批,基本恢复震前规模”的原则和要求重建,87座受损寺院的修复重建与全州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切实发挥寺院在重建中的主体作用,采取寺院自建的形式,支持受损寺院和僧舍恢复重建。

(二)通过相关政策支持实现灾后社会重建。青海省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16号)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在教育医疗、财政税费、社会保障、援建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玉树州委、州政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政策措施层层细化支持玉树灾后社会重建。这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教育资助优惠政策,对在校生实现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费补助,对转移到省外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费、交通费等补助,用切实可行的政策扶持教育发展;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恢复重建期间从实际出发尽可能给予减免、补贴政策,如灾区事业单位和个人一律免征各类行政收费和政府性资金;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灾区群众后续生活保障及伤残人员康复救助、计划生育、扶持企业和产业发展等政策都在切合玉树灾后重建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推行。

参考文献:

[1]孙绍骋.中国救灾制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宋旭光.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的政策框架与政策体系―以汶川地震为例[J].财经问题研究,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