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例6篇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

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

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

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

使校园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不受伤害。

二、主要目标

1.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

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

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长:黄洋

副组长:王静

欧阳龙

组员

:

毕重喜、雷荣兵、陈朋飞、百福全、吴勇、各班主任

1.组长和副组长全面负责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办法,

并对相关人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负责应急。

4.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向有关方面通报事故情况;

6.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二)应变保护员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正当防卫等。

1.人员救护员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2.疏散引导员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3.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员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可能引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1.原因分析: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预防措施:

①依据上述原因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

②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

措施和方法等,

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③心理咨询(卫生保健)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

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严格门卫登记、

管理制度,

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牢记校园欺凌报警电话,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⑥经常性地与派出所、

联防队沟通联系,

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二)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

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

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

2.校园欺凌事件治理小组应急措施: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接到校园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

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

(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员及相关人员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应急措施:

①应变保护:

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

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

(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②疏散引导:在组长、副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员)与欺凌者周旋时,

本组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

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③通讯联络: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负责摸清情况,同时向“

110”和上级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畅通;

④现场救护: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在组长、副组长带领下,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

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

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

“120”

紧急救护,送往医院治疗。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员在“

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家长情绪;

②学校应急员负责协助“

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五、处理流程

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各工作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X〕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目的要求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组长:**

副组长:***  **

组员:各班主任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长:***

组员:*** ***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

组员:各年级班主任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

组员:***  ***

四、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五、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1.出一期校园宣传板报,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3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通知》还要求,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各校治理后将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治理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包括前期加强各方面教育,建立制度措施和应急机制,完善体系建设和如何处理。根据《通知》要求,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并逐级上报。

对于此次专项治理,《通知》给出了时间表。专项治理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至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除了全国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也在此次治理的范围内。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教育部部长两会期间多次表态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就校园暴力问题多次表态。3月8日,袁贵仁在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表示:“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

3月10日下午,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校园暴力”提问时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

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从会上获悉,最高检今年将重点关注“校园暴力”,加强对相关行为的惩处和预防。

关于校园欺凌问题解疑答惑

1.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拍视频上传也可构成欺凌。

根据《通知》要求,校园欺凌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指出,语言、网络等手段也可构成欺凌行为。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校园欺凌”不是法律上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体主要是在校生,学生之间的行为。比如,同学将拍摄的欺凌视频到网上,或同学间的辱骂等都属于这个范围。

近期,学生和老师之间的肢体冲突新闻也见诸报道。那么,此次整治的校园欺凌包括师生之间的相关行为吗?

大部分人认为,上述行为应该限定的是在校生、学生之间,不应把理解范围蔓延扩大。比如,师生间或者外校人士进入学校造成的伤害,都不应该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对于网络及语言方面的伤害,也特指的是在校生群体之间,比如一个外省人士对在校生进行语言攻击或者侮辱也不在这一范围中。

2.如何整治校园欺凌?

建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国外针对“校园欺凌”均建立了从预防、干预等相对齐全的措施。比如,美国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挪威,国家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从中可以发现,此次《通知》则呈现出全链条整治的举措。

一是加强各方面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等课程培训,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方法等;

二是建章立制。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是完善体系。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是及时处置。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如何保障整治效果?

视情况组织督查组实地督查。

此次专项整治有精确的时间表:7月之前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9月到12月用近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这份《通知》,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什么是责任督学?2013年9月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该《办法》规定,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为何校园欺凌屡禁不止?

最近两年,国内一些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和2015年两年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

面对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时,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从法律上对校园暴力加以约束,建议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认为,从现有法律上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足够可以处理这项事件,严重的还有刑法。目前更重要的是,形成社会道德压力的氛围,社会、学校等主体在整治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应成为治理霸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这也是最难的”。专项治理很可能是一个短期行为,不能为了治理霸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环境预防,当对霸凌“零容忍”的环境、条件、理念形成的时候,霸凌事件自然消失,这应该是长期的人文精神普及的行动。

据介绍,美国洛杉矶案件的审判结果(注:中国留学生绑架并施虐同胞案,涉案三人被判6到13年监禁),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从中也可以看出,中西方对于人与人之间侵犯的判断具有很大的价值差异。国外可以达到零容忍,我们过于放纵轻微、微小的或者比较普遍的欺凌行为,一般要等到发生比较大的事件时才进行关注,但这都属于事后的关注。

因此,相关专家给出建议是应该转变观念。对欺凌的行为从它还很微小、不严重的时候就要及时关注和制止,加强学生有关人的权利的教育,营造对欺凌零容忍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比如对于学校中出现的比较小的欺凌行为,老师应该严格处理,让欺凌者作出非常正式的道歉,这样让其他学生也得到教育。

国务院为何专门对“小孩打架”下达文件?

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拍上传空间;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暴力逐渐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

一份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如不及时阻止、教育或惩治,这些年幼的孩子难免走上歧途。70%的数据也从侧面证明了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必要性。

有专家指出,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原因很多,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而对校园暴力行为的管教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校园欺凌事件都是通过私下和解处理的。因为根据《刑法》,只要欺凌者未满14周岁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负刑事责任。

这也意味着,大量欺凌事件虽然涉及侮辱等恶劣行为,如果够不上轻伤,“面临的是治安处罚,根本到不了法院的层面”。因此,对校园欺凌的惩戒大多停留在道德和品行层面。

除了法律存有“有漏洞”外,校园欺凌事件的事前预防也面临缺位的尴尬。有专家认为,“相当一部分欺凌案件的发生,正是因为预防机制的缺失和失灵。”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4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 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 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 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5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园积极开展“防欺凌创和谐”系列安全教直活动,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

我们坚持把做好保教日常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经常利用专题会议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园委会例会上由邓风霞园长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

幼儿园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领导各老师和保育员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园长直接抓,副园长具体抓,安全管理员、保教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与安全分块人员、班主任等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

幼儿园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五)与望洪镇派出所联合做好校园防欺凌工作。

我园主动与派出所建立联系,经过协调,派出所每周抽空到幼儿园进行安全防范治理巡查,在晨送、晚接高峰期还派警员协助做好站岗执勤工作,确保了幼儿上下学的安全。

今后,我园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园安全工作水平。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6

校园本该是最神圣、阳光、安全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折射出当前部分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情感冷漠、心理健康问题严重等现实。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上升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专业、细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2016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又相继制订出台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防控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保障校园安全等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近年来在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特别是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刊发以飨读者。

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行为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长抓不懈。近来,甘南州教育系统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把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作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滋生蔓延。

特别是2016年以来,教育部等九部委制定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精神后,甘南州迅速行动,组织人T对全州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进行了深入调研,充分掌握了州内各县市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产生的深层原因和特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甘南州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度先行 突出防范

为中小学生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包括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多元主体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和家庭在青少年成长中的主要责任是教育与养育,社会同样肩负着为青少年营造积极、向上、安全的成长环境的责任。

就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本身而言,发生的原因有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价值偏离、社会教育缺失等多方面。具体来讲,不但有涉事学生个人因素,还有学校教育管理、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的诱发因素,偶发性很强,因此,只有把日常防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才能更好地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现象的发生。

“为此,全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督促指导学校建立了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制度,形成了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甘南州教育局副局长陈慧源说。

为了进一步加大防范管控力度,做到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发现、干预并防止事件恶化,甘南州教育局制定并要求各学校实施了一系列常态化的预防和管控措施。

“根据州教育局的要求,我们遴选组建了学生信息员队伍,积极动员师生特别是学生信息员广泛搜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动态,指定一名学校领导专门负责学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还设置并公布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举报专线电话,密切监控和及时处置本校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甘南州合作藏族中学校长付海生说。

各学校在学校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门禁、值周领导督查、值班巡查、课余活动管理、管制刀具收缴等管理制度,狠抓学校日常管理。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还建立了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特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女童、残疾学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弱势群体及“问题学生”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每学年初全面筛查掌握这几类学生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安排教师跟踪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重点关注学生异常表现并跟踪查找原因,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社会参与 合力管控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离不开社会参与。为了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的深度融合,甘南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

甘南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每学期进校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问卷调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家长,进行跟踪防治,有效教育转化。

针对当地部分学生习惯携带刀具的现象,甘南州教育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制定印发了《甘南州学校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学校排查收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权力,加大了排查收缴力度,清除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滋生的一大隐患。

“为了充分发挥州教育局和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我们定期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出租屋、图书音像店、流动摊点及各类娱乐场所。并协调公安部门,在学生上下学、课余及周末等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坚持进行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最大限度地净化校园周边社会环境”。 甘南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程辉介绍。

此外,甘南州还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与辖区学校定期交流研判机制,教育、公安、文化、司法等部门每学期联合进行1次“问题”青少年群体活动动态研判,组织学校排查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

加强宣传 依法治理

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需要依法治理,尤其是明确法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最基本的法律法规教育。近年来,甘南州上下加强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治的法律宣传工作,从法理角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利用学校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屏、标语、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等,坚持向广大师生宣传典型案例及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了校园反欺凌、防暴力的舆论压力和震慑力,警示学生加强自律。

同时,举办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各学校都举办家长培训班,给家长讲授一些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治方法,阐明学生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后家长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监护人意识。指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管教孩子,不放任自流,不简单粗暴,注重孩子思想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全面掌握孩子思想动态和日常活动情况,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紧密围绕《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法制教育。联合司法、检察部门每学期高质量地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懂得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行为底线,消除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逐步树立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我们结合典型案例,每学期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专题教育。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活动、校报校刊、观看视频、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甘南州合作二中校长宁世才说。

除了宣传、学习、引导,甘南州还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审判等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联合司法部门在全州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选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模拟审判,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突出德育 紧抓心理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深层次分析那些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学生的性格品质,结合教育实际,可以得出结论:重塑思想道德观念、矫治不良心理问题,是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基础性工作。

为此,甘南州宣鞑棵糯头发挥职能优势,组织人员编写了《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州各学校,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尊重他人、与人为善、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不恃强凌弱,不自暴自弃。

同时,各学校还紧密围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专业心理教师缺乏的现状,甘南州全面加强了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逐步为乡镇中心以上各学校至少培训了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师资,组成心理咨询辅导队,深入县域内学校巡回进行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积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品质。

在寄宿制学校逐步推行“问题学生”家长入校陪读教育制度。对个别累教不改的“问题学生”,学校通知家长入校进行阶段性陪读,协助教师教育转化学生,直至学生思想认识有彻底转变方可结束陪读,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成效,大大减少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各学校每学期集中开展公序良俗和传统美德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校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懂规矩、守法律,自觉践行和发扬温良谦恭的传统美德,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学会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