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例6篇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文1

自*年启动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萍乡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级政府一起形成了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民生工程”的考核内容。其中,*区、*区、经济开发区先后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三区总人口82万(含农业人口),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人,具有学历的*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执业及执业助理医师*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4个,共设病床330张,服务网络已覆盖市、区内*%的街道和*%的居民,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提供了重要保障。

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缺乏稳定的专项经费投入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今年全市要完成11个社区卫生机构达到部级标准任务,仅设备购置一项就缺资金240万(*区100万、*区80万、经济开发区60万),如仅靠卫生系统自身力量是无法解决的。

2、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场地得不到解决。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及改造均是各承办单位采取自筹、职工集资及贷款的办法解决。全市34个机构有11个租房办公,占总数32.4%。如*区泉湖垅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年租金2.5万元,每天业务收入100余元还不够付房租,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经费不足还导致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人心不稳定,许多医务人员并不愿意到社区卫生机构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定编、定岗、定责,有关管理细则没有制定或不够完善。执业人员大多是从承办单位分流出来的富余人员,缺乏正规培训的全科医师和护理人员,缺少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对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精神把握不准,难以完成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任务。

4、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作用得不到体现。一是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等主要服务方式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项目开展的不够全面和细致,无法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对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也没有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在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做得还很粗糙。

建议与对策

1、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专项经费投入。市、区政府要建立稳定的筹资和投入机制,在“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基础上,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定额补助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适当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对设备的更新和业务培训给予适当的补助,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用房。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公开招聘中心主任以及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制定优惠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从编制、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中级以上职称医护人员(含离退休医护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并给予相应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文2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防治结合注重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从年开始。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年,全市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5%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75%;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业务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对由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经营管理由医院负责,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局的统一管理,实行“院办局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协作关系。将现由地段医疗机构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功能逐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常见病、多发病的首诊服务的承担者和一般慢性病的管理者。

(三)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市编办会同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目前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首先从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同时相应核销有关机构的编制。

(四)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社会公益性单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把社区卫生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作为其收入考核的基本依据,不得与其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自主用人制度,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享有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五)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基础设施、基本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等方面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识、用药目录、服务价格等。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调整退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三、完善职能。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单纯的医疗型机构发展。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方式,建立社区家庭健康管理责任制,落实全科医生分片管理措施,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团队式服务为主要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综合性健康管理与服务。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的诊疗及护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学技术指导,开展残障、智障、疾病恢复期康复治疗等服务。

(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以及转诊和康复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专业人员,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应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要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保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批准可以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专科保健服务以及家庭护理、老年关怀等延伸性卫生服务。

四、提高素质,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充分利用卫生学校教学培训基地的有利条件,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和护士,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

(二)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根据社区卫生服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城区大中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具有中、高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补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学历教育、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分批对社区医务人员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年前,全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大中型医院应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定点技术协作关系,有计划地安排中高级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传技带教,进行技术指导、咨询,举办讲座;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城市大中型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建立政府举办的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定期到定点技术指导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减免进修费用。

(四)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参加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时,可适当加分。鼓励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离退休专家、教授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待遇不变,卫生行政部门应准予执业备案。对经过批准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五、强化管理,建立科学运行机制

(一)依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按照《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等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政府核拨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

(四)建设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家庭、社区、医院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五)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社区居民医药卫生服务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居民实行医药卫生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逐步扩大减免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确保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要,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药物,降低居民医药费用。采取得力措施,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进一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成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积极开展医药分开试点,降低药品费用。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六、落实政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补偿机制。中央、省补助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基本医疗等从年开始,市财政按城区居住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市政府补助主要用于社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各地要按《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3年内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3年后,市政府补助经费转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员培训补助经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油田社区卫生服务地方配套补助经费,油田公共卫生职能还未完全剥离的情况下,其经费的落实,按现行体制对待。

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范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充分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促进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按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建立社区慢性病费用控制与效果管理机制,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慢性病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病人设立家庭病床,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社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用药范围,推动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社保机构应及时结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垫付的医保病人费用。

七、加强领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加强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的组织指导。城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城区卫生服务的日常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文3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成果,借鉴国内外医改先进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突出问题,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强政府主导和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原则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基本目标

(一)改革总目标:到2018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近三年工作目标:到2011年,我市初步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制度、基层体系、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得到完善、健全、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和初步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完成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任务。2009年,重点完成城市社区卫生规划调整,科学合理布局服务站点。2010年开始,完成自治区、*市政府举办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房屋购买,产权归政府所有,或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稳定房屋使用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并以建设成本价购买,房屋产权属政府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管理使用。企业转型或社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的办法予以考核补偿。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方式,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

2、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2009年,调整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在市辖三区分别设置一至二个功能完善、设施达标、规模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满足社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要求。2010年开始,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完成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金风区北京中路、西夏区朔方路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通过转型、依托等方式将分布在三区的二级医院资源下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将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西夏区社区卫生服务依托的二级医院,将其服务功能下沉面向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支持长庆油田燕鸽湖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兴庆区东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平台,优化区域医疗资源。

3、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基层设施建设任务。2010年开始,以县(市)区为项目建设基本单元,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支持,完成两县一市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成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体系建设。支持贺兰县推进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成本控制、政府增加投入等方面改革。永宁、灵武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本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全面完成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任务。201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按照卫生部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市本级和县区政府配套,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配置任务。

5、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成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实现与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及技术服务资源共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包。2009年先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基本医疗服务包进城市社区”试点工作。2010年起,扩大试点范围,细化试点内容,实现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全覆盖,年底实现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均等化。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推进。

2、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模式。现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与原举办医院剥离。今后新组建的站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综合医院)派出,由中心(派出医院)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管理。2011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双向转诊和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完善我市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3、探索建立以辖区为单元的医疗服务联合体。从2010年开始,重点调整三区医疗卫生资源,按照资源共享、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三区现有医疗资源不分隶属关系,以辖区为单元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每个区确定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龙头,辖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实现辖区居民就近获得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到二级、三级医院专科服务的一体化就医新流程,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资源的利用率。2010年先行选择一个区进行试点。高度重视中医药(回医药)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医药“三进、三名”工程。

4、扩展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9年,重点完成五个试点县(市)区实施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项目工作,全面总结试点成果,科学研判试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试点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全市六个县(市)区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新模式,在总结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的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村卫生室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基础上,探索在乡卫生院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方式和内容,科学合理扩大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包内容和标准,提高参合农民对乡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5、科学确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辖区范围内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支持,基本医疗技术限定在二级医院以下基本诊疗技术范围。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至50种常见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县级医院重点解决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提供急危重病人抢救等急救服务,基本医疗技术与二级甲等医院诊疗技术相适应。乡镇卫生院重点提供农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诊疗技术限定在浅表有创技术范围之内。村卫生室重点解决本村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种最常见小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

6、建立基层卫生服务对口支援协作机制。2009年,重点完成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本辖区二、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任务,全面总结近三年*地区24家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全市27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完善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和规范。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范围内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选择2至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举办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以内部支援为主)、1至2所乡卫生院(二级医院不少于1所、三级医院不少于2所)作为对口支援单位全天候实施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援指导,协助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半年和一年的规定,保证对口支援质量。

(三)全面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2009年,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84%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3%以上。

2、建成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机制。2009年,按照分级管理、分开经办、一卡结算的运行模式,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自治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5%以上和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4、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和付费方式改革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公开选拔聘任制和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全面实施岗位工资制和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拉开分配档次。

2、调整全市乡镇卫生院分配方式。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一年一聘工作制度,激活分配机制,拉开分配档次。

3、修订完善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以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基本考核评价指标。落实每半年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对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实行费用总额预付制。

4、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人代会和村委会(居委会)及村民(居民)定期评价基层卫生机构、乡医村医、社区医护人员制度,通过群众参与、群众评价,奖优罚劣,优胜劣汰,逐步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五)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医疗费用支付机制。

1、探索建立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财政经费支持保障机制。改革财政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拨款方式,取消按在编人员拨款模式,探索实施按照项目拨款支持机制。政府财政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承担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费用等五项内容支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医疗机构年度工作任务,在公立医院推进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结余上缴、亏损补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成本核算,纠正医疗机构收入增长型运行模式,建立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型运行机制。

2、探索建立全市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病种付费及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按照统一筹划、探索总结、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2009年,完成贺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2010年开始,扩大新农合付费机制试点县(市)区范围和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自负比例,实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统一,切实解决参合农民住院大病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组织专家测算、制定适合我市城乡居民和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分类诊断分组付费模型”,探索建立我市按病种付费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在总结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3、探索建立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门诊就医支付新模式。2009年,总结完善村卫生室利用新农合基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探索经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四级包进城市社区”试点。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扩大试点范围,4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用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面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包试点工作。2011年,总结试点成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付结构。通过改革看病付费机制,减少医患之间看病现金支付机会,逐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宏观费用控制能力,建立就医新模式和新秩序。

4、全面实施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经济业务核心指标控制机制,核定任务和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比例,限定药品占总收入比例,制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结果阳性率控制指标,控制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公示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六)全面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执行落实好自治区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我市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五项任务。

2、2009年重点做好、做实HPSP试点项目,推广试点项目成果,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卫生一至三级服务包和基本医疗四至五级服务包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全覆盖,三年内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一体化。

3、落实国家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自治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三年内全市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90%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60%以上。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经费补助,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标准。2010年在*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专栏,提升全民健康促进和教育的层次与质量。

(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009年,重点做好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10年开始,严格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标准。

3、2011年,完成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八)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探索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和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联合体。2010年开始,调整修编我市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卫生资源、乡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合理布局和调整三区卫生资源,重点增加金风区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兴庆区、西夏区卫生资源。鼓励支持社会资源进入卫生服务领域,重点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占绝对数量和优势的范围,在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公立和民营竞争的局面。充分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

2、2009年下半年完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选择部分市属医疗机构,推行岗位管理,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扎实推进全员聘任制。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公立医院职工工资总额控制,保留档案工资,逐步取消奖金分配制度,探索实施在编职工与合同制职工同岗同工同酬,实行岗位责任、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质量等要素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岗定薪、岗移薪变的分配制度,激活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争取国家、自治区改革试点项目支持,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启动改革试点。

3、制定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推进高年资医师下基层、下社区进行多点执业,解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九)全面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选聘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依托自治区全科医师(护士)培训基地和医科大学成教培训基地,全面启动我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计划。2009年完成首批培训任务,提高社区及乡村卫生人员的执业层次和水平。2010年开始,探索以项目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实施项目合同管理体制,解决基层卫生人员能进能出问题,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十)完善建立全市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1、完成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规划,依托信息软件专业公司,开发适应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管理软件,在全市范围内分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工程和市与辖区、市与基层卫生单位互通联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程。

2、2009年完成上述软件的前期研发和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2010年在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和居民健康档案层面全面推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调整强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制定我市与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相衔接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争取及项目督导督察等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医改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完成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调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进社区、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机制改革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落实各项改革配套资金投入、相关资金管理及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重点联系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支持我市今明两年实施的重点项目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基本医疗经费筹资和监管工作,协助卫生局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包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建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合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定重要方案、措施,对改革进程中各成员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政发[20*]51号)精神,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努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防治结合,注重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从20*年开始,在东、西城区和有条件的办事处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年,全市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5%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到75%;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按办事处所辖范围或覆盖3~*万居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覆盖到的社区,按0.5~1万居住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2个人口较少的社区(常住人口不到0.4万人)可共同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盘活存量,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整体转型或者改造改制设立。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应加以补充和完善。鼓励城区一级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经过市政府同意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设置标准,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业务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对由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经营管理由医院负责,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局的统一管理,实行“院办局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将现由地段医疗机构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功能逐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常见病、多发病的首诊服务的承担者和一般慢性病的管理者。

(三)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市编办会同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目前按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首先从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同时相应核销有关机构的编制。

(四)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社会公益性单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把社区卫生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作为其收入考核的基本依据,不得与其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自主用人制度,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享有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五)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在基础设施、基本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等方面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识、用药目录、服务价格等,方便居民识别、利用和监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调整退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三、完善职能,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单纯的医疗型机构发展。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方式,建立社区家庭健康管理责任制,落实全科医生分片管理措施,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团队式服务为主要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综合性健康管理与服务。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的诊疗及护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学技术指导,开展残障、智障、疾病恢复期康复治疗等服务。

(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以及转诊和康复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专业人员,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应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要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在保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批准可以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专科保健服务以及家庭护理、老年关怀等延伸性卫生服务。

四、提高素质,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充分利用潜江卫生学校教学培训基地的有利条件,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和护士,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

(二)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根据社区卫生服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城区大中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具有中、高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补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学历教育、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分批对社区医务人员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20*年前,全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大中型医院应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定点技术协作关系,有计划地安排中高级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传技带教,进行技术指导、咨询,举办讲座;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城市大中型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建立政府举办的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定期到定点技术指导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减免进修费用。

(四)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参加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时,可适当加分。鼓励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离退休专家、教授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待遇不变,卫生行政部门应准予执业备案。对经过批准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五、强化管理,建立科学运行机制

(一)依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等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政府核拨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其服务收费执行一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及服务价格标准。

(四)建设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实现家庭、社区、医院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五)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社区居民医药卫生服务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居民实行医药卫生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并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逐步扩大减免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确保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要,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药物,降低居民医药费用。采取得力措施,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进一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成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积极开展医药分开试点,降低药品费用。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监管机制,规范收支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补助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六、落实政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补偿机制。中央、省补助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基本医疗等。从20*年开始,市财政按城区居住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市政府补助主要用于社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各地要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在3年内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3年后,市政府补助经费转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员培训补助经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江汉油田社区卫生服务地方配套补助经费,在江汉油田公共卫生职能还未完全剥离的情况下,其经费的落实,按现行体制对待。

(二)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范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充分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促进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按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建立社区慢性病费用控制与效果管理机制,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慢性病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病人设立家庭病床,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社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用药范围,推动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社保机构应及时结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垫付的医保病人费用。

七、加强领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文5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防治结合注重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从年开始。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年,全市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5%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75%;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按办事处所辖范围或覆盖310万居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覆盖到社区,按0.51万居住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2个人口较少的社区(常住人口不到0.4万人)可共同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盘活存量,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整体转型或者改造改制设立。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应加以补充和完善。鼓励城区一级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经过市政府同意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设置标准,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业务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对由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经营管理由医院负责,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局的统一管理,实行“院办局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协作关系。将现由地段医疗机构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功能逐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常见病、多发病的首诊服务的承担者和一般慢性病的管理者。

(三)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市编办会同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目前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首先从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同时相应核销有关机构的编制。

(四)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社会公益性单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把社区卫生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作为其收入考核的基本依据,不得与其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自主用人制度,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享有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五)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基础设施、基本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等方面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识、用药目录、服务价格等。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调整退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三、完善职能。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单纯的医疗型机构发展。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方式,建立社区家庭健康管理责任制,落实全科医生分片管理措施,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团队式服务为主要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综合性健康管理与服务。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的诊疗及护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学技术指导,开展残障、智障、疾病恢复期康复治疗等服务。

(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以及转诊和康复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专业人员,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应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要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保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批准可以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专科保健服务以及家庭护理、老年关怀等延伸性卫生服务。

四、提高素质,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充分利用卫生学校教学培训基地的有利条件,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和护士,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

(二)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根据社区卫生服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城区大中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具有中、高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补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学历教育、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分批对社区医务人员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年前,全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大中型医院应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定点技术协作关系,有计划地安排中高级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传技带教,进行技术指导、咨询,举办讲座;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城市大中型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建立政府举办的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定期到定点技术指导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减免进修费用。

(四)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参加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时,可适当加分。鼓励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离退休专家、教授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待遇不变,卫生行政部门应准予执业备案。对经过批准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五、强化管理,建立科学运行机制

(一)依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按照《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等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政府核拨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

(四)建设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家庭、社区、医院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五)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社区居民医药卫生服务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居民实行医药卫生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逐步扩大减免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确保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要,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药物,降低居民医药费用。采取得力措施,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进一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成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积极开展医药分开试点,降低药品费用。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六、落实政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补偿机制。中央、省补助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基本医疗等从年开始,市财政按城区居住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市政府补助主要用于社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各地要按《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3年内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3年后,市政府补助经费转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员培训补助经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油田社区卫生服务地方配套补助经费,油田公共卫生职能还未完全剥离的情况下,其经费的落实,按现行体制对待。

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范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充分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促进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按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建立社区慢性病费用控制与效果管理机制,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慢性病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病人设立家庭病床,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社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用药范围,推动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社保机构应及时结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垫付的医保病人费用。

七、加强领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范文6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医药卫生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建立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共同发展。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平等准入,完善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统一的准入制度,消除政策障碍,营造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良性发展的新环境。

正确引导,依法监管。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职业行为,依法维护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新格局,强化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末,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全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比例争取达到50%以上。

二、准入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符合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各县在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要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应具备以下条件: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500—2000人口,社区居民从住所步行10—15分钟即可到达;业务用房使用面积达到80—200平方米,配备与开展“六位一体”工作相适应的基本设备、通讯、交通工具;按每500—1500人口配备1名全科医师,全科医师与执业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配备比例为1∶1∶1,其他人员均按实际需要配备,大专(含相当学历)以上卫技人员不低于80%。对符合申办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及时批准并发放相应许可。

三、强化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环境

(一)落实税收和价格政策。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使用的水、电、气、供热与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同等待遇。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二)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要按程序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范围,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管理,执行与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

(三)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人环境。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受投资主体性质的影响,享有与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四)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各地制定和调整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应充分考虑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需要,由卫生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凡符合配置标准和使用资质的不得限制配备。

(五)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采取招标采购等办法,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医疗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遇有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并按规定获得政府补偿。各地要对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养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

(六)畅通信息获取渠道。要保障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政策知情和信息、数据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权益。

四、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执业标准。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独立法人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和相关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要获得相应许可。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二)加强技术指导。各地在开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等专业人员教育培训时,要根据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需求,统筹安排。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及适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州、县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社区卫生诊断、卫生干预和重点人群保健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开展州、县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工作,为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和技术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州、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培育增强社会责任感。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加强医务人员执业道德建设和人文精神教育,做到诚信执业。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开展义诊等多种方式回报社会。

(四)建立完善投诉渠道。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采取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形式,维护自身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的权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受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正式通知投诉机构。

五、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消除阻碍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制定和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放宽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范围,改善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制定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管理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监督,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拟订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价格部门检查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标准合理收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指导社区居委会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各种卫生服务。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项财政补助政策措施和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以保证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入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及准入标准;促进参保人员到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建设部门:负责把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居民小区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开展生育技术服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