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例6篇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文1

[关键词] 商业银行;财务集中;内部审计

商业银行提升财务核算和管理层次,是合理配置有限的财务资源、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行为、防范和化解财务核算风险的一大举措,也是财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农业银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立,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审计环境,同时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新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内审部门的监督职能,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财务集中核算体制的建立

按照农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和财务集中改革的总体思路,财务集中需全部上收辖属机构的财务核算权,将内部相关本币财务收支项目的列账权全部上收至管理行财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和支付管理,其辖属机构不再负责上述财务收支项目的核算职能。第一,推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提升了核算层次。上收了支行的费用、固定资产、非结算应收款项挂账和营业外收支等财务列账权,上收了总务出纳和职工教育经费列账权,实行财务资金归口管理。被上收财务权的支行实行报账制形式,向集中行申请报账列支。第二,整合财务管理劳动组合,明确岗位和责任。第三,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扩充了对资产管理的范围,增加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网上审批、自动计提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功能,同时,还加强了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基建项目管理和租赁类资产的管理。第四,统一同一核算中心的薪资管理制度。第五,完善财务审批制度,重建财务审批流程。第六,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加强对费用存款户管理功能,对财务资金实行“一户”归口管理。

财务集中核算后,仍执行现行财务管理审批流程、授权权限等,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实行财务集中后,集中行对上收行的各项财务支出事项仍采用预算额度控制下的分项管理、监控使用原则。其主要特点是:

(一)内容完备、指标控制。财务集中核算的内容包括:备抵和固定资产类项目、部分损益类支出项目、营业外收入类项目、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应付及往来类项目、其它资产类项目。集中行要将上级行规定集中核算的内容和项目都纳入财务集中管理的范围,通过采用集中记账模式,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控制在上级行下达计划额度内,并设定各上收行的预算额度。各上收行对本行固定资产、费用总额计划控制负责,上收行报销费用、计提折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将自动扣减计划额度,各上收行在计划额度内统筹、合理安排费用支出。

(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对上收核算的各项资产,上收行负责对资产实物进行维护和保管,对资产实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等处置,由上收行提出申请,集中行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待处理各种损失款、各项垫付款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上收行管理和处理,控制不合理资金占用。

(三)归口管理、统一核算。集中行负责对各行的财务事项集中进行核算。报账人员要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单与相关纸质单据的内容、金额、附件等一致。各上收行对上划账务建立明细台账进行管理,并按月与集中行下发的账户余额进行核对,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章后,向集中行报送对账结果。

二、财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面临的新情况

财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集中了各基层单位、部门的财务资料和信息,内部审计部门通过财务核算中心花费较少的审计成本就可以对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有利于确定审计重点,有利于对被审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宏观分析和全面评价;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有利于各单位依法理财,堵塞漏洞,使单位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有效地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由于财务核算得到加强,财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财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风险。另一方面,财务集中核算后,随着财务监督力度的加强,一些单位违法违规的手段日益隐蔽,应对审计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

(一)审计客体发生了变化,增大了责任认定的难度。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财务核算职能从基层行分离出来,资金载体发生了变化,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财务核算中心这一环节,因而审计对象由原来单一的被审计单位变为被审计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两个客体。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时,既要对上收行的收支及其有关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又要对集中行财务部门财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业务经营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到了上收行财务核算中心,但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权、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也必然是被审计的主要客体。而核算中心成为审计的又一客体,是因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等职能都由财务核算中心完成,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权及资金管理权。因此在内审部门进行审计时,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财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内审部门要在两个客体间来回查阅和问询辨认,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责任认定难度。

(二)审计查处费用违规问题的难度加大。财务集中核算后,费用总额的确定仍采取指标控制,集中行对上收行在费用指标之内的开支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可能使上收行主观上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只要集中行批了费用指标就能用,至于怎么用,只要不突破指标就不是违规,于是计划指标、批复就成了保护伞、通行证。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经济事项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增加了审计难度。财务核算中心人员不参与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对各单位具体工作和开支项目不十分清楚,在会计核算上往往只是注重审核其票据要素是否齐全、报销手续是否完整等形式要件,不能对其反映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的合法性等实质要件进行有效的监督,由此产生的违纪问题,给审计部门的查处增加了难度。

(三)审计准则规范滞后。财务核算工作从被审计单位分离出来后,由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作出承诺,由谁签证、如何签证,对此现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未能涵盖此类情况。在财务集中核算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原来的会计责任发生了一定改变,被审计单位原承担的全部会计责任中有部分转移到了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代管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对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责任主体还是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因此,内部审计工作要根据会计责任的变化情况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探索,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这方面的准则进行规范。

(四)对资产监督难以到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上收行仍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集中行财务部门只作为集中核算的组织机构,进行日常的核算工作,而对上收行资产的实物管理并不介入。这样,有可能造成有些上收行对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不善,导致固定资产毁损和丢失;有些上收行处置固定资产,集中行也无法及时了解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的核算手续;有的上收行甚至年终结算也未进行财产清查,出现账实不符也不知道。由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应有的相关控制程序,审计监督也难以到位。

(五)现场审计难度加大。在过去“分级管理、分级核算”模式下,内审部门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对财务现场审计已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财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都由集中行集中管理,即使组织对上收行进行现场审计,由于能够调阅审计的会计资料寥寥无几,一方面使得审计人员难以把握审计的重点,另一方面,即使是发现疑点要进行查实,需要在上收行与集中行之间往返,既繁琐,时间跨度又长,审计的时效性不强。

(六)审计制度风险加大。实行财务集中核算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权威性的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各行只是在借鉴其他商业银行或政府部门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制订相关制度,其科学性、严谨性难以得到保证。

三、财务集中核算后完善内部审计的基本对策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农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关注财务核算新的情况变化,打破常规,拓宽审计思路,调整审计监督的内容、重点、方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一)规范审计操作程序。审计部门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应把集中行财务部门有关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资料的安全性纳入审计方案。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上收行还是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同时抄送集中行财务部门,并要求两者对各自的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既要对被审计上收行业务经营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也要对集中行财务部门有关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资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二)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上收行财务收支的监督,规范了财务核算行为。审计人员应考虑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审计重点应侧重审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收入的完整性、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资产管理的安全性、集中行财务部门监督未涉及和监督不力等方面。应对被审计行收入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检查有无“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有无将收入放在基层营业网点、食堂,或将资金进行体外操作、逃避财务部门监督;重点审查上收行有无用合法票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对被审计行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及报废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有无擅自购买、处置资产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特别对那些尚未纳入财务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账户应进行重点审查。同时,注意揭露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随着审计重点的调整,审计方法也须相应改进。一是要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总量进行100%的审查,重点对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认会计资料是否全面、真实地予以反映。二是通过账面审查,分析其不合常规的地方,再以此为突破口,以调查等方法入手进行审计。如针对其他支出有悖常理的地方,就要向被审计单位的其他人员了解情况,调查被审计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等。三是从账户入手、追根溯源。在审计中留意支出的账号,并一一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户核对,以此发现蛛丝马迹。四是向有关单位了解其掌握的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经济状况和廉洁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五是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在审计准备阶段调阅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档案,掌握被审计单位履行财务制度情况及单位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其各项支出性项目,与以前年度同比是否有异常,是否忽高忽低,并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六是适时开展后续审计。为使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内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采取跟踪审计、审计回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就被审计单位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适当时间向全行公开被审计单位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清单,说明哪些问题整改了、哪些没有整改以及没有整改的原因及责任,把整改情况置于全行监督之下,强化审计效果。对财务核算中心的审计与以往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在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方法等方面也都应有所不同。要采取以内控测试、岗位流程检查为主,会计资料审计为辅,核算中心审计和集中核算上收行延伸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多地运用观察法和查询法。

(四)把握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划分。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单位审计时,在审计问题的定性上,与传统的会计核算形式不同的是,有些问题涉及到了财务核算中心,对此,审计人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财务支出的真实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财务支出的真实性,主要是发生每一笔业务的真实与否,财务核算中心无法掌握,只能鉴别票据的真伪,而事项的真实与否应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二是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与否应由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因为财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有关单位记账,进行会计核算。三是财务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有关票据的真假,由被审计单位和财务核算中心共同负责。因为财务核算中心也有会计监督职能,支出是否合规合法以及票据的真假,除被审计单位要进行审核把关外,财务核算中心也有监督责任,而且财务核算中心本身也有一定的审批权限职能。因此,这方面有问题,两者都有责任。

四、财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财务核算中心成立后,多了一道财务监督环节,但其代替不了内部审计,不能理解为加强了财务监督,就可以削弱内部审计监督,要认识到由于资金载体的变化以及其带来的影响,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审计重点,进行结合审计。在财务集中核算体制下,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职能分开,分别由被审计单位和核算中心承担相关责任。审计人员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在核算中心日常财务监督中涉及不到和没有监督到位的财务事项的审计监督。根据重要性审计原则,对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现场结合审计,进行相关事项的检查和审核。

(二)注重实物清查。由于财务核算职能的移出,被审单位会出现财务管理弱化的现象,尤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加大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力度。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文2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问题 对策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从政府会计人员管理的会计委派制发展而来,主要是指政府在保证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的自不变的前提下成立会计中心,同时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银行账户,裁撤同级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岗位,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集中办理,监督会计核算业务的一种集会计核算、监督和服务于一体的财务监督管理形式。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管理实行的是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由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多种所有制体制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更为多样,财务往来也更加复杂,但由于其会计人员的人事控制权不受上级部门领导,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监管就无从谈起。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一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形式,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由此应运而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确立,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监管和遏制经济腐败工作的需要,为国库管理制度的深入改革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不仅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针对性,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对事业单位的理财能力和工作效率,对于促进会计监督管理,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透明,遏制经济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成效

(一)规范会计的基础性工作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管理实行的是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各事业单位自行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并直接领导了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会计人员地属于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直管领导负责。上级财政部门仅对事业单位任用的会计人员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管理,对会计人员没有进行直接的领导。由此衍生出的会计核算体系存在多种弊端,会计人员也就无法按照岗位职责和法律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上的监督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由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多种所有制体制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更为多样,财务往来也更加复杂。在此背景下,依然沿用原有的财务管理体系已然无法适应当前的经济体系变革。

会计核算制度实行后,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被集中到会计中心进行统一的管理核算,中心配备业务能力好、素质强的专职会计人员,运用专业会计核算技术,依照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透明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强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

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会计核算体系,各事业单位自行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并直接领导了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会计人员地属于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直管领导负责。上级财政部门仅对事业单位任用的会计人员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管理,对会计人员没有进行直接的领导。由此造成了不少事业单位始终存有“真账假做,假账真做,查出是你的本事,查不出是我的运气”的侥幸心理,账务私设乱设,对上级隐匿财务收入,私设小金库,形成了混乱的账务管理乱象,贪污浪费严重,行贿受贿屡见不鲜。

会计集中核算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银行账户,裁撤同级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岗位,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集中办理,集中监督会计核算业务之后,铲除了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土壤,形成了会计核算业务的“阳光作业”。各事业单位的日常经济往来,收支用取等财务行为都必须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的账号,在中心专职会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加强了事业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的意识,从源头上避免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发生,确保了事业单位财政收支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合法性。

(三)提高了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长期以来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要求所形成的会计分散核算制度,导致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弊端层出,事业单位财务开支名目繁多,标准五花八门,特别是资金的分散使用,极易在各单位形成闲置资金,形成可用资金的浪费;另一方面是财政部门调度事业单位闲置资金难度大,急用资金紧张。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行之后,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在核算中心统一的核算账户中,改变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弊端层出的局面,有利于财政部门随时准确掌握各单位资金的结余情况,及时对剩余的专项资金进行上缴使用,财政部门对闲散资金的调度更为灵活;同时,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也改变了事业单位财务开支名目繁多,标准五花八门的混乱现象,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保障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有利于专款专用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立,规定了会计中心所有的支付行为仅以事业单位的预算指标作为标准,任何事业单位没有在预算之内的支付申请或者是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核算中心都无权拨付款项,此外,各事业单位的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之后都要提交会计中心进行复审入账,这就达到了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目的,保障了各单位在进行预算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政府进行的采购资金的支付,均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付,采购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的流转环节,加快了资金的周转使用效率,保障了专项资金的专门使用,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贪污受贿行为的发生。

二、会计集中核算在实行中遇到的问题

(一)会计集中核算相关法律与实际情况脱节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加强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一项新的举措,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管理的弊端。然而,作为一项新的财政管理体系,它的实行初期,相关的配套制度或者规定尚未制定或者明确,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存在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问题。如在新的《会计法》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同时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而从各地事业单位落实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之后,一方面,取消了地方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不再允许在事业单位中设置会计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各事业单位仅设置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保障人员负责该单位所有经费指标的管理情况和费用收支的报销等工作;另一方面对各单位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要求各单位制定好内部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对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事业单位日常的经济行为中的外来款项的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日常财务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因此,这些事业单位落实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就与新的《会计法》规定的情形存在着冲突。因为,并非每一个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者都接受过系统的财务管理的相关培训,他们不一定都清楚会计工作,不熟悉财务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而在没有专业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作为咨询参考的前提下,要求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其所在的单位的会计工作及其财务信息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负责,要求过高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难度。

(二)会计集中核算不彻底,资金监管范围有限

一般情况下,在省一级或者中心一级地区中会出现多级次的预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之后,如何对预算单位的二、三级甚至是四级单位进行集中核算,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难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定,各事业单位的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之后都要提交会计中心进行复审入账,这就造成了如果将所有事业单位的多级预算业务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势必将要建立一个更为庞大的机构,在人员的编制、地理上全部覆盖到地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这样不仅违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的初衷,极大地增加了会计中心的工作量,也较难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经费的使用管理效率,在实际操作中也不可能实现。

会计核算工作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单位财务的计划、收支,财务信息的审查、处理、存档等。这些工作内容与部门工作紧密联系,涉及到的财务问题的处理效率显得十分的重要。如果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不及时,审核工作脱离单位的实际,就会影响到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行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未能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的问题。会计委派制度在我国实行了二十多个年头,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形成了会计委派制在地方上各自为政,实施效果差异明显的产物,最终仅能成为地方改革的产物,被历史淘汰。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从会计委派制度中衍生而出,填补了会计委派制度的缺陷,引进了更为科学严谨的财务管理方式,但由于新的制度的实施,尚未建立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支持,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施行依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环境。如,在《会计法》中依然需要进一步定义会计核算中心的权责,定义报账员、审核会计、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各自的任职资格及其相应的职责;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各事业单位及其法人在财务管理上的相关责任,并制定好相关的实际操作流程、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进一步健全其内部控制制度。由此才能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层面上确保会计核算中心合法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严格执行相关的财政监督、管理职能。

(二)强化预算管理,健全监督职权

部门预算涵盖了部门中所有的公共资金的完整使用内容,因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推行,应当建立在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从而制定出科学的、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定员定额的预算标准。

(三)加强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除了要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中心和报账员的准入条件及从业资格以外,还要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地位,加强对报账员及核算中心会计人员队伍的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教育内容从法律意识、思想道德、专业知识、行政能力等方面进行,包括《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政会计法律法规,还有预算、决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会计从业人员后续培训、上岗前培训、执行力培训等,提高单位财政预算、决算的准确度,使预算能充分满足单位的经济活动要求,保证会计工作的公正、效率和持续改进。

总之,随着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各地的推行,地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体系也进一步规范,对于预防和治理事业单位的经济腐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地方事业单位在财务管控方面的制度不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配套制度不健全,对于财政支出改革的认识尚未能完全同统一,制约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行的效果。应当从法规、制度的层面及其管理层面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尽快从会计委派制发展形式改革向国际同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

参考文献:

[1]南京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模式探讨.南京市财政、会计学会课题组.2008

[2]张国栋.对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几点思考.财税金融.2009;4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文3

关键词:会计工作;集中核算;财务管理;管理水平;建议方法;有效分析

一、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必要性

(一)一个企业应该有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从会计的基本职能上出发来看,核算与监督是属于财务管理范畴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把财务管理工作和日常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分开进行工作,这样有利于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开展,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从企业内部的监督变成外部监督,让监督的过程更加透明化,客观化,从而能防止企业资金发生使用不合理的现象出现,能很好的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各个单位之间进行统一的开户,能够让企业的资金得到规范的管理,能很好的提高资金在流通过程中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行统一的管理并且实行合理的财务制度,从而让企业的员工都深刻认识到财务管理制度的严谨性。

(三)对企业的所有部门实行统一的预算制度,把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同时让企业里不同部门同一级别工作人员的收入基本持平,实现公平、公开、公正。

(四)实行会计的集中核算能让企业把更得专注点放在内部管理上,从会计的基础资料开始,整理相关的会计信息,把会计档案根据种类、年限的不同进行分类保存,方便需要时的查找,也有利于审计部门的对企业的审计工作。

(五)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非常直接的管理方式,它能对企业的资金预算进行全程的管理和监督,让企业的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资金往来状况反映的非常清晰,提升了财务管理的作用,凸显出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特点[2]。

二、会计集中核算下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财务管理下的集中核算

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对会计的主体认识有了一定的变化,以为原本的工作内容得到转移,其实,从会计的基础资料开始,企业就担负着双重的角色,一是要做好资料的初始审核,二是要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集中核算的开展让账本和实际环境相分离,这就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防治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出现,而且集中核算能让很多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得到减轻,有非常充足的时间来做监督管理的工作。

(二)财务管理的特点

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在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把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规范,让财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可以根据制度去开展。让会计的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会计集中核算是一个比较独立的过程,相对于传统的核算,它能有效的防止一些人为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不会存在企业各个部门之间互相的人情关系问题,比较自主的进行工作,从而很好的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3]。

(三)财务管理的控制力

财务管理的意义就在于要提高财务管理的控制力,财务信息到相关的核算中心之后,核算中心就可以通过企业的经营状况判断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从而得到相应的数据信息实现有针对性的监督作用,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之上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且对企业的预算情况进行检查,看预算情况和实际的执行情况是否比较符合,对企业的经济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企业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时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职位定位不清晰

在使用会计集中核算之后,企业的财务核算基本上都会在核算中心,财务管理部门会相应的把财务人员的数量进行缩减,这样就会导致有的核算岗位人手过少,不能很好的完成会计核算的工作,在会计进行集中核算时对相关财务人员的要求也会比较高,它要求有过硬的专业素质,从而能有效的保证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之间都缺乏一定的沟通,把核算中的财务管理进行分工,这样不仅让资金的流动得到阻碍,而且不利于发挥其监督的职能[4]。

(二)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在一个探索的阶段,会计法虽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在具体实施的细节上相关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工作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相关的核算中心和企业之间是互相没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个体,他们之间沟通的较少,使会计信息处于一个架空的状态,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也不符合财务工作的特性。在核算中心和企业之间存在的问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统一,让核算工作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三)财务人员的工作态度

企业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时,有一个集体账户审核的过程,这个过程能很好的把控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过度使用或者出现不合理利用的现象发生。很好的保证了企业的发展利益。在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这样很大程度上把企业领导的权利削减,不能任意利用自己的权利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周转,这种思想会阻碍集中核算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集约化的核算方式,让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对工作没有了热情,缺乏一定的积极性,容易出现懈怠的情况,导致对工作的不用心[5]。

(四)财务人员能力

一般企业都是比较重视会计的核算环节,而对于管理环节缺乏一定的重视程度,在时展的潮流下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没有足够的管理意识,那么企业的发展前景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能力有限,再加上集中核算是一种新型模式,要改变传统的核算模式去进行学习适应,每个人的接受能力不同,导致工作水平的差异,让集中核算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虽然科学技术在不断的进步,会计信息化的合理运用给相关的集中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在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还不能很好的符合复杂的财务工作的要求,这样也就阻碍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发展。

四、加强会计集中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办法分析

(一)系统的支持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比较复杂的,从开始的基础资料开始贯穿整个财务活动的全过程,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的做好,因此,一个完整的系统体系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完整的系统体系下,这就要求有专业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和维护。在对账务处理的过程中按照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在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制定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案。

(二)财务人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分配

会计核算工作非常的复杂,而在集中核算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工作量大,但是工作人员不够的现象,这样不仅影响到核算工作的进度,也不利于企业的管理。对相应的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人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存在一个岗位多人负责的情况,那就容易出现不同的人获取信息不一样,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从而造成很多问题,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应全面的考虑科学合理的规划,让会计核算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6]。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集中核算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核算方式,在实施推行中需要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的财务管理起步比较晚,各方面的制度还都不够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更是一个新的产物,在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让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法律的屏障下进行实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认识,从而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应该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财务人员更应该加强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因为专业水平直接会体现在核算工作中,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同的单位之间还可以举办一些技能知识大赛等活动来促进财务人员之间互相交流,并且适当听一些关于专业性知识的讲座,在学习中掌握新的工作模式,把企业的奖励制度进行完善,对工作优秀者予以奖励,以此来鼓励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五)协调内部管理

集中核算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财务管理部门掌握的会计基本资料能给会计集中核算提供很好的帮助,有利于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保证核算工作的质量。两个部门在一个互相了解的基础之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六)创新财务管理方式,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财务管理方式,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也是灵魂所在。企业只有确立了合理、科学、全面的财务管理方式与理念,才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才能够在日益变化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这要求财务管理部门不但能从整体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也能够从内部将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生产经营领域。能够在行使财务监督职能、加强财务服务于管理的职能。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的具体关系,提高财务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化水平。以准确高效的财务核算为基础,结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方针,将信息化融入财务管理工作之中。

结束语

现在,在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中,控制权收益已经逐渐成为这个研究领域中的重镇。这一研究与基础经济学的研究息息相关,没有基础经济学的推动与促进,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理论研究很难开展。现在,笔者认为,控制权收益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成正相关,而与行业竞争程度、法律制度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成负相关。在对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收益进行分析时,首先要对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还应该对企业所处的法律制度、市场因素等背景进行全面考虑,以期做到客观、真实,为后续研究奠定夯实基础。

经济快速发展,也对财务管理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给财务管理者带来了新的挑战,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是时展的需要,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到企业自身的认识程度,再到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这都是一个需要完善和提高的过程。(作者单位: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辛莉莉.加强会计集中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5:105+107.

[2] 李莉.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的思考[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1,01:12-13+19.

[3] 马永龙.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及措施研究[J].企业导报,2015,16:12-13.

[4] 李小军.基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气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点浅析[J].经营管理者,2014,06:77.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医院 财务管理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在2012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新会计制度。原来的旧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将与同年废止,新会计制度下进一步强化医院财务管理工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一、新会计制度的优势

(一)新会计制度内容更全面。

新会计与旧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新增加了累计折旧项目,该项目能够展示出医院内的实际运作成本消费情况,并能够提升医院财务资金核算结果的精确性。与此同时,新会计制度与医院的权责发生制之间关系紧密,这也就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的经营管理主体地位,让医院的支出费用与收入费用更加清楚、形象、直观,更加全面的会计制度能够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新会计制度具有更有效的资金核算方法。

旧的会计制度在固定资金与专项资金的核算上存在着较多弊端,在固定资产与专项资金上面的重视力度不足,固定资金管理方式单一、死板,这些弊端在新会计制度中都有所改进和完善,新会计制度对收益性指出与资本性指出二者给予了明确的划分依据,并明确、科学的做出了固定资产范畴,能够确保医院内固定资产与转向更加有效科学的进行划分,集中管理,不会出现旧会计制度中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

(三)新会计制度有更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

旧会计制度主要是根据医院内不同科室、不同病种、不同服务项目来分别展开详细的成本核算,该核算方式程序繁杂,容易出错,且花费的时间较长,工作效率较低,为后期成本汇总核算增加了难度。而新会计制度中成本核算的方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在经济发展的21世纪,医院更加注重其医院各种设备的先进性与设备质量的可靠性,致使在购买设备时所花费的成本费用也就更高,在成本核算方面也就更需要科学的核算方法。

二、新会计制度下如何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要快速实现财务管理在整个医院内部的管理控制动作,就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医院内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属于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更好实施和开展的关键,医院需成立一支财务监督管理小组,来对医院内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财务监督是为了确保医院财务核算信息更加精确,并对整个医院的经营状况给予科学的、全面的评价,了解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法。监督制度还应指出医院内所有的业务财务活动都应经过财务管理部门相关领导的签字,并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才能执行,医院内的高层领导需高度重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医院财务监督工作需严格按照监督制度办事。

(二)进一步强化医院药品成本核算。

旧会计制度中,药库药品、药房药品的库存金额与患者在药房领取的药品均需进行统一售价进行核算,2012年1月我国的新会计制度实施后,旧会计制度中的药物售价核算模式已经逐渐被进价核算模式所替代。即核算方法为药品进价总成本=药品库存总金额/药品综合差价率。

(三)做好预算工作,强化成本核算的执行力度。

医院财务人员需进一步强化财务预算机制与成本核算机制,这是保证新会计制度发展的有效途径,医院需提升自己的财务管理能力,并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医院上级领导需与财务人员一起,共同结合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的财务预算编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医院的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的控制医院成本,将成本降到最低,节省中间费用,依靠财务管理的手段来减少成本支出,提升医院收益,在医院管理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强化成本核算的执行力度。

(四)增强医院财务风险防范意识。

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医院内所有的财务活动都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财务风险,医院内财务管理部门还需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落实风险管理工作,减少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推进医院健康发展,并制定出相应的财务风险预警制度,医院内的财务管理人员需定期对其工作给予分析和评价,了解医院内近期的经济收入状况,以了解医院今后的经营发展方向,推动医院的全面发展。

总之,在新时期,还需要做好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核算、成本核算等工作,并不断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在做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医院的稳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冯丽敏.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促进医院健康发展[J].中国外资,2013(22).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文5

引言

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特殊形式,其是指由政府成立会计中心,在其资金自主权、使用权以及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取消会计岗位、会计机构等,实行会计监督,形成一种集会计核算、服务、监督功能于一身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自公共财政体系在我国实施后,会计集中核算在遏制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强化会计控制监督等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好的解决了传统会计核算体制中会计管理分散问题,对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积极意义

1.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规范了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不仅使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获得了有效提升,还使会计信息、数据可靠性获得了一定提升。企业在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后,各核算单位只需要安排报账员,记账等工作均交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来完成,使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得到了有效提升。信息化管理方式在会计核算工作当中的运用,使得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从而提高了会计核算水平,获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2.资金配置更为合理,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使财政资金调度变得更为合理化,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后,财政所实行一系列措施促进了资金的调度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再者通过将企业资金流转全程交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监督和核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财政资金管理分散以及重复开户、多头开户问题,使资金的使用效益获得了一定提升,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性,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3.强化了会计监督工作,减少了违规核算问题的发生。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强化了会计监督工作。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后,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核算单位出现的每笔支出均需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进行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后,该集中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每笔支出的凭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财务管理问题,有权要求问题单位进行补办或纠正。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有效控制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大大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二、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权责关系不明确。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与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矛盾。会计集中核算制实施以后,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主体不再是“各单位”,而是“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权限与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对称。

2.缺乏统一、可行的经费开支标准。实行集中核算,资金支付权转移至会计核算中心,各预算单位执行不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或者没有按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3.缺乏规范的预算管理基础。目前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在实行部门预算规范化方面尚有差距,在支出方面随意性仍然存在,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较为薄弱。

4.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虽然强化了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但弱化了会计的管理职能。

5.会计监督机制弱化。集中核算模式使得各个部门仅仅进行出纳报账工作。由于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全面掌握单位内部经济状况,资金监督力度不足,致使不法分子偷取大笔金额。

三、对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应认识到预算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以及财务抗风险能力提升的积极意义,并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预算工作内容,全面系统的了解企业各个部门的财务信息,实现财务预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的目的。

2.加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应加定期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也可采取一定的鼓励政策,鼓励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从业资格考试,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明确会计权责关系。一是修改完善法规体系,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二是依法完善有关手续,如会计核算中心与单位办理委托协议,实行委托制,通过协议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4.完善内外监控制度,杜绝内部腐败。要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单位财务各部分的职责。同时,外部还应监视会计核算中心,通过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保证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

财务制度核算方法范文6

关键词: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在建工程

前言

随着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建财务管理逐渐完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其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财务管理自得到落实,一些条件成熟的工业企业实现了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接轨,但在积极稳妥推进基建财务与企业财务接轨的过程中,基建业务财务管理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有关基建业务的财务管理愈发显示其重要性。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企业基建业务财务管理谈几点建议。

1.目前企业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工业企业基建业务主要指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饰、装修等工程)及企业进行的大修理工程。各项基建业务在适用的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1.1会计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

1.1.1对于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项目,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

1.1.2对已实现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并轨的企业,根据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企业实行的新颁《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及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企业基建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对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199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方法》(下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这四个一级科目核算内容尚不能满足科学精确反映工程全貌的需要。例如:

1.1.2 .1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和“待摊基建支出”四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但基建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通过企业会计中“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这样在项目建成后,竣工财务决算后的“交付使用财产”并不是一个投资项目整体总建设成本,还需要将“固定资产”科目中属于项目概算列支的需要安装设备归并到项目建设成本中,才能准确计算投资利税率,客观反映投入产出成果,考核项目投资效益。

1.1.2.2《办法》作为对会计制度的补充,还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基建业务覆盖的内容。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的“待摊基建支出”核算基建期间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固定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含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筹资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税金、工程损失等,其中包括的具体内容涵盖面尚不能满足企业基建工作实际。如按规定应付给商检部门的进口成套设备费、进口成套延期付款利息、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概预算审查费、贷款项目评估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等费用的核算在《办法》中没有提及,但这些费用恰是目前投资项目特别是引进设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的。

1.2项目建设性质界定带来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诸方面原因,许多工业企业的改扩建投资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报批。按《办法》规定,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修等)发生的实际支出,通过“在建工程”项下“更改工程支出”二级科目核算,该科目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但实际上其中有些项目完全是新建厂房和公用设施,购进全套新设备,并发生应计入工程支出待摊支出,属于基本建设业务范畴。

1.3组织机构和人员素质问题

基建业务财务管理是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概算、工程预决算、实施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财务活动。现在大多数企业的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工作分散在计划、财务等几个部门,基建业务会计核算作为单项业务并入财务部门,分散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加上长期以来,有些企业领导认为基建财务是临时的,配不配备专职基建会计人员无关紧要,或者由其他财会人员、其他专业人员代兼基建会计。临时抓差来的基建财会人员,一般专业素质较差,即使对正常基建业务记帐处理能够胜任,更谈不上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中有关投资估算和财务测算方面的有效介入。

2.对加强企业基建业务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基建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应从项目预概算编制审核、资金筹集、工程成本控制直至竣工决算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1结合企业工作实际,补充和完善制度不明确的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全方位的核算,对企业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目前仍沿用1998年出台的《办法》。建议财政部门适时修订《办法》顺应新时期新形势新制度要求。在新办法尚未颁布之前,企业结合本企业基建业务实际,对《办法》中不够明确的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并用于指导日常核算工作。对一些建设规模庞杂,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建议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可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的核算办法。

2.2设立专门机构

建议对大中型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设立专门的基建管理机构,包括基建计划部门、概预决算部门、会计核算部门。例如,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总帐中的“在建工程”,设立一个专门的核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基建财务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详细核算在企业“在建工程”项下列支的“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等各项内容。期末将明细核算后汇总的“在建工程”余额并入企业总账。在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基建财务人员应重点参予项目前评估(主要是投资估算、财务成本预测和效益评价,如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计算等)、概预算工作和项目后评价工作,将项目建设期间有关财务工作集中管理,全面控制。对小型项目及企业大修理工程要配备专人负责核算,并加强内部控制。

2.3建章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基建业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概算编审制度、核算制度、内控制度、报表制度、竣工财务决算制度,对基建业务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