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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1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
1.1参建各方未能真正履行责任主体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但在实施中,参建各方对此规定非但没有很好地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特别是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和验收,而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来发现问题。
1.2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
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1.3施工单位自身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某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时不按程序操作或违反操作,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工程甚至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此外,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再加上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体系不够完善或存在缺陷,既无法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1.4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策划阶段、设计阶段、使用阶段的质理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社会监督作用却收效甚微。广大群众对建筑住宅质量问题,经常投诉无门,很多时候接待部门不受理;尚未在建筑部门就贯彻《产品质量法》制度可行的实施办法,没有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法制管理,尚未成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1.6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缺少有力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造成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表现主要有:首先,部门施工单位尚未取得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就自行开工,或者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出去或者以包代管。第三,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任意压价,或者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后,承包给多个施工企业,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严重混乱,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研究
2.1监管目标和内容:可以分为综合性和非综合性两类。综合性系统将工程项目实体质量、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质量行为以及监督机构和人员行为全部纳入监管,内容往往包括市场管理(如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现场管理(工程项目从报监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监督记录)两个方面,并且也包括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记录和考核等日常管理。如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全省11个地市质量监督站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对全省在监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和各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并且通过对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实现对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管理。非综合性系统只是针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检测机构及人员、监督机构及人员等特定目标进行监管,内容就是相对单一的管理。比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就是将全省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录入并提供查询和统计,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系统则是统一管理全省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等。
2.2系统运行形式: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类。封闭式系统往往是从监督机构内部办公自动化应用发展而来,实现的功能主要是报监登记及内部公文流转,使用和操作仅限于监督机构内部人员,监督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因而容易导致监督人员的反感甚至抵制,这也是造成很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最终难以持续运行的主要原因,导致大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往往最终只剩下工程报监登记部门正常使用的现状。开放式系统的使用和操作对被管理者即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开放,除了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能够在系统中完成工程报监登记、工程监督任务分配(委派)、监督计划制定、现场监督实施、资料审核、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监督工作信息化,还支持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通过系统上传工程报监资料、现场整改资料、材料进场登记信息、现场见证取样信息、第三方检测数据等相关质量信息。大量信息通过物联网技术自动采集并上传,监督人员由原来的信息采集和提供者变成了信息使用者,系统成为监督人员的信息获取平台和工作助手,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也能直接通过登录系统完成相关质量管理工作并获取相关信息,系统真正成为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如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等,就是典型的开放式系统并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3结束语
建设工程产品的关键是工程质量问题,而工程质量的保证是取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手段和力度,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及其有效性对工程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活的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制研究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刘芳.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J].价值工程,2015,01:79-80.
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质量,指价格监测报告单位履行价格监测职能,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开展规定的临时性监测工作,采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及反映动态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承担。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本地区价格监测机构承担。
第四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价格监测机构对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催报、录入、审核、校对、汇总、上报等各环节都要明确岗位责任,实行专人负责。
第五条采集价格要严格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商品(服务)品种、规格等级、时间、市场实地采集;由监测定点单位采报价格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应对报送的价格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复核。对需要多次采价、汇总后上报的价格,不得用一次采价数据替代。
第六条价格数据上报时,须由责任人签名,并经本地价格监测机构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重要时期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数据上报,需由本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定期上报的数据要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本地区价格监测质量动态管理制度,省级价格监测机构对所属市、县报送的监测报表要逐期进行登记、催报、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入库存档、上报。
第八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对监测定点单位监测质量工作的管理,指导监测定点单位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和原始记录制度,做好监测定点单位采报价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对监测定点单位采报价格数据质量的监督。
第九条各级价格监测机构对上报的价格数据三个报告期不变的,要逐笔查明原因,做出说明;上级价格监测机构对价格监测数据存有疑问的,可以责成上报单位进行核实,对确属错误数据的要及时纠正,并作出报告。
第十条各级价格监测机构每季度应对监测定点单位的原始台帐进行一次核查,并对当期上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监测定点单位上报价格与执行价格一致、无误。
第十一条建立价格监测质量检查制度。按照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监测质量工作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每年对全国价格监测质量组织进行一次抽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监测机构每年要对本地区价格监测质量组织一次检查,检查范围不少于全部报告单位的三分之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对违反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影响价格监测质量的行为,依照《价格监测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文3
Abstract: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ensur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maintain traffic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Hangzhou City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entered into force on March 1, 2014.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would implement "government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upervision sampling, construction self-test" four-level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In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test and inspection management has always run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so it is an indispensable link in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and completion quality assessment work. Based on the author’s years of experience in Fuyang City rural road quality supervision work, this paper propose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better strengthen the rural road quality supervision through test and inspection management.
关键词: 试验检测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Key words: test and inspection management;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qual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058-02
0 引言
县道及以下交通建设工程(农村公路)主要存在项目小而散、参建队伍技术力量薄弱等特点,一直来是监督部门质量监管的难点。随着《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代表政府监督的质监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管由实体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的过程中,无论工程规模大小,让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质量管理程序执行,规范操作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有序而作,通过用数据说话的试验检测管理为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1 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从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至工程开工阶段是参建各方完善监督程序的关键时刻,能否较好地贯彻执行监督程序是把握工程质量的重点。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主要需要落实以下几方面监督程序:
①监督机构在受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申请后,作为施工自检体系和监理抽检程序的主要组成,建设单位须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设立工地试验室,考虑到农村公路项目小、工期短等特点,施工、监理单位可就近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不同一家检测公司作为其工地试验室,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情况及时报质安站备案。
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项目和参数须外委,施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质安站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结构物质量管理,提高和延长结构物使用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对商品砼使用、结构构件外委加工、砼外加剂的质量管理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和报备制度。实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申请、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抄送监督单位的过程。
②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其他具体情况来布置工地试验室,确保能对施工进行跟踪检测,及时掌握试验数据。质安站须对建设单位报备的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及时进行考核,主要核查以下几方面:1)对工地试验室的位置选择和周围的环境情况;2)根据申报科目对试验室设备的布置和标化建设情况;3)核查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定期计量检定情况,以保证试验仪器的准确性;4)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培训并进行专业考核,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5)建立健全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检测样品及抽样管理制度、不合格试验登记上报制度、内部技术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等。应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质量自检,对内部人员分工负责,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并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工作细则,以指导检验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③无论工程项目大小都必须开展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活动,在监督交底过程中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试验检测的有关要求,向参建各方交代清楚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对每个构件和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和检测试验;工地试验室在施工自检体系和监理抽检程序中的工作要求;建设单位中间交验程序的管理以及监督单位在监督过程中对程序控制的有关要求等事宜。
④在项目开工后第一次中间交验前,建设单位须通过建设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项目的实体检测工作。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的过程和检测机构的体检测方案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备案。
⑤为加强政府监督的工作力度,监督机构必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导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实体质量的抽检评定工作。
2 工程施工阶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①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不仅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保证,试验检测通过用数据说话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完善施工企业自检体系、监理单位的抽检程序、建设单位的中间交验和实体检测程序、监督部门的巡检手段等四级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的要素。
②施工中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控制。
1)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材料以及构配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再次对这些材料重新抽检,符合要求才能采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对各种原材料除必要的常规试验以外,还可根据工程特点和材料特点对其进行一些非常规试验,来检验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材料进场必须出具其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对于一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必须事先经过严格的试验检测,认定可行后方能推广使用,禁止盲目施工。2)为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应在工程开工及材料与配合比变更前,对将要用到的材料进行基本性能试验,来检测和评价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要求。3)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规定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对每一分项工程进行试验检测,这是施工质量跟踪检测的依据。
③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标准试验、工程实体的抽检和验证,以工地试验室为基础,加强工程质量监理抽检程序的控制。
监理抽检程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之一,在工程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监理单位不仅要把好施工单位各项目原材料的选择关,科学合理地审查各种进场原材料,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首批进场材料全部抽检,对施工中同地点同类别材料根据抽检频率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次,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配合比的验证试验工作,确定其施工配合比能达到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须加强质量的动态管理,加强各施工工序的实体抽检工作,有效地把握工程质量的控制。
监理单位须加强对拌合场、预制场等原材料集中的现场管理,对抽检合格进场材料的堆放、加工、使用的标化管理,避免合格材料因处置不当而成为不合格材料。施工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检查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到位和现场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施工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实体检测方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中间交验质量控制过程的管理,在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合格后,及时进行中间交验,在交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每月25日及时向质安站上报中间交验成果。在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构件、工序,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处理,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⑤施工中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1)通过对工地试验室的行业管理来加强施工现场以数据说话的力度。2)通过加强中间交验实体检测的监督管理,有效把握质量评定每个环节。3)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每月的试验检测报表,特别是不合格试件的上报和处置。4)以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形式,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实体进行抽检,建立独立的监督抽检体系,把握工程质量的市场行为。5)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手段,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6)通过试验检测数据来解析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3 工程完工阶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根据合同的约定工程项目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建设单位须在中间交验的基础上由委托的实体检测单位对项目进行实体检测抽查和外观检查。在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后,进行工程项目的交工质量评定。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备案后实体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并须把项目的实体检测抽查和外观检查报告报质监机构备案。在通过备案后对项目进行交工质量评定,并须经质监机构备案,方可进行交工验收。
4 工程实例
富阳320国道至富阳大桥连接线工程起点位于规划中新桥新路与320国道改建段(320国道K250+066)。终点位于鹿山路与规划中鹿山5号路交叉口,终点桩号为K10+218.848。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设计。于2013年12月21日完成交通土建施工、监理招标程序。于2015年12月26日完成交工质量评定工作。通过该项目的首次以试验检测管理为重心的质量管理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为在全区的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中施行提供了宝贵经验。
5 结束语
总之,试验检测管理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键,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评定皆由试验数据来实现。因此,必须认真做好试验检测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宋岩坤.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在施工中的重要性[J]. 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15(03).
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上也得到了极大的更新和发展,导致建筑物的数量呈现出急速上升的趋势。在这种大环境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问题和管理问题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而且给我国建筑领域的施工质量也制定了非常高的要求。只有符合国家制定质量标准的建筑工程才能够投入使用,这样也是为了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提高人们的利用率。从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发展来看,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过程中,虽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了一些管理措施和方法,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还是有很多问题是一时间没有办法解决的。所以,一定要重视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科学分析建筑工程的整体结构,制定出符合这一建筑发展的监督管理对策,为今后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稳定奠定基础。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1.1相关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来看,主要的管理依据就是我国颁布并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部分含有地方属性的规定。但是在现阶段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所以在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一旦遇到了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是出现违规行为,就会缺乏有力的处罚依据。针对此种情况,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
1.2监督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管理意识非常低,这样也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办法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到实处。再加上工作人员的不合理操作,而且也没有运用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公示处理,导致全新的体制越来越薄弱,进而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出现了弱化的现象,使得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也出现了下降的趋势。
1.3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影响也非常大。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也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系统也更加完整,但是由于监督管801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一问题始终存在,再加上监督管理机构对这一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政府部门对这一部分的监督有效性也没有保证,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受这一问题的影响。由于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中,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及管理水平影响非常深远,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一旦素质水平下降,就会直接导致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效性的降低,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这也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2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对策
2.1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
监督管理这一制度的实行主要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入手,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的客观性的评价手段,进而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产生促进和发展的作用。所以各个地方政府部门也要对地方的建筑工程进行宏观的调控,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还要对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地位进行提升,先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项配套设施,将监督管理这一制度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制约和管理。只要监督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上签字,就出现了法律效应,就要对这一建筑工程项目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负责,而且还要将这一法律效应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个人评价记录到工作档案中。除此之外,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真正实施之前,还要对监督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把关,保证每一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在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之后,都能够符合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岗位需求,具备专业的素质素养,严格杜绝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监督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违纪的行为,就要及时对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绝不姑息,严重时可以考虑取消监督管理资格。
2.2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和设计者的审查力度
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联系。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此之外,在设计单位交付设计手稿的时候,还要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反复的考察,因为设计一旦定稿,建筑工程开始施工,这时再想修改设计内容就会非常难,而且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只有保证设计稿达到工程设计标准,才能够进一步保证建筑工程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2.3进一步监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而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处理质量安全问题上,一定要加大刑事责任的审查力度,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金额赔偿。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招标方要对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保证施工单位具备行业最基本的技术及管理素质。除此之外,还要对已经上岗的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一些存在素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的培训,在确保其满足岗位要求之后,才能够准许其重新上岗。
2.4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素质和工程质量意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保障。现如今,有一部分的建筑商为了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中违背了建筑施工理念,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给今后的工程使用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创建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训机制,除了要对各个岗位的施工人员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资质把关以外,还要保证每一位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施工技能。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的目的一是为了巩固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二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接受新的知识和技术手段,从而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和综合素质。
3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相结合的工作,因此在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相关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定要在重视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才能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而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稳定,保证人们在施工建筑物的时候能够更加安全高效。
作者:陈平文 单位: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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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惠仕兵,隆文非,宋崇能.四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状分析[C]//2014年2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14.
[3]李若林.质量监督与内部审核[C]//第二十届中国(天津)’2006IT、网络、信息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创新学术会议论文集,2006.
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文5
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国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还有很多问题,其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对此,监管部门要提高重视,认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筑行业的平稳发展。
1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
1.1权责不明确。执法不严格
建筑行业涉及范围大,监管部门众多,导致无法明确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权利,并缺少完善的监管制度。建筑单位既要负责质量监管工作,还要抓好质量控制工作,使得建筑质量责任无法有效落实,如此很难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成效,也不利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有效提高。此外,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配套条款细则不够完善,实际操作性不强,在出现违规违法问题后,不能做到从业查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没有充分发挥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从而无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提高,同时对建筑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阻碍作用。
1.2管理效果差,人员素质低
优秀的管理人员是施工企业必备的重要要素。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但企业在此方面还存在一定不完善,一方面,有的施工单位不重视内部管理,忽视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未能安排专业质量监督验收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管理人员缺少一定的控制权与质量否决权,导致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规章制度等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很多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专业素养偏低,其专业水平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人员安排比较随意,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知识匮乏,工作经验不丰富,因此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低下,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2.1明确权利与责任
对于建筑行业内部存在的部门监督职能交叉,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尽快明确责任。采取政府委托,社会监督的方式,在建筑工程建设初期就严格监管各个环节施工质量,保证建筑施工各个环节的完善与质量达标。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往的建筑体制已非常落后,其是导致无法明确主体权利与责任的重要原因。因此,相关部门应先将主体权利与责任予以明确,加快体制改革步伐,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成效,有效推进建筑施工工作的良好发展。
2.2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只有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才能保证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因此,在实际施工中,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尤其要做好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不仅要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施工监督和现场验收,还要全面、详细记录好各环节质量检测和材料试验数据,在施工工序结束后,还要收集并整理好备查检测资料。如存在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应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要作出停工处理,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假数据的情况。此外,监管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详细记录。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开展进行施工,逐步落实各项措施,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交流,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商处理。为进一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还要严格试验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避免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问题。
2.3加强验收管理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尤其要做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只有严格抓好竣工验收,才能将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出来。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先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同时详细记录,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在方法上加以规范,因此对于施工总结、工程图纸、材料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序检测数据等内容,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要有明确的规范。此外,所有施工人员要了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掌握相关内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2.4提高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因此要重视培养专业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人才。此外,还要严格落实完善的用人机制,严把人员人职关,并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要加强对人员的激励与约束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出监管人员的作用,定期开展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在建筑企业的发展中尤为重要,因此只有切实提升建筑工程质量,重视加强施工工作的管理力度,合理有效的实施对不同建筑类别的正对性管理,才能有效延长建筑使用寿命,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增强人员质量意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文6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质量监管指的是以建筑企业、承包商、供应商和政府监管部门为主进行的监测行为。这些部门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在监管过程中,政府部门和建筑企业侧重对建筑外部质量的监督管理,而供应商或是其他从业人员,则是偏向于对建筑内部质量的监管。
2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2.1立法尚不完备
在立法方面,对建筑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体现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在建筑质量约束方面力度不强,没有进行统一规范。我国曾颁布《建筑法》,对建筑行业内部的工程质量、建筑开包承包、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方面做出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和增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建筑质量高标准达成提供了有力保障。不过,这部法律在质量监督管理上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质量监管的有关规定只在行政法规上简单的提出一些,其涉用范围仅仅是一些地方相关法规,执行力不强。当前建筑行业高速发展,原有就疏漏的法规与市场经济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对质量监督管理的约束力就更弱。另外,建筑质量监管必须要以国家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来约束,这种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体系极为不利。
2.2执法存在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建设监管在立法方面存在疏漏,使得与之配套的相应条款也不完备,在实施过程中问题很多。对发现的问题和一些违法法规的工程,执法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来处置,造成执法不严的现象。所以,工程质量监管在实际上并没有发挥作用,往往是个空架子,在偏远乡村,一些建筑工程完全没有相应的监管手段。从本质上来讲,还是由于最初的法律不健全造成执法后续缓解中无法可依。
2.3监管责任模糊
在建筑行业汇中,各个执法部门中存在诸多交叉执法和模糊概念,这就造成了建筑行业内监管工作的责任和权力混淆。在我国,质量监督检查是事业编制部门,受到经费影响,使得监管更加艰难,很难正常运行。同时,在质量监督行业内,还存在着你可以管理我,我也可以管理你的特殊情况,监督管理及时严重模糊,甚至连经费出现问题,都不是该由谁来具体负责。有些个别部门在进行质量监督时,还对建筑质量查收,使适量监督完全部门落实,严重影响了质监工作。
2.4缺乏信息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进程业已开始。监管工作信息化有利于质量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能够快速提高建筑质量监管工作的效率,使全社会参与监督。但从行业现状来看,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质量监管体系。
2.5人员素质问题
在建筑质量监管工作中,很多地方存在工作人员素质欠缺的问题,没有专门的人才,往往是临时指派一些人来进行监管,对行业本身知识,监管重要性,专业经验和基本职业道德等存在严重缺失,这些人来做工程质量监管,是很难将监管工作做实、做到位的。
3解决质量监管问题的对策
3.1强化质量监管立法力度
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建筑法》,但在具体责任落实和工作只能上还没有进行细致划分,要将质量监管工作做实,必须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并设定科学的监管技术标准,用法律作为准则,保证建筑质量监管科学高效。合理的法律是建筑质量优秀和安全的必要条件,相关部门务必要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建立起一套符合市场需求,能够对建筑工程进行行之有效约束的法律监督管理体系,把不合理不科学的法律法规废除,对行业进行重新改革,实行依法监管。在法律层面,地方政府也要加强相应的法规建设,以符合地方实际要求,从深层次对建筑质量监管提供条件。
3.2增强企业技术规范力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行业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同时也面临更大挑战,给建筑质量监管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目前,在建筑行业中健全完善相关技术规定和企业规范化经营成为重要课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是其中重要一项工作内容。要对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进一步加强,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将目前的验收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保障质量监管工作对企业的约束作用。
3.3明确责任权利改革体制
针对现今行业内责任不明确、部门之间交叉执法监督的具体现状,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利用政府委托的手段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对各项建筑施工情况进行质量监管。对于责权不明的现象,要彻底改革我国现有的落后体制,在进行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新的建立一套建筑行业质量监管体制,明确责任和权利,才能更好地促进建筑监督工作的开展。
3.4完善质监信息化管理体系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化成为当前各行各业的重要手段,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同样起到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要与相关部门或软件企业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来加强我国监督质量监管工作,通过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让监管工作更具透明性和科学性。同时,在质量监管设备上也要不断更新,使之能够为新时期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动力,来确保建筑质量的可靠性,推动整合质量监督管理行业的进步。
3.5培养专业质监管理人才
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最需要的就是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因此,人才培养成为质量监督管理行业发展的节点。现今有多质量监管部门的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缺乏,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在监管工作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直接影响到质量监管工作的优劣和整体水平。因此,企业要尽快地完善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制度,选择高水平的技术型人才,对行业入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人员内部考核奖励机制,对质量监管人员进行约束和相应的激励,使之充分发挥出监管的作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晋升机制,把更加优秀的人才吸引到这个行业中来。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