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1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
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制度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提供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对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还是有必要的。鉴于目前会计制度种类比较多,不便于检索和执行,建议适当加以归并。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薄记水平的提高,加这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什么时候会计人员感觉到这套制度对于企业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这套会计制度也就自动取消了。我们实施没有必要再在准则与制度的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2
2012年,财政部先后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制度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过对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以加深认识和理解,为执行好这些制度提供帮助。
一、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联系
首先、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2012年2月7日,财政部第68号财政部令,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第72号财政部令,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均是由财政部以部门令公布实施的部门规章,因此它们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两者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其内容体现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基本要求,它们既是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制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制定本文由收集整理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也是所有事业单位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公布实施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为事业单位依法理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有相同的适用范围。财务规则第二条与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规则(准则)适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说明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适用的范围是相同的。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分布于十多个行业,事业单位性质又可以分为许多种,由于行业、性质等方面的差异,原有的财务制度曾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区别对待,引起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等方面的诸多不同,造成了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困难。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也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趋势,新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第三、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同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包括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制约制度等。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两项重要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财政部门制定并实施一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区别
首先,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调整的对象不同。财务规则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据此可以看出,财务规则针对的是事业财务管理,调整的是财务管理行为;会计准则第一条则提出,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准则。由此可见,会计准则针对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调整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
其次,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中的层级不同。财务规则是财务制度中顶层的制度设计,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设定;而会计准则则是中层的制度设计,是会计方面的方法性的设定。例如:财务规则第四十条对固定资产的表述为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此条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一种政策性的规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对固定资产的表述是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此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规定。
第三,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内容上涵盖的范围不同。财务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两者都与资金的运行有很大关系,但范畴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内容范围上的不同。财务规则涵盖了财务活动的所有方面包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活动。而会计准则则仅涵盖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几个方面。财务活动包含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仅仅是财务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第四,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对财务事项的处理不同。财务规则是对财务事项的规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会计准则则是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如会计准则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3
【关键字】财务,会计,区别,联系
一、从定义看财务与会计
(一)财务:1.财务产生的根源是货币的资本化,财务活动是为了重新获得货币而支出货币的活动,是货币的资本化活动。2.财务的本质是资本价值经营及其所形成的特定经济关系。资本的自然属性,形成资本由垫支价值向内涵价值转换的财务活动。资本的社会属性,形成资本全能的管理关系,也就是责任与利益关系,这就是财务关系。3.总的来说,财务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融资和管理的决策体系,财务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进行一系列的资产运作。
(二)会计:1.会计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地核算与监督,通过对交易或事项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并提供有关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资料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2.会计是用专业的语言按照标准的准则对既定事实的记录,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下如是反映企业在过去会计期间经营状况,向董事会,银行,公众等公开的公司信息。
二、从目的看财务与会计
(一)财务:1.财务是面向未来的,是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在对历史资料和现实状况进行分析以及对未来情况预测和判断的基础上,侧重对未来的预测与决策,以提高企业价值。2.财务直接决定企业业务是否应该发生,财务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会计:1.会计是回顾过去的,以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和记录,重在计算企业利润评估企业经营。2.会计是对财务决定的企业业务的完整记录。
三、从整体看财务与会计
(一)财务:1.财务是一种管理工具,通过规划、控制、决策和评价,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撑。2.财务是一种价值手段,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报告和披露服务。
(二)会计:1.会计是个信息系统,对经济业务进行计量、加工和处理。2.会计是种商业语言,是一种以价值为内容的报告语言。
四、财务与会计的联系
尽管财务依据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而会计则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两者从依据就有本质上的不同,但根据国家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不仅包含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内容,还包括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也就是说新的会计核算内容涵盖了原来财务制度的内容。我们可以说明,财务和会计有一定的关联。
(一)财务和会计都是为特定对象服务的。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作用的对象都是单位资金的循环与周转,主要对价值形态进行管理。
(二)会计是财务的基础,财务是会计的实现。1.会计是对过去事实的如是反映,财务基于会计的记录而对企业未来进行预测,如果会计基础薄弱,由此形成的财务决策将缺乏可靠依据,违背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所以,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普遍采用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有利于为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客观、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减少财务决策风险。2.会计通过财务来实现,会计的结果通过财务过程来体现,只有财务依据会计完成相关的预测和决策,会计的价值才得以体现,会计的作用之一就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依据会计信息进行企业的价值判断并作出相应的决策。3.财务和会计共同组成企业完整的资本运作活动,财务和会计的良好配合有助于企业的持续性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4
一、《企业财务通则》的局限性
随着我国加入 wto,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已成为共识。那么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国家是否还需要以 《企业财务通则》的形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宏观管理,《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是否适应财务管理的需要,这些问题都很值得商榷。
(一) 经济环境的变化使《企业财务通则》的地位受到了冲击
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基本特征是 “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要求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在这种制度下,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则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应依法破产,企业以其自身的法人财产进行自主经营所获收入应照章纳税,并对投资人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后,客观上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转移到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预测、决策、控制为核心,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的轨道上,使企业财务真正成为自主理财型财务。自主理财型财务具有以下一些特征:一是企业自筹资金,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筹集的综合效益;二是企业自己选择投资项目,承担投资风险;三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制定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经营策略、调整产品结构;四是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成本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五是增强风险意识与效益观念,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财务决策。
但是,目前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尚有许多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国家宏观理财,轻企业主体理财。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尚未真正建立,不少企业缺乏自主理财意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二是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在我国,财务与会计一直分属两个制度体系,财务制度以政策规定为主,代表国家对利益主体的财务约束;而会计制度以核算要求为主,是对会计信息披露和质量的规定。基本形成了财务制度决定会计制度的基本模式,即企业的资金运动首先要符合财务制度的约束,然后再对其进行会计核算。表现为实务工作中会计人员依财务制度对具体业务进行会计帐务核算处理;而在财务制度由国家制定的情况下,企业自身的理财活动则不具有独立的内容,往往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因此对财务管理的重视不够,致使企业资金运用决策失误,资金使用效益差的情况相当普遍。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自主理财,财务行为是企业的自身行为,是所有者的理财行为,应体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需要。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国家为企业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以保障企业能够实现自主理财的目标——— 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企业财务通则》的财务特征突出不够
1993年财会制度改革时,为保证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口径一致,在执行中不产生矛盾,《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以新的财务报告体系为基础安排结构。但这种统一,在具体内容上表现出较大的重复性,而在实务操作中表现为某些规定不适合现阶段的要求并且容易产生误解。
1. 《企业财务通则》的结构体系与《企业会计准则》区别不大
《企业财务通则》以资金筹集、资金运用和耗费、资金分配等资金运动过程并结合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来设计其结构体系的,形成了总则、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币业务、企业清算、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附则,共十二章。《企业会计准则》由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附则,共十章组成。二者在结构上差别不大,对不了解财务通则设计结构的使用者来讲易造成误解。如同样对资产的描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资产流动性的顺序分别作出规定,而《企业财务通则》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等分别作出规定的。对短期投资可从会计准则的流动资产中找到,而财务通则在流动资产中未包括此项目,将其归入对外投资项目中,易给人一种短期投资不属于流动资产的假象。
2. 《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有交叉
《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均对会计六要素的定义、种类进行了描述,而且在《企业财务通则》中涉及到了本应在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核算事项。如对长期负债应计利息支出的处理,规定属于筹建期的计入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属于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对企业实收资本实行资本保全与完整的原则,均规定:企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毁损、报废的净损失不得冲减有关资金,应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对成本核算实行制造成本法,两者均规定产品成本只包括制造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进入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等等。《企业财务通则》在内容上与会计准则重复性过强,未突出财务活动的特点。《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一些概念不一致,如《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费用”而《企业财务通则》中则采用“成本费用”的提法,易使人产生误解。
3. 现阶段存在以会计制度取代财务制度的倾向,不利于企业的自主理财
企业财务制度是以《企业财务通则》为依据制定的,并体现其基本思想,但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很多人认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没有大的区别。如财务制度要求企业对应收帐款应计提坏帐准备,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也强调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并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及提取比例等由企业自行确定。给人的感觉是财务管理只是会计核算的延伸,财务政策就是会计政策。显然,如果这种理解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话,势必会限制对财务理论的深入研究和财务实践的普遍应用,企业自主理财就是一句空话。
二、对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设想
(一) 区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
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信息的生成、传递、揭示等会计行为进行系统规定,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强调对决策的有用性思考。从其体系来看,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是 《会计法》,由于目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比较严重,因而《会计法》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是无可厚非的,但从未来发展角度看更应强调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当然,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离不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两者不能也不应割裂开来。第二层次的会计规范是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大部分),对会计核算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基本方法等进行规范,这一部分将随具体准则的陆续公布、实施和修正而得到加强,并对会计实务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第三层次是由企业根据影响企业会计行为的内外条件、会计准则等自行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它将取代目前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在会计准则的规范下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符合企业情况的有用信息。
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则对企业的理财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以保证企业目标和理财目标的实现。从其体系来看,第一层次的财务规范是财务公告,第二层次是由企业根据影响企业理财行为的内外条件、财务公告等自行制订的企业财务制度。也就是说,未来应建立以企业自主理财为主、国家宏观财务指导为辅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讲,国家以财务公告取代《企业财务通则》 ,不以法规形式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统一规范,而是以公告的指导形式对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概念、方法、程序等进行揭示,借以引导企业的财务行为,使之合理、有效。
上述构思基于这样一种考虑:理财是企业的自身行为,体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性格”,国家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财务活动;而会计虽然也是企业的自身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性格”,但作为 “商业语言”要为所有的使用者所理解和使用,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当程度的统一规范是不行的,可以说会计核算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同一性。
(二)建立财务公告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活动是企业自主行为。客观上要求国家给其提供宽松的理财环境,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基于这一思路,可以财务公告的形式取代《企业财务通则》 ,对企业财务活动的最基本方面予以描述,企业依此进行自身财务活动。
财务公告应定义为概念框架,由一系列彼此相关的目标和基本要素构成,体现不同理财主体的理财观念。它应该反映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资金筹集、投放、内部资金运营、成本、利润及其分配等一系列活动,其处理的是财务活动中最为一般、普遍、抽象、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如目标、假设、原则等。财务公告应突出财务的特性,取消与会计准则相一致的内容。这样,便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和理解,也便于国家对企业的自主理财活动进行指导。
财务公告的内容可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 总则,包括建立此公告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公告的目的是为企业理财活动提供指导;基本原则包括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基本任务包括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2.财务管理的价值观念,包括货币时间价值、风险报酬、资本成本、收益率等价值观念。
3.企业财务目标,包括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的含义及评价,企业可依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4.影响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投资报酬率、风险价值、现金流量、资本结构、股利政策等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产生重要影响的内外因素及其评价。
5.融资活动包括:① 融资活动与融资环境。②融资渠道及评价。③融资方式及优化选择的原则。④融资的基本原则,如适时性原则、适量性原则等。⑤融资成本及资本结构的优化。
6.投资活动包括:①投资活动及投资项目。②投资评价的基本假设及投资项目的评价方法评价。③证券投资与组合投资。 ④投资与筹资的协调。
7.成本管理活动:①成本特性与成本范围。②成本管理的目的与成本分类的评价。③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与成本计算方法和成本管理方法。④成本信息的加工与利用。⑤成本费用与资金运作。
8收入分配活动:①收入分配活动与收入的多层次分配。②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如充分补偿、发展优先、注重效率。③收入分配受益人(如劳动者、政府、债权人、所有者)及相互关系的研究。④收入及收益分配的政策。
9财务评价:①财务评价方法及评价依据。②财务评价角度及评价指标。③#财务评价体系。
当然,财务公告的内容不止于此,应随我国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补充和完善。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5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财务会计的信息是税务会计信息的基础
完善企业内部财务活动资料,既有利于方便企业编制对外财务报告工作的开展,同时还可以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处理企业税务会计。换言之,就是在确保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对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一致的部分,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可以直接被税务会计采纳并运用,并体现于税务会计的报表之中,而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部分,则需要以税法为准则,对税收会计的相关数据及报表进行调整。
(二)两者的协调反应在财务报告中
企业编制的对外财务报告最终体现了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协调性。由于受到税法等刚性制度的影响,企业财务状况通常会受到税收会计处理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在对企业资产与负债情况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企业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之处进行明确,并将由此而产生的所得税来反映企业所得税与企业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闻的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的目标在于向企业投资者、债券人以及相关管理部分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机企业经营效益,而税务会计的目的则在于向税务部门等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实际的纳税信息,以便于税款的征收,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相关会计信息开展有效的决策行为。为实现税务会计的目标,需要纳税人通过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以书面申报的形式申请纳税事项,而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则可以通过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来实现。通常而言,企业每年需要通过对利润表的调整来完成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参照依据不同
会计制度及准则是企业开展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参照依据,财务会计的核算及编制均已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为依据进行,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而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则是企业税务会计的主要依据,税务会计依据税法等相关规定计算企业应纳税金额,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结果反馈。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核算程存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程序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三者之间不可分割。通常税务会计往往也按照这一流程进行核算,但由于具体要求不明确,企业往往采用在年末根据财务会计的相关数据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编制纳税报表。
(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本要素不同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和利润是财务会计的六大要素,企业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都是以这六大要素为前提的,而税务会计的基本要素主要是应收收人、应税收益、应税金额以及扣除费用。两种会计方式中的收入及费用在计量标准及时间等方面有着较大的不同。
三、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建议
财务制度管理过死、过多的弊病普遍存在于以往的财务管理之中,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及财务制度的不断变革,尤其是《企业财务通则》颁发以来,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性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接下来的改革过程中,我们有必要继续做好对两个关系的协调处理,尽可能地缩小两个政策上的差异性,摒弃以往互不协调,单打独斗的不良现象,努力使得企业应税所得以同会计收益实现时间上的一致性。
就大环境、大趋势而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性的缩小是符合会计管理需求的,但这不能排除二者在某些方面长期存在差异,其固有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将是长期或始终存在的。以企业违规经营或违法支出而受到的司法罚金以及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为例,在财务会计中,就可以以损失、费用或成本的科目进行列支,而根据税法的规定,从税务角度来看,这种支出则不允许用于抵税,这一规定直接体现了税法以税收利益为目标为国家谋取税收利益的性质。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受客观理论基础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利益驱动而走向趋同化。结合我国会计工作及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二者之间不断趋同的可能性很大:首先,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及协作促使二者的趋同化。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财政部在制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方面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是被广大人所认同和肯定的,而与此同时,财政部还担负着制定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重任,这就为我国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逐步趋同奠定了制度基础。受法律法规协调性的不断加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必然走向不断协调和趋同的大趋势;其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趋同还会受到企业税务筹划活动的影响,假定企业收入及费用一定,企业的税后利润与企业应缴税额成反比关系,因此,企业需要通过税收筹划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企业应税负担。故有必要不断促进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协调发展。
四、结束语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6
关键词:会计模式;会计环境;会计管理体制
我国已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和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因而,主义市场下的会计模式的完善既要立足于中国的社会环境、文化,又要面向世界,与会计的国际惯例协调,以面对日益加强的国际交流。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1],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国际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国际会计模式;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服务于计划经济的一种曾在社会主义国家流行的国际会计模式,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典型代表,正形成着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模式。而法国会计模式的决定因素和会计环境与我国很相像,因而它的改革经验对我国会计模式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法国会计模式
(一)法国会计的经济与环境[1]
法国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市场调节与国家计划指导相结合,强调会计为宏观经济服务。这种状况使得法国政府在会计规范中占有主导地位,由财政部的国家会计委员会全面负责会计的各项工作,这与英美各国由会计职业界自行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形成鲜明对比。
当代法国法律体系中与会计密切相关的是商法、公司法、税法和一些会计法令。会计规定都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非常详细。各项会计计量、处理、报告方法都在有关的法律中作出了规定。法国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法和会计是高度相关的,税收在会计中起主导作用,会计规范只能依靠税法的支持才能得以推广。
(二)法国会计制度的特征[2]
法国会计的另一个特征是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系统表述统一会计制度的文件是“会计总方案”。会计总方案也是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的。目前有效的会计总方案是1982年根据欧共体第4号指令修订的方案和1986年根据欧共体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第7号指令补充的方案。它包括财务会计的原则和规则、统一的会计科目表、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要求和规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方法,并有非常详细的会计操作指南。它在实施运用上是很灵活的,主要体现为根据规模的大小来确定适用范围,扩展方案适用于上市公司,标准方案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缩简方案适用于小型企业;其次,它考虑了行业差异,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专业会计方案;最后,它为适应跨国公司发展,制定了独立的合并会计方案,与非跨国企业的会计方案相分离。由于实施了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为服务于国家的宏观决策、制定政府导向机制方面,以及为服务于企业间业绩评比、沟通宏观与微观信息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好处。
(三)法国会计的管理机构[2]
国家会计委员会是财政部设立的一个独立管理会计事务的机构。改革前它主要负责修订并监督执行会计总方案等工作,不具有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它所提出的建议和修订意见都需要通过财政部门的批准。1996年,法国政府颁布会计规范化管理改革法令,改组了国家会计委员会,改组后的国家会计委员会由52名成员组成,主要包括职业会计师代表、企业会计负责人、工商企业界代表、公共权利机构代表。这样使会计管理主体多元化,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政府及时了解各有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另外,法国财政部又建立了一个会计标准化委员会。它是一个权力机构。它能够将国家会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转变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和法令,使会计规范化管理和会计立法趋向一致。
(四)法国会计模式的影响因素
首先,政治上法国一直是一个具有高度集权传统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在会计规范中的指导作用很强。法律上,法国是实行“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这种法系的主要特点就是法律采用详尽成文的形式,具体细致。法国的各种法律都具有这种特点,与少量成文靠大量判例来补充的法律形式不同。
其次,与外向型融资方式不同,法国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是法国经济的主体,他们的资金大都来源于家庭集资和利润再投资;而大企业的资本构成也比较单一,或者是国家投资,或者是大企业之间相互投资,股权分散度很低,这就造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相对薄弱,政府作用相对较强。
最后,法国的文化传统对会计也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国都是中央高度集权,天主教占主导地位,形成了一种反商业、反竞争的传统观念,导致了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增强,体现在会计领域就表现出政府在会计规范制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中法模式的相似性
无论是会计体制本身还是会计环境,中法两国之间都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我国会计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我国会计规范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第二,会计准则和制度在也是以条文的形式公布并实施的,具有强制性;第三,我国的税务与会计也是长期合为一体的,实施各类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一致性。我国会计模式的因素主要有:第一,中国几千年的形成了体制统一集权的传统,我国现行的主义体制更要求保证中央在国家的核心地位;第二,我国企业的融资来源比较简单,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于国家,如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等,股权构成比较简单;第三,中国传统的文化同样对会计有着一定的影响。中国人民尊卑礼让,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的观念体现在会计规范上,就表现出会计人员普遍认同由政府对会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同样,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人们承受风险的能力不强,体现在会计上就表现为企业和会计人员对于公布会计信息可能引起的风险,比如对股价的波动、投资者的质疑感到不安等,所以,企业和会计人员就对公开披露有关会计信息比较抵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三、法国会计改革对中国的借鉴
1996年以来,法国会计的一系列改革,对会计模式的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其中一些改革措施对中国会计模式的完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了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法国采用了企业会计与合并会计相分离的[3].分别制定了适应上市公司、中小型企业和跨国公司的会计规则,这些都在修订后的“会计总方案”中有所体现。在企业会计方面,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商法》、《公司法》中的有关规定,符合税务和会计统一的原则。跨国公司可按照合并会计的规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告,以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中国也存在规模、类型不同的企业,如果要求所有的企业都遵循相同的会计制度,既不能满足各种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也不适应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因此,在我国建设和完善会计模式的过程中,有必要吸收和借鉴法国改革的经验,为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制定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现在,财政部正在探讨我国会计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思路是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保留、运输等几个特殊行业的会计制度,并专门为个体和小型企业制定一套简易会计制度[3].
同时应该注意,这样的会计制度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着环境的变化能够及时得到补充和完善,这样有助于国家根据世界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加快会计国际化进程。法国会计改革的另一个可借鉴之处是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体系方面。
首先,应该进行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既要求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又要求国家放松管制以适应新的市场条件。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未完全建立,金融市场和会计职业组织还不够发达,在短时间内还不能承担对会计的有效管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仍然十分必要。所以只能对现有的会计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和改革,要求政府财政部门进一步简化对会计的管理工作,加强间接管理;又要充分发挥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保持中国特色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会计职业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它的参谋和咨询作用,建立健全会计自律性组织,使之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全社会的会计管理工作。
其次,应健全会计监督体系。《会计法》是一个有力的法律监督手段,但是它虽然具有法律效力,却原则而抽象。会计违法行为实际上是以会计制度作为判断标准的,《会计法》没有真正明确规定会计行为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使制裁会计违法行为缺乏直接法律依据。虽然修改后的《会计法》在有关会计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比以前更具体,但在实际中仍存在很多。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推动我国会计法制化建设,可借鉴法国的做法,在会计规范机构上进行改革,成立一个类似法国的“会计标准化委员会”的机构。该机构应独立于财政部门,由国家立法机构授权,成为具有会计立法职能的机构,专门负责制定和颁布重要的会计制度。这些会计制度一经该机构批准颁布,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4].同时,也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适当降低行政监督的力度,构建一个集法律性、行政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较为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
:
[1]郝振平。国际会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28~31,50~60.
[2]周晓苏。中国会计模式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