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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范文1
1、为确保供水工作在应急情况下各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地运转,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灾害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供水工作实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保障供水”的指导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应急供水工作要与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并保证应急供水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
4、所有单位(部门)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障供水的义务和责任,对应急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渎)职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本预案适用于破坏性地震、台风、洪水、水源污染、恐怖破坏等灾害及事故的应急供水。
6、因供水系统设备、管道故障、停电等原因造成长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恢复供水时,应适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7、县自来水厂是应急供水预案启动的责任单位。供水企业内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随时奔赴应急现场救援。
二、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职责
1、决策指挥机构
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府办分管领导和县公安局、水利局、建设局、卫生局、供电局、环保局、广电局等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处置。
2、领导小组职责
①检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②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③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配备相关的工具装备;
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⑤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⑥及时向上级机关及社会公众突发事件的信息。
3、安装维修队和机电抢修队的组成和职责
①组成:由县自来水厂安装队、维修队、生产技术科等有关人员组成,县自来水厂厂长任负责人。
②负责供水管道和设备的修复工作,抢修重点放在党政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医疗部门、人员疏散点及市区主干管道。
4、县自来水厂职责
①学习贯彻落实好本预案;②组织开展自救;③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和传达执行指挥部的指令;④向指挥部请示支援。
5、在预案启动后各机构成员应按时报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得各行其政。
6、物资保障
应急供水的物资供应实行备齐备足、按需划拨、力行节约、确保重点的原则,由指挥部统一调配。各部门要用好救急物资,且及时退库保管,各种应急设备要确保在完好随时可用状态。
三、应急处置的原则、程序及类别及处置基本方案
1、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①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充分发挥全体市民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会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供水突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②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
③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处置,各职能部门、单位的专业小组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④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报告和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2、特殊处置程序
①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旦获悉供水突发事件警报,应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或县自来水厂报告,由110指挥中心或县自来水厂上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联系电话:2322119、2324887。
②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专业应急小组和相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散),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把影响降到最小。
③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置、保安全”四句简语。
3、突发事件类别
①漠村溪水源遭到严重污染,河道出现大面积的油料污染、原水理化指标严重超标。
②城区供水主管道突然爆裂,造成全城停水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市民生活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③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供水专线停电、水厂停水全城无供水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市民生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的。
④运输有害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泄漏造成的水源污染。
⑤重大燃油泄漏事故造成的水源污染。
4、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基本方案
(一)水源遭到严重污染,河道出现大面积的油料污染、源水理化指标严重超标
①由县环保局、县卫生防疫站对污染水源进行取样化验定性。
②县公安局所对污染源进行调查取证。
③县广电局对沿河群众进行严禁使用污染和防止污染扩大的宣传。
④领导小组下令供水企业关闭源水、供水管线,自来水厂停止向城市供水。紧急启动备用的龙池水厂紧急生产,可保证全县基本生产、生活用水。
⑤县卫生局、环保局负责提出污染水处置的方案,县自来水厂负责对各自分管的管线、制水设备的消毒、清洗工作。
(二)重大自然灾害
因雷击、洪水、地震等造成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问题,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救),供水企业内部供电设施由县自来水厂负责抢修,县供电公司派员协助抢修;源水水质由县卫生防疫站、环保局取水化验,领导小组根据备用水源化验结论下达启用备用水源的命令,县自来水厂负责实施,待自然灾害解除后自动恢复。
(三)供水总干管爆裂
由县自来水厂组织力量抢修,县广电局负责进行安民告示。
(四)制水车间遭人为破坏
县自来水厂负责抢险,供电公司协助,广电局进行宣传告示,公安局进行现场保护、调查取证和破案,卫生防疫站、环保局负责水样化验、定性等工作。
四水源污染预案
1、发现水源水被污染,特别是破坏性或突发性意外污染时,水厂取水口立即停止取水,制水车间的反应池、沉淀池、滤池必须泄水放空,紧急启动龙池备用水厂,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2、接到水源污染报告,应立即指挥、部署和检查各成员单位的落实工作,水源污染可从消除污染源方面整理,遇到破坏性或突发意外污染时,应认真肃清污染,尽快恢复供水系统正常供水,以保障城市供水。
3、县自来水厂中心化验室应及时派人对污染源采样分析,尽快拿出结果,并提出解决方案。
4、对水源污染事故,供水企业自身无法解决时应及时上报指挥部及政府有关部门,请求尽快协助解决。
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范文2
一、工作任务
(一)将政策意见出台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曾经与我省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具有本省户籍的复退军人、原下乡知青,辞职、除名、自动离职人员,通过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乡村医生以及个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下乡知青等,其原在岗工作年限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给予适当体现。
(三)扩大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范围,上世纪60年代初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派以及军事系统精简的正式职工,目前尚未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现无经济收入、生活有困难的精简退职人员,纳入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二、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从2011年8月启动,至201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10日-10月25日)。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相关工作部门职责;研究并明确被征地居民、农婚知青等按“未参保企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明确城乡居保中有关政策衔接;制订业务经办流程;制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召开全市贯彻落实省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工作会议;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培训班及做好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二)贯彻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6日-12月15日)。
1.受理(申报)申请。
符合条件的未参保企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和原始档案或能证明与有关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作档案资料的,经村(社区)在辖区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签署意见。
2.有关部门审核。
户籍由市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复员退伍军人身份和军龄审核由市民政局负责;下乡知青下乡劳动时间以及部分离开单位职工原单位工作年限的认定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审核;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曾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原在岗工作时间的认定,由卫生、教育、文体部门按政策规定分别认定;精减退职人员按政策规定分级初审后,由市人事局和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确认。
3.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
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参保审核、缴费核定、待遇发放、信息管理等工作,市地税局负责缴费征收和把缴费数据及时反馈给社保经办机构。
(三)清理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6日-12月31日)。
1.查漏补缺,确保应保尽保。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对政策所涉及的人员进行清查,对未完成参保缴费的人员进行催缴,对未选择参保的符合政策人员进行确认。
2.对照政策,对相关地方性文件进行清理。
各主管部门按政策要求对现有政策进行清理,与政策精神不符的进行修订,出台下一步的相关政策。
3.查找问题,汇总分析群众关注的问题。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基层来信来访涉及的人群和问题进行归纳,涉及本市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给予解决,涉及中央层面、省级层面的其他政策问题,积极向上反映。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工作总结,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和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经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粮食局、档案局、局、国企办、供销总社、工商局和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发区为成员单位的市实施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具体工作。
1.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政策贯彻实施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部分离开单位(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原单位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成立政策指导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按省规定制订衔接办法;负责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振东新区及开发区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全市实施工作会议等准备工作;成立业务经办组:负责起草各项经办工作流程;各类资料和表格的印刷;负责参保条件审核(资料审核和其他保障情况)、缴费核定、到账、待遇申领及发放工作,并在经办过程中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成立维稳督查组:负责对经办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做好解释工作,研究解决群体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反映,做好统计工作。
2.市人事局:负责为机关事业单位中原除名、辞职、自动离职、开除人员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负责原机关事业单位精减退职人员的调查核准和政策实施。
3.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基金收缴及征缴信息反馈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4.市公安局:负责为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原下乡知青和精减退职等人员,出具户口性质、户籍迁移等证明。
5.市民政局: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复核;根据退伍军人参保情况及时调整优抚发放名册。负责确认军事系统精减退职人员调查核准和政策实施;负责精简退职人员待遇的发放。
6.市教育局: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曾从事民办教师(代课老师)资格和原在岗工作时间的审批。
7.市农经局:负责“两新工程”建设中,全部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原有地人员身份的确认。
8.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对被征地居民身份确认和政策解释工作。
9.市文化局(体育局):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曾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员资格和原在岗工作时间的审批。
10.市卫生局: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曾从事乡村医生资格和原在岗工作时间的审批。
11.市档案局:负责为政策相关人员查阅档案,提供方便,做好服务。
12.市局:负责制订应急预案,通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13.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有关企业情况的查询服务。
14.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政策实施工作。成立专人负责的工作组和服务窗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制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指导村(社区)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和初审,确保政策宣传动员到位。
15.其他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出具原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人员相关原始证明,协助劳动保障局对这类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原60年代初精减退职人员由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无单位无主管部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养老保障领域群体性问题,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实现全体人员“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养老保障政策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实施步骤,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和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政策咨询、组织参保、材料初审等方面的工作。
3.准确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省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掌握政策界限。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必须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全省政策意见平稳有序实施。
4.及时掌握动态。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群体复杂,时间跨度长,办理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苗头,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范文3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本人自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含)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曾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二、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开展我区超龄人员的参保工作;做好申报管理、资格审核、参保缴费、连续工龄认定、相关数据库建立以及待遇发放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参保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办理流程、印制相关资料。
2.召开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区做好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3.开展参保宣传工作。制作完成宣传资料,通过区电视台、报刊、人力社保网站开展宣传。
(二)实施阶段
1.登记申报。申请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人员备齐个人资料在本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向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无主管部门向区经信委申报办理);已领取养老待遇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超龄人员,申请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人员向区社会保险局申请。
2.审核公示。经单位主管部门(已领取养老待遇,申请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由区社会保险局)初审后签署初审意见,将相关材料送区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参保办理。经单位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区社会保险局为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计算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完清缴费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区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已领取养老待遇,申请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人员年3月前的连续工龄经区社会保险局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区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其核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四、职责分工
区经信委、区商委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超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送审核工作小组复审,对复审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将各阶段相关资料送达超龄人员。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对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作出审批意见;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对超龄人员参保条件和待遇支付进行审核等。负责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包括超龄人员参保核查、补缴金额核算、养老待遇核定,委托金融机构实施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对街镇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日常业务操作培训、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对已参保超龄人员的缴费、待遇支付等资金划转和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超龄人员出生时间、城镇户口登记时间进行确认;同时负责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档案规定进行界定。
区监察局负责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办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核实。
区地税局负责对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划转工作。
各街镇负责超龄人员政策咨询以及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张贴等具体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区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档案局、区办、区工商分局、原企业主管局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社保局),在规定时间里集中办公,负责对超龄人员参保资格、连续工龄的审核确定。
(二)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及审核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因实际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快报制度。工作启动后,各单位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15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于每天17时前上报至领导小组。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度。由区办、区公安分局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整体工作的有序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范文4
为切实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农村敬老院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管理
1.健全管理体系。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县、镇区相应成立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机构,指导、协调、参与农村敬老院管理。各敬老院必须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采取民主推荐方式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其成员中供养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敬老院院长担任组长,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民主生活会,主要讨论膳食管理、财务管理、护理服务、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情况,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共同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2.明确管理内容。按照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的标准和要求,加大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切实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质量,具体做到膳食安排、防寒防暑、安全管理、医疗体检、环境整治、个人卫生、文体活动、节日慰问、制度建设、应急预案等“十个到位”(详见附件1)。
3.落实管理责任。镇区是敬老院的主管单位,作为辖区内敬老院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工作。民政局是敬老院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强敬老院管理的业务指导。各村居要建立五保供养对象进出管理机制,切实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镇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要经常性指导检查工作。镇区民政干事、民政局业务科室科长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敬老院院长全面负责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是敬老院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管理到位。
二、队伍建设
1.配齐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市民政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乡镇敬老院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8月25日县编委会研究精神,按照与供养人员1∶10比例配备敬老院工作人员。新聘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由镇区提出用人申请,报民政局审核把关,提请编委会、人事局批准后,实行公开选聘,由人社局牵头,会同民政局和各镇区组织实施。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对新选聘的敬老院院长,建立试用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保障待遇落实。敬老院院长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全县最低职工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由镇区负责办理。
3.细化工作职责。制定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各镇区对照岗位职责,强化考核管理(详见附件2)。
4.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敬老院院长和其它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利用1-2年时间,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80%以上,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有奉献精神的专业工作队伍。
三、政策支持
1.用地建设方面。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用地,按照具体建设规划要求,实行划拨;对农村敬老院建设涉及到的税费和收费,按照2009年第1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税费征收优惠和项目收费减免精神执行。
2.经费保障方面。敬老院建设经费,按照精神,实行“以奖代补”,改扩建敬老院,每新增1个床位补助0.2万元、附属设施补助4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移址新建敬老院,财政按投资总额的20%给予奖补,奖补总额为150—20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敬老院运转经费,按市相关规定将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纳入镇(区)财政年度预算,按时序拨付资金。五保供养经费,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8%及时调整五保供养标准,实行县镇财政共同负担。医疗经费,利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取消起付线,逐步提高结报比例和封顶线后,所缺资金由所在镇区安排。
3.生活服务方面。根据五保对象的生活需求,着力在文化娱乐、安全管理、志愿服务、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每年送戏进敬老院不少于2次;敬老院数字电视免费安装,收视费按40%收取;落实五保对象每人每月15度免费优惠政策;加强敬老院食品、药品、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每年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服务不少于2次;安排专职医生到敬老院服务,并配备相应设施,切实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
4.慈善福利方面。加大慈善募捐力度,筹措福利资金,每年开展一次慈善募捐活动,积极组织走访慰问敬老院五保对象。加大福利性优惠或减免,对敬老院提供的福利以及捐赠款物,给予相应优惠或减免。(详见附表3)。
四、争优创建
1.创建目标。利用省、市有关文明敬老院、示范养老机构、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载体,力争创建国家级文明敬老院1个,省级文明敬老院1—2个;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敬老院”争优创建活动,通过达标评比和典型示范,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为五保对象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范文5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山地特征普遍,地质构造复杂,地形起伏大,岩石软弱破碎,这些条件决定了我市是一个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属全国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之一,全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暴发频繁、危害严重,特大地震后,使全市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
根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排查,地震引发我市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造成147人遇难,468人受伤,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省内外地质灾害专家共159人协助我市共对1659处重要次生地质灾害开展应急排查评估,其中:滑坡589处,崩塌456处,泥石流22处,地裂缝108处,地面塌陷3处。根据以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全市地震前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1506处,地震后专家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1659处,其中地震前已有加剧的420处,地震新引发的1239处,目前全市经专家排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共2745处。
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在全市八县一区均有分布,区、为极重区,其他县区为严重区。受地震和长期余震、降雨等影响,震前地质灾害易发区部分老滑坡复活加剧,同时引发大量新的滑坡、崩塌和地裂缝,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的总体趋势是西南密集、向东北逐渐减弱,地震使这种差异性加剧,全市地质灾害密度由北向南呈递增趋势加大,根据排查结果,在以下区域集中分布:
1、白龙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白龙江沿岸、、一带,为地震极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区内山高坡陡,重力侵蚀强烈,岩石软弱破碎,植被较差,地震后崩塌、滑坡数量约占全市的60%以上,主要以基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和第三系、白垩系红土层滑坡等类型为主,大中型滑坡数量众多,大多不稳定,尤其在化马——角弓——外那——临江一带,以及北峪河流域安化——马街(汉林)——城区一带最为严重;泥石流沿白龙江河谷连续分布,以白龙江两河口——透坊段和支流北峪河流域最为发育,有较大泥石流200多处,如北山9条沟、北峪河、汉林沟、甘家沟、石门沟、火烧沟等;透坊——临江段岩层较完整,渐为减弱,有较大泥石流40多处,其中临江东风沟、尚家沟、蒋冯沟、桥头燕儿沟等泥石流沟危害最为严重。
2、白水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白水江沿岸石鸡坝——城——碧口一带河谷及近山区,为”地震极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崩塌、滑坡数量众多,以基层滑坡为主,受持续余震和降雨影响,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多次发生较大灾情险情,如南山、北山滑坡崩塌群;泥石流以稀性泥石流为主,以——石鸡坝、碧口——中寨之间最为发育,如关家沟、贾昌沟、铁楼沟等,地震后多次爆发,造成严重损失。
3、西汉水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西和、、段西汉水流域河谷地区,为地震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大多数滑坡系第四系堆积坡残物组成,分布密度高,以漾水河流域、西和东南部土石山区、东南部黄土丘陵区和西南部土石山区最为发育,地震后造成灾害较严重。泥石流主要有粘性、稀性和黄土泥流,以西汉水干流的顺利峡——建村河段及其支流白家河,漾水河沿岸及雷家坝——之间的黄土泥石流区最为发育,爆发较为频繁,受地震影响较大,危害也较为严重。
4、嘉陵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包括、两当、和部分区域,嘉陵江支流河谷及近河谷山区,为地震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地貌以山区盆地、丘陵、中低山为主,山体岩石较为坚硬,植被较好,滑坡、崩塌较不发育,灾害一般.但地震后该区域地质灾害明显加剧,一些原来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坚硬岩分布地段也引发了数量巨大的崩塌、滚石;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流域及其支流永宁河、青泥河、燕子河等支流河谷及两岸地区,暴发频率低,危害一般,部分区域较为严重。
5、矿区和公路沿线易发区
公路沿线一直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后山体滑坡、崩塌、坍塌和滚石数量众多,毁坏公路设施、堵塞交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如212国道、江武公路和各县(区)主要县乡公路沿线山区地段。矿区因露天开采、矿石、废渣不合理堆放,加上地震致使土石松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西成矿区的六巷、厂坝、毕家山、洛坝等铅锌矿区,等金矿区。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砖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后,根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和乡镇排查,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点7507处,造成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排查地质灾害165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共有30.9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5亿元,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一下三类:
1、威胁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点:共有1178处,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威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96处,以中小型居多,大型零星分布,地质灾害的稳定型以不稳定居多,基本稳定的仅有少量。险情等级以小型居多,中型次之。主要威胁212国道以及大部分呢的省道及县乡道路。
3、威胁重要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有6处,威胁对象主要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地质灾害的规模以中小型为主,稳定性差,险情等级以小型为主,但需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现象多发,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市降水量明显增多,大范围大到暴雨和连天集中降雨天气增多,加上地震和持续余震影响,预测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为:
1、滑坡、崩塌、地裂缝主要防范期: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引起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月一10月为主要防范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灾害;2—3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目前已发生几起滑坡、崩塌灾害,以北部雪冻严重的西和、、等县较为严重;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应当全年防范。
2、泥石流主要防范期: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6月至10月。因地震造成江河沟谷中积聚了大量的固体物质,预测暴发灾害性泥石流的危险增大。
3、地面塌陷的主要防范期:我市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基本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该类灾害全年均应防范。矿区应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今年是我市《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两项核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全面实施、全力抓好和完成本年度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紧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震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本年度工作任务,会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交通、预警、防洪等部门,加快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报批与工作;要在总结震后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的职责,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要按照《地震灾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报告》中专家提出的防治意见,制定具体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是全市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务必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艰巨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编报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推进,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尽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政府主要领导要对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及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不出问题。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依法、有序、快速推进,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市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务必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程验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备案审查制等各项治理,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及早实现防灾减灾的目标。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7月份市政府印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来,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已初步建立,但目前还很不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的责任和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在今年地质灾害年度实施计划中,将群测群防建设列为重要建设项目,安排了专门经费给予保障,各县(区)务必要按照《意见》要求,编制好群测群防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乡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将监测预警、防灾避险的责任分解到乡镇、村社以及危险区的学校、医院、厂矿、工程建设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覆盖全市重要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明确、监测预警措施完善、联络通讯畅通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五)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
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防范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防洪、救灾等部门,在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地质灾害详查、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在配合专业地质单位开展好详细调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工作。要重点排查人口密集的城镇乡村、江河沿线、交通干线、重点设施、矿区渣场、尾矿库等区域,排查要确保不留死角。特别对威胁大、危害严重、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专家排查建议需要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按照专家组排查防治建议,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防灾预案,安装管护好简易监测设备,确定专人巡查监测责任人,落实好监测预报、搬迁避让等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地质灾害预防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也是今年全市实施的重要项目之一,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力争在今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早将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到汛期预警预报中。国土部门要继续与同级气象部门共同配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月报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的各个方面,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措施、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见附表),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必须迅速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调查、险情评估、群众转移等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按照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对有灾情险情不及时报告、接到灾情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置、防灾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控
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加强灾后重建项目、集中安置点和各种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要加强对各重点矿区、公路沿线、水库、河道、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控,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特别是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和缴存,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确保今年全市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较大成效。
(九)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各县(区)要要将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地质灾害预防的一项重要措施,组织专门技术力量,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使基层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责任感,增强了抗震救灾各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要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山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知道地质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自救常识等基本防灾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特别是灾后重建点的宣传,要以认识灾害、避让灾害、安全选址建房为主,确保群众灾后重建的房屋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范文6
(一)依照社会保障多元化的要求,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上有新举措
要按照“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可转移”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目标。一是提高城镇社会保险覆盖率。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摸清辖区参保情况,加大对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的督查力度,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率。继续做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围绕城市化的推进和大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征地农转非人员“即征即保”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示范,提高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的积极性;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全面推进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以制度建设为平台,做好农保的转、退、续服务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纯农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覆盖率。三是积极落实外来农民工社会保险。根据外来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收入较低的实际情况,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可选择”的原则,继续贯彻实施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贯彻杭政办函[20*]148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扩大外来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四是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逐步推进、稳步建设”的原则,分门别类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医疗、离休干部医疗及医疗困难救助等各项工作,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医疗保险办法的衔接。继续抓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济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加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总结完善我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节约返还管理办法。五是大力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分层管理模式。对自管小组长、退休党员、劳模等骨干人员,创造条件、搭建舞台,鼓励、引导他们发挥余热;对有不稳定苗头的退休人员,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和稳控等工作;对有困难的退休人员,用足用好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资金和服务经费,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依照城乡就业一体化的要求,在建立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上有新突破
要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探索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一是要氛围营造到位。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把市场化就业的理念宣传于企业、宣传于村社、宣传于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切实转变各阶层、各群体的就业观念,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情况掌握到位。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劳动力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提高就业帮扶的有效性。三是要财力保障到位。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地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提高促进就业的针对性。四是要技能提升到位。围绕市场就业需求的导向,开展急需实用的“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的稳定性。五是要就业帮扶到位。以“零就业家庭”和“4050”失业人员为重点,按照出现一个帮扶一个的要求,实行“一人一户一册一帮扶”,提高就业帮扶的实效性。六是要责任落实到位。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抓手,明确目标,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全区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来源于:
(三)依照劳动关系协调法制化的要求,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上有新成效
以《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注重源头控管,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的长效机制,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全面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和协管员的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一户一卡、一网一册、动态监控”。二是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切实指导督促企业用好新法,确保新老法律的平稳过渡。加强劳动合同源头控管,强化劳动合同的监管前置作用,以个私企业为重点,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合同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三是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企业内部调解、镇(街道)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与区总工会、建设局等部门的合作,加快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街道(镇)、社区(村)三方协调关系组织的运作指导,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和劳资纠纷调处机制。四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和查处力度,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经营行为贯穿到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加大对非法和无证照用工主体的排查、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积极探索劳资纠纷预防和处理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为重点,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防和处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等失信行为予以曝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实施处理拖欠工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欠薪酬应急周转金制度,提高解决欠薪问题的应急处理能力。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