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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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应急预案

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文2

一、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

通过多种途径,继续加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深入推进面向基层群众的普及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刊,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力争举办1-2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衔接”和“通俗、简便、管用”的要求,完成全县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将应急预案汇编成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加快向社区、农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深入推进,做到应急预案全覆盖。

三、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领导体系。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议县政府成立秭归县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强化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在年底对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检查,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对现有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加强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充人员,确保各应急队伍总是保持在适当的规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为应急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装备。组织应急队伍定期开展专业训练和理论培训,并结合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实战水平和应急能力。适时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

四、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广有益经验。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演练要经常化,12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至少演练两次,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五、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灾害、灾情的预测、工作。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统计分析,建立数据系统,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

六、加快应急平台建设

建设县级应急平台,争取在2012年底前实现与省、市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满足值守应急工作需要。

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文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近期,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四项举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构筑应急管理的防护屏障,确保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积极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流程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等,确保各级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食品方面组织人员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在市、乡二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对原手册的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着重突出预案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操作手册的制定和修改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食品、药械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预警工作。我局着重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根据季节特点和隐患分析情况,通过媒体适时预警信息。20**年6月份,我局根据北京查获的假药生产团伙通过电话购物、快递公司送货案件,及时预警通告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的药品;分别在7月份、国庆中秋节前与卫生部门共同了“高温季节谨防食物中毒”、“国庆中秋黄金周餐饮食品安全预警”等预警通告,卫生部门还开通了餐饮食品安全短信平台。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将食品药械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春节、“五一”、儿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来临前,组织人员到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等进行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并牵头开展“暗察暗访”活动。我市副市长张勇海多次带队开展节前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检查和景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出具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业主限时抓好整改,相关部门、科室及时回访,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举办讲座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能积极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应急管理;常态化;法治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0-0317-0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转型,中国的突发事件不断发生,不仅重特大自然灾害连续出现,而且事故灾难频发,社会安全事件及其新的样态,如暴力恐怖事件也不断冲击人们的眼球和神经,给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就个体与个别地方而言,就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件而言,应急突发事件毕竟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于是现在的应急管理,就出现了如钟开斌在分析目前的公共安全教育一样的情况:“在灾害发生后的非常态时期,通常会出现一段关心公共安全教育,注重了解和学习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技能的短暂的关注期和热情期。灾害发生后,由于突如其来的强烈冲击以及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容易形成强烈的‘聚光灯’效应,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很容易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共安全教育也成为政府积极倡导和推动的重点工作。在轰轰烈烈的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的常态时期,全社会很快回归为不关心公共安全教育,不注重了解和学习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技能的长时间的遗忘期和冷淡期。灾害结束后,随着相关工作由抢险救援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媒体对灾害和灾区关注度急剧下降,普通民众在经历了前期关注抢险救援的‘审美疲劳’以及对公共安全教育短暂的学习热情后,重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中,此时公共安全教育很可能不再成为民众关心、政府关切、媒体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与看得见摸得着、轰轰烈烈、很出声很出彩的抢险救援这项显性工作相比,公共安全教育这项隐形的基础性工作显得默默无闻、不出声、不出彩,并且有时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因此不容易得到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的重视。有些官员和民众缺乏忧患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不愿意把钱用在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方面,‘有钱买棺材,没钱买药’。其结果是,公共安全教育往往成为一阵风,‘灾害来跟着来,灾害走跟着走’,无法持久和深入;全社会‘好了伤疤忘了疼’,缺乏深入反思和总结提高,未能做到‘吃一堑、长一智’。”[1] 当突发事件再次发生时,我们又重复昨天的一切。

对待应急管理和安全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何能让应急管理能够切实“应急”,不再疲于奔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让应急管理既能治标,也能治本,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能胸有成竹,泰然处之。把全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常态化和法治化,把政府应急工作纳入常态管理中,平时就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努力提高处置和恢复能力。笔者认为,把应急管理常态化与法治化治理应是不二的治本之策。

一、把公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常态化和法治化

公民危机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应急管理的效果。因此,发达国家不惜花费巨资对公民进行经常性的危机意识教育和培训。一些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设有教学培训机构,旨在推进全民减灾教育运动,提高的公民危机意识,增强灾害互助关爱精神。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教学培训,在教学培训和实际工作中注重开展演练,以此来检验教学的效果。防灾安全教育分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企业教育。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学校安全教育,从小学抓起,把防灾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社会安全教育一般通过各种社区活动开展。

在日本,有防灾教育及培训中心,面向公众开设各种减灾培训、急救培训等课程。模拟灾害现场,让市民体验地震、海啸、泥石流、火灾等灾害的破坏力。日本的防灾教育特点是,在点上抓学生教育,在面上开展国民防灾教育运动。把防灾应急内容融入到各门课中,使学生增强防灾应急安全意识,掌握应对各种灾害的相关知识,提高防灾实践能力,在灾害中实现“自救”。 一般在日本从小学就开始进行防灾减灾的训练,每年都有一到两次的防灾训练。关东大地震后,日本把每年9月1日定为“防灾日”,各地还建立了很多防灾安全科技教育场馆,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普及防灾训练和教育。他们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对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培养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不具体,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当前应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以及配套管理办法,建立公共安全教育的常态化法治化管理机制。同时,要提高公共安全教育在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使之成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具有约束性的“硬指标”,由此增强其对公共安全教育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把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和演练常态化和法治化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行动方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计划和步骤,也是一项制度保障。

目前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必要的预案缺乏,如2008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就缺乏应对极端天气的预案,造成只能通过会议来应对突发事件。在一些乡镇缺乏地震应急预案,导致意料之外的地震出现时手脚无措。二是有些应急预案质量低,操作性不强。有的照搬照抄上级的、他人的预案;有的预案通篇都是原则性用语,上下一般“粗”,没有可操作的实际内容;有的执行主体不明,预案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三是应急预案之间缺乏衔接,协调性差。有的预案内容前后矛盾,应急响应级别和响应行为衔接混乱;有的预案没有征求部门意见和经过专家评审,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导致后部门职责交叉,意见不统一,产生矛盾。四是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滞后。有的单位将应急预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阁,对预案中规定的处置原则、要求、程序及技能等不进行培训,更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演练,使预案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有的在预案实施后发现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也不进行修订、完善,致使预案再次启动时出现问题。五是应急预案实施与现有投入很不适应。如预案中明确的应急保障,在实际中因财力有限,难以投入大量资金确保实现。此外,应急预案的修订、宣传、培训、演练和评估等也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培训与演练根本就没有。

为此,应急预案必须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凡是与突发事件应急相关的单位都应参加到预案的制定中来,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完整地包含应急策划过程(风险评估,脆弱性分析,能力评估),应急准备过程(教育宣传培训和演练),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恢复,应急评估和改进。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应急预案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编制的,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且突发公共事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必须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我们不仅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而且特别要强化预案的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应急准备的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验证预案在应对各种情况下的适应性;可以检验应急工作机构是否完整,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协调一致,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应积极推进应急宣传教育演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从日本的救灾应急经验来看,对中小学生和普通群众的应急安全素质培养,平时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当前,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注重预防,突出‘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的应急管理理念,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发生灾难的可能性,降低灾难可能带来的损失。” [2]预案及其演练就是设立、检验预防措施是否到位的重要环节。应当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抓手,制定好、演练好应急预案,切实做好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只有用常态化和法治化的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到胸有成竹,处变不惊,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三、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和法治化

加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职能,构建自上而下合理设置相应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体系,尤其要改变县、区、镇、村基层管理缺失的状况。以法律法规为保障,明确社会各阶层在公共安全事件中的职责和具体途径以及所应扮演的角色,规范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社会公众的行为。将目前分散的应急指挥中心如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等指挥中心或值班室进行联网,统一报警号码,采取“集中报警,分类分级处警,统一监督管理”的指挥模式。设立公共安全常设管理机构,促进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全面控制各类安全隐患。以往应急管理多是“轻防范、重治理”,事前不认真防范,不认真准备,而将大量的人、财、物力投入到日后的处置上。对此,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主要公共安全资源投入和注意力放到事前监督检查上,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抽查来督促企业形成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同时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引入群众参与,让广大群众和专业人士都参与到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污染举报、督促整改上来,用官民的智慧共同来应对事故灾难。一定要把隐患和风险当事故一样认真对待,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者,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者,应急准备和措施不充分者进行严格问责,方能尽量杜绝人为的公共安全事故,降低自然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四、把应急事件的问责常态化和法治化

“官员问责制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主要体现在第63条,该条规定的问责方式是“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所列八种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补充说明的是,官员问责制的实施效果不能仅仅取决于处罚的力度,最主要的是明确问责的对象和范围,实践中防止随便找个替罪羊的现象。官员问责制是柄双刃剑,用之不当反而会背离问责制的初衷。为此要加强问责制的程序化和法治化,从制度的角度追究真正的责任官员。从问责制的角度出发,向责任官员问责是应当的,但谁真正应被问责、还有谁应被问责应是每一次突发事件成功应对后都应值得深思的问题。《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官员问责制的规定还稍显粗糙、程序化和法治化程度都不是很高,在以后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3]。今后我们应把问责的主体、对象、条件、内容、程序法治化,把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分清,被问责者心服口服。

另外,现有的问责制度,从《突发事件应对法》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都明显显示出对“问责”的规定都只停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层面,没有充分考虑对突发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和准备过程中企业、单位和政府应有责任。这种结果问责的制度安排使得突发事件发生前为应对突发事件应该做好的预防和准备工作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中,或者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这样该有的预案要么没有,要么就放在保险柜里,根本没有实战演练。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依然故我,该准备的人财物与场地设施付诸阙如,强有力的统一的指挥系统更谈不上。事故就只能不可避免地发生,应对时就只有仓促上阵和手忙脚乱了。

所以应考虑用法律和严密的制度把政府和企业的保障公共安全义务在预防和准备应对的过程中固定下来,并细化到各个终端,对生产生活中各种风险实行常态化管理。实行问责制前移,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把事前预防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否作为决定干部进退和企业前途的重要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好长期以来事前预防制度缺失和“落空”问题,有效降低事故灾难发生的机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把安全规划和控制考核指标落到实处。”[4]对事故灾难预防和准备、应对纳入常态化管理,改变重应急轻预防的做法,事前就把该做的工作做好。否则,就会面临严厉的问责。这样才能切实避免重特大事故的频繁发生。

总之,只要我们能够把应急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培训、预防准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问责制度安排等常态化和法治化,我们在突发事件目前就会变被动为主动,不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四处救火,到处应急,把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降到最低,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让政府不管是平时的常态管理还是非常态的应急管理都让人民满意。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公共安全教育应走出“冷热循环”[N].光明日报,2013-04-06(8).

[2] 江川.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案例与启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94.

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文5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市的应急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一是抓紧进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而现在我们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环节也在基层。目前,虽然市、县两级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是,不少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还没有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大,规范性、程序性较差。因此,各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快编制一批应急预案,形成基层应急预案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增补,力争将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纳入到应急预案中来。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在“**”末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认真开展对已有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直接决定着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适时开展演练工作,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修订完善,做到查出一处,修改和补充一处,使应急预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更富实效性,形成结构严谨、内容充实、运行高效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行政领导担任负责人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本地、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是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实行应急管理、政务值班和市长热线办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并明确具体办事人员,责任到人。各级应急管理具体办事机构要在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保证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避免人员流动频繁。

二是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要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

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使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加大智力、人力和物力投入,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各类应急专家库。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选聘应急专家,成立应急专家库或专家组,为本地、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二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一队多用和一专多能的原则,建设2支以上的专业救援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居(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海事、渔业等基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使基层应急队伍平时加强防范,险时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重视应急队伍建设,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鼓励和引导有技术专长的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人员招募、培训、演练和管理。

三是加大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和物资储备。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及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普查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分布和储备。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运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积极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社会矛盾,努力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事发地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处置,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事发地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同时,立即按程序报告上级政府,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进行后续处理。要重视和加强信息、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按照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做好信息工作;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是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报告相关类别信息。一般、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要在居(村)民委员会、学校、企事业等重点基层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和统计分析。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作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要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加强案例库建设。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民政、安全监管、卫生和公安部门分别负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五、加强领导,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有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深入一线,加强组织协调指挥。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协调、督查职责,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媒体宣传应急预案范文6

兴宾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特制定我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如下:

一、开展一批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根据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消防训练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负责落实)。

充分发挥“全国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等负责落实)。

二、开展一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火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三、开展一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落实)。

四、开展一批防灾减灾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以上各项活动,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