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隐患范例6篇

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隐患范文1

现将《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__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万食安办〔2015〕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对我镇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来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对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植物油、糕点、烧烤、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铺材料的进货、使用台账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食品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对我镇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制品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住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对我镇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镇更好保障消费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餐具的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对我镇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标语、电子显示屏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我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对我镇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镇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一)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月26日至11月5日)

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1月6日至12月6日)

及时对隐患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领导。我镇认真配合市食安办,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镇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食品安全隐患范文2

1食用林产品的定义及类型

林产品与食用林产品二者之间是总与分的关系。林产品泛指一切以林木、林地、森林资源等有关的林业原材料及加工制品。林产品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以林木为基础依托,涵盖所有的林木产品、林副产品、林区农产品等。食用林产品属于林产品范畴,指的是具备食用功能的林产品,其类型也非常丰富。按照产品属性可以具体分为以下种类。①林地蔬菜类。诸如竹笋、香椿、蕨菜、蘑菇、木耳等。②林木果实类。包括核桃、板栗、松子、苹果、梨子、大枣、葡萄以及梅子等各类林木坚果和水果。③木本油料类。包括茶油、橄榄油、长柄扁桃油、核桃油、杜仲籽油、牡丹籽油、元宝枫籽油、光皮梾木果油、文冠果油等。④森林药材类。诸如黄柏、野山参、天麻、吴茱萸、金银花、罗汉果、灵芝、何首乌等。⑤木本和草本香料类。比如八角、肉桂、大料、木茴香、花椒、丁香、花椒、桂皮等。

2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食用林产品种类多样,生长环境各异,其质量安全问题存在于种植环境、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个环节中。

2.1生长环境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产地环境对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不同作物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产量及产品质量都会有所不同。某些地区由于土壤、水源等受到化工污染,存在Fe、Mn、Zn、Cd、Hg等金属物富集,在这种环境下食用林产品在生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这些有害金属物质,并产出重金属超标的产品[2]。这些食品一旦被人体过量摄入就会导致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等中毒反应,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疾病,有可能致人残疾或死亡。重金属超标将严重影响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

2.2生产管护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食用林产品生产和管护不当、不科学也会导致其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比如在栽植某些果树的过程中,很多种植户为防病、除虫、催长、催熟、保果等大量使用各种化学农药、化肥等,虽然缩短了产品生产周期,降低了病虫害损失,但是也造成果实化学药物残留超标,对产品的口感和食用安全造成很大影响,进而导致滞销,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比如,常见的苹果、梅子、橘子以及桃子等水果都存在普遍的农药残留问题,从而降低了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3产品加工环节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①多数与食用林产品产业配套的加工厂仅对产品进行粗加工,就直接投放市场,从而引发产品质量问题。在加工过程中,一些工厂作业环境恶劣,工人质量安全意识低下,职业素质不高,食用林产品常出现卫生不达标、包装污染等问题[3]。比如产品未经仔细清洗或清洗后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受到二次污染,工人在包装时并未检查。此外,包装管理流程不严格、作业不规范、标识不规范等也会导致食用林产品出现质量隐患。比如包装上关于食用林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单位、出厂日期、保质期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标识不完整;产品出厂质量检查不严格、不规范,造成产品出现各种质量缺陷。②某些小型加工厂,为追求更大利润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的现象。比如为增强食品色泽,提高产品吸引度,个别不法商家会使用硫磺来熏蒸食用林产品,比如经过硫磺熏制的鲜红枸杞,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如果长期食用会对人体的肝肾脏器造成较大损害。

2.4运输和存储中的质量问题

部分食用林产品保鲜时间很短,而且易损坏,不便于远距离运输和长时间存储,但是新鲜的产品往往市场价格较高。如果产品量大滞销,就必须采取低价促销的手段达到尽量减少经济损失的目的。然而,实际情况下很多收购商并不愿意接受低价损失,为提高食用林产品的保质期,延长其鲜活期,达到远距离高价销售的目的,一些商家或个人会大量使用化学保鲜剂和防腐剂来保存食用林产品,这些物质与食品长期混合,易引起食品质变或混入有害物质,从而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此外,食用林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也会因道路颠簸,导致产品挤压变形、损坏、甚至污染和霉变等,某些不良商家会对这些产品进行二次处理,混同其他产品一起销售。从而导致更多新鲜产品被污染,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3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意义和检测体系构建

3.1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意义

3.1.1有助于提升林产品竞争力当前,食用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已不再是数量和价格竞争,而是以质量和安全为主的核心竞争。加强质量检测和管理可以提高食用林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严防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对提高林产品的生产水平和质量,增强食用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利润意义重大。3.1.2有利于促进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食用林产品经济是林业产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从规范其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信任度出发,可以为整个林产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3.1.3有助于提高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质量强化质量安全检测将促使食用林产品产业发展模式发生巨大改变。根据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食用林产品在栽植、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并对生长和生产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推动整个产业开始逐步向绿色化发展方向转变[4]。化学污染的减少可以降低林业生态破坏,同时改善自然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同步。

3.2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构建

质量检测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建立健全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市场所需,更是民生头等大事。笔者认为要构建完整的质量检测体系,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3.2.1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水平在整个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检测工作人员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检测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法规意识等都会对食用林产品的质量检测结果产生很大影响。有些检测人员,自身业务不熟悉,工作不严谨,甚至存在虚假检测等现象,给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也会影响整个林产品市场生态。因此必须加强检测队伍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是对市场销量较大、日常必需的食用林产品提高质量抽检。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林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学习,明确工作规范,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应加强吸纳高素质、专业质量管理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加入,不断优化当前队伍结构,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质量安全检测精英团队。3.2.2提升质量检测机构级别,增强质量检测能力为获得更强、更充分的质量安全检测支持,各地区质检机构需要进一步提升级别,完善设备配置。符合条件的地区应按照相关程序,加快申报和建立省级或部级林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应依托现有科研条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加快申报并建立国家或省部级林产品检测中心、标准化检测实验室[5]。需要采购、引入更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包括采购紫外分光光度仪、原子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实验仪器设备。通过提升机构级别,完善硬件配置,可以为各类林产品生产企业及科研究院所提供原料检测、成品质量抽检、生产工艺研发等多样化服务。3.2.3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规范性完善制度体系是构建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支撑,其中首要任务是健全质量检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让整个检测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有效预防检测的随意化和人情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质量检测机构要加快制定适合本地区食用林产品类型、市场安全需要的产品质量标准、规范、检测工作实施程序以及检测结果评价标准等,还要根据国家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食用林产品样品管理制度和质量抽样检验技术标准[5]。应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治理,质检部门可联合工商、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协同管理,定期对食用林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基地、销售单位等进行质量抽检,对存在违规操作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实施处理,以充分发挥质量安全检测的重要价值。

4结语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食用林产品作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必须确保质量安全可靠。针对现阶段,我国食用林产品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有必要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质量检测体系的尽快构建,将安全风险因素遏制在萌芽状态,以切实维护林产品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刘文图,庄宇铮,许冰冰,等.“互联网+”背景下林产品供应链模式优化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42(2):85-87.

[2]陈良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现代食品,2016,8(15):72-73.

[3],王凤,唐文静.浅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2021(23):6.

[4]刘刚,李国栋.食用林产品监督抽检样品采集方法探讨[J].现代园艺,2017(15):78-79.

食品安全隐患范文3

一是送餐单位无经营许可证、作业人员无健康证、生产环境无人监督。退休工人张大爷最近对社区、学校附近的送餐点进行了调查。设在社区、医院、学校附近专事送便宜饭菜的家庭作坊,都没有经营许可证,作业人员也没有健康证。打个广告,家庭主妇用自家的锅、碗、瓢、盆,蒸一屉馒头、煮一锅饭、颠炒几个菜,用塑料盒装上送出,就完成了送餐的全部操作。

送餐单位无经营许可证、作业人员无健康证,属违法经营。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2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第3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是使用的多是来路不明的廉价油、劣质肉和处理菜。由于送餐店多为无证小店和家庭作坊,为了提高竞争力,减少作业成本,发挥低价优势,他们采购的都是价位最低的原材料,其中不乏来路不明的油,如地沟油,劣质肉,肉摊的边角废料、病猪肉,用的一些调料也多是产地不明的劣货假货,所用的菜多是商贩的处理菜,所用的饭盒多是没有安全保证的便宜的塑料盒。

法律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地沟油、劣质肉、病猪肉和处理菜。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等等。

三是偷工减料价格欺诈。前几天王先生家里来了客人,叫外卖送菜,要了一盘红烧排骨,卖家声称用料为“精排”,送上的却是“毛排”,收的却是“精排”的钱。要了一盘鱼香肉丝,没有几条肉丝,大多是配料青豆和胡萝卜丝。此外说是免费送餐,送餐员却要收小费。

食品安全隐患范文4

关键词: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毒奶粉”事件;利他主义;市场产出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103-02

以三鹿等一批品牌为代表的“毒奶粉”事件严重危害了婴幼儿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导致了人们对国内婴幼儿食品安全提出了很大质疑,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消费者的信任和信心。

一、分析前的基本说明

(1)依据生物学和社会分工方面的差异,女性更适合亲自抚育孩子,而男性在抚育孩子方面的作用较小。为了避免问题的复杂化,分析过程中不直接考虑父亲的影响,只侧重从母亲这一群体的角度分析,实际证明,分析的结果是不变的。(2)对于孩子(c)来说,母亲(m)是“有效率”的利他主义,“利他主义”是指,母亲(m)的效用完全取决于孩子(c)的福利,“有效率”则意味着,母亲的行为被她的利他主义所改变”。(3)假设母亲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工作、休息和抚育孩子三个方面,分别用字母tw、tr、to表示。(4)假设“毒奶粉”事件前,母亲们认为婴幼儿食品是安全的,事件后,母亲们普遍认为,婴幼儿食品的安全存在隐患。(5)“毒奶粉”事件后,母亲们倾向于选择安全的母乳喂养等亲自抚育孩子的方式,但企业现行的工作规定使得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不适宜母亲们亲自实行母乳喂养,而且母亲亲自抚育孩子必须牺牲自己的时间。又由于每天的时间是固定的24小时,所以在分析过程中,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与母亲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6)分析过程中,只考虑是否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这一选择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二、分析过程

(一)利他主义母亲的初步选择

在家庭内部,利他主义是普遍存在并且十分重要的。亚当・斯密先生指出:“每一个人都会比其他人更敏感的感受到自己的快乐和幸福……除了他们自己以外,通常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比如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兄妹等,都是他们最为钟爱的对象。”紧接着斯密又指出,“一个人对子女的关怀往往比对其他人的关怀更为主动”Ⅲ。对于孩子来说,利他主义是母亲的天性,母亲可以为照顾孩子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会更深切体会到孩子的痛苦和快乐,并且孩子们的痛苦和快乐对母亲的影响是很大的。

假如母亲从活动的时间配置中获得效用,则其效用函数为:

Um=U(Ztw,Ztr,Uc)

在这里,Um表示母亲的效用,Ztw、Ztr分别表示母亲花费在工作和休息上的时间tw、tr所带来的效用uc表示孩子的福利(对于尚未形成意识的婴幼儿来说,其福利主要是指身体健康)。其中Um和uc是正相关的,即认为孩子越健康。母亲的效用水平越高。

将母亲用于工作的时间tw和用于休息的时间tr综合起来,将其视为母亲用于自己消费的时间,用tm表示,则可以得出母亲的时间预算约束线为:

tm+te=T

如下图,该图表示母亲的无差异曲线和时间预算约束线的组合,以O为原点,横轴表示母亲分配到亲自抚育孩子花费的时间Lc,纵轴表示母亲自己消费的时间tm,AB和A’B’分别表示母亲的两条时间约束线,Um、Um1表示母亲的两条效用无差异曲线,其中,就效用水平来说,Um>Um1:

1 假设在“毒奶粉”事件发生以前,母亲的效用曲线为Um,母亲的效用最大化在c(ca,cb)点,A点表示母亲分配到自己消费的时间为ca,抚育孩子的时间为cb通过分配cb的时间抚育孩子,母亲认为孩子是很健康的,此时母亲在Um的水平实现效用最大化。

2 “毒奶粉”事件发生,由于一些孩子误食了“毒奶粉”,他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受到伤害,于是这些孩子的福利uc下降,这将直接导致利他主义母亲的效用降低至Um1;另外一些没有食用“毒奶粉”的孩子,虽然他们的福利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他们的母亲看到误食“毒奶粉”的孩子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她们担心继续使用奶粉会导致自己孩子的福利下降。在无形的担忧中,她们的效用水平也从Um降至Um1。

3 在(2)的分析下得知,由于“毒奶粉”事件母亲的效用水平都降至Um1,此时,无差异曲线与原来的时间预算约束线有两个交点,即母亲在Um1水平上没有实现效用最大化。理性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所以母亲会选择重新配置时间实现Um1水平的效用最大化。

4 理性的母亲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其时间预算约束线会有AB变成A’B’,并且形成新的效用最大化点,如图中的D点。在重新配置后的时间预算约束线A’B’上母亲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增多而用于自己消费的时间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毒奶粉事件的发生,孩子的健康受到伤害导致母亲的效用水平降低,理性的母亲会重新配置自己的时间以实现效用最大化。通过减少自己消费的时间以便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是利他主义母亲的初步选择。

(二)最终选择及其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产出的影响

第一,选择减少工作时间。(1)如果一个家庭非常富有,母亲工作取得的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较小,可以忽略不计,这意味着即使母亲不工作,仍有足够的财富可以维持家庭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各个方面的支出。在这种家庭背景下,生育孩子之后,母亲会觉得抚育孩子的机会成本(即工作的收人)显得较低,于是母亲会选择放弃工作,一心一意地抚育孩子。(2)如果母亲觉得可以很容易再就业,即母亲想就业的时候,可以很容易找到与所放弃的工作报酬相当的工作。这种情况下,母亲也会暂时放弃工作,亲自抚育孩子。

对产出的影响: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女性推出劳动力市场会直接降低市场产出。假设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生产函数为:

Q=F(L,x)

O表示产出,x表示用于产出的其他方面投资,L表示劳动力供给,L与Q是正相关的,假设其他方面的投入x不变,则育龄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直接减少了L,于是产出Q减少。

第二,选择减少休息时间。(1)如果母亲的工作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较大,可视为家庭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这表示,母亲一旦选择不工作,家庭用于消费的支出将受到极大影响,具体可能表现为用于消费的资金不足或勉强维持,会导致家庭消费水平的下降。此时,母亲仍然需要工作,在维持工作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她们更倾向于选择减少休息时间以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母亲会选择其他较为安全的喂养方式以增加孩子的福利。(2)如果母亲认为自己放弃工作之后很难找到一个与现在报酬相当的工作,即认为母亲再就业比较困难。这时候,母亲也会选择在保持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休息时间增加抚育孩子的时间。

对产出的影响:此时,虽然母亲的市场劳动力供给保持不变,但对市场生产率仍然有影响,因为生产率与每单位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是相关的。假设生产率函数为:

Q’=F’(E,x’)

其中,O’表示生产率,即单位时间内的产出,E表示母亲单位时间内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E与生产率是正相关的,x’表示影响生产率的其他方面因素,假设x’不变。

较作出减少休息时间的选择之前,一方面,母亲抚育孩子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另一方面,休息有助于生产精力,母亲用于休息的时间减少直接导致了精力不能得到即时恢复,总之,在无形中,母亲的精力会减少。这使得“精力水平的降低直接减少了每个工作小时所消耗的精力”用于工作的精力减少,于是Q’降低。因为产出函数为:

Q=Q’*T

Q表示总产出,用于工作的时间T不变,而Q’降低会导致产出减少。

所以,选择减少休息时间的母亲会通过影响生产率而间接降低市场产出。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婴幼儿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利他主义的母亲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选择牺牲自己的消费时间,用更多的时间亲自抚育孩子。这使得母亲们或者放弃工作时间或者继续工作而放弃部分休息时间。究竟谁会放弃工作,谁会放弃部分休息,这主要取决于母亲的工作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或者母亲们再就业的容易程度。

食品安全隐患范文5

揭秘“氢化油”――各国已开始封杀、叫停

“咖啡伴侣,很多人以为那里是奶粉,实际上那里就是植脂末,一滴奶都没有。冰棍和蛋挞也是一样。”卫生部健康教育首席专家赵霖这样说道。

据介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用来做糕点的动物油脂供应不足。美国的科学家利用氢化技术,让植物油具备动物油脂的功能,用以代替当时价格较高的动物油。

“它的口感征服了消费者。”从1910年“植物奶油”问世后,人们用它抹面包,炸薯条、炸鸡块,做蛋糕、曲奇饼和饼干、面包;制作植脂末添加在冰激凌和咖啡伴侣中,做奶油糖、奶茶、奶昔和热巧克力。然而伴随着“氢化植物油、植物黄油”的大量使用,开始有研究人员发现了它对健康的危害。

后来的发现表明,氢化油可以产生大量的反式脂肪酸。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经过研究发现:反式脂肪酸摄入与罹患冠心病的危险显著相关,即使每天摄入体内的反式脂肪的量不超过5克,患心脏病的风险也将增加25%。此外,还会干扰必要脂肪酸的代谢,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及神经系统健康,增加2型糖尿病的患病风险并导致妇女不孕。

对此,近年来各国已纷纷出台限制手段。2003年丹麦率先规定:从当年6月1日起,丹麦市场上任何含反式脂肪酸超过2%的油脂都被禁止,而从2003年12月31日起,这个规定更拓展到加工食品油脂;同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公布的规章指出:自2006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的饱和脂肪酸含量及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加拿大、巴西要求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0.5克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中表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荷兰、法国、瑞典等国家要求,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必须控制5%以下;从2007年7月1日起,纽约所有的餐饮业停止含有反式脂肪酸的烹饪油和起酥油;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纽约市所有餐饮业完全封杀含有反式脂肪酸的食品。

中国现状堪忧――“氢化油”用途广泛

尽管现在不少欧美国家已经开始对氢化油封杀、叫停,但在国内,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普遍使用氢化油的情形。

有专家选取了2005年至2009年中国食品市场上52个著名品牌共167种产品,对每种产品油脂含量、反式脂肪酸的种类和含量进行了监测。结果发现,抽检食品中87%的样品含有反式脂肪酸;包括所有的奶酪制品;95%的“洋快餐”、蛋糕、面包、油炸薯条类小吃等;约90%的冰激凌、以及80%的人造奶油,有71%的饼干中,均检出含有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2%的食品――包括所有的奶酪制品,81%的面包和蛋糕,80%的人造奶油,60%的冰激凌等。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5%的食品――有奶酪、人造奶油、蛋糕和饼干等焙烤食品。

调查发现,氢化油无处不在,在我们的食品中到处都能看见氢化油的身影,除非你完全与工业化、城市化的生活方式隔绝,否则就很难躲开它。而它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针对氢化油的安全性进行更细致的调查,而学术界也多次提出应该限制或者禁用氢化油。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已在今年年初把反式脂肪酸的评估列入了工作计划。但是,由于现在还没有收集到足够的数据,所以现在这种工作还没有开展。但是会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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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本与健康成本,孰重孰轻?

当某种食品出现问题,危害到人体健康的时候,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今后少吃或者不吃这种食品。然而,面对富含反式脂肪酸的氢化油,我们个人的这种自我保护显然很快就会失灵。因为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在我们的食品中到处都能看见氢化油的身影,除非你完全与工业化、城市化的生活方式隔绝,而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又是不可能的。

作为消费者个体已经很难防范氢化油的危害,剩下唯一能够帮助我们摆脱这种威胁的,只有社会的公共力量。也许,从经济成本上来说,逐步减少乃至禁止使用氢化油意味着更高的生产成本,但与人类的健康成本相比,相信整体上我们得到的一定会比失去的更多。毕竟,健康的身体才是最宝贵的。

Tips:

食品安全隐患范文6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燃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细抓实抓好省、州、县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并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整改解决为关键,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展的安全隐患,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的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二、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对辖区所有个私协企业进行“全覆盖”,同时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两个层面逐项开展全面检查整治。

1、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大违法生产经营查处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构建诚信依法经营的良好环境。

(一)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继续深化“网格化”监管。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分区划片,责任到人。明确监管区域、监管职责、监管环节和监管重点,做到全覆盖监管,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再督导、再检查,高标准落实好;依照新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从严从实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扎实抓好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把企业类别、生产工艺、人员状况等关键问题吃透,把风险找准,把隐患彻底消除。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力度,督促我县建设食用农产品快检室的1个批发市场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进行自检;开展食品销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及食品安全信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治理力度。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乡镇创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同时做好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工作,并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向符合条件的小摊点发放备案卡,规范监督管理。五是强化餐饮环节整治。结合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明确专人,责任到村到户,联合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提前介入、跟踪帮扶、现场指导,确保民宿规范发展;巩固去年“明厨亮灶”推进成果,继续开展量化分级、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工作,同时加快对餐饮行业标准的制定,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业的管理;继续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重大保障工作。六是加大食品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与公安部门搞好配合,发现线索一追到底,特别是保化品案件,继续严打“四非”问题,强化隐患排查,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七是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督抽检任务。八是强化宣传培训。

(二)大力提升药械监管水平。一是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的“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飞行检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二是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继续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医疗器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抓好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培训学习和贯彻实施。三是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加强药品抽验的靶向性,提高药品抽验不合格率,积极配合州药检所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2、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持续开展以电梯、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定期开展检修维护,有严重隐患的坚决停运。以气瓶充装和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一)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捆在一起抓。在督促指导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督促其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全面落实管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完成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绘制工作,建立完善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台帐。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经营许可获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查自纠。

(二)切实消除安全隐。坚持边排查边整治,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按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要下决心整治解决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

(三)从严执法惩。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按时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重事故隐患,要当作事故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自查自纠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风险和隐患突出而引发事故的单位一律实施顶格处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保持严罚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

1.各股、所、室、稽查大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交叉检查”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三个必须”要求,负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

2.各股、所、室、稽查大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彻底整改。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整改结果要及时公布,并向办公室报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1.各股、所、室、稽查大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要按照风险等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企业实行分级管控。对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针对具体监管对象,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做到监督检查“四个清单”(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闭环管理。

2.要坚持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扣押、关闭等强制性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力确保整改到位。

3.股、所、室、稽查大队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各股、所、室、稽查大队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面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真正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并在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局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5日)

迅速制定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时部署推进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结合风险分析,依据《食品药品监督办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酒店、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自查情况实施监督抽查,重点检查食品药品进销货台帐及检查特种设备是否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是否依法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是否明确等情况。其中,对旅游观光车运营使用单位的自查情况要逐一进行监督检查。

(二)持续整改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

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对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提请实行挂牌督办。要巩固深化集中排查整治的成果,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重点督促指导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酒店、景区、气瓶充装站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食品药品销售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依据规定应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2018年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目标。要利用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契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底数和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再次进行摸底排查,校正完善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数据库。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至10月30日)

认真总结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推广好的经验、有效措施、典型案例,对发现和消除的安全隐患要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始终把维护安全摆在市场监管部门最突出的位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百日安全攻坚行动。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督查,细化实施方案,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作部署推进和情况收集上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因开展工作不力、推进落实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格而导致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创新工作机制,联合部门监管

要积极争取将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要积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的“多元共治”机制。要支持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三)加强宣传发动,妥善应对舆情

要迅速组织动员部署,发动相关企业立即自主开展自查自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既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也要宣传检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曝光负面典型案例。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积极引导舆论,争取工作主动,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