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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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1

【关键词】 农村信用合作社 改革目标 产权制度 问题 对策

自1978年我国经济改革以来,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生产大队管理,到中下贫农管理,又到农业银行管理的多次改革。199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农村信用社完成了与中国农业银行的正式脱钩,并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2003年之后至今,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产权和管理权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首先是强调信用社的商业化、市场化,其次是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成效

自2000年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深入以来,改革成效是非常显著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不良贷款比例大幅下降。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8.8万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3.4倍;各项贷款余额为5.9万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3.2倍。农信社资金实力显著增强。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比2009年年末提高0.39个百分点。同时,农信社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到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3.4万亿元,比2009年年末增加0.3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为1.8万亿元,比2009年年末增加1626亿元。不仅如此,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比例也在大幅度下降,初步实现了健康发展。根据央行的《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3月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361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7.7%,比2009年年末下降0.43%

2、我国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为有效支持“三农”发展,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央行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并且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2010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这些金融政策有力地支持了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

3、管理体制与产权制度改革取得进展。在管理体制方面,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倡导和制约,通过近几年的大力改革,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建立起了以省联社—市办事处—县级联社的管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得到完善。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按照积极探索、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也颇具成效。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1976家,比2002年增加了1882家,农村商业银行84家,农村合作银行216家,总数比2002年增加了61家,基本上建立了较科学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改革目标不明确。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是矛盾的。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强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应遵循的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经过分析可看出这两个目标的不可兼得性,作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农村信用社会避开较高的风险而更多地将资金投向收益大的方向,这会背离服务“三农”的改革基本目标。若要以服务“三农”为改革基本目标,农村信用社将再次逐步变成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无法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所以,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相互排斥,将导致改革的不彻底。

2、农信社产权不明晰。我国合作金融产权改革尚未到位,作为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形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着产权模糊的问题,影响到它在市场环境下的发展。2008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格股占比居高不下,占整个股本金的40%,有15个省份甚至超过50%。农村银行机构组建步伐迟缓,农村银行机构在数量上仅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3.59%。各地在组建银行时,普遍存在着重机构组建轻机制转换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的限制比较严格,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的难度比较大。当前农信社的产权制度仍然是混合产权模式,出资方主要是各级政府,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信用社的性质还存有“官办”金融的迹象。省级行政管理的联社模式,对下级联社的经营、分配、资产处置干预较多,业务指导与行政指令的边界模糊,造成了信用社不是对股东和社员负责,而是对上一级的联社负责。总分式格局的核心是行政控制而非法人治理,必将造成产权制度的边缘化,“三会”流于形式,股东对信用社的经营和管理没有行使任何权利,对法人没有任何约束,对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信用社社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社的所有者。

3、地方政府管理缺陷。过去农信社的资产质量低下是由政府不适当干预造成的,因此,将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地方政府,可以使地方政府从长计议,减少不适当的干预行为,促进农信社的经营机制超好的方向转化。然而效果似乎并非完全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不受正确的“政绩观”的驱使或“地方赶超战略”的强烈刺激,将农信社作为“汲取金融”的对象,成为政府的“钱袋子”。农信社实际上将替代财政职能,其结果不仅造成农信社偏离其原有的经营方向,资金反而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风险越来越严重,最终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4、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信用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持续发展。首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制度还不完善,导致部分监管工作无章可循。其次、银监会与省级政府管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责不清晰,尽管两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合作”,但是目前,还是缺乏一个有效的制约和协调机制来解决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问题。再次、银监会按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来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的现状不相符。最后、由于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在行业自律监管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机构。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建议

1、确立市场化目标,重新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目标必须是机构运作的商业化和市场化,以及强化农村信用社机构自身运作中的风险防范和机构本身的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重新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定位,真正树立经营主体、竞争主体和金融主体的价值选择。农村商业银行只有树立了真正主体理念后,才能尽快找准位置,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农信社改革,才能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的问题,提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真正实现优胜劣汰。

2、推动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创新。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重点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要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贯穿制衡,以外部市场和法律规范为约束,兼顾各方面经济人的利益,使与企业息息相关的资产、收益、风险、监督呈现制度化、社会化。

完善农信社管理体制,首先需要在明确产权责任的前提下规范农村金融立法,加强农村法律宣传力度,建立追究农村金融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信社管理方式有法可依。在法律的约束下,增强农民金融信用意识,提高农信社员工放贷操作规范,加强信贷管理,完善审批程序,使农信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农信社内部管理,提高各级员工综合素质,建立全面绩效管理体系,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有利于提高农信社的凝聚力,为取得良好业绩打下牢固基础。

3、建立全面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全面绩效管理体系,是农信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鼓励农信社机构保持高质量服务的动力。

全面绩效管理是对企业的资源进行系统规划、组织和使用,将企业要达到的战略目标层层分解,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分析,并通过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改善员工在组织中的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的潜力和积极性,加大生产动力,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各项工作目标。其意义在于:引导各级组织和员工在争取当前业绩的同时,追求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全面绩效管理必须建立在企业与人的基本关系确立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的价值创造目标设立组织架构和岗位,再按岗位配置员工,与员工建立起现代企业所要求的合同聘用关系,在对各个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绩效考评。

4、发挥农信社企业文化的激励作用。农村信用社是以“服务三农,改变民生”为目的的金融服务机构,树立敬业、诚信、高效、创新的工作意识和工作态度,致力于实现企业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表现。企业文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规范作用和约束作用上。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不断探索建立符合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文化体系,把企业信念、企业精神、工作作风、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升华。针对农信社财务管理人员,树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新风尚,反对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树立团队合作精神,反对各行其是,推诿扯皮;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树立整体意识,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树立勤俭办社的思想,反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树立用权为公思想,反对滥用权力,,营造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展露农村信用社全新的精神风貌。

四、综述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是项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农信社机构和广大的社员把农信社建设成为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力、调节自如、多功能、少环节、高效率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组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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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2001(1).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2

一、把改善生产条件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主要任务。改善生产条件,就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为农村生产发展打牢物质基础。农业综合开发要坚持不懈地以此项工作为己任,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增加对沟渠路、桥涵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行成片连块规版权所有模开发,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效率。

二、把培植支柱产业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培植支柱产业,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就是为生活宽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农业综合开发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贷款贴息、有偿无偿资金扶持相结合、投资参股等财政投入和补助的方式,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农民受益群体,使广大农民收入稳定增加。版权所有

三、把推进科技进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根本措施。推进科技进步,就是要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农民素质,就可以有力地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要始终把科学技术融合到各个项目建设之中,并且逐步增加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其他项目科技措施资金的投入,一方面购置农业机械和科技设备,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一方面进行科技培训,增强科技意识和技能,同时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3

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论从数量、影响程度还是机构的合法性来看,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总体特征。从制度绩效来看,该信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丰富了农村信贷制度的内容,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其风险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研究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表现,构建其防范对策,对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解决扶贫与追求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基层以下撤退,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 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

企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人品、经营能力、经济收入状况、信誉状况等等,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清。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4

一、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

现代农业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点,是推进我国全面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点,也是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立足点。现代农业以一体化的经营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产加销、农工贸环环相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农产品的商品化、农村服务的社会化全部纳入经营一体化的轨道之中。农户通过各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成为市场主体,从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获得利益。经营一体化使农村和城市的生产要素有机组合,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使农业与工业的利润率接近,实现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可见,我国要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务必准确地把握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发展现代农业紧密结合起来,不失时机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势在必行的选择,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势在必走的道路。

二、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培养新型农民结合起来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是亿万农民的事业,它的建设主体是农民。目前,从总体上看,农民文化素质不高,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缺乏,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制约和障碍。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是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既要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又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为适应形势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国家启动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培训,大力培训农业新技术,不断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并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阳光工程”,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还组织实施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了大批农村生产能手、能工巧匠和科技带头人。这样走出去的农民具备较强的务工技能,能够适应城市和工业文明;留下来的农民能够掌握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形成适应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事实上,国家的现代化,首先需要国民素质的现代化;而农村的现代化,必须使农民素质先现代化,这已被当今现代化国家的实践所证实。

三、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结合起来

在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中,中央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重大方针政策。就“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来说,政府应当狠下决心,把“多予、少取”作为重点来抓,但多予再“多”,少取再“少”,也不能包揽一切,代替发展。从农村自身的角度来说,归根到底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的内在活力和自我创业,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在“多予、少取”上狠下决心、尽力而为,也要在“放活”上千方百计、多作文章。目前,农村在“放活”方面存在着许多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需要解决。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能沿用过去的办法和手段,而要采取新机制、新办法:通过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来动员和组织农民开展农村的公益性建设;培育农村新型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同样,国家扶持农村建设,也要有好的体制和机制,更多地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新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展新农村建设。要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稳定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育和完善,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民建立村民理事会等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做主。

四、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结合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归根到底是农民自己的事情。没有农民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很难建设好。当然,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没有现成的统一的模式,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新农村建设,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回顾党的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很多成功经验都是农民创造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处理好政府投资主体和农民建设主体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要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的方式,组织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发挥农民的自主性。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最期盼什么,最需要什么,农民最有发言权。要以农民为本,研究农民的现实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着眼农村的发展远景,立足当地的具体条件,在积极、科学的引导下,“大主意”让农民自己拿。在规划和建设上,量力而行,不增加农民的负担,不盲目蛮干,不一蹴而就。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强迫命令,或者搞样板工程、形象工程。如果违背农民的意愿,就可能导致投入了大量资金、付出了巨大努力,却事倍功半,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甚至引起农民抵触的后果。总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济发展 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023―01

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对于实现伟大中国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更加专注于农业组织化建设,特别强调加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此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双阳区政府积极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充分的肯定,助推“三城一区、幸福双阳”建设进程,为双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

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1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民快速致富

农业专业合组织是一种秉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生产方式和经营分配管理采取合作制度的经济合作组织。此组织能够充分同现阶段的农村经济条件、以及特有的农产品相结合,将特色农产品作为合作基础,并且对农产品进行进一步深加工,进而将农业生产同当地市场合理结合起来,最终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下平稳运转。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带动本地区农产品的销售数量,同时能够实现城乡文化需求的互换,满足各层所需。在实际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中,能够加强各项科学技术的交流,丰富农民知识掌握程度,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完善发展,市场会更加活跃,农民技能会更加牢固,农民收入会更加增多。

1.2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能够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对现阶段的农村经济组织,进行重新的塑造和创新,在市场、农民、以及政府三者之间架起一座有效的沟通桥梁。首先,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能够发挥工作职能,实现对农民的指导和引导,将国家惠民政策和产业政策具体落实到每一环节,避免出现生产中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其次,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下,将自身需求及时有效的想政府反映,同时能够及时获取政府的有效答复,以及相关农业政府和科技方法等信息,进而有利于实现政府对农村经济的针对性、以及实施性调控。合作组织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性和合作性,有效将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使双方能够优势互补,进而将服务覆盖所有的生产、流通阶段。

1.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产品形成规模效应

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能够积极利用闲暇时间,对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方针进行解读和学习。在学习阶段,农民可以相互交流探讨,以此提升自身农业科学知识,同时能够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进而找寻处促进农产品销售、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拉近农民之间距离,帮助农民掌握市场营销信息、以及农业种植技术,以此扩展农民视野。

1.4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阶段的农业生产,必须做到与时俱进,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加果农业发展无法同市场经济具有一致性,将会限制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提高农民的实际经营手段,对促进农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但是由于农民力量有限,只有充分结合所有农民的力量,加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才能提升农民抗风险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在于,在农民进行生产的基础之后,对农产品的经营活动全权负责,将所有农产品进行统一销售,以此帮助农民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以此提升农业的整体经营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帮助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农业生产,防止出现生产的盲目性,使农民处于经济发展的有利位置。

1.5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度,比较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利于农业的向前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此种制度在一些方面具有局限性,不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制,以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能够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但是由于产量有限,在经济收入方面不够理想。因此,可以采取规模化经营,农民的自有土地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掌管,负责统一的经营和管理,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升土地使用率,保证农民收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几项建议

2.1双阳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重视起来,将核心设定在《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上,严格规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推动其发展。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基础,将主导产业视为纽带.以“民办和民营以及民受益”作为中心原则,对“基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进行推广并实施,依据各地不同的有利条件,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心放在特色农业的发展和优势资源的创办上,鼓励各地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中去,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共同建设专业合作社。

2.2重点关注培训方面,将培训基地的建设提到日程上来,对农民合作社社员的培训学习加紧完善。

2.3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尽量发挥各个社员职能的作用。依照各个专业合作社不同的特色,将对应的组织结构建立起来,并保证该结构具有合理的运行和决策机制。

2.4在政策方面,要将扶持力度加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法律素养。此外,因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阶段,所以要给予合作社宽松的环境。并且国家相应的法律应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保护。因此,增加政府的扶持力度和提高社员的法律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6

一、大力发展“三大”产业,加速农村产业出规模

1、工业原料林产业。我市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是全国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等速生树种的中心产区,杨树在我市平原地区也生长良好。根据国家“南用、北休、东扩、西治”林业发展方针,通过科学经营提高林地产出率,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使之成为林区群众稳定的增收渠道。近期,我市对320国道改造砍伐的杨树的生长、流向、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小头直径10厘米及以上的木材就地交货价600元/吨,主要流向山东、江苏等地;10厘米以下的枝丫材320元/吨,由罗宾公司收购;14年生杨树单株平均材积0.759立方米,年生长收益18.9元。我市“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河滩面积大、土质好,一家农户如能种植1000株杨树,年收入可达2万元,不仅农民增收,而且彻底解决了我市木材加工业原料紧缺的问题,促进我市木材加工产业的发展。

2、高产油茶产业。油茶业是一次投资、长期受益。如丰城市白土镇江下村的120亩高产油茶林,造林仅六年,平均亩产40多公斤,其收入超过了全村水田的总收入,20__年卖接穗收入就高达16余万元,使农民在经营中得到了实惠;高安市农村人口人均1亩油茶林,每人平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油茶业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中具有明显优势。

3、毛竹产业。我市毛竹面积333万亩,蓄积量3.2亿根,亩平立竹96根,20__年采伐量2389万根,亩年平均产出100元左右,而浙江省安吉县毛竹面积78万亩,蓄积量1.35亿根,亩平立竹173根,年采伐量2500万根,亩年平均产出500元以上。如果我市毛竹经营能达到安吉的水平,可年增加收入14亿元,可见,我市毛竹产业具有很大的发展本文来源:文秘站 潜力。

二、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开辟林农增收新途径

特色经济林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和药材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是使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迅速有机结合的最佳林种之一。我市特色经济林的发展已有成功经验,如铜鼓温泉凤山村圳上组吴唐钱的七亩南方优质早熟梨,20__年下种,20__年试产,当年产量2800公斤,而今年产10000多公斤,亩收益3000多元,总收入近3万元,产品供不应求。又如靖安的椪柑,奉新、宜丰的猕猴桃,樟树的药材,大部分亩年收益都在千元以上。实践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林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条好途径。过去,特色经济林虽起步早,但因品种劣、规模小、产量低,多数产品处于有展品无商品的状态。在今后的发展中应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1、规范区域布局,发展规模经营。多形式加强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基地建设,实现专业化生产。科学布局,集中连片抓准一两项重点突破,进行集约化经营以增强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2、加强产品流通,促进产业开发。在经济发展中,生产与流通同等重要,市场是核心。我们要有明确的产品定位以满足社会的生产、消费和市场多元化需求。如开发初期,规模小、产量低,要选择采取能迎合主消费群体的流通形式,而随着产业不断壮大,市场定位和销售策略要相应地调整,切实解决有市场没产品、有产品没市场的问题,走出农产品“多了多了少了少了”的怪圈。在组织形式上要以实业公司为主,通过销售提高企业效益、促进生产,使林业生态产业走销—供—产一体化良性循环的路子。

3、建全服务体系,推广先进科技。一是建立良种繁育体系。为确保良种化,可由县级政府和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开展长期合作并健全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制;二是建立以林业技术推广站为核心的技术推广体系。直接面向基地、农户或其他专业户推广先进科技,开办各类培训班,传授良种良法模式化栽培技术,确保产品优质高产;三是建立全国商品信息网络。在发展初期各级政府可给予必要的支持,而对如科技、良种、信息这类商品可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以增强自我调节力,使之良性持久运行。

4、发展“龙头”企业,加速产业进程。要发展储藏、深精加工、有高附加值的龙头企业,以带动和促进产业基地的形成。调整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种、养、加、销的利益关系,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延伸深度加工,实现梯级增值增效。

三、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实现生态经济双丰收

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既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又有利于发展林业经济,更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现代生态文明的资源开发方式,也是新农村建设需要而且必须发展的新兴产业。我市地域宽广、历史悠久、山川秀丽、物产丰饶,具有得天独厚的森林生态旅游条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追求自然、高雅、保健、文明、舒适的生活方式,特别是近年兴起的无景点休闲度假,过过农家生活,品品农家饭菜,成为都市人的休闲时尚,这也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新亮点。

1、注重保护森林公园和自然景区。把小型自然保护区和村庄的龙脉山、风水林结合起来,融入民俗风情,植树美化,在保持原始风貌的基础上统筹规划,使之有序发展,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农村景观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