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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范文1
民用航空运输是在航空承运人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一种服务交换活动。航空运输作为一种新的交通运输类别,距今只有百余年历史,其产品表现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延续,产品形态是运输对象的在空间上的位移,通过航空运输使用人的购买完成其商品属性。航空运输可分为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航空旅客运输、行李运输和货物运输等类别。
航空运输合同就是航空运输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合同主体是指参与航空运输活动的当事人,包括承运人、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合同双方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其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承运人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安全、正点运输义务和合理运输义务,作为航空运输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则应履行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基本义务。航空运输合同在实质上体现为明示存在的航空运输凭证、公示生效的航空运输条件和公布实施的航空法律法规三者的有机结合,在形式上以合法获得承运人填开的航空运输凭证为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航空运输合同种存在大量格式条款。承运人如企图在航空运输合同中通过合同条款免除承运人的法定责任或降低法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这种条款被法律认为是无效的,但不影响航空运输合同的有效性。
国际航空运输国际统一立法是大势所趋,主要标志就是“华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华沙体系是当前调整和规范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活动的最重要的法律,核心内容是运输凭证和承运人的民事责任制度两大方面。它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的定义,统一了运输凭证、运输条件、运输责任和赔偿诉讼等有关国际运输各项主要问题的具体规定。我国的《民航法》等国内立法过程中借鉴吸收了华沙体系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在责任制度上,旅客伤亡、行李损坏、货物损害实行严格责任制,延误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制,但责任限额远比华沙体系及现行的承运人实行的标准低,且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适用不同的限额。
航空运输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它的成立是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并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后订立的。航空运输使用人依照约定支付使用航空运输服务的对价,承运人向航空运输使用人出具运输凭证,合同即告成立,而它的生效则要经过法定的确认程序。航空运输合同的完成以旅客到达运送目的地和托运货物的交付为标志。在航空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依法对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其效力不溯及已履行部分。合同当事人还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违反航空运输合同的责任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赔偿责任方式是限额。航空运输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被严格限定在我国《合同法》第113条所规定的可预见性范围内,赔偿对象上仅限于财产损失。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航空货运合同的,托运人未按时缴纳运输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托运人托运货物违反如实申报义务、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造成承运人或第三者的损失,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收货人未及时领取货物,应当按规定承担货物的保管费。对托运人未交或少交的运费应当补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航空运输领域,《华沙公约》对承运人责任采取了传统的以过错为责任前提的归责原则,即对航空运输造成的损害赔偿,仍然以承运人是否有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条件,但在具体归责的时候,采用了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华沙公约》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应承担责任的三种责任形态:(1)旅客人身伤亡;(2)行李、货物灭失、损坏;(3)延误。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对旅客托运的行李、随身携带物品或货物在航空运输期间毁灭、遗失或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承运人应当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有正当理由”,不构成延误责任,举证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或者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和承运人对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延误造成的损失既是承运人违反航空运输合同的行为,也是承运人侵犯旅客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存在责任竞合。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无论何人就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失提起诉讼,也无论其根据航空运输合同提起诉讼,还是根据侵权行为法提起诉讼,还是根据民航法或者有关的国际公约提起诉讼,均只能依照民航法规定的条件和赔偿责任限额提起诉讼。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算。
电子商务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应用目前集中在电子客票,电子客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合同的表现。电子合同是一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合同,承诺人通过数据信息形式发送要约,采用到达生效主义,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处合同当即成立,并经承诺人确认生效。但是电子客票在我国现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订立程序也和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有待通过法律修订解决。
第一章 航空运输
1903年,美国的莱特兄弟在卡罗莱纳成功地使一架具有动力装置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飞机飞上了天空,人类的活动空间便终于突破了重力和二维空间的限制,有了更加广泛的自由。自此以后,以飞机为代表的航空器首先在军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继而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到目前为止,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管道运输等其它运输方式一起,构成整个运输业。从肩扛手提到木牛流马再到火车飞机,运输方式的质的飞跃给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促进了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一节 航空运输概述
民用航空运输是指承运人使用航空器把旅客、行李、货物、邮件实现位移的全部活动。 与其相联系的另外一个概念是公共航空运输,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取酬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或货物。
一般来讲这两个概念没有多大区别,可以等同使用。民用航空运输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这一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中的一个子部门,它积极有效参与社会财富创造,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它提供了安全便捷的运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对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据民航总局统计,2003年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71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8759万人,货邮运输量21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3.6%、1.9%和8.4%,客运量占全社会运输总量的9.7%。截至2003年底,年末全行业在册运输飞机总数为661架,其中客机643架,座位数11万个;货机18架,业载能力1080吨。
民用航空运输既包括国内客、货运输,也包括国际客、货运输,既含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关系,又含有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它的所有活动都是在以《民用航空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性文件和关于民航方面的国际条约、双边协议等所调整规范,同时也受民商法、经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规范。出于约定俗成的简化,一般都把民用航空运输简称为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商品性。航空运输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产品――“空间位移”,其产品形态是改变航空运输对象在空间上的位移,产品单位是“人公里”和“吨公里”,航空运输产品的商品属性是通过产品使用人在航空运输市场的购买行为最后实现的。
第二,服务性。航空运输业属于第三产业,是服务性行业。它以提供“空间位移”的多寡反映服务的数量,又以服务手段和服务态度反映服务的质量。这一属性决定了承运人必须不断扩大运力满足社会上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遵循“旅客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为产品使用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正点的优质服务。
第三,国际性。航空运输已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形式,成为国际间政治往来和经济合作的纽带。这里面既包括国际间的友好合作,也包含着国际间的激烈竞争,在服务,运价、技术标准、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制订实施等方面,都要受国际统一标准的制约和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影响。
第四,准军事性。人类的航空活动首先投入军事领域,而后才转为民用。现代战争中制空权的掌握是取得战争主动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国家在法律中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所拥有的机群和相关人员在平时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作为军事后备力量,在战时或紧急状态时,民用航空即可依照法定程序被国家征用,服务于军事上的需求。
第五,资金、技术、风险密集性。航空运输业是一个高投入的产业,无论运输工具,还是其它运输设备都价值昂贵、成本巨大。因此其运营成本非常高,航空运输业由于技术要求高,设备操作复杂,各部门间互相依赖程度高,因此其运营过程中风险性大。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和组织都没有相应的财力,象贴补城市公共交通一样去补贴本国的航空运输企业。出于这个原因,航空运输业在世界各国都被认为不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都必须以盈利为目标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六,自然垄断性。由于航空运输业投资巨大,资金、技术、风险高度密集,投资回收周期长,对航空运输主体资格限制较严,市场准入门槛高,加之历史的原因,使得航空运输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自然垄断。
第二节 航空运输产品的特殊商品特性
航空运输是一种特殊的产品,表现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延续,它的产品形态是运输对象的在空间上的位移,亦即只改变运输对象的空间位置,而不改变劳动对象的属性和形态。这种特殊的产品只有投入到市场――航空运输市场进行交换,通过航空运输使用人的购买行为,才体现出其价值和使用价值,从而完成商品属性的自身转化。《民航法》第九十一条通过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定义,明确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与其它公共交通方式相比较,在淡化了公益性色彩的同时指出营利是航空运输企业能够继续为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前提条件,从法律上确定了航空运输产品的商品特性。
航空运输生产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附加于航空运输对象身上的。表现在客运上,航空运输直接满足了旅客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改变自己空间位置的需要,运输产品被旅客直接消费;表现在货运上,航空运输产品附加在所运输货物的成本上,在交换中列入流通所需的资金。这和其它运输产品的商品特性是一致的。
一般认为运输产品这一特殊的商品是不能储存的。 而航空运输作为运输产品的特例,也是一边生产一边消费,不能储存,受时间严格制约。 这也是区别于其它物质生产部门的重要客观标志。所谓储存,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把物或钱)存放起来,暂时不用。一般储存的对象是有形物,但是无形物也是有可能被储存的。由此定义出发,可以合理地推出这样的结论:如果运输产品可以延时使用或代偿性使用,在客观上就达到了产品备而待用的要求,体现出一定意义上的功能等价,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具备了储存的基本功能。以航空运输产品为例,由于航空运输市场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日益深化,承运人必须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才能占领市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不败。部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人面向社会推出的所谓“积分卡”、“积点卡”等服务手段明确规定:持卡消费一定的里程,便可获赠计分、计点,而这些分、点(代表一定的待消费里程)累计到一定数额后,可以享受赠送免费不定期机票之类的服务。旅客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随时使用赠送的免费不定期机票。由此可见航空运输产品具备一定的可储存可能性。相信随着科技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将来人们可以完全突破时空限制,从而使航空运输产品真正具有储存性。
航空运输产品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商品生产过程的与众不同上。航空运输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生产工具)是民用航空器(主要是指飞机)。“航空器”在1967年11月国际民航组织最终确定的定义是“大气层中靠空气的反作用力,而不是靠空气对地(水)面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不包括凭借气态发射物产生冲力的火箭,也不包括靠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撑的气垫船(器)等 ,虽然这一定义只对芝加哥公约的参加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事实上已被公认为国际习惯法而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承认。而民用航空器则是指根据《民航法》第五条的规定,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以外的航空器,它是作为所有权标的的动产,可成为抵押权的标的,它同时又是人格化的物,具有注册登记国的国籍,它只有在指定处所标明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并具备航空器注册登记国颁发或核准的适航证、无线电台执照等相关必要文件后方可投入民用航空运输营运。民用航空运输的承运人(生产者)被限制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具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法人,根据《民航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的企业法人。第九十二条规定,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因此只有取得民用航空运输许可的企业法人,才能从事民用航空运输业务。
第三节 航空运输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航空运输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根据《民航法》第一百零七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这一定义是参照我国已参加的《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规定的主要精神形成的,决定航空运输性质的唯一标准是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是否均在我国境内,而确定“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的依据则是当事人双方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即双方当事人的事先约定,一般不考虑在实际履行该运输合同过程中是否因故而实际地改变了航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相反证明时,在客票、行李票等运输凭证上注明的关于“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的内容即为确定该次航空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的依据。判断航空运输性质时,不考虑运输有无间断或有无转运。
如何正确理解“约定的经停地点”呢?英国上诉法院于1936年7月13日判决的“格里因诉帝国航空公司案”时曾将其定义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航空器在进行合同约定的运输过程中将要降停的地点,不论降停的目的是什么,也不论旅客有何种要在该地点中断其航程的权利。其中“约定的经停地点”不一定非要载入运输凭证才能构成“约定的”经停地点,只要在承运人的班期时刻表上公布就足以构成“约定的”经停地点。 但是根据《民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一十二条和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如果承运人不在运输凭证里注明在国外的“约定的经停地点”,承运人将无权援用运输凭证所声明使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确定航空运输的性质,有必要深刻了解连续运输的定义。根据《民航法》第一百零八条条之规定,航空运输合同各方认为几个连续的航空运输承运人办理的运输是一项单一业务活动的,无论其形式是以一个合同订立或者数个合同订立,应当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因此,是否是连续运输是以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共同意思决定的,而不取决于合同的形式,只要合同当事人各方把整个航程当做一次营运,并从一开始就约定使用几处连续承运人,即可构成连续运输。连续运输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连续运输的若干个航段中有一个航段是在国外履行,那么整个运输(包括国内航段)都是国际航空运输。
二、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三类。较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既可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中,亦可看做一个独立的运输过程。航空邮件运输是特殊的航空货物运输,一般情况下优先运输,受《邮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调适,不受《民航法》相关条文规范。
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范文2
1 引 言
1.1 研究背景
快递业是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发展的,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一种产业。在快递运输方式上国外快递企业多采用航空运输,而我国大部分还是使用铁路和公路,在时效性方面与国外差距还很大,因此研究快递企业的航空运输网络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秦岩[1]指出航空物流业不过刚刚起步,甚至可以说还未起步。何明珂[2]指出“枢纽―辐射”式航空货运网络是快递企业的必然选择。吴桐水[3]指出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贵重产品成为人们的需求,采用航空运输既安全又快捷。张雄[4]认为顺丰速递公司不但保证了人们要求的时效性,也达到了盈利的目的,并且建立了完善的航空运输网络。刘华[5]指出快递一般是指由一个承运人全程用快捷和准时的方式,将货物从发货人处送达到收货人的货运服务。
1.3 航空快递的优势分析
(1)运送速度快。
(2)破损率低、安全性好。
(3) 降低仓储费、保险费和利息支出、增加资金利用率。
(4)航空运输空间跨度大。
2 航空运输网络的规划
2.1 航空运输网络规划的分析
要实现轴-辐式的航空网络的建立,就必须首先进行枢纽节点的选择。以下通过几个方面的分析来进行航空枢纽点的选择。
(1)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量。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着市场需求量,快递公司的业务量大小对快递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城市交通运输量。为了保证较高的载运率,枢纽航空点所在地区应该有较大的航空快件运输量,使得更多的快件减少中转时间和中转成本。
(3) 地理位置。枢纽选择对地理位置的要求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航空运输枢纽必须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二是航空枢纽点的位置选择应该与其他航空枢纽点产生互补的位置。
(4)周边交通运输条件。航空运输枢纽是快递企业快件的航空转运中心,是在其覆盖范围内快件的中转和集散,因此,所处区域必须具备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2.2 航空枢纽节点选择的规划模型
设有n个备选枢纽机场,它们各自的坐标是(xj,yj) (j=1,2,…,n),枢纽机场的坐标是(xi,yi)
3 申通快递公司航空网络构建
3.1 申通快递公司航空运输网络枢纽节点的选择
假设航空枢纽的坐标为(X0,Y0),现在我们需要计算出X0、Y0,首先要确定每一个需求点每一天的需求量,并找到每个需求点的坐标,在地图上面找到各个城市机场坐标,由经纬度表示,详细如表1所示:
此地点距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很近,基于现有机场的条件,我们就把华中地区的航空枢纽设立在武汉。
3.2 申通快递公司航空运输网络
根据上述根据所建模型分别计算出华中地区、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各航空枢纽分别是武汉、杭州和北京。
4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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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从宏观上分析具有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特点,从航线运营的角度分析却具有垄断竞争的特点,因此我国航空运输服务市场还处在重要的发展变革阶段。在我国空运市场特定的经济环境下,旅客的购买决策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航空公司的价格竞争主要表现为不同价格的子舱位数量的决策,并且具有复杂的价格体系。在同一航线上经营的不同企业一方面要针对价格需求弹性大和时间需求弹性大的旅客采取强硬的价格竞争策略;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差异化价格竞争策略避免恶性竞争的发生。
一、 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市场结构分析
我国航空运输业最早是以政企合一、高度垄断和准军事化管理的模式运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民航业是较早进行体制改革的行业之一。我国航空运输业主要采用分类管理体制模式,即由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业、机场服务业、航空运输服务业、航空保障服务业、航空延伸服务业、航空维修服务和飞行员培训这 6个主要业务部门构成。其中航空运输服务业是航空运输业的核心业务,航空公司是航空运输业的生产主体,承担实现旅客、货物空问位移的主要职能,因此我们对航空运输市场结构的分析主要针对运输服务业即航空公 司的市场结构 和价格竞争。
(一 )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市场结构的沿革
我国航空运输服务市场,从最早的国家垄断经营,发展到现在多元化航空运输企业的竞争结构,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如表1:
(二 )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的市场结构的特点
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我国的航空运输服务业的市场结构的主要特点也在不断的演变。从开始的高度垄断,发展到现在垄断和竞争并存的格局。虽然表面上分析,中国航空运输业服务资源始终主要集中在三大航空集团,但对于空运市场,我们分析的角度是从航线出发,一条航线就是一个细分市场,旅客的需求只有在同一航线上才是无差异的,所以航空公司之问的竞争都是针对某一条航线而言,盈利或亏损也是针对航线而言。对于市场结构的分析自然也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人手。
1.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属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从我国航空运输服务市场的总体看,目前我国虽然有四类航空运输服务企业并存,但是主要的运力资源和航线资源都被三大航空集团控制,三大航空集团拥有的飞机数量和航线数量占到中国整个飞机数量和航线数量的 65%以上,他们决定中国航空运输业发展的主要方 向。三大航空公司之间关系密切、相互影响、尽力保持原有的运输市场,并且还不断地进行扩张,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所以其他的各类航空公司从整体实力来看,都无法和三大航空集团比较,这种市场结构具有典型的寡头垄断的特点。
2.从微观的角度分析,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属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从公司运营的角度分析,实际上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是航线的竞争,在同一条航线上,参与竞争的航空公司无论实力强大还是弱小,实际提供给旅客的空间位移的服务是一致的经济学家认为垄断竞争企业是价格的决定者,而不是价格的接受者。特别是在国内干线上,参与运营的公司都超过了3家,有 50%的干线有4家及以上的公司经营,所以不同公司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包括非价格竞争与价格竞争,比如价格大战、运力投入加大、强调自身服务的差异性。通过不断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生产效率来获得竞争的优势。我国民航管理机构也逐步放松价格管制和航线准入制度,强调航空公司经营的竞争意识,不断地开发航空运输服务新需求,促进民航业快速发展。
二、我国航空运输市场竞争环境的特点
(一)市场的集中度较高,但竞争激烈
从以上分析可知,我国航空运输服务业虽 然 以三大航 空集团为主导,但从航线经营的角度看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并不会因为公司的实力强大而轻易将竞争对手赶出市场。规模经济在航空公司经营中并没有特别明显的优势,反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管理层次简单、生产效率高,可以获得和大型公司相当甚至更低的运营成本,提供了参与竞争的条件。
(二 )销售交易信息的虚假公开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的民航运输业都采用了计算机定座系统进行客票的销售,旅客与航空公司都可以在网络或定座系统 中查询到其他经 营者的定价和销 售情况 。由于在价格公开化程度越高时,报复行动越迅速,用削价策略窃取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的做法应该并没有太大的作用。但航空运输企业却依然频繁的采 用削价策略,主要原 因是在市 场交易中还涉及到报价以外的其他因素。目前中国民航企业的客票销售大多是通过销售商来实现的,航空公司与销售之间的交易条件的秘密性,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销售商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销售量而获得航空公司给予的奖励或更多的回扣,往往会 采用很多秘密的手段掩盖销售的实际数据,使竞争对手不易察觉到窃取其生意的行为,从而阻碍了报复的及时发生。
(三 )旅客需求的时效性和 多层次性
由于航空运输市场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运输淡季或者针对某一航班时刻安排不理想的航班,航空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旅客,也会降低价格。主要是因为航空运输的固定成本巨大,而变动成本相对又非常小。在低于生产能力范围内生产时边际成本随产出水平的下降而急剧下降,需求的波动一般会导致价格的大起大落。在淡季,企业为了能够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往往都会采取削价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航空市场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由于乘机旅客的身份和出行目的的不同,各种旅客对票价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可以划分成一些等级。通常可以将旅客市场分为4类,第一类:对时间敏感而对价格不敏感 的旅客 ;第二类 :对 时间价格 均敏感的旅客;第三类:对价格敏感 而对 时间不敏感的旅 客 ;第 四类:对时间价格均不敏感的旅客 。
航空公司根据旅客的需求的层次,将航班的座位进行一定的划分。实际上旅客等级的划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划分得更加详细,在国外一般一个航班都在 1O个等级以上 ,我国现在一般都划分成 5—6个等级。但是各等级之间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属于某一层次的乘客在特定条件下会改变购买相应层次的机票。比如在“五一”,“十一”期间,原本打算购买折扣票的乘客在没有折扣票的情况下,也会购买全价机票。
(四)价格制定的特殊性
空运企业价格的制定受到民航总局的管理与控制。通常情况下,航空公司使用的最高价格就是民航总局制定的公布价格,可以认为这个价格 就是航 空公 司的垄 断价格 。现在几乎所有的航空公司都采取差别定价的方式,即对同一个航班在不同的购买时间或者购买条件下,向旅客收取不同的价格。这是航空公司为了能够在提高客座率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增加每座公里收益的方法。其原因一方面是航空公司的资产具有极强的专有性,并且价值极高,公司都必须要尽快地回收固定资产的投入 ;另一方面空运产品具有极强的时效性 ,一旦航班起飞,座位没有销售出去,便不会产生任何价值,航空公司自然要充分利用飞机上的每一个座位。
三、航空运输服务业价格竞争的特殊性
(一 )旅客的购 买决策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航空运输市场的竞争中,除了采用航班密度、服务质量等策略外,主要就是价格竞争。企业竞相降低客票的价格,在恶性竞争中,企图以先行降价至合理的成本以下的方式将对手驱逐出市场,并阻止潜在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当对手退出市场或潜在对手放弃进入市场的打算后,再将价格升至垄断水平。但实际上,在激烈的竞争中,并没有哪个企业因为超低的价格无利可图,而退出竞争市场的。一方面是因为航 空企业的资产具有极强的专用性,并且价值极高,多数航空公司的航空器的购买都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实现,一旦企业放弃市场,则这些资产将毫无用处,也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额负债。另一方面空运市场的价格竞争区别于普通的产品,在一般的动态价格竞争模型中,我们都认为企业 的产品可以完全相互替代,消费者只把价格作为取舍的唯一标准。当企业进行共谋时,他们会制定垄断价格,但只要其中一家企业不合作,而采取降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如果其他的企业不能立刻跟随,则他们很快就会失去市场,利润降为零。但在空运市场中,企业的服务并不是可以完全替代的,主要因素就是航班时刻和航空公司品牌。因为不可能在同一时刻,两家航空公司使用相同的机型,同时起飞,运行同一条航线。在一条航线的经营中,必然存在航班时刻的区别,而这个因素对某些消费者而言却又是相当的重要,所以即使有些公司采取低价倾销的策略,也不会使其他航空公司的旅客变为零,只不过可能使旅客的数量减少 。
从横向看,我们可以知道在各类影响因素中,机票价格只排在第 5位(不考虑其他因素),消费者更看重航空公司的品牌、航班时刻、服务和安全。对于安全因素,我国的航空公司都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对于其他的三个因素,则存在很大的不同。特别是航班时刻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这就决定了航空公司不可能提供完全同质的产品如果再考虑航空公司的品牌和服务,那么非价格因素对旅客购票的影响才是主导因素。但从纵向看,从 2002年到 2004年,机票价格对旅客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他的因素越来越弱这说明非商务旅客的比例增加,他们更注重机票价格,而忽略公司品牌和时刻。这便导致公司对机票价格竞争的加剧,使价格因素和非价格 因素变得 同等重要 。
(二 )差别定价导致票价体系极为复杂
由于旅客需求具有时效性和多层次性,航空公司为了更有效地吸引各类旅客的购买 ,采用 差别定 价方式 。通 常情况之下,公司会将某一个航班的座位分成若干个子舱位,每个子舱位分配一定数量的座位,不同的子舱位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当然都是在公布票价的基础上给予不同的折扣。实施这种多等级票价体系,能够使航空公司抓住不同需求特点的旅客,从而获得最大的收益。由于各种折扣的票价都存在,这样航空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就不再是价格本身的竞争了,而是低价舱位的座位数量设置多少的竞争了。如果低价座位设置的越多,也就越能够吸引旅客来购买。同样,航空公司的价格竞争在时间上会发生变化 ,把竞争看作 成 一个动态 过程就意味着企业 在某一 时刻所 作的决 策会影 响竞争对 手 ,实际上也会影响企业本 身将来 的行为。
对于航班定价 的分析必 须放 在运载量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因为每次的差别定价及相应的座位分配都是不同的,都是一个短期行为,受到运载量的限制。这个问题也是一个最有效利用现存座位的问题,我们假设按需求弹性不同,可以把航空旅客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弹性小的高价值旅客,一般为商务旅客;另一类是弹性大的低价值旅客,一般为休闲旅客。航空公司根据旅客自身的特点、航空公司积累的历史资料和竞争对手的价格制定情况,来确定不同类型旅客的价格量和舱位的数量,导致航空公司 的定价变得极为复杂 。
航空公司都希望从商务旅客那里获得最大的收益,因此会通过合作协议或者是优惠折扣保持与商务单位的合作关系。尽管经济舱全价票价格显得很高,实际上极少有商务旅客支付经济舱全价。与此同时,市场中却充斥着各种低价机票,越来越多的商务合作单位要求获得更低的折扣。最终结果是,管理公司折扣协议的成本不断上升,而平均票价却不断下降。航空公司的票价结构就像一棵张开的树,不断地“节外生枝”,对于休闲旅客 ,情况则 简单很 多。不管对 团队还是散客 ,基本上有三到 四种 的价格在市场销售 中出现 。
四、航空企业价格竞争策略研究
如果企业是具有远见的 ,那么他们所选择 的策略 ,就 能预期 到对未来市场竞争 情况 的影响 ,就意 味着 竞争对 手们 的具体情况会对公司的决策种类及其竞争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一旦对策产生作用,它能使竞争对手们对未来市场的期望定型化并且按照对决策企业有利 的方 式行 动 ,但 由于有 些竞争 行为的不可逆转性,策略的制定具有一定 的风险。一方面可能取得竞争优势,并改变竞争对手的行为模式而大获其利;另一方 面有可能因难 以扭 转早先的行为而失去经 营的灵 活性 。
如果每个企业都理性的并且明智的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他会认识到当市场上只有两个或少数几个卖主时,他自己的行为必然对其竞争对手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正是由于无论哪个航空公司减价都将不可避免的减少自己的利润,所以才没有哪个公司愿意降价,均衡的结果就好像他们之间缔结 的一个垄断契约。特别是在两家公司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降价就将对手逐出市场。在尽量减少利润损失的情况下,企业采取的竞争策略应该使企业变得更为温和,最终实现一个导致竞争激烈程度下降的均衡状态,比如两家企业都提高价格。两个势均力敌的公司应该采取使竞争对手进攻性减弱的策略,也就是避免激烈的价格竞争,从而使自己和竞争对手不必进行艰辛 的降价行 为 ,在温和 的策略 中获得 发展 。所以为 了减少恶性竞争 的出现 ,获得长久 的竞争优 势 ,航空公 司应该注重非价格方法的竞争,比如从服务质量 、航班正点率等人手,使 自己变的强大。这样的竞争策略会使竞争对手的进攻性减弱 ,同样获益匪浅。
如果企业因为具有不 同的成本或者由垂直差异化而不具备同质性,那么要实现合作定价就会变得困难 。首先,当企业具有不同的边际成 本或者产品质量时,企业的定价会有很大 的差异。边际成本 低 的企 业偏好 于较 低 的价格,而边际成本高的企业则相反。另外,即使所有的企业能达成合作定价,具有不同的成本、生产能力或产品质量的企业遵从合作定价的激励也会不同,特别是小企业往往比大企业更有背离合作定价的可能性。这是因为,由企业将价格移向垄断价时,整个行业的利润上升 ,大企业往往取得行业利润 的更 大份额,在把价格推向合作定价的过程中它们比小企业获利更多,而且小企业可以预测到大企业降价报复和惩罚小企业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小企业为了能获得 更 多的利润,与大企业竞争,他们会首先选择降价,为自己未来的发展争得一席之地。在这种情况下,大企业 同样会采取强硬 的态度 ,从而激发它们之间的竞争。其结果往往是小企业可能无法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最终退出市场;但也可能在这样的竞争中,小企业会重新焕发生机 。因此,大企业不会盲目的跟进降价,何况企业由于降价而造成的损失直接与自身的规模成 比例,企业 的规模 和销售量越大,打起价格战的损失也越大。
在中国的空运市场中,市场需求不足,旅客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航空公司往往难以获得满意的客座率,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考虑通过折扣 的方式 吸引更 多 的旅客选择 航空运输 ,这便使得航空公司最终还是卷人到激烈的价格竞争漩涡中。另外一方面,中国航空运输也以三大航空集团为主体,其他的公司在航线结构、航班时刻、公司形象等各方面与其比较都处于劣势,因此为了保有自己的市场份额,会首先采用价格竞争的策略 。
根据航空运输业的特点,一个企业并不能够轻易的就 将对手赶出市场,最终只能陷入恶性的价格竞争,带来全行业的亏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采取价格竞争可以从以下策略人手:(I)增加低价舱位应该在旅游旺季实施。在这段 时间 ,航空运输需求旺盛 ,大航空公 司不会 因为没有 客源而发愁 ,所 以他们不会对小航空公 司在此 期间采 取的各 种竞争策略花太多的精力去对付。在旅游旺季,由于市场需求的大幅增加,在相同价格下,高服务质量的飞机客票销售速度很快,这样会导致高服务质量航班旅客的溢出,他们只好选择服务质量稍差的航空公司,或者是一些小型的航空公司。如果在此时小航空公司能够通过价格作为刺激购买的手段,自然就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2)低价舱位的销售主要针对休闲旅客。休闲旅客对班次的衡量和准时性的衡量没有商务旅客那么严格,他们更注重的是飞机的票价。这样不会对大航空公司的主要旅客群产生影响,自然就不会引发剧烈的竞争。(3)由于低价机票大量出现,影响了原有商务旅客的购买,他们也希望获得更多的折扣,最终导致机票价格整体下滑。所以低价舱位的设置应该考虑多方面的购买条件,例如购买时间的限制、退票服务的限制、签转方面的限制,也可以通过区别机舱服务来体现机票价格的不同。让各类不同需求的旅客都获得自己满意的飞行服务,并且使航空公司利益最大化。
由此,我们发现航空公司如果要采取强硬的降价策略,应该选择在需求价格弹性最大的时间或者针对需求价格弹性最大的旅客群进行,并且通过增加对低价机票的购买限制,来体现公司价格竞争的差异,才能避免恶性竞争发生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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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范文4
关键词:物流;航空物流 仓储
中图分类呈:F273.1 文献标识码:A
航空物流是以航空运输为主要运输方式发展起来,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产成品从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有机组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便利化、一体化服务。由机航空运输成本核算简单、安全性好,因此航空物流也比较适合附加值高、时效性强的产品,以最便捷的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货物运输的全过程。
一、近几年我国航空物流的发展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依靠陆路物流和海路物流已不能满足需要,因此航空物流呈现出加速增长的势头。国内航空货运量平均每年以26.8%的速度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航空运输市场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根据民航总局的预测,2006年,中国航空物流同比增长达到11.7%,中国航空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民用航空市场,在中国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中,其中到东北亚地区的年运输增长率将为7%,成为中国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地区,到北美地区的年运输增长率将为6.1%,到欧洲的年运输增氏率将为5.4%。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我国迫切需求与之相匹配的航空运输能力。
与此同时,国内一线城市均建设有较大吞吐能力的航空物流中心,航空运输量在过去几年增加了十几倍。中国加入WTO后这几年,不仅推动了我国航空货运市场需求的更快增长,而且航空运输的产品也越来越多样化。现如今,中国航空物流主要运输鲜活产品、精密仪器产品、电子产品、商务文件、通讯产品价值高、时效性强的产品。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航运市场呈现出以下特征:
1.航空物流总体水平低。我国航空物流虽然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看,规模小、货运能力低。经营范围窄,多为从事中航空货运或航空,物流整合及技术水平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货源以普通货为主,高附加值和快件等高端产品比重较偏小,航空物流优势发挥不够,航空物流人才不足。
2.适合航空运输的货物增多。在物流方而,无论国内还是国际运输,航空运输量在整个运输量的比例,不足1%,但其增长却很快。这几年适合空运的货物增多了,即附加值高、体积小而且价格高、重视时间价值、讲究新鲜程度等物资。国航空物流主要服务十鲜活产品物冰果、鲜花、精密机械产品和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商务文件、通讯产品等行业。随着服务开放的不断深入,书籍、药品、软件、玩具等也逐渐会成为航空物流的服务行列。
二、当今我国航空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航空运输能力需要大大提高。面对日益增大的航空运输的需求,国内航空运输能力的增长还不能适应运输需求的增长。航空运输能力主要取决行航空物流中心的货物吞吐能力、工作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货运飞机数量以及响应时间等因素,而我国的航空物流起步较晚,单从运力来看,国内航空公司货机的数量仅为美国联邦快递公司货机总量的2%,不仅适用货运的飞机数量少,运力有限,而且各项硬件设施和人员的工作技能还相对落后。
2.国外公司已占大部分市场。虽然国内航空公司都加大了货运业务的投入,试图将货运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纷纷成立了专业性的货运公司或货运管理部。但是由于国内的航空公司起步晚,目前有近2/3的货运量被国外的航空公司所控,这就使得本就刚刚的起步的国内航空运输市场面临严重的危机。据统计,目前已有近60家国外航空公司在国内开展国际货运业务,如美利坚航空公司、英国航空公司等国际航空公司由于货运业务相对成熟,货运的均价更是低于国内的航空公司,冲击非常大。
3.基础设施条件及技术水平低。国内航空公司中,有一定规模的货代企业建立自己仓库及处理中心,但存在建设水准不高、网点布局不合理、集约化与规模化水平低、设施总体利用率低等问题,国内及本土物流企业管理与物流技术上严重落后于与国际著名物流企业。
三、面对严峻形势,我国航空物流可采取的措施
1.应该尽快增加航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航空物流业的发展,是以现代化大型立体仓库和专业化的现代机械设备等硬件设施作为基础的。建立和完善现代化、高科技、一体化、专业化、程序化的硬件设施,是实现当前航空物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应加快物流设施的建设:主要是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货物处理中心,保税物流设施,商务办公设施,基础服务设施,现代化专业化的机械设备等,实现场内物流设施的合理布局;另一方面应加快完善地勤交通体系,加快建设机场连接市中心以及主要工业开发区的快速干道,提高进出机场的道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以机场为中心,发散式的集、疏系统,提高空港物流聚散的效率和能力。
2.加快物流信息化管理建设。现代物流最具特色之处就是网络化、信息化,基本特征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交换得到物流信息和电子商务的服务,以缩短物流的响应时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港口码头、货运场站、货运公司、货主之间的信息共享,甚至实现跨地区、跨运输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将大大提高运输效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航空物流信息管理可分为内部的信息处理系统和外部的商务营销系统两个方面。内部的信息处理系统主要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将运输、装卸、分拣、保管、配送等流程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辅助完成,对整个作业过程进行监控,通过外部公共网络实现流程和货物跟踪的公开,实现信息共用和无缝交换;外部的商务营销系统则是对物流公司、货运等业务链上相关的企业,了解航空物流的运营模式,通过系统进行订单以及过程查询。
3.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全球网络。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的快速扩张,要求国际物流企业必须建立一个全球网络而通过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建立战略联系是开展全球物流服务。应对生产及销售企业的全球战略的必要于段。特别是针对于中国当今航空物流的现状,更应积极寻求与国际航空公司的合作。
4.利用优势,加强合作,进行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和运作。公路是最具有门到门运输的便利条件,铁路则是多式联运的重要环节,而港口作为物流平台,可以成为物流所需的多种运输方式的交汇点。国际航运企业本身拥有在全球范围的网络,遍及各大洲的分支机构,对就地组织物流作业非常方便,海上运输又是物流链诸环节,流通时间最长、费用最高的一环,其投资也最大,因此国际航运企业应利用自身优势,密切与港口、铁路和公路企业及物流企业的物流配合,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共同构成便捷的供应链系统,达到现代物流服务“高效、节能、迅速”的目的。
5.大力培养专业的航空物流人才。航空物流不同于一般物流,是一个人才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要拥有一批具备熟悉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熟悉航空物流服务组织、运输组织相关业务,熟悉市场营销、物流网络、现代航空货运业、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知识,了解相关的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业务运作程序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物流企业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为此,要大力培养专业人才,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
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航空运输具有运输速度快、航程远、跨越地理障碍、安全、舒适等特点,同时在货物破损率、包装、储存费用方面优势明显。随着经济的快速成长和物流业的发展,航空物流也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一艘新的物流航母,引领国际物流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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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范文5
关键词:航空运输服务贸易 现状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042-02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国商品贸易持续的高增长带动着运输服务贸易的渐进式发展,同时随着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兴起,航空运输在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其发展状况也日益引起了各国的关注。民航运输属于基础设施产业,其快捷性、网络性、替代性、高投资高沉淀性、高科技含量、公益性以及准军事性等技术经济特点也加速了航运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上升。此外,传统认为航空货运只是客运的辅助活动,但随着人们生活需求水平的提高,航空货运的高价格也逐渐被各国所采纳,尤其是发达国家,进一步提升了航空客运的发展水平及速度。1990年,我国民航运输定期航班总周转量25亿吨/公里,位列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第16位。2002年,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位居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第5位(不包括香港和澳门)①。1999年-2002年间,我国民航运输增长速度是国际平均增长速度的3.7倍,从民航先进国家的民航产业生命周期经验来看,我国将继续处于行业成长期20年左右,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成为世界航空市场中的一枝独秀②。
一、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的含义
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航空运输服务指由飞机提供的所有运输服务,包括国际客运。这其中不包括运费保险(包括在保险服务内)、非对运输设备的修理(视作货物)、机场设施的修理(包括在建筑服务内)以及出租或包租不带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包括在营业租赁服务内)。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种类,航空运输包括为航空客运和航空货运,以便更加准确地分析航运业存在的问题,研究发展潜力,同时提出战略规划。
二、我国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作为民航业竞争力的另一面航运服务贸易,我国则呈现稳定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航运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中的作用日渐增强。航运服务贸易出口从1997年的6.7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10.7亿美元、2001年的13亿美元、2002年的19亿美元、2005年的39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比重分别为2.7%、3.5%、3.9%、4.2%、5.3%(见图1,表1)。纵观1997年-2005年,我国航运服务贸易出口额增幅接近5倍,可见我国航空运输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增长期。航运服务贸易进口从1997年的18.2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24亿美元、2002年的35亿美元、2005年的48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比重分别为6.5%、6.1%、7.6%、5.7%。纵观1997年-2005年,我国航运服务贸易出口额增幅达1.6倍,远远小于出口额的增幅程度,可见我国航运竞争的优势已逐渐显现。
2.航运贸易在我国运输服务贸易中的地位稳定。1997年―2005年,我国航运服务贸易出口占运输出口的比重波动不大(见表1),航运进口占运输服务进口的比重却表现出较大的下降,一方面反映出航运是我国运输方式的支柱产业,其资本密集型、投资周期时间长等特性制约其运输量及承载力,出口额不可能短期内呈现惊人的发展速度。同时,随着中国民航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放开管制,更大程度的允许外国航空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由于我国航运实力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口比重呈现一定的回落。
3.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航运实力不强。2005年,美、日、德三国居世界运输服务出口的前三强。其中美国航运服务在进出口规模上均位列世界第一位(见图2),2005年出口额高达297亿美元,市场占有率为5.21%;日本仅次其后,出口255亿美元,占全球航运市场4.47%;德国则出口131亿美元,占航运市场的2.47%;而我国航空运输服务出口市场占有率为1.56%,在九国中位列第六位,可见我国航运服务贸易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
4.航运服务贸易的逆差程度减少。航运服务贸易的逆差额从1997年的11.5亿美元下降到2005年的9亿美元,降幅高达21.7%。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构成情况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的逆差主要来源于海运服务贸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运输服务在国际竞争中的劣势地位,尤其是海运服务。
5.我国航空运输呈现新的发展态势。我国民航机场旅客吞吐量从1997的11100万人增长到2003年的17400万人,增幅高达56.8%;货邮吞吐量在此期间的增速高于客运,高达75.9%。此外,2003年,货运增长速度较快,增幅高于客运6.5个百分点,其中国际航线高于国内航线15.8个百分点③。作为航运服务贸易的主体航空公司,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旅客运输。2003年,国际航线运输收入占25.4%,中国的港澳航线收入占6.2%,大陆内航线则占主要部分高达67.9%。在国际航线中,旅客运输收入占68%,货物运输收入占30%;国内航线中,旅客运输收入占国内航线收入的90%,而货物收入仅占6%③。中国香港地区为中国内地运输第一大出口市场,占有近一半的份额;其次是美国;欧盟则为中国运输第一大进口来源地。2005年,中国内地运输进出口除与中国香港地区实现顺差外,与其他国家(地区)基本为逆差,主要来源于欧盟、中国台湾、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或地区。
三、我国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策
提升中国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根源在于提高航空客运和航空货运的竞争力,在此主要阐述航空货运的发展对策。
1.放松管制,进一步开放中国民航市场。放松管制是中国进一步开放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随着全球航空运输市场进一步走向自由化和国际化,中国民航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势在必行。中国民航可制定适合于中国民航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全方位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航空业的合作与竞争,维护国家的航空权益。放松管制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由于引入竞争,垄断企业的种种特权逐渐丧失,迫使航空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进行管理和营销创新,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成本,企业内部效率和竞争能力得到一定提高。同时,放松管制使政府手中掌握的政治、经济资源减少,政府与产业内企业的关系更加透明,因此可以有效地减少寻租活动。
2.实现规模经营,增强竞争实力。继续推动企业之间按照市场原则的兼并重组,包括进一步的强强联合、大小联合、中央与地方联合,但要防止单纯追求规模不讲质量的联合兼并,通过市场主导的重组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航空教育培训系统建设,提升航空运输业人力资本。实现航空业的大力发展,要依靠全行业队伍素质的提高,这就需要实行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法,大力造就各类人才。要大力加强航空业教育培训系统建设,并发挥中外各方面力量,重点培养飞机、机务、空管等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
注释:
①资料来源:省略/index.htm
②《中国产业发展报告》357~358页
③资料来源:中国产业前景报告371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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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范文6
【关键词】航班延误;合同;归责;义务
一、我国民航航班延误中的合同关系
(一)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与消灭。民用航空运输是消费者与承运人之间的一种服务交换活动,以法律形式表现便是航空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按合同约定将旅客或者货物从出发地点运输到约定的目的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航空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当消费者与航空承运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便成立了合同关系。对承运人而言,应当履行在约定时间内将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点运输到约定目的地点的义务,以及在航空运输合同中与旅客附加约定的义务。对于旅客,应当履行给付的义务。当双方当事人都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二)航班延误后航空运输合同的履行不能。合同履行不能,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内容。对旅客而言,旅客自买到机票时起就和航空承运人之间形成了合同法规定的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其义务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乘机手续。若需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即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自愿放弃乘坐行为,提前终止航空运输合同,否则对于违约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9条规定:“旅客登机时,承运人必须核对旅客人数。对已经办理登机手续而未登机的旅客的行李,不得装入或者留在航空器内。旅客在航空器飞行中途中止旅行时,必须将其行李卸下。”如以上规定,若已到达合同履行时间,旅客单方面中止合同又不履行通知义务时,势必会造成航空承运人的不便,进一步导致航班延误等其他损失,此时该旅客应在自己所造成的延误航班的损害范围内负违约损害赔偿。
对承运人而言,其主合同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告知、服务、补救和赔偿是航空承运人在遇到航班延误时的主要义务。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旅客对应享有的权利是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对承运人的义务及旅客权利的保证,在我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掌握航班延误、取消信息后,各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告知工作。第一,承运人应通过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航班延误、取消信息及航班动态。第二,候机楼内的公共平台应向旅客通报航班延误、取消信息。第三,航空销售人应按承运人要求将航班延误、取消的信息及时告知旅客。第四,空管部门应及时将天气状况、流量控制和航班放行等信息告知承运人和机场。第五,各单位应加强协调,确保对外的航班信息一致。”此条规定便要求承运人尽告知义务。若未尽到以上义务则构成违约,应当对于航班延误后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我国民航航班延误中的责任分析
(一)旅客造成航空延误后果的责任承担。从旅客方面出发,航班延误若因为旅客单方面终止航空运输合同后,如上述合同关系的分析,当事人并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后履行合同中的通知义务时,旅客应当对由于其违约行为导致的航班延误等其他损失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二)航空承运人不合理延误的责任承担。从承运人的角度出发,若航空运输发生不合理延误,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则不需承担责任。其中的不合理延误是指航空承运人的过错而导致的延误,例如机务维护、航班调配等;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的延误为合理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航班延误引发的承运人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据《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于因航班延误造成旅客、行李及货物的损失应负责任。承运人因航班延误产生的责任与其对旅客造成伤亡和损害及货物灭失的责任相同。从我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也可以看出:“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后,承运人或地面服务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第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第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第三,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第四,机场或地面服务人应严格按照地面服务协议规定,为旅客提供餐食和住宿服务。”即不论航班延误是否由于航空承运人引起,其都有义务对旅客的餐食和住宿进行安排。
除此之外,承运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从三个方面分析:航班延误是否是由于不合理延误造成的,若是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则不担责;航班延误发生的时间段是否是在“航空运输中”,航空承运人仅对发生在“航空运输中”的旅客的航班迟延运输负责,而不对此期间以外因其他方式的延误造成的损失负责任。第三,看航班延误是否给旅客造成实际损失。若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则不承担责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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