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例6篇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为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食安办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镇、村、组工作网络,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2015年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

1、继续完善镇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做好日常监管,做好巡查登记上报。

2、与各村(社区)签定2015年《村级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村级群宴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各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

3、召开两次村组信息员培训会,提升监管素质。

4、健全台帐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台帐和食品安全信息台帐。

5、加强信息上报。要求村(社区)每月最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上报镇食安办;镇食安办每月召开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会,收取月报表,听取各村食品安全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的汇报,镇食安办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县食安办。

6、开展不定期排查。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大节日期间、重要节点,组织全体镇干部、村组干部、议事会成员、派出所干警,对全镇出租房、农家乐、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并上报镇食安办,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强化社会监管

7、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全年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2次,各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全年集中宣传5次。

8、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工作。

三、推进专项治理

9、配合县上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整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重点品种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药兽药残留整治。强化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头清查,加大对无证小作坊、餐饮点、流动摊贩的清理和打击,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力度。

四、加大群宴管理

10、加大群宴的申报管理。严格按流程进行申报,加强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定群宴管理目标责任书,将群宴申报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考核,并加强督查。加强流动厨师管理,组织全镇流动厨师培训2次,要求培训体检合格率达100%。加强群宴申报与现场指导,加强现场指导人员培训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率达90%,现场指导率达90%。

五、强化部门配合

11、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配合农发局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构筑问责追溯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配合部门做好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健全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机制。配合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杜绝私屠滥宰行为。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餐饮、食堂卫生监管和群宴管理。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县、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网格体系

1.食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2、药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覆盖全面的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二)健全管理机构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以村(居、社区)委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各乡镇(开发园区)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

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等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作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

已经设立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并明确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乡镇,应将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并,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实际进行内部调剂。

(三)明确人员责任

一级网格中,各村(居、社区)委要确定1名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级卫生室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承担本村(居、社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劝阻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

二级网格中,各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农业、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环保、市容、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各组成部门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进入二级网格,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履行本部门在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同时接受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联络员。承担本网格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任务,负责建立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完善属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内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执法检查工作;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所属村(居、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级网格中,县政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县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城管、公安等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人口计生委、文广新、邮政、工商、公安等药品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履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应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按照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并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进入二级网格,包联到乡镇(开发园区),并划片包干。

(四)落实管理责任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环节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责任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村(居、社区)配置进入一级网格的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人;县、乡镇(开发园区)及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三、运行管理

一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底册资料,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

三级网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一级、二级网格的培训、指导、督查及考核等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定期分析、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综合治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收集、整理、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积极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日-7月31日)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搭建三级网格,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格建设。

2、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做到网络成型,人员到位。

3、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参加网格化监管的所有人员为对象,编印培训资料,分层次组织对监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

4、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理汇编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以《监管员信息员工作日志》、《网格化监管应急手册》的形式,发放到三级网格所有工作人员手中。

5、以一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分乡镇(开发园区)、分环节(行业)建立电子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到乡镇(开发园区)和县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逐步建立辖区涉药单位电子档案。

6、全面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8月)

各乡镇、开发园区认真总结网格化监管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经常性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来检验和评估实际运行状况,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的具体措施,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政府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食品药品工作负责人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农委、畜牧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城管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人口计生委、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配置办公设备。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档案专柜)、“四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有举报电话、有宣传专栏)、“四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作制度上墙、维权方式上墙、应急程序上墙)。

(三)实施考评。县政府将把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及运行工作纳入本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考核奖惩。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安远乡位于宁化县北部46公里处,地处闽赣两省四县八乡的结合部。他东邻建宁县均口镇,南接宁化县河龙、水茜乡,北连建宁客坊、黄埠、伊家乡,西面与江西石城县高田镇和广昌县塘坊乡毗邻。总面积280平方公里,居全县第一,耕地面积5.3万亩。现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34909人。2003年,全乡实现农业总产值11390万元,工业产值480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96.68万元,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0万元,引进县外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39元,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位列全县乡镇第三。

安远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盛产粮食、肉猪、仔猪。特产有辣椒、银杏、红菇、魔芋、稻萍鱼等,曾有“鱼米之乡”“宁化粮仓”的美誉。安远是个文明古镇,历史悠久。自古就有墟市,宋称黄土岗,明设巡检司,故有安远司之称,民国时为安远镇。1930年1月,毛泽东率领的红四军二纵队曾进驻安远并经硝坊、营上、吴家,向塘坊,西越武夷山进入江西广昌。1933年,澎湃县苏维埃政府从湖村巫坊村迁驻安远里坑,方志敏的胞弟方志纯曾任澎湃县委书记。1934年,闽赣省苏维埃政府由建宁都上迁驻安远。安远现为我市重点革命老区乡镇。

二、小城镇建设和边贸发展历史和现状

由于安远地理位置特殊,安远的集市贸易远近闻名。明代时集市规模和交易量在汀州府辖区为最。周边县乡远至江西抚州等地人民生活所需的食盐、大米、食糖、布匹等均在安远集散、中转。据传,当时食盐交易量墟日高峰时多达2万担。为保护商贾利益、维护治安,官府历来都屯兵于此。现乡人民政府办公所在地,旧曾是安远司衙和国民党时期乡公所所在地。抗日战争暴发后,内地货源日趋紧缺,南昌与赣东南县商贾纷纷云集此地,安远成为闽、赣、浙、粤四省十多个县的货物集散地,边界贸易空前繁荣。

改革开放以来,安远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边贸优势进一步发挥,1998年,安远被我市确定为小城镇建设边贸重点乡镇。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府实施“农业115工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招商兴工”战略,狠抓工作落实。本届乡党委政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农业强乡,科技兴乡,边贸重乡和财政富乡”的奋斗目标,组织实施经济113工程(即“夯实一个农业基础,打好一张边贸牌,做好田间、畜牧养殖和山上开发三篇文章”),壮大安远经济,打造边贸重镇。2003年底集镇个体工商户达到   271户,私营企业5家,从业人员1100余人,注册资金1863万元,年交易额达到3636万元,其中销往江西及周边县乡的建材、家电及生产生活物质达2500万元。

在边界贸易的推动下,安远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集镇承载功能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党委、政府、各级部门在水、电、街道、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先后完成了集镇建设规划,改造旧房5万平米,新建农民住宅8万平米,开发商铺   500余间。打通了规划的“四纵三横”街道并完成了其中“两纵两横”街道的水泥硬化。铺设排水沟3公里。完成了日供水2000吨的自来水工程。安装了街道路灯。修建了2处公厕。实现了程控电话进村入户,开通了小灵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移动讯号基本覆盖;全面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新建起3.5万千伏的变电站,保证了生产、生活用电。基础设施明显改观后,对生产要素的承载能力明显增强,集镇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已达800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1%,预计到2005年,集镇人口可达1万人。

二是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商品集散流通功能进一步加强。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大量的农副产品需要进入市场,参与流通,为了方便购销,搞活经济,我们先后兴建了农产品、肉猪、活牛等3个专业市场。有效促进了安远特色农业的发展,全乡烟叶、食用菌、肉兔、肉牛产业化步伐加快。目前,我乡持有农村经纪人证书的有8人,以潘进水为首粮食营销大户有12家,年销售粮食500吨以上;以曾祥华岩前养兔场为龙头的养兔户达98户,年出栏销售肉兔近万头;以张承良为首的蔬菜营销队伍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软环境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了人文环境建设。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乡兴我荣,乡衰我耻”教育,倡导树立“发展安远我帮忙,安远发展我致富”的新观念新思想活动,群众素质得到提高,安远人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开始树立。二是加强了政策环境建设。人大、纪检部门经常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促进了部门服务质量的提高,经商业主、投资客商对安远的赞誉度有所提高。三是加强了服务环境建设,不断改善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条件,先后投资新建了中学教学楼、教工宿舍楼、小学教学办公楼共3座,同时不断强化教学管理,教学成果显著。2003年完成了有线电视县乡联网,成立了老年活动活动中心。在医疗卫生方面,现有的安远中心卫生院是全县两所中心卫生院之一,基本能保证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四是加强了治安环境建设。公安机关、集镇治安巡逻队、村级联防队联动配合,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发展速度,城建规划不完善,工业短腿等问题仍然束缚着安远经济的大发展,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发挥边贸优势,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1、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高起点、高标准完善集镇规划。

加紧对安远城镇建设重新进行系统、全面地规划、设计,在原有的“安远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基础上,“四纵三横”的街道主体规划不变,新规划出工业区、仔猪综合交易市场、停车场、垃圾填埋场、公共汽车停靠站、安远标志性建筑、小商品交易市场。要对安远城镇建设进行重新定位,进一步明确城镇性质和主导功能,有针对性地对安远的发展潜力、人口规模、用地范围、城镇性质、结构布局、道路交通、生态环境以及中心镇主导作用等方面通盘考虑,遵循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分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进行系统规划,为安远小城镇建设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为安远的后续发展留足空间。

2、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

一是要狠抓乡村公路建设,疏通进出口,畅通人流物流。交通是制约安远边贸发展的瓶颈。进一步发展边贸经济,公路建设必须先行,必须牢牢抓住近三年国家大力支持乡村道路建设的良好时机,建设好乡村公路。2004年,要在8月底全面竣工省际“安塘”公路(安远至江西广昌塘坊乡)四级水泥路改建和后溪至灵丰山公路改建工程;开工建设安远至增坑四级公路。2007年前,争取到开通“安高”省际断头公路(安远至江西石城高田镇),全面完成乡村道路硬化。这些公路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疏通安远的进出口,从根本上缓解边贸物质运输困难,促进边贸往来。

二是要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三年内在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环卫等方面要有较大改观。2004年内要完成停车场、公共汽车停靠站的选址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新建成10万头仔猪综合交易市场和一个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使用。规划启动安远夜景工程,引导工商户制作美观大方的灯箱广告、醒目的商店招牌;全面完成街道路灯改造,实现集镇美化、亮化。2005年,设计建成安远标志性建筑,同时规划建设小商品交易市场,到2006年形成农产品、仔猪、活牛、小商品交易等四大专业市场体系。

 3、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做大集镇规模。

一是大力推进招商兴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集镇转移。首先,要扶强做大现有的工业企业,对去年引进的三鑫、国丰两家竹木加工企业要重点扶持,促进其产品上档次规模。其次,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有针对性引进劳动力密集型轻纺、制鞋、制衣等企业,提高吸纳劳动力能力。去年我们引进的三鑫木业、国丰竹木工艺制品和今年引进的针织服装厂,已转移消化农村劳动力340名。

二是激活民间和乡外资本投入,兴办三产、私营企业。重点发展餐饮、农副产品中介营销、小商品批发和商贸等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商品流通。鼓励干部带头创办、领办经济实体,鼓励干部资金下海。目前已有4名干部办理了留薪留职手续在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在今年市县大抓肉牛产业政策引导下,乡干部职工已筹集30万元创办2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将进一步带动我乡活牛市场交易。

三是不断优化软环境,提高安远吸引力。一方面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干部工作效能督查和行风评议工作,规范政务、站务、所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办事群众。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中梗阻现象,为安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垄断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公安、工商、城管、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不定期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让外地客商敢到安远,能创成业,可赚到钱,切实塑造一个诚信的安远。

4、强化集镇管理,树立边贸集镇新形象。组建一支专门的集镇管理队伍,对违章搭盖、占道经营、集市卫生进行根本治理,彻底扭转脏、乱、差现象,让集市交易公平、有序,集镇面貌清洁、整齐。今年拟通过人大例会制定通过符合安远实际的集镇管理办法,做到按章规范管理。

5、发展特色农业,为农产品交易注入新活力。

一是稳定传统特色农业。要在稳定和扩大安远辣椒种植、稻萍鲤鱼养殖规模上下功夫,改进鲤鱼干加工工艺,在辣椒干、鲤鱼干、豆腐皮的包装、宣传推介和营销上加大工作力度,让传统特色农产品成规模、上档次,促进传统农产品转化为新商品。今年我们将以县“农业招商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立足安远实际和优势,抓好魔芋、南瓜、姬松茸等项目的可研、包装和招商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开发商的联系,制作和安远招商网页,让外界了解安远,把安远推向客商,引进资金、开发项目。目前,魔芋开发项目已经和省农林大学、福州素天下食品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达成了开发初步意向。

二是突出发展优势农业。下大力气做好安远经济“113”工程中的“三篇开发文章”。田间开发以烟叶生产为主,突出抓好以姬松茸为主栽品种的食用菌业和订单农业。畜牧业以肉牛、肉兔养殖为重点,抓50头以上的大户和200头以上的育肥场建设,加快肉牛、肉兔养殖专业村建设,用3年时间,把肉牛、肉兔产业化工作推上新水平。山上开发重点抓药材种植,木本药材与草本药材相结合,中、短、长相结合,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为农民增收开拓新渠道。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全乡形成烟叶为主,畜牧养殖为重点,食用菌、药材种植为补充的田间、家里、山上并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三、两点建议。

一是恳请上级支持把安远乡列为全省小城镇建设边贸重点乡镇。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形成“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网络格局和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经营、共同发展”的思路,构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并在农村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安排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县农村用药“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分别承担全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领导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有关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工作部署,协调实施全县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县卫生局为协作单位,负责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好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督促指导他们提高用药质量并自觉纳入全县药品配送网络管理。

县计生委为协作单位,负责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好计生服务站(所)“规范药房”建设;依托现有县、乡镇、村三级计生网络资源,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搞好本辖区相应食品药品监督的协管任务。

2、乡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政办、计生办、工商、公安、卫生院等部门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协管办公室(简称“食品药品协管办”)。食品药品协管办负责人由领导小组组长兼任,成员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组成。领导小组承担本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的领导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协调实施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

(二)落实“两员”,发挥作用

建立健全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依法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按照“结构严密、运转协调、信息畅通、上下互动”的要求,以在乡镇聘任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村聘任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为主要形式,形成覆盖县、乡镇、村的食品药品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对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到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原则上从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中聘任,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从村计划生育专干或村长中聘任。各单位要在10月底前完成覆盖县、乡镇、村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的组建工作。乡镇、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立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使之尽快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同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或举报有功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发挥其宣传、举报和协查作用,提高监管效率。

(三)形式多样,保障供应

本着提高用药质量,实现企业增效、政府增税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包括县和县以下的药品批发、配送、农村零售药店和药品零售连锁店、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药品等形式。结合我县实际,实行以药品批发企业为药品直接配送为主,连锁、药店(柜)进乡镇到村设置为辅等方式。具体规划:1、县建立农村用药用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为独立的经营实体,药品品种要齐全,服务周到。2、在乡镇设立药械代购点。每个乡镇设立一个代购点,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设立并验收,报领导小组决定。设立代购点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乡镇卫生院不具备条件的,由县配送中心直供。乡镇代购点代购对象为本乡镇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严禁设立门面零售药品。具体要求:要制定《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规定》,明确配送企业条件、配送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定通过GSP认证并具有较强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作为我县药品主体配送企业,负责向乡镇、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配送品种齐全、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严禁索取回扣,造成药价虚高等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允许其他有配送资格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补充配送,逐步实现乡镇、村药品集中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到乡镇、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药店或设置乙类非处方药药柜,从而构建全县规范的农村药品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使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从6月份开始,用4个月时间进行宣传发动,成立各级领导组织和落实“两员”聘任工作。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建好乡镇协管办,完成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建档工作,建立各种工作制度,并着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

第二阶段:培训提高,充分发挥作用。从10月初开始,用1个月时间,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全面培训,并布置任务,明确责任,发挥他们的宣传、举报和协调作用。培训工作应贯穿整个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的始终。

第三阶段:督查指导。从11月份开始,用1个月时间,县领导小组将安排人员督查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进展情况。与此同进,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市场运作为主要手段,以企业为市场运行主体,坚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推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从12月份开始,对照本《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对策,认真地对本地“两网”建设进行总结。各乡镇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县“两网”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保证。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各成员单位责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乡镇政府要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后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政府是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主要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本着践行“*”重要思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责任,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措施“五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好培训,发挥作用

坚持以强化管理、提高素质为立足点,努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甘于奉献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对聘任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要抓好培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能力。

(三)搞好结合,着力治本

全面开展“两网”建设工作,要结合实施药品“放心工程”,认真开展对农村药品购销渠道的检查和清理,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加强对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假冒伪劣药品的清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取缔无证行医个人“诊所”,净化农村药品流通秩序。要结合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要结合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和用药行为,促进“规范药房(库)”建设,提高用药质量。要结合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优化农村医疗医药市场结构,使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通过结合,着力治本,真正把“两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协调、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加强监管,正确引导

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上,要强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要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引导其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做好药品供应工作。要褒奖诚信单位,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和竞争机制,不搞“配送终身制”。要加强对乡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药店进药渠道和药品质量的监管,引导其自觉加入到药品集中配送网络。对进药渠道不规范和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情节严重者依法从严查处。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6

一、以宣传为载体,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修武县是旅游大县,每年要接待近300万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样的形势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对修武来说是一种挑战,一次考验。

为抓好创建工作。我县从宣传入手,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示范县工作。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政策,并利用《食品安全法》颁布和实施等有利时机,组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单位、各乡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旅游景点,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二是成立了创建组织。按照创建要求,成立了由县长常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修武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督导组、技术保障组、宣传组三个工作专项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制订了创建方案。按照创建标准,结合县情实际,县政府制订了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成员单位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制订各自的创建工作推进计划和方案,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确保创建工作按期或提前完成。四是拨付专项创建经费。为保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县政府及时拨付创建工作专项经费4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6万元,食品检测设备20万元,保障了创建工作和食品检验检测的有效开展。五是加强了日常协调、检查、督导。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到基层检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安排具体创建工作。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多数工作目标已经完成,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7月27~28日,焦作市食品安全评估组对修武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对我县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8月28日,修武县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申报材料和申报表上报到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人了申报程序。

二、以服务为前提,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为抓好监管工作,修武县要求职能部门从服务入手,一方面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行业;另一方面重拳出击,严厉整治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作用,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一是抓服务。要求职能部门创新服务理念,注重扶持、引导、规范企业的发展,以服务促监管,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如质监局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帮扶”,从企业建厂初期就开始先行介入,从厂区布局、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购置再到产品检验,指导、帮助企业严格按照办证要求组织生产。并帮助企业严格把关管理手册、各项记录等软件材料,确保企业顺利获证。2009年以来,已为11家新上企业提供全程服务,为企业节省各项费用近百万元。在抓好服务的同时,我县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开展阶段性整治。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结合修武实际情况,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了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五一期间,高考、中招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重要节日、重点时期我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修武县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修武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了修武县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制订添加剂专项整治抽验计划,按计划开展添加剂专项抽验,共抽验16个品种174批次,合格率92%。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添加剂抽验检测结果,组织职能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开展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旅游消费安全、促进旅游发展为整治目标,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服务指导促进规范、严厉打击净化市场”为整治思路,以打击与规范、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整治原则。开展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整治的基础上,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成立了农家乐饭店行业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加强行业自律,使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开展面及面制品、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下发了《修武县2009年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修武县2009年面及面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城关镇、郇封镇示范带动、其他乡镇全面完善的工作思路,逐乡镇开展以“两个专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做到“两个专项”不脱节、不漏管、不断线,引导群众摈弃陋习、合理饮食,上半年收到家庭聚餐申报表535份,基本杜绝以物换物现象。六是开展“抓大促小”专项治理工作。在抓大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县35家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起到示范龙头带动作用,其中6家食品企业获得IS09000认证、2家企业获得HACCP认证。在促小方面,规范了85家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帮助5家小作坊通过上档升级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