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例6篇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文1

本文从已有的国内外文献出发,对广告编排相关的因素进行分析,并且结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最新的相关调查结论,为电视广告编排策略提供研究思路及较为系统化的考量方法。

对现有电视广告编排实践的相关研究结论

从现有的广告环境来看,国内的电视广告存在广告时间过长、插播次数过于频繁、广告品质低俗等问题。对现有的广告编排策略的分析和解读,不但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现实范例,也提供了可供操作的有效视角。刘振对比了央视新闻频道与台湾TVBS新闻台周四到周六3天黄金时段的所有广告,认为较之于大陆电视台,台湾电视台广告时段的安排更为灵活(广告时段的数量不固定、广告时段的播出时间不固定)、广告片的长度更为多样(5秒到40秒之间混播,长短交错,前后可呼应。以“易而善”羊奶粉在TVBS新闻台的投放为例,首先播出一则30秒的产品广告,20秒之后又播出了一则5秒的促销广告, 有效地呼应了前面所播的广告)。

刘光锋则以湖南卫视《娱乐无极限》中插播的广告为例进行了内容分析。作者选取了2009年4月中的一周(7期)该节目中插播的广告作为样本(有效样本为36则广告),②对有效样本中的品牌、内容、长度、色彩、音乐等要素进行编码,数据分析认为该节目插播的广告具有一些优点可以借鉴,如广告内容与节目定位具有相似性、商业广告与节目宣传片的合理配置、同质性广告避免在同一时段播出、广告播出时段与广告长度、数量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根据观众的生活形态编排广告等。刘光锋认为,《娱乐无极限》节目中插播的广告长度以15秒和30秒为主,其他长度的广告使用频率相对较低。这样的编排方式会影响到受众的视觉流程,把不同的广告时长按照不同的密度穿插起来,打破了整个广告时段的沉闷、单调,带来一种全新的节奏感,可以激发观众收看广告的兴趣。

这些案例的分析对于广告编排是一种有效的研究视角。然而,它们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主观性,对已有的广告编排的各个因素的分析尚处于较为浅显的层面,缺乏系统化的升华和总结。针对这些问题,另一些研究者则从理论化的视角,提出了应然的解决策略以及理想化的模型。综合研究者们的分析以及最近的研究结果,可以描绘出电视广告编排的研究进路和主要考察因素。

合理的电视广告编排策略

从已有的文献以及相关研究结果来看,一个合理的广告编排策略应当考察以下一些因素:

1.广告时长

广告时长和单位时间内广告的数量,决定了广告的密度。电视广告适宜的时长是研究者较为关注的话题。央视市场研究公司的调查显示,一般观众可以忍受电视广告的长度不超过2分30秒。③而有关调查验证,节目中每次插播3分钟的广告,观众的保留率在80%;插播5分钟的广告,观众的保留率在50%;插播5分钟以上的广告,观众的保留率只有33%。④

研究美国四大电视网的学者发现它们之间存在垄断性竞争,为了达到力量的均衡,所有电视网的商业广告都安排在同样的时间段。⑤另一项研究则分析了一家电视台通过广告的条数、长度最大化地赢得观众的策略和实践,发现商业广告在电视节目快结束时更加频繁,商业广告最长;从电视节目与广告的关系来说,节目越吸引人,插播广告次数越频繁,总的广告时间增加;在广告插播次数一定的情况下,广告出现得较早,节目前部分的广告时间较短,后面的广告时间较长。⑥

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了电视广告可能的时长和频度,但是没有给出一个较为可信和客观的分析,对于究竟多长的广告时间是适宜的、在这段时间内播出多少条广告是合理的等问题,无法提供较为清晰的回答乃至并无经验性的分析思路。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今年7月进行的相关调查显示,两个电视节目之间的合理广告时长为122秒,即2分钟左右,90%左右的被调查对象选择的时段范围在1~4分钟,4分钟应该是调查对象忍受的广告时长的极值。

2.广告重复度

一些研究探讨了广告重复的最佳次数以及不同产品的广告重复策略。从记忆的角度来说,产品名称重复播出3次或3次以上的广告, 被记住的可能性明显高于不到3次的产品。但也并非次数越多越好。一些研究从概念界定的角度对重复广告进行了否定,⑦认为广告的品质可能会导致受众对广告的回避从而产生负面效果。

广告的重复率直接影响到受众的购买欲。研究者认为,对产品知识丰富的受众来说,长广告促进的购买欲随广告重复率的上升而下降,短广告促进的购买欲则随广告重复次数的增加而上升;而对缺乏产品知识的受众来说,长的广告在少量重复时促进购买欲提高,重复增加到一定次数(5~10次)时,购买欲下降。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文2

    [论文摘要] 近年来,量化管理的管理理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 企业 采用。事实上,看似难以衡量和量化的广告行业也可以实现量化管理。本文从商业银行的广告管理流程出发,探索出适合商业银行自身特色的广告量化管理策略,既发挥了商业银行的优势,又在保证广告效果的前提下极大的节省了成本支出,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意义。 

 

 

 

一、广告的量化管理 

 

长期以来,广告被称为没有质量标准的行业,因为广告的效果是极难控制和衡量的。正如广告界人尽皆知的那句名言,“我知道有一半广告费是浪费的,却不知道是哪一半”。因此, “怎么样让有限的广告费发挥最大的广告效果”成为让每个企业头疼的话题。 

近年来,量化管理的思想逐步引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中来,所谓量化管理,即将各项工作流程的步骤进行量化评估,从而在整体上对工作进行宏观控制,把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实上,广告同样可以进行量化管理,就广告的重要流程与关键因素进行标准量化,就可以保证广告效果不会产生根本性错误,并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广告效果。最早实施广告量化管理的宝洁公司近三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经过量化管理的广告80%对销售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没有进行量化管理的广告仅有10%促进了销售。 

广告可以分解为三个重要步骤:广告策略、广告创意和媒体投放。策略是广告的灵魂,创意是广告的肢体,而媒体则是广告与受众的沟通方式。只要对这三个步骤进行量化,就可以对广告效果进行宏观控制。而分别对这三个步骤进行量化管理的方法则是市场调研、效果测试和媒体数据分析。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之处 

 

商业银行比其他任何行业都要重视防范风险,而量化管理正是实现 科学 决策、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商业银行的广告量化管理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但是,银行的广告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不同。由于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消费者在选择银行时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银行品牌、产品特点、网点多少、柜台服务等等,而其中很多因素是广告无法影响的,因此,银行业的广告效应似乎没有其他行业那么明显和强烈。这就导致银行不愿意拿出更多的钱来做市场调研等,而没有经过量化管理的广告效应则更加难以控制,这样又进一步导致银行不愿加大对广告的投入,从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而量化管理事实上需要相当部分的成本投入,例如广告最成功的宝洁公司是这样划分广告支出的:媒体投放80%-90%,广告制作5%-15%,调研至少5%。因此,缺少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商业银行实现广告量化管理的一大难题。 

其次,由于银行产品品牌体系庞大而复杂,不同产品的受众结构也是复杂交错,因此,银行的量化管理要比其他行业更加困难。这就需要我们找到一种特有的、适合银行业的广告量化管理方法,它首先要求投入不大、并且能够保证效果,还要有可操作性。 

 

三、银行的广告量化管理方法 

 

1.利用ocrm、网点优势和客户经理优势进行市场调研。策略是广告的出发点,创意、媒体投放都要和策略保持一致。根据市场调研做出严谨的广告策略是广告的灵魂。战略制胜,如果策略不对,创意再好只会错得更远。市场调研是洞悉消费者心理和判断消费者行为的重要方法,市场调研的几大要素是调研工具、调研方法和调研队伍。专业的调研公司的收费都比较高昂,而一般的调研公司的专业素质存在很大问题,调研结果往往不足为信。

事实上,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借助自身优势自己进行市场调研,从而节省支出。目前,商业银行大多应用了ocrm系统(客户关系管理),ocrm包含了大量的客户信息,是可以利用的调研工具。而银行遍布各地的营业网点又满足了按照地区随机抽样的基本原则,银行的客户经理队伍由于对各自的客户十分了解和熟悉,非常合适担任调研员的角色。市场调研能够解决的问题包括:客户的媒体接触习惯、客户最感兴趣的产品卖点、最感兴趣的公关活动等等。 

例如:如果银行想针对高端客户策划一次公关活动,但是什么形式的活动才能受到高端客户的欢迎?此时可以从ocrm系统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客户样本(简单随机抽样),也可每个网点分配一定数量的样本(地区抽样),制定调查问卷,由维护这些样本客户的客户经理进行问卷发放或者深度访谈,获得信息后在ocrm中汇总并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并根据结论策划相应的活动主题与形式。这样策划的活动要比拍脑袋随机决定的效果好得多,做到真正的有的放矢。 

2.利用银行的客户优势进行广告效果测试。广告创意充满了不确定性,在投放之前谁也无法保证广告的效果。尽管经过了第一阶段的市场调研可以保证策略大方向的正确性,但是创意的表现力和冲击力也直接影响着广告是否能打动消费者。因此,在投放前先进行效果测试是必要的。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文3

广播的收听率调查已为多数电台接受并采用。在广告推介中,电台主要使用的是节目或时段的收听量、吸纳的听众人数等数据,再进一步会涉及到主要节目或时段的听众特征数据,如收听节目的听众是哪些人,以此来判断节目或时段的广告价值,吸引广告投放。广告主也主要根据节目或时段的听众收听量,来衡量节目或时段的广告价值,指导广告投放。

但在具体的过程中,广告的经营策略、投放策略、创意制作、编排技巧,还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业界主要依据过往经验来制定相关的策略,而不是如同衡量节目或时段竞争力、广告价值那样,从听众收听调查中获取客观数据,用数据说话。

造成这一现象,一方面因为大家观念上还是将广告策略、尤其是创意制作策略当作传统的专业人员经验判断、艺术创造式的主观产物,没有想到这些也是可以通过听众调查来获取、量化的;另一方面,也与现阶段听众广告行为调查的不成熟有较大的关系。现行的广告行为调查过于简单,与电台、广告公司等的需求有较大的差距,对现实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有较大的局限。

本文试图对听众广告行为调查进行论述,提升电台和广告客户对听众广告行为调查的认识,为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分析提供思路借鉴。

一、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对广播广告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1.听众广告行为调查的目的

如何恰到好处地维持听众收听、电台经营与广告效果三者之间的平衡,是十分重要的课题。WWw.133229.Com

虽然广告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节目的完整性,但精彩的广告内容不仅不会阻碍听众收听,反而会促进听众收听节目。听众也有获取特定广告信息的需求,以此为自己的消费行为提供帮助与指导。

因此,有必要进行听众广告行为调查,了解听众需要的产品信息、喜爱的广告形式与创意内容、能够接受的广告呈现方式与插播频次、时长等重要信息,以此指导广播广告经营、投放策略,提升创意水平与编排策略,做到广告效果最大化,对听众收听影响最小化,实现共赢。

2.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对广告经营策略的作用

了解了听众的广告接触行为、态度与喜好、相关广告需求,就能更科学地评估频率、节目或时段的广告资源与价值,更有针对性地拓展适合不同频率、节目或时段的广告客户,更合理地监督广告创意,以及广告作品的编排播放,扩大广告经营收入,拓宽广告客户的行业分布,完善广告客户的行业结构,挖掘听众的广告价值。

现阶段,电台广告经营主要依靠变卖频率、时段或节目的听众资源来吸引广告投放,但对听众资源的广告价值深度挖掘仍有欠缺,往往只是停留在听众收听或到达量上面,或者更进一步地细化到听众的构成,以及听众对节目的忠诚度,以此评估其广告价值。这只是广告经营的第一步,即发现广告价值。广告经营还必须走第二步,即挖掘广告价值,提升广告资源的利用率。

3.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对广告投放策略的指导意义

了解听众对广播广告的收听情况,对不同产品/服务信息、资讯的关注与需求情况,以及不同产品/服务广告对听众消费行为的影响情况,能更清楚地认识到广播媒体的广告投放价值,更合理地进行广告投放。

广告客户、尤其是大品牌客户之所以不把广播作为主要的广告投放媒体,是因为广播是“视而不见”的媒体,看不见、摸不着,感觉不踏实。另一方面,大家认为广播是“两头大、中间小”,即以青少年听众与老年听众为主的媒体、主体受众消费能力弱,广告价值低。

第三方提供的客观收听数据,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广告客户认为广播影响力弱、听众广告价值低的传统观念。但是很多广告客户还是对广播广告的传播效果有所顾虑,对自己的产品是否适合在广播中投放广告捉摸不定。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广告客户能知道听众在收听广播时对广告的收听情况,不同听众在广播中对广告产品/服务的需求情况,不同产品/服务的广播广告对听众消费行为的影响情况,从而根据自己的品牌或产品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广告的投放。

4.听

众广告行为调查对广告创意制作的借鉴价值

对广告公司而言,了解听众喜爱的广播广告内容、表现方式等特征,可以从容进行广播广告的创意制作,提升广告创意制作水平,使听众在听到广告时不拒绝、不厌烦,乐于收听,将广告当作节目之余的调节与享受,对广告传达的信息留有深刻的印象,根据广告指引进行消费。

对听众心理、需求的漠视或忽视,不去了解或不甚了解听众的广告收听需求,导致很多广播广告创意贫乏、内容雷同、制作粗糙,与节目形成鲜明的对比。好听的节目搭配难以忍受的广告,影响节目的收听,降低节目的品质,对广播媒体的伤害较大。

医疗健康广告或节目之所以受到广告客户的青睐,并产生了较好的广告效果,主要是因为业界掌握了中老年群体对医疗保健信息的收听需求与心理特点,了解了他们关注的医疗广告信息内容、信赖的广告表现形式,从而进行广告的创意制作。

因此,广告创意制作需要深入了解不同听众对不同产品/服务的广告创意需求,为不同的产品/服务量身定做与目标消费听众的心理需求对位的广告佳作,扩大广告的传播效果,提升广告价值与电台的广告品位。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这一需求。

二、听众广告行为调查的主要内容

1.调查听众对广播广告的收听情况与态度评价

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到听众对广告的收听情况,在听到广告时是否会转台,在什么情况下会转台,收听的专注程度与对广告内容的记忆程度等,以及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和收入等背景的听众[1]对广播广告的收听情况,驾车听众、非驾车听众[2]在收听广播时对广播广告的收听情况,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对广播广告的态度评价:广播广告的可信度、广播广告的满意度、广播广告的喜爱度和美誉度。

2.调查听众喜欢的广告形式与创意内容

了解听众喜欢的广告播出形式(如节目冠名广告、整点/半点报时广告等)、广告表现形式(如陈述式、对话式、场景式、歌唱式等)、广告表现手法(如相声、评书、笑话娱乐、戏曲等);了解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以及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的听众喜欢、容易接受、不希望接受的广告播出形式和表现形式。

了解听众喜欢的广告创意内容:听众希望在广告中了解的基本产品信息与广告诉求点(如医疗广告了解疗效、促销广告了解折扣信息、品牌形象广告了解竞争力与社会责任等),希望产品信息在广告中如何呈现(如幽默搞笑、委婉的讲故事等),听众不喜欢的广告创意内容;了解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以及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广告信息的听众喜欢、不喜欢的广告创意内容。

3.调查听众印象深刻的广告信息及影响因素

了解听众在收听广播时,对什么形式、内容的广告印象深刻,对广告中的哪些信息印象深刻;了解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印象深刻的广告信息。

了解听众对广告信息印象深刻的原因及影响因素,是因为在其他媒体如电视中接触过所以印象特别深刻,还是因信息的实用性强、广告代言人的知名度高、播放的次数多导致听众印象深刻;了解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以及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的听众对广告信息印象深刻的原因及影响因素。

了解影响听众收听广告欲望的因素,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以及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的听众认为影响其收听广告欲望的因素。

4.调查听众能接受的广告时长及插播频次

了解听众对广告时长的态度:容易接受和不能接受的单条广告时长,在一段广告中容易接受和不能接受的广告条数,在一段广告中容易接受和不能接受的广告总时长;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以及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广告信息的听众对广告时长的态度。

了解听众对广告插播频次的态度:在多长的节目中插播多少次广告比较适宜,同一条广告在一个节目中播出多少次比较适宜;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对广告插播频次的态度。

此外,还可以对一个广告时段内多条广告的编排策略提供借鉴:在广告时段前主持人是否应告知广告时长、条数,告知后是否会促进对广告后节目的继续收听;头条广告对听众的收听影响;多条广告如何编播,风格相近、同一品类的广

集中编播的影响等,从而更好地促进广告与节目的配搭,加强和推进广告时段的精细化管理。

5.调查听众对不同品牌/产品/服务广告的关注与收听需求情况

了解听众对不同品牌/产品/服务广告信息(如餐饮、汽车/汽配、家居建材等行业)的关注情况和关注程度:听众在收听广播时对哪些行业的品牌、产品宣传或促销等广告信息比较关注,关注的程度如何,对不同行业的品牌/产品/服务分别关注哪些方面的内容,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对不同品牌 /产品/服务广告信息的关注情况和关注程度。

了解听众对不同品牌/产品/服务广告的未来收听需求情况,还想获取什么样的广告信息,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对不同品牌/产品/服务广告信息的未来收听需求情况。

6.调查不同品牌/产品/服务广告对听众消费行为的影响情况与影响因素

了解广告对听众消费行为的影响情况、影响程度,消费者对广告中产品/服务的购买所考虑的因素,以及广告对听众的哪些产品/服务消费影响最大,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在消费时受广播广告的影响情况。

其次,可以了解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广告信息的听众在消费时受广告的影响情况、影响因素,消费时所考虑的因素,以及广告对他们的哪些产品 /服务消费影响最大。具体了解关注特定品牌/产品/服务广告信息的特定背景特征、特定收听场所的听众在消费时受广播广告的影响情况。

7.调查听众对电台近期播出的广告回忆度及评价

在常规调查的基础上,还可以针对电台或客户提出的要求,对近期播出的广告,或对特定品类、产品的广告进行针对性的调查,从而更好地评估具体产品的广告投放效果,并根据调查数据对广告投放、创意制作等策略进行针对性的调整。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对各广告的回忆情况(含对企业/产品名称的回忆情况、对广告具体信息的回忆情况、印象深刻的广告内容等)、对各广告的态度评价、在听到广告后是否进行了消费以及消费与否的原因,以及不同背景特征、不同收听场所的听众对广告的回忆情况等客观数据。

三、启发与借鉴

1.定期进行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并利用调查数据,科学指导广告行为

实际操作过程中,听众广告行为调查主要依附在收听率调查中,利用收听率调查使用的样本,同步进行听众广告行为调查。此调查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量节约调研经费。

但是弊端也显而易见:其一,广告行为调查不同于收听率调查,收听率调查主要是收听行为调查,内容简洁,易于操作,听众只需如实记录自己的广播收听行为(如听了哪个频率、在什么时候听的、听了多长时间、在什么场所收听等),不涉及态度评价,因此,常规调查中,300个样本基本能满足调研需求。但是广告行为调查不仅仅调查听众在收听广播时对广告的接触行为与收听情况,还涉及大量的态度评价与收听需求内容,内容丰富,操作难度大。尤其是对关注特定品牌 /产品/服务的听众的调查内容,由于品类较多,一般至少有十几种消费品类,这样保证每一个主要品类有足够的分析样本,就需要更多的调研样本来支持。在统计分析方面,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度,每一个品类的最低样本需求一般是30个,结合其他调研内容,广告收听行为调研理想的调研样本为500个左右。如需加入针对特定广告产品的广告效果调研,所需样本量就需要更进一步增加。针对此,听众广告行为调查可在充分利用收听率调研现有样本的基础上,再适当额外增加一些样本以保证调研数据的有效性与全面性。

其二,完整的广告行为调查需要整理、分析大量的数据,从中总结相应的特点与规律,并形成系统的分析报告,提出咨询建议。所需的调研费用,以及分析、报告撰写的工作量、工作时间相当大,不亚于一次重大专项项目。如涵括在收听率调研服务中,则会在极大程度上限制报告的质量与内容,并最终影响对电台等各方面的参考价值。

鉴于此,建议将听众广告行为调查从收听率调查中独立出来,形成独立的专项调研项目,但可利用收听率调研的部分现有样本,以节约调研经费。根据调研内容特性,一般调研周期为1—2次/年较为适宜。

2.丰富听众广告行为调查的内容,完善分析方法

在将听众广告行为调查从收听率

调研中独立出来后,势必对其调研内容、分析模型等有更高的要求。目前调研公司进行的听众广告行为调查,问卷设计、调研内容的全面性与对广告行为相关细节,分析的思路、框架均有所欠缺,难以满足电台、广告客户等的需求,大大降低了该调研对电台、广告客户等的指导价值与参考意义。

因此,需要创新思路,完善广告行为调查的内容,并结合电台、广告客户的实际需求,增加相关内容的全面性与深度性,并完善分析方法与模型,使听众广告行为调查能切实反映听众全方位的广告收听情况、态度评价与收听需求,指导电台、广告客户等的日常工作,在他们广告经营策略、广告投放策略与广告创意制作策略的制定方面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支持,提升广告品质与广告传播效果。

注释: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文4

调查研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高质量、高水平的调查研究成果,可以为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提供准确依据。实践证明,调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仅就调查研究成果的评价、推广和应用谈一点粗浅的体会。

一、人大调查研究成果的评价

就调查研究成果的价值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查研究自身的研究价值。每一项调查研究活动都有它明确的目的性。自身研究价值首先体现在它是一项工作成果,或是成功经验的总结,或是具体问题的调查。因此,工作上是否有新意,认识上是否有新观点,是衡量调查研究价值的主要方面。二是调研成果的两个转化。即向工作实践的转化、向决策和理论方面的转化。向工作实践的转化是指这些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得以推广和运用;向决策和理论方面的转化是指这些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层的决策,为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实践依据和实践支持,为人大制度理论的发展提供实践基础。

调查研究成果的几种类型:

(一)情况汇总型。是对一般工作现状、动态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后,汇总整理的反映基本工作情况类的调查报告。这类调研报告是为了便于常委会或有关领导对全局情况的总体了解、掌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经验总结型。是工作经验类的调查研究报告。一般是对典型的问题、典型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后形成的调研报告,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即通过对典型单位的做法进行详细地了解和分析,从中找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或教训,用以推动和指导工作的开展或提供给有关方面参考借鉴。其突出特点是具有示范性。

(三)探讨研究型。这一类调查研究成果是指对人大工作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在理论上需要研究、讨论,实践中有待于完善、改进和发展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来论证它的可行性,并且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预见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有价值的调查结论。这一类调研报告具有探索性、预见性、论证性和咨询性,相对来说是具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成果。

二、人大调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途径

调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是人大进行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再好的调研成果,如果把它束之高阁,便失去了它的意义。调查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是整个调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研成果体现价值的重要阶段。

调研成果推广和应用的主要途径:

(一)报告调研成果。将调研情况和调查当中了解到的一些重要问题整理成调研报告,并向组织调研的部门报告。报告时,一般应先向主任会议报告;常委会要求听取汇报的,要向常委会会议汇报;属于上下级人大联合调研的,要向上级人大汇报。同时要根据情况,请示领导同意后抄报有关部门和方面。供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决策时参考,从而被决策机关和决策者所采用。

(二)为本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依据和参考。将详实的数据和可靠的一手资料、有价值的结论、成功的经验等,体现在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中。

(三)将调研成果吸收到人大领导讲话中去,用以指导工作。可以以“送阅材料”等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反映。也可以通过起草领导的讲话、报告,推广调研中获得的新理念和成功的经验,用来指导工作。

(四)宣传调研成果。各级人大机关都办有内部刊物,是发表优秀调研报告和开展理论研讨的首选载体,也可以在社科类理论刊物或有关报纸的专栏上发表。

(五)开展理论研讨活动。通过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扩大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影响,使调研成果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得到宣传,产生它应有的影响和作用。还可以通过各级、各地人大之间的横向交流与纵向联系,提升调研报告的应用价值。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文5

    广告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的主要手段之一,它可以促使消费者建立对广告中的产品/品牌的良好态度,进而转化为购买行为。广告在阐述产品/品牌的核心利益时,是应该采用侧重传递产品/品牌特性信息的策略(理性利益诉求)还是侧重传递产品/品牌的情绪/情感体验的策略(感性利益诉求)?虽然这两种利益诉求方式都有可能促使消费者形成积极的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广告效果),然而由于品牌主张、受众特征、市场特点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在选择广告的利益诉求方式时,通常会在理性诉求和感性诉求上有所抉择。

    找准目标受众是广告成功的前提条件,为此,一个行之有效的策略就是区分不同类型的广告和不同特征的目标受众群体,然后进行精确匹配。顺着这一思路,广告利益诉求方式的选择需要重点考虑广告目标受众的特征。虽然学术上对广告利益诉求有效性的研究较多,然而关于是感性诉求抑或是理性诉求导致更好广告效果的结论尚未统一(Chan,1995;1996)。虽然Chandy等(2001)指出感性诉求广告较理性诉求广告更加有效,但是这一基于西方文化背景的研究结论是否适用于东方文化尚待检验。事实上,东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在自我概念形态上存在显著差异,然而少有研究对自我概念在广告利益诉求方式有效性影响中的调节作用进行探讨。

    自我概念是决定个体在不同情境中所体验到的情绪以及驱使个人采取不同行动的重要动机因素(Markus and Kitayama,1991)。追溯相关文献,自我概念的两种基本形态为独立自我(independent self)和互依自我(interdependent self);独立自我的个体强调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分离性,个人行为多源于自己内在的思想和感觉;互依自我的个体强调个人与他人的关联性与互依性,把自我看成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Markusand Kitayama,1991)。总体来看,独立自我的个体重视事物内在属性而互依自我的个体重视事物的联系和情景信息。根据文献,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往往倾向于独立自我形态,因而可能对感性利益诉求的广告更加偏好;而东方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往往倾向于互依自我形态,因而可能对理性利益诉求的广告更加偏好。因此,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是否对广告利益诉求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构成了本研究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我概念与广告利益诉求的可能关联,本研究的创新性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进一步拓宽自我概念的应用领域。自我概念能影响人类认知、消费行为的诸多方面,如调节焦点(Aaker and Lee,2001)、思考方式(Nisbett et al.,2001)、决策制定(Mandel,2003)、品牌联想(Ng and Houston,2006)等,却很少有研究涉及自我概念与广告利益诉求的关系,尤其是缺乏对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信息内容匹配性的考察,本研究将进一步丰富自我概念在广告领域的应用。②进一步推进广告利益诉求的有效性研究。广告利益诉求虽然已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但其研究重点依然侧重于不同利益诉求方式的特征解析及其效果比较,较少从受众细分的角度来研究不同类型的利益诉求与不同受众群体的匹配性,本研究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不同利益诉求广告的精准性。

    1 理论基础与假设发展

    1.1 广告利益诉求:理性还是感性

    广告利益诉求是指用什么样的策略和方式来阐述广告信息的主旨利益,即从什么样的角度和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广告信息,才能使产品/品牌的利益属性被突显出来。根据科特勒的分类,广告利益诉求可区分为理性利益诉求和感性利益诉求两种。理性诉求主要是提出事实依据或进行特性比较,以呈现产品/品牌自身的利益,或是以消费者的自我利益为诉求内容,在广告中说明该产品/品牌能提供消费者所要求的功能及特性等,如质量、性能、成分等;感性诉求主要通过与消费者产生情感共鸣为诉求内容,在广告中渲染消费者能获得的情感利益,说明产品/品牌的定位、风格与消费者的身份、地位、追求、信仰等息息相关(Kotler,1991)。从表现形式看,理性利益诉求更加具体,强调可行性(feasibility),用于回答“如何”(How);感性利益诉求更加抽象,强调渴求性(desirability),用以回答“为什么”(Why)。

    理性利益诉求广告通过传递产品/品牌的特性信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品牌和建立产品/品牌信念,而感性利益诉求广告通过消费者对产品/品牌的情绪/情感体验,有助于消费者建立对产品/品牌的好感。因此,这两种利益诉求方式都有可能促使消费者形成积极的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并在一定条件下导致购买行为。至于消费者对理性诉求广告和感性诉求广告的反应,Chan的两项研究获得了不一致的结果,Chan(1995)发现消费者从广告中最想了解的是产品的性能、特点和用途等信息,而对广告的故事情节、情感渲染等并不太感兴趣;而Chan(1996)发现消费者更乐意接受感性诉求广告,此类型广告被描述为“有趣”、“有吸引力”、“有创新性”,而理性诉求广告被指责为“无趣、“单调”、“容易忘记”。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在不同的条件下,消费者对理性诉求广告和感性诉求广告的反应并不相同。

    ELM模型(Petty et al.,1983)在理论上有助于说明不同的广告信息呈现方式在消费者态度改变过程中的作用。该理论模型把消费者态度改变归纳为两条路径:中央路径(推敲处理)和边缘路径(非推敲处理)。中央路径把态度改变看成是消费者进行精细的信息加工和逻辑推理的结果,而边缘路径把态度改变归结于消费者依赖于广告中的一些线索,如专家推荐、广告是否给人以美好联想和体验等。Pallak(1983)进一步发现广告的信息属性与消费者的路径选择有密切关系,处理认知性信息时,中央路径易被激活;而处理情感性信息时,边缘路径易被激活。

    此外,消费者自身因素也影响路径的选择。MacInnis和Jaworski(1989)在归纳整理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消费者的MAO水平影响其是否选择中央路径,M(motivation)指处理信息的动机,包含涉入程度和认知需求程度;A(ability)指信息加工能力,消费者须具有必要的知识和信息加工技能;O(opportunity)指机会,消费者接触广告时所处条件促进信息加工的程度,如时间是否充裕等。

    本研究将综合考虑广告信息呈现方式(广告利益诉求)和消费者自身因素(自我概念)对消费者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的影响,以考察其中可能存在的交互效应。

    1.2 自我概念:独立 自我和互依自我

    自我概念是个体自我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们会影响个体对个人特质、个人与他人关系的看法,影响个人在不同情境中所体验到的情绪及驱使个人拟采取行动的动机(Markus and Kitayama,1991)。Markus和Kitayama(1991)提出了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两种不同的自我概念形态:独立自我强调人的独立性和分离性,个体往往通过自己独特的才能或属性来与他人作区分,个体行为通常源于自己内在的思想或感觉,而非参照他人(Markus and Kitayama,1991);独立自我强调自我的个性化和自我实现,表达个人独特的需求和能力(Singelis,1994);独立自我者评价、描述事物注重本质(Church et al.,2003),对人事物的评判着重其内在属性而非具体情境,“抽象性”是独立自我者思考方式的一大特征(Kuhnen et al.,2001;Nisbett et al.,2001)。相反,互依自我强调个人与他人的关联性与互依性,把自我看成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个体必须与他人维持一种相互的关系(Markus and Kitayama,1991);互依自我强调适得其所,个体需要遵循团体的标准和规范,以适应、归属相应的社会团体并完成其社会任务(Singelis,1994);互依自我者评价、描述人事物注重角色和关系(Church et al.,2003),认为个体与情境是融为一体的(Markus and Kitayama,1991),强调事物的内在联系及其情境信息,而较少强调内在属性,“具体化”是互依自我者思考方式的一大特征(Kuhnen et al.,2001;Nisbett et al.,2001)。

    虽然不同文化会强调、突显或提倡某一自我概念形态,如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个体更倾向于独立自我,东方文化背景下的个体更倾向于互依自我,但上述两种不同的自我概念形态并非是完全独立的,而是可以并存于同一文化、同一个体的(Brewer and Gardner,1996)。Markus和Kitayama(1991)在发展“自我建构理论”时就曾假设独立自我与互依自我可以并存,只是两者通常会有强弱的差异。一些实证研究也揭示了这一点,如Aaker和Williams(1998)、Mandel(2003)、Ng和Houston(2006)等。Singelis(1994)还开发了一套包含24个题项的自我概念测量量表,其中12个题项用于测量独立自我,另外12个题项用于测量互依自我,通过得分的比较即可确认哪一种自我概念形态占据主导地位。

    此外,Kuhnen等(2001)发现不同的自我概念形态偏重于对不同的信息进行学习和储存,从而联结于不同的知识结构和语义内容体系,而至于在某一种具体情境中哪一套知识结构和语义内容体系被使用,则取决于在那一时刻哪一种自我概念形态更容易被激活(Ng and Houston,2006),这就意味着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在某一具体情境是可以被操控的。各领域的一些研究也显示:个体的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可以通过操控技术来激发,并可获得与跨文化研究类似的结果(Brewerv and Gardner, 1996; Gardner et al., 1999; Ng and Houston, 2006)。

    本研究将采用实验操控方式来区分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并检验它们对不同利益诉求广告的广告效果(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的调节作用。

    1.3 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与广告效果的可能关系

    一系列研究显示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包括自我意义认知(Markus and Kitayama,1991)、目标结构(Triandis,1990)、思考方式(Nisbett et al.,2001)、归因(Zarate et al.,2001)、社会互动方式(Kim et al.,1994)、评估和判断时的信息依赖(Gurhan and Maheswaran,2000)等。在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领域,已有研究显示自我概念会影响个体的认知、情绪、动机和行动等(Aaker and Lee,2001;Aaker and Williams,1998;Mandel,2003;Ng and Houston,2006)。特别地,独立自我者描述事物倾向于本质和抽象,而互依自我者描述事物倾向于情境和具体(Church et al.,2003;Ngand Houston,2006)。比如,独立自我者描述他们自己倾向于采用抽象的措辞或者本质性特征(例如聪明),而很少用情境性特征(例如我来自UCLA)(Cousins,1989)。类似地,他们对人事物进行评价和判断时更加依赖本质性特征(Markus and Kitayama,1991),而对本质属性的偏好又进一步促进独立自我者更加从事情境独立的、抽象式的思考(Kuhnen et al.,2001;Ng and Houston,2006)。与独立自我者不同,互依自我者评价和判断人事物更加依赖情境性因素(Cousins,1989),这促使他们发展情境依赖的、具体式的思考方式(Kuhnen et al.,2001;Ng and Houston,2006)。因此,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在偏好客体的本质属性还是情境特征,以及偏好抽象信息还是具体信息方面存在明显差异(Church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反映在消费者的判断和决策行为中,独立自我者更加专注抽象化表达的渴求性信息,即强调使用产品的内在目的,而互依自我者更加专注具体化表达的可行性信息,即强调为何可以信任产品利益。

    Ng和Houston(2006)提出不同自我概念形态的上述行为特征同样适用于其他社会现象,如品牌联想等。他们通过实验研究发现,由于独立自我者偏好抽象信息,他们对抽象的品牌信念(例如高质量)的提取性更高,容易根据整体性联想将不同品牌组织在一起;而由于互依自我者偏好具体信息,他们对具体的品牌范例(例如生产运动鞋)的提取性更高,他们容易根据使用情境等具体标准将不同的品牌组织在一起。本研究将此推论应用于广告认知领域,探讨自我概念对理性利益诉求广告和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的说服效果的调节效应。从形式上讲,理性诉求广告往往聚焦于产品,通过一系列技术指标或事实描述来表达产品的优良之处,强调产品的具体功能和给消费者带来的功效,利益诉求的表达更多地体现了具体性、片段性和背景性,广告信息明确且具体,这与互依自我者偏好具体信息(Church 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相一致,进而容易激活中央路径;感性诉求广告往往聚焦于情感,强调消费者的感觉和感受,往往通过描述消费者的生活主张、品位等,激发消费者对产品/品牌的共鸣,从而联结于产品优良之处,利益诉求的表达更多地体现了概括性、整体性和抽象性,广告信息综合且抽象,这与独立自我者偏好抽象信息(Church 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相一致,进而容易激活边缘路径。

    Kim等(2009)发现信息内容与建构水平的匹配性会有效促进个体对信息的有效处理 ,并给予更为正面的评价。独立自我者偏好抽象信息(Church 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的特点,促使其更加有效地处理感性诉求广告中的更为抽象的感性信息,这种匹配性会促进消费者的感知流畅,进而提高消费者对广告的评价(Cesario et al.,2008;纪文波和彭泗清,2011)。类似地,在理性诉求广告中,互依自我者偏好具体信息(Church 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的特点,使其更加关注广告的可行性,从而更加流畅地处理具体化的理性信息,进而提高消费者对广告的评价。

    此外,Lee等(2000)发现独立自我者倾向于提升调节导向(promotion focus),而互依自我者倾向于防御调节导向(prevention focus)。提升调节导向关注获得的出现与否,强调其收益;在感性诉求广告中,呈现的气氛、情绪和感觉更多是核心利益带来的好处,广告信息强调使用产品的价值以及使用产品的目的,即主要强调“为什么”(Why)。防御调节导向关注损失的出现与否,进而强调是否存在阻止负面结果出现的前提条件;在理性诉求广告中,呈现的事实与细节信息主要用来支撑核心利益的真实性,广告信息强调产品如何通过特点、过程和方法等达到消费者期望的目的,即主要强调“如何”(How)。可见,提升调节导向与感性诉求广告的匹配性更高,而防御调节导向与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的匹配性更高,进而导致感知流畅性更好。是故,独立自我者可能更加偏好感性利益诉求广告,而互依自我者更加偏好理性利益诉求广告。

    根据广告效果研究的主流做法,本研究采用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来评价广告效果。其中,广告态度指受众对广告呈现出一种持续性的喜欢或是不喜欢的倾向;品牌态度指受众对广告中所呈现的品牌的好恶倾向程度(Howard,1994)。之所以同时涉及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是因为广告态度是影响品牌态度形成与转变的重要因素(Mitchell and Olson,1981)。基于上述讨论,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a: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理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独立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广告态度;

    H1b: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理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独立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品牌态度;

    H2a: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感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互依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广告态度;

    H2b: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感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互依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品牌态度。

    2 实验一

    实验一主要用于检验H1和H2,即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是否对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的效果起调节效应。

    2.1 实验方法

    实验采用2(自我概念:独立自我与互依自我)×2(广告利益诉求: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组间因子设计,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均通过实验操控来实现。实验遵循常规程序,关键步骤如下。

    首先,进行自我概念操控。当被试被随机分成两组后,主试告知被试最近某公司设计了一份广告,想听听他们的意见。该广告根据Aaker和Williams(1998)、Ng和Houston(2006)的实验材料改编而成,用于操控被试的自我概念。在第一组,被试面前呈现的广告画面如下:在美丽的海滩上,一个人独自在远眺,伴有字幕“想起了,那一天;一个人静静地伫立在海边;天高云淡,碧波荡漾;向大海许下心愿,那是对心灵的呼唤;没有比这更美,独享的宁静世界”(独立自我操控)。在第二组,被试面前呈现的广告画面如下:在美丽的海滩上,一群年轻的朋友在尽情玩耍,伴有字幕“想起了,那一天;与最好的朋友,嬉戏于海边;天高云淡,碧波荡漾;向大海许下心愿,那是对朋友的呼唤;没有比这更美,与好友共享的快乐时光”(互依自我操控)。阅完广告,被试需要填写用于自我概念操控检查的量表(Aaker and Lee,2001),共6个题项,其中3个题项用于测量被试聚焦自我的程度,另外3个题项用于测量被试聚焦朋友(他人)的程度;此外,被试还需要写下有关该广告的任何联想,该任务一方面可用于进一步强化自我概念的操控,还可用于充当操控检查的补充材料。

    其次,在自我概念操控的基础上,每一组的被试再被随机地分成两组,并被告知Bosin公司最近准备在该地区投放一款新相机,为此他们设计了新广告,想听听他们的意见。Bosin是一家虚拟的公司,在被试欣赏广告前,会阅读一份有关Bosin公司的简介,要点如下:美国的高科技公司;即将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之前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公众知名度不高,但相机技术为行业翘楚,令同行羡慕。之所以选择虚拟品牌,是为了消除被试的品牌知识对实验主效应的影响,因为品牌/产品利益(包括感性利益和理性利益)与消费者的品牌知识密切相关,而态度的激活与态度客体的熟悉性有关(Ajzen,2001)。接着两组被试会被呈送不同的广告,差异主要体现在广告页面上的字幕。在其中的一组,广告(见附件1)字幕描述Bosin品牌相机能为消费者提供的实在利益(理性利益操纵),通过一系列技术指标或事实描述来表达该品牌相机的优良之处,如通过“防抖技术、感光度、脸部识别、红眼修正、对比度平衡”等说明“精湛的成像技术”;通过“智能场景识别、照片特效编辑、18种场景模式、12种机身颜色”等说明“丰富的功能选择”。

    在另外一组,广告(附录)字幕描述Bosin品牌相机能为消费者提供的情感利益(感性利益操纵),即通过描述消费者的生活主张、品位等,强调消费者的感觉和感受,从而联结于该品牌相机的优良之处,如在描述“精湛的成像技术”时,采用“什么是真实?是无法掌握的现实结构;而什么比真实还真实?是梦想所构建的真实;真的没错,梦想无界,科技无限;Bosin凭借精湛的成像技术;全方位地服从你的渴望”的广告文案;又如,在描述“完美的画质呈现”时,采用“生活,你有你的选择;或艳丽,或朴素,或高调,或安静……;一切尽在你的掌握;年轻只有一次,回味却可以无穷;Bosin凭借完美的画质呈现;让你的享受升级”的广告文案。总之,两份广告所表达的核心利益(精湛的成像技术、完美的画质呈现、丰富的功能选择)一致,但表现方式不一样。此外,两份广告设计风格一致,素材与布局也相同。需要说明的是,在制作感性利益广告文案时,曾参考了其他品牌/产品的文案,但40 个样本的前测结果显示,被试对该广告文案的熟悉度很低(M=1.82,7点李克特),这支持了我们在主测试中使用该广告文案。

    当被试看完广告后,被告知需要填写一份问卷,并且不能再次翻阅广告。问卷包括用于广告利益诉求操控检查的量表(陈逸帆,2004),共6个题项,其中3个题项用于测量理性利益诉求,另外3个题项用于测量感性利益诉求;包括被试对广告的任何联想,用于充当操控检查的补充材料;还包括被试在不回翻广告的情况下,写下该品牌相机的主要优势是什么?以检验两份广告的核心利益是否一致。

    最后,被试需完成结果变量、控制变量的测量量表及填写基本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在结果变量中,广告态度测度消费者接受特定的广告刺激后,反映出喜好与否的倾向(Howard,1994),量表来源于Baker和Kennedy(1994),共6个题项;品牌态度测度消费者对广告中所呈现的品牌的好恶倾向程度(Howard,1994),量表来源于Ewing等(1995),共4个题项。控制变量主要测度被试对数码相机的熟悉度;人口统计学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本科专业等。本研究所用量表均经严格的双向翻译程序而成,刻度均为7点李克特。

    2.2 被试与实验结果

    经统计,共有118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了该实验,其中:54名女性、64名男性;47名本科生、71名研究生(包括普研和MBA);年龄范围为20~34岁,均值25.1岁。实验平均费时35分钟,参与者完成实验后获得20元人民币的报酬。

    (1)控制变量。与预期一致,被试对数码相机有相当高的熟悉度(M=5.67)(α=0.74,知道/熟悉/了解,3个题项),说明将其用于此实验是合适的。

    (2)操控检查。利用6题项的量表(Aaker and Lee,2001)来检查独立自我与互依自我是否操控成功,其中3个题项用于测量被试聚焦自我的程度(α=0.80);另外3个题项用于测量被试聚焦朋友(他人)的程度(α=0.81)。数据处理结果显示:在独立自我操纵组,被试聚焦自我的程度(M=4.88)显著高于聚焦他人的程度(M=3.15)(t=16.20,df=58,p<0.001);在互依自我操纵组,被试聚焦自我的程度(M=3.11)显著的低于聚焦他人的程度(M=4.82)(t=-14.90,df=58,p<0.001)。可见,自我概念的操纵是成功的。同时,被试有关广告的联想,其资料处理结果也支持这一结论。利用6个题项的测量量表(陈逸帆,2004)来检查感性利益诉求与理性利益诉求操纵是否成功,其中3个题项用于测量感性利益诉求(a=0.87);另外3个题项用于测量理性利益诉求(a=0.82)。数据处理结果显示:在感性利益诉求操纵组,被试对感性利益的感知(M=4.94)明显高于对理性利益的感知(M=3.27)(t=14.20,df=58,p<0.001);在理性利益诉求操纵组,被试对感性利益的感知(M=3.18)明显低于对理性利益的感知(M=4.76)(t=-16.00,df=58,p<0.001)。此外,在感性利益诉求操控组,来源于独立自我概念组和互依自我概念组的被试感知到的感性利益(M=4.99 VS 4.89,F(1,57)=0.34,p>0.10)和理性利益(M=3.22 VS 3.27,F(1,57)=0.18,p>0.10)均没有显著差异;同样,在理性利益诉求操控组,来源于独立自我概念组和互依自我概念组的被试感知到的感性利益(M=3.16 VS 3.21,F(1,57)=0.20,p>0.10)和理性利益(M=4.88 VS 4.64,F(1,57)=2.24,p>0.10)也没有显著差异,说明被试对广告利益诉求的判断不受被试的自我概念影响。可见,利益诉求的操控也是成功的。同样,有关广告联想的定性资料分析也支持这一结论。对被试在不回翻广告的情况下写下的关于Bosin品牌相机的主要优势,笔者邀请了两名在读硕士生单独对其进行编码,以使相关表述归属于四个类别:成像技术、画质呈现、功能选择及其他。两名硕士生编码的一致性比率达96%,不一致的内容通过讨论进行归属。数据处理结果显示,感性利益和理性利益两种诉求操控下的被试对广告核心利益的表述没有显著差异。

    (3)广告效果。广告效果包括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两个变量,广告态度量表(Baker and Kennedy,1994)涵盖6个题项(a=0.88),品牌态度量表(Ewing et al.,1995)涵盖4个题项(a=0.76)。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以广告态度为因变量,广告利益诉求与自我概念的交互效应显著(F(1,114)=260.79,p<0.001),主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以品牌态度为因变量,所有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具体地,如图1所示,在独立自我操控组,被试对以感性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广告的态度(M=5.06)要明显好于以理性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广告的态度(M=3.51)(F(1,57)=209.70,p<0.001);但被试对两份广告中所呈现品牌的品牌态度却没有显著的差异,M=4.09 VS M=4.07,F(1,57)=0.06,p>0.1。可见,H1a获得支持,而H1b未通过检验。在互依自我操控组,被试对以理性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广告的态度(M=4.83)要明显好于以感性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广告的态度(M=3.48)(F(1,57)=87.39,p<0.001);同样,被试对两份广告中所呈现品牌的品牌态度却没有显著的差异,M=4.28 VS M=4.11,F(1,57)=2.08,p>0.10。类似地,H2a获得支持,而H2b未通过检验。

    2.3 补充检验

    理性利益诉求广告强调产品的具体功能和技术指标,而感性利益诉求广告强调消费者的感觉和感受,那么,这是否导致被试与广告中产品/品牌产生不一样的联结程度,从而产生混淆效应。为此,我们进行了补充测试。具体而言,40位被试被随机地分成两组(每组各20位被试),分别阅读理性利益操纵和感性利益操纵的广告(材料同主试验),随后填写7个题项的自我—品牌联结量表(Moore and Homer,2008)。实验数据处理结果显示:理性利益操纵组被试的自我—品牌联结得分(M=4.52)与感性利益操纵组被试的自我—品牌联结得分(M=4.69)并无显著差异(t=-1.43,df=38,p>0.10)。这说明两种利益诉求广告自身并未引起被试在自我—品牌联结感知上的不同。

    

    图1 自我概念对不同利益诉求广告效果的影响

    2.4 相关讨论

    本实验主要用于检验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是否对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的效果起调节效应。实验结果显示: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理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独立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广告态度;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感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互依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广告态度;然而,无论是独立自我程度高还是互依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他们对两种利益诉求广告中的品 牌所表达出的品牌态度却没有显著差异。

    与预期一致,由于独立自我者描述事物倾向于本质和抽象(Church 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消费者在广告刺激及体验当中容易将感性利益诉求与独立自我概念形态进行关联,从而对以感性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广告更加偏好;相反,互依自我者描述事物倾向于情境和具体(Church et al.,2003;Ng and Houston,2006),消费者在广告刺激及体验当中容易将理性利益诉求与互依自我概念形态进行关联,从而对以理性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广告更加偏好。此外,该研究结果还为感性/理性诉求广告效果的跨文化差异提供了一种解释,如Chandy等(2001)指出,感性诉求广告较理性诉求广告更加有效。实际上,Chandy等(2001)的研究发现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可能成立,然而在东方文化背景下却未必成立。根据文献,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往往倾向于独立自我形态,因而对感性利益诉求的广告更加偏好;而东方文化背景的个体往往更倾向于互依自我形态,因而可能对理性利益诉求更加偏好,本研究结果与张红霞等(2004)的研究发现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她们的研究显示,青少年消费者对广告“决策信息”功能表示肯定,决策信息因子体现了广告传递信息的功能。

    然而,上述理论关系却无法推及品牌态度层面,初步分析其可能原因在于:①传统观点认为态度是稳定的,消费者主要通过提取记忆中已有的信息来表达态度,这意味着消费者对某一品牌的态度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本实验中的Bosin品牌是一个虚拟品牌,由于先前缺乏品牌体验和品牌知识,单凭品牌简介和一次广告刺激很难对消费者的品牌态度产生显著性的影响;②根据相关文献,受众在单次广告接触中,对广告信息的记忆量是非常有限的。在本实验的广告中,利益诉求的信息量较大,而品牌信息量较小,导致受众更多地关注利益诉求信息,而较少关注品牌信息。研究表明,当与任务相关的信息高度可接近时,信息的内容才会直接影响后续的判断或行为(Tybout et al.,2005)。

    遵循上述逻辑,我们有必要去重新检验实验结果的稳定性:符合预期的实验结果(广告态度差异)的稳定性如何?而期望的实验结果(品牌态度差异)没有呈现可能源于假设的理论关系不成立,也有可能是实验设计中被试与品牌的关联度不高所致。实际上,新近的研究已对“态度是稳定的,消费者主要通过提取记忆中已有的信息来表达态度”的观点进行了更新(Schwarz and Bohner,2001;涂艳萍等,2010),认为态度是在被测量时即时构建的,态度表征受到认知因素、情境因素等的影响。人们在形成评价时并不会提取出与态度客体有关的全部信息,而是在主观上认为信息足够时就停止信息搜索,评价是被当时最可接近的信息主导的(Schwarz and Bohner,2001),这意味着只要加强目标受众与品牌的关联性,期望中的理论关系是否存在就可以进行检验。

    为此,我们在实验二进行如下改进:①引入自我—品牌联结(self-brand connection)变量,操控被试与品牌的关联度。自我—品牌联结是消费者与品牌的各种联结的综合,反映了消费者在多大程度上把与品牌相关的知识构建进了自我概念中(Escalas,2004),体现了消费者与品牌的关联程度。自我—品牌联结可通过消费者与品牌的长期互动形成,也可以被临时操控,如Escalas(2004)、涂艳萍等(2010)让消费者对焦点品牌进行叙述加工(narrative processing),创造和增强了自我—品牌联结,其机理在于消费者的叙事加工强化了“我”这一角色的参与程度,从而加强了品牌与自我的联结;②对实验一中的关键变量——自我概念采用不同的操控方式并对实验情境进行不同的设置,如果研究假设还能得到验证,将大大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 实验二

    实验二属于实验一的重复研究,区别在于:①被试的自我概念采用不一样的操控方式;②通过操控自我—品牌联结的方式,强化被试与品牌的关联。之所以采用实验操控方式,一方面是因为实验可以继续采用虚拟品牌,以排除品牌熟悉度的影响。如果采用现有品牌,消费者对其的先验认知差异较大且不能被实验控制;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决策通常是即时形成的,且近年来对消费行为的研究逐渐从关注长期形成的“禀赋变量”转移到了关注暂时形成的“情境变量”,研究即时操控的自我—品牌联结具有更大的应用价值(涂艳萍等,2010)。

    3.1 实验方法

    实验采用2(自我概念:独立自我与互依自我)×2(广告利益诉求: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2(自我—品牌联结:高与低)组间因子设计,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自我—品牌联结均通过实验操控来实现。

    首先,对被试进行自我概念操控,区别于实验一、实验二采用“找词”的方法(Brewer and Gardner,1996)启动被试的自我概念类型。被试被随机分成两组,分别阅读不同版本的一段旅行游记,并被要求圈出其中所有的人称代词,数目都是20个。两个版本的区别在于人称代词的不同,独立自我操控组人称代词为单数的“我”,互依自我操控组人称代词为复数的“我们”。找词任务结束后,被试需完成由Singelis(1994)开发并由Aaker(2000)修正的自我建构量表中的独立自我测项(涵盖13个题项)和互依自我测项(涵盖13个题项),用以进行操控检验。

    在自我概念操控的基础上,每一组被试再被随机地分成两组,随后阅读Bosin公司的简介及欣赏两种利益诉求广告中的一种,公司简介和广告材料与实验一完全相同。当被试看完广告后,需填写用于广告利益诉求操控检查的量表(陈逸帆,2004),并在不回翻广告的条件写下该品牌相机的主要优势。

    接下来采用涂艳萍等(2010)的方法对被试进行自我—品牌联结操控,即通过让被试进行不同的叙事加工来形成不同水平的自我—品牌联结。具体的,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组,被试在阅读公司简介和广告材料后需要回答以下问题:①请您根据刚才阅读的信息,帮Bosin公司写一句广告语;②如果您要向您的朋友推荐该品牌相机,您会怎样想他/她介绍?而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组,被试被要求回答如下问题:①请您对该广告作简要评价;②请您列举在校学生平时喜欢的数码产品(包括产产品和品牌)有哪些?显然,在高自我—品牌联 结组,被试处于“品牌推广者”的位置,要对品牌信息进行精细加工,进而拉近了被试与品牌的距离,促进被试将品牌信息与自我构建在一起;在低自我—品牌联结组,被试处于“局外人”的位置,无须对品牌信息进行精细加工,被试知觉到的与品牌的距离相对较远,从而使得将品牌信息与自我构建在一起的程度相对较低(涂艳萍等,2010)。被试填答完相关问题后,需完成自我—品牌联结量表(Moore and Homer,2008),涵盖7个题项。

    最后,被试需完成结果变量、控制变量的测量量表及填写基本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实验材料与实验一相同。

    3.2 被试与实验结果

    经统计,共有209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了该实验,其中:73名女性、136名男性;117名本科生、92名研究生;年龄从19岁至27岁,均值24.2岁。实验平均费时40分钟,参与者完成实验后获得价值10元人民币的礼物。

    (1)控制变量。与预期一致,被试对数码相机有相当高的熟悉度(M=5.77)(α=0.73),说明将其用于此实验是合适的。

    (2)操控检查。实验二采用与实验一不一样的方法来操控被试的自我概念类型,但获得了一致的结果:独立自我操控组的独立自我构念得分(M=5.02)显著高于互依自我构念得分(M=3.58)(t=22.58,df=103,p<0.01);互依自我操控组的独立自我构念得分(M=3.68)显著低于互依自我构念得分(M=4.55)(t=-15.38,df=104,p<0.01)。可见,在独立自我概念和互依自我概念的操控上达到了预设目的。

    与实验一相同,利用6个题项的测量量表(陈逸帆,2004)来检查感性利益诉求与理性利益诉求操控是否成功。数据处理结果显示:在感性利益诉求操纵组,被试对感性利益的感知(M=5.03)明显高于对理性利益的感知(M=3.28)(t=25.52,df=104,p<0.01);在理性利益诉求操纵组,被试对感性利益的感知(M=3.26)明显低于对理性利益的感知(M=4.78)(t=-24.55,df=103,p<0.01)。此外,在感性利益诉求操控组,来源于独立自我概念组和互依自我概念组的被试感知到的感性利益(M=5.01 VS 5.04,F(1,103)=0.05,p>0.10)和理性利益(M=3.23 VS 3.34,F(1,103)=2.13,p>0.10)均没有显著差异;同样,在理性利益诉求操控组,来源于独立自我概念组和互依自我概念组的被试感知到的感性利益(M=3.24 VS 3.29,F(1,102)=0.48,p>0.10)和理性利益(M=4.84 VS 4.72,F(1,102)=1.49,p>0.10)也没有显著差异,说明被试对广告利益诉求的判断不受被试的自我概念影响。可见,利益诉求的操控也是成功的。类似实验一,感性利益和理性利益两种诉求操控下的被试对广告核心利益的表述也没有显著差异。利用7个题项的测量量表(Moore and Homer,2008)来检查高低水平的自我—品牌联结操控是否成功,探索性因子分析显示7个题项从属于一个因子,可解释53.89%的方差,内部一致性系数α=0.85。以自我—品牌联结量表得分为因变量,以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和自我—品牌联结变量的组别为自变量,方差分析结果显示,自我—品牌联结操控的主效应显著(F(1,201)=146.07,p<0.001),三因素的交互效应显著(F(1,201)=13.67,p<0.00),具体地,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操控组的量表得分(M=5.37)显著高于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操控组的量表得分(M=4.71)(F(1,207)=137.14,p<0.001)。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操控的主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所有的两因素交互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上述结果说明自我—品牌联结的操控达到预设目的,被试对自我—品牌联结的判断不受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的影响。

    (3)广告效果。以广告态度为因变量,采用2(自我概念:独立自我与互依自我)×2(广告利益诉求: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2(自我—品牌联结:高与低)三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发现:自我概念的主效应不显著(F(1,201)=1.33,p>0.10),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不显著(F(1,201)=0.80,p>0.10),自我—品牌联结的主效应显著(F(1,201)=18.42,p<0.01),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自我—品牌联结的交互作用边际显著(F(1,201)=2.86,p<0.10),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的交互作用显著(F(1,201)=663.22,p<0.01),无其他显著的交互作用(所有p>0.10),具体均值如表1所示。上述结果首先说明自我—品牌联结能正向影响被试的广告态度。进一步,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的交互效应显著(F(1,100)=316.64,p<0.01);类似地,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也均不显著(所有p>0.10),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的交互效应显著(F(1,101)=355.63,p<0.01)。说明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匹配性能显著影响被试对广告态度的评价。可见,在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对广告态度的联合影响上,实验二获得了与实验一一致的结果,假设H1a和H2a获得支持。

    

    以品牌态度为因变量,采用2(自我概念:独立自我与互依自我)×2(广告利益诉求: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2(自我—品牌联结:高与低)三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发现,自我概念的主效应不显著(F(1,201)=0.04,p>0.10),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不显著(F(1,201)=0.04,p>0.10),自我—品牌联结的主效应显著(F(1,201)=6.13,p<0.05),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自我—品牌联结的交互作用显著(F(1,201)=11.04,p<0.01),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的交互作用显著(F(1,201)=22.94,p<0.01),无其他显著的交互作用(所有p>0.10),具体均值如表1所示。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的交互效应显著(F(1,100)=31.09,p<0.01),说明自我概念与广告利益诉求匹配性对消费者的品牌态度评估有直接影响;然而,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及其交互效应均不显著(所有p>0.10),此结果类似于实验一的发现,进一步说明自我概念与广告利益诉求匹配性要影响到消费者对广告中品牌的态度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我—品牌联结。

    在独立自我概念条件下,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显著(F(1,100)=9 .73,p<0.01),自我—品牌联结的主效应边际显著(F(1,100)=2.91,p<0.10),广告利益诉求和自我—品牌联结的交互作用边际显著(F(1,100)=3.30,p<0.10),说明独立自我者偏好感性利益诉求广告,自我—品牌联结正向影响被试的品牌态度。进一步的简单效应分析发现,自我—品牌联结在感性利益诉求条件下的处理效应显著(F(1,51)=5.76,p<0.05),但在理性利益诉求条件下的处理效应不显著(F(1,53)=0.07,p>0.10)。结合变量均值可以看出,在独立自我概念条件下,被试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的状态下接触其偏好的感性利益诉求广告比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的状态下产生更好的品牌态度。

    在互依自我概念条件下,广告利益诉求的主效应显著(F(1,101)=16.37,p<0.01),自我—品牌联结的主效应边际显著(F(1,101)=3.30,p<0.10),广告利益诉求和自我—品牌联结的交互作用显著(F(1,101)=9.03,p<0.01),说明互依自我者偏好于理性利益诉求广告,自我—品牌联结正向影响被试的品牌态度。进一步的简单效应分析发现,自我—品牌联结在理性利益诉求条件下的处理效应显著(F(1,51)=10.15,p<0.01),但在感性利益诉求条件下的处理效应不显著(F(1,50)=0.83,p>0.10)。结合变量均值可以看出,在互依自我概念条件下,被试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的状态下接触其偏好的理性利益诉求广告比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的状态下产生更好的品牌态度。

    综上分析可以得出,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的匹配性能显著影响被试的广告态度;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的匹配性能显著影响被试的品牌态度,而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不存在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对品牌态度的交互影响。这意味着要影响到消费者对广告中品牌的态度评价,需要激发一定程度的自我—品牌联结。

    3.3 相关讨论

    在对被试的自我概念形态进行不同方式的操控的背景下,实验二的结果再次支持了H1a和H2a,使得有关广告态度的实验结果的稳定性得到了提高。通过引入自我—品牌联结的概念,实验二发现被试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会产生更加积极的品牌态度,这与Escalas(2004)、Moore和Homer(2008)的研究发现一致:自我—品牌联结可用于预测品牌态度和品牌态度强度。

    与实验一类似,在低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假设中的自我概念、广告利益诉求对被试的品牌态度的影响关系没有通过检验。然而,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理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独立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品牌态度;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相较于感性利益诉求广告,会使互依自我程度高的目标受众产生较好的品牌态度,说明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同时影响被试的品牌态度,假设H1b和H2b获得了支持。自我—品牌联结体现了消费者与品牌的关联程度,使得消费者在与品牌建立关系方面存在差异,因为消费者总是选择与当前自我概念相一致的品牌,并将该品牌与对自我的心理表征相联系,以实现自我确认或自我强化(Escalas and Bettman,2003)。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由于强化了被试与品牌的关联性,使得当时与被试最可接近的信息主导了被试对品牌的评价,进而促使期望中的理论关系得到了检验。

    4 总结

    4.1 研究发现

    在将自我概念区分为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两种形态以及将自我—品牌联结区分为高水平和低水平两种状态下,本研究探查了自我概念和自我—品牌联结对广告利益诉求(理性利益诉求和感性利益诉求)有效性的调节作用。研究(实验一)发现,独立自我程度高的被试相对互依自我程度高的被试对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的广告态度更好;相应的,互依自我程度高的被试相对独立自我程度高的被试对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的广告态度更好(假设H1a和H1b)。然而,上述理论关系却无法推及品牌态度层面。为此,研究(实验二)引入自我—品牌联结变量,进一步探讨了自我概念、自我—品牌联结、广告利益诉求对广告效果的联合作用。研究(实验二)发现,实验一中的广告态度差异(假设H1a和H2b)在被试自我—品牌联结高、低两种条件下均成立;而品牌态度差异(假设H2a和H2b)只有被试处于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状态时出现。也就是说,在高水平自我—品牌联结条件下,独立自我程度高的被试相对互依自我程度高的被试对感性利益诉求广告的品牌态度更好;相应的,互依自我程度高的被试相对独立自我程度高的被试对理性利益诉求广告的品牌态度更好。

    4.2 研究意义

    基于自我概念、自我—品牌联结与广告利益诉求的关联性,本研究的学术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①进一步拓展了自我概念的应用领域尤其是在广告利益诉求方面的应用。自我概念是一重要的心理学概念,能影响人类认知的诸多方面,其对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近年来日益获得营销学者的关注,但很少有研究涉及自我概念与广告利益诉求方式的关系,本研究将进一步拓展自我概念在广告认知领域的应用。②进一步推进广告利益诉求的有效性研究。过往研究虽然探讨了不同广告利益诉求方式的基本适用条件,但较少从目标受众的心理变量层面展开。本研究探查了自我概念、自我—品牌联结和广告利益诉求对广告效果的联合影响,研究结果一方面可为感性/理性诉求广告效果的跨文化差异提供一种解释,即为何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消费者更倾向于感性诉求广告,而东方文化背景下的消费者更倾向于理性诉求广告;另一方面为“态度是在被测量时即时构建的,态度表征受到认知因素、情境因素等的影响”(Schwarz and Bohner,2001;涂艳苹等,2010)提供了新的证据;③自我—品牌联结是消费者决策中极为重要的调节变量。研究发现,自我—品牌联结能正向影响消费者对广告和品牌的认知,它在自我概念和广告利益诉求匹配性对广告效果的影响中也起到调节作用。结合新近有关自我—品牌联结的研究,上述作用可能不仅存在于广告领域,还存在于消费者对企业其他营销活动的认知,如价格变动、新产品开发和公关活动的开展等。

    在实务方面,本研究的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营销策略尤其是广告策略的制定提供指导。一般而言 ,商业广告多由目标企业和广告公司共同完成,在进行了基本的消费者媒体消费习惯调研后,确定广告主题与传播方式,完成广告的制作。这种流程方式尽管也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但是并没有对广告目标受众作进一步的分析,使得广告制作方很难找到目标受众最易接受的方式,也无法分辨目标受众到底是喜欢广告内容还是品牌本身,因而制作出来的广告必然带有相当的主观性。我们建议,企业首先需要根据广告目标受众的自我概念形态(或是通过其他手段进行操控)来决定是采用理性利益诉求还是感性利益诉求。在决定了广告利益诉求方式之后,如果企业需要改善消费者对品牌的态度,那么企业需要提升广告目标受众的自我—品牌联结程度。如果受众的自我—品牌联结程度低,那么消费者很可能是喜欢某个广告,却并一定会喜欢广告中所呈现的那个品牌。在目标受众的自我—品牌联结程度高时,更有可能出现企业所希望的效果——好的广告态度和好的品牌态度。二是为现代企业差异化竞争策略提供支撑。实践证明:再好的产品、再出色的广告创意也不能“一招鲜,走遍天”。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消费者自我概念形态有所侧重,必然要求企业能够了解、适应当地消费者的人格特征,制作出与此特征相适应的广告内容,这对于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跨国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同时,本方法对于专注于国内市场的企业亦有意义。中国地域宽广,东南西北中各地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也许没有中西文化背景下的差异巨大,但也有诸多不同之处,这同样可以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广告效果。三是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和自我一品牌联结程度是可以被操控的特点有助于企业更为简便地制定精细化广告策略,引导消费者接受广告诉求。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不但可以被动适应、接受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还可以主动引导消费者发生改变。当企业在向消费者传递信息时,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使消费者的自我概念形态和自我—品牌联结程度呈现企业所希望的方向,进而匹配企业的广告诉求,从而提高目标受众对广告的喜欢程度。

    4.3 研究局限与展望

    本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研究的方向首先体现在样本的普适性问题,由于实验参与者均为在校学生,样本的代表性有限,后续研究可通过扩充样本代表性来验证研究结果的普适性。其次,研究缺乏对同时呈现理性利益诉求和感性利益诉求广告有效性的考虑。企业可能为了规避广告利益诉求方式选择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采取同时呈现理性利益诉求和感性利益诉求的方式,那么这种情况下目标受众对该广告态度和品牌态度是否比利益诉求方式有所侧重的广告更好?未来研究可以在这一方面作出努力。再次,研究结论显示自我—品牌联结在主效应上显著,而本研究并未深入探讨自我—品牌联结的相关作用机理,未来研究可以在该领域进行深入探讨。

广告调研的重要性范文6

当前我国幽默广告研究基本态势

我国广告界对幽默广告及其效果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学术性研究尚未得到社会的充分重视,研究相对滞后,研究水平亟待提高。现有研究主体主要是学院派研究者,研究主要集中在语言、诉求机制、传播的作用与意义等领域,这与幽默广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国内广告主对幽默元素的推崇不大相称。可喜的是,无论是广告界人士还是学院派研究者,长期不间断的探讨毕竟在幽默广告的诉求机制、运用原则、作用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为我们了解幽默广告及其效果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为幽默广告的运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文献和数据,为幽默广告研究框架的构建提供了基本的方向。

幽默广告研究框架的构建

幽默广告产品因素研究框架。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曾警告人们说:“真正能写幽默剧本的人实在少之又少,除非你是那少数人之一,否则不要轻易尝试。”事实的确如此,并非人人都能做幽默广告,也并非所有的产品都适合做幽默广告。就产品种类而言,其分类大致有两种轴向:实际产品与非实际产品、高参与度产品与低参与度产品。实际产品指的是大众需求的使用产品,非实际产品则是指受众认为陌生的、不在直接需求范围之内的产品。高参与度产品指的是消费者感觉亲近、长期需求并使用的产品,如化妆品、服装、日用品等;低参与度产品指短期消费的产品,如食品类产品等。目前对幽默广告产品因素的研究大多从第二个轴向入手,如美国的一些学者研究发现:低参与度的产品适合采用幽默形式进行促销,而高参与度产品却不一定。一些研究还发现,相对新产品而言,使用幽默广告会更有效,而与生命、资产等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则应谨慎使用幽默,如药品广告、银行服务业广告等。

对幽默自身因素的研究框架。在研究幽默广告的过程中,只有抓住幽默的本质才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幽默广告及其效果。

认知心理结构研究框架。早在1993年,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生物心理学家如赫等人就提出了心理认知结构理论。从认知心理结构的角度出发,可将幽默理解为“不协调――化解”的心理认知结构。幽默的认知心理结构持有两种不同形态:一种是不协调本身就足以产生幽默,只要出乎意料形成不协调就会产生幽默效果。如较早的金顶酱油电视广告:一辆小车疾驰而至,车上下来一位西装革履、手提密码箱的男子,与另一男子接头,对白为:“带来了吗?”“带来了。”颇似港片中的黑社会交易,结果从密码箱里拿出来的却是一瓶金顶酱油。出乎意料的酱油与受众的预期形成了不协调,这种不协调产生了幽默感,受众在释然中很自然地接受了“金顶酱油,别无所求”的诉求。

另一种是仅有出乎预料尚且不够,不协调产生的疑惑或沮丧需加以化解才能产生幽默。如戛纳广告节获奖作品――麦当劳婴儿篇:画面上反复出现婴儿的表情随着摇篮的前后摆动在哭笑间不断转换,婴儿的奇怪表情使受众在这种不协调中产生疑惑,随着广告片的进一步展开,疑惑化解,原来当摇篮向前摆动时可以看到麦当劳的“M”标志,所以宝宝会开心地笑,而摇篮朝后摆时窗户把标志挡住了,于是宝宝伤心大哭。受众在这种“不协调――化解”的幽默表现中,很轻松地接受了麦当劳是连“吃奶的孩子也十分喜爱的品牌”的诉求。

语言认知框架。美国幽默研究专家拉斯金在1985年提出过一种语言认知结构。他认为幽默的脚本中含有两个相对立的语义极端:真实/非真实、预料中/预料外、可能/不可能等。拉斯金的理论也可用“不协调――化解”的观点来解释。两极对立为不协调因素,由此引起的不适会随着不协调的化解而得以消除。如真实和非真实这两极,以莫比广告节获奖作品――MAYTAG烤箱广告为例,“What's for dinner?”(晚餐吃什么?),吃卡斯洛还是吃比萨,人们争论不休,这种场景在现实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然而广告片中出现的卡斯洛派和比萨派的大规模战争却是杜撰的。这场荒诞的战争因为出现了MAYTAG烤箱而有了转机,这个“伟大的设计”可以用两种温度烹制出不同的食物,矛盾得以化解,MAYTAG烤箱的独特卖点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此广告片的幽默也可用“不协调――化解”结构来诠释:“晚餐吃什么”为不协调,MAYTAG烤箱的独特设计使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不必再为此而争论或心烦,不协调得到化解,幽默的魅力在此过程中得到完美展现。

关联与非关联框架。幽默广告有助于增强广告的趣味性,同时广告中使用幽默也具有一定的冒险性。有些受众可能只注意到了幽默本身而忽视了产品要传达的基本信息,因而强化幽默与产品之间的联系是十分必要的。所谓的幽默关联结构是从幽默效应应有赖于产品或广告信息而存在的维度来考察幽默广告,幽默的非关联结构则是指即便没有这种依存关系,拿到其他场合亦照样有趣。

在幽默的关联与非关联的框架范围内考察幽默广告,对研究幽默因素自身与幽默广告的效果之间的关系、对增强幽默广告的效果都有着重要意义。如Wallis的“服装杀手”系列平面广告,服装与美女有着较强的关联,美女与高回头率有着天然的关联,所以广告中出现的各种因为受到美女吸引而导致的意外就不难理解了。Wallis广告中的幽默与产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度,堪称是关联结构幽默广告的典范。而像冯巩、葛优为双汇火腿肠所做的电视广告,则属于非关联结构幽默。冯、葛二人与火腿产品并无多大联系,但葛优的冷幽默还是使人印象深刻,这种因享受了某种产品或服务而忘记了一切的幽默在其他场合同样具有幽默效果。大多数幽默广告中的幽默与产品之间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也存在关联度不够或无关联的情形,从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及我国幽默广告的实际效果来看,关联幽默要优于非关联幽默。

中西方幽默广告差异研究框架。幽默广告是人类文化的产物,不同民族有着各自不同的民族特征、文化及意识形态,并由此形成相应的审美情趣,但不管是民族特征还是意识形态,最终都要通过文化的形式进行展现,所以对中外幽默广告差异的研究集中在文化领域。

首先,从中西方幽默广告的思维方式来看,西方文化以美国为例,大多为海洋性文化,民族性格开朗、外向,喜欢追求新奇的事物,喜欢逆向思维,容易接受新东西,乐观幽默是西方民族与生俱来的民族性,以至于西方幽默广告俯拾皆是,甚至有点泛幽默化的味道,历届戛纳广告节和国际广告大奖的获奖作品几乎均为幽默广告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而我国属于大陆性文化,广阔而封闭的大陆使中华民族形成了深沉、较为保守的民族性格,喜欢遵循传统,不愿轻易接受新事物,加之几千年的儒家文化的积淀与熏陶,中华民族形成的不苟言笑、欣赏严肃、沉稳自持的性格特征,也使幽默广告在中国所能展现的舞台受到了很大限制。如西方人为了体现百事可乐“Change the script”的诉求,可以让“保守”的代表人物――英女皇从楼上纵身跳入楼下欢呼的人群,与大家一起疯狂。相比之下,立邦漆的“龙篇”中为了表现油漆的效果而使盘在柱子上的龙滑落的创意,却激起国人的强烈不满,引起了轩然大波,最终不得不尴尬放弃。此创意如在西方国家,受众也就是一笑了之,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崇尚传统的国度,国人潜意识里隐藏的却是轻松幽默中包含的不受尊重与轻浮,也就难怪要遭到抵制了。

其次,从幽默广告的表现方式来看,文化的差异也使中西方幽默广告的表现方式有较大区别。直率的民族性使得西方幽默广告大多是直接、大胆明了的诉求表现,这一点突出反映在夸张式的广告表现中。如Tabasco辣酱的辣味可渗入血管,使吸血的蚊子承受不了而爆炸;麦当劳广告中的婴儿会为麦当劳的标志时哭时笑等。

相比之下,我国幽默广告的表现显得委婉得多、含蓄得多,远不如西方的广告单纯直观。原因在于中国的幽默广告植根于传统文化,更多地体现在对语言的精妙设计和画面的巧妙设计上,所以诸如“比喻”、“对比”、“双关”等传统修辞方式,成为中国幽默广告的频繁使用手法。如打字机的“不打不相识”、电风扇的“吹出来的名气”、鞋油广告的“为足下添光”等。

中西方幽默广告表现方式上的差异还体现在对细节的刻画和演员的使用上。在细节的刻画上,西方幽默广告更注重细节的真实与自然,甚至不避讳通过对一些生活中不雅行为的展现来营造广告逼近真实的氛围。如一则可变颜色的icecream电视广告,驾车的父亲在等红灯的过程中,一直用手抠鼻子,还不时用手将脏东西从车窗中弹出。相比之下,含蓄的中国传统文化则难以接受生活中的这些不雅行为,这种不雅细节的大众化展现也不符合国人传统的审美标准与情趣,甚至可能引发受众的极度反感与厌恶,因此这样的广告表现形式在国内广告中绝少出现。

在演员的使用上,西方幽默广告绝少利用名人或明星表演来增强广告的效力,相反,借助普通演员的自然表演更能体现幽默的魅力。反观国内幽默广告,绝大多数是借助于笑星或小品演员,可以说国内有名气的笑星或小品演员,基本都有产品代言。

尽管中国幽默广告的发展尚不成熟,优秀作品为数不多,在国际上获得承认的更少,但我们仍要看到,幽默广告作为一种很有价值和极具推销力的广告形式,在我国未来的广告信息传播中必将大放异彩。构建我国幽默广告研究框架,对于我们有效开发、延展中华民族的幽默特质,尽力挖掘本民族中具有国际化的东西,造就富有中国特色的幽默广告群落是不无裨益的。发扬本民族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元素,借鉴西方文化中的精华,中国幽默广告必将迎来生机勃勃的春天。(本文为衡阳师范学院青年课题基金项目成果,项目名称为中外幽默广告研究,项目编号:2006A05)

参考文献:

1.陈孝英:《幽默的奥秘》,中国戏剧出版社,1989年版。

2.卫军英、戴丽娜:《戛纳广告幽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李林之、胡洪庆主编:《世界幽默艺术博览》,上海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4.邓惠兰、龚轶白:《试论幽默广告》,《江汉大学学报》,2000(2)。

5.郭虹:《美国幽默广告研究》,《现代传播》,1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