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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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文1

板块碰撞,青藏高原隆起,形成了著名的横断山脉,大致在北纬23~33°,东经94~103°之间。山脉南北走向,北高南低,绵延千余里。云南怒江僳僳族自治州处于横断山脉南段延伸的高山峡谷之中,是横断山脉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腹地。怒江州人类经济活动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地理环境和气候

横断山脉南段山高谷深。白西向东有担当力卡山、独龙江、高黎贡山、怒江、碧罗雪山、澜沧江、云岭、金沙江,形成相对高差达3000米以上的高山峡谷奇观。北高南低,生态地理边绿效应明显,地形破碎而陡峭,耕地分散而稀缺。

冬季受西风环流南支的控制,夏季受西南季风和西风南支槽复合控制。降雨主要得源于印度洋孟加拉湾的西南季风。降雨由西向东、由北向南逐渐减少,泸水县的匹河以北一年出现两次降雨高峰(3~5月,7~8月)。东西坡降雨差异大)高黎贡山西坡的独龙江年降雨近4000mm,东坡的贡山县城降雨1667mm,云岭西坡的维西降雨951.6mm,东坡的中旬降雨619.9mm,同时深切割河谷往往因存在逆温层和焚风效应,河谷底部降雨量小。因高黎贡山的阻挡作用较强,当气流越遇北纬28°之後,大气中水气含量已大量减少,在贡山丙中洛降雨减至1300mm左右。愈往北的察瓦洛地区又形成少雨的"乾凉河谷区"。

二、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

云南生物多样性主要是由云南极其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和气候形成的。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各种动植物种类均接近或超过全国动植物种类的一半。已知的种子植物240科(裸子植物10科、被子植物230科),占全国301科的79.73%;1984属,占全国3058属的64.88%,13000种,占全国25000种的52%。动物种类也十分丰富,其中哺乳类296种,占全国的哺乳类种数的49.9%;鸟类792种,占全国鸟类种数的66.48%;两栖类102种,占全国两栖类种数的44.16%;爬行类151种,占全国爬行类种数的39.22%;淡水鱼类399种,占全国种数的50%左右;云南昆虫定名的约2万种。

作为"植物王国"、"动物工国"的云南,生物多样性在物种、生态系统和遗传基因三个层次上的多样性是十分丰富的,它们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也是云南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北回归线上的一块绿洲。

横断山脉行政区划上包括怒江州、迪庆州、丽江地区和大理州的局部。怒江州生物物种富集度最高,保护横断山脉生物多样性,就必须处理好地处横断山脉腹地的怒江州的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就是协调好该地区的人地生态矛盾。

三、怒江州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是该地区生物

多样性保护的障碍

怒江州处三江四山之间,面积14703平方公里。北接,东倚迪庆州、大理州,南连保山,西邻缅甸,国境线长449公里。辖四个县,总人口45.8万,居住着僳僳、怒、独龙、普米等十二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1.6%。

近五十年来,怒江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改善,结束了刀耕火种、捕猎为生的日子。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社会发展滞后、自然环境恶劣、人口增加,目前仍存在很多困难。据1997年统计,全州国内生产总值76007万元、工业总产值41003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62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33元,人均粮食产量319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816元,人均猪牛羊肉产量29公斤,在云南各地州中排位较后,最突出的是10余万人的温饱尚未彻底解决,5万人逐步丧失立地生存条件,环境容量超载。毁林开荒、泥石流灾害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怒江州有四大资源,却未能抓住机遇实现农业杜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今天,怒江的生物资源是巨大的宝库,然而缺乏基础研究和开发利用的手段。当务之急是发展经济和做好生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怒江州的资源有:

1.矿产资源:蓝坪县金顶凤凰山1.68平方公里铅锌储量1432万吨,是全国第一大铅锌矿,具有品位高、埋藏浅的特点。还有锡、钨、金、银、铜、锑、铍、锶等多种有色金属。大理石估计储量40多亿立方米,主要是项白玉。盐矿丰富,还有云母、水晶、碧玺和海蓝宝石等矿藏。

2.水能资源:大江小河纵横密布,水量充沛、落差大,可开发装机容量900多万千瓦。

3.生物资源:具有我国从南亚热带到山苔原带各种气候带的土壤和植被。动植物种类繁多,具有珍稀种、孑遗种和特有种兼备的优势,是我国寒、温、热三个气候带生物物种的基因库。森林储积1.45亿立方米,林下资源丰富。

4.旅游资源:是著名的"三江井流"地区。大峡谷景观、山奇水险、奇花异草、民族风情最具吸引力。是科考、探险、风情旅游的好地方。

怒江州是一个资源十分丰富但仍处于贫困的待开发边疆民族地区。全州人口的迅速增长、同有限的耕地资源、脆弱的生态环境、贫困的经济和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等产生日益尖锐的矛盾。怒江州的经济发展必须抓以下几个问题: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支柱产业,增加投入,加快资源开发。

2.增加教育投入,认真解决教育效益不高的问题。继续搞好计划生育,部分人口要异地搬迁脱贫。独龙江河谷1900平方公里仅居住独龙族4600人,此地已不宜发展农业,可考虑异地搬迁,把该地开辟为国家公园。引入现代农业,提高单产,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培训人才,提高人的素质。

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文2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

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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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文3

关键词:桉树;人工林培育;进展

中图分类号:S792.3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5005002

1引言

在19世纪末,桉叶曾被认为是万能的。澳大利亚本地人将被桉叶捣碎,将其敷在伤口,伤口愈合的效果出乎意料。再加上桉树具有空气消毒的效果,有益于人体健康,所以其人工培育很有现实意义。如何保护和维护桉树的生物多样性成为现在各界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话题。所谓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动物、植物,甚至还包括微生物物种的生命实体组特征多元化发展,形成了丰富的生态系统。根据这个观点,生物多样性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多样性,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生命与物种之间的多样性是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具有整体效应。

桉树约有500余种,最初的原产地是在澳大利亚及其周边岛屿。但是由于这些年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导致天然森林和木材资源被严重破坏,所以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桉树的人,开始将它作为一个利用树种栽培。现在全世界有96个国家商业化种植桉树,在中国16个省、市、自治区的600多个县种植桉树2008年达260万hm2,中国是仅次于巴西的桉树第二大种植国。

根据目前全世界栽种桉树的实际效果来看,这种单一栽培的方法逐渐地导致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比如土地退化、生产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地下水位下降、气候变化,等等。

出现这些问题,最本质的原因在于生物多样性减少。桉树人工林种植生态环境恶化和生产力下降的问题引起了很多的关注。

2桉树人工林单一栽培的现状

单一栽培的方法逐渐地导致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主要的问题是会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特别是桉树。比如桉树的第一大面积工程的人工生态系统取代其他种类的生态系统。这是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第一层次性能,

即生态系统类型还原。桉树人工林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第二层次的性能是物种多样性减少。桉树工业群落,生物多样性通常比其他物种的人工群低,甚至混合森林生物群落比其他树种混交林及纯林低。因此,桉树人工森林被称作“绿色沙漠”,“没有生物多样性的绿色沙漠”。桉树纯林或混合在林下植被比天然林他在植物种植少

在关于桉树纯林和混交林的观测结果中,桉树林中林地植物很少,只有零星的草本植物生存。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华南地区桉树人工林。

桉树人工林,无论是纯林或混交林,树林的动植物物种不会很多。由于森林植物物种纯,昆虫的数量和种类非常少,因此,相应的椎骨类型和数量的物质不多,无论是在纯桉林和人工生态系统混合桉树等树种,其人工林生物多样性、包括植物多样性、动物的多样性,生物多样性都比较低。

随着这几年种植技术的不断推广,桉树人工林的遗传多样性也越来越低。这是桉树人工林生物多样性减少的第三层次的性能,即遗传多样性减少。

如果生物多样性下降,桉树人工林生物多样性就会逐渐减少,生产力会降低,即单位面积的产量会减少,然后导致生产材料减少,生态环境变差。它与生物多样性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原因。但生物多样性下降,特别是地表植被的减少或损失,主要会造成土地养分流失、有机物质的流失,使得土地质量变差,造成可耕作土地深度更低,土壤持水、供水能力差,浅根植物不能生长。

3桉树人工林生物多样性下降的原因

3.1替代效应

桉树人工林一旦落定,将对原来的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会逐渐彻底破坏原来的生态系统。其主要的本质原因在于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桉树人工群落和人工生态系统大面积更换其他各种原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类型变得单调乏味。桉树人工林由于地表植被减少或罕见地缺乏,导致水土流失非常容易,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此外,还会造成土地养分流失、有机物质流失,使得土地质量变差,缺乏营养物质,无法维持植物等生物的基本生存条件。

3.2竞争效应

桉树人工林中原来的植被如果被逐渐地取代,那么原来的生态系统必定会被打破,对原先系统中的动物群和植物区造成很大的影响。比如植物为了争夺水分和养分,会产生竞争效应,这种竞争效应会逐渐累积,直到形成更大的环境变化。所以它与原生境完全不同,动态面积也会受到影响。

3.3化感作用

化感作用是指在生物间的生化关系,包括促进和抑制两个方面。它不同于直接竞争的矿质营养,水和阳光的影响,它主要是指以桉树分泌体的特殊物质对其他植物,包括作物混合树种,以及林下植被和土壤生物的抑制作用。生产实践表明,一些物种和桉树难以和谐共生。比如落下的桉树叶,枯枝落叶的可溶性物质和森林土壤含水量,如酚类化合物,能抑制其他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长。作为桉树水提取物可抑制根瘤菌的活动。非水在树林可溶性易挥发的化感物质比水溶性挥发性物质所起的抑制作用更为重要,更重要的是,因为后者在土壤中易分解,而且由于雨水淋洗,使得它很难在土壤中积累,而前者在土壤中的分解速度慢,水的冲洗对土壤中的吸附物质破坏效果不会太大。

3.4继发性人为干扰效应

桉树人工林生态系统中人为的种植和干扰也是一个主要的障碍,后一种被称为主要的人为干扰,包括对木材资源的分配管理、砍伐时的收获形式和对枯落物的处置等。人为地从林地上收到枯枝落叶使林地地表,直接导致桉树人工林的水源涵养能力下降。

4结语

在过去桉树的研究中,很多的研究仅限于实验室,现场设立观测点缺乏重复性和生态环境的条件类型代表性。许多机构已采取相应干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使桉树不仅可以大量种植,而且避免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桉树人工林生物多样性进行系统研究,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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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跃田.浅谈杨树人工林丰产栽培技术[J].民营科技,2008(2).

[4] 邹威,龙作义.沙松人工林生长培育技术的研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4).

[5] 郭伟,张健,黄玉梅,等.森林凋落物生态功能研究进展[J].安徽农业科学,2009(5).

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文4

淮河源位于河南省南部,行政区划包括河南省信阳市10个县(区)和南阳市桐柏县,面积21109平方公里,人口830万人,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也是中国南北过渡地带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被誉为天然的物种“基因库”。2001年11月国家环保部将该地区所属国土面积作为“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区,批准为淮河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加强对该区域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多样的生物物种为淮河源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以此为依托,20世纪90年代以来淮河源各级政府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截止到目前,已审批和备案景区31家。其中,4A级景区5家,3A级景区13家,2A景区3家;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6个,省级湿地2个;已发展星级饭店25家,旅行社37家,农家宾馆600余家,旅游床位近2万张。旅游产品结构已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发展成为生态观光游、红色圣地游、休闲度假游、寻根谒祖游、宗教文化游、茶乡风情游、体育健身游、民俗文化游、工农业游等多种特色旅游相互促进的格局,形成了“红”、“绿”两大旅游品牌和十二条精品旅游线路。“十一五”期间,该地区旅游业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90.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6.1亿元[1]。然而,快速发展的旅游业对淮河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冲击,这种局面如果不加控制,既会妨碍淮河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也会影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目标的实现。基于此,本文将全面剖析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利影响的表现、成因及其对策,试图为促进旅游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借鉴与参考。

2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不利影响淮河源快速发展的旅游业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旅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也随处可见。

2.1新的景区(点)、旅游项目与旅游线路等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破坏了动植物的生存环境近年来,淮河源各县区在促进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都热衷于建设新的旅游景点、开发新的旅游项目、完善景区交通网络。相关项目的大量建设在增加旅游区的游览内容、吸引游客、延长游览时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但也会对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一是扩大了游客的活动范围,增加了对生态系统的干扰。调查发现,淮河源多数旅游线路上的植被都遭到了游客不同程度的践踏,导致地表、土壤板结、降水难以下渗、地表径流增加,出现水土流失。二是随着景区交通网络的逐步完善,不少天然生态系统被旅游线路分割,动物的日常交流受到了极大的干扰。三是新的旅游项目与基础设施的建设既破坏了地表植被,增加了滑坡风险,也产生了巨大的噪音,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野生动物的正常繁殖[2]。

2.2科普教学游与生态景观游使生物物种趋向单一首先是科普教学游。淮河源的鸡公山、董寨、连康山、金刚台等国家自然保护区由于地处我国南北过渡地带,物种多样性特点明显,加之环境优美、交通方便,一直以来就是河南及周边地区许多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实习基地之一。然而,在实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采集动植物标本,由于相同专业采集的标本种类基本一致,且相当一部分又属于稀缺或濒危物种,周期性的、高强度的标本采集必然会导致一些物种数量下降甚至灭绝。其次是生态景观游。淮河源具有丰富的山水资源,发展生态景观游是其一大优势,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则是以茶叶景观型种植业为基础的生态景观游。信阳毛尖是全国十大名茶之一,浉河区、新县、光山是信阳茶的主产地,茶叶种植、加工与销售不仅成为各县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因此淮河源各县区一向把发展茶叶等景观型种植业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在景观型种植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农林产量的片面追求,导致种植种类单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

2.3旅游特色产品开发客观上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构成了威胁为了拉长旅游产业链条,淮河源各县区鼓励对山野菜、根雕、奇石、花卉等特色产品进行开发,促使人们对植被、岩石等的无序采挖,客观上破坏了动植物的生长环境,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下降。淮河源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特别是在各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更低,为了增加收入,当地不少居民在农闲时节,会采挖药材、珍稀花卉、根雕材料、食用菌等。当然,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也有类似行为。随着交通线路向景区(点)腹地的延伸,居民与游客的采挖范围随之向深山区扩展,导致一些植物数量明显下降,这其中既有名贵花卉兰草,也有普通花卉金银花、映山红(杜鹃)等,还有冬春季竹笋等食用植物。

2.4“吃”使得一些生物物种的数量明显下降甚至濒临灭绝“吃”是旅游业六大要素之首。由于饮食习惯与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具有区域特色的餐饮一直以来就是淮河源旅游业的重要吸引物之一。调查发现,在主要景区(点)沿线,相当一部分饭店(尤其是农家饭店)都把野生动植物作为特色菜与招牌菜以吸引游客。尽管大部分经营户明知滥采滥杀是禁止的,但在利益驱动与缺乏监管的情形下,均愿意提供游客需要的野生动植物菜品。在随机调查统计的12家农家饭店中,有9家表示可以提供野生动植物食品。其中,9家均可提供野猪肉、野兔肉、冬春季竹笋、食用菌、山野菜,5家除此之外还可提供野鸡,3家可提供野羊、山蛇等。对野生植物资源的过度采挖、对野生动物的大量捕杀,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生境,致使部分物种数量大幅下降,生物多样性受到极大的挑战。据经营户反映,除野猪肉、野兔肉比较充裕外,其他的动植物如野鸡、野羊、山蛇、山野菜已经越来越少见。2.5旅游污染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的任意排放影响了淮河源景区(点)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随着近几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各个景区(点)及通往景区(点)道路沿线的大量宾馆、农家饭店的生活污水基本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就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导致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水质下降,由此引起的局部植被、树木枯死和濒危现象十分普遍。此外,随着景观型种植园规模的扩大,对产量的追求所引起的农药与化肥的普遍使用,也是造成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二是废弃物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游客乱抛乱撒的塑料制品,在自然条件下难以降解,直接干扰了土壤微生物的正常活动;酸性饮料残液会改变土壤酸碱原有状态,从而对植物生长构成不利影响。固体废弃物与水污染构成了威胁淮河源生态环境安全的两大潜在因素。

3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威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因

3.1法规制度不健全,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缺乏国家层面的生态旅游战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体区域是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只应发展生态旅游。然而,随着生态旅游热的兴起,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同时,国家生态旅游战略规划尚未制订,导致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与管理无章可循,严重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3]。二是缺乏管理层面的协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采取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环保、林业、农业、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都对自然保护区负有监管职责,不同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与办法不尽相同。由于存在利益冲突又缺乏协调,往往使得一些区域拥有多个“头衔”,比如既是自然保护区,同时又是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与森林公园,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各行政主管部门不以自然保护为第一原则,而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管理。

3.2缺乏科学的生态旅游规划与专业管理人员一是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淮河源各自然保护区要么没有生态旅游规划,要么规划内容不当,表现为普遍侧重旅游项目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而较少考虑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从而完全背离了生态旅游的内在要求,也给管理留下很大隐患。二是缺乏高素质专业管理人员。管理者自身素质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能否实现旅游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发展。调查显示,淮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者,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以上的管理人员更少,具有生态、旅游、环境、林业、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更是严重不足。许多旅游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导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意识薄弱,这种情况大大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3.3缺乏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与旅游收益转化机制一是社区参与不够。淮河源各景区的旅游活动基本都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很少考虑当地农民经济利益,社区民众不能从旅游业中获得收益。作为旅游管理者既没有培训当地民众,也没有根据旅游业的发展开发相应的社区发展项目,致使社区没有得到发展,社区民众对旅游的支持力度不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极为不利。虽然也有少数景区的生态旅游与社区存在一定程度的互动,但社区参与规模小、层次低,获益不高。这种情况必然难以消除社区民众对区内自然资源的依赖,资源破坏现象难以避免。二是旅游经营收益不能转化为保护成本。虽然淮河源近年来的旅游收入快速增加,但由于转化机制缺失,保护区并没有从旅游活动经营中同步受益;与此同时,由于旅游活动的环境影响增加,保护区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金来保护生态环境[3]。

3.4科普宣教功能不足,公众的环保意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不相适应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淮河源旅游业发展中的科普宣教手段单一、覆盖面窄,效果差。此外,大部分导游未接受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不能有效给予游客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引导和教育。笔者在淮河源董寨国家鸟类自然保护区的两个村庄随机调查了20位村民,其中居然有13位不认识被称为“国际保护鸟”的朱鹮。同时,缺乏对游客行为的限制和管理。调查显示,大部分旅游者的生态保护意识不高,给保护区的管理带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制订详尽的游客行为管理规范,然而淮河源开展旅游活动的保护区在这方面还基本属于空白,也没有专门的生态旅游管理人员。生态宣教不到位,势必导致游客环保意识不强,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现象也就难以避免。

3.5部分旅游发展政策不合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矛盾为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淮河源各县区制定的一些旅游发展政策客观上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比较典型的是突出旅游行政部门主导地位的政策。比如,“财政、税务、交通、建设、林业、水利、国土、文化、宗教、环保等部门必须配合旅游行政部门,各部门涉及旅游方面的工作,要事先征求旅游行政部门的意见”,以及大型旅游项目“放宽准入,允许企业边施工、边申报”等,这就使得其他部门在旅游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大大削弱了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监管职责[4]。此外,为了开拓更大的市场,淮河源各县区在政策与规划中都明确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奇石、根雕、花卉、野菜等作为旅游特色商品或旅游特色餐饮食品进行开发。显然,这些政策容易诱使人们对植被与岩石无序采挖,从而导致生物多样性降低。

3.6旅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严重不足要有效规避旅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就必须科学开展旅游活动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在淮河源,关于这方面的工作还非常薄弱,部分旅游规划环评报告中虽然考虑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但多限于简单的定性描述而非动态预测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同其他地方一样,淮河源生物物种资源家底不清,对受影响物种的数量、空间分布、生理习性、行为习性等缺乏足够的了解;二是由于物种具有典型的区域差异性和动态变化性,加之影响因素众多,导致很难全面把握评价的内容;三是就评价技术而言,目前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更多地以类比、对比、专家咨询等传统的评价方法为主,而生态机制分析法、基于GIS的图形叠置法、专家决策系统、生态系统稀有性评价方法和生境(群落)法等新方法的运用还很欠缺[5]。

4促进淮河源旅游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的建议

4.1明确区域功能,在全部生态旅游地发展生态旅游按照人类干扰程度、基底成分、尺度和景观功能等方面进行划分,旅游地可以划分为生态旅游地与非生态旅游地。生态旅游地指具有生态旅游特质和功能,未受或较少受人类干扰破坏,以自然景观要素为主的宏观景观地域,是开展生态旅游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6]。根据生态旅游地的内涵,淮河源的南湾、黄柏山、金兰山等国家森林公园,鸡公山、淮源、连康山、董寨等国家自然保护区,南湾湖、香山湖、鲇鱼山水库、龙山湖、泼河水库、北湖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两河口湿地、淮南湿地等省级湿地都属于生态旅游地。为了真正实现淮河源旅游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应当在上述全部生态旅游地开展生态旅游,在非生态旅游地开展自然旅游(也可开展生态旅游),这样既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又可满足不同旅游者对不同旅游类型的需求,从而全面促进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这当中要把握三个关键点:一是在生态旅游区严格开展生态旅游,杜绝以生态旅游之名行自然旅游之实的行为出现。二是对已开展旅游的生态旅游地进行全面评估,取消或停止使用不符合生态旅游规范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进行拆除或搬迁(如,南湾湖岛屿上及沿湖修建的饭店等);对传统设施进行改造,逐步实现生态化;在地表恢复植被,在旅游旺季对旅游流量进行控制。三是在尚未开展旅游或旅游刚刚起步的生态旅游地(如两河口湿地、淮南湿地等),严格按照生态旅游开发的程序与内容予以规划,条件不具备的暂不开发,条件具备的也要有序推进。

4.2加强旅游活动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要有步骤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一是对淮河源生态旅游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具备科学管理的知识与能力;二是对自然保护区周边的社区居民进行教育,使其懂得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从而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加强导游的专业知识学习,使其掌握旅游产业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互关系,从而能在具体工作中把相关知识传递给广大游客与社区居民;四是及时教育游客。要充分利用宣传牌、宣传手册、标本陈列室、警示语、野生动物放生等手段营造浓厚的环境教育氛围,让旅游活动真正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的大课堂,从而提高游客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3持续发展生态旅游地周边社区经济只有生态旅游地周边社区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淮河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才有了坚实的社区基础。在具体实践中,一是要充分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了保护发展中国家大江大河源头生物多样性而援助的资金,以项目带动的形式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二是要承认资源有价,鼓励社区以资源入股的方式间接参与生态旅游开发,从而增加社区居民经济收入;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确保旅游收益的大部分能够回报给当地社区,补偿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利益受损;四是提高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要求旅游开发投资企业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并把多数就业机会留在当地,从而使社区居民能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旅游业发展中去。

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文5

10.非洲东部山地

该区域内山地星散分布于非洲大陆的东缘,北至沙特阿拉伯,南至津巴布韦。虽然从地理上相聚遥远,但本热点区中山地的植被组成却非常相似。艾伯丁裂谷所特有的哺乳类、鸟类及两栖类动物比非洲其他地区都要多。巨大的湖泊孕育了极为丰富的淡水鱼类,其有种就达617种之多。对该地区构成的最大威胁包括规模化的农业种植以及人们对于野味需求的不断增长。

9.马达加斯加和印度洋岛屿

由于板块作用,马达加斯加岛很早就与非洲大陆分离,从而进化出许多独一无二的生物物种,如图中的这只小嘴狐猴。不幸的是,只有10%的物种得以幸存。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不可持续的农业发展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8.东非海岸森林

一只桑给巴尔红疣猴正在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岛上的一片森林中上蹿下跳。东非海岸的森林不仅保持了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还为3个旗舰物种提供了家园,它们是塔纳河红疣猴、塔纳河白眉猴和桑给巴尔红疣猴,它们只有不足1500只。贫瘠的土壤以及农业垦等原因导致了森林面积的大幅下滑。

7.加州植物区

面临威胁的森林区域不仅仅限于发展中国家,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加州植物区只剩10%的区域保持原始状态。这里是海岸红杉和山脉红杉的理想家园,也是北美最濒危的鸟类――加州秃鹰的生存之地,不过一些物种,如灰熊已经从此地消失。对森林的威胁主要来自人口和城市的扩张。

6.中国西南山区

这里以大熊猫而闻名,同时也生活着鲜为人知的红熊猫,又叫小熊猫。目前该地区只有8%左右的森林保持在原始状态。农业占地、道路工程以及水坝的建设都造成森林面积和物种数量的日益萎缩。

5.大西洋森林

该地区包括巴西大西洋海岸地区以及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部分地区。这里生长着的2万种植物中,约40%为该地区所特有,还有数十种严重濒危的动物,其中就包括金头狮狨。由于受到甘蔗和咖啡种植业的影响,该地区的森林现在只剩下不到10%。

4.菲律宾

菲律宾7000多座岛屿上的森林面积现在只剩下7%左右,而且还被分割成碎片。这里的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生活着一些奇特的物种,包括世界上第二大的鹰,以及豹纹飞蛙。但由于森林采伐和农业用地不断扩展,因此这一热点地区成为了生物多样性最受威胁的地区之一。

3.桑达兰地区

桑达兰地区是东南亚的一个生物地理区,它包括马来半岛、婆罗洲、爪哇岛、苏门答腊岛以及它们周边的岛屿,共17000个左右。该地区特有的猩猩以及犀牛、虎、龟、猴子等,大量出现在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上。该地区的原始森林也只剩下了约7%,大部分森林已被人类转变为种植园,用于生产橡胶等产品。

2.新喀里多尼亚群岛

新喀里多尼亚群岛位于南太平洋,这里生长着5种当地特有植物,其中包括世界上唯一的寄生针叶树。镍矿采、森林砍伐和入侵物种是对当地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三大威胁。

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原因范文6

传统知识(traditionalknowledge,TK)之所以成为一个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传统知识对于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Wu&Petriello,2011),也是世界上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土著和地方社区(indigenousandlocalcommunities,ILCs)介入到未来发展之中的契机(Cox,2000;Schiermeier,2002),这是“积极利用”的方面;二是因为在全球化知识经济浪潮中,出现了对于各种传统知识的排斥和不当占有等情况,造成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的一系列矛盾,以及对于传统知识持有者的相关权利的侵犯,这是“消极保护”的方面。首先正式提出传统知识议题的,是联合国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该次大会发表了《环境与发展宣言》(RioDeclarationonEnvironmentandDevelopment,1992),还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CBD,1992),提出了将包括传统知识在内的惠益分享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大目标之一。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宣言和公约中包含着一种认识,即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重要作用,但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威胁了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生物多样性,甚至威胁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andsetal.,2010)。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惠益分享遭到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或明或暗的反对。1994年,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贸易组织出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TRIPs),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到传统知识内容,但是显然不承认传统知识应该得到知识产权保护。而后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世界贸易组织在2001年的《多哈部长宣言》(DohaMinisterialDeclaration)中,表达出需要考虑传统知识议题的态度。为了协调《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不同立场和观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于2000年成立了“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的政府间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Comm-itteeonIntellectualPropertyandGeneticResources,TraditionalKnowledgeandFolklore,WIPO-IGC),专门就传统知识等问题开展工作(Damodaran,2008)。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和土著与地方社区通过联合国贸易发展大会(UnitedNations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UNCTAD,2000,2004,2008)和其他国际论坛,表达对于传统知识的权利诉求。一个重要的变化在于他们不仅仅将传统知识视为知识产权,还视为习惯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甚至作为文化认同的集体权利的内容(Juden,2003)。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中国已在上述政府间组织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各组织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而且各组织未来的政策也会影响中国的发展,故此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各组织的利益诉求,从而确定我国应该采取怎样的国际立场和履约行动。

2国际政府间组织对于传统知识的态度就对传统知识的积极利用和消极保护,不同的国际政府间组织开展了讨论。由于关注点不同,形成了3个主要方向: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关注环境与生物,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关注经济与贸易,以《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关注社会和权利。

2.1环境与生物主导这一类国际组织主要是联合国系统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这些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的国际政府间组织普遍将传统知识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具,因此主张对于传统知识进行保护以及惠益分享。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原则22规定:“土著居民及其社区和其他的地方社区,由于他们的知识和传统习惯而在环境管理和发展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各国应承认和适当地支持他们的特点、文化和利益,并使他们能有效地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原则在被称为“里约三公约”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toCombatDesertificationinthoseCountriesExperiencingSeriousDroughtand/orDesertification,ParticularlyinAfrica,1994,简称《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中有一定的体现。这也是传统知识首次在国际宣言中得到认可和尊重,而且与之相关的土著与地方社区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被重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序言和8(j)中,关键是提出了传统知识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相关以及传统知识的惠益分享问题。因此,在公约框架下的传统知识,是围绕着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而传统知识的惠益分享,也不应该以单纯的利益重新分配为目的,而是需要以惠益分享作为手段,通过保护和持续利用传统知识,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的目标。这必须成为在公约框架内传统知识相关议题的指导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2001年10月22至26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不限名额特设工作组会议”上达成《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并公正和公平分享通过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的波恩准则》(BonnGuidelinesonAccesstoGeneticResourcesandFairEquitableSharingBenefitsArisingouttheirUtilization,2001),提供了一个透明的框架来促进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并且帮助各缔约方建立保护土著与地方社区的知识、创新和实践的机制及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andBenefitSharing,ABS)制度。具体来说,《波恩准则》提出了两个关键程序:“事先知情同意”(PriorInformedConsent,PIC)和“共同商定条件”(MutuallyAgreedTerms,MAT)。自2002年4月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6次缔约国大会通过的《波恩准则》之后,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框架下,经过旷日持久的国际谈判过程,力图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实现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公平与公正地惠益分享的国际制度(薛达元,2007;张丽荣等,2009)。然而,直至2010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0次缔约国大会的最后一天,各缔约国仍然无法就惠益分享达成协议,导致谈判破裂,而大会主办方日本的斡旋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薛达元,2011a;Xue,2011b),在规定闭幕日的次日凌晨,终于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theNagoyaProtocolonAccesstoGeneticResourcesandtheFairandEquitableSharingofBenefitsArisingfromtheirUtilizationtothe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2010),简称《名古屋议定书》(NagoyaProtocol)(薛达元,2011a)。传统知识是《名古屋议定书》的主要议题之一。《名古屋议定书》的目标可以概括为“惠益分享,从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地利用其组成部分”。说明了惠益分享虽然是《名古屋议定书》的目标,但是惠益分享的终极目标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进而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一致。从1992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到2001年的《波恩准则》,最后到2010年的《名古屋议定书》,传统知识议题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一方面反映出传统知识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另外一方面说明发展中国家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框架下,为土著和地方社区争取惠益分享权利的努力成果。《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于1994年6月17日在法国巴黎通过。中国于1994年10月14日签署该公约,并于1997年2月18日交存批准书,公约于1997年5月9日对中国生效。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16、17、18和19条都有大量与传统知识直接相关的条文。由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主要目标是非洲国家,因此,这个公约中的传统知识议题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实际上,在内容上,此公约内的传统知识议题只是重复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内容,但是强调了传统知识在防治荒漠化中的作用和潜力,并且要求采取类似惠益分享的方式回报当地社区。为了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持一致,在2001年6月25日至30日,世界粮农组织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委员会在罗马举行的第6次特别会议上,完成了修订《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TreatyonPlantGeneticResourcesforFoodandAgriculture,ITPGRFA)。该条约于2004年6月29日生效。中国目前还没有签署这一国际条约。《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要求的《材料转让协议》(MTA),部分地约束了遗传资源获取者在通过多边途径获得材料而提出知识产权的要求,并且将其作为强制性的惠益分享起点,故此初步解决了粮食与农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问题(薛达元,2011a)。

2.2经济与贸易主导

第2类是关注经济与贸易,主要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TheInternationalUnionfortheProtectionofNewVarietiesofPlants,UPOV)缔约国大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这些组织被发达国家主导,追求自由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故此要么回避传统知识的权利问题,要么试图将其纳入到既有的知识产权体系或者某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制度,反对把传统知识作为土著和地方社区的基本权利,担心这些权利成为经济和贸易的壁垒。发达国家利用WTO,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和《多哈部长宣言》这两个与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有关的WTO文本。TRIPs是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中最重要的多边文书。不同于其他知识产权协定的是,TRIPs具备有力的执行机制,各签署国都受WTO争议解决机制的约束。在TRIPs中,第27条涉及专利的部分被认为与生物相关,但主要是反对给普通的动植物授予专利权,只授予微生物专利权,植物新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或其他特殊制度进行保护。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反对保护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有关。在2001年11月14日通过的《多哈部长宣言》第19条中提及:“特别审查TRIPs协定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之间的关系、审查对传统知识和民俗的保护以及成员们根据第71.1款提出的其他相关新进展。在进行这一工作时,TRIPs理事会应以TRIPs协定第7条和第8条所列目标和原则为指导,并应充分考虑发展问题”。由此可见,WTO不希望传统知识的保护和惠益分享影响既有的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实际上并不承认传统知识可以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应该受到排他性的保护,并且默许了对于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侵占,这对于拥有大量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于1968年8月10日正式生效,主要保护的是现代育种者的权利。以后该公约在总部日内瓦又经过1972年、1978年和1991年3次修改。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UPOV的1978年文本,是UPOV公约第39个成员国。《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的目标在于促进研发植物新品种,因此规定了一种特权,即“育种人豁免”,也就是育种人培育新品种的行为不受限制。实质上,这种特权可能造成对于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冒犯,在未经过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的基础上,不当地获取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而效益主要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从事开发者或者投资开发者的利益。因此,这种不要求进行惠益分享的育种者特权违背了公平性和公正性。1998–1999年期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向28个国家派遣了调查团,以了解传统知识持有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需要和期望。召开了两次关于传统知识保护的圆桌会议,而且就“传统知识及其革新和创新”进行了多次调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一份报告中公布了调查的结果,题为《传统知识持有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需要和期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实况调查团报告(1998–1999)》。2000年9月25日–10月3日在日内瓦召开的WIPO成员国大会第26次会议(第12次特别会议)上,成立了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的政府间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关注3个主题:(1)遗传资源的获得和惠益分享;(2)传统知识的保护,无论是否与这些资源相关联;(3)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3个主题的第一个是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一致的,也说明WIPO承认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的相关议题,包括惠益分享要求。但是在第二个主题上,WIPO明显涵盖了更广阔的范畴,超出与遗传资源相关的限制,同时也仅以传统知识的保护为目标,并未提及惠益分享的要求。在第三个主题上,WIPO列入了其长期考察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一方面是因为此部分有别于传统知识,另外一方面是为了更多地将此主题导向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由于WIPO代表的是工业国家的利益,因此,至今没有出台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有效地保护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知识相关权利不受侵犯。而将传统知识完全纳入到旧有的知识产权体系对于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缺乏知识产权意识,而持有传统知识者,更是难以通过旧有的知识产权体系如专利或者版权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3社会与权利主导

第3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关注社会与权利,主要是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大会的《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和世界卫生组织等。这些政府间组织追求公平和正义,故此不满足于仅仅将传统知识作为知识产权,也不认为传统知识只是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工具,而是将传统知识视为土著与地方社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著与部落民族身份构建要素,因而主张在尊重传统的前提下,尽可能在习惯法的范畴内理解传统知识对于土著与地方社区的意义和价值。《土著和部落民族公约(ConventionConcrningIndigenousandTribalPeoplesinIndependentCountries,1989,ILOConvention169)是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LaborOrganization,ILO)在1989年6月27日通过的,该公约于1991年9月5日生效,是拉丁美洲国家签署。《土著和部落民族公约》的目标是为了土著和部落民族成员平等享有所在国家的其他成员的权利,以及在尊重传统的同时,促进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的充分实现。这个公约为土著人民争取更多的权利,包括土著和地方社区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相关权利奠定了思想基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简称“贸发会议”),是一个成立于1964年12月的联合国常设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处理有关贸易与经济发展问题,宗旨是最大限度地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投资机会,并帮助它们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在公平的基础上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于1972年加入,目前是贸发会议、贸发理事会以及所属各主要委员会的成员。于1999年9月13日至16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77国集团和中国第九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一个《马拉喀什宣言》(MarrakeshDeclaration),其中第17条声明中包括:“设法建立机制以均衡地保护生物资源,制定保护传统知识的纪律”。自2000年2月12日至19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十届大会开始,传统知识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在其“行动计划”中第147条提及“考虑到《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目标和条款,研究保护本地和土著社区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的方法,在研究和开发与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相关的技术方面增强合作”。2004年6月13日至18日在巴西圣保罗举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十一届大会。该次大会达成《圣保罗共识》(ConsensusofSaoPaulo),其中第68、88、101和第103条均涉及传统知识议题。2008年4月20日至25日在加纳阿克拉举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十二届大会,有一个“77国集团和中国在贸发十二大召开之际发表的部长宣言”。其中第18、60、86和第105条也涉及传统知识议题。与世界贸易组织相比,联合国贸发会议明显倾向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地方社区的权利。但是贸发会议对于传统知识本身的接纳也是一个逐步的过程,直至2008年的大会,才明确提出惠益分享的要求。传统知识的议题并未在贸发会议中有实质性的突破。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5年10月20日在第33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国于2004年8月28日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6年12月29日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这些公约对传统知识以消极保护为主。联合国大会在2007年9月13日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ontheRightsofIndigenousPeoples),中国投票支持该宣言。该宣言共46条,内容涉及土著人民享有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内容全面的保护土著人民权利的人权文书,其对集体人权的强调在国际人权法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该宣言的通过清楚地表明了国际社会将致力于保护土著人民的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而这些权利与传统知识具有一定关系。在《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序言中提及“认识到尊重土著知识、文化和传统习惯,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和公平的发展,并有助于妥善管理环境”。具体内容在宣言的第11、24、26、27和第31条中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个宣言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宣言类似之处在于关注土著和地方社区的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方案或者惠益分享要求。

3中国的处境、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