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例6篇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乡镇内部审计服务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乡镇是我国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最为基层的一级政府,是一定地域范围内兼有发展经济、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权建设中均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好农村工作,解决农民问题,村级是基础,乡镇是关键。开展乡镇内部审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当前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内审机构设置无保障,独立性差

目前,乡镇内部审计发展滞后,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有限,力度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乡镇尚未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没有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基本上由乡镇农经人员或财政人员兼职,他们是名义上的审计人员,大多数时间从事与审计无关的工作,审计资源被无形占用;二是农村审计工作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为站股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较低。工作协调难,成果落实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乡镇内审环境较差,审计力度不强

审计环境是指内部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是影响内审活动完成其自身职能的基础,良好的审计环境能促使审计工作事半功倍。但目前乡镇内审环境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一是乡镇领导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把内审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造成了乡镇内部审计的“先天不足”。二是乡镇内审缺少联动性,审计力量“孤掌难鸣”。乡镇内审部门根据组织安排只管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至于计划的安排是否合理、审计实施是否充分、审计报告是否公正、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审计结果是否被人事采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极少进行交流和联系,“审”和“用”脱离现象普遍存在。

(三)乡镇内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政府向农村倾斜的资金逐步增多,比如:低保、医疗、基础教育、水利建设以及台灾救济等资金,农村的经济发展将出现突飞猛进。在这种经济发展环境下,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可能会更加突出,内部审计任务将会越来越重,也对乡镇内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乡镇审计缺乏一支过硬的内部审计队伍,存在人员老龄化、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低下现象,缺少开展审计工作的业务知识,甚至是一片空白,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乡镇内审工作。这种局面,使审计往往走形式,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直接影响乡镇内审的质量和效能。

(四)审计方式滞后,审计风险较大

乡镇内部审计基本上是事后的、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审计层次低下,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形势要求。加之乡镇内审独立性差,在具体审计实施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从审计计划、内容范围到处理意见,更多地体现领导意志,有的审计查明问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就被“内部细化”,审计时讲究“点到为止”,久而久之影响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审计没有处理处罚权,影响审计威信。形成“审不审无所谓,审计只是走过场”的思想,个别被审计单位甚至拿审计做挡箭牌,以“审计过了”来蒙蔽组织、群众,从而造成较大的审计风险。

二、更新理念,优化乡镇内部审计软环境

(一)完善乡镇内审机构建设

针对目前乡镇内部审计存在的机构未经编委报批,机构性质难以定性,人员组成大多由财政、农经及其他事业部门兼职的现状,呼吁上级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对乡镇内部审计机构的性质有一个权威性定论,从根本上解决内部审计人员在体制、机制、观念上的障碍和疑虑。在实践中,乡镇内部审计的模式宜参照政府审计模式,把乡镇内部审计视为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实施到哪里。这样,一方面,乡镇审计机构可以相应履行国家审计的相关职能,对乡镇财政收支实施监督;另一方面,乡镇内部审计的地位提高了,审计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证,还有助于加大乡镇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内部审计人员的创新活力,增强内部审计发展后劲,以“有为”争取“有位”,以“有位”保障“有为”。

(二)提高乡镇内审人员素质

只有全面提高乡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审计队伍的战斗力。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把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能从政策、机制的高度熟练掌握和规范处理新农村建设中碰到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要每年组织乡镇内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审计资格证书考试,加大对内审人员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培训力度。通过交叉审计、联合审计等多种形式“以审代训”,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加强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使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得到正常更新,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内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增强内审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内审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提升决策领导认知水平

一方面,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能够监督、评价的管理层面,领导还可以借助内部审计这把利剑,对组织内部涉及经济活动的人、事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如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投资资金的投入与产出、财务收支的规范化管理等。领导在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被审部门之间发生矛盾时,可以协调和化解矛盾,充分肯定内部审计部门的成绩,树立审计部门的威信,内部审计的地位就会得到提高,从而充分发挥其监督、评价、服务等职能。另一方面,领导在机构的管理过程中,是注重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还是较主观臆断,是强调机构的风险管理和防范还是鲁莽行事等,直接影响内部审计职能及作用的发挥。领导具有科学的管理方式,会给内部审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三、与时俱进,探寻乡镇内部审计新思路

(一)找准切入点,服务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发展经济,解放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夯实农村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如果农村生产不发展,农民生活不富裕,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内部审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抓住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社会稳定等事关农村和农业长远发展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

一是加强“村官”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治理和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领导干部加强任期内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廉政意识。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上述文件虽然没有直接涉及乡镇“村官”,但随着形势变化和发展,特别是大量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到农村后,乡镇实行“村官”经济责任审计显得十分必要。近几年来,审计中反映出来的“村官”、非法侵占集体财物的事例不在少数,有些“村官”集体贪污的案例令人震惊,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村官”经济责任监督的有效机制,虽然在农村已经有许多诸如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员等机制,但下级监督上级,再好的机制也往往变成“装饰品”。“村官”的职务犯罪已经影响了乡村基层组织的稳定和当前实行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开展对行政“村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才能达到摸清家底、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分清责任、加强管理、严肃纪律的目的,力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人员的责任履行情况,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村官”的廉政勤政,自觉地学法、懂法、执法,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违法乱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同时,要开展村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的财务情况和工程预算、决算情况,评价其绩效。

二是加大“三农”政策执行审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关系到人民的温饱、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独立安全的根基产业。但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资金周转慢、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经受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二重影响,其生产效果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农业的这些自身特点,决定了农业在现实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发展必须依赖于外力的扶持和保护。为构建城市和农村和谐发展目标,国家必须对农业和农村的经营活动,通过政策制度来进行支持和保护。这些“三农”政策和制度包括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农村就业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合作经济制度、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制度和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等。乡镇内部审计要是从这些政策制度入手,重点审计检查国家政策执行和制度的落实情况。为此,乡镇内审要紧紧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税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立足宏观研究农业问题,密切关注农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从制度上、机制上分析研究农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当地基层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涉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强化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在实施对“村官”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应重点关注涉农相关部门和单位,包括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使用和占用集体资产的单位;涉农负担部门和单位;接受政府或业务部门委托的其他被审计单位。加大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以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加强对农民负担和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的专项审计。通过检查涉农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情况,促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监督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完善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从而把乡镇内部审计寓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成为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防火墙”,成就农村群众情绪的“灭火器”,成为农村各项改革的“助推器”。

(二)抓好着力点,促进新农村建设

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果经济发展了,农民群众却享受不到发展的成果,生活水平没有提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农村社会就难以实现和谐。乡镇内部审计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情系民生,关注着力点,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农民诉求,维护和发展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关注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现阶段,我国农村的村级财务管理比较薄弱,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债权债务处置,重大项目决策,社会抚养费征管,计生临时罚款征收使用,村“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使用,村集体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签订等都还不够规范。而这些方面都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影随形。农民最朴实善良,处于弱势有很多无奈;他们最关心公平,一心追求公平正义,其结果顾及过多成为“自我化”。公平正义体现的是人们的一种感受:在社会地位上是否被认可,在财富的分配上是否公平合理。乡镇内部审计就要旗帜鲜明的扶持这种正义:关怀弱者,抚平矛盾。

二是关注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创造条件。当前,乡镇内审工作重点要加强对涉及“三农”方面的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电网和信息化建设及清洁乡村工程等的审计,要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台账;审查项目的计划管理情况,审查资金的筹集情况,相关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审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检查资金有否挤占、挪用、滞留和拖欠等问题;项目支出是否真正用在支农上,是否存在虚拟工程成本、虚列工程项目、虚报工程量、把招待费等费用列入工程开支。要参与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的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要强化涉农项目的跟踪问效审计,审查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有否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倾力为新农村建设助力护航。

[参考文献]

[1] 倪金英,2009:乡镇内部审计现状分析[J],浙江内部审计(6),P18-19。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文2

一、乡镇政府在实施其经济职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

我国农村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乡镇政府基本沿袭了时期的行政管理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能使国家计划有效地落实到农业生产的基层组织,同时也为了能更有效地动员农村政治、经济资源支援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实际上是工业化建设),政府行政体系改革中赋予催耕、催种、催交和面对面管理的经济职能。改革开放之初,为动员社会力量发展经济,同时也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农村地方经济资源的发掘、转化,在我国广大农村催生出了大量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产生又大大加强了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财政体制的改革、干部选拔标准的变化以及乡镇政府集团利益的形成,进一步刺激了乡镇政府干预地方经济的内在冲动,从而使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得到进一步的扩大。然而,在乡镇政府实施其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却暴露出许多问题,存在着诸多弊端。

1、乡镇政府不具备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能力

(1)乡镇政府缺乏驾驭经济的能力。不容否认,我国大多数乡镇政府官员的经济管理素质不高,把握宏观经济走向的能力偏低,加之信息不充分,经营决策水平有限,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失误。而这种决策失误辅之以乡镇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所赋予的行政权力将会对当地经济产生更广泛而严重的负面影响。乡镇政府可凭借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赋予它的权力资源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不切实际的行政干预,从而使这种在失误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在偏离正确道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目前,频频见诸媒体的发生在我国农村的许多“长官农业”、“官逼民富”等现象就是典型的例证。

(2)乡镇政府缺乏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经济资源。目前,我国乡镇政府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一方面,乡镇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不发达地区尤为严重,另一方面,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扩张,乡镇政府机构人员普遍超编,财政负担严重,从而致使乡镇财政赤字严重、债台高筑。据保守估计,我国各乡镇债务负担高达2000多亿元。如此糟糕的财政状况注定了大多数乡镇只能停留在“吃饭财政”的水平,有的甚至难以支持一级政府的运转,更谈不上调动经济资源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只有通过巧立名目,乱收费、滥摊派、侵占农民利益以获得经济资源,这已经成为当前引起农民对乡镇政府的不满、干群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2、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经济活动还会产生诸多弊端

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效用偏好往往与农民的利益偏好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乡镇政府往往倾向于能在短期内为其带来较大政绩的工程(哪怕是表面上的)、能为乡镇利益集团甚至是乡镇领导个人带来丰厚利益的项目等。在这种自利动机的支配下,乡镇政府在实施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很可能会违背广大农民的意愿,造成许多不良后果。

(1)乡镇政府经济职能的发挥对微观主体(这里主要指乡镇企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产等)产生“挤出效应”。市场经济要求微观经济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而乡镇政府在实施其经济职能的过程巾,往往会利用其行政权威对微观主体的经营行为横加干涉,甚至直接代民决策。有的地方的乡镇政府借农业结构调整之名,大搞万亩某某工程,万头某某项目。有的地方借口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乡镇经济开发区遍地开花,各开发区为争取招商引资项目互相低水平恶性竞争,竞相压低用地价格,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导致各地圈地盛行,大量土地抛荒,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也使国家整体利益受损。一些地方凭借政府的行政权力,强行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造成土地承包权不稳定,使农户丧失对土地投资收益的信心,投资热情锐减。乡镇企业也因其产权边界不清,政企不分,自主经营权受限,剩余索取权不明等原因而难以得到发展。

(2)乡镇政府经济职能的扩张必然引起乡镇机构臃肿,机关工作人员膨胀,从而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计划经济时期,大量的农业生产剩余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转移到工业部门,支援我国的工业化建设。而现在,农民们又遭遇乡镇政府转嫁财政入不敷出的巨大缺口而强加给自己的乱收费负担,农民收入在较低水平徘徊,农业部门积累与投资严重萎缩,农村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据统计,我国目前有4.5万个乡镇政府,需农民出钱养活的乡镇干部(含教师)达1316万人之多,平均每68个农民就得养活一个乡镇干部。1980年至1998年,我国农村农民人均负担性支出由0.24元增加到98元,以年均39%的速度增长,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1元增加到2162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4%,负担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增长速度25个百分点。

(3)乡镇政府涉足经济领域,为政府官员提供腐败的温床。一方面,乡镇政府官员为迎合上级的要求大搞形式主义,各地形形的长官农业、口号农业、形象农业、政绩农业、官赏农业等遍地开花,这些虚幻的成果成为一些官员们向上升的砝码,而其产生的恶果最终还得由农民承担。另一方面,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为一些官员提供了大量的“寻租”机会,为其实施权钱交易创造了条件。更严重的是,乡镇政府在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已异化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这一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在上级政府赋予的行政权力的辅佐下,经常会针对农民采取一些超经济强制措施以保护并扩大其既得经济利益,使得干群关系紧张,政府形象受损。

总之,由于乡镇政府自身能力的限制和其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决定了它不适宜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符合政府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则,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二、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原先在计划经济下赋予乡镇政府的催耕、催种、催交等落实中央经济计划的经济职能已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而且,我国已基本实现工业化,农业部门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继续为工业部门发展提供积累,原先乡镇政府动员农业资源支援工业化建设的职能也随之消失。市场经济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淡化经济职能,从具体的经济事务中退出,充分发挥微观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职能要逐步向中央政府集中,作为最基层的乡镇一级政府更没有必要保留其经济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知识的广泛传播,市场经济意识已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扎根,造就了一批初具市场经济意识的、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微观主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为农业提供服务的农业中介组织等。乡镇企业也逐步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图摆脱乡镇政府的行政干预,实现政企分开,走上市场化之路。农户的市场经济意识也得到了加强。另外,自1987年我国开始试行农村基层民主化建设、村民自治工作以来,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大大加强,同时也诞生了更能体现农村集体经济利益的代表——村民委员会。所有这些微观经济主体都有能力根据自己的利益偏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主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乡镇政府经济职能的退出只会有利于这些微观主体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许多领域的改革已进一步展开。随着农业特产税的废除,农业税的削减(有的“三农”问题专家甚至呼吁彻底取消农业税),乡镇政府的征税职能逐渐消失,随着乡村教育经费上交县级财政统筹,乡镇财政为本乡镇筹集教育经费的职能也随之消失,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调控方式由微观直接调控向宏观间接调控转变,调控经济的职能向更高层次的政府集中,乡镇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已名存实亡。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的职能不是自己拥有财产,而是保护公民的财产;不是拥有自己的利益,而是保障公民的利益;不是自己拥有企业、管理企业,而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下健康发展。乡镇政府退出经济职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乡村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及公共管理等工作上来才是正确的选择。

三、剥离乡镇政府经济职能需进行的相关配套改革

乡镇政府介入地方经济活动由来已久,已成为地方政府官员乃至普通百姓的一种根深蒂固、顺理成章的习惯思维,并在乡镇政府组织内部形成了相应的臃肿机构,我们只有进行一系列的相关配套改革,才能平稳地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

首先,必须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乡镇政府机构。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仍应保留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和提供公共品的职能,将乡镇政府管理具体经济活动的职能剥离出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政策引导、社会管理、法规监督、环境保护等工作上来。在剥离的经济职能中,宏观经济调控、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等职能由上级政府机构实施,微观生产经营活动放手让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在此基础上,按照“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取舍相应的职能部门。

为彻底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一个至关重要的步骤是撤消乡镇一级财政,改由县财政统筹。由于乡镇一级财政的存在,乡镇政府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参与经济活动的冲动,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在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指标的沉重压力下,哪怕是在中央明令禁止乱收费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也会虚拟出更多的税源来完成计划征收任务,变相地向农民乱收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乡镇政府会容忍、掩护、鼓励甚至参与本地企业从事制假贩假、垄断市场等行为,大摘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可以说,只要存在乡镇一级财政,就不可能真正剥离乡镇一级政府的经济职能。同时,改革对乡镇干部的考核、选拔机制,调整考核指标体系,特别不能以一些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乡镇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和提拔依据。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达标升级活动,为基层减压、松绑。

其次,要通过立法保护和政策扶持等途径大力培育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服务中介组织;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乡镇企业进行改制,明晰产权关系,使其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由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转为产权关系。要让农村的各类微观经济主体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按市场规则的要求独立行使经济职能,以有效地填补因乡镇政府退出具体经济活动而留出的空白。同时,还应加快农村民主化建设进程,强化村民自治,允许农民、农业企业成立农民协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社会组织,使他们发展成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载体,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对话能力。

第三,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必然带来乡镇政府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分流问题,必须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上,可与乡镇企业改制相结合,愿意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分流人员,可优先购买乡镇企业中的乡镇政府产权,并以部分产权作为安置补偿;不愿意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可用出让乡镇企业中的乡镇政府产权所得(不足部分以财政转移支付等形式),为分流人员提供经济补偿,并出台优惠政策(如提供贴息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减免税等),为分流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徐勇主编.中国农村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2.迟福林.走入21世纪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周绍金.乡镇政府存在质疑及国家基层政权构建设想.中国农村研究网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文3

1.1农药化肥等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经过对我县一些农村的实地考察,发现很多地方还在使用比较落后的农业种植技术,用普通的喷施机器去灭虫,而且农药都不是生物农药,这些落后的喷施农药灭虫方法不但效果差,而且在很多程度上污染环境,农药不但污染大气,而且通过降雨还会污染水资源,流失到土壤中的农药,还会造成土壤的板结,同时随着农药的不断使用,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大大减小了农药的灭虫功能,但还会杀死很多有益生物,农药残留在庄稼上,被人食用,对人体也会产生极大的伤害。化肥不可能被庄稼全部吸收,这就导致化肥流失,过量的使用化肥会导致水质的富营养化,还会使土壤受到破坏,导致土壤酸性增强,破坏土壤的原有特质结构。

1.2对农药化肥等所带来的污染的防控措施农药化肥等中的化学物质对土壤的危害性极大,为了使农药和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减小到最低,在使用中一定按照科学的方法使用,建议在农村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化肥,这样既减小了对土地的损害,又生产了“绿色食品”,做到环保,健康。

2.妥善处理农村废弃物,做好污水排放问题

农村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家禽牲畜类的粪便等,这些垃圾是病菌传染的主要载体,对人的健康存在威胁,对家禽和牲畜的瘟疫传播有潜在的危险性。在农村地区,废弃物已成为污染的主要来源,环保方面对于农村废弃物处理问题已经提上日程,从现实情况看来,发展沼气工程与无公害农业实现整体化,采用循环再生,实现协调发展是解决农村废弃物污染的主要途径。建议将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与我县农村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制定政策,加大对农村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是的农村废弃物污染及早得到解决。家禽牲畜类粪便也是一种宝贵的饲料和肥料资源。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通过加工处理成优质饲料或有机复合肥料,开发利用畜禽粪便不仅能变废为宝,不仅可以解决农村粪便类污染问题,还可以减少生产成本,解决农村用能问题,极大地改善污染状况,切断病菌的传染,具有很好的社会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促进我国农村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治理好农村周边乡镇企业的各种污染问题,减少对农村环境的破坏

3.1乡镇企业的主要污染现状及原因我县是山区农业县,我县一直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不懈努力。而县内的一些中小型企业的污染问题一直未得以彻底解决。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趋势的发展,乡镇企业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污染方面带来了很多的问题。比如企业水污染,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等等。我县乡镇工业行业大都存在人才匮乏,技术水平低和设备简陋等方面的问题。我县乡镇地区企业多数是小规模企业,设备购进的大都是廉价设备,这本身就对环境污染存在潜在的隐患。我县缺少对乡镇地区企业污染及其特点的追踪,加之乡镇工业污染防治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我县的乡镇企业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目前我县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一级检测部门不到位,存在环境问题无人问,环境事故无人管的现状。

3.2对与乡镇企业污染情况的处理措施针对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定中有关农村环境保护针对性不强的现状,加速对乡镇工业污染防治的环境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适应乡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县应该促进有关政府部门加强这方面工作,为基层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基础体系建设。无论是在乡镇政府,还是在乡镇企业,都要把乡镇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综合环境防治体系,在乡镇政府,或者村级部门,成立专门的环保小组,对环境污染防治重视起来,使农村环境极大得到改善,使我们的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让我们的家园越来月美丽,身体越来越健康。对与小规模的乡镇企业来说,要加大引进高科技人才,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在政府的帮持下,购进新的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减小因设备和技术的问题对环境带来的污染。

4、小结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文4

一、××镇实行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工作概况

××镇位于××县城西南面,全镇土地面积为42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占75%,人口31973人,2004年人均收入2272元,是全县25个欠发达乡镇之一。全镇设一个办事处17个行政村,镇机关工作人员共65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37人;班子成员12人,正副职调研员2人,长期生病不能正常参加工作1人,带薪读研究生1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上4人。

(一)主要做法

1、择优派人。在选派专职农村指导员时,着眼于选派能力强、志愿服务农村、群众欢迎的干部,面向全镇正式在编的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行政、事业人员(不包括县管干部),采取指导员与村领导班子“双向选择、竞争择优”办法,公布指导员的候选人员名单,先由村民代表初步选择自己想要的指导员,由指导员初步选择自己想去的村,在双方选择意向的基础上,再由镇领导班子结合指导员的能力和各村的难度系数择优派人。最终挑选了6位行政人员、11位事业人员,聘为全镇17个行政村专职农村指导员,聘期为一年。

2、明确职责。

(1)赋予专职农村指导员一定职权:一是对村级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建议权;二是对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权;三是对村民建房、低保对象的审核权;四是对村党组织、群团组织班子人选、村级后备干部、村计划生育服务员、护林员和发展党员的推荐权等权利。

(2)明确专职农村指导员四项职责:做好村干部难做的事,督促村干部做好应做的事,当好“党务村务督导员、富民强村服务员、农村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保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加强管理。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带片联村制度。镇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片并联系1-2个村,帮助专职农村指导员理清发展思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经济社会事业。二是建立每周一上午召开专职农村指导员会议和民情分析会制度,经常性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务,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班子成员轮流参加“周三夜学”制度,督促指导员加强学习。四是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实施镇与村两级签到办法,确保每周三天在村里。五是建立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定期对指导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六是制定了专职农村指导员考核办法,量化考勤、党建、计生、综治、三农、综合等共41个考核项目,实行业绩与奖金相挂钩,激发专职指导员的工作潜能。

4、提高待遇。一是专职农村指导员在驻村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和职称审评;二是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优先聘用取得职称资格的专职农村指导员;三是镇里通过考核给予专职农村指导员奖金和补贴;四是专职农村指导员享受中层干部的经济待遇,即专职农村指导员为一般干部的享受中层副职、为中层副职的享受中层正职、为中层正职的享受副科年度奖金系数,年度被评为优秀的,再调高一档;五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专职农村指导员中提拔中层干部。

(二)主要成效

1、发挥了乡镇干部的工作潜能。实行专职化后,责任到人,考核严格,群众对干部的期望和监督得以强化,专职化为乡镇干部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相互间学习竞争意识明显提高。在专职化的制度体系下,乡镇指导员积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锻炼了意志,拓宽了观察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视野,提高了处理复杂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2、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专职化后,乡镇指导员工作重心下移,把村情民意调查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基本方法,立足村情,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帮助所驻村理清发展思路,通过筹资金、举办农村技术讲座、发展特色种养业、建设效益农业基地、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在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合作医疗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在指导员的努力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下,××镇的席草业和反季节蔬菜种植业发展良好,效益明显;而且正在全面实施致富提升计划,积极打造伞类等温州轻工产业后方加工基地。

3、推动了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针对村级组织换届后一些村仍存在班子涣散、战斗力不强、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本领不高等状况,指导员发挥自己特别的身份优势,利用自身已经参加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抓住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积极改善村干部与群众之间关系,促进村“两委”班子团结,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参与村级组织办公场所“523”工程建设,使村级党组织的面貌明显改观,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4、有力维护了农村稳定。农村指导员工作生活于群众之中,对群众的矛盾源较为了解,也勇于直面矛盾,以谈心交心、沟通思想作为切入点,耐心开展思想工作,努力协调各方关系,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善于调处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力所能及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与以往相比,下派指导员以来,各村上访问题明显减少,而且大多数村出现了零。

(三)存在问题

1、乡镇化解问题的能力有限。虽然××镇这次试点工作对本镇各种关系进行梳理调整,乡镇调控能力有所强化,但是许多农村问题涉及县级机关部门,而对县级机关部门服务不到位问题尚未进行改革,仅以乡镇为依托力量单薄,一些为民服务的问题不能从根本得以解决。

2、乡镇指导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由于乡镇普遍存在人才匮乏的问题,舍不得下派优秀干部,致使乡镇指导员队伍缺少懂政策、懂经济、懂服务的干部,不少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滞后于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3、乡镇人事压力大。乡镇干部队伍人数有限,而且一些乡镇的村数较大,如果全面实行指导员专职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乡镇机关的工作,不利于发挥乡镇的管理、服务功能。

4、乡镇指导员筹资难。由于乡镇财政普遍较困难,对乡镇指导员的资金支持力度非常有限,而且乡镇指导员与市县指导员相比,筹资难度更大,往往出现“无钱办事”的现象。

二、关于乡镇农村指导员专职化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建立切合实际的选派方式

1、选派原则。乡镇党委要按照“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行政事业干部中选派专职指导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轮换;要保证专职指导员与乡镇原工作脱钩,让指导员安心农村工作。

2、职数确定。鉴于不少乡镇干部人数有限,若所辖村实行乡镇专职指导员全覆盖,难度较大;可由组织、人事、农办、扶贫办等部门派人组成工作组,根据各乡镇所辖村及乡镇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村和所需专职指导员的职数。专职指导员的派驻原则上实行一村一员,对人口多、村域大、村情复杂的村,可适当增加专职指导员人员,实行“一村两员”或“一村多员”;对人口较少、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村,可实行“两村一员”。

3、选聘程序。第一步:综合考虑村规模、交通条件、工作量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重点村工作难度系数、专职指导员职数和初步人选。第二步:村领导班子在专职指导员初步人选中选择意向人选,上报乡镇党委;专职指导员初步人选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选择所驻村意向。第三步:乡镇党委根据双方选择意向,研究确定驻村专职指导员聘任方案,并予以公布。

(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要将近两年来农村指导员工作的成功经验嫁接到乡镇指导员专职化工作中去,各乡镇要成立专职指导员办公室,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实行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1、要建立乡镇班子成员驻村联系制度。联系领导每月不少2次到村指导工作,帮助指导员解决问题,落实相关帮扶措施。

2、要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1次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汇报,交流经验,对指导员提出的问题提交乡镇党委研究解决。

3、要建立规范的学习教育制度。原创:严格执行“周三夜学”制度,确定每周三晚上为指导员集中学习时间,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乡镇班子成员要轮流参与指导、监督学习活动,并不定期分专题对指导员进行培训,提高指导员整体素质,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4、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由村两委负责签到的办法,设立人员去向牌,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指导员真正工作在农村;各乡镇专职指导员办公室要加强对专职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实行考勤结果每月通报一次,规范请销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指导员专心做好驻村工作。

5、要建立严密的督查制度。各乡镇领导班子和专职指导员办公室要组织人员不定期进村开展明查暗访,也要通过聘请监督评议员、设立群众意见箱、群众监督专线等形式,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网络,督促指导员积极工作。

6、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推行指导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对专职指导员进行跟踪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的个人评价档案;对工作不得力、群众意见较大的专职指导员要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直到撤换;被撤换的,三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三)建立激励导向机制

1、驻村期间,专职指导员的现任职务、职级保持不变,正常的工资调整和职称评定不受影响,乡镇还要给予适当的驻村补贴,提高指导员的待遇。

2、在提拔、任用等方面向优秀的专职指导员倾斜,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

3、赋予专职农村指导员一定的资金使用建议权、财务公开监督权、村人事推荐权等职权。

(四)与机构改革相结合

1、乡镇指导员专职化应与乡镇机构改革相配套,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关系,进一步提高乡镇调控能力,从体制上保证乡镇专职指导员有效开展工作。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文5

[关键词]乡镇政府职能;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2.155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2-0216-02

1 河南省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分析

河南省是全国人口大省,截至2013年底,全省人口数量达到10 60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三农问题”尤为突出。河南省的乡镇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以来,历经三次重大乡镇机构改革。1998年底,河南省制订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拉开了新一轮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发展的帷幕。第二轮乡镇改革是在2001年3月,此次乡镇机构改革与全省税费改革全面启动直接挂钩、同步配套进行。第三轮乡镇改革:2005年9-12月底,河南省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乡镇机构改革。第三轮乡镇改革全省共精简乡镇富余人员近20万人,每年至少可为省财政减少转移支付20亿元以上,“预期收益”远远大于“改革成本”。尽管如此,乡镇政府在运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农业面临着资源短缺、生态脆弱、体制障碍等问题,农村面临着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等问题,农民面临着致富能力弱、收入水平低、生活质量差等问题。

2011年9月28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将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河南省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就是探索一条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由于传统城镇化的弊端日益显现,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致力于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成为非常明朗的发展趋势。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必将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并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 河南省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2.1 经济建设职能方面重直接参与轻引导服务

一直以来,乡镇政府在经济方面过多的使用行政手段,直接参与经济政策,打着宏观调控的幌子对各个行业和领域,甚至每个项目进行行政干预,破坏市场经济规律。政府一再强调其掌舵者的身份,却忘记了政府也是经济的守夜人。一些乡镇领导天天围着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和开发区建设绕圈子,搞一些GDP业绩,反而对“三农”问题不闻不问。在工作方法上,政府通过使用行政手段,强求农民和民营企业承担责任,人为干预市场发展,一些乡镇政府打着政府入股的旗号剥夺企业经营权,严重破坏了市场,导致一些地方官民矛盾激化,出现很多集体上访事件。而在农业发展上,农民没有技术支持、没有项目支持,获得不了政策引导,与市场脱节,很多农产品无法往外销售,高速增长的GDP却换不来农民的增收。一些地方确实有所谓的粮农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政府扶持的帮扶组织,但是目前看这些帮扶机构主要是提供种子和化肥,甚至其功能仅仅是销售机构,而并非技术支持和科技引导。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并没有给农民提供多少帮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2 公共服务职能方面重城镇轻农村

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它是由政府组织承担责任或者政府授权其他非政府组织提供,并承担责任。农村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卫生、教育和文化等社会事业。目前农村公共服务产品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供给渠道单一、上级财政支持不够、效率低下、监管和监督不力,而最紧迫的问题是公共服务的总量偏少。政府在收集民众建议方面表现的比较迟缓、传递回应不够灵敏,公共服务结构失衡,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制约了新农村建设。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只有道路桥梁和大型农田水利项目能够得到资金支持,而其他的公共服务产品多是由县、镇、村、组和农民自筹资金,而且多数公共产品都是一事一议,一事一筹。

2.3 为农服务职能方面重“压力型”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农村的农民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而政府也习惯了对“三农”问题进行压力干预,农民没有自觉主动的参与;政府又越俎代庖,造成了目前农民只能被动接受的现状。一些专业合作社和中介组织本应该有社会自由组成,农民自我管理,但实际上,这些合作社和中介组织都是由政府操纵的,没有发挥农民的自主意识,导致这些合作社和中介组织更像是政府的下属管理一些机构,政事不分,闹出很多的。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急于求成,政府盲目制定发展目标,下属盲目制定计划。这种形式主义在一些地方渐成风气,导致本应该受益的农民反而成为乡镇政府施压的对象。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该是农村,应该是农民增收,而所谓的结构调整成了强迫农民种植固定作物,导致减产减收,农民失去了主体地位,利益也被剥夺。而政府各种行政手段背后的法律依据却备受质疑。

3 河南省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

3.1 准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解决物质基础,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要为农村发展找到经济支撑点。农村建设和发展要充分依靠政府指导和市场规律来双向协调,处理好政府命令和市场引导的关系,改变农村建设依靠行政命令进行的路线,尊重市场。依托市场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的经济水平,政府从行政管理向规划、引导方向转变。

3.1.1 建设高效农业产业

发展是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利用农村现有的资源进行深挖掘、广合并,进行产业化、规模化建设,提升农业整体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农民收入。具体的做法是:发掘优势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对具体项目要整体规划,努力做大项目,发挥优势产业,依托优势产业发展高效农业,发挥一些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强调企业和农民的合作关系,降低市场风险,提高企业和农民的双向收益。强化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新农村建设,政府不再是县太爷,而应该是服务人员,政府要帮助农村引进项目和资金,引进人才和技术,建设典范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努力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3.1.2 实现农村工业化改造

工业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工业发展,在建立高效农业产业的同时也需要提升农村的工业水平,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科学规划发展方向,按照产业集群、企业集群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富有特色的工业园区,重点扶持一批企业、一批项目,完善工业链。优化工业的服务质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政策咨询、资金担保和人才引进等,优化工业环境,利用税收手段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关闭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扶持一批高科技、环保型企业,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各个领域,激发全民的创业热情,大力扶持创业项目,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

3.1.3 开发农村第三产业

除了工业和农业两大基础行业外,还要大力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包括交通运输、金融、商业以及旅游业等,建设一批重点产品的农贸市场,引导农业服务行业发展,保证种子、化肥和农具供应,大力推广农技服务、农机服务等中介服务,开发乡村旅游业。

3.2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3.2.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目前,我国是五级行政管理体制,基层组织是中央的神经末梢,是国家政策的直接执行者,也是政策改变的推动者,更是农村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事业服务者。所以,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关系到整个管理体制的稳固,要不断加强基层干部学习,增强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战斗力基础,是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执行者。基层党组织要从服务大局、拓展功能、抓住重点,不断扩大党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3.2.2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培养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层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加强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采用干部交流、轮岗锻炼、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乡镇干部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思路,跳出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评价制、效能监察制、干部问责制等制度,从过去人管人转向以科学的制度来激励和约束人,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创新指标体系,以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结合本地区年度发展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加大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公众参与等工作的考核权重;创新考核办法,提高群众参与度、考核透明度和考核监督力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3.3 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3.3.1 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农村层面,而是要从更大的范围内解决问题,坚持发展乡镇经济、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区域发展目标,形成纵横联合的发展态势。逐步实现农村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关联,让区域经济辐射农村经济,保证农村经济跟随市场经济一起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3.2 科学编制农村发展规划

建设新农村就离不开城乡规划,农村发展归根还是要在城乡发展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发展,科学规划城乡发展,依托城乡工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乡镇政府要科学编制城乡发展计划,利用城乡优势产业带动农村发展,重点完成集镇建设、用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避免城镇化建设中盲目化,解决政府对土地资金的依赖问题。

3.3.3 建立城乡一体化经济体系

农村发展和城乡发展相互依存,所以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重点需要解决农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让农村的土地进入市场,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实现人员的自由流动,提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平等的就业机会,使其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消除目前的城乡差异。

4 结 语

从历史上看,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将不断提高,上层结构如果不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生产力就必然会造成社会矛盾,因此政府改革是每个国家必然面对的现实。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因此必须解决上层建筑对农村生产力的制约,而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势在必行。就目前而言,对于河南省来说,乡镇政府职能改变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满足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工程,贯穿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需要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去设计,借鉴国外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使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美好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

主要参考文献

[1]吴爱民,朱国斌,林震.当代中国政府与整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周志忍.新时期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6(10).

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存在问题范文6

今天的会议是继*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后,对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序幕全面拉开。今年5月,*乡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完成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从近期运行的情况看,效果较好,不仅精干了队伍,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减轻了财政和农民负担,巩固了税费改革成果,也为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全面实施提供了经验。这次会议上花园乡有一个专题书面交流,希望同志们回去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消化和借鉴。这次会上还下发了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一些配套文件,既有政策规定,又有具体操作要求,也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把握,并迅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重点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审时度势,充分认识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党的*大为我们跨世纪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深入进行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改革,包括党政机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内的全方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是国家整个组织机构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责任,对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党政机构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之后,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已势在必行。因此,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认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推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的乡镇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其职能配置和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乡镇事业单位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载体,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前沿阵地,在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因此,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优化乡镇事业单位结构,对设置松散、任务相近的单位进行调整和撤并,对各自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定位,对县业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理顺,精简人员和编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推进农业系列化服务等方面既显得十分重要,也显得十分必要。

(二)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措施

规范农村分配制度、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农村长久稳定的根本举措。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必然要求乡镇事业单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从现行的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来看,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还大量聘用临时人员,这既影响办事效率,又使财政不堪重负,这种“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状况是造成当前农民和企业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仅广大人民群众很不满意,而且影响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进程。所以必须下决心对乡镇事业单位进行机构改革,综合设置机构、撤并部分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分流超编人员、转变职能,解决部份事业单位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更好地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三)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促进农村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乡镇事业单位所处的基础地位和担负的责任,都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农业在我县目前经济结构中占有突出位置,实现富民强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重要的抓手,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这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通过社会事业产业化的运作方式,把创新思维和解放思想作为主动力,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争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加快富民强县的步伐。因此,乡镇事业单位担负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将更重,为农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将更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壮大事业单位实力,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才能履行好事业单位所承担的重要职责,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

(四)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单位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乡镇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结构不够合理,发展与需求相脱节,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需求缺少灵敏的反应,服务内容老化,服务对象单一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管理体制不够适应,政事、事企职责不清,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计划经济的烙印很深,行政化的倾向严重,缺乏“找米下锅”的创业意识;三是内部机制不够健全,事业单位整体效益低下,单位缺乏生机和活力,纪律松驰,人浮于事等;四是分配机制不灵活,“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长期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个样。对存在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运用市场经济的观念,运用改革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突破和解决,以改革增加压力,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如果还继续按老体制和原有的方式运行,最终将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被淘汰。所以,改革已成为乡镇事业单位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明确要求,充分把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