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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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培养要求

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文1

治安学专业是我国公安高等院校中较早设立的公安类专业,1998年教育部将治安学列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地方大学也相继开设了该专业,治安学专业在学科建设和专业教育上有了飞速的发展,为我国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的专门人才。但进入新时期以来,高校本科治安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难以确定,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设置混乱,教育教学亟需改革。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变动必将导致课程体系及结构配置的调整,而合理完善的课程科目及课程配置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必要条件。

一、新时期本科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的困境

培养目标一般是指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它决定了该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既具有统一性,也具有相对独立性。一切高等教育,都要依据我国教育目的具有统一的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人才,但社会经济对人才的规格、类型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应该具有不同的质量标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应该多样化。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主要受制于我国特定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一定历史时期,一般的质量要求是相对稳定的。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具体培养目标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是衡量所培养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规格。一直以来,治安学专业就是为公安机关服务的,其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专门人才。但在新的时期,本科治安学专业的这一培养目标必须做出调整。我国《公务员法》实施后,实行公务员招考制度,必须按照空缺职位的具体要求,一律面向社会实行职位竞争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院校的毕业生不再是理所当然地进入公安机关工作。这一现实促使治安学专业教育必须关注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培养,否则就是无的放矢,脱离了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2008年公安部党委从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大局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全局出发,决定改革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启动了新一轮的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之后,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展开,改革的目的是要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规范进人机制。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要遵循公安工作改革的思路。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对本科治安学专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制定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它提出了新的要求。诚然,高校治安学专业教育应该注重专业基础,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但高校治安学专业教育也不能无视司法考试,至于是否围绕司法考试设置课程体系,以司法考试教育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手段,并把司法考试通过率作为检验教育质量的依据之一,对此学术界持有不同的看法,也颇为引人关注。

高校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还受高等学校之大学精神影响,大学精神对高校专业的培养目标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功能。治安学专业也不例外。例如,西南政法大学其大学精神为博学、厚德、笃行、重法,前两者为大学之一般精神,后两者为法学教育的特殊精神,其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无疑就烙上了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印记。总之,高校本科治安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需要修正,以此适应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新时期本科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

我国高等教育的一般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有机结合,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本科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倾向于定位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治安学是具有强烈实践性和时代性的学科,要求治安学专业教育必须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现代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性和动态发展变化,要求治安学专业所培养的人才的知识结构与能力多元化,就是要培养具有厚实的专业基础,较宽的适应面,较强的实践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即所谓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公安工作的一大特点是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较强的业务综合性与交叉性,所以,本科治安学专业培养的人才规格和质量,应当既是一种应用型专门人才,又须具有复合型人才特质,能够广泛胜任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作为专门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治安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的衡量标准,首先应是具有跨学科的知识,其次是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还有就是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本科治安学专业教育应当与通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在加强专业教育的同时,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注重现代科技人文知识的掌握。通识教育是为培养独立人格和个人生活能力作准备,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扩展就业机会。治安学专业还要主动结合社会需求,教育教学中应当高度重视公务员考试,按照公务员考试的需要,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此外,鉴于当前本科治安学专业教育无法回避司法考试制度,那么,高校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拓宽人才培养空间。但一定要分清主次,决不能以此替代专业教育。本科治安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实际上是强调了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治安学是一个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其专业内容具有动态发展性,治安领域的新问题和热点问题是不断出现的,治安学专业的教育内容必须反映这种发展变化。坚持本科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就必然会淡化专业教育,而过分突出专业教育又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根本上的解决办法就是强化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地方大学开设治安学专业的时间一般较短,警务技能的训练条件不足,需要强化实践技能培养和训练。新时期公安工作对警察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科治安学专业要更加重视能力培养,包括调查研究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主学习的能力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政法类院校偏重于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而综合性大学注重培养法律研究型人才。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前提下,高校的确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符合实际的人才培养目标。“特色教育,是法学教育培养目标重新定位的重要指标,是实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1]新时期本科治安学专业教育应当紧扣时代脉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以实现治安学专业的培养目标。#p#分页标题#e#

三、治安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

课程设置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和基础,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条件,不同的培养目标制约着课程体系设置。高校现有的治安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普遍存在不足,教育教学中需要加强对学生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

(一)治安学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设置需要规范

高校治安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首先要面对一个问题,即是否要突出公安特色教育。因为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就必须妥善处理反映公安特色的专业课程教育与强化厚基础、宽口径、注重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教育之间的关系,需要在两者之间达到平衡。但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目前,我国公安院校普遍重视公安特色教育,过分突出专业课程教学,淡化了综合素质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而地方院校治安学专业因各种原因其课程体系设置中专业课程教育不够突出,难以满足公安机关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要求。实际上,为了规范治安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加强课程建设,公安院校曾于2005年8月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公安院校治安学本科专业课程建设座谈会”,对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其改革的目的就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这对于开展治安学专业教育工作无疑具有指导意义。公安特色教育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反映在课程设置上,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注重公安实务方面的教学、训练。同时,治安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还必须考虑适应公务员考试制度的现实需要,而现在的课程设置则普遍是与这一社会需求相脱节的。毫无疑问,治安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应当与公务员考试结合起来,适应公务员考试的需要,从而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治安学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老化,课程之间逻辑关系不明确、内容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存在。时代变迁,社会治安现象和管理模式的变化,需要对某些课程进行整合,设置一些反映现实治安工作实际的新课程。如公共危机管理、社区警务战略、网络安全监管、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等课程没有得到重视和开设。治安学专业教材建设一直也存有较大争议,因为治安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大多涉及的是治安管理业务,因而一些课程就成了法律、法规、规定条文的注释和解说。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治安学专业课程教材内容普遍是对公安工作业务的经验总结解释多、介绍多,而理论研究、理论基础显得薄弱。至于专业课程内容的交叉重复则比比皆是。如犯罪防范控制与社区警务、公共安全管理课程,治安基层基础与警察学、治安学概论,治安秩序管理与处置等课程设置,普遍存在着内容上的交叉重合现象。治安学专业现有的专业必修课与选修课程设置不够合理。要实现高校培养目标的多样化要求,办好特色教育,就必须构建新的课程体系结构,加大限定性选修和任意性选修课程开设比例,积极推进弹性学习制度建设,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使人的兴趣、爱好、综合素质得到更好的发展。国外警察教育选修课的开设比例都很高。

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文2

关键词:高职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管理体制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专业曾经培养了大量的法律实务人才,但近年来却遭遇了发展的瓶颈:根据麦可思研究报告,法律事务专业从2011年开始连续5年都是高职高专的红牌专业,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存在困境[1];而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法院需要大量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的辅助型法律专业人才———书记员。江苏省法院作为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2013年以来,在书记员招录社会化、培训专业化、管理序列化、保障职业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获得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试点经验正在全国逐步推广[2]。书记员岗位一直是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学生重要的就业岗位,作为江苏地方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要主动适应江苏司法改革关于书记员职业化的需求,创新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对口就业,为江苏法院系统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专业技能的合格书记员。

一、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困境

高职法律人才培养存在才社会认可度不高、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与本科的区分度不明显、高职法律人才培养中技能培养欠缺和高职法律教师实践能力、教学针对性弱等等人才培养困境,无法实现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

(一)高职法律人才社会认可度不高

高职法律专业人才社会认可度不高体现为招生难和就业难。法律类专业是传统的人文学科类专业,对于法律专业的认知,家长和高考考生总是和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考试相联系,就业岗位就是法官、检察官、政府机关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入职门槛很高,存在着专业认知的误区,家长和考生更愿意选择一些入职门槛较低,对口就业岗位灵活的经济类、贸易类专业。由于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没有遵循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法律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前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流动性大、社会保障薄弱,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没有明确对口的就业岗位,其专业对口就业率低。

(二)高职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与本科教育的区分度不明显

高职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一直沿用传统的法学本科学科类课程体系的建设,完全是本科法学教育的压缩版,课程设置过分考虑体系的完整性,完全照搬本科教育的16门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而高职法律专业由于学制、学时和学生理论素养的限制,无法达到本科教育的目标,也无法形成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特有的技能。

(三)高职法律人才培养中技能培养欠缺

高职法律专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法律辅助型人才,但是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核心技能是什么和如何实现是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专业建设中,往往错误地认为调解技能、法律文书写作等技能是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工作的核心技能,没有正确区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岗位职责。书记员的的职责是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其他事项。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需要书记员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而速录技能培养欠缺。

(四)高职法律教师实践能力、教学针对性弱

高职法律专业教师团队都是法学学科教育体系培养的法律专门人才,学术型居多。学科型人才在实施人才培养的时候更多沿袭的是学科型的内容和思维,无法有效实现技术技能型法律辅助人才的专业教学目标。以书记员工作实务课程为例,作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核心课程,仅仅设置了32学时,无法体现其专业核心课程的地位;同时,没有书记员的工作经历的专职老师,只能沿用教材照本宣科,教学效果堪忧。

二、江苏省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

(一)江苏省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背景和成效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江苏省法院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江苏省法院坚持实际,从2013年起大力推进与法官员额制相衔接、符合审判辅助职业特点的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3]。书记员是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支撑,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主要是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标准要求为听打120字/分钟、准确率90%)。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应围绕定位、定员、定责。所谓定位就是明确书记员在法院的地位。明确书记员的职业身份,聘用制书记员属于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司法雇员,对聘用制书记员完全按契约化模式进行管理;书记员采取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将书记员职务层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每级各设三个等次,形成“三级九等”的职务(位)序列体系。其薪酬待遇和办公经费等由财政全额保障。所谓定员就是配合法官的员额制改革,现阶段按照法官和书记员1∶1的比例配比,并逐步实现1∶1.5配比的目标。省各级院需要6000-9000名左右的书记员。所谓定责就是书记员的职责就是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其他事项[4]。2015年,江苏省法院会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书记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办法(试行)》和《书记员岗位等级标准》,为推动书记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了依据;2016年,江苏省委组织部、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等等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保障2016年年底前全省三级法院书记员按司法雇员单独序列管理的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5]。

(二)江苏省法院系统的书记员需求状况

书记员岗位需要既有法律素养又具有速录技能的专业人员,但是传统的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仅仅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或者不重视对学生速录技能的培养,而速录技能的培养需要长期积累,短期内无法实现,也导致法院书记员需求旺盛,但是合格的应聘人员占比不高。而速录技能过关的其他专业人员,由于法律素养的欠缺,或者无法通过法律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的考试,或者勉强通过考试后,庭审时往往变成了速记员,听不懂法律专业术语,笔录制作不规范,无法胜任书记员工作。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应该立足助力江苏地方司法改革,为江苏地区法院培养合格的书记员。

三、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

(一)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理念创新

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指出,高职教育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适应需求、面向人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应具有开放办学的理念,其主要包括体系开放、机制开放和模式开放三个层面的含义[6]。第一是教育要真正面向全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要服务江苏地区司法改革的需求,配合江苏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为江苏法院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的优秀的书记员人才。第二是学校和法院校政合作育人、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机制;法律专业团队与省法院根据书记员岗位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书记员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政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法律专业承担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速录技能训练;法院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书记员岗位技能全方位训练,真正实现校政一体化育人。第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素质教育和能力训练是高职人才培养的两翼[7]。素质教育是高职人才培养的灵魂,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高职教育的目标定位。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培养学生对法律职业的忠诚度和责任意识,良好的法律文化素养、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训练并培养其法庭速录、庭审管理、卷宗管理、统计管理、信息管理、程序管理、文书送达、一般法律事务咨询、纠纷调解和简单法律文书草拟等职业能力。

(二)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制度创新

凝练书记员专业方向,突破人才培养瓶颈的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创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不同于本科教育,应具更强事务性、实践性。依据江苏省法院书记员制度改革发展要求,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凝练书记员专业方向,突破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建设瓶颈。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职业技能,具备法庭速录、卷宗整理、一般法律事务咨询、纠纷调解和简单法律文书草拟等职业能力,能够从事法院书记员等各类司法辅助工作,胜任司法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是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三)高职法律人才培养内容创新

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文3

【关键词】营销专业;职场层级能力;培养模式

1.问题的提出

1.1市场营销专业人才需求旺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和迅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企业的竞争力和竞争优势主要通过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反应,市场营销已经成为企业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则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因此近年来市场营销专业人才一直需求旺盛,供不应求。市场营销类岗位几乎每年都是人才市场需求榜上的热门专业,营销专业人才在绝大多数人才市场和就业招聘会上的需求量高居首位。

1.2高职市场营销专业的发展现状

经历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高职市场营销专业的办学也逐步趋向规模化和规范化。据统计,开办了市场营销专业的高职院校有千余所,开办率超过了60%,营销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每年在30万人以上。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不同层次的营销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然而,由于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办学时间相对较短,在人才培养各环节上仍存在较大的问题和差距。

1.3高职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

面临良好的就业环境以及企业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旺盛需求,高职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理应在人才市场非常“畅销”,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高职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时面临着本科营销专业毕业生、非营销专业毕业生以及有经验的社会人员的多重冲击,许多学生很难找到自己理想的企业和工作岗位,有的学生甚至改行做文秘、安保等其他工作。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在旺盛的专业人才需求背景下缺乏足够的竞争力,甚至难以博得一席之地,这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检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诸多问题,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已经成为众多高职院校所共同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2.职场层级能力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和特点

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教育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用以规范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纲领性文件。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以职场层级能力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层级营销岗位职责、能力要求及对营销人才的需求特点来培养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营销“职业人”能力,有效的将企业培训前移,将人才培养与众多企业单位对各层级的营销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动态适应,将传统的被动型人才培养变成主动型人才培养,它具有全程性、动态性等特点。

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全程性是指从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执行、教材编写、实习实训活动的安排以及学生毕业后的跟踪评价这一整个过程,均应以社会和企业对营销人员的能力需求为导向,处处体现职场能力导向原则。职场层级能力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动态性则是指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要主动把握各层级市场营销人员的新动态、新要求,使人才培养模式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适应行业变化的能力,培养与企业需求完全对接的人才。人才培养模式的动态性首先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人才市场对不同层级市场营销人员的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计划;其次是课程教学的灵活性,课程教学时要及时补充新的课程内容,不断丰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职场能力。

3.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3.1营销职业岗位能力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首先要明晰各个不同层级营销岗位职业能力要求并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准确定位。以职场层级能力导向就必须强调职业和专业岗位的针对性,要通过对企业等用人单位对营销人才需求调查,确定该专业所对应的具体岗位及岗位群,明晰各层级岗位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需求特点,以此为依据培养学生的营销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在毕业时较好的适应特定职业岗位的要求,实现人才培养和用人需求无缝对接。根据对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广泛调研及对毕业生的抽样调查分析反馈,学生毕业时主要在中小企业从事销售代表及市场推广等一线业务人员岗位,2-5年内发展目标岗位为营销主管、营销经理等较高层级营销职业岗位;低阶营销职业岗位能力主要分为营销专业技能、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等,而较高层级营销岗位则对管理决策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则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核心,并为整个专业人才培养确定发展方向。职业能力培养是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和特色,因此我们将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为能够熟练地运用市场营销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职业适应能力,能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市场营销职业活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基于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我们应将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渗透到从入学到毕业,从课堂教学到实习实训等每一个教学环节。

3.2市场营销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的设计

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办学特色的重要载体,也是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再机械的照搬普通本科学校的知识型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应以营销职业岗位需求和职业能力为出发点,严格遵循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分析职业能力要求及具体营销岗位的工作标准,紧紧围绕职业能力培养这条主线转化形成相应的课程。课程标准的制定则应该本着必须、够用的原则,改变以往对营销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片面要求,注重学生营销实践能力的提升和通用能力的培养。

3.3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

高职院校传统的课程教学是主要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内容陈旧固定,追求学科体系的严谨和完整,显然这和职场能力导向格格不入。因此,构建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就必须对教学方法与手段进行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中应该始终强调实用性、应用性和针对性。在教学方法上,应始终以学生为主体,重视体验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即使是专业基础理论教学也应该改变满堂灌的单一教授教学法,可较多的应用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更是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由于营销职业的特性,营销实践教学要求具有丰富的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经验的教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布置好实习实训任务,采用沙盘实战、企业实践等多种方法完成。学生考核评价体系也应该更加注重过程考核,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如面试、实践报告等,考核过程中要合理设计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的比重,以全面反映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学习效果。

4.职场层级能力导向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保障

4.1专业教育和学生管理相结合

职场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变革,要求专业教师在教学中既要注意讲专业知识,又要讲做人道理;既注重培养学生的营销职业能力,也同时关注学生的社会能力的培养;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理想教育,使他们熟知市场营销专业对应的职业和岗位群,熟悉营销职业岗位能力要求,形成对职业的兴趣,并合理确定自己的职业生涯方向和目标;把学生管理工作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学中能寓教于学、寓学于练、寓练于做,使教、学、做成为一件事,融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专家诊断等于一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兴趣。

4.2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教学基地建设

强化实训实习教学是职场能力导向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前提和基本保障。而教学基地建设则是有效开展实训实习教学的基础。学校要依据市场营销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校内必须具备培养营销岗位所必备的市场调查、商务谈判、营销策划等基本职业技能的实训场所和设备。通过仿真企业经营模拟和商战演练,使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置身于企业的销售的业务流程与管理过程,感悟营销精髓,增强营销能力,掌握营销技能。此外,要重视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学校要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找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促进机制或动力机制问题,提高企业工学结合的积极性。从而使学生们能够顺利的体验和从事真正的营销工作,激发学生对营销工作和营销职业热情,提升营销职业能力。

4.3配置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职场能力的培养依赖于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既需要有扎实的营销理论功底,还需要具备较为丰富的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专任带头人的要求更高,除了需要教学实践能力突出外,一般应有5年以上企业营销工作经验,且能主持营销专业的课程体系开发,能及时了解企业对营销人员的能力需求变化,并及时更新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校企合作,积极聘请一批具有丰富的营销工作经验的企业营销人员到学校任教和长期指导;二是要通过定期的企业实践、脱产培训、企业顶岗等方式加强对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的培养和提高。 [科]

【参考文献】

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文4

一、现行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问题

1.单一性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

建国以来,基于政府管制的需要,我国高等教育形成了“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变更和取消,甚至课程学科体系的构建都需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批准的专业目录,学方案、学计划和统一专业教材开展教学工作,招生和分配也由国家统一进行,形成了一统性、单一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1]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实施通识教育、英才教育,进行专业调整、管理权限下放、就业市场化等,但高校专业人才培养基本秉承传统的单一性培养模式。表现在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有几个显著特点:培养目标偏重于政府部门的人才需要,但对广义的公共部门的人才诉求重视不够;教学内容偏重于政府管理基础理论的灌输,忽视不同部门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特殊素质和能力培养;知识结构偏重于政治理论水平、行政素养的培养,忽视管理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育。公共管理人才供给与社会人才需求形成巨大偏差,社会人才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结构性矛盾凸显。

2.单一性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问题

第一,培养目标笼统、不明确。单一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培养目标上没有形成一个能够体现复合能力,且目标明确的层级就业模式和发展方向,学生的学习重点和就业预期不明确。课程设置范围和主题宽泛,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课程大量设置,学生就业方向模糊,甚至产生专业合法性危机或认同危机。学生不知道为何而学,学了往哪去,用人单位也不知道毕业生能干什么,学生对未来缺少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第二,培养方向偏失,培养模式根基不足。单一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人才培养方向上重官员、领导等官僚型人才培养,而缺乏服务基层大众等事务型、服务型人才培养。这种严重滞后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造成人才培养方向的偏失。同时,现行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忽视了当代社会人才选择的专业性、市场性和实用性,培养模式根基不牢靠。第三,专业进入壁垒低,专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培养模式优势缺乏。从现实情况看,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进入经济工商管理法律等领域时,时间成本和智力投资比较高,但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学生却可以很容易地进入公共管理领域学习、工作;即使是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的数量和人数也更倾向于经济、会计、计算机、法律和中文等,确切针对公共管理的专业人才需求不多。借用迈克尔·波特的壁垒分析框架,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生存现状正处于进入壁垒低而退出壁垒较高的尴尬境地,该专业很难显示出核心竞争力,这也反映了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式优势的欠缺。[2]第四,课程设计结构不合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不足。一般性公共管理通识教育过于笼统和宽泛,虽然在教学中加强了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基础理论课程,但体现专业特色的技能课程、技术课程、创新能力培养课程相当少。即使是设计的学生能力考核方式与组织,依然以理论知识为主,对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核依然薄弱。

二、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的实践探索

早在2004年,周口师范学院就尝试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的改革实践。近年来,国内部分高校(如山东农业大学)尝试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改革实践,并初步形成了基于社会多样化人才需求,以“近期求就业,远期求发展”为培养原则,侧重培养学术型人才、实务型人才和跨专业结合型人才的公共管理专业分类培养模式。实践表明,分类培养较好地适应了公共管理人才需求差异性增大的趋势,更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职业发展的规律。

1.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的特点

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是依据时代特征,淡化专业本位,拓宽专业口径,构建以学生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的课程结构体系设计。低年级统一开设专业理论基础课和通识课程,夯实学生专业理论基础,高年级根据职业发展特点及就业需求,设置若干培养方向和教学模块,按就业与发展方向实施分类培养。[3]其主要特点有:第一,培养目标的多元化。专业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实际,设定多个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多个培养方向、建设多个课程模块,形成多路径培养体系。如就业主导型培养目标,即让把部分实践能力强、富于创业精神的学生选择公共事业管理培养方向;准公务员型培养目标,即让部分有志于公务员事业的学生选择公务员培养方向;科研发展型目标,即把一部分理论基础扎实、刻苦钻研且富于创新精神的学生安排进入研究生培养方向等。设置多元目标能够增加学生选择机会,提高目标达成度。第二,课程体系构成的多元化。基于多元培养目标和分类培养思路,课程体系构成必须多元化。课程设置不仅要有理论类课程,而且要有实践类课程;不仅要有专业基础平台课程,而且要有不同的模块方向课程;不仅要有案例教学、实习实践实训等实际仿真课程,而且要有调查研究、毕业论文等综合知识运用环节。此外,要适当开设企业管理类课程、人文科普课程以增强学生的适应性,提高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第三,就业、发展渠道的多元化。当今就业市场复杂多变,学生的就业、发展适应性比就业、发展的专一性重要。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发展渠道的多元化,就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强调公共精神、公共理念、公共管理知识的基础上,拓展学生在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社区和企业等在内的各类组织事务性、管理性岗位上的广泛就业性和升学读研的多样化和灵活性。第四,师资队伍的多元化。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既要以管理学科为基础,构筑起由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学科交叉发展形成的多学科知识结构体系,又要以适应多元化职业发展要求为目标,加强专业的职业技术、技能培养训练,构建多学科、多模块、多素养的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因此,专业师资队伍必须多元化。

2.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的优势

较之传统的单一性人才培养模式,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突出了教育的个体性、选择性和发展性,尊重了学生个性、特长,有利于化解教、学供求失衡,建设和谐高效课堂,并促进学生向其理想的方向发展。它是对学生的全程全员管理,也是对教学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弹性管理,有助于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它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是协和学生人生职业规划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务实之举;它是协和学校培养、学生发展与社会人才需求的供求结构性矛盾的有效举措,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它尊重了学生的“感性选择”,体现了学校资源的“理性配置”,优化了学习条件和环境,维护了学生的自尊和自信,提高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一,分类培养有助于实务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公共管理专业是应用性专业,具有较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培养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实务型公共管理人才。实务型公共管理人才需要从业者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因此,培养目标应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的职业性质,按照职业角色要求设置培养目标。通过分类培养,更能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统一,一方面在课堂上通过案例教学巩固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校府合作”模式,送学生到政府单位实习、见习,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第二,分类培养有助于学术型人才培养。一是在理论课程内容上适当加大学习的深度和难度。二是让学生参与到科研项目里,以科研项目促进教学,学研结合。如教师通过科研项目紧跟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并将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带入课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及应用。三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由导师指导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选择学习模块,培养学生兴趣与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三,分类培养有助于跨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理论上讲,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应从事公共管理相关工作,但由于岗位竞争激烈,现实中很大部分的公共管理专业学生都选择了跨专业的工作;同时,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交集越发频繁,具有公共管理知识背景的人才也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因此,基于社会需求,部分高校制定分类培养方案,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适当培养一部分既具备公共管理知识又掌握其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三、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的完善

1.加强分类培养模式实践的拓展和宣传,提升认同感

分类培养的实践范围要不断拓展,实践内容要深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成长势头。目前,国内高校的专业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经过不断实验与创新,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仍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创新,不断的深入研究和完善,使分类培养模式更加成熟和完备,分类培养成果更具显示度。同时,还要不断拓展实践领域,不断细化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拓展和样板示范以及宣传交流,使其产生更大的辐射力、影响力,实现更广泛的认同。

2.把握人才需求趋势,明确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向

理论上讲,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面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一些非营利组织,然而,通过对近年来公务员招考数据的分析表明,政府部门对公共管理类人才的需求量并不突出,而对诸如计算机等专业性技术人才的需求却比较大,政府部门对公共管理类人才的需求度甚至不及企业。曾经有学者研究指出,社会组织对公共管理类人才的需求度排序依次是:需求一般(67.0%)、急需(25.5%)、可有可无(4.7%)和不需要(2.8%)(如图1)。[4]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迫切要求公共管理专业转变一贯的“单一型”专业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方式,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图1各社会组织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程度(百分比)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明显加速,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成为必然趋势,客观上要求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努力为社会发展、也是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社会需求是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

3.坚持“以学生为本”,完善培养规格和课程

模块设计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是由人才培养模式所决定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学校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基本目标。因此,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从学生的就业、发展需求出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校风、学风及文化氛围等,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以及进行相应的课程模块设计,努力实施因材施教,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4.以“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突破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公共管理是一种管理服务实践,需要有创新思维和良好的实际操作能力。现实的公共管理教学组织与社会的人才素质要求的矛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就业选择与发展机会,应当转换培养机制,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如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建立“双循环”教学机制。[5]教师要作实践调研,形成与教材匹配的“活教案”,丰富课堂教学;学生要深入岗位(部门)管理,带着疑问回到课堂;同时,邀请政府官员到课堂,讲解社会实际、传授实践经验。还如采用“层级分类式”教学方法,低年级实施通识教育,高年级分类“重点培养”。拟继续深造的学生,强化他们的专业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如参与教师课题研究等;准备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强化其公共管理基础知识、调查研究和社会问题分析能力的培养;拟到企业的,强化其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人际沟通、调查研究能力的培养。另外,“多学科”渗透式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法不可或缺,可通过“专家讲坛”、“市县长论坛”形式,邀请不同背景的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开拓学术视野,增长学生见识,激发学生兴趣,启迪学生思维,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6]

5.整合资源,夯实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实施的物质基础

资源是人才分类培养模式运行的物质基础,在资源供给问题不能迅速化解的情况下,通过资源优化与整合,为人才分类培养模式搭建资源平台成为必然路径。一是师资队伍的优化与整合。一方面加强教师培训,另一方面聘请兼职教师和引进专职教师,解决教师资源不足问题。二是充分挖掘网络资源,加强课程开发与建设,实现特色、优势课程资源共享。三是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注重校内实验实践条件的整合,理顺管理体制,打破门户之别,避免资源人为分割,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共用。[7]

6.完善配套支撑制度,促进分类培养优势实现

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文5

关键词:示范性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前提

一、引言

自从教育部、国家计委发文(教高[2001]6号)《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批准设立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以来,软件工程专业经历了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历程。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层次来看,大体可将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分为国家示范性软件工程专业和其他本科学校的软件工程专业两类,其中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工程专业大多分布在985工程院校中,这类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基本上都清晰地定位为高端软件人才,其课程体系虽然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差别很大,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来说理论教学仍然在其课程体系中占有很高的比重,这与其学生的素质好、教师的水平高、教学投入大是密不可分的。与这些985工程院校相比,大多数普通本科院校在开设软件工程专业时面临着学生的层次多、教师总体上综合能力弱和教学投入不足等更多的约束,如何在这些约束中更好地培养学生、满足社会需求就成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总体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人才培养定位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制订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必须找准定位,体现因材施教,展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掘学校自身培养人才的潜能。

二、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的几个前提

社会对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人才需求,不同学校的学生层次差别很大,不同专业的内涵不同,尤其是学科基础相近的专业之间更需要体现不同专业的内涵。因此,在制订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时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要制订软件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必须弄清软件工程的内涵。软件工程脱胎于计算机软件技术,随着软件应用日益广泛、软件规模日益扩大,人们开发、使用、维护软件不得不采用工程的方法,以求经济有效地解决软件问题。借助于计算机科学技术、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诸多学科,今天的软件工程己由最初的一个学科方向发展成为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基础的一个新兴交叉学科。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工程性是软件工程有别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最大差别,而二者采用的计算机理论和技术是相同的。因此,在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一定要有体现工程性的课程和训练内容。

要制订软件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必须要因材施教。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决定了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生源水平差距很大,简单地用现行的本科、高职、技校来划分学生的培养层次对本科生的培养是不合适的,如在辽宁一本和二本的分数线差距就达到100分左右,即使是在一本学校中985院校和其他学校的分数差距也少则几十分,多则上百分之多。因此,所有各学校在制订本校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时一定要考虑学生的层次和接受水平。要制订软件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必须了解社会需求。软件工程专业人才采用工程化的方法分析、设计、开发和维护软件系统,在这些具体的领域内也存在低、中、高端人才的划分,因此各学校在培养人才时必须有针对性,要有市场细分的意识。

三、非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方法

(一)培养目标的确定方法

教学管理者在制订专业培养目标时应该在考虑学生的层次、所在专业的优势研究方向、学校的教学投入和社会需求的基础上体现本专业的内涵。

我国各地教育水平的不均衡造成了各高校同一专业入学学生的成绩存在重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学生接受能力的不同,因此,在制订培养方案时要根据学生学习能力的高低来安排理论课程的比重,不同高校可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安排,以便做到因材施教。极端的情况的下甚至可以考虑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制订不同的培养方案。

所在专业的优势研究方向对学生培养目标的确定也是一个现实的约束,我们应该量体裁衣,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长确定学生的培养目标,扬长避短才能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更优质的教学指导和训练。

专业的发展和建设与学校的支持是分不开的,软件工程专业是否为学校重点发展的专业关系到学校的软硬件投入,因此我们在制订培养方案时应该对学校的投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不能制订太脱离实际的培养目标,以免造成后续试验环境难以搭建问题的出现。

目前,非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工程专业培养的学生本科毕业后绝大多数都要走上工作岗位,要求具备软件开发、测试等技术能力,这就要求在制订培养方案时对技术能力培养给予高度重视,以便学生顺利就业。当然,更为全面、细致的市场人才需求调研对专业目标的制订具有契合实际的指导作用。

软件工程专业是以工程性为其专业特征的,因此必须注重工程素质的训练才能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软件工程师。

此外,在确定培养目标时必须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内容,例如虽然学生整体素质不高,但培养方案也要为其中少部分高素质的学生提供足够的学习知识和训练;工程师素质的训练要与技术的学习相结合;学生就业和其长远发展相结合等。

(二)按培养目标确定学习知识点,整合课程内容

软件工程专业虽然是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理论体系为背景,但在本科阶段学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却不同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既要能整体上把握计算机学科的理论体系,又要学习软件工程方面的理论和技术,所以制订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的第一步就是确定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包括计算机学科的知识点和软件工程学科的知识点两部分。

目前,在非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不按知识点确定讲授内容,而是把计算机专业的课程直接照搬到软件工程专业开设,如计算机专业开设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等课程,这种方法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软件工程专业需要讲授的课程过多,学生的学习压力过大,而应该学习的软件工程方面的知识如需求工程、软件工程过程等又没有时间讲授。

(三)面向工程的培养方法

工程不是科学,甚至也不是“应用科学”。科学是分析性的,是努力去了解自然;而工程是综合的,是努力去创造,但受自然、成本、安全关注、环境影响、人类工程学、可靠性、生产能力、可维护性等方面的制约。因此,工程要求在制约中进行设计。国际著名的工程教育理念cdio培养大纲将工程毕业生的能力分为工程基础知识、个人能力、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四个层面,要求以综合的培养方式使学生在这四个层面达到预定的目标。个人能力、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三个层面是对所有工程学科通用的,在制订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时可以参考美国工程教育认证组织abet于1996年制订的ec2000等认证标准来实施。而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知识部分一定要体现工程的设计性,要安排尽可能多的设计性学习内容,将学生的基础知识学习和综合能力训练、扎实的课程学习和广泛的探索兴趣结合起来,安排循序渐进的课程设计、综合设计、实际项目来培养学生。

(四)体现自身培养特色

特色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强,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也应该体现特色。特色的确定可根据自身的积累,也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可行性来确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软件学院是全国煤炭类院校中唯一一家软件学院,多年来为煤炭企业开发了很多软件,熟悉煤炭行业特点,了解煤炭企业运行机制,所以其打造的第一个特色就是面向煤炭行业软件开发的能力和优势。辽宁抓住世界信息产业地域转移的机会,提出打造软件外包强省的目标,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目标,决定培养面向对日外包领域的软件人才。语言是对日软件外包中最重要的一项基本技能,所以开设了128学时的日语课程,为学生从事对日外包开发打下坚实基础。

实践证明,面向煤炭行业和面向对日外包的培养模式对学生的就业和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

(五)课程设置要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提高培养质量的关键是要尊重教育规律,学习最主要的动力来自兴趣,所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关键是要提高学生的兴趣。在培养方案中可以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来提高学生的主动学习热情。在入学之初可采用兴趣引导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可以考虑开发一个软件系统,教师将各个模块编程实现,然后在课堂上讲授软件系统的功能,在实验中指导通过设计基本的参数将各个模块组装成实际可用的系统,让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产生兴趣。在后续的某一方向课程中做课程内的实验,以使学生产生成就感,激发他们进一步学习的热情。大三下学期和大四阶段可通过就业压力和工作之后达到的美好前景督促和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最终向社会输送合格的软件工程专业人才。

四、结束语

非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自身的特点,在制订培养方案时一定要理解软件工程专业自身的内涵,认清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区别,从而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素质来确定培养人才的目标、需要学习的知识点、培养方法和特色,进而采用必要的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尽可能地提高培养质量。在此基础上,还要认识到软件工程专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知识更新速度非常快的专业领域,所以,还要有动态更新培养方案的机制,以便适应社会需求和技术潮流。

参考文献:

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范文6

关键词:应用导向;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3-0209-03

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要求其培养模式改革必须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而为达到这一目标,其培养方案需要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培养良好职业素养而展开;课程设计需要更多考虑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着重于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创新运用;其培养过程需要立足于互动式、探究式的教学,更多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金融R邓妒颗嘌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人才是金融发展的关键。而在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人才的短缺现象正日益严重,依据《金融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 ( 2010-2020年)》,未来金融人才需求的重点将逐步从数量转向质量,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占比、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人才占比将大幅提高,而那些同时具有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功底和对金融市场实际运行有深刻理解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人才将成为相当长时期内市场追逐的焦点。金融专业硕士理应存在着广阔的市场需求。

但从现实看,金融发展创新步伐的加快正和高层次金融人才的供应之间出现日益严重的结构性错配,国内高校培养的金融专业硕士并不能有效满足金融机构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实际需求。这不仅反映于实际教学内容往往与金融市场操作实践相脱节;也体现在无法更好映射不同地区不同方向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独特性,无法培养出能够真正立足于本地实际需求、符合现代金融业发展要求的人才;更体现在无法围绕金融市场创新加速和互联网化的新趋势,无法培养出涵盖金融产品研发、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分析与理财、信托与资产管理等不同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技术人才。所有这些,实际上都已经成为制约金融专业硕士教育发展的重要障碍,并成为国内金融学高等教育的重要瓶颈。

相对于法律和会计等专业硕士,金融专业硕士培养面向的是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其创新速度明显高于其他领域,对学生培养模式的动态调整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是金融机构的融合与变迁,都会深刻影响其教学培养内容,也使得其培养过程需要与外部资源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积极的互动,更由此使得相对于其他专业领域,金融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硕士培养在目标、原则和方法上存在着更加显著的区别。如何基于金融市场的创新变化以及应用导向的内在需求,使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既符合金融业创新趋势,又符合金融发展的现实目标,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现行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始于2011年,总体仍处在探索阶段,所以现有的对于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的相关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王琦(2011)对中外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进行了比较;曹伟(2011)对高校如何培养高素质金融专业硕士进行了初步探讨;吴晓求(2012)对我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进行了初步思考;孙龙建和辛清(2014)发现金融专业硕士培养尚无法对接新兴服务业发展;周春喜(2014)以浙江工商大学为例对现行金融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概括;李国义(2015)认为我国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尚未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进行清楚明确的区分。

由于长期以来高校研究体系和金融实践体系的相对隔离,使得当前国内学术型硕士和应用型硕士的培养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趋同现象,而因为金融学本身的应用性学科特征,上述缺陷在兼具较强专业性和较高变化性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也造成当前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无法匹配不断创新的金融市场,无法适应金融领域变化的新趋势,也由此无法满足现实的人才培养需求,甚至导致供给和需求的错配,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课程设置与教案更新滞后于实践变化,且存在较为严重的同步性问题。虽然针对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独特要求,现有培养方案都进行了相对差异化的课程设置,但各培养单位在师资使用上基本都和学术型硕士存在明显重叠,由此导致相应的教案更多是基于较长时间前的通用教材,不仅无法满足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本身的实践要求,也与金融市场最新情况存在较为明显的脱节或滞后。

二是培养方案的体系性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欠缺。相对于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理应在基础理论学习之外,重点突出以下实践性内容:第一,涵盖股票、债券、商品等不同类别的金融市场介绍;第二,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共同基金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比较分析;第三,对ETF、REITS、场外期权、结构化产品等不同的创新金融产品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第四,让学生能够真正有效地学习了解资产配置和资产定价的方式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微观市场结构认知。但是,现有培养方案在这种整体性设计上存在明显不足,既缺乏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介绍总结,也无法通过DDM模型、有效市场假说、微观市场结构理论等金融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让学生真正了解金融运行的本质,进而掌握理论到实践的基本技能。

三是教学的互动性和实践性存在明显的不足。受制于师资力量的背景约束,现有的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更多聚焦于单纯的理论知识传授,而针对实际案例的具体分析和介绍存在明显不足,或者是引用的实际案例与金融市场最新实践存在明显的时间差,也缺乏组织学生形成有效课堂互动的形式和方法,而所有这些都会对学生的兴趣培养和实操能力的提升造成一定的拖累。

四是外部资源的整合流于形式,实际利用明显不够。虽然目前国内多数的培养单位均已在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过程中引入了外部导师制度,但现有的外部导师选聘更多只是考虑声誉因素,而没有考虑其对硕士生培养过程的实际投入能力;外部导师在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多数限于面上的一对多交流或是偶尔的公开讲座,在教学环节的融入度明显不够,且缺乏明确稳定的机制保障;外部导师的领域配置与专业培养的目标和方向的实际契合度并不高,更多是为了选聘的门面工程,由此影响到外部专家资源在金融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实际利用效果。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部分培养单位已开始进行相关的积极探索,比如在课程设置上更多考虑我国金融体系的特色及金融实务的创新方向,通过开设更多的讲座,着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从业能力;同时也引入“双导师”制度,为学生同时安排校内导师和外部导师进行同步指导,并依据教学过程的互动需求设置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制,以此来满足个性化培养目标等等。但总体看,这些探索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金融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硕士培养的趋同性问题。完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仍需要进行整体性的架构设计,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

三、金融R邓妒颗嘌模式改革的目标方向

综合以上分析,相对于其他领域,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具有更强的时效性和综合性,需同时考虑金融市场的现实变化以及培养体系的完整性和差异性。就时效性而言,金融市场变化和金融创新速度远快于其他领域,因此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应当有更高的更新频率,在培养过程中动态反映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最新变化尤为必要。就综合性而言,强化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应用型特征,就必须在教案的及时更新、教学组织形式的创新、外部资源的导入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优化。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改革应依据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变化,在时效性和综合性两方面对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变革进行全方位探索,通过重塑专业硕士的“应用型”内涵,使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更多地与金融市场的最新变化相对接,更多地与学术型硕士培养相区别,进而推动金融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与实践需求变化的真正互动,全面提升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质量。

具体而言,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应致力于完成以下几项目标:一是依据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构建一个更加契合于现代金融市场实践变化的课程体系,使得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课程能够及时动态地反映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最新变化,并与学术型硕士培养相区别;二是依据金融市场的最新变化对相关教案进行及时动态更新,完善实践性课程的教案内容,依据学生兴趣和课程教学实际寻找到能够有效提升师生互动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实践能力能够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得以迅速提高;三是依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对金融专业硕士的外部导师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利用,防范金融专业硕士外部导师选聘过程中的门面工程,使外部导师能够更多参与到培养的过程和实践当中,并对整个教学培养过程形成良性驱动。

四、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内容

依据前述培养模式改革的背景和目标,基于应用导向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应当立足于以下四点:第一,依据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变化完善现有课程设置,使其更加符合现实需求;第二,让教案更充分反映金融市场的最新数据和案例,更好地满足应用型需求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第三,更好地在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趣味性和有序性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提升课堂教学的效果和质量,也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第四,让外部导师资源真正融入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实际过程之中并发挥更大作用,避免外部导师更多充当门面工程而无法发挥实际作用的问题。

从实践角度出发,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应当重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对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课程体系进行梳理并进行课程设置的补充

依据金融市场的最新变化以及金融机构业务类别的动态调整,对现有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课程体系进行系统性梳理,对专业必修课和共同选修课进行相应的优化,同时对目前课程体系设置中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进行补充。建议增设《金融研究方法》的基础课程,重点介绍金融学相对于其他学科的独特性以及资产定价和资产配置的基础原理和方法;增设《微观市场结构》的必修课,了解微观市场结构变化以及交易制度设计对于金融体系运行的影响;增设《现代金融市场》《现代金融机构》《现代金融产品》三个专题课,让学生能够真正了解和掌握金融体系的现实变化,并由此提升实践能力。

(二)对金融专业硕士培养重点实践课程的教案进行及时更新

为满足金融创新提出的新要求,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改革应当对当前培养环节中涉及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重点实践课程进行相应的教案更新,使理论传授更符合现实变化。建议对金融市场的历史变迁和未来趋势进行重点介绍;对金融机构的具体类别及其角色差异、金融机构的混业分业模式、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模式进行重点讲解;对金融产品创新的背后逻辑、基础方法论、现实变化趋势进行专门深入的探讨。

(三)推进教学组织形式的创新,寻找提升课堂互动性的方式方法

针对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应用性要求,可以尝试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剖析、专家讲解等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提升课堂互动性,使学生能够提前熟悉机构路演、公司交流、投价分析等金融实践的日常情境,并能够基于课程教学的时间设置,适当安排对应实务界人士的对流,包括到对应金融机构的实地调研观摩等活动,通过教学组织形式创新真正提升学生的现实理解和应用能力。

(四)强化外部导师在培养环节的配置,优化其参与教学的方式和方法

现有金融专业硕士培养中的“双导师”制度多流于形式,核心问题在于两个方面:第一,外部导师的筛选环节过多注重岗位和职位,而缺乏对其覆盖领域的配置研究,使得外部导师的领域配置不尽合理;第二,外部导师更多只是挂名,而缺乏对实际教学过程的具体参与。建议依据金融专业硕士未来的就业方向和潜在岗位,对外部导师资源的配置进行系统研究,并由此进行合理配置。同时积极探索外部导师参与教学过程的有效路径,在外部导师选聘过程中不仅关注岗位和职务,更多关注实际的参与程度。

五、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的路径方法

综合上述分析,基于应用导向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应当遵循以下思路:一是依据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变化完善金融专业硕士现有的课程设置,使其更加符合应用导向的实践需求,并与学术型硕士培养显著区分;二是让教案更充分地反映金融市场的最新数据和案例,更好地在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趣味性和有序性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更好地满足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本身的应用型需求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三是让外部导师资源真正融入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实际过程之中并发挥更大作用,拓宽外部导师选聘的范围,而不限于面子工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增加外部导师的教学参与度。

围绕上述思路及要求,建议在金融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重点推进以下改革和相关工作:首先,由培养单位组织对金融机构研究部门进行多层面的实地调研和交流,广泛搜集金融市场和产品的最新变化信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微信、座谈会等方式对外部导师资源就调查提纲进行沟通和交流,探讨强化课堂教学互动性的方式方法以及外部资源融入课堂教学的具体方式方法。其次,可以基于上述对金融机构研究部门的成果收集和梳理,完成对金融专业硕士实践性课程教案的完善和更新,并将其与教材中的理论知识融会贯通。通过图书馆、网络等阅读相关文献,收集整理和课程相关的案例,以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升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并保障教案与现实金融市场变化的同步更新。再次,对实地调研和沟通交流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对收集的文献资料进行系统性整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归纳,并在培养单位内部组织相关讨论,达成思想共识,对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相关的课程补充、教案更新、教学互动等方面得出具体的操作建议,保障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综合上述工作,最终构建起更加契合于金融市场的实际要求并且能够真正和学术型硕士培养进行明显区分的金融专业硕士培养体系和模式,包括:使用更加适应现实市场变化的金融专题系列课件,丰富完善金融专业硕士的课程体系,并提升其与现实的拟合度;形成围绕金融市场最新变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不同类别金融产品的介绍与分析等一系列满足学生需求且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教学和培养方法,补充核心课程的实际案例,提升课堂教学和学生培养过程的趣味性和互动性;针对性地优化配置外部导师资源,并保证其对金融专业硕士培养过程的实际参与度,积极提升外部资源对课堂教学和学生培养的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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