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例6篇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1

关键词:文化;科技;融合;机理

DOI:10.13939/ki.zgsc.2015.31.062

21世纪以来,科技与文化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科技与文化支撑下的产业转型与升级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科技与文化对产业的支撑力不仅关系到国家或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也决定了其国际竞争力的水平。因此,在国际化大背景下,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并挖掘文化与科技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科技角度的促进作用;二是从文化角度的促进作用;三是从二者融合角度的促进作用。在三方面的作用下,文化与科技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双轮驱动作用。

一、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对于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增长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早已成为共识,但是纵观经济增长理论的演进历程,科技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的古典增长理论重视劳动力和资源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忽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末期,索洛、斯旺和米德等人在对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的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的新古典增长理论,首次将科技因素作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但是新古典增长模型一方面将科技进步看作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另一方面又假定科技进步是外生变量而将其排除在劳动、资本、土地等内生变量之外。20世纪80年代,以罗默和卢卡斯等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突破性地提出在技术进步条件下资本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可以避免,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可以保持的观点,开始强调知识、科技、人力资本投资等要素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左右,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其作用的领域已经超越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环境等诸多领域,并且作用越发明显。随着技术生命周期不断缩短,科学与技术之间逐步融合。同时,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也日益紧密,彼此相互影响。因此,人们对科技的认识也随之发生变化,科技的内涵包括科学与技术两个方面,在谈及科技之时,也必须连带考虑经济的、社会的、环境的各项因素。20世纪初,在一些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5%~20%,现在普遍高达60%~80%,有的产业对科技的依赖甚至达到90%以上。

(二)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科技创新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影响产业的投入产出和资源要素的配置,进而影响产业结构。从供给来看,科技进步使劳动者素质不断提升,生产工艺和产品不断创新,同时管理水平和产品营销手段不断创新,造成市场供给的产品出现多元化、科技化、个性化、便捷性等特征,从而直接引发产业结构的调整;从需求来看,人们对于产品需求的多元化需求以及消费观念的变化,使得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更新换代加快,产品生产、消费、出口结构不断演变,进而间接影响产业结构调整。

另外,科技进步还通过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高科技产业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升级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在整个产业中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的历史过程;②产业结构中由劳动密集型,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的历史过程;③产业结构中制造初级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制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占优势比重演进的历史过程。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主要评价指标是三次产业比例、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贡献率等。

经济发展的连续性使得装备水平、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都要受到科技水平的限制。传统产业存在的装备落后、职工素质较低、管理水平低的状况只能依靠科技进步,利用高新技术进行改造,以此来提高传统产业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新创立企业方面,科技进步对于创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决定性作用。高新技术企业是以高科技为支撑,以知识资本为主要资产,由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人员把科研成果转化为高技术产品而组建的现代企业,这样的企业性质已经充分显示了科技在其中的巨大作用。

(三)科技创新促进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

从全球来看,科学技术发展的跨学科特征越来越明显,创新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研发成本不断增加,技术生命周期缩短,使原来的封闭式创新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没有一个创新企业或组织能在资源和相关技术领域取得完全优势,它们必须把识别、获取和利用外部知识及资源作为其创新的核心过程。这就促使科技创新从传统的封闭模式转化为开放模式,而开放模式的本质就是内外部创新资源的整合。与此同时,创新组织间的合作越来越平常,通常会结成一种共享和交换资源、共同开发创新的网络关系,合作性网络则成为创新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实践表明,创新组织和创新活动具有本地化特征,易于在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形成空间聚集,并经常会在某些技术或产业领域形成专业化特点。由于特定区域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如相关技能、技术和基础设施,吸引那些追求成功的企业等创新组织在区域集群中进行合作。这种区域集群合作能够导致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从而降低创新组织的研发成本和风险。因此,便形成了不同的区域创新系统,系统内含有创新主体间进行知识交换、相互合作的网络以及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区域创新系统也成为科技合作和竞争的主体。特别是21世纪以来,科技创新活动不再受技术因素、组织因素以及地域因素等的限制,以创新体系为主体参与各种科技竞争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区域则成为参与国际分工、资源配置以及竞争的重要主体和经济单元,区域创新能力、潜力和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已成为区域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国际上的主要创新型国家,如德国和日本,也开始注重区域科技的发展,促进区域间科技资源整合和产业空间布局调整。

二、文化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文化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文化是经济增长的内原动力

国外对于文化与经济之间关系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的“经济人”思想。他指出任何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都必须建立在共享的道德观,即履行支付承诺、信守契约、尊重市场伙伴的基础上,把人本身固有的文化和价值观作为市场扩展和经济进步的重要条件。穆勒(MillJ.s,1848)认为各国的经济状况依赖于人类的本性,即取决于道德的或心理的因素。可以说,早期经济学家在研究经济发展条件时,更倾向于关注真实的人和真实的社会。

之后,开始有学者从特定视角研究文化与经济的关系,如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日本学者森岛通夫(1973)从特定文化形式宗教的视角分析了文化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德龙(Delong B)通过定量分析试图进一步证实韦伯和森岛通夫的观点,他将新教定义为虚拟变量,作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并进行回归方程检验,结果显示这个虚拟变量与经济增长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非常显著。国外学者还通过文化因素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特别是个体偏好态度以及文化、制度与经济相互共生发展等视角探讨了文化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如刘易斯(LewisA,1983)在全面分析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时认为,人均产出的增长不仅取决于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还取决于人的行为,也就是经济主体的态度。还有学者提出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的观点。

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开始,西方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呈现出一种文化研究的趋向,经济地理学家和文化地理学家开始思考并重视文化等非经济因素在经济活动及经济空间格局的形成和演化中的作用,并强调在社会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中来认识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空间特征,突出社会文化在经济增长中所扮演的角色作用。如斯托泊(1997)着重论述了地方的社会文化传统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文化创意产业是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世纪后,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经济活动中的文化因素和成果已经成为现代生产力的重要构成或促进因素,而文化资源稀缺性、重复利用性的特性,使得文化资源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即文化引领经济发展。这是因为:一方面,从文化需求的角度而言,其对扩大内需有拉动作用。物质财富越是丰富,文化需求越是巨大。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经历了温饱―小康―富裕的演化过程,在人们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消费日益非物质化,即从注重使用价值到注重观念价值,从追求品质到追求品位,从认同同质化到认同异质化,实现了由物到心再到灵的转变;另一方面,从文化供给的角度而言,文化供给对经济增长有巨大的提升作用。

文化创意产业体现了科技与文化的有机融合,代表了新经济的发展潮流。所谓新经济的优势和特点其实质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同产业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和数字虚拟技术应用基础上形成的产业融合趋势。而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正是对这一产业融合趋势进一步拓展的概括,科技对创意产业的影响将越来越明显,在科技发展的基础上出现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

创意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可以大幅度提升传统制造业产品的文化和知识含量,进而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传统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同时促进城市功能的转变,朝向现代服务业方向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集团总是将高端创意(核心技术、思想发明、品牌设计)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而将由创意延伸出的制造业、加工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研究创意产业形成的规律对于研究技术创新理论、区域创新理论和国家创新理论都有重要意义。例如北京市明确提出将力争在“十二五”末期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15%,2020年力争达到18%。为此,北京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和文化融合,大力实施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打造北京文化与科技之都。

(三)文化是生产力重要源泉

文化要素已经成为生产力的重要源泉,通过促进产业及经济发展来创造物质财富。一是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体现经济贡献;二是文化对其他产业的改造提升。促进传统产业转型方面,农业的转型朝着现代化发展,如观光农业。工业的转型,包括高技术制造业的占比增加和工业遗址的升级再利用,如北京798由工业区改造成艺术聚集区以及旅游文化区。第三产业的转型,传统服务业的升级,服务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

文化体系所包含的文化创意群体以及城市创新主体在文化资源的创生刺激下,在创意产业经济的推动下,主体认知结构、行为结构等发生变化,进而带动城市区域的科技创新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文化和制度体系。文化融合发展,新兴文化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深入互动,能够在区域中营造开放、包容、创新、时尚等文化氛围。多元文化互动融合、创新创意文化的活跃,使得文化创新力显著,促进了区域创新力的提升。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文化科技协同发展机理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赫尔曼・哈肯(Haken)从物理学和化学等生命物质领域的研究出发,将协同学的基本理论扩展到自然界以及更为复杂的社会科学界。如同许多科学术语一样,“协同学”(Synergetics)源于希腊文,意为“协调合作之学”。协同学的理论核心是自组织理论,是指在一定外部条件下,系统内部自发组织起来,进而形成新的有序。

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科技创新的初始设计和发展过程离不开社会文化提供和创造的环境。社会整体文化水平的提升与发展,为科技进步提供了发展土壤与运用空间。文化作为发展的内在因素,形成了一股“文化力”已直接“植入”经济和科技,并直接影响着包括科技发展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和模式的选择。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不仅为科技进步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也影响着科技选择及其发展路径,从而推动科技进一步发展。

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一种历史性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使得文化发展带有科技创新特征,科技发展带有文化导向特征。当今时代,文化与科技的互动越发频繁与明显,二者融合的领域和程度也越发广泛和深刻,文化软实力与科技硬实力的有机融合,越来越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国家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方面。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已经成为促进产业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并为产业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

(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当前,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创新成为促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驱动力。知识经济并非指仅仅知识成为产业,也并非仅仅知识在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是知识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知识产业成为龙头产业。迈入知识经济时代后,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进一步下降,知识、科技、信息开始起着决定性作用,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知识创新、人力资本。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导向性作用突出表现在整合现存生产能力,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使经济发展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同时,科技进步还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有利条件:资源配置合理化,资源使用共享化,增长动力持续化,资产投入无形化。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物质的外部化、社会化则更多的是需要打破组织间、区域间的各种壁垒,建立有利于各个区域的资源共享模式。一方面,需要建立跨区域创新系统的整体观念,把自身的创新活动融入整个系统,以获取创新增值;另一方面,要采用开放式创新方式,结成创新和资源网络,进而实现资源间、组织间和子系统间的协同。

文化对产业的促进作用不仅体现在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直接贡献,还包括文化产业在建立有利于其他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服务民生、通过提升传统产业文化附加值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社会稳定繁荣发展方面所起到的基础性作用。科技与文化融合促进产业发展的机理不是简单重复科技、文化各自的作用,而是从二者融合以及“双轮驱动”带来的产业裂变和跨界融合、产业转型和升级等方面,通过复杂的系统组织,实现科技与文化融合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下产业发展与变迁

文化与科技融合,共同促进企业发展的模式是一种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方式的融合。科技与文化融合对产业的发展呈现出双轮驱动的局面。在这种新的驱动力下,逐步出现新的产业发展趋势。

1.文化科技融合下的业态创新

“新兴文化业态”最早出现在我国的学术研究中是在2007年,同年10月就被写入中共十七大报告,自此后国家文化产业分类进行了动态的调整(如2012年的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产业形态。可见,业态创新以及新兴文化业态层出不穷,并且已经引起政府和产业界的重视。业态创新具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以技术为支撑,依托于新媒体、(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等;二是内容的原创性、差异性和不可替代性。文化产业的内容是新兴文化产业的财富源泉和生命力所在;三是多元载体,强调信息互动与共享。主要体现为多种媒体形式之间的共享;四是边界突破性。跨越地域界限、行业及产业界限、传统、国界等。

2.文化科技融合下的业态融合

由于文化及文化产业的强渗透性,使得企业的经营边界模糊并导致产业原有的界限被打破,不同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和重组。企业本身不断衍生成为综合性文化科技型企业,如腾讯、百度等,创意农业、工业旅游等一批具有生命力的文化业态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诞生的。随着文化产业不断细分,行业间竞争加剧,使得汇聚优势资源、整合创新要素、开展深度合作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途径,进而加强了产业间交叉跨界的现象。而互联网融合作为一种重要的力量,更是加速了空间、地域、产业间的边界打破的速度,为更多企业跨界合作提供了平台和机会。

3.文化科技融合下的业态集成

随着新型文化业态和产业交叉跨界融合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企业的竞争力在于能否掌握核心要素,能否通过平台与消费者和市场有效对接,这就需要企业能力的综合化。与此同时,在应对国际竞争上,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需要企业的全产业链布局能力,这些都促使一些集成性业态的出现。特别是在企业经营链条的延伸、连锁经营以及多品牌并购的模式下,一些综合化的融合了高科技和文化内涵的企业和产业业态层出不穷,成为跨区域、跨行业的发展新趋势,一方面增加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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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2

关键词:科技;金融;经济发展;人才

当前我国逐渐进入经济转型时期,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转型的实质,而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科技创新的驱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够为国家资本的优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可靠的基础,并促进先进科技与实体产业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实现经济转型,推进国家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1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的创新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形势下,各地区政府加大了对技术创新的关注力度,建立健全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营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并通过政府资金导向作用来引导技术、资本以及人才等重要因素逐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能够最大程度上为企业争取资金投入,进而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优良的融资环境,更好的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换的资金需求,在推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积极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型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并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资金管理,促进现代化的投融资价值链的形成,确保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积极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科技融资体系,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切实推进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2 搭建优良服务平台,将科技与金融有机融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当积极创建优质的科技型企业服务平台,为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提供可靠的平台。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设立科学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立科技金融谷以及成立科技支行等都是可行的服务平台,便于对政府有关科技结合金融的支持性和鼓励性政策进行宣传,并且能够及时开展金融结构域科技型企业的专项对接活动,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科技结合金融过程中的难题,为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融资服务桥梁,促进科技及金融信息的有效传递,保证实体经济与企业债券融资以及股改上市等融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真正意义上推进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3 丰富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就宏观层面来看,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能够深入挖掘科技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促进科技创新的顺利实现。在此种情况下,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应当立足于科技金融的服务方向进行系统化分析,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现有科技资源,以此为主要依据积极探索出一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形式,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为科技创新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加大科技金融结合创新的粒度,结合科技型企业的资产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开发出具有示范性的科技金融产品,并构建一条完善的业务链条,促进投贷联盟、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产业链融资等产品的实现,切实提高组合性产品、集合类产品以及新兴类产品的服务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强化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与此同时,积极借助多方资源、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金融指出和服务。

4 做好风险控制工作,促进科技金融深层次融合

在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过程中,风险控制是制约融合效率的一项重要因素,针对此问题,各地区纷纷开展积极探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解决风险控制难的问题,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融合。

4.1 建设信用体系

信用是科技与金融之间的一道看不见的墙,极易对科技融合金融的效果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各地区明确指出在科技与金融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时展需求,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改革,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4.2 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估系统

坚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并鼓励企业对自身进行评估和披露,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依法面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营造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环境。同时,在信贷评审中引入科技专家参与评估与调研,有效降低科技贷款的风险。

4.3 不断拓展科技成果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

如与银行、保险等开展战略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成立科技金融战略联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对担保机构专利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担保或有损失的补偿,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实现无形资产的“有形化”;培育组建融资再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功能,引导融资性担保行业走向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增强行业融资担保能力,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比如科技金融新模式“科技之星”贷款业务,有效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有效抵质押物担保的难题,帮助众多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市场推广,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信用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帮助有技术、有市场,但缺乏资金、缺乏有效担保的企业加快成长;针对具有先进技术、获得有关专项基金拨款的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基金宝贷款业务,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科技附加值较高,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创新研发专利权质押授信业务等。

5 强化服务,推进科技型企业成长

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短、频、快”,对时间、效率、服务的要求较高。服务部门应打造过硬的营销队伍和专业化的审批团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通融资绿色通道,从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到实现放贷,承诺限日完成,帮助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把握商机,切实将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到实处。要创造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尽可能为各科技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发展提出了各种建议和帮助。

结束语

总而言之,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通过二者协调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进一步推进经济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应当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以科技创新拉动金融创新,逐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推进产业发展,最大程度上激活科技资源的潜在价值,提高科技生产力水平,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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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3

关键词:文化科技融合;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世界城市

一、文化科技融合定义

当今世界,文化与科技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以数字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已交融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在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催生一大批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引擎。

科技对于文化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发明和变革,都直接导致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品形态的革命性变化,从电影、电视,到今天网络文化产业的兴起,都是如此。每一次由科学技术引发的文化生产形态和文化产品形态的重大革命,都带来了国家文化管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体系的重大变革,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步与变革。

文化发展为科技发展建立了重要基础。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互相促进的发展领域,没有社会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科技也难以获得发展的土壤和应用的空间。文化的发展不但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也影响着技术的选择与发展路径,进而对社会发展产生新的影响。

文化和科技融合是文化和科技一体化衍生创造力的过程,既包括科技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也包括科技领域的文化建设;既作用于文化创新,也作用于科技创新,更作用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文化科技融合表现形式

1.文化科技融合创造文化产业新业态

网络媒体产业、网络游戏产业等都是现代科技与文化产业相融合的产物,文化科技的融合不断产生新的文化产业的形态和种类。互联网载体的出现,带来了网络文化产业,数字技术的出现推动了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的兴起,计算机信息技术则促进了新媒体产业。

2.文化科技融合为传统文化产业注入活力

文化科技融合促进了传统文化产业升级,现代科技为传统文化产业加入了新的元素。纸质出版下在数字技术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了数字化出版模式。文化科技融合为电影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数字电影逐渐取代了胶片制作的电影。同时基于科技元素的大量应用使文艺演出的场景布置美轮美奂,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使艺术表演力更强。

三、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模式分析

1.伦敦文化科技融合,政府主导型模式

1998年英国政府旨在调整落后的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速度的前提下,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强国战略。文化创意产业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引擎,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占总附加值的6.2%,从1997年到2007年每年的增速为5%,远高于同期3%的经济增长速度。1997年至2008年间,文化创意产业提供的就业从的160万增长到200万,增速为2%,高于同期就业增速1%。2011年英国创意产业企业达到了10.67万家,占英国公司总数的5.13%。

英国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取得的成就与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期英国政府成立文化创意产业工作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跨部门协调,并确定发展战略。伦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以政府为导向,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产业架构上最完整的产业政策。

重视科学技术发展,特别是数字化技术。2009年英国提出了纲领性的文件《数字英国》,推广全民数字应用,提供数字保护,从而将英国打造成世界的“数字之都”。该文件旨在打造良好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环境,为英国的数字内容、应用和服务打造充满活力的投资环境,使英国的数字经济能够广泛吸引国内外的投资。为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政府在资金与技术上给予企业积极的指导。伦敦文化创意产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发展初期往往会遇到缺失资金,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伦敦政府针对有创意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并提供可供给创意产业者资金的机构联络方式,指导相关企业或个人如何从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获得投资援助。政府会通过专案研究和研讨会的形式为文化创意产业和投资机构搭建桥梁,投资机构可以充分了解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带来的高附加值,同时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更好的选择投资机构,实现双赢的局面。

2.纽约——市场导向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模式

美国文化产业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成就与他完备的版权立法是分不开的,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跨世纪数字版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伪造访问设备和计算机欺骗滥用法》等一系列版权保护法规,形成了全球保护范围最广、相关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律系统。美国近年来不断修改版权法,推出了包括数据库保护在内的众多立法议案,不断完善版权保护制度,为版权产业的繁荣提供法律保障。美国是数字化技术及应用方面全球领先的国家。美国完善的制度为文化产业繁荣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与土壤。也成就了美国国内文化创意产业过去十几年快速发展的事实。其中纽约的文化产业发展尤为典型。

纽约作为世界城市,同时是美国最具有活力的大都市之一,十分重视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集聚了大量的文化科技方面的人才,走在了全球创意经济的前沿。美国在国家层面上对文化产业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美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有其独特方面,在行政制度上没有文化部门,同时也没有明确的官方文化政策文件。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美国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是以市场为导向,政府提供优质管理服务为辅的发展模式。与英国不同,美国文化创意产业采用版权产业的分类方法,根据《美国版权产业报告》统计,美国2006年至2010年期间,美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从14542.7亿美元增至16269亿美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从11.04%增至11.1%。产业增长率超过了美国经济整体增长率。其中,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从8372.8亿美元增至9318亿美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从6.35%增至6.36%。2010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解决了国内近510万人的就业问题,占美国劳动人口的3.93%。整个版权业解决了国家1060万就业人口,占整个国家就业人数的8.19%。

美国高度重视科技在文化产业中的作用,美国高新技术成功转化并有效利用于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大众传播媒介,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技术的应用,不仅拉动了国内的消费需求,同时广泛的传播到全世界各地,获得了更大的利润。美国在1998年就通过了《跨世纪数字版权法》,对数字版权实施保护。为今后数字化技术更广泛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美国数字化电影,数字电影不仅为观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体验,同时为艺术家提供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新渠道,并通过防盗技术等手段为知识产权提高了更高的保护技术,是人类历史上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完美案例。

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产业发展初期,资金往往成为限制企业发展的瓶颈。美国完善的融资体制,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主要有多元化的混合投资、通过金融制度创新筹措资金以及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等多种渠道。

3.东京——产业带动型文化科技融合典范

日本在1995年确立了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为了振兴日本的文化产业,日本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制定长期规划,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提供综合援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联手举办全国规模的文化节。日本政府也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政策,2002年7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同年11月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4年制定了《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义务推动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府和法律的保障推动日本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日本成为亚洲创意产业最发达的地区。

日本文化创意产业中最成功、影响力最大的当属动漫产业。日本享有“动漫王国”的美誉,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王国和动漫输出国。向全世界输出日本文化,彰显了日本文化的影响力。在日本东京有著名的卡通产业集聚地杉井并区、练马区、武藏野、秋叶原等。产业集聚区有高档的数字设备,以租赁的形式为企业服务,实现产品的数字化,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动漫产业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日本的动漫产业形成了合理完整的动漫产业链条,链条有四个环节包括漫画创造与出版、动画片的制作、动画片的播出、动漫关联产品和衍生品的开发。动漫产业的源头动漫形象设计成功后会派生出一系列的衍生品,提升动漫产品的附加值,加快投资资金的回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数字技术的应用改变了动漫产业的面貌,动画制作艺术日新月异,日本动漫注重制作软件的升级与电脑数码科技制作水平的提高,尤其是3D制作方面。日本动漫产业很注重技术的开发,每年举行东京国际动画节,并且在会上举行学术和科研活动,共同探讨动漫产业未来的发展。

四、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对我国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的启示

文化科技融合促成了世界城市经济快速增长,为各个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世界各国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并把文化科技融合产业作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世界城市对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高度重视,从政策制定到立法保障,为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越的发展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文化科技融合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引导文化科技融合健康发展。提高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竞争力。

文化科技融合多为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往往受到资金限制。针对这个情况,国家通过政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与文化科技相关领域产业化,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文化科技企业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平台。

文化产品在满足满足了国内文化消费的同时,积极进行海外文化传播,拓宽了国际市场,获得了更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王 晖: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之研究,2012年城市国家化论坛.

[2]程丹艺:“英国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对我国的启示”,金融发展评论,2012年第3期.

[3]陈名杰 孟景伟:《海淀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4

一、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之间还未充分有效对接,大量科技成果未得到有效转化。二是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足。创业风险投资总体规模小,投资早期创新型项目少。三是受考评机制等因素制约,目前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项目、大企业提供贷款,对科技企业信贷规模较小,支持力度不够。四是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金融融合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缺乏运行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

二、科技金融的创新

(一)进一步厘清科技金融工作思路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仅体现在资金链不稳定上,还与其自身的运营水平、风险抵押能力密切相关,较低运营水平和风险抵抗能力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向,降低企业融资的可能性。所以说,我们应厘清科技金融的工作思路,跳出金融工作的低级、低效形式,除了要在资金上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必要的帮助外,还应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风险抵抗能力,从优化整体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优化,确保其多样性、多层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要,注重金融目标的选定,加强对企业的引导,鼓励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到社会化融资中。要创新科技企业、信贷融资产品服务以及对接模式,努力打造优势互补、创新组合、善于突破、勇于实践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助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首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是苏高新创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国有担保机构,2014年公司科技型企业在保余额达到7亿元,在保客户70家,科技担保业务占比接近总额的30%,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等多个新兴产业与行业,为促进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服务体系的层级。

(二)明确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

鉴于我国目前经济尚处转型发展时期,财力有限,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科技发展的发展要明确,要多支持国家或地方重点科技项目,多支持市场转化率高的科技项目,多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合芜蚌改革试验区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海内外科技人才兴办企业创业,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比如,设立专项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服务对象是不能取得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缺失有形资产抵押物,导致业务风险性相对较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要保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还需要银行进一步探索。比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初创型企业、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合同、库存等资产的银行信贷业务,充分整合多种金融实体优势资源,实现银行资金与保险、创业风险投资、信托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像金华银行科技支行推出“存货质押”这类新产品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三)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府引导基金为重点,吸收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注重对科技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多样的金融与科技融合方式。整合省级科技创新财政性投资资金,组建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并逐步扩大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形成以市或县为单位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挥省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注入政府资本来提升投资者信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组建混合所有制专项基金,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财政倾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比如,2015年3月辽宁(本溪)为做大做强本溪集群生物医药企业,辽宁省科技厅与本溪市政府联合设立本溪生物医药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本溪市政府成立的本溪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该基金重点用于参股以社会资金为主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同时积极引入域外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重点解决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渠道少、融资额度低等相关问题,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

(四)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策性担保贷款为核心,扩展贷款的渠道,简化中间的审批流程,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担保风险池资金,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探索财政贴息扶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统借统还”的贷款业务,与普通的大型盛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的信用贷款,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要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3]。出台符合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信贷管理制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和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

(五)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创业板进行资本融资创造条件。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改制产生税费问题,建议在现有费用补助基础上,研究制定和落实按规定减免或延后缴纳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涉及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政策,并建立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协作机制,寻找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突破口,以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融资渠道。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5

科技金融是科技创新活动引发的一系列金融创新行为,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了科技金融的内涵、模式、特点、运行等。河南省科技金融的发展应该根据的金融政策,在整理河南省的科技金融产品供给情况的基础上,从科技信贷服务的顶层设计、风险投资与孵化平台、“投贷联盟”业务创新模式、风险资本退出机制、融资风险的政府分担机制等方面探讨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

关键词:

科技金融;金融产品;供需对接

一、科技金融的文献研究回顾

科技金融是由科技创新活动引发的金融创新行为,是科技创新活动与金融创新活动深度融合的产物。赵昌文认为,科技金融是系统性、创新性安排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目的在于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金融的参与者中,政府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孵育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限定性基金,直接资助科技型企业、创司、科研院所在科技金融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科技金融的运行主要包括基于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基于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股权众筹等三种模式。其中,基于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来投资,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于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租赁、政府扶持、股权投资、资本市场等投资于科技企业。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股权众筹是创业者以出让一定股权比例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平台吸引公众投资者投资,其受众广、门槛低、风险分散的特征适合中小型科技型企业融资。世界各国经验表明,科技金融是促进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创新活力的重要条件,多数发达国家的科技金融都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是科技金融的主要收益方。如以色列的企业集团通常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下设研发部门和成果转化部门,利用自有资金支持自己研究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市场产品。中国国内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对科技金融进行了探索。房汉廷(2010)认为,科技金融兼具政策性和市场性;段世德等人(2011)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科技金融支撑进行了研究;游达明等人(2012)构建了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结构模型;唐雯等人(2013)分析了国内科技金融创新模式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李兴伟等(2014)分析了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情况。

二、河南省科技金融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河南资本市场发展较快。截至2015年9月,全省共有72家境内上市公司,31家境外上市公司,247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14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936家新三板后备企业,在中部六省位列第4名。2014年以来,累计实施了近400项投融资科技项目,投融资总额达230亿元,其中140亿元是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科技保险,60多亿元是金融机构科技贷款,30多亿元是五大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出资。河南省全社会R&D经费年均增长20%,R&D经费占GDP比重超过了1%,财政科技拨款每年60亿元,占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1.33%。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郑州分行计划在5年内提供1000多亿元的授信支持河南科技型企业,并达成河南省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河南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河南省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高技[2008]298号)《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2]156号)《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分别设立了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河南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一系列支持引导科技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或基金,建立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机制;成立了一批由政府引导的创业投资公司,如河南华夏海纳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提高了河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总量。2012年,河南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推广省,进一步拓展了科技领域的投融资渠道。河南省GDP总量占全国的5.7%,但河南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只占全国的2.65%,累计筹集资金不足全国的2%,股票市场人均融资额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河南省资本市场发育滞后,发展水平整体上在全国处于中下游位置;证券化率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约50%,资本市场发展不足。河南省尚未建立相对健康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担保及创新创业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缺乏沟通、对接的渠道,多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到处寻找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有大量存量资金的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而不敢投资缺乏资产担保的科技型企业,另外,缺乏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高层次人才是制约河南省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产品供给分析

通过梳理河南省政府、河南省科技厅、河南财政厅等官方网站公布的金融政策,笔者归纳了五类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供给情况。其一,政府引导基金。是河南省政府出资的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大多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于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鼓励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企业,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弥补创业企业投资的不足。河南省政府还设立了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国有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大型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投入力度。其二,市场化科技金融产品。2009年,河南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12年,要求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尽快设立“种子基金”;2013年,明确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和前瞻性研究基金,还设立了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基金和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专项资金。针对不同需求,河南省正在推出周转贷款产品和标准仓质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创新担保产品,部分推行了集合债、集合贷、集合租赁、集优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产品,正在研究推出投贷联动贷款、“统借统还”贷款等多种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正在制定针对河南省优质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包括政策支持在内的多项支持举措,提供解决融资的多种渠道。其三,科技保险和担保。河南省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设立了担保风险补偿金,推动各省辖市建立科技保险示范机构,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同时降低担保机构所承担的潜在风险,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积极性。要求各市及部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担保公司,强调科技类融资担保业务的比重占全部贷款担保业务量不低于50%,且不能以盈利为目的,须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市、县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设立科技担保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保险业务部和科技担保事业部等。其四,科技信用信托。河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市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提供IPO服务(包括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香港主板、创业板),提供改制、收购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金融服务,以多种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信托贷款、股权投资等多种融资服务,为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提供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等融资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做最适合的融资方式,帮助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和解决方案,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搭建金融机构,投资者与企业间有效沟通的桥梁。其五,科技贷款奖励基金。河南省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引导现有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科技支行和科技信贷业务部的建设,增加对科技领域的信贷投入,鼓励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适当下放对科技企业的授信审批权限。河南省鼓励科技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等债券产品扩大科技企业直接融资,加大对科技企业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支持力度,发展壮大河南科技板块,设法拓宽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河南省政府还大力推动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股权众筹融资渠道,注重科技金融支撑平台的建设,鼓励创业者以出让一定股权比例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平台吸引公众投资者投资,鼓励大众投资于有潜力上市或正在培育上市的成长型公司,尽快促使企业发展壮大;对银行、创投、保险、担保以及科技金融中介服务等金融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科技金融基础数据库,为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提供支持与兑现财税扶持政策提供支持;通过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等方式,投资于尚未起步、刚刚起步、具备巨大竞争潜力的高技术产品或高技术企业,大力发展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为科技金融提供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河南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或一站式服务中心。

四、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分析

在河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常态下,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都需要金融的支持,需要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是河南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选择,是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根本要求,也是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拓展空间的需要。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应高起点规划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创新为手段,促进科技金融高效融合与互动发展。

(1)以风险投资与孵化平台推动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以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为基地,大力发展各类专业的孵化器,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积极吸引金融、证券、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平台,以资本为纽带,吸引一大批创业投资资金支持河南省有发展潜力的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供融资、风险投资、企业上市、股份改造、股权退出等中介服务,支持科技孵化器实现高速增长,实现“优势互补、孵化接力”,走向资本市场。“互联网+”与孵化平台对接后,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产生了“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网络信贷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金融电子商务、在线理财产品、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等各类互联网金融应用模式,降低资金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加快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

(2)以科技信贷服务的顶层设计来推动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为了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供融资需求,创设处于风险投资与普通商业银行中间地带的新型金融机构,依托郑州高新区和航空港区,筹划设立政策性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促成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金融工具,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降低科技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承受能力,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资金匮乏、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弥补现有银行体系对科技创新支撑不足的缺陷。

(3)以“投贷联盟”业务创新模式探索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投贷联盟”就是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联手合作,探索科技企业融资业务创新模式,通过股权+信贷方式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问题,打通风险创投、银行信贷与科技企业之间的融资通道,就是企业科技成果股权资金由创投机构提供,企业以此资产为依托取得银行贷款,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扩大高科技产品的市场,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和空间,科技金融市场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实现商业银行对高风险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

(4)以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奠定河南省科技金融供需对接的基础。风险投资基金需要有便捷的退出渠道,才能实现增值和循环流动,其退出机制就是将手中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而获取投资收益。目前,实现各类股权资本退出的合适途径是新三板市场,新三板市场为来自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转让的机会。河南省高科技企业资源应充分利用国家扩大新三板试点的政策机遇,积极开展股权交易流通试点。优选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重点拟上市企业,协助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用好各类科技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融资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上市后备企业输送资源,实现科技与资本的无缝对接。

(5)以融资风险的政府分担机制保障河南省科技金融供需对接。各参与主体之间良性的风险分担机制是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政府主要承担社会系统风险,科技企业承担技术创新风险,金融机构承担资本风险。为降低科技金融的系统风险,政府对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违约贷款应提供补偿,依托互联网金融优化传统金融模式,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投保科技保险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科技、金融人才集聚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文化环境,降低在促进科技金融体系中银行承担的过度信贷风险,构建科技金融的保险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魏蓉蓉.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模式研究[J].管理现代化,2015,(6):1-4.

[3]编辑部.河南省统计年鉴(2010-2014)[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2015.

[4]寻舸.区域金融学视角下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8):4-6.

[5]姚永玲.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融合关系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9):5-7.

[6]黄艳.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运行路径研究[J].企业经济,2015,(9):61-63.

[7]刘佳宁.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的广东实践[J].南方经济,2015,(9):25-28.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6

当前,创新竞争日益激烈。北京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的根本要求,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国家创新中心的战略需要。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观点。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着眼点是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新动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新引擎,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新坐标,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是综合使用多种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模式,加快形成科技与资本对接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市科技企业融资结构仍以债权融资为主。债权所有者需要定期获得固定收益,与科技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风险不匹配;相对于债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在科技金融中应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但股权融资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创业者对企业的控制权,一些创业者不愿意采用这种融资方式。要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多种金融工具的统合使用,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形成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的良好效应。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是发挥好政府的推动作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关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振兴,而科技企业特别是早期科技企业资产少、规模小、实力弱、风险高,科技与金融结合存在天然的障碍,这就要求政府承担起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责任。政府应通过搭建平台、完善制度、营造氛围、加强监督等手段,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结构不合理、社会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在弥补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阶段市场失灵缺陷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运作中应注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努力使政策措施产生尽可能好的效果。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重点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高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资金缺乏且风险大,融资非常困难。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国或本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通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我国大陆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针对科技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探索形成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企业融资促进机制,并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难点是解决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科技创新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金融机构很难对科技成果的价值、科技企业的发展前景做出准确判断,这影响了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意愿和效率。应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搭建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特别是要加强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把关于科技企业的有用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并让其采信,使那些有创新实力、有市场潜力的企业及时获得融资。应支持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逐步发挥其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渠道自主化等优势,促进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综上,进一步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环境,以破解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为重点,建立健全以政策性资金为引导,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补充、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相配套、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多种融资手段统合使用的科技企业融资工作机制,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和良性互动,促进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

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集成

一是完善科技金融国家层面和市级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高层指导与统筹协调。拓宽中关村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工作组服务范围,使其统筹负责全市科技金融发展。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统筹使用科技金融资金,改变各方资金一定程度上的分割游离状态。

二是增大科技金融政策合力。从整体上加强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形成推动北京科技金融特别是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合力。协调国家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服务体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已出台的支持科技企业信贷融资、债券发行、上市、私募股权融资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的分类整合和效果评估。根据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重点需求以及目前政策缺陷,进一步完善对知识产权质押、商业银行引导和民间资本进入等的支持政策;对部分不符合改革方向和上位政策规定的条款,要及时清理或修改完善。

(二)积极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

按照国家九部委和市政府联合的23号文要求,以中关村核心区为基础,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由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工作。要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待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应用系统论观点,构建动态的空间布局,充分整合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释放功能区系统的功能,切实发挥功能的导向和龙头作用。具体开发建设工作由属地政府委托相应的融资建设平台来进行。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机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功能区内先行先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总结和积累经验。特别是要加快中关村西区产业转型调整和空间腾退,充分发挥该地区已有的科技金融要素聚集的优势,充分释放本地区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潜力,尽快出形象、出品牌、出影响力。

(三)优化调整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依靠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以及专业机构评审等多种方式,挑选出创新潜力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早期或首次融资的中小科技企业作为扶持重点,采取资本跟进、贷款贴息、无偿补贴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要注重从平台建设、政策扶持、手段采纳等方面,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的长效激励机制。在支持债权融资上,把扶持重点从给企业贴息,转到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上来,通过设立风险备偿金并逐步扩大其规模,提高风险补贴的针对性。在支持股权融资上,通过整合现有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追加财政资金、追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手段,做大北京股权投资母基金规模,支持母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

(三)大力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发展

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利于股权投资基金在京注册、发展的便利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行业经验丰富、行业背景深厚的“一般合伙人”团队。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捐赠基金、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等期限较长的资金积极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激活“有限合伙人”庞大资金储备。全力支持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更多私募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发展并购市场,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在中关村核心区继续聚集,促进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投联贷、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投融资合作,使中关村核心区成为全国创新资本中心。

(四)创新和改进间接融资服务

深化政府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在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稳步扩大统贷业务规模。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四单原则(即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财资源、单独进行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完善特色化的考核管理机制,适当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探索对未发生道德风险、单笔数额不大、经追索确无法收回的小企业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机制。抓住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机遇,申请先行先试政策,争取民间资本尽快在京开办银行。

借鉴“硅谷银行”模式,设立科技银行或创新创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公司密切合作,灵活运用股权与债权,为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增值服务。

支持依法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特色担保公司,适当扩大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专业担保机构的资本规模,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之间通过分保、联保、再担保等方式提高行业承保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联保、互保等抱团方式实现增信。

鼓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共保保险,利用履约保证保险给企业增信,降低授信风险。保险公司要着重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的研究,加大对科技保险新型险种的开发力度,尤其是科技企业对外合作和产品推广应用方面的险种。

(五)抓紧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加快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良好市场秩序中的监管作用,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基础信息,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与更新,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渠道,推动统一、完备、全覆盖和一体化的征信平台建设(其中包括将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征信范围)。规范信用评级机构行为,增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公信力,推动提高评级报告质量,扩大评级报告应用范围。加强政策引导和信用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实施“以信用促进企业融资,以融资推动企业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信用宣传、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三大主题,推动企业信用与自主创新、企业信用与科技金融创新、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企业信用与区域合作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创建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属地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信息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价值评估、技术评价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市场,丰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处置途径。

(六)引导发展互联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