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的特点范例6篇

遗传学的特点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辽宁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特点 传承效果

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公布的信息,截至目前,辽宁省共有35人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他们担负着辽宁省的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等七类二十四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的权利与义务。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方面的效果要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如国家相关部门(国务院、文化部等)颁布制定的有关政策、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以及扶植力度、周边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可度等。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也是影响遗产传承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分析传承人特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影响并探索出相关的解决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和有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信息整理

要想归纳总结出这35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点,首先要解决的是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生活状况的全面了解。这就要求分别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整理。第一步,笔者现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公布信息以及网络、报刊、新闻报道中有关传承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结果如表1所示。

之后笔者又通过个别走访、相关调查以及对地方文化部门收集的相关资料阅读,归纳出辽宁省35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六个特点,这些特点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效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点归纳

(一)年龄特点:跨度比较大、平均年龄偏大

由图1可见,在上述35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当中,年龄最小的是评剧表演艺术家周丹,年仅41岁,年龄最大的是辽宁鼓乐的部级传承人刘振义,已经是97岁高龄老人,二人年龄跨度达到56岁之多。35人当中,年龄超过六十岁的达23人,占总数的65%以上。人均年龄67.2岁。由此可见,辽宁省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老年化明显。

(二)数量特点:偏少

由表1可知,35名传承人担负着24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平均每一类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传承人不到2人,所以表中每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有三个传承人,大多数是一个传承人,这一方面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有直接关系,同时传承人的多(三个)少(一个)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种文化的影响力大小。

(三)区域分布特点:相对集中

这有两层含义:一是从总体上看,辽宁省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地域分布相对集中。相对集中的第二层含义是从单一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传承人分布区域较为集中,如京剧、评剧传承人集中分布于沈阳、蒙古族乌力格尔分布于阜新、满族剪纸分布于锦州等。

(四)居住特点:有城市有农村、与受众市场暗合

经过分析发现,辽宁省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居住地基本反映了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范围和受众层次。比如京剧、评剧是流行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文艺,受众市场是全国范围;而评书、二人转属于雅俗共赏、风靡全国的艺术形式。上述四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着广泛影响,受众市场广大。与此相一致的是,上述四种类型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都居住在大城市。此外,玛瑙和玉石雕塑在传统文化中属于上层文化,在今天属于生活奢侈品,面向的市场主要是人口聚集、生活水平较高的城市,其传承人王运岫、李洪斌也都生活在城市。而皮影、高跷、剪纸、民间故事、乌力格尔等都属于流行于民间某一区域的“下里巴人”式文化,生长土壤在农村,创造者和欣赏者也多是地道的农民,因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都居住在农村。

(五)学历特点: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学历偏低

在上述35名传承人中,研究生学历的只有刘兰芳1人,大学学历的有单田芳、周丹等6人,高中学历(包括中专、技校)的2人,其他是初中、小学、甚至文盲,低学历为主体,占74%以上,如图2所示。

(六)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参差不齐

总体看,生活在城市的传承人远好于生活在乡村的传承人。生活在城市的传承人基本上都是以自己担负传承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职业和生存手段的,而且生活无忧。而生活在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如果只依靠自己承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职业或生存手段,则连温饱都保障不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效果分析与验证

第一,年龄偏大,精力有限,影响传承人的传承效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老龄化意味着他们的时间不多,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力有限,这就直接影响到他们所担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少,影响文化传承传播的覆盖度。每一类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只有一到三个,因此即便每个人能够拿出全部精力(实际上很多人因为年龄或生活原因还做不到)进行相关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能够接受的传承人数量也是有限的,能够传播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在现代化、全球化文化浪潮冲击下,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影响日渐萎缩。笔者在学校中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在校大学生对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非常低。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地域分布集中,不利于向更大范围传播。分布集中,一方面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辽宁省的地域分布差异(区域中心多,边缘地区少);同时也反映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范围有限。如医巫闾山满族剪纸主要流行于锦州北镇市,凌源皮影流行于朝阳凌源县。这些偏于一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大的展示舞台,没有更广范围的受众,不利于更大范围的传播。

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居住地差异反映了生活状况差异,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所承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市场大小、等级高低。如单田芳、刘兰芳、赵本山等生活在大城市的传承人,生活富足、衣食无忧,他们担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乡民众中的知名度较高,喜欢的人也比较多;而像谭振山、孙德深、赵有年、汪秀霞等人生活在农村,生活拮据,为温饱奔波,他们的知名度范围大多就是周边十里八村的农民。

第五,传承人个人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其所担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效果。经过调查分析发现,总体看,传承人学历水平高低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基本成正相关性。如评书的传承人中,单田芳学历最高,1995年赴京创办北京单田芳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是“开评书走向市场先河”第一人。二人转的传承人李秀媛和赵本山,前者在造诣上强于后者,也培养了上百个传承人,但是其影响还仅限于辽西一隅;而赵本山则把二人转推广到全国。学历上,李秀媛是小学文化,赵本山是初中文化;活动范围上,李秀媛主要活跃于辽西城乡,赵本山则从乡村挺进城市,从辽宁走向全国。这只能说学历、见识在起着作用。传承人水平高低还反映在他们利用现代传媒如网络、电视、视频等方面的能力上。单田芳、赵本山就是借助现代传媒扩大自己作品影响的成功案例。

第六,生活水平高低也影响到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生活无忧者可以一门心思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而生活拮据者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生活奔波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积极性、影响力、传承人的说服效果都大打折扣,严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如汪秀霞的女儿不愿意女承母业,理由是剪纸不能致富脱贫;皮影戏后继乏人,因为演出机会少,经济收入少。

结论

本文以辽宁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例,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效果之间的关系,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直接能动地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效果。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特别要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一“传承主体”的特点和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来发扬其积极影响,消除其消极影响,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传承。

参考文献:

1.戚序,王海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存环境的思考—以重庆铜梁扎龙世家为例.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2.萧放.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方式的思考.文化遗产,2008(1)

3.林继富.20世纪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的批评与反思.文化遗产,2008(3)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2

关键词:遗传病 种类 防治

一、引言

遗传病是指由决定生化缺陷的特定基因所引起的疾病。随着医学的发展、科学的进步,急性传染病、流行病及营养缺乏性疾病逐渐得以控制,遗传病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日趋明显,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当前绝大多数遗传病还没有理想的治疗方法的状况下,进行早期诊断,特别是产前诊断,采取有效、积极的症前预防措施,控制遗传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二、遗传病的特点、种类及防治

(一)什么是遗传病

遗传病,又叫遗传缺陷,是指由于遗传基础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疾病或缺陷。它的发病需要一定的遗传因素。这种遗传因素按一定方式在上下代之间垂直传递,缺少这种遗传因素就不会发病[1]。

(二)遗传病的特点

1.先天性

不少遗传病的基因或染色体改变在胚胎期即已起了作用,所以出生后就会看到疾病是为先天性的。例如先天聋哑、先天白内障、先天心脏病、先天愚型等都是如此[2]。但并不是所有的遗传病都是先天性的,例如甲型血友病在儿童期才发病,精神分裂症在青春期才发病等。

2.家族性

这是指排除那些共同环境因素或传染引起的情况外,某类疾病在患者家族中的发病率比一般人高。不一定代代相传,也不是后代中的男女孩都患此病[3]。然而近亲结婚时,遗传病的发病率较高。近代一些遗传学者指出,如果完全禁止亲表(堂)兄妹结婚,可使先天性聋哑发病率降低20%,色素性干皮症降低50%。

3.终生性

有些遗传病并不是一出生就表现出来,而是必须到一定年龄后或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才表现出来。如蚕豆病患者平时无症状,只有吃蚕豆或某些药物后才会出现血红蛋白尿、黄疽、贫积压等症状。

(三)遗传病的种类

根据遗传物质改变的不同和遗传特点的不同,将遗传病分为下述四大类型。

1.单基因遗传病

单基因病是涉及一对染色体(同源染色体)上单个基因或一对等位基因发生突变所致的疾病。单基因病的特点是病种很多,发病率很低,临床表现较为复杂[4]。单基因病均起因于基因突变,单基因遗传病依遗传方式又分为三种:(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指致病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以显性遗传的方式向后代传递。(2)常染色体隐形遗传病是由常染色体上隐性致病基因控制的遗传病。(3)性连锁遗传病这类遗传病致病基因在X染色体上或Y染色体上,因此其遗传与性别有一定关系,男女患病机会是不同的[5]。

2.多基因遗传病

多基因遗传病是由多对基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所致,病种虽然不多,但发病率高,常见的有原发性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冠心病、糖尿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6]。多基因遗传病患者占总人口2%左右。

3.染色体病

染色体病指常染色体在数量和构造上发生变异而引起的一类遗传性疾病,临床上较常见的是常染色体三体性疾病,如先天愚型。它是第21号染色体多了一条,使之成为三条。患者细胞内的染色体数为47,所以此病又称,21-三体综合症[7]。

4.体细胞遗传病

体细胞遗传物质发生改变而引起的疾病,如各种癌瘤的发病都涉及到特定组织中的染色体和癌基因、抑癌基因的变化。一些致畸因素诱发的先天畸形也属体细胞遗传病[8]。

(四)遗传病主要的防治措施

1.遗传咨询

遗传咨询又称遗传指导,在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师首先应帮助遗传患者减轻病情,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对期患者产生的焦虑、猜疑和消沉情绪要开导解释,减轻其精神压力[9]。

2.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是预防患儿出生的有效手段,包括胎儿形态学检查、染色体、酶学、生化检查和基因诊断[10]。

3.禁止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使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全色盲、小头症等“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大为增高,所以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是控制隐性遗传病的有力措施[11]。

4.适龄生育

医学统计资料表明,妇女过早或过晚生育均可增加畸形胎儿出生的风险,因此在人群中提倡适龄生育。一般认为妇女在25~34岁生育最为适宜[12]。

5.遗传筛查

遗传筛查包括新生儿筛查及杂合子检出。新生儿筛查:若能在新生儿阶段明确诊断,在患儿出现不可逆的损伤前得到治疗则可防止临床症状的出现,苯丙酮尿症就是典型例子[13]。杂合子检出:在某个群体中杂合子的频率很高时,一对夫妇都是同一遗传病的杂合子的机会增多。通过杂合子检出及产前诊断,可防止家庭中第一个患儿的出生。

三、结论

近年来,遗传病已经成为影响人类健康的一大隐患,然而遗传病的发生却很难预测,并且患病种类和概率逐年增多,通过对遗传病的了解有助于增强防范意识,从而采取措施。由于遗传病大多数病发即显示出症状,因此提前诊断和提前防御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史刚荣.人类遗传病及其防治[J].生物学教学,1994(3):40-41.

[2]韩卫中.谈谈遗传病[J].人口战线,1996(2):61-62.

[3]刘心淦.问:遗传病有哪些特点[J].生物学通报,1994,29(5):37.

[4]宋P.遗传病的诊断及进展[J].中国医刊,2002,37(1):44-46.

[5]邹美阁.浅析人类遗传病的概念和特点[J].中学生物学,1994(5):39-40.

[6]熊子惠.种类繁多的遗传病[J].健康大视野,1996(3):53.

[7]徐国璋.人类常见遗传病及其防治[J].高等函授学报,1995(3)41-45.

[8]刘权章.遗传疾病的产前诊断与防治[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2,18(9):514-517.

[9]王丽娟,高锦声.遗传病的预防原则[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1(2):243-244.

[10]黄尚志.遗传病的预防[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1997,5(6):4-6.

[11]阮芳赋.遗传病是通过婚姻和生育扩散的[J].大自然,1983(3):7.

[12]刘文广.遗传病重在早防早治[J].健康,1999(3):11.

[13]施惠平.积极开展遗传病的预防工作[J].中国儿科杂志,1997,35(12):619-620.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3

1 细胞分裂方式检索表(以二倍体为例)

①分裂过程中无纺锤体、染色体出现……………………………………………无丝分裂

①分裂过程中有纺锤体、染色体出现……②

②细胞中无同源染色体……………………③

②细胞中有同源染色体……………………④

③染色体着丝点排列于赤道板上…减Ⅱ中期

③染色体着丝点分裂,细胞质均等分配或不均等分配……………………………………减Ⅱ后期

(次级精母细胞、第一极体或次级卵母细胞)

④无同源染色体的变化……………………⑤

④有同源染色体的变化……………………⑥

⑤染色体着丝点排列于赤道板上………………………………………有丝分裂中期

⑤染色体着丝点分裂,子染色体分向两极………………………………………有丝分裂后期

⑥同源染色体联会、形成四分体或对称排列于赤道板两侧………………………减I前期或中期

⑥同源染色体分离并移向两极……………⑦

⑦细胞质均等分配…减I后期(初级精母细胞)

⑦细胞质不均等分配……………………………减I后期(初级卵母细胞)

此检索表还可进一步细化和扩充。查用检索表时,根据图像的特征与检索表上所记载的特征进行比较,逐级递进,便可检索出该图像的归属。

[例1]图1为三个处于分裂期细胞的示意图,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能是丙的子细胞

B.乙、丙细胞不可能来自同一个体

C.甲、乙、丙三个细胞均含有二个染色体组

D.甲、乙、丙三个细胞均含有同源染色体

解析:解答此题的关键是结合相关的原理准确地判断出相关图像的归属(分裂类型及时期)。据图1中显示的特征并结合检索表可知:三个细胞均无细胞壁但有中心体,故全为动物细胞。甲中有四条染色体,但无同源染色体,姐妹染色单体分开后形成的子染色体正在分离且细胞质均等分配,说明甲为处于减数第二次分裂后期的动物细胞,即甲可能是第一极体或次级精母细胞,此时细胞内有2个染色体组。乙中染色体着丝点分裂导致染色体暂时加倍,移向每一极的染色体中均有同源染色体,共含4个染色体组且细胞质均等分配,说明乙是处于有丝分裂后期的动物细胞。丙中有2个染色体组,同源染色体正在分离,且细胞质均等分配,应为处于减数第一次分裂后期的初级精母细胞。结合减数分裂过程,从非同源染色体的组合来看,甲可能是丙的两个子细胞(次级精母细胞)之一;从染色体组成来看,乙、丙染色体组成相同,可能来自同一雄性动物个体,只是两者所属分裂方式不同。

参考答案:A。

2 遗传病类型检索表

①患者表现为母系遗传(母病则子女均病,父病子女均无病)…………………………细胞质遗传病

①患者不表现为母系遗传…②细胞核遗传病

②患者表现为家族聚集倾向且发病受环境影………………………………………多基因遗传病

②患者无家族聚集倾向且发病不受环境影响……………………………………③单基因遗传病

③患者只在男性中出现…伴Y染色体遗传病

③患者在男女中都会出现…………………④

④患病夫妇不会有正常孩子………………⑤

④患病夫妇有正常孩子……………………⑥

⑤患者男多女少,正常夫妇无病女;母病子必病……………………………伴X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⑤患者男女均等,正常夫妇可能有病女;母病子未必病………………………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⑥患者男少女多,患病夫妇无常女;父病女必病……………………………伴X染色体显性遗传病

⑥患者男女均等,患病夫妇有常女;父病女未必病……………………………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

[例2]图2为某家系遗传病的遗传图解,该病不可能是( )

A.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

B.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C.X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D.细胞质遗传病

解析:遗传系谱分析是常见的遗传学题型之一,因其蕴涵着多种变化而常作为考查综合能力的难题。本题只为遗传病的分析提供了一个遗传系谱,因此不能从男女发病率(从自然人群调查中得到)角度分析,只能利用家系遗传图解提供的信息分析。利用检索表结合遗传系谱中相关患者的发病情况可知:“母病则子女均患病”,该病具有母系遗传的特点,说明该病可能是细胞质遗传;而从“母病、女病而父正”现象,不能排除该病为伴X染色体显性遗传病以及常染色体显性或隐陛遗传病的可能性,但可断定该病不会是伴X染色体隐陛遗传病。因为若为伴X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则“女病父必病”,与系谱中“女病而父正”现象相矛盾,所以只能选C项。

参考答案:C。

3 基因位置(遗传方式)的推断检索表

①正、反交的结果相同……………………细胞核遗传中的常染色体遗传

①正、反交的结果不同……………………②

②正、反交后代性状均同母本(即母系遗传)…………………………………………细胞质遗传

②正、反交后代性状与性别相关联且分离比在两性间不同………………………………………③

③表现为交叉遗传,患者男性多于女性…………………………………X染色体隐性遗传

③表现为交叉遗传,患者女性多于男性…………………………………X染色体显性遗传

[例3]某果蝇品系有三组性状:I和I’、Ⅱ和Ⅱ’、Ⅲ和Ⅲ’(I、Ⅱ、Ⅲ表示显性性状,I’、Ⅱ’、Ⅲ’表示隐性性状),请根据以下几组实验结果,分析上述三组性状的控制基因的位置和遗传方式,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早I×I’F1表现I性状;I’×IF1表现I性状,说明:_________。

②Ⅱ×Ⅱ’F1表现Ⅱ性状;Ⅱ’×ⅡF1表现Ⅱ性状()和Ⅱ’性状(),说明:___________。

③早Ⅲ×6Ⅲ’F1表现Ⅲ性状;Ⅲ’×6ⅢF1表现Ⅲ’性状,说明:__________。

解析:遗传方式的推断基于遗传学的相关原理(遗传的基本定律、伴性遗传等),是教学的重点与难点之一。正交与反交的结果常用于细胞质遗传与细胞核遗传的鉴别,而其在细胞核遗传的伴性遗传中存在的差异却常被忽视。据检索表可知:实验①中正反交结果相同,说明I性状为显性性状且与性别无关,控制I和I’的基因在常染色体上,属于细胞核遗传中的常染色体遗传;实验②中正、反交所得后代表现型不同且与性别相关联,说明控制Ⅱ和Ⅱ’的基因在X染色体上,属于细胞核遗传中的伴性遗传;实验③中正、反交所得后代性状均与母本相同,具有典型的母系遗传特征,说明相关基因位于细胞质中,属于细胞质遗传。

参考答案:①控制I和I’的基因在常染色体上,属于细胞核遗传中的常染色体遗传。因为正交、反交的结果相同,F1总是表现显性性状

②控制Ⅱ和Ⅱ’的基因在性染色体上,属于细胞核遗传中的伴性遗传。因为F1在不同性别中出现了不同的性状分离比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状 保护 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1-0078-02

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大会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决议。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9项代表作获得通过,中国昆曲入选。至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特定的专业术语逐渐进入国内学术界视野。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日益严重的危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中明显存在盲目性、机械性、片面性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进一步对国内诸多学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及保护措施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为其探寻出路。

一、国内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Nonphysical cul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非遗”)又被译为“无形文化遗产”,就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它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集体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包括所有形式的传统、大众或民间文化。它们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关于“非遗”的内涵,国内学者白云驹做了广义和狭义的深入研究,他认为广义的“非遗”除特定的口头文化外,还应当包括人的行为文化。而狭义“非遗”则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希望予以保护的文化范畴。张春丽和李星明将“非遗”的内涵界定概括为三个方面,分别是“非物质形态”的“非遗”,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物质形态”的“非遗”,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器具、工艺品等;文化场所(或文化空间)全面总结了“非遗”的研究领域与保护范围。而刘玉清在列举了“非遗”的各个具体实例后,认为“非遗”应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形态文化;另一类是具有鲜明民族和地域特色的行为文化,以民俗形式出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意义和功能

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非遗”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较短、概念和内涵不是很清晰,这不利于我们对“非遗”制定相关的具体保护措施,所以对“非遗”的特征、价值及功能性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层次地理解“非遗”。

王宁对保护“非遗”的难易度方面及其特点进行研究,他总结出:高度的个性化、浓缩的民族性、传承的经验性这三个特点。贺学君沿“生命”本性深入考察,活态性、民间性、生活性、生态性是他归纳出的特征,他强调,“非遗”只要还继续存在,就是生动鲜活的,“有灵魂的”是“非遗”的本质表现。而费安玲从法律性质将“非遗”的特征理解为:特定民族性、活遗产性、以口传身授方式体现的利益性和传承性。

“非遗”的价值、意义及功能方面,同志在全国文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积极吸取世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实现文化的与时俱进,是关系广大发展中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报告充分肯定了优良传统与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文化建设方面的价值。

而韩基灿则从历史价值、精神价值、文化价值、和谐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八个方面研究“非遗”的价值,并将其意义总结为四个“有利于”。刘魁立从人类视角出发,认为“非遗”具有群体认同、民族认同等重要功能与价值;而从旅游者角度出发,“非遗”可以承担认知历史、认知世界、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朱祥贵认为,“非遗”的价值不止是工具性价值,应该在保护深层次内在价值的基础上,使人作为传承主体承担对“非遗”相应的生态义务和责任。

三、国内学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党中央十分重视对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保护,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国内学者对于“非遗”的发展现状有持乐观态度的,同样也有否定批判的。

刘魁立在以分析的态度对待“非遗”时表示,提高全民珍视和关怀“非遗”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任务。张晓雁则对我国“非遗”的保护与利用存消极态度,她认为由于传承、利用措施不落实,以及人们对“非遗”的忽视,我国“非遗”名存实亡。乔晓光也认为,我国“非遗”现状不容乐观,尽管文化遗产比较丰富,但也消失较快。其原因是整个社会对“非遗”的认识不够,缺乏智能资源、法规措施和抢救保护资金,并且传承渠道不畅,民俗流变冲击大。

而李春霞既分析了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做出的成绩,又指出了“非遗”的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对民间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力度不够;(2)非遗保护人才青黄不接,研究民族文化的人才短缺;(3)过度的建设和“保护”开发行为,对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4)许多地方与企业表面上热衷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旅游开发之实,而以保护“非遗”为名。

时吉光和喻学才从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遗”保护角度出发,认为在旅游业迅速发展的今天, 如何将“非遗”转化为物质化的东西, 纳入旅游吸引物的行列,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满足游客的文化需求做到实处, 也是国内研究者们面临的挑战。

(二)我国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涵的理解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是发展着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因而,它不能脱离生产者和享用者而独立存在,它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素。

1.保护主体

保护主体在有效、有序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中占有不可缺的重要作用。王文章对保护主体的界定是指负有保护责任、从事保护工作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团体和社会有关部门及个人。他们承担着不同的保护任务,但是工作目标却是一致的,只有各级保护主体明确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工作才能顺利开展,王文章认为的保护主体主要有以下三个:国际组织、国家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当中则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学界、商界、新闻媒体是保护主体,书中认为保护主体是由政府主导,他们处于传承圈之外,虽与传承无直接关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外部力量。

与王文章不同的是,苑、顾二人将商界和新闻媒体也归为保护主体的范围,尤其是对商界的肯定,会牵扯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前景。

2.传承主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建立“人类活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中提出:实际上,创造行为是没有物质形式的,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间断,“人”是决定性因素。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

所谓传承主体,王文章认为,是指民间文化艺术的优秀传承人,即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民间文化技艺、技术,并且具有最高水准的个人与群体。他同时认为,保护“非遗”就是要保护好传承主体,他分别从传承主体、政府、领导干部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保护好传承主体。

陈映婕、张虎生在《完善之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中提出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中的传承主体有差异也有共性,并以民间类文学传承人为例阐述了传承问题正是现在“非遗”保护的瓶颈与难题所在。现已出台了相关法规政策认定传承人,并规定了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将其不断细化深化。

(三)我国学界对于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办法概述

面对我国“非遗”消失和濒危的现状,2003年党中央要求文化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的保护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在对于如何保护的措施上,我国学界的观点难以一致,就以王文章为例,他提出七点,其中,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证是立法保护,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序进行。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基本物质保障,应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加强与其他国家交流合作。此外,还应将采取系统科学的有效方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

与之相对应的是苑利、顾军的观点,他们认为保护方法也有七点:(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2)开展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普查;(3)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登记制度;(4)收藏与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5)建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6)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调查制度;(7)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同时,林秋朔以昆曲的保护为例,指出要积极推进民间“非遗”的产业化发展,适当鼓励以民间资本进入民间传统文化的形式进行产业开发。

四、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途径理论概述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单纯保护很难实现,单纯保护不但会缺乏资金支持,客观上也很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充分展现。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要引入商业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明确指出两种发展途径,一是商业化经营,二是产业化开发。二者并不相同,“商业化经营”指的是将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品作为商品而进行的商业化营销;而所谓的“产业化开发”,则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通过现代化技术和企业化管理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规模化生产或整体性开发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究竟能否进入市场,能否进行商业化经营,作者认为决定于该遗产原有的生存方式。至于产业化开发,作者并不反对商业社会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某些元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的产业化开发,例如将民间传说改编成电影。作者表明保护与开发必须要“分别实施”和“同时并举”,只有这样,才可为今后的产业化开发创造出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生物科学 遗传学 教学内容 重复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020

遗传学是研究生物遗传和变异规律的一门科学。它是现代生命科学教学中最重要的主干课程之一,是高等院校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现今,遗传学正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并不断渗透到其它生物、医学学科,这使得原本在遗传学中讲授的内容也同时出现在其他课程的教学内容中。这种现象反映了遗传学在生命科学中的核心地位,也凸显了高校遗传学教学所面临的教学内容重复问题。事实上,为体现一门课程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先进性,在编写教材时,学科之间有关内容的相互渗透、交叉以至重复是不可避免的。但相同的内容在多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反复出现会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浪费宝贵的课时,使教学效率大打折扣。本文将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供同行讨论。

1 遗传学与其它课程教学内容重复的具体表现

目前,我国各大专院校生物、医药、农林等专业均开设有遗传学。虽然不同专业的教学重点有所不同,但核心内容相对统一。遗传学是笔者所在学院生物科学等专业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这门课的任务是:引导学生牢固掌握遗传学最重要的基本原理,熟悉各分支学科的主要理论与研究方法,了解遗传学的重大理论与技术进展,熟悉遗传学研究技术与实验装备,为学生毕业后在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中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除遗传学外,我院还为生物科学专业的学生开设有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等专业必修课。我们选用的遗传学教材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遗传学的各个发展阶段,其中,遗传物质的细胞学和分子基础、染色体的结构变异、基因突变与DNA损伤修复、原核生物和真核生物基因表达的调控等章节[1]与上述几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分别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交叉(表1),有的甚至是其它课程的重点内容。尤以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这两门课的教学内容与遗传学的相似度最高,这三门课几乎都重复着共同的遗传学问题――遗传物质的结构、复制、转录、翻译、调控、突变、重组等。另外,我院生物科学专业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的开课时间与遗传学相同,这使得遗传学教学内容重复的问题更加突出。

表1 遗传学教学内容在其它课程中的分布

2 问题的根源

其它课程的教学内容与遗传学出现重复并不是偶然的,这种局面的形成与遗传学自身的发展特点及其学科内涵有很大的关系。

遗传学的研究进程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学术水平和工作特点,大体上可划分为经典遗传学、生化遗传学、分子遗传学、基因工程学、基因组学和表观遗传学等数个既彼此相对独立又前后互相交融的不同发展阶段[2]。如果以半个多世纪前Watson和Crick提出DNA双螺旋结构为界,也可以简单的将整个遗传学的发展过程划分为经典遗传学(classical genetics)和分子遗传学(molecular genetics)两大阶段:经典遗传学以孟德尔遗传学为基础,主要研究性状在系谱中的传递,即基因在亲代和子代之间的传递问题;分子遗传学则是在分子水平上研究生物遗传和变异机制的遗传学分支,主要研究基因的本质、基因的功能以及基因的变化等问题。

在整个遗传学的发展史上,分子遗传学的地位无疑是相当重要的。它的兴起使遗传学的面貌焕然一新,既系统地继承和发展了经典遗传学和生化遗传学的研究脉络,又全面地影响并渗透到后继学科的各个领域。从内容上来看,分子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的学科界限十分模糊。通过对上述课程教学内容的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那些重复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是分子遗传学范畴的。另外,由于生化遗传学和早期的分子遗传学研究都以微生物为材料,因此遗传学与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之间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基因工程学、基因组学本身就是现代遗传学的分支学科,它们成为生物科学专业的必修课或进入课堂教学是高校课程设置不断细化和专业化的结果,也难免会与同时开设的遗传学存在教学内容上的重叠。

3 解决教学内容重复问题的对策

教学内容重复无疑会影响教学效果。我们通过实践发现,从授课内容本身、教师和学生、以及教学方法等环节入手,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对教学带来的不利影响。

3.1 合理调整教学内容

近些年来,同行们在遗传学教学内容的调整上作了大量的改革和探索。常见的做法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及理论专长跳跃式地分割讲授,或根据自己的经验对教学内容做出取舍,甚至有人提出只讲经典遗传学而放弃分子遗传学。上述做法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遗传学的教学内容重复问题,相反会造成教学不成体系的局面,对“教”和“学”都很不利[3];而如果无视教学内容重复的存在,贪多求全、面面俱到,对所有内容蜻蜓点水般逐一讲解,又无法实现大学遗传学教学深度和难度的提升。

我们认为,对遗传学教学内容进行删减是必要的,但必须遵循遗传学的发展历史和保持其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不能大刀阔斧整章删除,而应在重复章节内部进行微调,具体做法包括:精简繁杂冗长的内容,下放学生能看懂的内容(自学),突出基础性、应用性的内容,增加前瞻性的内容等。这就要求教师有较高的遗传学理论修养,准确把握各章节特别是重复内容在整个遗传学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做好教学内容的层次划分,根据层次选择不同的授课侧重点。

3.2 加强授课教师之间以及师生间的协调沟通

教学内容重复已成为遗传学等课程授课教师的共识,对各自的教学内容进行删减无疑成了最简单、最常用的一种解决方法。但如果大家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对同样的内容都作了删除,重复的内容反而会变成被遗忘的内容。因此,积极促成遗传学与其他相关课程任课教师间的沟通十分必要。

我们认为,集体备课是教师之间进行相互沟通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这种方式,相关课程的教学人员能够坐下来共同研究教学内容,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协调、统筹各自的授课章节,明确重复内容的教学分工,制订满足包括遗传学在内的多门课程教学需要的授课计划,做到各有侧重而又不失体系的完整性。这不仅可避免实际教学过程中的低级重复,还能保证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有助于学生顺利地掌握所有课程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还应当加强授课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课内外交流。如:教师可在开课前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所教班级学生对重复内容的掌握情况;开课后则根据学生的反馈,随时调整教学方案。

3.3 优选教学方法

为了保持遗传学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所谓的重复内容不但不可不讲,而且还要下功夫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或方法来讲。对于在其他课程已深入学过而在遗传学中只需一般了解的内容,通过简单的问答引导学生回顾这部分内容即可;对于对遗传学新知识点有重要铺垫作用的其他课程的基础性知识,可采取布置学生课前或课中自学、再集中小结的方法帮助学生巩固复习之,还要注意从遗传学的角度阐明同一知识点,突出遗传学的学科特色;对于其他课程仅略有涉及但在遗传学中须进一步加深了解的内容,宜先勾起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点滴回忆,同时指出学生现有知识的不足,从而激发他们的求知欲,然后顺理成章地讲下去,在学生的高度关注中完成该知识点在遗传学中的深入讲授;对于一些有特殊作用的重复内容,则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将其讲好讲透,如:减数分裂在遗传学和细胞生物学的教材中均有详细的描述,属于重复的教学内容,但却是理解遗传的连锁交换和重组的一把钥匙;在整个遗传学的教学过程中,应反复多次向学生强调和提及减数分裂过程中的染色体行为,将这部分知识迁移和渗透整合进连锁遗传分析、真核生物遗传分析、细菌和病毒的遗传分析等多个章节,使枯燥难懂的遗传学分析过程变得易于理解,让重复的内容为新的知识点和教学难点服务。

此外,遗传学与其他课程之间还可以开展合作教学。如:我们尝试将遗传学和细胞生物学这两门专业基础课的实验课合二为一,以综合性大实验的形式开设,从而将遗传学和细胞生物学关联起来,有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这两门课程,实现了教学资源的整合,提高了教学效率,较好地化解了教学内容重复的问题。

4 结语

遗传学与多门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是客观存在的,随着生物科学专业课程设置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局面将变得愈来愈突出。因此,调整遗传学教学内容势在必行。但无论进行怎样的调整,都必须遵循遗传学的发展历史、保持基础遗传学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作为遗传学的授课教师,既要关心遗传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又要加强对遗传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把握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合理有效地解决遗传学教学内容重复的问题,从而节约教学资源,提高专业课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戴灼华,王亚馥,粟翼玟.遗传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吴乃虎.基因工程原理[M].科学出版社,1998.

[3]程焉平,刘春明,王洪振.尊重教学规律,保持遗传学教学的系统性[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82-84.

作者简介:袁茵(1981-),女,河南开封人,研究生,讲师,从事遗传学教学工作,广东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陆幸妍,广东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高职院校;传承;“舟山渔歌”

一、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后人的丰厚财产,浓缩了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因此,对于后人而言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是对历史的负责。但是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文化的膨胀性给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挑战,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亡。因此,应当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当地高职院校的教育结合在一起,形成双赢的局面,增强我国地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性,同时也提高高职院校的综合实力。通过本文的论述,笔者一方面希望能够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另一方面,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点参考借鉴的材料。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文化遗产,通常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古老的观念传承、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宝贵的文化精华。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三、“舟山渔歌”在我院传承的客观条件第一,“舟山渔歌”是浙江民间音乐重要体裁之一。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它不仅作为我国沿海主要生产行为的伴随形式存在于当地民众之中,还以特有的方式承载、传播了我国东南沿海渔业文化的各类历史信息。2009年“舟山渔歌”被列入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舟山渔歌”的保护和传承是政府和文艺、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课题之一。地方人民对于“舟山渔歌”的强烈认可感是其在我院能够开设相关课程的基础。

第二,对于我院而言,由于其办学宗旨依托着“海洋经济”“海洋文化”办学理念,是一所地方性的涉海类高职院校,学校在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高等学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在推动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中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和优势。同时在当地高职院校中开设当地非物质文化课程可以提高院校的综合实力。

第三,浙江省是旅游大省,同时其文化资源丰富,因此如何把当地的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结合在一起是研究的重点,通过在高职院校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可以为当地培养更多的旅游人才,对于浙江省的旅游业和文化传承而言实现了双赢。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职院校传承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职院校传承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高职院校、当地文化、当地旅游等都有积极的影响,下面详细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职院校传承的意义。

1树立了学校的文化特色

非物质文化课程的设置把地方高校作为了文化传承和发扬的重要阵地,从而构建了“非遗”高校教育传承的模式,是职业教育“地方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土性”的完美结合。我院作为地方性高校,也承载着传播优秀海洋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地方高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融合地方历史文化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校园特色。将“舟山渔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保护,将传承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既可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才艺素养,丰富校园生活,也宣传和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2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当地旅游的结合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文化保护与传承,在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文艺工作者和舟山的渔歌爱好者曾多次对“舟山渔歌”进行了搜集和整理。但显而易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仅仅依靠相关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据调查,目前对“舟山渔歌”的传承主要是举办渔歌比赛、海洋节庆活动等这些途径。调查资料显示,仅仅依靠这几种传播途径,“舟山渔歌”将面临萎缩、衰弱的危机。老一辈歌手逐渐离去,出现“歌随人走”的局面。在我院的旅游专业中开设“舟山渔歌”这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音乐艺术选修课,既可使学生了解舟山地方民间音乐,提高艺术修养,同时这也是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的要求。在2012年举行的舟山市导游大赛中,就明确规定选手要有一定的艺术技能和修养。“舟山渔歌”以它的通俗性、趣味性、生活性、地方性、艺术性等特征必将得到人们的喜爱。通过旅游专业毕业学生在旅游行业中的传播,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承难的现状,使“舟山渔歌”逐渐走出一条旅游化生存模式。

3提高了青年一代对于民间风俗的了解

“舟山渔歌”是舟山渔民根据渔业生产的特殊性和流动性,逐步创作成熟的一门民间艺术,千百年来长盛不衰,一直流传于舟山民间,成为当地特色文化符号。“舟山渔歌”不仅包含了浓郁的海洋气息和渔乡风情,而且含有深刻的人生哲理和生活知识。其中涉及很多有关航海岛屿、生产技能、社会风貌的知识,蕴含了丰富的民俗民风,是一本反映舟山群岛人民生活和生产劳动的活态教科书。因此应当把“舟山渔歌”中的这些民风民俗与旅游文化有机结合,展示海洋文化的独特魅力。但是年轻一代由于早早受到了互联网文化的影响,对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了解,同时也造成了文化后继无人的现象,因此把“舟山渔歌”作为高职院校的课程之一,有助于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并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职院校的传承策略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职院校传承的前景不容乐观,尤其是当代年轻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认识,从而造成了认知率较低。例如在郭义江的《对“舟山渔歌”认知的现状调查及构想》中经过调查发现:“舟山渔歌”在当地的普及率很低,即便是音乐课开设相对较多的中学里的学生,由于教材、师资、观念等多种因素,致使对之有所认识的人数依然很少,舟山地区的中学生人群对本土渔歌号子知识的了解甚少。62%的学生不了解“舟山渔歌”。由此,我们认为在高校中传承“舟山渔歌”非遗文化极具紧迫性。

1高职院校应当提高师资力量,聘请民间艺人

高职院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优秀师资力量的缺乏,从而造成了对于非物质文化要点的把握不足,甚至会对非物质文化造成扭曲破坏。因此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地方特色,提高兼职教师的比重,聘请一些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高职院校中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通过这些经验丰富的民间艺人的言传身教,在教与学的过程中,直接地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内在价值,不仅最大限度地培养了优秀的传承人,而且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师资来源。

2非物质文化的课程应当进行创新

非物质文化是经过几千年的积累而来,其发展和继承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创新的过程,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课程要进行大胆的创新,提高艺术的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使其焕发青春。例如,在“舟山渔歌”课程中,应当强化其地方文化特色,并通过科学的设置,把非物质文化的特点和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融合在一起,补充其教学部分传统文化教学的课时,同时对于教学内容,要继续特色创新、系统整理,建立民间文化数据档案,创设独具特色的“地方民间文化课程”;此外,要创新教学方法,依托地方非遗文化产业,建立专门的艺术公修实践基地;利用特定的节日举办相应的民间艺术文化节;教学过程创新,改变单纯的讲座式大课模式,在教学环节穿插“大课教学、小组合作”的互助式教学模式,对课程评价体系进行创新,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个性化培养、分层次管理。

3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应当和当地旅游衔接在一起

高职院校设置非物质文化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延续物质文化的生命力,同时也要为当地的旅游业服务,因此高职院校“非遗”教育的校园文化活动要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相结合,与学校行业特色和学生专业技能要求相结合,既可使我国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又可以赛促学,检验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在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时,应多结合学生的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来进行。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应当起到提高导游人才知识的功能,只有这样才能为游客透明正确地讲解文化知识,正确地解读、传播和传承非遗文化。

六、结语总而言之,高职院校传承非遗文化,一定要因地制宜,根据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特色,在传承文化中传播非遗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把非遗选修课程建设融入到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在课程建设方面,要通过民间艺人与高校教师共同参与构建组建“高校教师+传承人”的开放型教学团队;根据产学合作要求,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开展课程资源建设,采集、整理、完善、创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发挥第二课堂作用。

参考文献:

〖=1〗郭义江.对“舟山渔歌”认知的现状调查及构想〖=J〗.人民音乐,2009(02).

〖=2〗李欢.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高校的传承〖=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01).

〖=3〗于奎龙.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传承研究〖=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3(04).

〖=4〗武宇林.“花儿”乡土文化与学校教育传承方式的思考〖=J〗.民族教育研究,2011(01).

〖=5〗桑圣毅,肖庆华.论非物质民族民间文化的学校保护路径〖=J〗.贵州民族研究,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