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3-11-20 17:09:17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文1

一、教育装备的本质

事物的本质应该是该事物的存在价值,即作为客体的该事物对于主体的作用和意义,或称“客体的主体化”[1]。教育装备的本质也应该是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存在价值,它涉及教育的本质与装备的本质。

1.教育的本质

胡德海教授在他的《教育学原理》(简缩本)一书中归纳了国际上诸多学者对教育本质的阐释[2]:(1)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育在于发展健全的个人。”“只有受过一种合适的教育之后,才能成为一个人。”(2)英国哲学家洛克说:“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3)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植物是由栽培而成长,人由于教育而成为人。”“我们生而软弱,因而需要力量;生而无能,因而需要他人帮助;生而无知,因而需要理性。所有我们生而缺乏的东西,所有我们赖以成为人的东西,都是教育的赐予。”(4)德国哲学家、教育家康德说:“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人,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5)被称为近世儿童教育之父的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是人类一切知能和才性的自然的、循序的、和谐的发展。”(6)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认为“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乃是社会生活延续的工具”。他还说:“教育是经验不断地改组或改造,这改组使经验的意义增加,也使控制后来经验的能力增加。”(7)前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说:“依我看来,教育是对于受教育者心理上所施行的一种确定的、有目的的和有系统的感化作用,以便在受教育者的心身上,养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 胡德海教授在该书中表示更加认可《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对广义教育定义而反映出的教育本质:“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

通过上述对教育本质的阐述可以看出,教育具有两大功能:(1)教人做人(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2)教人做事(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教育的本质在于教育的存在价值,而教育的存在价值由教育的功能来体现。教育的上述两大功能反映了教育的存在价值,亦即教育的本质。

2.装备的本质

对一个事物本质的理解,在于该事物的不在场。某事物的不在场,使得它的存在价值更加清晰、明确。举一个哲人们经常使用的例子:假设桌子表面出现一个总是划破我手臂的钉子尖,而恰好我手边又没有锤子(即锤子这个事物不在场),则我就有可能用手上的手机去砸钉子,此时手机就被称为锤子而不再是手机。手机完成了锤子的功能,是因为虽然实际的锤子不存在,但锤子的理念作为真际还存在于我心,锤子的本质和存在价值此时充分地体现了出来。揭示装备的本质和存在价值也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假设世界上所有的装备(即技术物[3])都不存在了,则人类将会因为没有了这些衣食以及获取衣食的工具而失去生存条件,但是人类的反应是马上会根据自己头脑中装备的理念,通过有意识的劳动重新制造出一批新的装备来继续生存。从中可以看出装备的3个本质特征:(1)装备是人类生存的条件之一;(2)真际装备是人类心中的理念;(3)实际装备是通过人类有意识的劳动获得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装备的本质就是“人类通过有意识的劳动而制造出使人类得以生存的事物”,也就是人类的人工生存条件。生存条件在这里也可以称为生存资源,所以装备就是人工资源。但是,生存条件中除了装备以外,还需要其他条件。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并不都是通过劳动制造出来的,除了劳动产品外,一些自然资源也是人类的生存条件,例如,河里的水、树上的野果、各种可以食用的小动物等。同时,由于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或“怕孤独的动物”,相互之间的合作、协作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即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人也是生存资源,可以称为人力资源。这样,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就应该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人工资源3个部分,而装备则是指这些资源中的人工资源部分。

3.教育装备的本质

使得教育赖以生存的条件可以称其为“教育资源”,教育资源与人类生存资源一样也是包括自然资源(如:祖国山河)、人力资源(如:教师、学生)和人工资源(如:教学设备)3个组成部分(如图1所示)。而教育装备的本质,则是人工打造的教育资源,它是教育资源中的人工资源部分,教育性与人工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教育大辞典》中定义“教育资源(educational resources)是教育过程所占用、使用和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即教育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的总和”[4]。而“教学资源(instructional resources)是支持教学活动的各种资源,分为人类资源和非人类资源” [4]。仔细分析可知,人类资源就是人力资源,非人类资源就是物力资源。从教育装备的角度看,财力资源并不是人们所关注的内容,在研究时可将其忽略或归入人力资源,同时将物力资源细分为自然资源和人工资源。其中,人工资源是人类为了教育教学的目的而生产、加工或改造的物力资源(教室、教具、实验仪器设备等),自然资源是未经加工的物力资源。祖国的山河是自然资源,当用于爱国主义教育或进行地理研究时就成为教育教学资源的一部分。图1反映了教育资源和教学资源之间的关系。教学资源是教育资源中的部分人力资源(教师、学生、专家等)、部分人工资源(设备、仪器、软件等)以及一些自然资源,由它们构建起教学环境。

图1 教育资源的组成

二、教育装备概念的界定

将教育装备的本质阐述清楚后,就可以对教育装备的定义进行规定了。目前,教育装备的定义比较多,而且各自都有自己的根据和理由。以下将要根据一般定义的规定原则和教育装备的本质属性对其概念进行界定。

1.概念界定的方法

概念的界定就是给概念下定义,概念清楚了,定义并不一定就是十分准确的。给概念下定义有各种各样的方法,一般认为有:逻辑学定义方法与认识论定义方法。逻辑学定义方法根据形式逻辑中对概念与定义的规定,采用“属 + 种差”的定义方法;而认识论定义方法则采用“发生定义”的方法。除此之外,还可以细分为:词法定义、情境定义、内涵定义、外延定义、列举定义等诸多方法。其中使用比较多的是“属 + 种差”定义方法、内涵定义方法和列举定义方法。“属 + 种差”就是先找到被定义概念的临近上位属概念,再找出其种概念之差,将它们合并成为该概念的定义。内涵定义是将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不同的所有特征描述出来。而列举定义是一种特别的外延定义,它列出一个概念所描述的所有的事物;列举定义只适用于有限集合,而且只有在这个集合比较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2.教育装备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对事物概念的建立是人的一种思维规定。关于概念及其内涵与外延的定义,一般的逻辑学教材上都有这样的叙述:“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里面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反映在概念里面的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同性或本质同性的对象的总和。”[5]

前面详细地论述了教育的本质、装备的本质和教育装备的本质。教育装备的本质,是人工打造的教育资源,它是教育资源中的人工资源部分,教育性与人工性是它的本质属性(它的特有属性将在第5部分“教育装备的作用对象”中分析)。根据概念的内涵是对象本质属性的定义,教育装备概念的内涵就是“人工打造的教育资源”,因为它描述了教育装备的本质属性。因此,“人工打造的教育资源”也就是教育装备概念的内涵定义。

根据概念外延是反映本质同性的对象总和的定义,教育装备概念的外延就是:黑板、课本、课桌椅、电子白板、校园网、学校体育场、教师办公桌等。按照概念外延的严格定义,这里应该开列反映教育装备本质同性的对象的总和。但是由于这个对象的总和是一个无限集合,所以除了已经开列的外,其余的部分在此只能用“……”“等等”代替。而这也是在逻辑学上允许使用的描述方式。

3.教育装备定义的多元化

“教育装备学”这个名词的第一次出现,是华东师范大学祝智庭教授于2002年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一个专业方向的命名。自教育装备这一概念提出以后,教育装备理论研究经历了概念界定、内容划分、方法引进、历史考证等一系列活动。对教育装备的定义也多种多样,现部分地开列如下。其中,将教育技术装备的定义也部分地开列出来,其原因是从它们定义的表述中可以认为是“教育之技术装备”(请参阅本文的第3部分)。

定义①“教育装备是在教育活动中,支持承载和传递知识信息的配备物和配备行为。也可以更加具体地表述为:教育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仪器、设备、资料、学具、设施以及相关软件的总称。”( 何智等:教育装备的发展特点分析;《长春2004年教育技术国际论坛论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P746)

定义②“教育装备是指在教育领域中,为实施和保障教育教学活动而配备的各种资源总和以及对其进行相应配置、配备的行为与过程。”(殷常鸿等:教育装备理论框架构建浅析;《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5年11期)

定义③“教育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仪器、设备、资料、学具、设施以及相关软件的总称。”(艾伦等:教育装备与装备制品差异分析;《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06年2期)

定义④“教育技术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物质设施(包括教学仪器、教学设备设施、教学资料包括软件、工具和教育教学的环境)。”(后有为:深化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认识,用教育技术装备促进学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http:///old/article/view1240.aspx ,2006年6月)

定义⑤“教育技术装备是指为实现教育教学目的,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建设、配备、管理、使用、研究的各种物质条件和手段的总和。”(马如宇:教育技术装备概念及内涵界定思考,《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9年23期)

定义⑥“教育装备是整个教育资源中除了人力资源、自然资源以外的一切人工资源部分。”(艾伦:教育装备学与教育技术学,《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9年29期)

认真分析上述6个定义可知:

(1)定义①和定义③属于列举定义;定义②,④,⑤属于内涵定义;而定义⑥属于“属 + 种差”定义。

(2)定义②和定义⑤除了定义物化的装备外,还限定了“行为与过程”和“手段”,所以它们是对名词教育装备和动词教育装备一并进行了定义。

(3)从定义①到定义⑥的顺序是按照文章发表年代排列的,从中可以看出对教育装备认识的渐进过程。

(4)因为“列举定义只适用于有限集合,而且只有在这个集合比较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而教育装备可认为是一个无限集合,所以定义①和定义③的列举定义是不够完备的,不满足定义规定。

(5)根据本文教育装备本质的分析,教育装备应该是物化的,所以定义②和定义⑤有些偏颇。

(6)定义②“实施和保障教育教学活动而配备的各种资源总和”中的“资源”是否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如果包括,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它犯了外延过宽的错误。

(7)定义④虽然属于内涵定义,但是在后面括号内的说明其实采用了列举定义的格式,有悖定义的原则。

(8)定义⑥也可以简化后描述为“教育资源中的人工资源部分”,其中“教育资源”是教育装备的临近上位属概念,而“人工资源”则是种差,完全满足“属 + 种差”定义的规定。

所以笔者认为定义⑥“教育资源中的人工资源部分”或其简化定义“人工打造的教育资源”对教育装备概念的界定更为合理一些。

三、教育装备与教育技术装备的异同

与“教育装备”相比,“教育技术装备”是一个较为含混的概念,对它存在着3种不同的理解,分别为:“教育技术与装备”“教育之技术装备”和“教育技术之装备”。

(1)“教育技术与装备”应理解为“教育技术与教育装备”。在《中国教育技术装备》杂志2012年第3期(1月下旬刊)登出的《教育装备学与教育技术学辨析》一文中,笔者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2)“教育之技术装备”,强调限定于教育的技术装备。在《教育装备的起源与本质》[3]一文中,笔者论述了装备与技术装备是同一个事物的不同说法,它们都是在说明具有技术含量的人造物品,所以装备就是技术装备,于是教育之技术装备其实就是教育装备。

(3)“教育技术之装备”,强调限定于教育技术的装备。教育技术之装备一般是指构成教学环境的各种现代化信息设备,如多媒体教室设备、计算机网络教学设备、电子教科书等;有时也指现代化自主学习设备,如手持移动学习设备(手机及各种Pad等)。如果再加上传统的图书资料、各个学科的实验室仪器、操场的体育设备以及各种学校设施等,则构成了教学装备。但是,考虑到校园网这类信息技术装备仍然属于教育技术之装备,它在教学管理和教育信息处理上也具有相当大的作用,所以教育技术之装备就应该除了要包括一部分教学装备外,还应该包括一部分非直接用于教学的教育装备,其地位如图2中深色部分所示。

教育装备是一个更大的概念,它包含了教育技术之装备,也包含了教学装备。例如,校长办公室的办公桌属于教育装备(是人工教育资源)而不应该是教学装备,因为它不是直接用于教学的,当然也更不是教育技术之装备。教育是个较大的概念,而教育技术是教育概念下的一个小概念;所以,教育装备是个较大的概念,而教育技术之装备是在教育装备概念下的一个小概念。

图2 教育技术装备与教育装备的关系

四、教育装备与教具的关系

刘济昌老先生在他的《教具理论研究导论》中对教具所下的定义为:“教具是在教学过程中体现教育思想、教育目标、教学内容,运用直观教学、情景教学、实验观察、信息交流、操作训练等方法时所用器物和装备的总合。”[6]并在该书中多处特别地强调教具不包括教材(估计是受“教育的三大基石:教师、教具、教材”说法的影响)。这样的理解与人们对教育装备的认识产生了巨大差异。刘济昌老先生对教具的定义属于列举定义,这就限定了他所描述事物的集合应该是一个有限集合而且是较小的集合。但是定义中说到教具是教学过程中“器物和装备的总合”,其规定了教具是包括教育装备的,可又是不能包括教材的。本文中对教育装备的定义是“教育资源中的人工资源部分”,它既包括部分教具、学具以及图书等,还包括学校与教育机构中的各种设施和工具,是一个无限集合,因为它属于“教育资源”。

如果对“教具”一词做词源分析,则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其中的“教”既可以理解为“教学”也可以理解为“教育”,而“具”则可以解释为“用具”“工具”“器具”等。《教育大辞典》对教具的定义是:“教学过程中可借以辅助教学活动的用具。传统的有教科书、标本、模型、图表等,现代化的有电影、电视、投影、录音、录像、计算机等设备。”如果按照此定义规定,那么教具就是以教师为主使用的“教学用具”。另一个与“教具”非常相关的词是“学具”,学具是对教具的补充。《教育大辞典》对学具的定义是:“学生在学习中用于直接操作活动的用具。如小学数学教学中用的彩色棒、塑料几何形体、算盘,中学生用的实验箱等。如今计算器、计算机等也已比较广泛地用作学具。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有助于知识、技能的理解、掌握。”按照此定义,学具就是以学生为主使用的“学习用具”。因为教具与学具都是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作用,所以它们都属于教学资源。但是因为有部分教具或学具并非人工制造,如:路边拾来的一块矿石,空中飞舞着的一只蝴蝶等,这些非人工制造的教具与学具就是教学资源中的自然资源部分,它们不属于教育装备(或教学装备)。而如果将它们制成标本,它们就成为教育装备了。于是可以看出,教具、学具、教育装备与教育资源、教学资源的关系如图3所示。其中,图中的深色部分是“教具+学具”,它们占据了教学装备(人工的教学资源,如:教学挂图和学生的绘图直尺等)的全部和一部分自然的教学资源(如:路边的矿石和空中的蝴蝶等)。当然,有一部分自然的教学资源(图中空白的自然资源部分)是不应该算作教具和学具的。例如祖国的山川河流,它们可以用于校外的自然科学教学、旅游专业教学等,也可以用于校外的爱国主义教育,但它们显然不应纳入教具和学具的范畴。

图3 教具、学具与教育装备的关系

五、教育装备的作用对象

为了能够进一步对教育装备的概念有所理解,我们对照其他领域的装备分析教育装备的作用及作用对象,从而将其特有属性也全部反映出来。各个领域都有着自己的装备,并且它们的发展也都依赖这些装备的先行发展。但是各个领域装备的作用及其作用对象有着本质的不同,下面逐一对它们进行说明。

工业装备的作用对象多为无机物或有机物而非生命的物质。农业装备的作用对象多为植物或动物而非人类的生命体。军事装备的作用对象是以人为主并兼有非人类的东西,而且与其他建设性装备相比它具有破坏性、摧毁性的性质。医疗装备、体育装备、教育装备的作用对象都是人类本身,并且都是建设性的作用。虽然教育装备的作用对象与医疗、体育装备一样都是人类本身,但是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它们在本质上有所不同。医疗、体育装备的作用对象基本上是针对人体的生理机能与健康,而教育装备的作用对象则更多地是为了人类心理的健康、思想的先进、知识的丰富、头脑的强健等。所以教育装备在研发、设计、生产等方面就不能与医疗、体育装备一样,更不能与工业、农业、军事装备一样,教育装备有它自己的特点,它的作用对象是宇宙万物中最高级、最复杂的人类的头脑。在这方面,心理学与教育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但是由于心理学没有形成一个大的产业或大的体系,而基本处于科学研究的状态,同时从学科角度讲,心理学也属于教育学科门类,所以就可以将心理学装备纳入教育装备体系。

工业装备作用对象的简单性,使得工业装备得以优先快速发展起来。然而,正是由于教育装备作用对象的高级性与复杂性,使得它的研究始终处于初级阶段。教育装备的发展从来都是“拿来主义”,都是将其他领域的装备直接拿来使用,使得它的性质类似于科研装备,还未构成自己独立的体系。拿来主义的教育装备还反映出它们支持的学习正处于模仿阶段,在模仿其他领域的工作,而模仿则是最初级的学习方式。教育装备的研究就是要构建教育自己的装备体系,使得由教育装备而形成的教学环境下的学习变为高级的学习。

参考文献

[1] 李艺,颜士刚.技术的教育价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2] 胡德海,教育学原理(简缩本)[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8.

[3] 艾伦.教育装备的起源与本质[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2(6):3.

[4] 顾明远.教育大辞典 增订合编本(上)[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文2

1.体育从二战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大批理论和成果涌现出来,但相对于其他的成熟的学科来说体育还很年轻,体育学还没有奠定真正的基础,也没自己固定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体育。这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借鉴其他学科来研究体育的人,最后成了他所借鉴学科的人。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董杰.对近25年来中外体育概念研究的比较.体育与科学,2001,(2).

[2]李慧萌.从逻辑学的角度对体育定义的重新审视.皖西学院学报,2005,(2).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文3

【摘 要】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思考和思维最基本的单位是概念,人是通过一个一个概念来思考问题的,有时候可能是不自觉的,但是大脑肯定是经过这一个过程的。所以在研究每一个领域时必须首先要做的是弄清楚该问题的概念,体育当然也是如此。 【论文关键词】概念 体育概念 一、我国的体育领域概念的不清楚,造成了一些理论和思考的混乱 1.体育从二战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大批理论和成果涌现出来,但相对于其他的成熟的学科来说体育还很年轻,体育学还没有奠定真正的基础,也没自己固定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体育。这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借鉴其他学科来研究体育的人,最后成了他所借鉴学科的人。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文革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 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 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 education; physical culture; sport; 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文4

关键词:教师教育;职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专业化;本质;多元论;层次论;概念分层

“专业化”也称专业社会化,它有2层含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群体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二是指一个职业群体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情况和水平。教师专业化是指个人成为教学专业的成员并且在教学中具有越来越成熟的一个转变过程,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变成“教育者”的专业发展过程。教师专业化是世界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也是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教师教育主要包括职前教育、入门教育和在职教育3个阶段[1]。本文主要探讨职前教育阶段,即师范教育阶段的体育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改革,教育部于2003年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进行了第5次修订,与以往的教学计划不同(过去称教学计划),这次修订提出培养“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的目标,引起了学者们对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取向的争论。基于此,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以中国知网为主要数据库查询期刊论文,以“教师教育”“专业化”“本质”“多元论”“层次论”“概念分层”为关键词,搜集2000年至2014年的相关论文,共113篇。从上海体育学院超星数字图书馆查阅专著6部,查阅教育部文件9部。共引用18篇文献,上述文献为本研究奠定了基础。根据搜集的文献,对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进行了综述。采用分析、抽象、概括、比较、演绎等逻辑学方法,提出体育教育专业本质多元论与层次论的观点。根据辩第51证唯物主义理论,认为体育教育专业本质的3个层次决定了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这一研究的意义在于:把握体育教育专业本质3个层次的统一有助于深刻和全面认识体育教育专业的属性;有助于解决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取向的争论,明确体育教育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方向;有助于为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标准的制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1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取向的争论

一是有学者认为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应加强“教育能力”的培养。如杨万林等在《体育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异位与回归》一文中认为新《课程方案》只重体育学学科专业知识而轻教育专业知识的课程设置是不利于实现“培养体育师资”的目标定位的,这样的课程改革与其培养目标是异位的,体育教育专业的课程改革必须以教师教育专业化理念为指导,向着教师教育本位回归[2]。又如王健等在《体育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专业化取向》一文中认为构建并完善体育教育学学科体系,是体育教育专业课程改革专业化取向的发展策略[3]。二是有学者认为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应加强“运动能力”的培养。例如,有学者认为《课程方案》的“宽口径、广适应”的“通才”教育思想会导致体育人才“运动能力”的下降,这引起了“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的争论[4]。另外,不同学者对“一专多能”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一专”是指专项,“多能”是指多种运动技能[5];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一专”是指体育专业,“多能”是指多专业的技能[6]。三是有学者认为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应加强“健康教育能力”的培养。目前对“健康教育能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医学护理领域,主要是指医生护士针对疾病的预防、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教育能力[7];但随着“健康”一词内涵的变化,“三维”健康观逐渐被人们接受。“健康第一”已经成为学校体育的指导思想,并且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8]。学校体育指导思想和课程性质的变化引起了学者们对体育教师“健康教育能力”的关注。例如,有学者认为,应借鉴发达国家对学生健康教育能力培养的成功经验,增设健康教育专业,提高体育教育人才的健康教育能力[9]。从上述学者对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取向的争论,以及从《课程方案》的培养规格可以看出,目前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不明确、体育教师职前教育的专业化标准模糊。如何确定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辩证唯物主义理论认为,主要矛盾在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唯物辩证法同时认为,主要矛盾当中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客观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10]223-230;所以,确定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应找出决定体育教育专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应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即体育教育专业的本质,应根据体育教育专业的本质,确定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取向。笔者认为,体育教育专业的本质是多元的,并且多元本质是分层次的,这一论断的理论依据分析如下。

2体育教育专业本质多元论与层次论的理论基础

2.1本质多元论与层次论的逻辑学基础

在逻辑学中,定义的逻辑形式为: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概念。其中“种差”即内涵,是指该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所谓本质属性是指与其他事物相比较得出的主要区别[11]。由于确定体育教育专业本质的比较对象是多元的,而且是分层次的;因此,体育教育专业本质是多元的而且是分层次的。从逻辑学理论可以看出,确定本质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同特征;二是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同特征后,要与其他事物比较才能确定哪些共同特征能成为本质;三是要明确“邻近的属概念”,因为“邻近的属概念”决定比较的范围,即论域。这一过程运用的逻辑学方法是分析、抽象、概括和比较。“邻近的属概念”是被定义项和外部比较对象“共同特征”的概括,这一“共同特征”能否成为本质也要考虑同层的“比较对象”。“邻近的属概念”与同层的“比较对象”又同属于更高一层“属概念”,是更高一层“属概念”下不同对象的比较。这一过程同样是运用分析、抽象、概括和比较的逻辑学方法,此方法的“螺旋式”运用便会产生概念的层次性,概念层次性是主体认识水平的反映。

2.2本质多元论与层次论的哲学基础

概念层次性是客观事物层次性的反映,也是主体认识水平的反映。任何事物都作为类的个体或属的种而存在,事物本质的层次关系是指属种关系,而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由于类或属的内容随着分类标准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属种的区分具有相对性,属种关系的层次具有多样性;但是如果分类标准既定,则类或属的内容就是稳定的,在这个前提下可以考察事物本质的层次性[12]。如何构建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指出:从物质到感觉和思维,与从感觉和思维到物质,这是认识论上2条根本对立的路线。前者是唯物论的路线,后者是唯心论的路线[10]125。“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从物质到感觉和思维”的唯物主义路线,运用分析、综合、抽象、比较、概括等逻辑学方法构建,而不是按“从感觉和思维到物质”的唯心主义路线先验预设,即不是按自上而下的演绎路线,而是按自下而上的归纳路线构建的。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写道:在《资本论》中,逻辑学、辩证法和唯物论的认识论,“不必要3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10]129。在方法论上,列宁关于逻辑学、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同一性指示,对今天正确认识体育教育专业的本质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体育教育专业本质认识的方法论应以科学的世界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逻辑学方法的统一。概念分层理论正是主体这一认识过程的概括。

2.3概念分层理论

概念分层定义为从低层概念的集合到他们所对应的更高一层概念的影射。这种影射将概念的集合以偏序的方式组织,例如,树(分层及分类的)、网格、有向图等。一个概念分层可以在一个属性域上或一个属性域的集合上定义。假设一个分层H是定义在域的集合Di,…,Dk上,其中不同的概念层次组成了一个分层。概念分层通常从一般到特殊的顺序以偏序的形式排列。最一般的概念是空描述(nulldescription,以保留字ANY表示);最特殊的概念对应着数据库中属性的具体值。正式定义如下:Hl:Di×…×DkHl-1…H0。其中:Hl代表最原始的概念集;Hl-1代表比Hl更高一层的概念;依次类推,H0是最高一层的分层,可能只含有最一般的概念“ANY”[13]。以概念分层理论为指导,建立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如图1所示。

2.4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

建立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与明确体育教育专业的内涵是辩证统一的,是一个问题的2个方面;因为建立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要用到比较的方法,要找出专业之间的相同点及不同点。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分析、抽象、概括出体育教育专业的共同点以区别其他专业,亦即明确体育教育专业内涵的过程;但在定义表述时,因其逻辑形式是“种差+邻近的属概念”,这表明被定义项必须有归属分类,否则无法确定比较的范围、对象和层次,因而无法进行科学的定义,也就无法确定体育教育专业的本质。如图1所示,体育教育专业具有体育专业、师范专业的专业属性,不同层次之间是属种关系,而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根据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可以明确每一层的“邻近的属概念”,即明确论域,为认识体育教育专业本质提供同一性前提。

2.5体育教育专业本质的“3个层次”

根据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如图1所示),提出体育教育专业本质的“3个层次”,即本体本质、一般本质、特殊本质,并分别给出每层本质对应的定义逻辑形式:第1层本质,即本体本质:体育教育专业=教育性+专业。第2层本质,即一般本质:体育教育专业=体育性+师范专业。第3层本质,即特殊本质:体育教育专业=种差Ⅲ+体育专业。本体本质与一般本质、一般本质与特殊本质之间是全异关系,如图1所示。体育教育专业概念分层分类体系的逻辑形式显示,“3个层次”的本质是互相区别的,不存在包含于关系。这与哲学里的范畴(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一般本质属于共性,是共性中的一个部分;特殊本质属于个性,是个性中的一个部分。共性与个性之间是包含于关系,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是个性的一个部分。一般本质与特殊本质之间不是包含于关系的原因在于确定本质要考虑同层的比较对象,一般本质是共性中与同层的比较对象相互区别的那个部分;特殊本质是个性中与同层的比较对象相互区别的那个部分,如图1所示。所以,一般本质与特殊本质之间是全异关系,与哲学里的范畴(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是有区别的。广义本体论,是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14]。本文本体本质是指体育教育专业存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是指与同层比较对象的主要区别。

3体育教育专业本质的探讨

3.1按本体本质的探讨

1)第1层本质,即本体本质:体育教育专业=教育性+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第1层本质是指体育教育专业的教育属性,这一层本质是体育教育专业作为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相比较而言的。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同属专业,都具有专业的特点,不同点在于师范专业设置教育类课程,以体现教师教育的特点;所以,体育教育专业要强调人才的教育能力培养以区别非师范专业。师范专业的目标定位决定了体育教育专业是以培养中小学体育教师为主的,这一目标定位从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方案》(过去称教学计划)中可以看出。中小学体育教师在工作中,是以促进学生的健康为主的,这是由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是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下的改革,现代教育中最有影响的思想是素质教育和终身教育[15]。在现代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9年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16],2003年颁布了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17],2011年教育部又对《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做了修订,要求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新的目标体系,即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目标。所以,目前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是促进学生的健康,是追求健康的阶段效应与长远效应的统一。要实现体育与健康课程目标,促进学生的健康,实现健康的阶段效应与长远效应的统一,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教育能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所以,体育教育专业要强调人才的教育能力培养以满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对体育师资能力的要求。综上所述,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应具备较强的教育能力,这是由体育教育专业的本体本质所决定的。

3.2按一般本质的探讨

第2层本质,即一般本质:体育教育专业=体育性+师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第2层本质是指体育教育专业的体育属性,这一层本质是体育教育专业作为体育专业与中文、数学等师范专业相比较而言的。体育专业与中文、数学等专业同属师范专业,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教育性;所以课程设置都要开设教育类课程,以体现教师教育的特点。不同点在于体育专业是以身体练习为主的专业;所以,体育教育专业要强调人才的运动能力培养以区别中文、数学等师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应具备较强的运动能力,也是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对体育师资能力的要求。《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学生健康为主要目标的必修课程。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要求中小学体育教师要具备较好的运动能力,所以,体育教育专业要强调人才的运动能力培养。综上所述,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应具备较强的运动能力,这是由体育教育专业的一般本质所决定的。探讨体育教育专业的一般本质有助于主体在实践中形成正确的目标。

3.3按特殊本质的探讨

第3层本质,即特殊本质:体育教育专业=种差Ⅲ+体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第3层本质是指体育教育专业与运动训练等体育专业的主要区别。体育教育专业与运动训练专业同属于体育专业,都是以身体练习为主的专业。不同点在于体育教育专业的目标定位是以培养中小学体育教师为主的。中小学体育教师在工作中,是以促进学生的健康为主的,这是由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要实现体育与健康课程目标,促进学生的健康,实现健康的阶段效应与长远效应的统一,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具备运用运动科学知识能力,指导学生科学的运动才能实现这一目标;所以,体育教育专业要强调运用运动科学知识能力的培养。而运动训练专业的目标定位则不同,运动训练专业是以培养教练员为主的。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不是以促进运动员的健康为主,而是以取得优异运动成绩为主;所以,教练员要掌握科学训练的运动科学知识,才能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综上所述,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应具备熟练运用运动科学知识的能力,这是由体育教育专业的特殊本质所决定的。探讨体育教育专业的特殊本质有助于深刻理解体育教育专业发展的规律。

4结束语

从体育教育专业的本质出发,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备3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教育能力,二是运动能力,三是运用运动科学知识的能力。这3种能力分别由体育教育专业的本体本质、一般本质和特殊本质所决定的。把握体育教育专业本质3个层次的统一有助于深刻和全面认识体育教育专业的属性,明确体育教育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方向。体育教育专业本质的三层理论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视角提供了一种认识体育教育专业属性的思路,有助于解决体育教师职前教育专业化发展取向的争论,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本质多元论与层次论的价值;但这一思路对传统的本质一元论[18]提出了挑战。笔者将本质多元论与层次论的观点引进体育界,提供本质研究的另一种视野,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王建涛 戴俊 单位:盐城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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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百度百科.本体论[EB/OL].[2015-05-03].http://baike.baidu.com/view/61457.htm.

[15]周登嵩.学校体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41.

[16]教育部.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01年版[S].2001:1.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文5

(一)概念的辨析和澄清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如果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看作是一项待建的工程,那么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概念就是施工建设的地基。而相关概念的形成,尤其是对于基本概念与核心概念来说,则更需要借助哲学思维来实现。从某个角度来看,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可以说是一种哲学性的研究,这一结论是经过前人的验证而得出的。大部分研究学者都是将基本概念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开始,之后才对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范畴的体系进行建设。

(二)观点的概括和提炼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实际上,大部分的原理体系都是由多种观点或某种定理组成的,但是,对这些观点进行提炼或概括,从而使其具有规范性,则是原理体系建构过程中的基础内容之一。这一基础内容仍然需要依靠哲学思维来完成,这是因为哲学思维具有非常好的抽象概括功能。有些事情从表面来看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如果用哲学的思维来思考,其内部的复杂性就表现出来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所有的基本观点,不论是定理,还是最终得出的结论,都能够借助哲学思维进行思考,从而深入提炼。

(三)体系的建构和论证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将已有概念与定理整理、建构成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离不开系统性的思维与全面的眼光,同时,也离不开较强的学术能力。对于这一问题,哲学发挥出了自身所独有的特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并非分析某些细小事物的哲学派,而是一种广阔思维的世界观。要想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入研究,就必须了解教育,同时,还要了解基本的政治与哲学,这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体系的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把握好运用哲学思维特别是哲学概念的度

(一)哲学思维应用不足站在哲学思维应用不足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就存在不少问题。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例,它拥有诸多相似的概念,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等,但是,这些概念的具体含义、具体边界以及理论定位等问题都十分模糊。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中,广义与狭义共存,不仅如此,还有更广义与更狭义的范畴。因此,必须设立过渡与转换的临界点,在两个甚至多个层次中随意转换是不被允许的。就拿对“思想政治教育”下定义来说,很多研究学者都称其为“一定的阶级和社会集团所具有的东西”,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广义的定义。然而,在之后的研究与表述中,研究学者未经任何过渡地声称:“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显然,这种说法并没有考虑到其他阶级与社会集团对培养目标所给出的定义。

(二)哲学思维的运用缺少原则性正如以上所说,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时不能缺少哲学思维,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运用哲学思维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有些学者在提炼关键论题时,并没有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当作源头,更没有以历史经验为探寻对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中生搬硬套,并冠之以“思想政治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关键提要。从浅层次上来看,这一现象是由学术繁荣造成的,然而,实际上却是毫无意义的争论背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与需求而构成的经院哲学。这种行为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建构做出贡献,甚至还加大了原理建构与教材编写的难度。

(三)哲学思维应用过多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论题的提取不能在哲学原理中生搬硬套,还要注意哲学概念的运用,应尽可能地遵循“少即是好”的重要原则。哲学思维与哲学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能将两者等同。在运用哲学思维的过程中借助哲学概念是可行的,但要尽量降低哲学概念的使用频率。专业的哲学研究往往会非常频繁地使用哲学概念,但是,当哲学运用到其他领域时,如果运用过量,就是不妥当的。不仅如此,过度依赖于哲学概念,从某一角度来说,就显示出了哲学思维的愚昧。精细、系统的哲学思维应该是运用于无形的,同时,还是在解决真正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涉及到多领域的内容,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学科群。因此,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群中理应分出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即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同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学科,但是,它们还是有不同之处的。

(一)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区别实际上,正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理论抽象层次更高,我们才说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研究重点不仅仅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发展中的哲学问题,还包括实践中遇到的哲学问题,尤其是基本概念问题,通常情况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依据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等。在发达国家的教育哲学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就是道德教育哲学,它提出了非常多的具有价值的论题与观点。

(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联系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而非完全背离的。原理的阐释必然会涉及到相应的“元问题”,也会依赖于“元理论”的某些研究成果。所以说,上述两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内提取出来的。其次,当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哲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尤其是比较成熟的结论,将被“名正言顺”地归纳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有时也会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相对分离与互动,会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推向高峰。

四、总结

教育学的定义概念范文6

关键词:武术;概念;防卫

中图分类号:G8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2-0259-04

1武术概念及定义的逻辑学原理

1.1概念定义的逻辑学原理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是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逻辑起点。黑格尔在《概念论》中称:“概念无疑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能够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

逻辑学告诉我们:“概念是发展变化,这是事实,但一定要认识到,这只是其内容是发展变化的,绝不能因此认为概念没有确定内容”而揭示概念内涵,或者说,是揭示对象特有属性的方式,方法就是定义。

1.2武术定义存在的逻辑问题长期以来,武术概念的界定问题是武术界争议比较多的焦点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2.1对武术的本质属性的认识存在分歧事物的属性有本质与非本质之分。本质属性有两个特点:一是排他性;二是决定性。不具备此两点者,则为非本质属性。

对武术的本质是否是体育在民国时期就有争论,时任中央国术馆馆长张之江认为:“属保健者曰体育,属于技击者,……由是言之,谓国术中包含有体育之效用则可,谓国术为体育之一种,则未当也”。[1]伍绍祖在《中国武术史》序言中说道“从广义上讲,武术的某些功能属于体育范畴,但它有许多内涵,超过了一般体育概念。它与西洋体育处于不同的层面┉武术属于体育,但高于一般体育”。[2]“武术属于体育,又高于体育”这一判断显然违背了逻辑上的矛盾关系。

1.2.2对概念下定义的方法错误根据形式逻辑原理,只有实质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概念对象的本质属性,因此,对武术定义必定是实质定义。列宁说过:“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首先就是把某一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苏天辅称之为“要揭露对象的特有属性,就必须在一般性中来解释其特殊性。”[3]

目前,对武术下定义存在的问题在于:不是用实质定义来对武术下定义 。苏天辅称之为‘类似定义方式、方法’。例如,运用较多的外延“定义” 法就是这样一种类型。它常用罗列武术的套路、格斗、功法等外延形式来定义武术。“严格说来,这种形式不是定义。”

1.2.3循环定义错误形式逻辑认为定义不能循环。就是说,定义项中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例如,技击曾是武术的历史名词,后来的武术包含了技击。因此,“武术是技击术”一类的定义就间接的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

1.2.4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外延不等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有些学者认为武术是一种文化,这作为判断来说并不错。但作为定义而言就不正确了。因为从广义上来说,“将人类社会――历史生活的全部内容统统摄入“文化”的定义域。”从狭义上来说,则是“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笼统的“文化”定义毕竟解决不了武术分门别类的实践问题。因此,将武术概念定义为“武术是文化”的模式犯了逻辑学上定义过宽的错误。

2武术概念的历史溯源与甄别

2.1武术及其相关名词的历史考略人类生存斗争是武术产生的直接动因。远古时期,人与兽间的搏斗“固然是技击萌生的因素之一,而人与人斗,则与武术的萌生有更为直接的联系。”[4]《易经》上说:“民物相攫,而有武矣。”

人们用语言及帮助记忆、交流的符号――文字来记录这样一种社会实践经验就产生对应的名词。最早出现的“武”字甲骨文,从行从止,从戈操戈。“武”字的篆书,会合“止”“戈”二字,赋予制止侵路之意。[5]蔡宝忠认为“武”字:“持戈而立,注视前方;或举戈而行,欲与人、兽斗。…上要手持兵器,下要步走行军”。[6]他的观点与甲骨文意相近。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引用楚庄王“夫武定武戢兵,故止戈为武”的解释与“武”字篆书意相近。因此,对“武”字的解释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从主动地“操戈”的攻;一个是被动地“止戈”的防。就是今天武术仍然与军事有着密切的联系。汉语词典中与人物相关联的带有“武”的名词有:武弁(武夫、武官)、武士、武将、武警、武侠、等;与事物相关联的名词有:武器、武备、武装、武德、武道、武艺、武斗、武功、武力;与人的精神相关联的名词有:英武、威武、雄武、武健、尚武、精武等。

“技击”一词出现在《汉书・刑法志》:“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这里“技击”是指注重个人技艺本领的军事制度,能斩敌一首,则赏黄金八两。明・魏禧《大铁椎传》中有“工技击”。“拳”字最早出现在周代“无拳无勇,职为乱阶。”这里的“拳” 虽当“力”来讲,但反映了拳、勇、力之间的密切关系。公元前1705年,周武王在牧野与商战前誓师说:“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至,齐焉。”汉代经学大师郑玄解释说:“伐,谓击刺也,一击一刺为一伐”。“伐”体现了军事作战中持械的击刺。

“武艺”一词在汉代《古今图书集成・闺奇部列传》载“关索妻王氏,名桃、娣悦。汉末时人。…有臂力,精诸家武艺”;“国术”是民国时期对以武术为主体的民族体育的官方称谓。民国十六年(1927年),张之江正式向国民政府申请改“武术”为“国术”,第二年三月国术馆宣告成立,“国术”一词逐步通行天下。

现代“武术”一词,出现在清人徐珂辑撰的《清稗类钞・战事类》中“冯婉贞胜英人于谢庄”记载:咸丰庚申(1860年)英法联军自海入侵,京洛骚然。……中有鲁人冯之保者,精技击。女婉贞,年19,姿容妙曼,自幼好武术,习无不精。[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使用“武术”一词。1952年6月24日,荣高棠在《为国民体育运动的普及和经常化而奋斗》报告中,运用了“武术”一词。1958年9月8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运动大会,其后成立了中国武术协会。“武术”一词真正显其本来面目。

2.2武术定义的回顾与评价毫无疑问,古代军事武艺是中国古代武术形成、发展的一大文化源。到近代,由于军事武艺全面退出历史舞台,武术在体育领域获得了发展空间。然而,由于受到人们认知水平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对武术还是没有形成一个完全理性的认识。

1932年颁布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有最早的武术定义。“国术,原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可以供给自卫功能,一方面可作锻炼体格之工具”。这概念表述有几个特点:1) 用国术代替武术。2) 强调了武术的自卫技能和锻炼体格两个功能。3) 突出了武术的民族性,将武术理解为我国民族固有的身体活动方式。这一定义存在问题:1) 不是用实质定义而是用功用定义来对武术下定义 。2) 属性不清。没有揭示武术的本质属性、非本质属性。

1957年6月“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与会者较一致认为:武术是民族形式体育的内容之一,它具有健身、技击、艺术的成分,它能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培养思想品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这一概念将武术归属于民族传统体育,虽提到了技击,但只罗列武术具有的功能、目的等一般属性,而未能揭示其特有属性(即排他性和决定性)。

1961年出版《武术》中定义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壮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遗产。” 该定义除犯了57年概念的错误外,由于受到左的思潮影响,将技击这一反映武术本质的属性排斥在外。此外,将民族体育与民族文化(两个包含关系的概念)作为武术的定义项,显然不符合逻辑学定义的要求。

1978年出版《武术》中定义为“武术,使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防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变换的规律变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它是一种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民族形式的体育项目。”[8]该定义用对武术内容、特征、表现形式和具体功能的形象描述代替概念的抽象性,没有揭示武术本质属性。此外,认为武术的属概念是民族的体育项目。

1983年出版《武术》中定义为“武术,使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素材,遵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规律组成套路,或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规则,两人斗智较力,形成搏斗,以此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9]此定义与78(1978年出版《武术》中定义的简称,下同)定义所犯的逻辑错误雷同,但增加了武术对抗的思想,这显然与1979年开展武术散打竞赛试点有关联。

1988年将武术概念表述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0]与前几个概念相比,88概念具有以下特征:1) 基本肯定了武术的技击本质。2) 将套路和格斗两种运动表现形式作为运动间的种差。3) 将武术归结为传统体育项目。此定义不足之处在于:1) “注重内外兼修”是的描述性语词,不具有抽象性。2) “套路和格斗”不具有区别“种差”的特性。

1996 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武术》中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此定义虽然加入了“功法”这一运动形式,但与88定义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

1997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院校专业教材,武术理论基础》中认为:“武术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理论基础,以内外兼修,书道并重为鲜明特点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1]用“传统文化”这一笼统的概念作为定义项,以“内外兼修,书道并重”这一描述性词语为区分“种差”,无从揭示武术的本质属性。

《辞海》中对武术的解释是:“武术,亦称 ‘武艺’、‘功夫’,旧称‘国术’。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由踢、打、摔、拿、跌、击、劈、刺等动作按运动规律组成,是锻炼身体和自卫的一种手段”。[12]其失误在于未能搞清楚武术的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错把现象看成是本质,把形式等同于内容。

从43定义开始直到现代,上述的定义都将体育确定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但也有例外。杨红兵在否定以往概念的基础上认为:“武术的概念就是技术搏击”。[13]虽铿锵有声,切中上述概念的要害,但自身却犯了间接循环定义和无种差的逻辑错误。闫小平认为:“以上对武术概念的论证没能揭示武术的文化属性,而仅限于将武术归于体育范畴”[14]邱丕相教授也持同样观点:“从广义上说。武术的定义并不是体育能够涵盖的;从它的功能上来说,也不局限于体育。”[15]并将武术与军事武艺、武术运动区分开来。这在理论上前进了一大步,很有见地。然而,用文化作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在逻辑学上显然是错误的。这里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不用“文化”而用“体育”作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就无从反映武术所具有的文化属性;而用“文化”作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在逻辑学上就要犯错误。

3武术的定义

3.1对武术概念下定义所遵循的原则

3.1.1依照逻辑学原理,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应该是“属加种差”逻辑史上最早的定义公式是由古罗马逻辑学家波爱修提出的。

该公式是:概念=概念所归的属+种差。这种下定义的方式,后来被称为通过属和种差下定义。所谓“属”,是指先找出被定义概念的邻近属概念,即与它最近的属概念。所谓“种差”,是指必须找出被定义概念与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也就是只有该事物有而它事物没有的属性,即本质属性。对武术下定义也要遵循这样一个法则。即:一是必须找到武术的邻近属概念;二是再找出武术与其他种概念的差别,即本质属性。

种差可能是被定义的种发生或形成过程中的特征,由这样的种差加上属构成的定义叫做发生定义。种差可能是被定义的种的特殊功用,由这样的种差加上属构成的定义叫做功用定义。显然,武术的种差即不是“种发生”,也不是种的“特殊功用”,因此武术定义排除发生定义和功用定义。

名词定义,或称名义定义,指规定或说明语词含义的定义。 实指定义,或称指示定义,是直接指出被定义项所反映的事物。显然,也不是武术定义所需的。

综上所述,给武术下定义须是实质定义。

3.1.2传统逻辑关于定义的规则传统逻辑认为正确的定义必须遵守以下各条规则:1) 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是全同关系。2) 定义项中不能有含混或比喻的语词。3) 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包括被定义项。4) 除非必要,定义项不应包括负词项。

3.2对体育是武术属概念的质疑武术的邻近属概念是体育吗?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体育的共性是什么。体育的定义大体有以下几种:

80年代中期,我国高等学校试用教材《体育理论》中,认为体育的本质属性是:“人们有意识地用自身的身体运动,来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的活动”,并以这一本质属性作为内涵,将体育定义为“体育(广义)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为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丰富社会文化生活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的身体运动和社会活动”。

1995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体育概念》中界定为:“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并分别与国际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发生着紧密的联系。它们与杂技、马戏、人体艺术等同属身体文化的范畴。”

《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体育“是人们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延长生命的重要方法;是与德育、智育、美育等相配合的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它以竞技的形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各国人民之间加强联系的纽带。”

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体育概论》:“体育(广义的,亦称体育运动)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

《体育大辞典》:体育“也称体育运动。人们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遵循人体的生长发育、生物机能活动能力变化与适应性的规律,以及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与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以身体练习(体育动作)为基本手段,结合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和卫生措施,达到全面发展身体、增进健康、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成绩水平,丰富社会文化娱乐生活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

学者吴光远对体育的定义是:体育是人类通过身体练习,来改造自身身体、挑战身体极限的实践活动。

从上述定义可以概括体育以下几个特征:

1) 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

2) 增进健康、竞技和娱乐是体育追求的三个目标。

3) 体育是实践活动,且主客体一致。也就是说,体育实践的主体与客体是同一的,即都是练习者自身,而其他任何实践则是主客体分离的。因此,人类以自身身体为改造对象的身体练习,也就成了体育区别于其他实践活动的本质属性。

例如,杂技、芭蕾舞等就不能称之为体育。周西宽认为:“艺术活动的某些形式如杂技、舞蹈等与体育运动也极其类似,然而,究其本质,即便是杂技、舞蹈之类,也要“服从”艺术活动的规律―――它们都是通过形体语言(艺术形象)去展示或表演某种预定的情节或程式,从而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和人的智慧”。这些实践活动如果离开了其作用的客体对象―观众,也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3.3武术与体育逻辑关系的实质武术和体育的逻辑关系不是种属关系,而是交叉关系(图1)。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武术所包含的内容超越一般体育的范畴。体育的目的在于合乎科学地有计划地锻炼身体,获得健康或赢得比赛的胜利。而武术的目的在于通过身体练习,获得超乎寻常的搏杀功能,它追求在两人或多人对抗中的致伤、致残对手或使对手失去抵抗能力。因而,从追求的目标来说,武术与体育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由于武术的练习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的身体练习的方法、手段等体育的因素,一些内容通过适当的限定击打的部位或采用一定的规则,将其中的适合比赛的部分内容作为竞赛的形式,从而成为运动竞赛项目;另外一些内容,由于练习其能够带来较好的健身效果,而逐步变成健身体育项目。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武术的全部内容划归到体育的范畴,却将大量的武术内涵排除武术之外。

3.4武术与军事的逻辑关系古往今来,军事都是以准备和实施战争为中心的社会活动。军事不是孤立的活动,它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既受这些因素的制约,又对它们发生不同程度的作用。倪乐雄认为:“军事是指人们以有组织的武装冲突作为手段,获取或维护自身利益的社会活动”武术则是个人防卫的重要手段,因此武术与军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军事与武术确实有着密切联系。为了更好地阐述武术与军事的关系,我们列表对照说明(表1)。

通过上述分析,我认为武术应该归入个人防卫实践活动的范畴。武术与军事的逻辑关系如(图2)。即军事是国防的主要内容,武术则是个人防卫的重要手段。

3.5武术概念的民族性和现代性综观西方体育史我们会发现富有技击对抗的内容也是西方体育的重要起源或初始形态。由于武术产生于人类生存的需要,因而各个民族都有类似于中国武术的格斗形式。但作为武术,它产生于中华民族,带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和民族特色,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

作为其他民族的格斗形式,有些已经成为单独的体育竞技项目,融入世界竞技体育的大门。例如,拳击、柔道、跆拳道等。有些项目则在其本民族内广为流传。如泰国的泰拳(Tai-boxing)、日本的空手道、相扑、剑道等等。

武术作为中华传承的社会实践活动古已有之,它伴随着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对中华民族的生存与繁衍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是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育项目的来源。

4结论

尊重历史,也体现在对现实的尊重。现代武术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这一现实,我们将武术定义分为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

广义武术概念:武术,亦称 ‘武艺’、‘功夫’,旧称‘国术’,是以技击为内容,以身心练习为基本手段,中华民族传承的个人防卫实践活动。

狭义武术概念:武术又称武术运动,是在继承传统武艺基础上形成的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体育项目,表现为套路、对抗等多种运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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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11]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12] 杨红兵.试析武术的概念[J].安徽体育科技,1994(1).

[13] 闫小平.试析“武术”定义的不完整性[J].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报,1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