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相关规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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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相关规定

校园欺凌相关规定范文1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于8月30日至31日对全州各县市及州直属x所学校(幼儿园)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及“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x共有各级各类学校xx所、农牧区教学点xx个,其中电大x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x所,特殊教育学校x所,普通高中xx所(含民办xx所),九年一贯制学校x所,初中xx所,小学xx所,幼儿园xx所(含民办xx所,其中xx所为新建幼儿园)。此次督导检查,是在县(市)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从抽查到的学校看,各学校、幼儿园均能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按时开学。学校(园)领导和教师提前2到3天到校(园)上班,各校(园)对新学期开学工作准备充分,师生到位及时,后勤保障有力,安全管理到位,办学行为规范,教学秩序井然,各项工作快速步入正轨。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一是全州所有教职工,除极少数病假(产假)之外,所有人员全部按时到岗;所有惠生政策全面落实,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如:xx县除外出培训与请病假老师外,其余老师8月19日全体到岗,

8月20日学生全部到校正式上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xx镇双语幼儿园8月28日全体教师按时返校,学生陆续报名。无一人因家庭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二是本学期教材基本按时到位,教辅资料严格按照学生自愿、一课一辅的要求征订,没有强制学生征订现象,如:xx县所有教辅材料都是学生自愿征订购买。

xx县各学校严格实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制度,各科教辅资料先报教务处审核,最终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学校统一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无从中牟利行为。

三是所有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各项后勤保障运行良好。

四是各地各校认真落实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对学生开展了以爱学习、爱祖国、爱劳动“三爱”教育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及开学安全教育,通过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成了必读篇目的学习。

以安全教育、爱国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等主题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教育活动。

五是所有不足100人的小学或教学点均按省定标准落实了公用经费,不存在经费截留问题,确保了此类学校的正常运转。

六是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得到落实。

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按规定开设,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按照中央要求,在全州起始年级实现全覆盖使用。双语学校能够按照自治区今年新修订的课程设置方案开设课程。义务教育小学科学一年级教材已经按照教学用书要求在所有学校开设课程。小学书法作为必修课程,都已开课。

七是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了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各中小学校均未出现超过xx人以上大班额情况。

八是各地各校均对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进修了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均已到位。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情况。

督导检查组对各学校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学校校舍安全档案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能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位;不存在D级危房。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

各寄宿制学校开学前均按要求进行了学校食堂的清扫,对餐具和蓄水池进行了清洗、消毒,粮油蔬菜等食材从正规渠道购买,保证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各个环节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四)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

一是在学校“三防”建设方面,重点落实了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按照规范要求配备了保安员、增设了防护器械,视频监控全覆盖。

寄宿制学校基本配备了专职宿舍管理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制度。如:xx县教育系统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安全建设,前后分x批总计投入xx万余元用于购买安防器械、防盗网、安检仪、防护窗、隔离桩等器材及相关建设。

二是加强了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对学校各功能室、锅炉房以及建设工区、人员密集地区等一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并实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学校(园)各项安全制度齐全,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开设“安全教育第一课”、知识专栏等形式,扎实开展交通、消防、防震、用电、上下楼梯、流行病预防、食品卫生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内容丰富,记录翔实。

三是为了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学校做到了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有效。

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落实值班巡逻制度以及校外人员、车辆出入校园询问登记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安全防范,寄宿制学校做好夜间值班和巡查。

四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各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建立了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制度;

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发挥学生安全员的作用,有效防范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行为。如:xx县采取“日查周报”的方式每日专门安排领导带队教师巡查校园安全,每日祥实记录巡查情况,每周上报本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妥善处理,化解矛头性问题,防止在校园内发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

五是在校园周边防控方面,联合公安部门深入开展了“护校安园”活动,规模学校和大部分寄宿制学校设立了警务室或警务联系点,上下学高峰期所在地派出所安排干警定期进行巡查,同时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公、检、法、司部门专业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交通安全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各校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成立护校队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六是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开学初各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了安全教育课,以突出地震、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五)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工作。

xx新建幼儿园xx所,总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总投资xx亿元,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内部设施已全部配备到位。通过县市自聘、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已配备农村双语幼儿专任教师xx名,保育员xx名、后勤人员xx名、安保人员xx名,保证了每所幼儿园达到了“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全部达到开园条件。2020年6月23日,xx市xx镇xx村双语幼儿园首次开园,8月25日起全州农村双语幼儿园陆续开园,8月30日实现了全部开园,已有xxx名幼儿在新建农村双语幼儿园报名,实现了全州xx名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免费入园的目标。

自治区统编学前教材8月底陆续配发到位。8月初将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课程设置方案》《教育指导纲要》发放到全州全县市各幼儿园,按照要求设置课程计划。如:xx县于8月17日-19日在xx县初级中学、xx镇中学分三次对全县xx多名教职工开展了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政策继解读及政治政策、国语教学、保教管理等培训,并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工作。

紧紧围绕“确保3至5年内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定了规划方案。围绕“2020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做好了师资配备,强化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做好了教学准备,保证了“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力争2至3年内全面推行初中起始年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与全区同步实现双语教育全覆盖目标。对xx双语教师每周两节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学习、假期20天培训。每年进行国家通用语言口语测试。紧紧围绕双语教育质量提升,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提升制度,研究落实管理措施、质量监测、教研指导、包联帮扶、教师队伍管理及培训提升等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被抽查学校来看,开学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学校存在安全隐患。

xx市九中正门教学楼未办理消防手续,消火栓官网无水,整个学校楼的防火门未灌浆沙子,2号教学楼消火栓漏水,三化标识未贴;新教学楼的消防水泵房设置在楼前操场下面,如果需要维修或紧急情况处理不方便,大门口值班室未安装视频监控、危爆物品管控平台欠费,办公楼一楼西侧、二楼楼梯间内的配电箱未上锁;危化品管控平台欠费不能正常使用;应急预案生硬,未能及时修订,操作性不高。

xx市五小新教学楼的消防控制柜没接电,系统有故障未排除,老教学楼需要加一些消防安全标识和应急照明灯,警卫室电箱未上锁;未建立校园防欺凌和暴力的档案;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食堂通道处。

xx镇中学应急照明灯在刷墙的过程中涂料覆盖,影响正常使用,个别应急照明灯不通电,无法正常使用,危管平台欠费;饮水机没有定期清洗、消毒;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未能及时修订;教学楼消防水栓未供水;危化品管控平台欠费不能正常使用。

xx小学教学楼正门视频监控有盲区,视频存储报警。应急照明灯在刷墙的过程中涂料覆盖,影响正常使用,个别应急照明灯不通电,无法正常使用;灭火器未按要求摆放;视频监控硬件故障,存储时限不够;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未能及时修订;食堂留样柜未上锁;食品操作间未安装灭蝇灯;食材进货凭证登记信息不全。

xx镇小学视频监控未全覆盖;学生有翻越大门的情况,集体活动时值周生未发挥作用;草坪有一处井盖损坏;食堂库房未安置挡鼠板,洗菜与洗肉盆混用;配电箱未上锁;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未能及时修订。

xx镇双语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灭火器未按要求摆放;配电箱未上锁。

(二)个别学校后勤保障不到位。

个别学校的部分电教设备(师生电脑,班班通设备等)老化;虽然网络做到了光纤进班,但学校开通的带宽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教育教学的需求。有些学校由于短期内学生人数增长迅速,规模太大,致使学校原先配备的教学设施设备满足不了现在的教育教学需求。如xx市九中,其理化生实验室及仪器不够用,班班通设备还缺近x套。

(三)学校信息化工作开展氛围有待加强。

信息化没有很好地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师生信息化素养不高。教师培训机制不够完善,县市组织开展本辖区教师信息化培训少。信息化设备利用率偏低。学校信息化资源短缺,不能很好地实现资源共享。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开学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条件保障工作。

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修缮维护,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

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作,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家庭困难和特殊教育学生关爱工作,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力度,进一步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抓稳,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学习困难或家庭困难而辍学。

三是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

着力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在加强教学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改善师生学习、生活条件,增强服务意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把安全稳定工作分解到岗、具体到人,加强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好防溺水、上下学交通、校园欺凌、消防、食品卫生等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尽最大努力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二是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警校联动机制,落实“高峰勤务”模式,动态掌握校园周边地区不稳定因素,加大整治力度,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

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与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安全教育课程化、安全演练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化,普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二是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

做好城镇学校布局规划,努力办好乡村教育,推动城乡教师交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校园欺凌相关规定范文2

一、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概念

对青少年团伙犯罪概念及内涵,中美双方学者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肖建国教授认为:“在中国,团伙犯罪不是一个法律用语,而是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习惯性使用的概念,同时由于中国的文化和语言习惯等原因,团伙犯罪很自然地被社会所认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步的犯罪研究中,人们常将青少年这一特定年龄人群所形成的团伙犯罪称之为青少年团伙犯罪。但由于社会上对青少年的年龄认识不统一,法律又缺乏明确的界定,因此很容易将已经成年的青年人与尚未成年的未成年人混淆起来,所以,一段时期以来,无论是司法机关的犯罪统计,还是学者的专题研究,已经不再笼统使用青少年团伙犯罪这一概念,而是将成年人团伙犯罪与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区别开来,将纯粹由未成年人构成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组成的三人以上纠合成松散型的组织形式实施共同犯罪的称之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对此,樊荣庆副处长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主张“可以将未成年入团伙犯罪的概念界定为三个以上未成年人自发地纠合在一起实施危害社会、触犯刑法的行为,并且应受刑罚处罚的共同故意犯罪。”以上两位学者对青少年团伙犯罪内涵的界定,主要是基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以维森特・韦布博士、赵继宏博士为代表的美方学者认为:青少年团伙犯罪应定义为“青少年行为异常(区别于正常)以及行为不端(错误或者违法),青少年进行的可能触犯法律的某项活动。例如,行为异常包括:喧闹的舞会、不服从老师的管束、没有经过父母同意逃学等。行为不端定义为违法活动,例如偷窃,学校斗殴等。”美方对青少年团伙犯罪内涵的界定相对比较宽泛,并不是基于刑法,而是基于犯罪学的理解。

关于如何界分青少年的年龄问题,由于两国的法律以及研究方法的差异,存在着不同的理解。经过协商,在下一步的研究计划中拟将青少年的年龄定义为年龄从12-24岁。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青年即18-24岁。

二、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研究方法

在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研究方法上,中美之间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根据与会学者的介绍,目前在中国,大量的实证研究已经展开,研究方法也趋于科学和规范。

赵国玲教授介绍了由她主持的一项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实证研究项目。课题组查阅了2000-2006年间全国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的大量卷宗,并选取了一些少年管教所进行抽样调查,采取问卷、访谈等形式,开展实证研究。姚建龙博士以广州“黑龙会”案件为例,采取个案研究的方法,详细分析了“黑龙会”组织体系,阐述了当前社会帮派对校园渗透是原因及特点,以点带面,归纳出当前我国新型青少年团伙犯罪的趋势及防范对策。樊荣庆副处长长期从事刑事司法实务工作,他通过大量的案例展开未成人犯罪的实证研究。由于国情不同,特别是我国犯罪统计文献资料存在不公开性,这对实证研究带来较大的困难,使犯罪学研究的数据来源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

实证研究已经成为美国犯罪学研究的主流研究方法。在本次研讨会上,美方专家介绍了在目前青少年团伙犯罪研究中国际上所采用的通行研究工具,即国际自我犯罪问卷调查表(ISRD-2)。荷兰文献研究中心首先邀请了来自欧洲和美国等11个国家参加这项具有可比较性的试验性研究。从1990年开始,(ISRD-2)这份问卷调查表已经在欧洲很多国家被用来检验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概率的普遍性工具。在全球的“全世界犯罪和司法的报告”中,ISRD被描述成一个收集全球青少年犯罪数据的可选择性的有效方法。而国际自我犯罪问卷调查表ISRD-2则从ISRD-1中提取核心部分,同时也将扩大许多能够考虑到的因素,包括被害人经历,少数民族的地位、家庭变量、学校变量和生活方式以及业余生活相关的变量,自制力的范围以及关于生活主要活动、对待暴力的态度、学校、邻里的问题。国际自我犯罪问卷调查表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已经得到了证实,并且受到相当多的好评。

三、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特点及趋势

关于当前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特点及趋势问题,学者专家各抒己见。徐建教授是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的资深学者,长期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他对我国青少年犯罪活动规律进行了分析和系统地梳理,并介绍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发展历程。肖建国教授认为:“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国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显示出严重化的发展态势,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数量居高不下,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例长期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一般占50%,个别年份和局部地区甚至高达70%以上;二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类型几乎涉及所有的刑事犯罪,其中主要的犯罪类型为抢劫和盗窃犯罪,近来未成年人团伙实施的严重暴力性犯罪有所增加;三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成员的组织形式松散、作案动机大多非常简单,但形成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很复杂。”

樊荣庆副处长从刑事司法实务的角度,介绍了当前上海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主要特点和趋势:一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数量呈高位运行。近几年,上海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在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05年占74.4%、2006年占73.3%、2007年占73.4%,年平均数约占73%左右。二是盗窃、抢劫、抢夺等财产型犯罪占绝大比重。近三年数据显示,未成年人抢劫团伙犯罪平均占30.2%,未成年人盗窃团伙犯罪平均占21.7%,共同实施财产性犯罪在各类团伙犯罪中占了首位。三是网吧成为滋生犯罪的重要场所。四是犯罪主体趋向低龄化。五是外来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率已超过上海市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率。六是作案手段日趋现代化。

姚建龙博士以广州“黑龙会”为例,阐述了当前社会帮派对校园的渗透趋势。姚建龙博士认为:在以前所发现的绝大多数校园“帮派”的共同特点是由中小学生自发组成,其领导者和

骨干成员也基本上是中小学生。相对而言,这种类型的校园“帮派”虽然有不少在形式上也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式特点,但绝大多数的组织形式还不是太严密、模仿影视中的黑社会组织色彩较重,大多只是在校园内从事一些欺凌同学、破坏教学秩序的活动,除了极少数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被公安机关摧毁外,大部分在被发现后经教育强行解散,或者因为学生的毕业等原因自行消亡。而“黑龙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帮派组织的领导者和骨干均为校外人员,并有组织、有目的地向中小学校渗透。

赵继宏教授介绍了美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现状,他认为:八十多年来,青少年团伙犯罪问题的研究一直倍受犯罪学家的关注。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美国的青少年团伙犯罪已经转移到了小城镇。由于青少年团伙犯罪经常与暴力和犯罪有关,无论是对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而言,如何有效地控制青少年团伙犯罪已经成为当前首要任务之一。在研讨会上,他回顾了美国近年来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相关研究成果,介绍了美国犯罪学界关于青少年团伙犯罪研究的主要理论,还指出了当前美国青少年团伙犯罪研究所忽视的一些领域。

四、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成因

关于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成因,与会的国内学者选择了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但基本上属于宏观层面。樊荣庆副处长将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原因归纳为传统的四个方面:即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及社会因素。肖建国教授则从纵向层面揭示影响当前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不可回避的四大因素:一是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中,“哥们义气”的封建行帮思想在青少年中盛行。二是以独生子女占主流的特殊人口构成因素。三是特定社会变革环境下外来人口流动现象。四是严厉的刑事打击态势下导致单独作案向团伙犯罪转变。

美方学者在解析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成因方面,沿用犯罪学研究的路径和方法,多采用犯罪学的相关理论来检测青少年团伙犯罪的行为,重在揭示青少年团伙犯罪的行为轨迹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美方学者认为,社会契约理论是在所有犯罪学理论中一个最常被讨论和检验的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因为社会对个体的约束被弱化或是被破坏的结果。自制能力低下不仅预示着犯罪,而且还有其它类似的行为(如:过渡的抽烟、酗酒),而低下的自制力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在孩童成长时代无效和不完全的社会化造成的。美方学者建议使用日常行为理论来检测学校和社区的氛围与青少年犯罪和被害的相关因素有关。研究者已经发现由于与失足青年交往及没有监管的社交活动而导致犯罪的可能性是环境影响犯罪最主要的因素,例如社区和学校的氛围。在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成因方面,美方学者认为:朋友的角色以及多数犯罪行为的集体作案倾向是一个重要原因。美国的研究还发现:团伙犯罪成员比起没有团伙的同龄犯罪来,它们被捕的更多,自己主动交代的犯罪的数量也更多。此外,美方还注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的研究。研究已经证明: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被害通常都是紧密相连的。美国以青年调查为基础的研究表明:美籍非洲人、男性、惯犯的被害率居于榜首,其他的调查也证实青少年暴力犯罪人自身也常常成为被害人。此外,美方还针对青少年犯罪轨迹的尺度:比如参与性、频繁度、易变性、严重性及初犯的年龄等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

五、青少年团伙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尽管中美对青少年团伙犯罪问题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存在着差异,但在青少年团伙犯罪的预防与对策方面,却取得了相当程度的共识,所谓殊路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