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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1
近年来,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包括制定了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详细规划,建立了保护区相关法规,完成了南池子保护区危改试点工程等等。总体上说,保护区的工作主要涉及到三个环节,即保护、更新、利用。目前保护区的保护、更新工作已经步入正轨,而利用方面则属于薄弱环节。因此,合理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1保护区定性分类及旅游利用的可能性
通过对北京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风貌、建筑特色、人文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可把这些保护区划分为传统商业保护区、传统胡同住宅保护区、近代建筑保护区、皇城保护区、寺庙建筑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综合保护区等六种类型。
传统商业保护区可考虑与旅游民俗购物相结合,突出老字号商店的传统风貌,形成各具特色的北京传统商业街。传统胡同住宅保护区可限时、限量地开展“胡同游”等旅游项目。近代建筑保护区可考虑部分建筑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皇城保护区可作为一个完整的浏览地区,开展综合旅游项目。寺庙建筑保护区可开展再现老北京寺庙区的传统历史风貌及民俗风情旅游活动。风景名胜综合保护区为什刹海地区,开展胡同游、水上游等项目,远期可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民俗游览为主题的综合旅游。
对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定性分类,研究其利用的可能性,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确定各保护区在城区中的功能、定位,以协调保护区与城市其他地区、保护区与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并根据各保护区的特色,进行针对性的分类保护,力争达到保护、利用及城市功能改善的共赢格局。
其二,通过对保护区的分类,可发掘各保护区的资源潜力,以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其三,从长远看,对确定各保护区旅游的定位、功能、项目策划、浏览主题、市场开发以及各保护区之间旅游特色的协调均具有现实意义。
2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策划的方法与原则
旅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就世界范围而言,旅游已成为继金融业、汽车制造业之后的第三大支柱产业。旅游被誉为“无烟的黄金工业”,其低成本、高产值、无污染、可持续发展的优势被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重视。
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旅游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约8000万人次,人民币收入700亿元,占全市社会总产值的10}v,占全市GDP的2C}0Io。其中,以保护区为主体的民俗风情游占有相当的比例。
针对什刹海护国寺地区、鲜鱼口地区、南池子地区和琉璃厂文化园区等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在进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可以分析开发历史文化保护旅游资源的可行性,提出具体操作的方式及建议。旅游策划涉及现状调研、资源评估、前景预测、旅游规划、经济估算配套环节等诸多内容,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利用有重要参考价值。保护区的旅游策划不同于一般旅游区的策划,应有其特定的原则及模式:
1)有形资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2)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原则;
3)旅游区各文物单位、景点要统一管理、规划的原则;
4)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制定较完善的旅游规划;
5)“突出特色和品牌,走文商旅并举之路”的经营模式;
6)以旅游带动保护区土地使用性质的调整,使城市功能趋于合理,原住居民生活有所改善。
3完善旅游资源利用的配套环节
为了合理地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应当完善相关的配套环节。
1)调查环节
在调查环节中,应当收集有关的文字资料,如历史沿革、社会经济状况、城市旅游发展政策、相关的规划与法规等等,并进行现场调查,如街区格局、建筑形态、文物古迹等。重点对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包括历史价值、文物价值、旅游价值、发掘现状可利用性等,最后由专家组根据调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可采用加权评分法定出可利用资源的等级,制定评估报告。
2)规划环节
目前,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没有关于旅游方面的规划。为了合理利用保护区的资源,适度、规范地开展旅游活动,制定保护区旅游规划具有现实意义。旅游规划应包括文本、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内容,并以国家相关法规及现行保护区详细规划为依据。
3)资金筹措与项目建设环节
保护区内旅游项目建设的资金可由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筹措。市政设施应由政府实施,单体项目可由社会建设,新建项目应符合保护区相关法规的要求,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4)管理与立法环节
对较大的旅游开发区(如什刹海等),应依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具有对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及再建项目的初审权,并承担保护、监督、行政、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使保护区内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此外应制定相应的法规以保证保护区旅游活动的健康发展。
5)相关配套环节
①根据对什刹海多年的调研,建立保护区内的旅游行会可以协调行业协作,避免不正当竞争,创造互惠互利的局面。旅游行业协会属群众性社团组织,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服务于政府和会员单位。②对旅游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对景区景点的包装,包括游览项目、住宿设施、交通方式、饮食内容、表演特色、购物商品、环境氛围等;对附带产品的开发,包括服饰、旅游纪念品、票证等;确立标识、申请专利,打造旅游项目的品牌特色。③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是旅游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从景区的环境质量、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方面来建立良好的旅游形象。
4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4.1人口问题与保护区改造类似,保护区旅游发展也涉及到人口外迁的问题。自1997年以来,什刹海地区“胡同游”规模逐渐扩大,酒吧街的兴起对外迁人口形成了新的压力。疏散人口应采取渐进的方式,并应保留相当数量的原住居民。从保护和旅游的角度看,保留了原住居民就是保留了北京的传统民俗文化,老北京人同样是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宝贵资源。
4.2资源利用问题保护区内的传统建筑利用应本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旅游开发应有利于文物的保护,有利于传统风貌的延续。总体上说,文物建筑应严格保护,室内外均应保持历史原貌,游览方式以参观为主;风貌及质量较好的建筑应保持建筑自身的传统风貌,内部可以改造,利用方式以不破坏外观风貌为原则,经营形式可多种多样;对于一般性建筑可以根据经营的需要进行改造,但改造后的建筑形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于特殊需要的地段可拆除原建筑,但必须报规划部门予以审批。
4.3适度开发问题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应注意协调如下几方面的关系:①核心保护区适度,协调区放宽;②居民密集区适度,商业、风貌区放宽;③可达性差的地区适度,交通方便地区放宽。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2
论文摘要: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利用方面属于薄弱环节,分析了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利用的可能性及旅游资源的分类,在调研的基拙上探讨了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规划的原则、方法、配套环节及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包括制定了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详细规划,建立了保护区相关法规,完成了南池子保护区危改试点工程等等。总体上说,保护区的工作主要涉及到三个环节,即保护、更新、利用。目前保护区的保护、更新工作已经步入正轨,而利用方面则属于薄弱环节。因此,合理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1保护区定性分类及旅游利用的可能性
通过对北京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风貌、建筑特色、人文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可把这些保护区划分为传统商业保护区、传统胡同住宅保护区、近代建筑保护区、皇城保护区、寺庙建筑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综合保护区等六种类型。
传统商业保护区可考虑与旅游民俗购物相结合,突出老字号商店的传统风貌,形成各具特色的北京传统商业街。传统胡同住宅保护区可限时、限量地开展“胡同游”等旅游项目。近代建筑保护区可考虑部分建筑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皇城保护区可作为一个完整的浏览地区,开展综合旅游项目。寺庙建筑保护区可开展再现老北京寺庙区的传统历史风貌及民俗风情旅游活动。Www.133229.coM风景名胜综合保护区为什刹海地区,开展胡同游、水上游等项目,远期可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民俗游览为主题的综合旅游。
对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定性分类,研究其利用的可能性,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确定各保护区在城区中的功能、定位,以协调保护区与城市其他地区、保护区与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并根据各保护区的特色,进行针对性的分类保护,力争达到保护、利用及城市功能改善的共赢格局。
其二,通过对保护区的分类,可发掘各保护区的资源潜力,以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其三,从长远看,对确定各保护区旅游的定位、功能、项目策划、浏览主题、市场开发以及各保护区之间旅游特色的协调均具有现实意义。
2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策划的方法与原则
旅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就世界范围而言,旅游已成为继金融业、汽车制造业之后的第三大支柱产业。旅游被誉为“无烟的黄金工业”,其低成本、高产值、无污染、可持续发展的优势被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重视。
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旅游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约8000万人次,人民币收入700亿元,占全市社会总产值的10}v,占全市gdp的2c}0io。其中,以保护区为主体的民俗风情游占有相当的比例。
针对什刹海护国寺地区、鲜鱼口地区、南池子地区和琉璃厂文化园区等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在进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可以分析开发历史文化保护旅游资源的可行性,提出具体操作的方式及建议。旅游策划涉及现状调研、资源评估、前景预测、旅游规划、经济估算配套环节等诸多内容,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利用有重要参考价值。保护区的旅游策划不同于一般旅游区的策划,应有其特定的原则及模式:
1)有形资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2)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原则;
3)旅游区各文物单位、景点要统一管理、规划的原则;
4)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制定较完善的旅游规划;
5)“突出特色和品牌,走文商旅并举之路”的经营模式;
6)以旅游带动保护区土地使用性质的调整,使城市功能趋于合理,原住居民生活有所改善。
3完善旅游资源利用的配套环节
为了合理地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应当完善相关的配套环节。
1)调查环节
在调查环节中,应当收集有关的文字资料,如历史沿革、社会经济状况、城市旅游发展政策、相关的规划与法规等等,并进行现场调查,如街区格局、建筑形态、文物古迹等。重点对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包括历史价值、文物价值、旅游价值、发掘现状可利用性等,最后由专家组根据调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可采用加权评分法定出可利用资源的等级,制定评估报告。
2)规划环节
目前,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没有关于旅游方面的规划。为了合理利用保护区的资源,适度、规范地开展旅游活动,制定保护区旅游规划具有现实意义。旅游规划应包括文本、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内容,并以国家相关法规及现行保护区详细规划为依据。
3)资金筹措与项目建设环节
保护区内旅游项目建设的资金可由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筹措。市政设施应由政府实施,单体项目可由社会建设,新建项目应符合保护区相关法规的要求,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4)管理与立法环节
对较大的旅游开发区(如什刹海等),应依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具有对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及再建项目的初审权,并承担保护、监督、行政、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使保护区内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此外应制定相应的法规以保证保护区旅游活动的健康发展。
5)相关配套环节
①根据对什刹海多年的调研,建立保护区内的旅游行会可以协调行业协作,避免不正当竞争,创造互惠互利的局面。旅游行业协会属群众性社团组织,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服务于政府和会员单位。②对旅游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对景区景点的包装,包括游览项目、住宿设施、交通方式、饮食内容、表演特色、购物商品、环境氛围等;对附带产品的开发,包括服饰、旅游纪念品、票证等;确立标识、申请专利,打造旅游项目的品牌特色。③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是旅游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从景区的环境质量、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方面来建立良好的旅游形象。
4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4.1人口问题 与保护区改造类似,保护区旅游发展也涉及到人口外迁的问题。自1997年以来,什刹海地区“胡同游”规模逐渐扩大,酒吧街的兴起对外迁人口形成了新的压力。疏散人口应采取渐进的方式,并应保留相当数量的原住居民。从保护和旅游的角度看,保留了原住居民就是保留了北京的传统民俗文化,老北京人同样是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宝贵资源。
4.2资源利用问题保护区内的传统建筑利用应本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旅游开发应有利于文物的保护,有利于传统风貌的延续。总体上说,文物建筑应严格保护,室内外均应保持历史原貌,游览方式以参观为主;风貌及质量较好的建筑应保持建筑自身的传统风貌,内部可以改造,利用方式以不破坏外观风貌为原则,经营形式可多种多样;对于一般性建筑可以根据经营的需要进行改造,但改造后的建筑形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于特殊需要的地段可拆除原建筑,但必须报规划部门予以审批。
4.3适度开发问题 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应注意协调如下几方面的关系:①核心保护区适度,协调区放宽;②居民密集区适度,商业、风貌区放宽;③可达性差的地区适度,交通方便地区放宽。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3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授牌仪式。首先,我对获得此项称号的9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表示祝贺!至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公布25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覆盖了全国31个省份,充分反映了我国不同地域历史村镇的传统风貌和建筑艺术,它们的保护与发展将对传承我国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下面,我结合近年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情况,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五年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回顾
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第一批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五年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给与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的方面:
(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体系日臻完善。截止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公布四批共25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达529个,基本形成了我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体系。在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依然保持着较为完整的空间格局、古建筑群和历史环境,而传统民居和古老街巷,都真实记载和延续了不同地域和民族的历史文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法制化和规范化工作不断加强。2003年,我部和国家文物局在联合制定《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前提下,为进一步细化评选标准,增加定量可比性,充分反映出名镇(村)的典型代表性和建筑文化价值,又正式颁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和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依据。20*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一次在国家法规上提出了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为进一步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和保护工作奠定了法制的基础,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里程碑式的文件。
(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命名工作的开展,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国已有60%的省、市、自治区积极开展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命名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地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的出台,使地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有法可依。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意见》,省建设厅制定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江西省制定了《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暂行办法》,分别从政策和技术层面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北、山西、北京、福建等省市还开展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普查工作,并结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对有价值的古镇、古村落以及乡土建筑进行抢救性的挖掘和保护。
(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措施的力度不断加大。“*”期间,发改委与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完成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财政9.8亿元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103个历史文化名城、8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从目前已开展的项目来看,地方政府积极进行保护资金的配套,一些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的基础设施水平已明显提高,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得到逐步改善,有价值的历史环境得到了保护和整治,通过保护资金的补助和项目的实施,为地方带来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不少省、市还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和命名为契机,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筑遗产及其环境的改善。这项工作可以说是从无到有的,从少到多,从不重视到重视,从社会不关注到全面的关注,真是来之不易。我记得,2003年SARS流行期间百业消停,我部发起并会同国家文物局研究怎样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正是那段时间我们做了详细的调查和研究,此项工作才逐步开展起来。
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所以我要说说这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五类:
一是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当前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一些领导的保护意识不强,有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风貌仍在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历史文化资源稀缺价值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够。有的地方把历史建筑拆毁,使古村落的历史风貌遭到破坏;也有的地方重申报、轻管理,重建设、轻保护,没有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的地方片面理解农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愿望,采取“拆旧建新”、“弃旧建新”的做法,对原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有些古村落仍保留着原有空间格局,但是村里面插建了一些现代建筑,与历史形成的村容村貌很不协调,破坏了历史文脉的延续,破坏了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景观。
二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严重滞后。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于经费所限,没有及时编制保护规划,在保护整治和建设发展中缺少必要的依据,随意性大;虽然有的历史文化村镇编制了保护规划,但内容深度不够,往往只注重“点”的保护,而忽视“线”和“面”的整个空间结构的保护;另外,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保护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保护措施难以落实,以致部分村民随意进行建设,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三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环境亟待改善。从目前全国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来看,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传统建筑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为保存其完整性带来了困难;有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陈旧简陋,远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给改善和整治环境带来了困难,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对这些问题,有些地方改善的方式简单化,仅考虑满足专业部门的要求而忽视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一些基本规定,拆除了一些非常宝贵的历史建筑,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
四是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档案亟待建立。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对自身拥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底数不清,对资源的种类、数量、年代、工艺、材料等基本信息没有建立档案,导致在保护管理中缺乏科学的安排,影响了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和宣传展示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妨碍了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许多历史建筑的建造年代、工艺、结构和建筑材料本身就是一个精彩的故事,通过对这些精湛技艺的展示,可以直观地宣传古代民间的传统工艺,激发人们的探究好奇心和观赏的兴趣,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如果对这些不清楚,不但影响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也不利于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是旅游开发性破坏时有发生。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过于强调商业利益而对历史建筑及其环境进行改变,严重破坏了名镇名村的历史原真性。有一次我到云南,该省第一批公布的一个历史文化名镇的镇长对我讲:“我们想请著名电影导演拍武打片,将这些历史建筑全部打通,里面建走廊,让武打高手飞来飞去,这样我们镇就出名了。”我说,“如果这样,你还没开始建,你就会因犯破坏罪而进监狱,你会成为历史的罪人。”他听后恍然大悟地说:“还有这样的事情,我以为这些古建筑我想怎么动就怎么动呢”。这些人缺乏基本的保护知识和法制观念。某些领导和开发企业,也想把这些古建筑推倒,然后搞一批仿古建筑,这好比拿一幅祖传的古代名画去换了一张非常精美的现代印刷品一样愚蠢。所以,现代的仿古建筑与具有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很高的原真古建筑是无法相比的。一些地方将十分珍贵和脆弱的文化遗产作为普通的旅游资源开发,有的干脆将古村落整体出让给旅游企业经营,将原住民迁出,结果使整个村的内涵完全变了,把历史的信息、历史文化和生活的延续性都破坏了。当地群众无法享受历史文化资源产生的增值,而历史文化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往往容易造成严重的开发性破坏,或者说建设性破坏,这种建设性破坏可能比因时间推移而产生的自然损坏来得更快,造成的后果更严重。
我们不反对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来开发旅游,但要防止以发展旅游为名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破坏。旅游业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趋势,发展旅游可以使人们认识到历史文化资源是值得珍惜的,促使村民们注重保护古建筑和古村落的格局。没有旅游业,在深山坳里宝贵的历史建筑就会被误认为是祖宗留下来的破烂,价值得不到公众的肯定,就会以新村建设或以低级开发的方式将其破坏。但是,搞旅游也常被误认为是赚快钱的行业,赚快钱那只是满足目前一批“上车睡觉,到点拍照,”低素质游客的市场需求。一些同志认为历史建筑的维修多难,不如把老房子推倒,建一批仿古建筑。历史建筑是古人结合当地的材料、以充裕的时间精心雕琢出来的东西,而现代的建筑几天时间就拔地而起,用的材料都是现代的、速成的,完全没有文化价值,是个假古董。现在有些旅游企业就干这个傻事,把真宝贝毁了,去搞赚快钱、造那些投入少产出快的假古董。
不少地方政府希望获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称号,其用意并不是想要保护宝贵的历史资源,而是急于圆发财梦。所以,我们必须强调,如果造成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破坏,那将成为历史的罪人。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当然也不能否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一旦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将成为源源不断的自动增值的旅游资源。例如,安徽省黟县宏村,2000年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后,加强了保护整治工作,为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00年旅游门票收入由170万元增至2007年的3811万元;人均收入水平由2500元提高到5600元。北京市门头沟区爨底下村,2003年被命名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后,旅游产业也得到了极大发展,2003年旅游总收入320万元,2007年发展到86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由6900元提高到一万多元。所以只要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它是可以世世代代不断增值的,世世代代可用下去,还不消耗能源和原材料。但在这一点上,很多人没有深刻的认识,所以我们谈了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就为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
三、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形势,以及存在的严重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信心和责任感,要理清思路要求,明确任务措施。总的要求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监管,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继续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普查、保护经费的投入。一要摸清历史资源,二要加大保护经费的投入。“*”期间,国家财政计划投入9.8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这9.8亿元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省市县各级政府都要配套,再加上居民个人的投入,投资总额就可以翻好几番。这对于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抢救性地保护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启动内需,发展当地的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启动内需有三类项目,一类是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可持续性,第二类是对资源保护的可持续性,第三类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符合以上三个要求。首先,它符合历史文化的可持续性,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第二,它是绿色资源,是节能减排的,只要把这些资源保护好,只需很少的保护性投入就可以不断增值,世世代代用下去,不仅满足了当代的需要,还能满足子子孙孙的需要;第三,它满足了当代人快速致富的需求,能创造许多就业岗位,是最好的启动内需项目。在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形势下,一定要抓住机会,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投入。
(二)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法规体系。各地都要在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有关保护规划与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地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对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编制成果做出明确规定,因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范围大,种类多,地域广,各地在制定保护办法时,要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的实际和特点。
(三)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备案管理。保护规划要全面覆盖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省要加大对保护规划的审查力度,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水平,更要实事求是地组织好实施。要动员当地民众实施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把规划实施与当地的乡规民约结合起来,成为当地百姓的共同行动。这一点非常重要,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凡是保护好的,都是将保护开发工作与当地的乡规民约能够紧密结合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首先要摸清家底,明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历史街巷的基本信息,把这些内容在整个村镇空间层次上都列为保护的内容,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保护范围、不同类型建筑的保护整治措施。同时,要明确保护范围内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内容,切不可只重视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而忽略居住生活环境的改善。从2009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将组织专家,陆续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成果进行备案审查,凡不合格的规划要重新编制。
(四)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建档工作,对构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主要要素的历史文化遗存状况进行摸底调查。要明确文化遗存的类型、保护等级、各类遗存的数量、遗存的保护状况、现存的遗存与名镇名村申报时的情况对比等。通过调查,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提出措施。在此基础上,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为基本单元,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状况和保护规划实施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和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统计制度,定期反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各项数据指标变化情况。
(五)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监督检查。为落实《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强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对于名镇名村保护的作用。各地要对已命名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状况进行自查,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保护不力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称号。同时,要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逐步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监督管理,保护脆弱的历史文化资源,确保名镇名村的可持续发展。
(六)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当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保持传统格局、历史和自然风貌以及空间尺度,不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依靠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技术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各地开展系统的研究和技术服务提供帮助。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不同地域、不同保护对象的政策研究,结合名镇名村保护实际,突出重点,分层次制订保护对策。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4
近年来,文化旅游在中国迅猛崛起,迅速成为旅游产业的主力军,日益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部分。但随着旅游活动的发展,对历史文化的负面作用也日益显现,例如传统文化破坏日益加重,并呈现出泛商业化趋势,甚至出现了部分“伪文化”。所以要想使历史文化和旅游协调发展必须理清二者间的关系。
1.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是旅游开发的基础和保障。历史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它对游客的吸引力丝毫不亚于其他旅游资源,并且文化旅游在深度和广度上比传统的观光游览更能提升旅游的品味和可回忆性,因此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是旅游开发的基础。只有保持历史文化的完整性、真实性,保护文化的价值,才能使文化旅游具有生命力。
2.旅游开发对历史文化保护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首先,旅游开发为历史文化保护奠定了经济基础。旅游开发为当地历史文化保护提供了资金来源。旅游收入可以用来进行当地文物古迹的修复和保护,加强当地民俗文化的技艺传承,对当地旅游文化资源进行更加深入的挖掘。其次,旅游开发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也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除了大量游客的涌入对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破坏以外,旅游开发中也会出现嫁接文化,甚至创造伪文化,对当地的传统文化造成破坏。而外地游客的示范性作用也使当地居民传统的生活习惯出现变化,逐步失去传统地域文化特色和吸引力。
二、唐山历史文化遗产分类
唐山市作为中国近代工业摇篮、北方瓷都,是历史悠久的古地、文化灿烂的名城、资源丰富的沃土。唐山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可以将唐山的历史文化资源概括分为皇家文化资源、城关文化资源、近代工业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地震文化资源、民俗文化资源等几种主要历史文化资源。其中皇家文化资源以我国现存规模最宏大、体系最完整、布局最得体的帝王陵墓建筑群,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世界文化遗产清东陵为代表。城关文化资源以52亿元兴建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滦州古城和拥有万里长城第一门的青山关长城、拥有号称“天下第二关”白羊关的白羊峪旅游区为代表。唐山工业文化有着深厚的底蕴和丰富的内涵,除了以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启新水泥厂旧址建设的近代水泥工业博物馆为代表的近代工业文化旅游资源之外,唐山海格雷骨质瓷有限公司、唐山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旅游区等一批能够代表唐山当代工业文化的工业旅游示范点也蓬勃发展起来。红色文化资源主要以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和故居为典型代表。地震文化资源主要有抗震纪念广场、唐山抗震纪念馆、地震遗址公园等。特色民俗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冀东三支花”之称的皮影、评剧和乐亭大鼓,此外还有蜂蜜麻糖、棋子烧饼、板栗等特色小吃也成为外地游客必买的佳品。
三、开发及保护现状
近年来,唐山市各级政府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例如对40多处各历史时期的古遗址、古墓葬进行了调查、勘探和发掘清理;依靠各方力量对市内一批濒临毁坏的文物建筑,如丰润天宫寺塔、遵化上关湖长城、滦县县衙门楼等十几处建筑进行了保护性维修。但从横向比较来看唐山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保护力度分配不均。首先从资金投入上来看,虽然进行了一定的资金投入,但从投资结构看,对实体景观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要远大于对民俗历史文化等资源的保护力度。例如投资近1.5亿元在迁安、丰润和乐亭分别建成综合性博物馆,筹集2300多万元对纪念馆重新布展,但麻糖、酥糖、玉田泥塑、迁西遵化板栗等产品基本依靠当地企业自身的宣传开发,旅游产品的产业链有待深化。其次从唐山最具代表性的地震文化资源来看,重视及保护力度明显不足。随着唐山市体育中心及周边建筑的拆除,唐山饭店等一批震前文化符号也将陆续拆除,有当地居民称“它们留在那儿,大地震的记忆就留在那儿,唐山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精神就留在那儿,它们是珍贵的历史文化符号。如果它们没有了,唐山地震文化的载体就没有了。”
2.开发形式单一。唐山历史文化资源虽然较多,但开发力度不足,同质化问题突出,以近代工业文化资源为例,当前主要有以唐山近代工业博物馆暨启新记忆文化创意产业园为代表的产业园模式,以开滦矿山公园为代表的工业旅游模式和以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为主体的公共文化空间模式,但相互之间同质化严重,没有做到横向的空间差异化,在历史纵向的脉络延伸上也发掘不足。
3.缺乏整体营销氛围。唐山市在城市目的地整体营销和传统民俗文化营销上尚显不足,缺乏整合本地历史文化资源、自然旅游资源的举措,在目的地整合营销如此盛行的今天,唐山市鲜有在中央重要媒体展示本地文化的行动,缺乏叫得响的文化符号,对外地游客的知名度仍然停留在1976年大地震对人们带来的记忆上。
四、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对策
1.因地制宜,区别保护。对于唐山市来说,无论是皇家文化资源、城关文化资源、近代工业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地震文化资源、民俗文化资源中的哪一个,都存在资源品级参差不齐的问题,将各类文化资源分门别类划分等级,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保护开发措施,例如对工业文化资源来说,对于能够深刻代表近代工业文明的开滦煤矿、启新水泥厂等资源应集中力量注重开发性保护,而对于代表性不强,旅游开发效益较差的资源,例如部分钢厂等企业可以转型脱离旅游开发。
2.打响营销牌。近年来,旅游品牌营销战风起云涌,相继出现了“好客山东”品牌、“绿动全球”、“旅游难忘安徽—群星璀璨耀你欢乐”、“万达酒店及度假村”等经典营销案例,唐山市应整合本地优质的旅游资源,注入丰富的旅游内涵,将“新唐山,心体验”的品牌作响,打响创立旅游品牌的营销战,对外与河北省兄弟城市整合营销,对内在各类旅游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将自身文化精髓提炼,使个体景区营销与整体品牌营销相统一,创出叫得响的唐山旅游品牌。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5
关键词: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评价; 分类
Abstract:Historical heritage are precious nonrenewable resources for city, and giving them suitable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is the premise for further protection and reuse. 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the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point historical heritage in Nanjing,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establish a scientific evaluationsystem for historical heritage from approach, assessment factors and classification system.
Key words:Point Historical Heritage;Evaluation;Class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G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3-51(5)
1前言
南京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400多年的建城史和500多年的建都史。漫长的历史进程为南京留下了极其丰富的历史遗存。为了有效地保护好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南京市从2006年-2008年间对全市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摸家底”,共普查出历史文化资源点2000余处,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些普查出的历史文化资源数量大、类型多、年代跨度大、现存质量良莠不齐、文化价值可比性差,不同的价值取向常常会形成截然相反的价值判断。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理性科学的评价体系,综合各项因素,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标尺的价值认定和理性评价。所谓理性评价,即结合南京市实际,建立一套相对合理的指标评价体系来进行综合评定。
2007年开始,南京市开展了《南京历史文化资源评估体系研究》,该评价体系包括点状、线状、面状以及混合遗产四类,本文主要介绍其中点状资源评价体系的建构。入选资源的年代截止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本次点状评估对象包括现存的尚未列入法定保护的历史建筑(群)、近现代建筑(群)、构筑物,以及古遗址,古、近代墓葬(群)等。
2相关案例研究
2.1木构与砖混建筑的评估
2000年,查群在《建筑学报》上发表《建筑遗产可利用性评估》一文,针对我国传统的木构建筑和砖构建筑提出了可利用性的评估权重问卷表(表1、表2)。该评估表设置了结构安全性、环境状况、功能状况、道路状况和情感因素五大类指标,并紧扣“木构”和“砖混”的结构特征,在结构安全性一级指标下设置了细致且具有针对性的二级指标因子,如木构建筑评估表,设置了“檩”和“斗拱”等。
2.2民国建筑的评估
2004~2006年期间,南京大学建研所丁沃沃教授主持的“南京城市特色构成及表达策略研究”课题中,在对南京现存民国建筑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权值大小关系,其设定指标包括:开放程度、建筑形式、建筑规模、外观质量、建筑功能、历史意义6项(表3)。该评估体系针对特定时期的建筑遗产而展开,采取了单级指标、分级打分的设定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3加拿大建筑遗产的评估
1970年代起,加拿大环境部为保护建筑遗产确立了统一评估体系、评估程序、评估标准及相对稳定的评估人员:该体系设立了5项指标20项因子,评估人员则包括三大类:政府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建筑历史学者及其它技术人员、建筑物的使用者代表或是使用单位上级部门代表。该评估体系的应用对象主要为建筑遗产,设定的两级、五项指标和四级分值,兼顾了历史、环境、实用等多方价值,评估较为全面系统;相对稳定的受过训练的评估人员确保了建筑评估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4案例总结
总体而言,这些评估体系都采取了以公众参与、现场调查为基础的定量评估模式,在评估框架的设定上也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是可以看到,评估目的的不同直接影响了各级指标和因子,并影响到最后的得分和排序。例如查群的木构与砖混建筑的评估目的在于评估建筑的可利用性,因此其评估体系中建筑结构安全性和功能状况所占比重较大;丁沃沃的民国建筑评估是从城市特色塑造角度进行,因此建筑形式指标、外观质量指标和开放程度指标所占比重较大;相对而言,加拿大的建筑遗产评估是以全面保护各种类型的建筑遗产为目的,其指标和因子的设定考虑范围更广、更具有普遍的适应性。
3南京市点状历史文化资源分类评价体系的建立
3.1原则与思路
3.1.1全面保护、整体保护
在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库工作的基础上,对调查出来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弥补现行保护规划体系的不足,对未列入法定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评估和保护。
3.1.2合理分类、科学分级
运用系统因子评估方法,确定资源的分类标准、分级标准、评估标准,通过计算得出分类型不同级别的保护对象体系。
3.1.3标准多元、措施多元
与规划编制工作和规划管理工作相衔接,提出标准多元的保护名录,在注重城市整体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多元保护措施。
3.2因子与权重设定
南京市点状历史文化资源涉及面较广,包括各个时期的建筑、构筑物、古墓葬等多种类型。因此,在因子遴选上,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设定适宜的一级指标体系及权重,并将一级指标分解成具有针对性的二级因子。例如: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共分为4项指标15项因子(表4),古遗址、古、近代墓葬(群)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共分为5项指标14项因子(表5)。两者比较,在一级指标中前者的建筑艺术与科学价值比重较大,而后者的历史价值所占比重更大,且特别添加了情感价值指标。在二级指标中,前者设定了与建筑相关的因子,如是否著名建筑师设计、建筑的再利用转换和发掘新功能的修缮成本等。
3.3级别设定
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得出的每一个点状资源的评价结果,按照其价值高低分为三级:一级,总分≥75分,为重要点状历史文化资源;二级, 总分74~50分,为一般点状历史文化资源;三级,总分49分以下,为其它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在分级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规划对策与保护要求,规划对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吻合并弥补法规遗漏之处,同时与规划管理相衔接。
3.3.1重要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对外公布名录,建立档案,竖立标志,原则上不得灭失。其中重要近现代建筑按照《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进行保护。一旦条件成熟也可以升级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3.3.2一般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实行规划控制管理。应作为城市历史信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记载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控制,一般不得灭失。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留、局部保留和迁建等方式进行保护。鼓励对一般文物古迹进行多种方式的积极利用,可以结合现代生活需要进行必要的维修改善和整治改造。
3.3.3其它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可不予保护。鼓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历史信息牌、铺地变化、绿化小品等多种形式,提示历史信息。
3.4工作方法
3.4.1观察法与访谈法相结合
根据不同的因子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例如:建筑风貌、设计水准、连续性等因子以观察法为主,人物事件、建设年代等则以访谈为主。
3.4.2事先预评与事后补评相结合
部分因子可以在调研之前,结合地形底图等相关资料预先完成评估(如可达性与格局影响度),不但容易从宏观方面把握整体情况,还可减少现场评估的工作量;还有部分因子一时难以在现场评估,如建筑物的情感价值,可采取“现场记录,事后补评”的方式。
4结语
《南京历史文化资源评估体系研究》是《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的一项专项研究,由南京市规划局、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历史系共同完成。本次评估体系的建构在概念上基于对国家和国际最新关于保护文件的理解,廓清了“文物”和“遗产”的概念,分清了法定遗产和非法定遗产的界限,特别重视对非法定保护类的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与保护,并通过设定切合实际的指标因子体系加强了历史文化资源评估的可操作性。根据本评估体系,南京市目前已经完成了历史文化资源的评估工作,并初步建立起分级、分类的保护名录,确定了重要点状历史文化资源509处(历史建筑314处、古墓葬与古遗址195处),一般点状历史文化资源697处,并纳入正在修编中的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查群.建筑遗产可利用性评估[J].建筑学报,2000(11).
[2]陈伟.南京民国建筑的分布结构及其生存策略[J].南方建筑,2006(10).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6
论文摘要:城市是不断发展的.在城市的历之主化保护中应谊正确认识保护与发展的辨证关系.积极平衡二者之间的矛盾,并在城市历吏文化保护规划中引入发展的观点。使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迭到和谐统一。
1前育
一个城市自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不断演变和发展的。而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是力求在发展中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等进行修复和控制,因此在城市的演变过程中。保护和发展成了一对不可避免的矛盾体。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已经成了现今城市保护与更新的重要课题之一。我们在处理二者关系的时候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两者之间的矛盾并非简单的对立和冲突.而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辨证矛盾关系。通过采取积极的手段和科学合理的方式使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达到和谐统一的动态平衡。
2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源于城市发展
城市的发展从城市起源的时候就一直未曾停息过.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同样。一个人也不可能两次走进同一个城市。正是因为城市是这样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才使得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成为可能和必要.城市的历史文化环境就产生于城市过去发展的痕迹之中。试想一个永远静止的、没有时间空间变化的城市(虽然这样的城市不可能存在)。既没有历史可言,也就更不存在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了城市的产生和演变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城市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着无数的沧桑变幻。而每~个变化都显示着城市的发展是具有延续性的。历史保护就是这种延续性的主观表现。也就是通过人为的手段来保证城市发展中文化及精神的延续。因而从这个角度出发。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源于城市发展的延续性
3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是城市发展的需要
城市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它本身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文化现象。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环境,保存街巷空间的记忆。保持城市景观的时间和空间的延续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也是连续世世代代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的精神纽带.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人类的社会结构、价值观念不可能产生像技术发展那样快的改变。城市的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需要~定程度的延续性。城市的历史保护“不只是为了过去而过去。而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一个长久保持的记忆将超出记忆的领域而形成地方精神的统一和延续,促进城市精神的形成和发展。
城市的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可替代的社会、文化和经济资源。资源分为“可再生“与“不可再生“两类,而再生的意义包括“繁殖“与”再循环”。再循环使用旧建筑,有利于减少资源使用量和残余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保护生物圈。正因为如此。历史建筑、历史环境也成为可以再开发、再利用的潜在资源。
另外,旧建筑和环境中储存着能量。新建建筑将使这些材料和资源被耗散,带来材料上的浪费。而且旧区在开发中被夷为平地。旧的居民一般处于贫困的边缘,不得不被安置到遥远的城市的边缘区,增加了城市基础建设的成本。同时,在原地新建的摩天大楼能耗基本上是传统建筑能耗的4倍。因此保护历史文化环境从宏观上来说为城市节约了能源和资源。历史文化环境在旅游观光活动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同样不可忽视。适当的旅游开发。良好的城市定位和宣传可以为城市带来新的活力
开发历史环境的旅游资源一般有两种:一是举办活动.即按照古老传统,每年在一定时候举办民风民俗活动。以此吸引游客。还有一种是以历史文化环境吸引游客参观文物古迹、古建。观赏地域风光,了解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并以此来带动旅游业
前者如老北京庙会。潍坊风筝节等。以重庆磁器口街区为例,重庆磁器口老街利用街区的历史条件,连续举办庙会活动。在春节期间成为重庆游客们旅游的好去处,为城市人们的节El增添了新的旅游项目。除此之外,磁器口举办的民族乐曲表演活动也成为当地的一大特色,特别受到外地游客的欢迎。
后者比较突出的例子有云南丽江古城。丽江古城在1996年以前一直陷入保护不利的困境。民居建筑破败不堪。大型古建沦为机关大院,古城的发展陷入死角。1996年。丽江大地震之后。政府和民间投资捐助4亿多资金进行古城修复。不仅修复了重要的古建。而且还对古城的历史环境、古街区进行了整治。自此。丽江成为了全国古镇游的热点,也是云南省旅游线路的中心.旅游经济成为当地主要的经济来源
由此可见,历史文化的保护可以带动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为地方带来经济收益当今世界.全球化已成为国家或地区发展必须要考虑的背景,它给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交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但是同时也带来挑战。
从文化方面看。文化的发展有“趋同”之势,但是这种趋同并非对每种文化都是平等的,往往表现为弱势文化受到强势文化的激烈冲击。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加强地方文化特色,增加城市文化活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没有明确的保护历史文化的意识,没有发展方向。就会显得被动,丧失竞争力。
4正确平衡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
城市中保护、更新和再开发三部分是不断变化、交替进行的。也是城市基本而持续的生长活动。好的城市规划设计应该取得同一时代多样性和同一性的均衡,使城市能够协调共生。有机成长。片面鼓励新形式的开发而牺牲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或者过分强调保护旧建筑而牺牲城市的舒适性和创新性都是不应该的。
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的城市发生着急剧的变化。腾飞的中国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城市记忆的保留.许多地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更新中把原先的历史建筑和街区完全推倒重建.造成原来具有悠久历史并非常富有特色的城市逐渐失去了记忆。城市差异越来越少,面貌却越来越趋一致近几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需求从物质的层面向更高的精神层面提升。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中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城市精神和传统文化延续的物质基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
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城市中.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必然面临很多的困境。从过去的经验和国外成功的例子我们发现。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搞好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必须要政府、专家和公众的共同参与。政府通过立法、执法和行政的手段规范城市发展和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同时通过行政手段,以异地补偿等方式.使地方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项目达成经济上的良性运作。而专业人士应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使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得到技术上的支撑。并保证保护工作严谨、细致地完成。同时。作为城市居住的主体。公众有权参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并且通过有效的组织手段监督政府和专家的作为,提供广泛意见。从当今的发展情况看,我们同样还{_}要广大房地产企业的责任感。也就是说,企业应把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把延续历史文脉、彰显城市个性保持城市肌理作为判断一个项目是番成功的重要标准。只有当我们同时具备了政府的规范、专家的技术、公众的参与、开发商的责任,才能保证不因为发展中的失误而导致历史文化的缺失,在发展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的工作。
一个历史阶段城市风貌特征的形成.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科学技术水平密切相关。一些城市或地区虽然不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其产生和发展具有时代特色和风貌,从发展的观点看,这样的城市也具有历史文化保护的意义。历史文化保护也应该具有发展观,体现出不同时代的特征。比如在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诞生的深圳,虽然历史很短,但其规划理念、城市功能、空间形象和发展速度等,都体现出我国改革开放形势下新兴城市的时代特征。这样的城市在百年之后,有可能会作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史上重要的代表。成为具有研究价值的历史名城。
还有一些城市或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保留着各异的城市记忆,在历史文化保护中也应该以发展的观点。体现出多元化的时代特征。比如哈尔滨的花园街,虽然是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建设的俄罗斯农庄式街区.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一个多世纪的变迁中。原来的街区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殖民地时期建筑.还有解放前后修建供办公用的房屋.甚至一些解放后修建的具有苏联时期建筑风格的红砖房。这些建筑保留了各个发展时期历史的痕迹。再现了不同阶段的历史信息。在做规划的时候除了保留俄罗斯农庄式建筑。还应对其他时期的建筑都进行整治、保护,使各个阶段的风格都得以体现.保证地方记忆的完整延续和文化的多元性。
历史文化保护“主要是指对现有的美好的城市环境予以保护,但在保持其原有特点和规模的条件下,可以对它作些修改、重建或使其现代化。”由此可见,真正的保护本身就需要与发展相协调.它的目的并不是要重现已逝去的旧时风貌。而是要保留现存的美好环境。避免具有吸引力的生活场所遭受不适当的改变和破坏,防止社会生活频繁、过度变迁,实现社会稳定和持续的发展。’所以说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应该以动态、全面的方式进行。做到以下几点。立足于为了今天和明天的发展而尊重过去。
(1)积极动态的保护。历史保护规划应该作为总体规划的一个有机部分。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相协调,在总体规划、城市设计中充分注意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维护并发扬城市的格局特色,而不该以消极、静态的方式把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仅仅看作是以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主的专项规划。
(2)全面复合性的保护。应该认识到历史文化保护不仅是城市中的一个文物古建的保护,还包括对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中各种积极因素的保护与利用。全面地分析城市的结构,找到值得保护的对象,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使潜在的经济效益得到发挥,从而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
(3)避免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一是指理论没有超前性,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城市发展:二是指理论对规划、建设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未能深入研究:三是规划与建设备行其是。一旦基础理论不能指导实践,必然导致保护规划与实际发展建设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