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例6篇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 住院分娩 现状 对策

孕产妇住院分娩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最有效的措施。虽然庆城县住院分娩率在逐年提高,但提高速度缓慢,家庭分娩仍然是造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因此,进一步调查分析研究,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母子平安,是妇幼卫生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现 状

2005年全县塬区乡(镇)驿马、白马、熊家庙、赤城等乡(镇)住院分娩率为4 9.5%;川区公路沿线乡(镇)玄马、卅铺、马岭住院分娩率为7 0.4%;山区乡(镇)葛崾岘、翟家河、蔡家庙、高楼、南庄、安家寺、桐川、太白梁、冰淋岔、土桥、蔡口集住院分娩率为3 0%;庆城镇(县城所在地)住院分娩率为8 0.6%。

分 析

①统计数据(附表《庆城县孕产妇住院分娩情况调查表》)显示,庆城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川区公路沿线乡(镇)(长庆油区)、塬区各乡(镇)、山区各乡(镇)。 ②庆城县农村经济状况(根据县统计局有关数据资料)农民收入由高到低依次为川区公路沿线(长庆油田)各乡(镇)、山区各乡(镇)。 ③庆城县农村交通条件由好到差依次为:塬区各乡(镇),川区公路沿线(长庆油田)各乡(镇),山区各乡(镇)。④庆城县农村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产科接生能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塬区各乡(镇),川区公路沿线(长庆油田)各乡(镇),山区各乡(镇)。⑤庆城县农村文化生活水平、妇女受教育程度和保健意识,由高到低依次为:塬区各乡(镇),川区各乡(镇),山区各乡(镇)。

结 果

经调查分析,庆城县住院分娩率与农民经济条件、交通条件、文化素质、医疗条件及产科能力、保健意识成正比例关系。县妇幼保健站对每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入户调查5名家庭分娩的产妇。结果显示:不选择家庭分娩的主要原因为:①家庭经济困难,承担不起住院费用;②农村交通不便或距医院路途遥远;③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低,分娩得不到重视;④思想观念陈旧,受传统习惯影响,不愿意到医院住院分娩;⑤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整体文化素质差,保健意识淡漠;⑥计划外怀孕,为逃避计划生育部门的检查,躲藏在家中,不到医院住院分娩;⑦乡(镇)卫生院无住院分娩条件,到县城路途太远[目前金县1 9个乡(镇)卫生院,其中有8个卫生院无妇产科大夫或助产士,有7个乡镇卫生院产科设备、房屋不达标]。⑧三级保健网络不够健全,女村医少,服务不到位。全县1 8 3个行政村,仅有6 1名女村医,有些还未进所工作。⑨宣教工作不扎实,孕产妇不了解家庭分娩的危险性。⑩村医不积极动员住院分娩,而是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上门进行家庭接生。

对 策

①加大宣传力度,妇联组织、卫生部门要联合检查督导乡、村两级宣教效果,迅速提高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使广大妇女充分认识住院分娩的优越性和家庭分娩的危险性。要求乡、村两级利用广播、电视、专栏、板报等媒介和农村集日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宣传册,采取以孕产妇为对象、家庭为场所、一对一的宣教方式,大力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和积极动员住院分娩。建立激励机制,采取有偿动员住院分娩的方式,动员每例孕产妇,接生医院给于动员者奖10~20元。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孕产妇产前检查、健康教育和动员住院分娩的管理。把住院分娩纳入各乡(镇)妇联工作与妇幼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以提高住院分娩率、达到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目的。③县政府人事部门要调整妇产科人员,解决城挤乡缺的问题,卫生部门要适当高速设备资源,加强人员培训,使各乡(镇)卫生院产科达标,从而提高产科接生能力及危重急症抢救能力。④积极实施降消项目和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开展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为农村孕产妇和贫困孕产妇报销住院医疗费,解决农民住院分娩的后顾之忧。⑤建立住院分娩绿色通道,各医院及妇幼保健站公布值班电话,及时派车接送孕产妇(收费按国家标准,不乱收费),解决交通困难的问题。⑥加强三级保健网络,使每村都有一名女村医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积极转变村级接生员的职能,使她们成为住院分娩的宣传员和动员者,提高村级保健人员的待遇,实行有偿护送住院分娩,限制村医在村所或家庭接生。⑦积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家庭成员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妇女地位,使妇女在怀孕及分娩时都能得到重视,使家人能够积极地送往医院分娩。

参考文献

1 刘筱娴,主编.妇幼生管理学.科学出版社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文2

一、明确责任,加大农村卫生投入

农村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农民健康、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农村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从现在起到2010年,各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财政补助范围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事业发展建设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农村公共卫生经费

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由县级财政合理安排公共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工作需要的人员和业务经费。

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主要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卫生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及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人员经费按照工作量核定,业务经费按照开展项目工作必需的材料、仪器、药品、交通、水电消耗等成本因素核定。项目可以交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组织实施,也可以由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目前不具备项目管理条件的地区和不适合按项目管理的工作,可以按照定员定额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核定公共卫生经费。

省和市(地)级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地)、县(市)、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补助。省级财政承担购买全省计划免疫疫苗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项目给予补助。

村卫生室、民办卫生机构或乡村医生、个体医生承担预防保健任务所需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等按其承担的具体任务核定。

(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经费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医疗服务工作需要予以核定。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乡(镇)卫生院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并逐步实行集中支付。

(三)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应与当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政府举办的县乡两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要由县级计划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情况,经论证后合理确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

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

(四)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县级财政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和补助定额对合作医疗给予资助,并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及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县级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可以直接用于贫困农民家庭大病医疗费用的的补助,也可以用于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省级和市(地)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合作医疗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

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省、市(地)、县、乡各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资助标准,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资金应不低于人均10元。

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支持。从20*年起,中央财政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逐步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

三、加强农村卫生经费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划转等有关工作。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基数,原则上由各地按当年县级财政下划乡(镇)财政的经费基数,参考经济增长及近几年乡(镇)政府经费安排情况合理确定。其中:人员经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划转,原县级下划到乡(镇)管理的人员(含现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含已脱离卫生院的人员)所需经费全部上划,下划后新增加的人员按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留岗的人员所需经费上划。

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要在乡(镇)财政和卫生院认真清查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清产核资验收后,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乡(镇)卫生院资产流失。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县(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农村卫生经费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支持,并按规定在用地、用工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

各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卫生资金和财务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

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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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分)

 

县医改办:

根据省市医改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资助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对因病困难居民实施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帮助我县城乡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他们因病医药费负担问题,我局在2016年12月前资助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城乡孤儿对象,全县共15947人,即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12个月)按B档每人年资助230元,资助金共366.78万元,全部由县财政负担。

二、主要做法

(一)资助参保情况。县民政局已下拨通知要求乡镇、区场、龙城街道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将确定享受2017年的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城乡孤儿对象务必在2016年11月25日前报当地乡镇所在地的劳动社保所录入参加2017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参保费用全额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入县社保局。

(二)**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社保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龙民〔2014〕29号)和《**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龙民〔2014〕30号),制定了救助标准,并从2014年7月开始实施。

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社会救助对象、扶贫对象年度政策内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含住院起付标准,但不含特定门诊费用),按100%比例予以救助;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扣除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付95%后,再按100%比例予以救助。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对象住院的自费部分、门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季或半年100%比例予以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其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接受住院一站式救助、大病商业保险补偿后,个人支付部分每人每年累计超过3000元,且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截止2017年8月我县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5.83万元,救助540人次(凭单医疗救助203人次支付126.02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337人次支付29.81万元)。医疗救助住院凭单和一站式救助支出147.53万元,救助512人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水平达2881元。高于省规定的2828元。

(三)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县财政直拨到县民政局,再由民政局划拨到有关乡镇财政所,通过银行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社会化发放率100%。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由县民政部门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县财政部门凭县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表按季拨付到各定点医院专用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做好系统建设、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继续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和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县民政局要求乡镇、区场、龙城街道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将确定享受2017年的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对象在2017年11月25日前报当地乡镇所在地的劳动社保所录入参加2018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请各地与当地乡镇社保所沟通,确保所有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参保费用全额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入县社保局。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县委建设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县的决策部署,以构建健康为目标,以建立健康产业发展区为着力点,壮大医疗卫生服务产业,延伸服务链条,集群发展医疗、康复、整形、养生、养老等健康相关产业,打造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健康产业发展区,以满足县、周边区(市)县乃至(以成南、成德南高速为轴线的)成渝经济发展带不同层次健康服务需求,为全域健康产业发展做贡献。

二、奋斗目标

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发展民营特色医疗产业、康复养老产业、健康促进产业。到年,基本构建起与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县相适应的健康产业体系,将打造为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健康保健、养生康复与健康旅游为一体的健康服务聚集地。

三、推进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县内医疗机构,规划健康产业发展区,促进健康产业科学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坚持政策导向原则。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落实好用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康产业发展,鼓励开发新型增资服务,刺激健康消费。坚持项目带动原则。通过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促进健康产业区快速发展。坚持产业互动原则。促进健康产业与农业、加工业、旅游、房地产等其他产业协调互补发展,形成三次产业化互动的健康产业发展格局,营造新兴经济增长点。坚持改革开放原则。打破区域、所有制的界限,促进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的有序竞争和融合发展,促进多元化的、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健康服务体系的形成。

四、重点工作

(一)规划健康产业发展区。利用紧临成南、成德南高速的优势,在县城赵镇及周边区域规划健康产业发展区,结合地域条件,按民营特色专科医院、康复(养老)产业和健康促进产品研发等三个功能区进行规划布局。

1.规划民营特色专科医院发展区。在赵镇云绣片区,集群发展民营医疗、整形等机构,形成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院发展区。在发展区内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统一基本准入条件,原则上应为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的特色专科医院。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可以依照程序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与同等级公立医院的报销项目和标准。

2.规划康复(养老)产业发展区。在赵镇、三星镇、官仓镇、栖贤乡等区域,依托北河、龙泉山脉、白马氡温泉等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吸引民间资金发展康复、养老、养生等健康产业。

3.规划健康促进产品发展区。在赵镇杨柳片区,配合成金复合发展工业新城建设规划,引入民间资金在工业总部发展基地中建设健康相关产品研发基地,发展健康促进产业。

(二)实施医疗机构上档升级计划。到年,全面完成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改扩建工程和升级达标。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实施整体搬迁,县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分别实施门诊和住院楼改扩建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亿元。同时,将县第一人民医院打造为国家三级医院,县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升格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升格为二级乙等医院。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升级达标为载体的软实力的提升,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发展中医药产业。实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达标。以创建工作为载体,重点抓好三大方面的工作:

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县乡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主体、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为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

2.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产业。鼓励开办养生、康复、按摩、足疗、药膳、健身等各类与中医药应用有关的服务业,不断提高群众的保健水平。

3.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和加工业。利用我县丘陵地区的自然地理资源和有一定规模与特色的中药材种植优势;利用土地资源自由流动的优惠政策;争取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引导群众和企业大力发展特色中药种植和加工,形成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年前,分别在淮口、隆盛、官仓等乡镇规划建成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并争取引进1-2家中药加工企业。

(四)实施全民健康管理。

1.实施全民健康体检。认真落实《市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试行)》,对县域内居民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系统采集居民生活信息、病史信息、体格检查信息、放射检查信息、心电图检查信息、超声检查信息和生化检查信息,夯实居民健康管理基础。

2.建立全民电子健康档案。切实做好居民基本情况、居住条件、健康状况与卫生、既往病史、家族史、饮食习惯、生活习惯和个人爱好、健康意识、生活起居与体力劳动、传染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与学生保健、生态环境与地方病防治、外伤及意外伤害、心理与精神卫生等信息计算机录入及更新工作,建立动态的居民家庭电子健康档案。

3.实施全民健康干预。(1)实施居民健康评估。搞好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分析,明确健康或疾病诊断,分析居民健康或疾病影响因素,科学判断居民健康状况,作出综合评价。(2)开展健康指导。依据居民健康危险因素和疾病发展程度,针对性的实施居民健康维护、促进、康复、治疗,全面指导居民维护健康和治疗康复疾病。(3)加强居民健康教育。实施健康教育全民行动计划。以预防保健为切入点,推进健康教育社会化。制定全民健康素质教育计划、教材及宣传手册,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课堂、进社区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讲座等方式,在群众中广泛深入宣传个人卫生习惯与卫生行为常识、饮食卫生与营养知识、家居环境卫生与城乡环境保护知识、妇女保健与生殖保健知识、儿童保健与学生保健知识、心理与精神卫生知识、传染病与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地方病防治知识、劳动相关疾病防治知识、药品常识与家庭急救护理知识和社会卫生公德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意识。(4)深入开展居民健康干预“九大行动”。建立和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在社区和乡镇培育一批家庭医生团队,因地制宜的建设一批健康小屋,拓展健康干预。在全县城乡居民中深入开展居民生活方式改善促进行动、改善膳食结构营养指导行动、预防保健与就诊指导行动、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调节行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家庭管理指导行动、灾害性疾病家庭管理指导行动、疾病康复与残疾康复家庭管理指导行动、生活生产环境维护与改善指导行动、劳动条件改善与劳动安全防范指导行动,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五)建立健康产业发展信息平台。以我县与大学华西医院共建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示范县为契机,按照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的统一要求,加快建立我县健康产业发展三大信息平台即区域协同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健康产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县域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完成医疗、预防、保健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共享,实现全县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和互联互通,实现全县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康复保健、专科特色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健康教育与教学、医疗卫生保障等信息网络化,实现与医保、社保、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五、推进方式

(一)搞好规划。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县委、县政府建设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县的要求,紧密结合县情,搞好推进我县健康产业发展的六大规划,即:县域医疗机构布局规划、健康产业发展区规划、医疗机构基本建设与升级达标规划、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全民健康管理工作规划和健康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我县健康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南。

(二)落实好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落实好有利于推进我县健康产业发展的引资引项、行业准入、用地、税收、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筹集各级各类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参与推进我县健康产业发展。

(三)抓好项目。抓好健康产业发展重大、重点项目的挖掘、规划、包装工作,建立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库。抓好健康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与国家、省、市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对接工作,千方百计争取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性和开发性项目资金。抓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抓好健康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县、乡镇分级负责的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工作体系。成立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统筹、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经济、农发、卫生、旅游、民政、税务、物价、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的重大问题。相关乡镇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本地区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二)加强服务。对健康产业的重点项目,实行县领导和部门“一把手”联系制度,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相关部门在立项审批、规划选址、用地、环境评价、建设管理、行业准入等方面要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快项目推进。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文5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当前全县计划生育形势,安排部署__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__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荣获全省计生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290个村实行了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经验作法在全市推广。打击“两非”力度加大,计生家庭新农合住院报销优惠政策全面启动,计生奖扶经验作法在全省作典型交流。稳妥实施了“单独二孩”政策,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省际协作。计生服务取得新的突破,婚检、孕检、药具管理获省市好评。卫生计生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6.57%,政策外多孩率为1.79%,性别比控制在117,数据质量和核心指标好于市定目标。

但从全市年度考核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县的计生工作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打击“两非”工作滞后。__年度是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省委、省政府约谈的县市就有我们__县。通过努力,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19下降到117,虽然低于全省平均值,但对比黄冈其它县市而言,下降幅度不明显。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当年违法生育案件征收率只有20%左右,往年征收案件办结率也不到50%。三是孕妇掌握率还很低。__年考核年度以来,全县上报孕妇1745人,掌握率只有57.93%,也就是说10个孕妇我们只知道6个,还有4个孕妇我们根本不知情,存在违法生育和“两非”的隐患。四是工作的状态令人担忧。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口计生工作自我感觉良好,出现了松劲厌战情绪;一些乡镇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少数县直部门工作配合不积极,部分单位驻后进村帮扶流于形式。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仍然处于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的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要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始终坚持人口计生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一要大力宣传新型生育观念。新型生育观念的核心是:依法生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顺其自然。要运用多种媒介、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除了传统的墙报、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外,还可以组织群众自编自演,开展文艺节目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热情。要大力宣传计生家庭的好典型,宣传关爱女孩、关爱老人的好典型。要充分运用手机、电视、电影、电子显示屏、网络等新兴媒介加强宣传,卫计局利用短信平台坚持发送计生政策、工作动态的做法效果很不错,要进一步坚持并扩大受众面。各地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面对基层的宣传,把各级的政策,特别是关怀计生家庭、关爱女孩成长、关注留守老人儿童的信息传递给广大群众。要突出“男女平等”的宣传,广泛宣传性别失衡的社会危害,曝光一批典型“两非”案件。

二要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__年是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攻坚年”,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控制在117.8以内,查处“两非”案件66件以上,其中典型案件22件以上,任务十分艰巨。要组成强有力的打击“两非”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卫计局,由公安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卫生计生、药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各类“两非”线索,要紧盯不放,一查到底,给不法分子以最大的震慑。要强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遵循职业操守,规范执业行为。认真做好人流、引产、B超、分娩信息录入工作,对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要认真落实乡镇和村组干部、计生专干和乡村医生孕情包保制度,切实抓好孕情跟踪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要加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孕情监测,这是计生工作基础的基础。要依托免费婚前检查、孕前检查项目,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卫生计生服务人员,长期坚持孕情排查,加强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防止出现大月份引产,降低“两非”案件发生率。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我县流出人口集中的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的区域协作。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关爱留守儿童,帮扶留守老人,关怀留守妇女。要落实便民惠民服务,取消一孩生育审批,简化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推进网上便民办证,切实解决好群众办证难的问题。要切实提高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能力。卫计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整合,融合计生村(居)平台、妇幼保健平台的功能,更好的服务计生工作。县妇幼保健院与计生服务中心合并后,要充分发挥计生服务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四要全面完成“四术”任务。“四术”是节育工作的核心,抓好节育才能保证人口规划的实现。各乡镇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工作做在平时。各

医院、卫生院要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避孕措施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各乡镇要完善干部包保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每月召开例会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谈话诫勉,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五要兑现落实利益导向政策。要以“生育关怀·幸福计生”十大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各乡镇和卫计、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扶贫等部门,要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尽可能地将本行业、本部门的一些惠民政策向计生家庭倾斜,使计生奖励、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危房改造、重点扶贫、升学加分等政策覆盖所有计生家庭。要重视计生家庭的发展,大力整合各类资源,切实从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照顾,着力解决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落实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县卫计局、乡镇计生办要严把资格审定关,做到真实准确、公正公开,确保各类奖励兑现到户到人。

六要加强卫计综合执法管理。各乡镇要对近年来违法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逐人登记、逐人处理。在全面查处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多孩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违法生育的清查处理力度。凡是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一经查出违法生育的,一律、工作籍;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依法罢免其代表(委员)资格。要进一步把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的有力手段,对历年的社会抚养费欠缴情况进行清理,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台帐,完善个案案卷,做到征收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各乡镇政府、县法院要全力配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征收必须到位、管理必须规范、使用必须合理。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即将进入第二季度,各乡镇、各部门要重新定位计生工作重点,重新安排计生工作力量,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思想认识上高起点定位,在工作措施上大力度推进,在落实效果上高标准要求,从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突破重难点,努力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县“四大家”领导实行包乡镇责任制,每月10号下访日,计划生育是必须督办的内容。所有县级干部、乡镇党政“一把手”,卫计局班子成员都要严格“看表管理”。县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的思想,服从卫计部门的协调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解决执法配合、政策配套、信息共享等问题,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研、亲自落实计生工作,亲自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坚决克服重形式、轻结果、摆架子、无效果的现象。列入“党政线”和“部门线”考核的单位,要切实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对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问责问效。

三是要严格考核奖惩。今年计划生育考核实行4次结账,对在省、市督查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乡镇直接“一票否决”,对在年终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有政策外出生或者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县直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要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干部包村包对象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通过严厉的责任追究,彻底扭转计划生育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文6

一、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和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提高低收入群众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和县为责任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推进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劳动就业,完善社会救助,加快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目标任务。“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由在农村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在城镇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组成,主要对象分别是*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和*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城镇家庭。经济发达地区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

⒈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基本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教育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⒉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的基本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年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教育救助全面覆盖城镇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自主发展、户户行动原则。动员低收入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生产,积极就业创业,依靠自身努力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原则。根据低收入群众实际,分户确定产业发展、就业促进、下山搬迁和“五保”救助、“低保”救助、专项救助(教育、医疗、住房、灾害等救助)措施,提高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坚持城乡互促、区域联动原则。继续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有序延伸。扩大区域协作,促进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劳动力和资本的对流,形成区域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以多种形式帮扶低收入群众,全面形成先富带后富、共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开展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区域协作促进行动、金融服务支持行动、社会援助关爱行动等行动。

⒈实施“产业开发帮扶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挖掘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拓宽低收入农户的增收渠道。到2012年,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业生产规模明显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经营主体迅速成长,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争取50%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70%的下山搬迁小区发展成为来料加工点,从事来料加工的劳动力达到100万人,收入达到40亿元,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力争30%以上的下山搬迁小区发展家庭工业;有条件的欠发达乡镇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得到发展,从业农户户均年营业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50%以上有集体经济收入,20%以上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上。

⒉实施“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实现稳定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和外出农民返乡创业。到2012年,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6个月至1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基本涉足创业,带动更多的低收入农户就业。

⒊实施“下山搬迁帮扶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以缓解区域性贫困和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为导向,以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为重点,以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周边)为主要入迁地,完善下山搬迁五年规划,推进节地型搬迁小区建设,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促进人口布局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前,每年搬迁5万人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完成搬迁。

⒋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村庄整治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间、区域间公共资源的均等配置,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到2012年,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94%,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基本普及安全卫生饮用水,欠发达地区安全卫生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2万个左右行政村得到整治,每个村建成一个无害化卫生公厕;85%以上的农村家庭接入有线电视,90%以上的村开通有线广播,电话手机实现全覆盖,80%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通上宽带。

⒌实施“社会救助覆盖行动”,提高低收入农户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加大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住房救助、灾害救助的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降低低收入农户因学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几率。到2012年,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500元以上,救助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学资源配置水平显著提高,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欠发达地区基本建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低收入农户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住房救助全面覆盖到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得到巩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⒍实施“区域协作促进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发展空间。按照“互补互利”的原则,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扩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联姻和技术、教育、卫生、人才、就业等多方面协作,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的对流和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异地开发。

⒎实施“金融服务支持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下的金融服务供给机制,全面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积极开展组建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等项目提供小额贴息贷款,确保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2年,省扶持范围内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每个县(市、区)至少有5个村建立村级资金互助组织,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和开展创业的资金需求基本得到满足。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品种,完善农房保险办法,努力解除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⒏实施“社会援助关爱行动”,扩大对低收入农户的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我省民营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通过广泛宣传和党政部门的示范带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省市县单位、发达县镇以及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县乡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的新机制,大力倡导社会慈善救助,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扶贫格局。到2012年,争取每年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提供结对帮扶资金1亿元,村企结对资金5000万元,社会各界和各类基金投入扶贫事业5000万元。

(二)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开展就业创业扶持行动、社会保障扩面行动、社会慈善关爱行动等三大行动。

⒈实施“就业创业扶持行动”,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就业再就业。切实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城镇低收入家庭创业,不断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努力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到2012年,帮助25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省80%以上的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

⒉实施“社会保障扩面行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将各项社会救助覆盖到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到2012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⒊实施“社会慈善关爱行动”,扩大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援助。大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断促进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拓展慈善救助领域,开展对口援助、结对帮扶,推广“慈善超市”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慈善的救助作用。发展志愿服务,城镇社区志愿者占城镇人口的8%。

三、加强对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由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省里主要抓好总体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并重点对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的20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进行扶持。各地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管理和考核机制。为落实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责任书”,再由市落实到县(市、区)、到基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督促与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职能扶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众增收的具体措施,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部门全面参与、分工协作、合力帮扶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生产补贴、水库移民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减免林业“两金”、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政策的增收效应。欠发达地区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对欠发达乡镇的财政包干制度,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确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行。逐步提高对欠发达县公共支出的补助标准,研究制定对欠发达乡镇实行专项财政补助的政策,完善村级运行和村干部报酬补助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使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下行政村的运行经费和干部报酬普遍得到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扶贫管理。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档案,加快建设城乡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落实帮扶人员,做到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帮扶到户、责任到人。加强对扶贫项目实际执行、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工作进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扶贫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做实扶贫统计监测工作,为扶贫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绩效评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把帮扶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