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例6篇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文1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治理念;法律制度

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深化应急管理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我国是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国际风险对国内安全的影响也在不断加大。现代社会的高风险性,需要我们增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治理念,需要我们自觉地依法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一、增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治理念

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特别是2008年四川汶川5.12大地震的发生,在考量了我国现行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的同时,也考量了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的行政法治理念。各级政府在强化效能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诚信政府等法治理念方面成效显著,为世人瞩目。总结这些年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还应当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增强以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法治理念。

1.增强自觉学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知识的理念

据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制定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55件。中央、国务院及部门文件110多件,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方面基本上实现有法可依了。各级党委政府都发出了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范的通知。但是,一些地方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普及落实力度不够,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廊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落实不够,基层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落实不够,一些公务员对应对突发事件法律体系和规范不甚了了,在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时,习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经验,依法救灾观念亟待增强。

2.增强依法处理非常时期非常事务的法治理念

增强依法处理非常时期非常事务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能否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直接考验着政府依法行政理念和应急管理能力。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需要建立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救助及时、保障有力的应急和权力运行机制。但是,打破常规并不等于可以违反法制规范和法治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面对突发事件,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公务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忽视职权法定和正当程序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随意性取代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的权限和程序,导致了群众的反对和专家的批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缺乏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的合法性。

3.增强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治理念

为了改变“有钱救灾,无钱防灾”的现状,应当强化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的监督落实,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应急管理应当重在防范于未然,加大财政投入从目前看,处置突发事件监测网络、预警机制和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还需加强,基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还需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尚需建立健全,矿山、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预案还不完善,组织社会公众学习安全常识和参加应急演练不够广泛等等。因此,应当加大预防成本的投入。

4.增强全面预防和管理突发事件的法治理念

应急管理应当全面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等,克服“重防人祸、轻防天灾”的管理思维的片面性。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无论是在这方面的机构建设,责任制度,还是在监测网络、信息收集与报告、应急预案等制度方面,都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等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思维上防天灾的“弦”绷得不紧,在财力上投入的“钱”不足,在管理上付出的精力不够,在整个工作的“棋盘”上仅仅视为“小卒”。因而,一些地方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不断出现。

5.增强灾害救助中政府职能转变的法制理念

人民政府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尤其是在大灾难来临之时,尽职尽责的人民政府,更是不可或缺的凝聚人心、协调各方、集中力量的主心骨。非常时期的人民政府必须担负起非常之责任。但是,灾害的突发对我国传统的救灾模式提出了挑战。政府能否把自己过去长期集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组织转移、释放,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履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把该做的事作好,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6.增强动员社会和公众自救与互救的法治理念

在强调政府的行政救助的同时,政府还应当依法增强动员社会和公众自救与互救的法治理念,重视我国38万多个民间组织和亿万人民群众的“共救”、“互救”的力量。从而强化社会广泛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理念,提高公众危机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与互救能力。应当借鉴德国政府的经验,设立专门的社团、志愿者组织机构。德国的联邦公民保护与灾难救援署,专门负责对志愿者的组织指挥,8万名志愿者训练有素,集中迅速,六小时内可全部集中到其法兰克福机场待命出国进行国际救援。日本在最近二十年来发生的地震中总结了许多教训,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单纯依靠中央政府的行政力量和自卫队救援的“公救”,受灾者自身要超越受灾意识,主动团结起来,更多地依靠互助“共救”和生产“自救”。美国法律规定,每个家庭要有一个72小时的家庭灾难自救计划,要有一个装有食品、药品、自救工具的自救箱。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法律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雨天”法案体系尚待健全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文2

论文关键词:应急管理机制 美国 日本

2003年的“非典”催生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国家从组织机构入手,逐步在应急管理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上完善,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案三制”应急管理模式。

在组织结构上,从2006年5月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模式,相继建立了各地的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预案上,从2005年1月开始,国务院编制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在立法方面,我国最终以法定的形式于2007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

一、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机制与特点

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它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突发性和紧迫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

何谓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的构成,学界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应急管理由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四个阶段构成。

我国的应急体制存在着明显的以行政主导为主、政治动员能力强的特点,同时,把重心放在了应急管理的救济上,不注重平时应急的预防和预警工作,也就是说风险管理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从目前我国的应急管理机制的运行状态来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地政府应急办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混乱,职能发挥受限;二是突发事件指挥部与同级的应急办之间的职责不清、关系不顺;三是常态管理部门缺失,常态管理力度严重不足;四是、社会组织能力低下,社会参与性差。另外在信息的及时透明、应急对外交流合作的高效对等上,我国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

二、国外主要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机制与特点

这里我们主要介绍美国、日本的经验。

(一)美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机制与特点

美国是当代应急体制建设的典型代表。目前,美国形成了以联邦应急计划为法律基础,总统直接领导,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等核心机构协同运作的危机管理体系。纵观该体制,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主要有美国国家突发事件管理系统及国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事件管理系统(NIMS)是一个应急管理方法的模板性文件,该系统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突发事件管理经验进行整合,形成一套全面的结构框架,为全国的突发事件管理部门提供应对各类危机的现成机制,使得全国各级政府、私营及非政府组织在危机预防、应急准备、事故处置、事后恢复等方面协调一致、通力合作。

国家应急预案(NRF)是针对各种紧急情况作出应急反应的行动指南,专为政府执行部门、私营机构、非政府组织领导人和从事应急管理的实际工作人员制定。该预案突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理念,把应急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缓解、准备、响应、恢复。第一,缓解阶段。通过建设防洪、防震、排污、减噪等防护工程和设施,鼓励国民、企业等积极参加各项保险,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第二,准备阶段。该阶段通过制订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演练,建立应急通信信息系统,起到预防在先,提前准备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预测、预报效率,增强防灾能力。第三,响应阶段。应急事件发生后,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应急运行调度中心连续监控潜在灾害和紧急事件,并尽早启动区域运作中心。第四,恢复阶段。突发事件结束后,由联邦和州政府相关机构与灾区办公室共同确定最佳减缓措施,尽可能修复或重建受损的设施。行动结束后,联邦协调官负责就突发事件具体问题做出总结报告,并提交国土安全部管理层,供日后参考。

美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特点可以归结为:(1)组织机构完备,职能明确。(2)极其重视预警系统建设。在各个领域内都设立了与本领域相适应的预警系统。(3)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不仅完善,而且详尽。(4)应急处置物资和技术系统支撑强大。

(二)日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机制与特点

由于日本在灾害应对方面有宝贵的经验,这里我们主要介绍它在自然灾害应急方面的主要机制和特点。日本是一个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为了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的突发事件,日本建立了一套以内阁府为中枢,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决策在,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

日本从灾害预防、灾害应急以及灾害恢复和重建三个方面入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灾害应急体系,下面我们从这三个方面介绍其主要的应急机制:

在灾害预防上,为了准确的利用预警信息,日本气象厅建立了一个连接国家和地方政府灾害管理机构和媒体组织的在线系统,灾害管理组织也开发建立了一个专门用于灾害的无线通信网络:中央防灾无线网络连接国家组织;消防防灾无线网络连接全国各地的消防组织;都道府县和市町村防灾无线网络连接地方灾害管理和居民。

在灾害应急对策上,中央政府每天24小时在内阁情报中心收集灾害信息,在发生大规模灾害时,由各个独立的中央省厅机关负责人组成的指定的应急响应队立即汇集到首相官邸的危机管理中心,以掌握和分析灾情信息,并报告给首相。根据灾害损失的程度,政府可能建立重大灾害对策总部(防灾担当大臣担任总指挥)或经济灾害对策总部(首相担任总指挥)。另外,由防灾担当大臣领导的政府调查团会被派遣,或者现场灾害对策总部也可以随时组建起来。

在灾害恢复重建中,日本特别重视灾害受害者的生活保障制度。它具体包括灾害恢复项目,灾害救济贷款、灾害补偿和保险、税收减免、税收转移和发行债、“极端严重灾害”的认定、重建计划的救援、对受灾哲提供生计恢复援助。

综上,日本应急管理机制的特点有:

1.形成了以首相为核心的全政府管理组织体制,该体制包括首相着急的中央防灾会议与安全保障会议以及负责协调与实施具体措施的内阁官房。这种统一归口管理的方式,不但有利于整合人、财、物等资源,而且彻底改变了过去各省厅在危机处理中各自为政、相互保留所获情报、纵向分割行政的局面。

2.政府、地方、民众多层次的防灾制度体系。日本政府应急机构的职权划分十分清晰。日本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多级政府间建立的应急责任,有利于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动性、多级快速应对危机;有利于形成强有力的危机响应机制,防止行政不作为与依赖现象的发生。

3.完善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灾害管理基本法体系、灾害预防法体系、灾害应急法律体系和灾害恢复、重建及其财政金融法律体系。

三、国外应急管理机制对于我国的启示

通过介绍了美国和日本应急管理体系,可以发现我国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为了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更好的发挥我国应急管理法律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指导性作用,保障我国应急处理行为的合法性。笔者认为国外的应急管理机制对于我国有如下的启示:

第一,确立我国的应急指挥机关。应急指挥机关作为应急处理的决策机关和操纵机关,应该具有实权性,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机构中设立的应急办只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并无指挥、调动各类应急资源的职权,给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带来了很大困难。笔者以为可以由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管理的指挥机关,在社会发生突发事件之时,应急指挥机关有权调动社会的各项应急资源,协调社会各个机关、部门的应急行动,发挥整个社会的巨大力量,形成“应急指挥机关—社会部门—公民”三位一体的大社会的多元协作的应急处理主体。在社会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统一集权的应急管理指挥机关的调控下,社会各项资源被有效、合理、有序的运用和分配。

第二,必须具有灵敏的应急沟通机制。灵敏的应急沟通机制是社会整体协作应急的保障,如果缺乏沟通机制,社会的资源将很难被有效的调动起来,应急指挥机关的指挥也很难顺畅的传达下去。建立灵敏的应急沟通机制可以使国家的中央政府及时的了解突发事件的进展,掌握最新的动态,为中央统筹整个国家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快速反应的沟通机制还可以保障应急指挥机关的指令能够顺畅、快速的传达,有利于稳定社会的秩序,控制突发事态的继续发展,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它可以形成清晰的指挥链,实现指令的迅速传递,是应急机制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

第三,我国的应急管理机制应该建立可行的问责机制。完善的问责机制应该具有统一的制度建设,问责机制的启动要有明确的规范,不能受非制度性的影响,随意启动。问责机制要理性,不能随意受到社会环境、大众舆论和其他外来压力的影响,严格根据问责机制的设计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它处罚失职人员的善后处理功能,更重要的是,问责机制可以发挥其教育功能,惩教结合,提高部门主要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预防突发事故的发生。问责机制也有助于赢得其他事故各方的尊重,防止事态的升级、恶化,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序。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文3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免疫系统;全过程跟踪审计;绩效审计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1-0322-01

多年来,浙江省遭受着重大突发事件带来的巨大破坏压力,在未来的几年里还可能遭受新的危机的破坏,所有这些危机都将严重影响到浙江省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成为了浙江省建设和谐社会前进道路中的绊脚石。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采取了应急措施,随后审计机关及时开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需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为使财尽其力,物尽其用,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加强对应急管理的绩效审计监督。尤其在2008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理论之后,在审计免疫系统理论指导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关系探讨,对提高应急管理中绩效审计规律的认识、促进审计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概述

1闭憬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分类以及特点

2003年“非典”疫情爆发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对“突发事件”没有明确的定义,“非典”疫情结束后政府加强有关突发事件的立法,相继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突发事件的范围才有了明确界定。2006年浙江省政府了《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表明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按照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可将突发事件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并分别以红色、黄色、橙色、蓝色为预警标识。根据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目前对突发事件特征的描述多种多样,但我国学者普遍上认为突发事件有突发性、复杂性【1】、危害性、持续性、扩散性[2] 等几种特征。

2蓖环⑹录应急管理含义与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我国提出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职能包括了应急管理中采取措施、实施步骤的权限,其管理过程可以分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本文将预防与准备阶段合并为突发事件事前阶段,响应阶段为事中阶段,恢复阶段为事后阶段。

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

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定义有很多种,其中比较权威的是审计署科研所的定义:“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的活动。”【3】有效性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合规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政府绩效审计强调的是在突发事件这一非常规状态下对政府在管理中的绩效进行审计。应该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对应急管理前、中、后每一个阶段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分析与判断,对应急管理中政府组织行为、各项活动以及公共支出进行全过程跟踪的绩效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促进和提高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浙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开展“免疫系统”理论下政府绩效审计的关系研究

(一)突发事件频频发生与人们危机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要求在应急管理中进行政府绩效审计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在危机管理中起着绝对主导作用,政府的危机管理机制和危机管理能力将是有效预防危机产生,降低危机破坏程度的关键所在。绩效审计是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政府活动有效性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在宏观决策、管理和发展经济、使用纳税人资金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绩效审计正是能满足上述要求,强化公众对突发事件中政府公共资金流转过程与使用效果、效率的监督与评价的一种有力手段。

(二)“免疫系统”理论下政府绩效审计是应急管理质量的重要保障

1薄懊庖呦低场崩砺巯拢政府绩效审计在突发事件事前阶段起到预警作用

审计“免疫系统”的提出,使政府绩效审计的地位和作用由被动转为主动。审计机关作为一个“免疫系统”,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起始阶段通过对政府部门职能、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进行审计,能够最早地感受到病害侵蚀的风险,更早地揭示病害侵蚀带来的危害,更快抵御、查处这些病害,及时建议政府或相应的权力机关,运用各种资源去消灭这些病害,将预警信息传达给有关的决策层,采取相应监督措施,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2泵庖呦低忱砺巯拢政府绩效审计对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跟踪,充分对揭露问题

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切断“火源”,而不是只顾“救火”。在应急管理的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尽早介入突发事件,从事前阶段的预防措施是否采取以及效果如何的责任追究,到事中阶段的处理情况、应对资金的落实、使用效率、效果以及事后重建,实施“嵌入式”审计、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实施全过程跟踪绩效审计,及时发现、揭示、预防、抵御各种问题和风险,保障突发事件应对资金物资充分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5】。

3蓖环⑹录应急管理中进行政府绩效审计,更好关注政府责任,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问责制”自党十六大提出以来已经开始走进中国官员的政治生活中,也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进行政府绩效审计,审计部门根据一定的绩效标准,建立相应健全的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鉴证应急管理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和帮助政府履行好责任,切实保护好国家安全尤其是国家的经济安全,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前的“无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力”等行政行为等都纳入问责范围;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管理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5】。

参考文献:

[1]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及其特点[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3).

[2]孙崇勇,秦启文.突发事件的两个基本理论问题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3]邢俊芳等.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审计组织绩效审计实施指南及其附录〔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8

[4]王华.政府绩效审计研究[D].复旦大学:复旦大学,2010.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文4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67-02

近年来,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人为破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频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害,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对国家和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带来了较大的考验和挑战。因此,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改革应对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突发事件应对方式,提高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是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突发事件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危及公众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乃至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全球稳定,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公共事件[1]。突发事件这一概念,在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是欧洲人权法院做出的,即“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者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2]。在国内,关于“突发事件”比较权威的解释是2007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特征

1.发生的瞬间性和不可预测性。所谓“突发事件”最主要的特征是集中在“突发”二字上,从发生时间来看,突发事件具有瞬间性。突发事件从发展速度来说,进程极快,从预兆、萌芽、发生、发展、高潮到最后结束,周期非常短暂,有时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爆发的,而且事件的蔓延程度难以预料,具有不可预测性。如地震、海啸等。

2.后果的严重性和威胁性。一般来讲,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才被称作是突发事件。比如一个国家或地区突然发生自然灾害,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一定数量的财产损坏,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突发事件有可能对社会的正常运转构成威胁,这种威胁既可能是局部的破坏,也可能是根本性的毁坏。或者给人类造成巨大损失,或者给国家造成巨大灾难,或者给社会组织带来崩溃的威胁,必须采取特殊的对抗措施才能恢复秩序[3]。

3.处理的紧迫性和时机性。突发事件由于是突然发生的,人们对其的到来完全没有准备,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后果肯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突发事件是事物内在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爆发式飞跃过程,是通过一定的时空契机诱发的,而这个契机又是偶然的。也就是说,某个事件的产生总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是一个酝酿的过程,有其必然性。因此,应对突发事件要把握好时机,提前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种应急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置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财物的损失,最大程度降低其破坏的严重性。

4.处理过程的复杂性和艰难性。现实中处理突发事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涉及到方方面面,是很复杂的一项工程。例如,一个城市发生了自然灾害,政府要启动应急预案,由于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来自不同部门,在沟通、协调、职责及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这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首先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能否在第一时间调度相关部门紧急出发赶赴现场。事实上,处理突发事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既要快速反应,又要及时处理。而大多数灾害事件的影响因素、演变过程和后果估计都十分困难,如火灾、爆炸时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伴随着建筑倒塌、交通堵塞等情况,将增大环境的复杂程度。有毒有害物质不仅浓度高,数量大,扩散可能持续数小时,甚至几天,被污染的对象包括空气、水域、地面、植物、食物等,而且污染的形态、程度不一,增加了处置的艰难性。

二、对突发事件实行应急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世界上发生的突发事件越来越复杂,除了传统的自然灾害、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灾难之外,还有恐怖主义、环境污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公共设施瘫痪、全球性传染病蔓延等危机事件层出不穷,威胁着人类生命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秩序。从某种程度上说,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危机已超越军事危机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因素。社会危机的破坏性不仅体现在财产损失、生命伤亡或社会秩序的动荡,也破坏了政府的合法性,以至于影响着政府公共管理的水平能力,甚至直接影响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应急管理”、“危机管理”在国外尤其在发达国家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国内是在2003年爆发“SARS”之后才意识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性。近10年来,国家开始建立和启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加强相关机构组建和制度建设,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由事件发生后的被动应对转向从事前预防到事中控制到事后提高水平的全面危机管理的过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逐渐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具体来说,为应对突发事件进行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控制过程,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针对突发事件采取预防、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应急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警紧急事件,应急救援,控制灾害发生与扩大;减少损失和迅速恢复正常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由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政府采取与常态管理不同的紧急措施和程序,超出了常态管理的范畴,所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又是一种特殊的政府管理形态,即非常态管理。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政府因其责任、地位和能力之所在,需要发挥其主导作用,不仅要组织动员各种力量和资源共同应对危机,而且要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各项应急事务,依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应对突发事件首先要制定科学的应急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法,把突发事件带来的各种损失及其破坏程度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这是政府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其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制度。2013年,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国家颁布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共9章34条。该法规定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适用于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4]。作为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要求,修改和完善本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如2012年8月,镇江市出台《镇江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试行)》,对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提出了总的要求和处置方法。地方政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应符合科学性、及时性、规范性的原则和要求,要制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有针对性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办法。

(二)借鉴国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经验

20世纪末期,全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明显增加,对国际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国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发展态势是:由单项应急向综合应急管理转变;由单纯应急向危机全过程管理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加强预防转变。同时,政府、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在危机全过程管理中都有明确的责任。发达国家的经验:一是最高层政府机构作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西方国家都把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均由行政首长担任最高指挥官和最终决策者,以及一个高层政府机构作为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如美国危机管理体制是以总统为核心,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决策中枢,国会负责监督的综合性、动态组织体系。二是建立统一指挥、协同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关键是在一个核心枢纽机构的指挥协调下,各机构和部门纵向能对接,横向能联动。注重地方应急管理系统与中央应急管理系统的对接以及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系统与其他部门应急管理系统的联动。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应急办和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从横向、纵向行政管理系统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框架和制度,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三)改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现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国家和地方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的有效发挥。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十分必要,需要国家自上而下的变革,又要地方紧密配合。一方面,国家要从体制方面进行自上而下的变革,理顺关系,畅通信息;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就是说,要在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下,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社会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在全社会形成“预警―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系统机制和整体联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创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式

创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式的关键在于将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职责应对活动统一赋予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中,从而真正实现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恢复的综合性、全方位的应急管理[5]。一是对突发事件进行早期发现和预警,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避免突发事件的扩大化。二是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尽快启动应急预案并付诸于实施,以最快的速度、从最大的范围集中所需的各种资源,保证有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小各种损失[6]。三是强化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其应急协调的权威性。目前,结合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部分,理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以强化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其应急协调的权威性,规范其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7]。四是建立综合重大事件情报信息和应急指挥平台,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建立集情报收集、传输和分析为一体的应急管理情报体系,将现有的分散于地震、民防、气象、防汛、疾控中心、应急联动中心等突发事件应急情报信息整合成统一的情报信息,并转变成有效的应急指挥、决策情报信息,以减少专业管理环节,为政府及时有效实施综合应急管理提供基础和保障,提高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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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文5

Abstract: The unexpected events and their environment have dynamic complexity.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needs to use the complex adaptability to deal with this kind of dynamic complexity.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relevant literature, elaborated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existing study achievement about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reviewed the relevant researc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lex systems.

关键词: 突发事件;动态复杂性;应急管理;复杂适应性

Key words: unexpected events;dynamic complexity;emergency management;complex adaptability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2-0140-03

作者简介:彭金梅(1969-),女,湖北钟祥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管理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各种非常规突发事件频繁发生,从2012年贵州六盘水矿难、2013年雅安地震等,都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这些突发事件爆发速度快、破坏性强,通常很难进行预测,这主要是因为突发事件本身及其所处环境十分复杂,具有动态复杂性,所谓的动态复杂性指的是系统由于内在元素非线互作用而产生的行为无序性的外在表象,这种复杂的表象随着时间的改变而动态的发生变化[1]。突发事件及其环境所具有的动态复杂性使得应急管理常常时间紧、任务重、资源缺、责任大、协调难,应急管理需要用复杂适应性来应对动态复杂性,所谓的复杂适应性是指在复杂系统的演化、发展过程中主体能通过学习而改进自己的行为,并且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动态适应过程[2]。因此,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之上,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视角对相关研究进行了评述,并分析了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以及其应急管理应该具有的复杂适应性。

1 基于复杂系统理论的突发事件研究评述

突发事件的研究主要包括特征与机理的研究。其中机理研究是对突发事件爆发、扩散、传播内在规律的研究。

1.1 突发事件特征相关研究评述 突发事件指的是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突然爆发的事件[3]。突发事件尤其是非常规突发事件与一般事件相比,前兆不充分,发生不确定,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特征。许多研究者都归纳了突发事件的特性。如突发性、紧急性、破坏性、影响性等[4] [5]。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国内外学者尤其是国内的研究者很少直接指明突发事件的动态复杂性,也自然缺乏动态复杂性与其它特征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这将不利于甚至妨碍基于复杂系统理论对应急管理的研究。因此,必须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视角对突发事件的特征进行分析。根据已有研究的结果,本文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角度对突发事件的特性进行分析,将其主要概况为突发性、不确定性、影响性三个特征。

①突发性。突发事件最大特点首先是其“突发性”,即这种突发事件的因素以什么方式出现、在什么时候出现是偶然的,从复杂系统的视角分析这就是突变。突变理论是研究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现象为何从性状的一种形式突然地跳跃到根本不同的另一种形式的理论[6]。根据突变理论,自然界和社会中存在大量的不连续事件,突发事件就是典型的不连续事件,如地震、火山爆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用突变理论可以深入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理,进而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出预测。

②不确定性。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决定了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不确定性和随机性是复杂系统理论的重要内容。从复杂系统的角度分析认为突发事件的发生是各种自然与社会能量因子无序涨落从而使系统发生紊乱的结果[7]。如SARS事件,其传播机理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

③影响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其力量、声势、规模都扩展非常迅速,具有很强的连锁效应和破坏性。通常突发事件的一个小方面经过连锁反应往往会在较短时间内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并迅速产生巨大的震撼力和影响力[8]。各种不同种类的突发事件之间的连锁反应本身构成了一个复杂系统。从复杂系统的角度分析突发事件的连锁反应,可以更深入的研究突发事件的扩散和后续影响。比如应用复杂网络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突发事件的扩散机理进行建模分析[9]。

1.2 突发事件机理研究评述 突发事件爆发后,其扩散与演化等同样具有复杂性。国内外一些学者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扩散与演化方面的机理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比较广泛的研究。如一些研究者对公共场所突发事件[10]、城市突发事件[11]、社区突发事件[12]、群体性突发事件[13]、网络突发事件[14]等突发事件的机理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涉及到不同的角度,如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和演化机理的研究[15]、对突发事件扩散机理的研究[16]、对突发事件信息生成机理的研究[17]、对突发事件机理体系的研究[18]等,在研究中采用了实证方法、模拟仿真的方法等。

突发事件机理是一个广泛的研究主题,虽然国内外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复杂系统的角度来看,国内外对突发事件的研究无疑对揭示突发事件的动态复杂性机理都是有好处的,但却缺乏借助复杂系统理论明确地对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机理进行直接深入的研究,如突发事件在事件之间的和事件内部的动态性机理等,这必然妨碍应急管理应对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的研究和实践。

1.3 突发事件的环境动态复杂性分析 突发事件的爆发除了自身具有复杂性外,其所处的环境的动态复杂性是造成突发事件难以预测的重要原因。许多环境因素会对突发事件的爆发产生影响,如地质环境、社会环境等。而这些环境因素具有不确定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突发事件爆发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导致很难对突发事件进行预知。突发事件面临的环境不确定性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分析:一是所面临环境的动态性,二是所面临环境的复杂性。

突发事件环境的动态性。突发事件所面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动态变化的,自然界和经济社会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突发事件的发生受到地质、海洋、气候、经济、社会等各种环境的影响。这些环境之间不断地发生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使得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及自然环境都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显著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动态性。

突发事件环境的复杂性。突发事件所面临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环境存在大量的非线性因素,使得突发事件所面临的环境表现出复杂的演化特征。同时,环境的非线性因素又导致其演化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其内部相互作用涉及多种时空尺度,需要对各层次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因此突发事件所面临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环境具有明显的复杂性。

这就要求我们突破传统的突发事件研究的理论框架,发展处理动态复杂环境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方法。但是已有相关的研究很少关注产生突发事件的环境的动态复杂性,突发事件的突发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产生其的环境的动态复杂性造成的,明确这一点对加强应急管理就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应用复杂系统理论对突发事件的环境的动态复杂性研究迫在眉睫。

2 基于复杂系统理论的应急管理研究评述

应急管理研究主要包括机理研究、体系与体制的研究。其中机理研究是对事物所遵循的内在逻辑和规律的研究,在内容上包括概念、特征、性质、规律等的研究。应急体系与体制的研究是依据机理对保证应急管理有效运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条件保障的研究。

2.1 应急机理的研究评述 应急机理是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的研究。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应急管理机理进行了研究。如从资源的优化调度方面的应急机理[3]、应急准备体系的构成和运作机理[19]、应急管理中的社会资本的作用及其机理[20]、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的一般性和专业性机理[21]等对应急管理机理进行了研究。一些研究触及到了应急管理的复杂性,如文献[22]指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科学合理、协调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来保证应急管理的高效、有序地开展;文献[23]根据系统科学理论,分析了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系统内部结构。文献[24]认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研究者在以上研究中主要采用了动态博弈的方法、系统动力学建模的方法等。

综合以上研究可见,研究者已指明了应急管理的复杂性,提出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从应急管理的资源优化布局和动态调度、心理应激、动态博弈决策等方面研究了动态应急管理的机理,即触及到了应急管理的复杂适应性机理,但却没有明确提出用应急管理的复杂适应性来应对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自然也就缺乏借助复杂系统理论,尤其是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从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出来,来深入研究应急管理的复杂适应性机理。

2.2 应急管理体系研究评述 一些研究者直接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许多学者总结、探讨现有应急管理体系的进步与弊端。文献[25]指出我国大多数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缺乏常设应急管理机构、应急职能不明确、社会力量薄弱等不足,文献[26]提出了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方法措施等。

以上研究成果对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大有裨益,但由于这些成果都是在现有的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机理以及应急管理的机理指导下取得的,都未能提出应急管理体系应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并应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指导下设计,也因此其设计方案,如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方案的适应性还不够高,还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应对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

2.3 应急管理体制研究评述 当前学术界对于应急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实践领域的研究。国外研究主要是对应急组织的研究。如文献[27]把应急组织分为四种类型:Established型、Expanding型、Extending型、Emergent型。

国内部分学者探讨了应急管理机制的组成或结构。文献[28]指出应急管理体制是一个由横向机构和纵向机构、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复杂系统,包括了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日常办事机构等不同层次。文献[29]把我国应急管理机制分为九大部分,即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监测与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通报机制、应急指挥协调机制、信息与舆论引导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善后恢复与重建机制、调查评估与学习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很多学者对应急管理体制进行描述性研究,如对世界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的对比[30]、北京上海等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框架[31]。此外,也有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综合化的研究[32]。研究者在以上研究中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实证研究、博弈论和行为管理研究等[33]。

可见,国内外对应急管理体制的研究还侧重于对应急机构的体系架构和功能构成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对Establishing型应急组织的研究,非常缺乏对Emergent型应急组织的研究,同时也还缺乏从复杂适应性的角度深入研究应急管理体制。传统的应急管理体制是建立在政治动员基础上的平战转换和部门分割型体制,长期缺乏综合性协调机构,不同地区和部门在信息、资源和人力上不能有效共享和整合,不具有很好的适应性,难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动态复杂性。

3 结束语

突发事件及其环境具有动态复杂性,这就要求应急管理要适应这种动态复杂环境的变化,即应急管理要具有复杂适应性。但是,已有的研究忽视了复杂系统理论对应急管理研究工作的指导,因此,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之上,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视角对相关研究进行了评述,并分析了突发事件及其环境的动态复杂性,以及应急管理应该具有的复杂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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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范文6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模型研究;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75-02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工农业生产大省,近年来也多次遭受突发事件:宁安市突发洪水并引发泥石流事件、大兴安岭地区北部暴雪山火双重灾害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鸡西七台河等地煤矿频频出现大规模矿难等。针对各种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黑龙江省政府确立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考量突发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标准管理,组织各类型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级

美国将其定义为“由美国总统宣布的、在任何场合、任何情景下,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发生的需要联邦政府介入,提供补充性援助,以协助州和地方政府挽救生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及财产或减轻、转移灾难所带来威胁的重大事件。”我国政府对于突发事件所给出的标准定义是“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简而言之,突发事件可理解为包括战争、动员、紧急状态的各种突发的紧急事件。对比国内外学者对突发事件的定义范畴,国际上通常将恐怖事件、国土安全等列入突发事件研究对象,而我国则将其作了一定的范围限制,仅指自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2006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事件分为如下四类,表1所示: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和蓝色进行预警和分级管理。根据“重心下移”的分级管理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发生地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分类如表2所示:

二、应急管理的定义和内涵

应急管理定义:为了降低灾难性事件的危害,基于对造成突发事件的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以及所产生负面影响的科学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的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地应对、控制和处理的一整套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

应急管理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预防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即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化;第二层是在假定突发事件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来达到降低或减缓突发事件的影响或后果严重程度。预防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第二阶段,准备的目标是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主要集中在发展应急操作计划及系统上。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预案编制、建立预警系统、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第三阶段,响应的目的,是通过发挥预警、疏散、搜寻和营救以及提供避难所和医疗服务等紧急事务功能,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四阶段,响应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情况分析、预案实施、展开救援行动、进行事态控制。恢复工作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突发事件影响地区恢复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继续努力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开展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长期恢复工作包括重建和再发展,以及实施安全减灾计划。恢复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影响评估、清理现场、常态恢复、预案评审。

三、中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式

中国应急管理的内容可以称为“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应急管理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统一指挥、各方协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主要结合本地特征的应急管理体制;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对突发事件全过程中各种制度化、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方法与措施;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分类制定应急预案,从而形成响应应急预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最终形成针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后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应可以做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一个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四个方面:机制、体制、法制及在此三者基础上构建的应急预案。体制是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现实系统,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而机制是促进体制运行的一套可操作规范和方法;法制是应急管理体制的法律保障;而预案是在体制、机制、法制基础上构建的应对策略。

四、案例分析

根据国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式,主要采用整体观照、统计学和总结归纳概括等方法,结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特点,进一步分析、总结可以得出以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分为六个子系统:1、信息采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各类应急保障信息的采集,经常发生突发事件的重点地区防御信息采集,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完成海量数据的采集,已经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综合信息采集;2、信息分析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数据信息分析,以及与突发事件的历史数据对比分析;3、信息预警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对数据的分析情况进行预警,同时对突发事件的影响作出预评估;4、决策处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根据预警分析情况,针对突发性事件迅速开展决策分析工作,并能够对决策过程的结果进行预判;5、危机处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时,信息应该及时公开,提高信息传播的途径,针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并及时对反馈信息进行整理;6、评估处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对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重建、恢复提供保障,并对结果进行评测,得出此次突发性事件的评测数据,为以后的突发事件提供数据分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