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范例6篇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范文1

小学语文教育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和课外阅读两部分,下面将分别介绍儿童文学与这两部分之间的联系。儿童文学作品体裁形式丰富多样,儿歌、故事、诗歌、童话、科普读物均属于儿童文学作品的范围,而且这些优秀作品又作为编写小学教材的重要文学资源体现在小学语文教材的内容里面,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小学语文教学教材内容形式,同时对小学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把握儿童文学的特质和小学语文教学规律,来进一步提升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质量水平。当代社会,信息资源的获取渠道十分广泛,少年儿童在接受课堂教学知识外,还可以通过阅读大量的课外儿童文学读物来开阔视野,提高自身的读写和阅读理解能力,有助于少年儿童的成长。

二、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1.为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儿童文学由于其丰富的体裁样式和大量经典作品的创作成功,极大地扩展了编写我国小学语文教材的资源渠道,目前,我国小学语文课程教科书中大部分选文均来自于儿童文学作品的相关内容。在新课程标准的背景要求下,无论是哪一套小学语文教科书,都因儿童文学作品特有的文学性、艺术性与趣味性等特征构建了小学语文教科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参照儿童文学作品的内容这一现象不仅仅在国内比较普遍,在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因此,儿童文学对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和资源,对小学语文教育发挥着重要作用。

2.为小学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提供了源泉

在儿童发展和成长的过程中,为了便于儿童更好地了解世界和认识世界,同时有利于与成人进行进一步的交流沟通,而依据儿童身心发展需求进行创作的异于的独立的文学门类,即为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的儿童文学作品作为小学语文课程资源内容开发的重要源泉,符合七岁至十二岁之间年龄段孩子的心理特点和理解审美能力,对于小学生的情感和观念的形成以及对文学作品阅读兴趣的培养都将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同时还可以激发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增强他们自主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最终实现新课程标准下小学语文课程设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3.构建小学生和谐的精神世界和心灵世界

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儿童文学占据了小学语文教科书中的很大比例,已经成为了小学语文教育的重要课程资源。小学生通过学习儿童文学中的寓言故事能够深刻领悟到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帮助这些儿童形成自己独立的精神世界和心灵世界。另外,儿童文学其实就是打开小学生心灵世界的“一扇窗”,他们能够借助儿童文学这一载体更好地去发现美、感受美,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人生,享受着儿童文学给他们带来的无穷乐趣。在小学语文教育过程中,应该高度重视儿童文学的熏陶感染作用,尊重小学生在儿童文学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促使小学生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为道德品质高尚、伦理观念健全的社会人。因此,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对于构建小学生和谐的精神世界和心灵世界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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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儿童文学 课程资源 教师岗位

在基础教育改革的背景下,语文新课程改革体现在教材上,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儿童文学作品数量的大幅度提升已占据小学语文教材总篇目的半壁江山。如果教师不懂儿童文学,就很难在课堂上教好语文。此外,儿童阅读是一个大的潮流和趋势,而阅读资源,尤其是小学阶段,也大部分来自儿童文学作品。2011年新课标规定,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其中小学阶段要完成145万字的阅读量,这给老师的课外阅读辅导提出了新的挑战。但由于各种原因,教师儿童素养缺失一直是教师职业化进程中的硬伤。如何适应教材的儿童文学化、加强教师的儿童文学素养,是摆在培养未来教师的师范院校面前的一道迈不过的门槛。

下面就来谈谈开设儿童文学课在师范院校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在如何有效利用《儿童文学》课程资源方面我的粗浅体会。

一、从新课标的注重点上认识儿童文学课程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师范院校对儿童文学课程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开设情况也不一致。有的不开有的开,即使开设也是专业任选课。究其原因,还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小学语文教育与儿童文学的密切关系。

其实,小学语文教育在五四时期就与儿童文学完成了接轨。五四时期周作人就曾指出,所谓儿童的文学就是“小学校里的文学”,儿童文学几乎就是小学语文教育的同义词。这时期,从课程标准的设置到教材的选文,都以儿童文学为中心,甚至对儿童文学的体裁、排列、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1931年还发生“鸟言兽语”之争,焦点就是“小学教科书是否需要儿童文学”,结果小学教育界一致主张国语课程应当把儿童文学作为中心,并且还具有与国际教育接轨的深远眼光。

2001年小学语文新课标的颁布,标志着新一轮语文教育改革正式开始。其走向和发展态势就是进一步儿童文学化,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五四时期小学教育重视儿童文学的理念和实践的回归。据调查,2001年“人教版”一年级的试验教材中,儿童文学作品在入选数量上比1995年的教材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增加。其中儿歌比例增加54%,童话比例增加40%,儿童散文比例增加50%,儿童故事比例增加75%。在小学语文教材儿童文学化的趋势下,小学教师如果缺乏儿童文学的训练,就很难适应未来教师的岗位。

所以,以培养小学教师为主的师范院校的《儿童文学》课程不但要开设,还应是专业必修课,课时也应相应加大。

二、从目前小学教师儿童文学素养的缺失看儿童文学课程的必要性

作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无论是教学理念、教学手段,还是课外阅读指导都必须建立在丰厚的儿童文学素养的基础上。可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小学教师儿童文学素养的缺失却是普遍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儿童文学知识不扎实。包括对中外儿童文学史了解不多;对儿童文学文体知识把握不足;对儿童文学各文体特征区分不细等。二是对课外儿童文学阅读指导不能得心应手。有的老师甚至说不出经典儿童文学名著的名字,更不用说自己阅读,指导学生。三是在儿童文学作品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多元解读与理解、审美教育的标准、感悟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培养等方面难以把握。

所以,在师范院校讲授儿童文学课时,首先应该明确儿童文学与小学教学的关系,理清中外儿童文学发展的脉络,让师范生广泛阅读各个时期中外经典的儿童文学作品;其次,传授儿童文学理论的时候,要让他们有意识地运用这些知识来阅读儿童文学作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便今后教学、科研的需要;还应让他们关注与儿童文学有关的文学批评,以便今后应对学生多元解读等问题时能够有基本公正的判断、态度和倾向性;最后,要让他们多关注当代的儿童文学作家和作品,随时留意权威机构与媒体对当下儿童文学热点图书的介绍和指引,经常走访专门的儿童图书馆和儿童书店,这样可以了解今天学生的心理需要,更好地指导孩子们进行课外阅读。

三、从课程资源的角度看儿童文学作为资源的丰富性

现代课程理论之父泰勒从课程内部的基本问题出发认为课程资源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目标资源、教学活动资源、组织教学活动的资源和制订评估方案的资源。我们不妨从这几个方面入手看一下儿童文学作为课程资源的丰富性。

首先看目标资源。泰勒说目标资源就是帮助学生学什么。我们选用的教材是由黄云生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儿童文学教程》,本课程基本板块包括儿童文学理论、儿童文学史、儿童文学作品选编三大块。儿童文学理论相当于文学概论、美学课程;儿童文学史相当于古代文学史、现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课程;儿童文学作品选编相当于中外名著鉴赏课程。可以说一本教材涵盖了汉语言专业的几乎所有课程,只不过内容讲的是儿童。除了学系统的知识,利用多种手段,凭借多种形式的活动,学生的听、说、读、写、讲、评、演、作等教师具备的各方面能力都能得到锻炼和提高。

其次看教学活动资源。教学活动资源就是采用哪些教学活动才能达到目的。如上所说,儿童文学是一门系统性、综合性、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我们学生活动的内容包括:小组用PPT小讲课,评课,读书报告会,写读后感,给小学各年龄段开阅读书目,课本剧表演,创作儿童诗、童话、故事,等。讲、评、演、做相结合,正是《儿童文学》课独具特色的地方。

第三看组织教学活动资源。顾名思义组织教学活动资源就是怎样组织教学才能达到最佳综合效果。我们的做法是以上活动均和学生成绩挂钩。平时成绩占20%,包括小组小讲课得分,学生评课得分,开具阅读书目得分;期中成绩占30%,包括读书报告会发言,读后感写作;期末成绩占50%,包括:课本剧表演,儿童诗、童话、故事等的创作。这种形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他们由被动听课变成主动参与,由算计个人得分变成维护集体荣誉,学生们的热情空前高涨,教学效果良好。

最后看制订评估方案资源。它指的是对课程进行追踪审查,并视情况加以修改。在儿童文学的讲授中,我们始终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结合学生的实际做相应的变动。比如,我院音乐与学前教育系、初等教育系都开设儿童文学课,针对专业不同、入学成绩不同的学生,我们的活动内容、成绩比例会做相应的调整。

四、从师范大学生必备的职业素质体系看《儿童文学》课程资源的可利用性

《儿童文学》不仅仅是一门课程,更是一种课程资源。我们不但要重视其不可替代的课程地位,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课外阅读指导等方面,还要有效利用它丰富的资源。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让师范大学生在完备的职业素质体系下,顺利对接未来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一个优秀的师范大学毕业生,不但要掌握丰富、系统的学科知识,还要具有知识的选择和传授能力;不但要有课堂管理和教学组织的能力,还要具有厚实的人文素养、教育研究及人际交往的能力。

第一, 教学理念方面的有效利用。

对儿童文学投入基本的关注,可以帮助他们建立与先进的儿童观、教育观相联系的新的儿童文学观。面对孩子稚拙的回答,他们会情不自禁地带着一种惊喜、赏识的眼光去看儿童,而不是过多地苛求责备。

对儿童文学投入更多的关注,会发现处于小学阶段的儿童,应该优先发展感性思维即形象思维,让文学之美浸润孩子的心灵,丰富其情感,激发其想象力。别林斯基曾经说过:“在儿童时期,感性和理性是处于根本对立的状态,优先发展感性能使他们了解生活的丰富及诗意;优先发展理性会使他们身上说教的痕迹蔓延生长。”

第二,教学手段方面的有效利用。

在教学手段上,可以借鉴、利用儿童文学中的丰富的想象、幻想以及情节跌宕的故事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例如以故事为导语来导入新课,激发其好奇心,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通过大学的儿童文学课,看老师如何调动学生们的热情、挖掘学生的潜能,可以启发、引导、锻炼师范生形成自己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系统讲授法、小组讨论法、自讲自评法、读书研讨法、创作表演法等。

最后,在师范生职业素质体系中还有一条特别重要,就是一种生活境界。阅读儿童文学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丰富情感世界,做一个幸福的老师。著名诗人、儿童文学作家金波先生说:“我们终身要保留一颗童心,我想这样的人,一生都会幸福。”

总之,儿童文学不仅仅是一门课程,更是一种课程资源,具有其他课程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不以儿童文学为资源和方法的小学语文教学是没有根基的,它无法把语文教育落到实处。只有把儿童文学视为一个重要的课程资源,才能完成母语教育应该承担的任务,才会对小学语文教育的改革,尤其是文学课程的改革提供一些实际的帮助。

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 课题名称:《新课程背景下师范院校选修课课程改革的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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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 学前融合教育 环境

新津县是我国西部地区较早开展融合教育的实验县,新津一小自2001年开始进行部级课题《普通学校特殊儿童支持系统建立与运作》的研究,并顺利通过课题验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受县域融合教育观念与成功经验的支持,应特殊幼儿及其家长的需求,在新津一小特教资源室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下,我园也接纳了特殊幼儿进行随班就读,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新津一小先后接收了听障、脑瘫、唐氏综合症宝宝,帮助这些特殊幼儿顺利适应普通班级学习和生活,探索在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的有效方法和策略,申报了新津县“十一五”特殊教育科研课题——《学前融合教育支持服务实践研究》。

《学前融合教育支持服务实践研究》定位在对融合教育的支持与服务上,通过行动的研究,在增加对特殊儿童教育服务的实效性与广泛性,形成更完备的教育服务观念下,推动了特殊儿童早期干扰实践,同时,满足特殊孩子对早期教育的需求,让特殊孩子在“爱心阳光家园”中快乐成长。

一、建立阳光家园规章制度,实施对特殊孩子的研究

随着资源室的建立,研究并制定了《特殊教育资源室服务对象》《特殊教育资源室教师职责》《随班就读班级教师职责》等管理措施,加强了对随读班级的教育教学指导,观察记录的检查和督促,并纳入考核中。

根据特殊幼儿实际情况,确定了《学前融合教育支持服务实践研究》课题,在熟悉研究对象、明晰研究思路的过程中,确立了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并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科学、可行的课题方案。

课题组成员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分工合作,深入有序的开展研究工作。定期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理论培训,探讨随读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对随读教师积极撰写观察记录和教育随笔,教育案例。设计了《家园联系册》和《家园联系本》,用以建立班级教师与特殊幼儿家长相互沟通,对特殊幼儿教育形成良好支持合作。深入进行课程、教材、课堂教学的支持服务研究;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残障生家庭、社区支持研究;幼儿园行政管理研究;选择有实施听障生、智障、脑瘫儿童各一人进行学前融合教育以及转衔教育,个案支持服务研究。

二、创设良好环境,为特殊孩子营造温馨的阳光家园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师资培训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特殊幼儿融合教育的目的和重大意义。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同时,我园还加强了对教师专业知识的培训。

先后邀请了中央教科所杨希杰博士,台湾的洪教授、催博士、北京的陈云英博士、叶立言教授及四川省特殊教育专家曹照琪、蔡明尚,新津县教研室李宏、何小芳等专家来园培训、指导,并派资源室教师或相关教师到新津县特殊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学习,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课题组成员的融合教育理论水平和课题研究能力。

2.特殊教育资源室的建立与运作

2010年建立资源室,进行专业技术与资源室支持研究,不断完善资源室设施,设置资源室教师,开展特殊需要的教育支持服务。例如:

(1)教育诊断。即对特殊需求的学生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测量、访谈、跟踪观察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适应能力、学习能力等,为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和教育安置提供依据。

(2)功能补偿。对特殊幼儿的缺失的功能进行康复训练,如对聋儿进行听能和言语的康复训练;对脑瘫儿童进行感统训练;对残障儿童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教育。

(3)咨询和培训。资源室承担组织教师、特殊幼儿家长进行特殊儿童教育的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探讨帮助特殊幼儿成长的教育方法,向教师和家长提供教育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并提供教育咨询服务。

三、精细管理,让阳光家园的成员共同发展

经过近10年的研究探索,在温馨的爱的阳光家园里具有浓浓研究的文化氛围,也初步达到一些成效。

1.幼儿园的发展

通过长期研究,幼儿园建立了融合教育的管理机制,将融合教育纳入到常规管理,建立了资源室,在资源室的有效运作下开展融合教育,通过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和改进,形成了幼儿园融合教育的资源室支持服务流程。幼儿园先后承办了两次县“随班就读”课堂教学研究,并先后迎来多次上级领导、专家、同行的指导、参观,得到大家的高度评价。

2.教师的发展

通过课题研究,学校科研工作氛围逐渐浓厚,老师们的科研素养得到了提高。

(1)幼儿教师与资源教师对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认识有了提高,执行个别化教育计划信心提升,教师从最初不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涵,到能够自己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

(2)幼儿教师对特殊幼儿认识发生转变,从而提高了对特殊幼儿的接纳度。不光是将幼儿单纯接纳到班级而是对课堂教学发生了改变,并且对幼儿的未来有了负责任的规划。

(3)在实施研究的过程中,资源教师与幼儿教师的教学技术提高,在教学上老师会适时鼓励学生,随时根据学生情况采取不同的互动形式,也会结合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精神采用多元化的平凉方式,让学生都有发挥的空间。

(4)资源教师和普通教师建立了相互认同,在平等、开放的氛围中,明确分工,以普教教师为主,资源教师提供最大支持的合作方式。

(5)幼儿教师的角色参与意识提升,成为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参与执行者、教学执行者、幼儿行为辅导者、幼儿学习的评量者。

(6)邹娟老师的论文《如何提高听觉障碍儿童的语言能力》在《中国新世纪幼教改革论坛》上发表;张红老师的《幼儿个案分析—唐氏综合症》获2008年成都市论文案例评选二等奖。

3.幼儿的发展

接纳的特殊幼儿开始增多,服务对象也开始拓展,从接纳听障儿童,扩展到脑瘫、智障、自闭症幼儿共计20余人。这些幼儿在我园的全面支持服务下,身心都获得了健康发展,其中90%以上的幼儿已经顺利进入当地普通小学。

在融合教育的支持服务中,开展伙伴互助的教育活动,不仅让有残障的孩子获得了快乐学习的空间,同时在互动中也让普通儿童获得互助学习的教育环境,提升了儿童宽容、大度、互助友爱的整体品质。

4.家长、社会的认可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范文4

本书为2001年版的修订版,吸收了当前国内外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了学前教育的时代精神和《纲要》的新要求。

0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修订版黄瑾著/主编25.00元/本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适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习的一门必修课教材,也可供幼儿园在职教师进修成人高等师范学前专业所选用并可作为幼儿教育管理干部和幼儿园教师的理论参考读物。

03《让环境和材料与幼儿对话》幺丹彦 方燕/主编45.00元/本

内容简介:该书是一本在环境创设和材料提供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著作,它提倡让环境和材料与幼儿互动。书中指的材料有如下三个突出特点:材料取自身边资源;材料有一定结构,暗含着教育目标与内容;材料能引起幼儿不断地研究和与之相互作用。

04《生成课程》作者:伊丽莎白・琼斯、约翰・尼莫30.00元/本

内容简介:本书作者通过创造性地、生动地展现美国西部一千个儿童日托中心在一年中实施生成课程的完整实录。比较全面地把学前教育生成课程的理念、生成课程的“生成”的来源及操作运用等介绍给读者。这些对国内学前幼儿教师来说,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和实践意义。

05《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朱家雄等/主编9.00元/本

本书旨在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正确认识和理解学前儿童教育领域内存在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从而提高幼儿教师从事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实践活动的专业素养。

06《学前儿童数学教育》金浩等/主编12.00元/本

本书具体研究学前儿童初步数学概念的形成发展、学前儿童学数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探讨从教育目标开始进而寻求达到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教学方法。

07《让幼儿在主动探索中学习科学》刘占兰 沈心燕/主编11.00元/本

本书以引导幼儿主动学习为切入口,对幼儿科学教育领域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探讨。全书共分为7章,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幼儿探究科学过程中的具体事例,每个案例均配有点评,可引导读者更深入地了解每一活动的独特价值和意义。

08《提高幼儿教师素质的研究与探索》

《提高幼儿师资素质的研究》课题组/编25.00元/本

本书分为研究报告和试验工作报告两部分,从研究背景、理论框架、实践策略、效果分析以及各具特色的实验园、试点市区的探索与实践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09《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施燕/主编11.50元/本

本书为学前儿童教育系列丛书的一种。既提供了有关理论,也介绍了具体可行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活动设计,并提醒应注意到的问题。

10《学前教育学》修订版 李生兰/主编29.00元/本

本套教材以国内几所著名的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共同设置的核心专业必修课为基准,作者由国内该领域著名学者担纲。

11《让幼儿成为主动的学习者》《提高我国幼儿师资素质的研究》课题组/编著14.00元/本

本书通过大量案例提供了如下核心观点:儿童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本书将通过发现幼儿的不同兴趣、支持幼儿的探索行为、激发幼儿的探究欲望、引导幼儿的主动学习等教育策略与技能,让幼儿真正成为主动的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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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立法是用法律手段和国家意志来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动力和机制。依法兴教和依法治教是发达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对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提升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证明了法律在发展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因此,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必然需要。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是否存在学前教育法,不只是衡量教育法律体系完备程度的标尺,也是一个社会是否有明确的儿童意识的标尺,是衡量一个社会儿童观的科学性程度的标尺,还是一个社会总体文明程度的标尺。因此,学前教育立法是我国教育立法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必须把学前教育放在我国当前教育立法工作的首要地位。

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认识到学前教育关乎儿童一生的成长和发展,是影响儿童一生的教育;学前教育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学前教育是我国人力资源强国战略的起始工程,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地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我国的学前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地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划和实施,学前教育的规模和质量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中央对中西部的直接投入对中西部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从全国范围看,入园率得到了提升,“人园难”和“入园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还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由于长期以来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投入少,欠账多,学前教育发展的很多核心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矛盾还比较尖锐和突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合格和优质资源,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的任务。解决学前教育发展问题的关键在政府,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认识和落实。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一般的政策是难以实现的,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形成对各级政府及广大公民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创造一个真正有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0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但这属于政府条例和部门规章,还没有真正的法律效应,还不能得到国家立法机构的监督,显然不能满足我国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甚至正是因为这两个法规还缺乏约束力,才在一定程度上没能有效制止上世纪90年代后学前教育的滑坡现象。因此,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法》是学前教育领域非常重要的事项,也是学前教育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保障。

二、学前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

加强学前教育的立法,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前教育法,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优先性原则

儿童利益优先原则是文明社会基本的价值准则,也是国际社会倡导的基本伦理。在社会生活中,应密切关注儿童的利益;在决策和选择中,应尽可能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保障儿童基本的身心需要,保障儿童成长的基本环境和条件。发展学前教育是体现儿童利益优先性原则的主要途径,社会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机会,切实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优先满足儿童的需要。这也是我们政府承诺实施的《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要求。因此,学前教育立法必须站在优先性这个价值立场上,与国际社会的基本价值接轨,只有这样,《学前教育法》才能真正起到引领学前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作用。

第二,公平性原则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社会的公平正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学前教育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领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造成的学前教育在东中西部的地区差异,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差异,等等,是影响学前教育公平性的重要因素。此外,优质教育资源的紧缺、幼儿园规划布局的不合理、合格师资的缺乏以及经费投入的不足等因素,还带来了很多更加具体的学前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学前教育立法,必须坚守公平性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原则。

第三,专业性原则

学前教育立法的终极目标是为学前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广义的学前儿童是指0-6周岁的儿童,在涉及幼儿教育时,学前儿童特指3~6周岁的儿童。学前儿童有着特有的身心发展规律,他们的需要具有特殊性。学前儿童的身体结构和机能正处在发育和完善的过程之中,他们的心智水平决定了主要的学习方式不是符号尤其不是文字,而是动作和经验。因此,学前教育的任务、内容以及空间、时间、材料和方法等都有别于中小学,学前教育的立法应从学前儿童的特点和学前教育的特点出发,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性。确保保教并重,确保足够的游戏和活动空间,确保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合格证的师资,确保儿童活动的材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科学有效地满足学前儿童发展的需要。《学前教育法》要真正体现是为学前儿童的教育而立的法。

第四,协调性原则

学前教育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应该明确家长对学前教育重要而不可替代的责任。家长把儿童送进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不是交出了全部的教育权和教育责任,而是增加专业的教育合作者。家长应该同政府、幼儿园、社区等保持良好的协作,同样,作为承担学前教育专业工作的幼儿园更应该国家长及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协调,共同为学前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实科学有效的资源,形成教育的合力,共同保障学前儿童幸福美好的童年。《学前教育法》在规范家长、教师的教育行为的同时,必须规范公共媒体的公共信息,对于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现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

第五,未来性原则

未来性是法律的基本特性。没有一个法律文件不关注未来的发展趋势。任何国家的任何法律不只是解决当前的问题,还应解决未来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学前教育的立法,在立足当前现实和问题的同时,必须有一定的预见性,要考虑未来的发展。尤其是要关注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和落实。要联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关注我国人口发展和流动的总体趋势,要关注国家城镇化的基本政策和思路,关注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把学前教育放置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只有这样,《学前教育法》才能真正起到引领学前教育实践不断发展的作用,才能真正规范和协调学前教育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与关系。

三、学前教育立法应处理好的基本关系

学前教育立法就是确定学前教育的地位、性质以及举办、师资及课程等方面的准入原则,并理顺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的过程。涉及学前教育的基本关系错综复杂,可从不同的角度讨论学前教育中的基本关系。在此,从关系主体的维度提出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几个主要关系。

第一,政府与家庭的关系

学前教育是对学前儿童终身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家庭与政府都有义务和责任为学前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家庭教育必须以政府倡导的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为指导,必须贯彻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教育规划纲要》指出,非义务教育实行教育经费分担制,家庭和政府共同负责学前教育的经费。一些地方法规和政策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立法就是要确定家庭与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

第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意见》中指出:“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学前教育法》应将政府主导通过法律途径确定下来,将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核心作用确定下来。应坚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学前教育的非盈利性特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引导市场补充公共资源的不足,满足不同群体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要起到方向把控作用、力量组织作用以及主要投入者的作用,应力求让更多的学前儿童享受到政府财政的支持。

第三,各级政府的关系

要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研究和确定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共同投入,尤其是要加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投入,要加强对东部输入人口过多地区的鼓励性投入,支持和鼓励县(区)政府积极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资源。要更科学地设计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形式和投入比例。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编制、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财政、综治、卫生、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学前教育的责任要从法律上加以确认,避免任何事都找教育部门又都难以彻底解决的现象。各部门分工负责要落到实处,要变成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范文6

一、扶助处境不利儿童———美国学前教育政策发展的主线

美国自上世纪 60 年代起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其共同特点在于通过政策制订与实施,挖掘和调配各种社会资源投入学前教育领域,同时将公共教育资源更多地向处境不利儿童倾斜。处境不利儿童指成长环境存在问题的儿童,主要包括来自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家庭、新移民家庭、单亲家庭、未婚母亲家庭的学前儿童,以及自身发展状况存在问题的儿童,如身体残疾或有心理发展障碍。[1]美国政府不但为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提供免费获得学前教育的机会,而且通过额外的补偿教育、针对学校和教师的绩效责任制帮助这些儿童达到国家或州要求的发展与学习标准,为其进入小学做好准备,以此打破贫穷等不利处境的代际循环,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所有儿童都能获得公平的教育起点。

(一)颁布国家法案,自上而下向处境不利儿童实施政策性倾斜

一是为处境不利儿童设立主要由国家资助的托儿项目,其主要资金来源于儿童保育与发展基金(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Fund)、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和社会服务拨款(social Services Block Grant)等。1996 年经授权成立的儿童保育与发展基金,是联邦政府资助处境不利儿童的主要经费来源,也是联邦政府为改善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别是0—5 岁幼儿保育教育质量的重要经费保障。[2]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和社会服务拨款等资金也都指向处境不利儿童,可以得到免费服务或只需家长付小额的教育费用即可,其支付额度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人口折算,以此确保实际意义上的公平合理。二是以立法为依据,重点保障处境不利儿童的教育机会。美国联邦政府 1965 年颁布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简称 ESEA) 的第一个标题即是向“贫穷宣战”,为处境不利儿童提供教育援助,后被称为“一号标题法案”。联邦政府通过资金补助贫困地区学校的方式为处境不利儿童提供额外的教育援助和补救性的教育方案。对入读“一号标题法案”学校的儿童,不但学杂费全部免除,而且能获得免费餐点和针对其家庭的援助与指导。同时,该法案还特别强调对处境不利的特殊儿童实施“全纳教育”,不仅直接提供社会福利救助,而且通过各种教育和培训计划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和技能,使他们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该法案一直持续至今,已有大量处境不利儿童由此获得了学前教育机会。以 2009 至 2010 学年为例,全美有 56000 多个公立学校利用此项资金,超过 2100 万处境不利儿童从中受益。[3]三是以科学实证研究为出发点,拓宽处境不利收益人群的年龄段。大量科学研究表明, 婴幼儿时期是个体一生中身心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基于这些研究,美国早在 1965 年开始实施的《开端计划法》(Head Start Act) 就明确规定向低收入家庭中 3—5 岁的儿童和受孕妇女提供综合性教育服务。[4]近 20 年来,脑神经科学的研究更是促使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早期经验对 0—3 岁儿童发展的意义。美国因此自 1995 年起开始实施“更早提前开始”(Early Head Start)计划,将接受学前教育的对象扩展至孕妇和 0—3 岁的儿童。“亲子读写、共同启航”方案(Even Start Family Literacy Program)则将早期儿童教育、成人教育和家长与孩子之间互动的读写活动相整合,为改善低收入地区孩子和家庭的教育机会作出了重要贡献。[5]由此足见美国学前教育政策对于相关科学研究领域成果的敏感性及行动力。

(二)推行标准化和绩效责任制,确保处境不利儿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2002年,美国总统小布什签署的《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以下简称《NCLB 法》)明确提出联邦政府能够、而且必须帮助缩小处境不利儿童与同龄人之间的成绩差距,缩小成绩优异与欠佳的学生、非少数民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之间的学业成绩差距,确保各州、各地方教育机构与学校能够促进所有儿童的学业进步,并将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教育机构和学校中。《NCLB 法》突出强调了学业标准和绩效责任, 引发了美国近 20 年来持续性最长、力度最大的标准化运动。到 2004 年,美国 49 个州都制定并实施了早期学习标准。政府拟通过测量与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教师及学校的教学效度和质量水平,以此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6]“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以“K-12(学前班至十二年级)的学习标准”为依据,有助于形成连续性更强、包括婴儿和学步儿在内的直至小学的课程和教育评价标准,有助于教师在统一的目标框架内、在不同的教育机构中进行教学,从而更好地支持儿童从托儿所向幼儿园、学前班和小学过渡。[7]同时,标准为决策者、教育工作者、父母及社会大众监控、测量、持续改善学生成就与学校教育品质,推行绩效责任制(accountability)提供了目标和方向,确保了幼儿教育的质量。

(三)开展补偿教育,力保所有儿童都能达到国家或州的发展和学业标准

支撑儿童发展的生态系统是极其复杂的,影响因素众多、作用交织层叠,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乔治所说:“所谓公正,就是指给予每个人应得的权益,对可以等同的人或事物平等对待,对不可等同的人或事物区别对待。”[8]为了帮助没有达到国家或州发展和学业标准的儿童,美国政府开展了补偿教育,为不同程度、不同类别学业落后儿童提供因人制宜的额外教育指导,如通过课后学校、暑假班等额外辅导处境不利或英语能力有限的儿童;为特殊需要的儿童开展个别化教育计划(IndividualizedEducation Program,简称 IEP) 等。IEP 源自美国 1975 年颁布实施的 《全体特殊儿童教育法案》(The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旨在针对每一位特殊儿童的特殊之需,由一位地方教育机构代表(负责提供或督导一项专门为符合特殊儿童之特殊需要而设计的教育计划)与教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并在适当情况下和特殊儿童本人一起,协商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9]如今,奥巴马政府为加强针对处境不利儿童的补偿教育,通过了“强化计划”(STEP UP),要求当地学校与社区组织联合起来,为处境不利儿童提供暑假学习的机会,同时专门设立学前教育挑战经费(Early LearningChallenge Grants),不仅补偿处境不利儿童,而且加强对薄弱的学前教育项目的资助与扶持,通过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处境不利儿童受教育的质量。[10]

(四)宏观调控,加大投入

虽然学前教育经费来源可以多元化,政府坚实而稳健的公共经费投入才是保证所有儿童受教育机会公平和学前教育质量稳定的有效保障。[11]自上世纪 60 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对学前教育资金的投入逐年增长,体现为单个项目资金投入的逐年增长和多个项目投入的总量增长。如 1965 年美国联邦政府为“开端计划”项目拨款 9600 多万美元,1981 年投入 10.7 亿美元,[12]而今则升至 98.9 亿美元。[13]1998 年美国联邦政府为“儿童保育与发展基金”拨款 30 多亿美元,2011 年增至 55.1 亿美元。[14]2002 年美国联邦政府为《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中的“早期阅读优先项目”拨款 7500 万美元,2008 年拨款已突破 1.17 亿美元。[15]同时,诸多平行项目的层出不穷与齐头并进,更是使得美国联邦政府对处境不利儿童的教育投入持续上升。在联邦政府的带动下,各州也开始筹措资金发展本州的学前教育事业。

二、美国处境不利儿童补偿教育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政府实施的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切实保障了处境不利儿童的受教育权,促进了美国学前教育的普及,缩小了处境不利儿童与同龄正常儿童的差距,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国家的稳定与和谐发展。[16]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面临着诸多困境,[17]其中焦点问题即是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学前教育的普及与质量提高。我们可以从美国对处境不利儿童的补偿教育政策经验中探寻改革的方向与措施。

(一)制定和实施“弱势补偿”方案,确保学前教育机会公平

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教育经费只占世界教育经费总量的 1%,却被用于占世界 20%的教育对象,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更是仅占全国经费总投入比例的 1.24—1.44%。如此有限的学前教育经费又几乎全部投入了城市公办幼儿园,致使农村学前儿童受教育机会严重不足。[18]2007年,我国农村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 35.6%即是明证。城市公立幼儿园数量的严重不足和城乡二元对立的户籍制度,同时还使得大量的城市流动人口子女被挡在了公立幼儿园门外,绝大部分只能入读收费低廉但办学条件也极其有限的民办幼儿园或非法经营未注册的“黑园”。美国公立幼儿园遵循的则主要是“排富”原则,即政府办的公立幼儿园主要面向处境不利儿童,只是在学校尚有空额的时候才有偿接收非处境不利儿童。同时,其资金投入不仅扶持公立学前教育机构,也给予接收处境不利儿童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其资金投入的分配依据主要是接收处境不利儿童的数量。可见,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国家更应当着眼于大的社会生态环境,通过制订与实施济贫政策,把公共教育资源更多地投向处境不利儿童,对其进行教育补偿,[19]以确保所有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实现教育起点的公平。

(二)实施准入和监控制度,确保学前教育质量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提出,应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求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未提出具体明确、具有地域性和生态适宜性的教育质量标准。占全国幼儿园总数 62.16%的民办园没有得到任何国家财政经费,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行,其入园费用和质量自然是参差不齐。我国民办园的审批注册单位或部门比较多,仅在教育部门内部就要有普教和社会力量办学处等5—6 个部门审批,此外还要通过民政、街道和企业等多个单位的审批。由于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所以尽管审批单位和部门很多个,却没有落实实际管理的单位,致使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处于“无人管”的状态。[20]同时,伴随着民办幼儿园数量的增加,其教师已成为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主体。然而,我国对民办幼儿园教师既没有准入制度方面的硬性要求,更没有提供社会保障和职后培训,这使得我国幼儿教育的质量更加堪忧。国内外经验都表明,办园体制与形式越是多元,民办园的比例越高,就越应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统筹管理。因此,我国急需制定合理的幼儿园准入制度和质量监控体系,既保证民办园的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建园标准,同时把民办园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确保所有儿童都能获得安全、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三)立法保障,增大资金投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