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论文范例6篇

贸易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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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早已成为全球化背景下的热点话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旧有措施的作用在逐渐削弱,但新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对全球各国均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本文在分析金融危机造成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原因及其弊端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采取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

一、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及贸易保护主义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从经济角度看,全球化被视为经济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相互依赖,特别是形成了世界性的市场,资本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在全球自由流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自由贸易显得愈发重要,也越来越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但是对外贸易这把双刃剑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在冲击着国内的产业,这点对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尽管当今世界的主流是倡导自由贸易,但是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着贸易保护政策,其中也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

贸易保护最初源于重商主义,以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各国竞相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后来的凯恩斯的贸易保护学说、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都为贸易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历史上国际贸易政策演变的几个阶段不难看出,国家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保护性的。

1.重商主义,即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重商主义思想是当时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2.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占主导地位,但是同一时期后起的德国和美国,则在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影响下,基于他们特定的对外竞争条件,主张运用贸易政策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

3.超保护贸易政策,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成为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催化剂。

4.贸易自由化,战后世界贸易自由化倾向时期。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掀起了一股贸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与自由竞争时期的贸易自由主义有所不同,并不强调全面的贸易自由,而是一种有保留的贸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贸易保护政策。

5.新贸易保护主义,关贸总协定(GATT)条件下新保护主义时期。1973年的能源危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高失业率,给发达国家经济以沉重的打击,使各国贸易政策开始脱离过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转向以管理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引发了全球性的保护贸易浪潮。

二、金融危机形式下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2007年由美国次贷问题引发的连锁反应将恐慌与危机传染到全球各国,导致全球经济进入“严冬期”。随着负面影响的不断扩大、深化,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和贸易都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不少国家和地区为加强对本国产业和市场的保护,采取了各种贸易保护措施限制进口。伴随次贷危机的深化与扩展,各种贸易保护主义言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再次出现。奥巴马经济刺激方案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英国首相布朗“把英国的工作留给英国劳工”的言论,都表明在发达国家经济集体步入衰退之时,全球自由贸易可能面临被贸易保护主义的阴霾所笼罩的危险。

在经济衰退时期,各国倾向于贸易保护是历史惯例。如印度尼西亚已宣布对至少五百项产品实施进口管制,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申请特别许可,并须加税。俄罗斯也要调高汽车、家禽和猪肉的关税。法国则拟设立一项国家基金,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企业并购。美国一些保守派媒体和政客提出购物要买美国货,在经济危机中首先被裁的应是在美工作的外国人,全然不顾这些外籍员工同样是纳税人,同样为美国缴纳了大量“救市所需税款”这一事实。保守势力要求,获得逾1500亿美元救市资金的银行“要优先保证美国公民的工作”。

各国“自扫门前雪”,贸易保护愈演愈烈。经济衰退是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根源。经济衰退与贸易保护好像一对孪生兄弟。一国经济衰退,其对本国贸易的保护必有抬头,而当前的情况正激发了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提高关税、影响他国货币汇等手段来设置进口壁垒,同时也会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谈判等手段,积极地推动本国的出口,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的第三次保护贸易主义高潮,主要是通过非关税限制的行政法律措施和对不盈利的工农业部门给予补贴,以达到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保护其已有市场的目的。自从这种政策兴起之后,非关税壁垒已经取代关税壁垒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

与以关税壁垒为特征的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隐蔽性。和可以通过谈判实行减让的关税措施相比,绿色和技术贸易壁垒很难通过外交努力或谈判来弱化和消除,而且其具体形式复杂多变,花样翻新,常以最新科技为支撑。

目前,在金融风暴肆虐全球的形式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阻碍自由贸易在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比如阻碍美国签订新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另外还涉及到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贸易保护主义,可能会表现为对中国的市场开放提出越来越多要求,相应的进一步开放金融等领域的市场,以此来释放国内保护主义的压力。还要注意一些隐性的贸易保护主义——以其他理由来设置贸易壁垒。比如美国国会中就有人试图依照碳排放标准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关税,一些人以环保的名义支持这种措施,这就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知识产权、碳排放和金融开放,就成为新形式下新保护主义的三副面具,需要引起各方的警惕。

三、金融危机催生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毒药”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贸易保护主义与世界经济增长减速、发达国家经济步入衰退总是如影随形。一旦发达经济体经济显著放缓,国内就业压力就会凸显。为了取悦部分利益集团或转移国内选民的注意力,发达国家政府总是将就业问题归咎于外国商品挤占了本国市场份额,从而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进口商品成本,例如提高进口关税、实施进口配额、诉诸反倾销反补贴立法、指责外国政府操纵汇率并要求外国货币大幅升值等。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当地时间13日最终通过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这项计划最终还是保留了虽有所软化但仍带有明显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历史经验和经济学常识表明,面对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绝不是出路,而恰恰有可能成为一剂加剧世界经济困境的“毒药”,贸易保护主义只会加剧金融危机。1929年3月,胡佛宣誓就任美国总统不久,美国表面的经济繁荣背后隐藏的问题全面爆发。10月,纽约股市崩盘触发金融危机,美国国会将其归罪于国际贸易,胡佛总统于1930年签署《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对两万多种进口产品征收高额关税,从而引发了全球贸易大战,国际贸易因此几近停顿。很多经济史学家认为,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与美国在危机之初挑起的贸易战有直接关系。此后,国际社会又耗费数十年,才逐步拆除了这一时期高筑的各种贸易壁垒。因此,《斯穆特-霍利关税法》不仅没有拯救美国,而且让全球经济陷入更深危机。

从历史经验看,贸易保护主义其实什么也保护不了。在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美国等国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引发贸易战,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信奉保护主义的人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四、贸易保护主义有弊无利,中国应如何应对

全球经济下行的趋势已成为必然,各国为消化过剩产能,拉动本国经济,或通过采取提高关税、限制配额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来设置有形壁垒,或通过知识产权、碳排放和金融开放等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构建无形障碍,但这些措施不但无易于危机的解决,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危机,使全球经济进一步恶化。

贸易保护法案并不是救命良药,而是一剂可怕的毒药,最可怕的是受伤的是整个世界:早在上世纪20年代末因美国股市暴跌引发全球金融危机,至今还令人记忆深刻,而同样令人记忆深刻的是当时美国国会通过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法案,该法案大幅提高了超过2万种外国商品的进口关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引起了其他国家同样的贸易保护报复,结果引发各国之间的贸易战争。面对危机,各国以邻为壑,全球贸易额大幅缩减,加剧了世界经济大萧条,很快伤及当时最大的出口国——美国自身。全球贸易总额从1929年的360亿美元缩减到1932年的120亿美元,而美国的出口总额也从1929年的52亿美元左右缩减到1932年的12亿美元。这个当时在国会议员眼里可以帮助美国经济走出困境的一剂良方妙药成为后世学者认为的“最大的错误”。

事实证明,贸易保护主义还将对一些贫穷国家造成灾难性影响,使目前的金融危机演变成一场人道主义危机。过去几年,全球贸易持续增长,不少贫穷国家经济逐步发展、民众生活逐步改善。但随着金融危机持续发展,不少贫穷国家再次陷入困境。

首先,贸易保护主义会损害一国未受保护产业部门及消费者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世界已经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统一大市场,在这个大市场中,各种要素得到了有效的配置,贸易壁垒的降低或取消加速了要素资源的流动、促进了国际分工的发展,使全球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所需的“国际化”商品。如果某国实行贸易保护,将直接或间接增加进口商成本,进口商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本国消费者,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此外,保护措施使非保护产业的生产者为受保护产业生产者提供了强制性补贴,产生的收入转移效应往往得不偿失,还会造成利益分配的扭曲。

其次,贸易保护会造成出口国贸易及经济急剧下降。如果在危机中某个国家(一般是贸易大国)率先实施严厉的贸易保护,会使向其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额骤降。随之产生的连锁反应是,作为拉动出口国经济三驾马车之一的贸易的迅速萎缩会导致大量出口企业破产、倒闭,失业率大幅上升,从而拖累该国经济快速滑坡。特别是出口导向型国家,将会受到更大的影响。

对中国而言,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只有积极参与博弈,埋头苦练“内功”。对外,在现今的体制和规则下,该说的话要说,该打的官司要打,该采取的反措施要采取。商场如战场,与狼共舞,就要有狼一样的生存竞争意识。对内,要适应世界贸易的形势和环境,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国家经济内需拉动的比重。要着力提高产业的技术档次,包括环保要求,掌握更多的自主核心技术。

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了积极努力,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包括确保国内金融体系稳定、增加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密切同其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等等。中国还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采取了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存贷款利率、减轻企业税负等措施。最近,中国政府又出台了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的措施,从2008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国将增加4万亿元人民币投资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同时增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中国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调整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必将有力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是一场全球性的挑战,而务实合作是战胜危机的有效途径。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的命运已紧紧联系在一起,只有加强合作,携手努力,同舟共济,才能有效应对危机。历史经验表明,越是危机关头越要坚持开放与合作。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会加大危机的严重程度,还会使危机持续更长时间。因此,各国要积极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从而为世界经济早日渡过难关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严国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黄晴.人民日报海外版.

[3]周世俭.财经,2009-02-10.

[4]明金维.新华国际时评,2009-2-14.

[5]李小年.文汇报,2009-2-16.

贸易保护论文范文2

一、保护贸易理论与自由贸易理论一样,都提倡积极主动地参加对外贸易

重商主义是保护贸易理论的早期学说,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托马斯·孟在他的代表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中写道:“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注:汪尧田:《国际贸易》,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217页。),它积极主动地追求外贸顺差。

资产阶级保护贸易理论的第一个系统阐述者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他提出的“保护幼稚产业论”仅仅提倡保护本国的弱小产业,一旦这种弱小产业在政策保护下得到发展,成长到具有国际竞争能力时,就主张国家立即放弃保护政策,以利于国内资源的有效配制和产业竞争力的增强。

发展中国家借鉴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论和罗斯托的经济起飞理论,提出了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相结合的贸易发展战略,涌现出巴西、墨西哥、亚洲“四小龙”、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可以说,拉美和东南亚国家的崛起,是与积极利用外援、及时接纳上游国家转移过来的资金、技术和产业分不开的。“国际贸易在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注:[德]诺贝尔特·冯克:《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贸易性投资措施》,《国际商务》1995年第1期。)事实上,奉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大多是发达国家,如欧盟、加拿大和美国,但它们的外贸量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如美国在1994年的进出口贸易额就高达12019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注:储玉坤:《1994年世界贸易发展迅猛的原因及其前景》,《国际经贸探索》1995年第4期。)。

总之,形形的保护贸易理论无一是主张闭关锁国的,这些理论都提倡积极主动的对外贸易。

二、保护贸易理论修正了自由贸易理论的不现实假定,发展了自由贸易理论

传统的保护贸易理论主要有以李嘉图为代表的比较利益论和以赫克歇尔与俄林为代表的要素禀赋理论。这两种理论在解释贸易的起因方面非常有说服力。但它们不能解释现实中发生在发达国家间的产业间贸易和发生在跨国公司内部的公司内贸易,不能动态地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比较利益的变化,忽略了贸易利益在贸易双方的分配是否合理,等等。

保护贸易理论是以自由贸易理论批评者的身份出现的,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补充和发展。这种发展主要表现为对传统贸易理论假定前提的修正。

一般认为,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明确或隐含的假定(注: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341页。)(注:王小军:《新贸易理论书评——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之比较》,《国际贸易问题》1996年第4期。):

1.各国生产要素在本质上保持不变,在国内可以自由流动,但在国际间则根本不能流动。

2.技术水平固定不变,可自由获取,国际市场上消费者占主导地位。

3.规模收益不变,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没有不确定性。

4.政府在外贸中不起作用,因此国际贸易在相互竞争的小生产者之间展开。

5.各国贸易总是平衡的。

6.各国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保持不变,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相似。

由于上述假定前提的不现实性,因此出现了对上述假定进行修正后产生的各种保护贸易学说。

(一)保护幼稚产业论修正了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中贸易各国都处于相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假定

保护贸易论的提出者李斯特批评古典贸易理论“没有考虑到各个国家的性质以及他们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况”。“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上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在自由竞争下,一个一无保护的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没有可能。”“保护制度是使落后国家在文化上取得与那个优势国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李斯特提出的历史发展阶段论认为,各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的外贸政策,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实施保护贸易可以迅速发展起本国的民族工业,但在民族工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必须果断地放弃保护。这实际上是对李嘉图比较利益学说的发展和补充。

(二)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说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假定贸易各国都可从贸易中对等获益的修正

伊曼纽尔和普雷毕什关于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论点得到了普遍的证实:

“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已越来越趋向恶化,自1980年起,初级产品贸易的平均价格下降一半,给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收入造成了巨大损失,每年高达500亿美元。1993年初级产品价格更是普遍下降,非燃料初级产品平均价格以美元计比1992年下降了3.5%左右,其中一些产品的价格已经下降到30年来的最低水平。”在世界商品贸易额和比重不断减少、服务贸易额和比重不断增加的今天,在运输、保险、银行、通讯和旅游等服务贸易领域,发展中国家更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注:曾时:《试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世界经济研究》1994年第6期。)。

“萨普斯福特根据从1962~1982年每年数据在二项回归分析中估计,非燃料初级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为-0.25”,“长期价格弹性可能比短期价格弹性低许多”。发展中国家更加外向型的全球政策转变可能抑制农产品价格,因而恶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其直接的收入效应可能很小,而通过国际收支约束加紧产生的间接效应可能会相当大,因而会全部抵消贸易自由化的预期益处。”(注:[英]迈克尔·布利尼:《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条件:关注的一个方面》,《经济资料译丛》1995年第3期。)

(三)凯恩斯主义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假定各国总处于贸易平衡状态的修正

凯恩斯主义认为,净出口属于总需求的一部分,可以刺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进口则会收缩国民经济。因此,凯恩斯主义提倡国家干预国际贸易,大力推动出口,抑制进口,保持外贸顺差。因此,凯恩斯主义又被叫作“新重商主义”。

正如希克斯所说,“造成英格兰如此多的人在自由贸易方面丧失信心的主要问题是,旧的自由主义在巨大的失业面前无能为力,以及在积极的反失业计划中使用进口限制作为要素的可能性。人们当然不得不把这条思路同凯恩斯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就是这一点(几乎仅仅这一点)导致凯恩斯放弃自由贸易的信念。”(注:[英]迈克尔·布利尼:《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条件:关注的一个方面》,《经济资料译丛》1995年第3期。)可见,当国家发生经济危机时,失业和经济衰退就必然导致政府的保护主义倾向。

(四)最优干预政策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市场完美无缺假定的修正

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是有大量的市场缺陷,其中主要是要素市场、扭曲的部门间工资差别、粘性工资与市场工资超过影子工资、分部门的最低工资和买方垄断,等等。所有这些市场缺陷意味着需要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存在非经济偏好(即发展新兴工业),因此,由戈登、约翰逊、伯格沃蒂、斯瑞尼瓦萨等人提出了最优干预政策理论,认为当市场扭曲是由国外而非由国内因素所引起,当经济目标属于对外部门时,采取最优干预的保护贸易形式被认为是最优政策(注:[美]杰格迪什·伯格沃蒂:《自由贸易的新旧挑战》,《经济译文》1994年第5期。)。

(五)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假定的修正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贸易理论认为,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上的古典贸易理论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即自由竞争、市场机制决定价格和规模收益不变。事实上现代许多工业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的特点,即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的单位成本呈现递减趋势。规模经济的存在要求每个国家的几家大垄断公司各自生产少数几种产品,而且每种产品应存在差异,以便在生产规模上取得收益递增的好处(注: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5期。)。

德国的诺贝尔特·冯克指出:“传统的外贸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这一假设之上的。而这种理论没有考虑到目前世界经济体制的一些根本特点。例如跨国公司和市场垄断的存在,国内外市场的区别及信息的不畅通。而恰恰在一些领域里存在大量非关税壁垒,不完全竞争是其中的主要标志。例如在汽车工业、钢铁工业和半导体工业就是如此。”(注:[德]诺贝尔特·冯克:《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贸易性投资措施》,《国际商务》1995年第1期。)

斯宾塞和布兰德等人认为,某些工业,特别是高科技工业,处于不完全竞争情况,市场经济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在这些行业中,少数大公司垄断市场,形成寡头垄断,参与有效竞争,他们可以影响市场价格,他们拥有的市场力量可以获取超额利润转向本国公司,从而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并可取得外部经济利益。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加以支持,比如政府可以对本国大公司给予补贴,从而使外国竞争对手推迟或停止投资与生产,使本国公司占领市场获得超额利润,其利润大大超过政府补贴。不完全竞争前提下的国际贸易理论修正了古典与新古典的自由竞争贸易理论,明确提出国家干预贸易的必要性,修正了古典与新古典贸易理论反对国家干预贸易的主张。而且,事实上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不同程度地实行了这种战略。他们对某些战略工业和贸易,特别是高科技工业,国家曾不同程度直接或间接地加以支持。例如对欧洲空中客车公司和美国波音公司的喷气式飞机等制造业的支持,对日本重化工业和半导体工业的支持等。国家对这些工业的支持和保护可以称为“保护高科技产业论”,是“保护幼稚产业论”的现代翻版(注: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5期。)。

(六)企业内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市场运行具有完全效率假定的修正

自从科斯提出交易成本和企业理论以来,人们认识到市场运行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阻碍。这样,企业就有一种通过自身组织的巧妙安排来替代成本相对较高的市场来组织资源的内在倾向。表现在国际贸易方面,就是某些大型的跨国公司经常通过公司内贸易来降低关税的支付的现象。“虽然有关公司内贸易的详细、准确的统计很难获得,但是一般都认为公司内贸易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现象。……根据有关的研究报告估计,目前大约60~70%的世界贸易与跨国公司有关。2/5的国际贸易在公司内部进行。邓宁发现在英国的子公司85%的进口和80%的出口属于公司内贸易,而在彩色电视机制造业公司内贸易的比率高达40%。利柯鲁(Lecraw)研究了日本在东南亚5国轻工业制品制造业的111家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的情况,他发现这个比率高达79%。”“正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对公司内贸易这种非传统的国际贸易交易形式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注:朱刚体:《交易费用、时常效率与公司内贸易理论》,《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3期。)

(七)技术外溢和技术创新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技术固定不变和把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假定的修正

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假定技术是固定不变的,而且是可以自由获取的。但实际上,人类的生产技术是在生产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并且获取技术,特别是关键技术是需要花费高昂的费用的。

技术外溢理论认为贸易和技术外溢有可能将国民经济的发展引入错误的方向,使贸易各方的长期发展速度都受到影响。技术创新的大幅度进展需要两个必要条件,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科研投资的鼓励。(注:海闻:《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经济研究》1995年第7期。)

为了消除技术外溢对国民经济的误导和刺激技术创新,都需要国家干预贸易活动。

(八)国际竞争优势论修正了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比较优势论

波特在调查研究了10个国家100家大工业的情况后指出,当前的贸易理论只能解释为什么在国际竞争中一些国家的某些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而另一些却失败了这一问题的部分原因。比如为什么日本在汽车工业、瑞士在精密仪器工业,以及美国在化学工业方面比别国生产率更高,更富于竞争力,用比较优势理论不能完全解释。(注: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5期。)

波特认为,比较优势并不一定是现实的国际竞争优势。为了取得国际竞争优势,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对工业竞争力加以影响;对教育的支持可以影响高级要素禀赋;对产品的规模、标准条例等的规定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和供给;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可影响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供求与竞争状况等等。

三、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实践表明,保护贸易是他们事实上实行的贸易政策,是其实行工业化和保护本国经济的重要手段

19世纪初,美国开始工业革命,为了抵御英国工业品的竞争,扶植国内工业的发展,美国不断提高关税。1816年关税率为7.5~30%,1824年平均关税率提高到40%,1825年又提高到45%。18世纪80年代,美国工业跃居世界首位,1900年美国在世界外贸总额中仅次于英国,居世界第2位(注:李湘等:《国际贸易教程》,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页。)。

“历史上,德国和美国的钢铁工业地位的上升(1880~1913)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德国和美国政府征收保护主义关税所致……日本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也通过进口保护为钢铁工业的发展助了一臂之力……日本的汽车工业之所以发展到如今的水平,与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政府对其汽车市场的进口保护有着相当的关系……后来美国对大量的进口,也加强了对其汽车工业的保护。比如1978年对克莱斯勒公司的应急贷款曾使该公司免于破产;在政府支持下,该公司的生产效率也得到了提高。1981年,美国政府迫使日本政府和汽车生产企业以自愿出口限制与美国合作;1995年美日汽车摩擦升级,美国政府迫使日本政府进一步向美国汽车生产商开放市场。……在电子工业方面,日本政府的保护主义政策也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电视工业为例,日本的通商产业省曾把电视机以及与其相关的电子消费品作为发展出口的一个主要目标,进行保护,使之免于进口竞争;政府还允许七大电子企业在国内形成卡特尔式的联合。此外,日本国内复杂的分销系统也常常把国外电子产品排斥在外。”(注:罗丙志:《国际贸易中的政府行为与产业成长》,《国际贸易》1996年第3期。)

“事实上,没有保护为国内市场生产的早期制造业而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只有英国和香港。”(注:[美]约翰·威廉逊:《开放经济与世界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

目前,发达国家处于经济“滞胀”的状态,美国等发达国家随着国际债务的不断增加,又举起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

由上述可以看出,几乎整个资本主义的国际贸易发展史就是一部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

四、结论

贸易保护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同时也屡次遭受国外反倾销制裁,对我国国际贸易,国家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反倾销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一大障碍。本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分析了我国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利益,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商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多以征收反倾销税为主要手段。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以贸易保护为目的的贸易摩擦频频发生,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合法贸易保护工具,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作为贸易保护措施予以使用。

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期间,在对外贸易,连续遭遇国外进行大规模反倾销,加之人民币持续升值带来的压力,因此,如何建立和谐的外贸局面,促进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具有时代意义。

一、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到2007年底,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在世贸组织成员2007年上半年发起的共87项反倾销调查中,有32项是针对中国的,而位列第二的美国,只有6项。中国出口产品受实际反倾销措施的冲击也是最为严重的。2007年上半年,世贸组织成员共实施了71项反倾销措施,其中15项是针对中国产品的。

从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来看,逐步呈多元化趋势发展,截至2007年底,国外对我国4000多种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五矿化工、机电、轻工、纺织、食品土畜等多个行业。

从反倾销涉案金额看,也日趋增大,在上世纪80年代,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例中,没有一件金额超过1亿美元。而到了2007年,超过1亿美元的案例已达数十起。

二、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呈现的趋势

1、涉及的中国产品类别和数量不断扩大,反倾销税率趋高。20世纪80年代我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只有46类,且基本上是出口量少、工艺简单的初级产品及劳动密集型传统产品。到2007年底,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在世贸组织成员2007年上半年发起的共87项反倾销调查中,有32项是针对中国的。

2、发达国家是主要发起国,但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加人了对华反倾销的行列。80年代对华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至90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加入到对华反倾销的行列中来,从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件所占全部对华反倾销案件比例看,1997年达到76%,而1998年高达87%,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已经多于西方发达国家。

三、原因分析

1、国外因素

(1)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目前世界整体政治经济形势不明朗,一些国家受制于政治、经济、社会的压力,频频运用贸易保护措施;一些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重点产业容易出现全球性的竞争加剧,必然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极力保护国内市场。在WTO成立以后,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积极致力于寻求WTO框架内的保护措施,便冠冕堂皇地打起反倾销大旗,动辄借反倾销之名,行保护之实,使反倾销在很大程度上由WTO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演变为变相的贸易保护手段。

(2)视中国外“非市场经济国家”

尽管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根据与一些国家谈判达成的协议,在未来一段较长时期,中国仍将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使我国的反倾销问题更加严重,我国企业更容易被认定为倾销。在反倾销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是指那些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企业的生产、销售活动和产品价格由政府决定,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国家。因此,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一些国家并不是以中国商品的国内价格为准,而是以“替代国”的价格因素为参照,这也使我国应诉反倾销调查的国际法律和政策环境更为复杂。

2、国内因素

(1)中国出口贸易秩序混乱。我国出口虽增长迅速,但较多企业管理不善,产品缺乏竞争力,只能相互低价竞销,出口贸易秩序混乱,给国外反倾销带来可乘之机。企业的营销理念仍较落后,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给对方国家造成“价廉质劣”的印象。一些企业未能把握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进口国对华反倾销概率。

(2)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自主知识产权匮乏、产品附加值低长期以来,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以粗浅加工贸易为主,出口产品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据统计,2003年中国企业出口产品的自主品牌不到20%,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低于10%。中国出口商品中相当数量仍然是低附加值的,首先表现在劳动密集型的商品占有较高比重,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商品出口比重偏低。

四、完善应对反倾销措施,促进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争取市场经济待遇,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改变他国对我国“非市场经济”的看法,同时通过政府之间的谈判,早日取得他国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另一方面我们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在避免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实现生产要素及其价格市场化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还有,在目前一些国家国内立法未作改变的情况下,要避免适用“替代国”的做法,我们企业和相关行业必须用具体事实证明自己是按市场化运作的,包括企业股权制度、生产投资决策、产品定价、财务会计制度等。尽管目前还有很大难度,但也有不少成功的先例,我们不应放弃这一努力。

2、规范外贸经营秩序

在出口产品中,我国产品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很多企业产品雷同。随着国家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了自主外贸经营权,如果没有健康的外贸秩序,价格战在所难免。为此,企业首先要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制度,努力使有关资料和账簿符合国际标准要求,力争让反倾销调查当局认定某些具体企业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同时要实行行业自律协会和统一的出口措施,尽可能实行国外总经销和总制度。外经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有外贸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合理地统盘调节外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布局,及时有效地指导出口产品价格水平。超级秘书网

3、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

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战略及策略,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工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在制度安排上制定“优质高价出口原则”,外销价格的比较在经过技术处理后可统一在离岸价上进行,由海关设置“价格门槛”,出口产品的外销价格要高出这一“价格门槛”,则“优质高价出口原则”亦可称为“最低出口价格准则”。同时,注重全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

4、建立反倾销调查的预警机制

如果能有效地预防反倾销调查,不仅能够节省调查过程中的大量应诉成本,而且也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因为反倾销调查而给我国带来的大量间接损失,因此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成为必要措施。预警机制的建设包括对我国国内产业遭受外国产品冲击可能受到的损害的监测以及我国产品出口可能招致进口国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等限制措施的监测。通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和地区国际市场状况以及我国进出口情况等重要参数变化的监测、整理与分析,建立损害预警数学模型,定期和不定期地预警信息,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以求达到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卜海,国际经济中的倾销与反倾销[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陈家勤,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对外经贸发展[J].财贸经济,2005,(5)

[3]庞晓东,中国外贸大而不强存在巨大隐患[J].中国经济周刊,2005,(3)

贸易保护论文范文4

(一)传统贸易保护主义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构筑高关税壁垒以达到保护本国企业,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的目的。虽然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也采用一些非关税壁垒的方式来限制进口,如通过国内立法、设置进出口配额、实行进口许可证制、有意制造海关壁垒等,但这些措施仅被用作关税壁垒的补充,或曰“帮凶”而已。且无论是重商主义者的“货币差额论”和“贸易差额论”,还是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抑或是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其核心无不是强调“关税”在贸易保护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即便是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其核心理念仍然是由两大关税政策模型构成,即布兰德和斯宾塞的“夺取进口商垄断利润的关税政策模型”,以及克鲁格曼的“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关税政策模型”。当然,基于利益寻租、选民政治、现状偏见和国内政党政治等因素,传统贸易保护主义者的借口还通常包括国家安全、贸易赤字、国内就业和公平贸易等。总之,传统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粗暴性”、攻击性、破坏性等特点,也往往会招致贸易伙伴的报复,最后造成两败俱伤,陷入“双输”的局面。

(二)现代贸易保护主义

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对象仅限幼稚产业不同的是,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触角延伸至了农业、纺织、钢铁、家电等深陷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并蔓延至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之中,且逐渐由微观层面的单个产品扩展至整个产业的宏观层面。因此,在保护手段上虽然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有所交叉,但却与设置高关税壁垒等“裸”的方式相去甚远,而是转向更多地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标准等“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非关税手段。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并已成为各国政府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借口”。现代贸易保护主义非关税壁垒的各种手段之所以受到各国的青睐,主要是因为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隐蔽性和限制性,且表面上并不违反GATT和WTO等相关国际贸易的协定和原则,即以其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其贸易保护之实。

(三)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

所谓“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即相关国家通过制定或利用国际上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制定的有关自然生态、社会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标准来规避WTO框架下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以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资源环境和人权的幌子下推行贸易保护。正如有学者通过对ISO9000、ISO14000和SA8000等国际认证标准体系的研究发现,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人文化”趋势不断增强(陈志友,2008)。对此,笔者虽深有同感,但并不赞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人文化”的提法。虽然ISO9000、ISO14000和SA8000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文关怀的因素,但细究之下不难发现:第一,ISO9000强调的主要是产品质量,“人文化”的内容和因素并不明显;第二,ISO14000是一套有关环境管理标准的体系,“人文化”因素难觅踪迹。如果说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的保护体现的是人文关怀的话,这本身就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悖论。因为,只有坚持“去人类中心化”的理念,心怀生态伦理观,才是对自然真正的呵护;第三,SA8000的宗旨虽然是保护基本的人权,但从其内容来看,更多的是对企业生产活动的道德伦理约束。即便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2010年的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中,“一切皆基于伦理道德”也是其坚持的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因此,基于上述标准而形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实际上暗藏着“泛伦理化”的转向,并主要表现在生态、社会和知识产权三个维度之上。

二、“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泛伦理化”转向

(一)生态伦理向度

“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的生态伦理向度除了学界通常所称的“绿色壁垒”或环境贸易壁垒之外,还包括基于动物福利保护的壁垒。它主要是指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甚至以全球的名义)自然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动物福利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法规和标准等。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动植物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其实,将国际贸易与生态环境挂钩并非近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早在1971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时任大会秘书长的斯特隆(Strong)就呼吁在GATT的框架内增加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第二年,“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组”应运而生,但由于各方分歧太大,这一组织直到1992年才开始实质性的运作。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召开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后阶段,各国签署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DTE),标志着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在WTO和GATT的框架内取得重要进展。DTE指出,在国际贸易中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符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1996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了首个国际环境标准化管理体系(ISO14000),并在此后对其不断地进行扩充和修订。ISO14000可谓是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自之日始便迅速成为一种国际潮流,为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国家所广为采纳,并成为国际上最权威的环境认证标准。然而,尽管ISO14000有助于将各国差异化的环境标准统一起来,理论上有助于减少甚至消除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但由于该标准的制订主体仍为西方发达国家,反映的仍是西方的主流价值观,因此,对于掌握先进环境管理经验和环保科技的西方国家而言,ISO14000已成为它们设置国际贸易壁垒最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一。2010年11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这是全球首个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也是ISO首次涉足社会领域的国际标准。在ISO26000七大核心主题中,环境就位列其中。为减少组织对环境的影响,ISO26000在环境条款的一开始就设定了环境责任、预防性措施、环境影响管理和污染者付费等四项原则。而在具体实践中,ISO26000则要求组织从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其决策和活动的环境影响,并将消极影响最小化,积极影响最大化。ISO26000中环境这一核心主题还包括四个议题,分别是预防污染;资源可持续利用;缓和并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栖息地恢复,并就每一议题提出了具体的期望与行动建议。可见,ISO26000对于环境的要求并不比ISO14000低,它给出的社会责任标准可谓是当今世界上的最佳实践,因此反映的还是发达国家的水平,其相关条款仍然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不仅仅体现在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上,也体现在对动物福利保护的诉求方面。动物福利通常是指动物作为一种生命存在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2003年,WTO农业委员会在《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第一稿和修改稿中首次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之中。所谓的动物福利壁垒就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相关国家将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打着保护动物或维护动物福利的幌子,制定一系列措施以限制甚至禁止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有关动物福利保护的问题,ISO26000也在其“道德行为”原则中指出,组织不仅要关注人和环境,还要关注动物、尊重动物福利。可以说,动物福利壁垒是绿色壁垒的深化和拓展,它与社会道德伦理水平紧密相连,因而具有表面的合情、合理、合法性,极易博得世人的同情。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的道德伦理意识普遍较低,因此,动物福利壁垒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和不公。

(二)社会伦理向度

“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的第二个重要的特征是社会伦理向度,即通常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CSR),主要关注的是随着资本的全球扩张而引起的一系社会矛盾,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必须摒弃和超越“唯利是图”的传统理论,强调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关注人的价值及对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的贡献。“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社会伦理向度主要体现在进口国以SA8000和ISO26000中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为托辞,从而人为地制造贸易壁垒。SA8000于1997年由美国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制定和,是全球首个企业道德规范国际标准,与ISO9000和ISO14000一样可用于第三方审核认证。其制定依据和原则是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系列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等既有国际协议。它从童工、强迫和强制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报酬和管理系统等9个方面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并就每一项要求都列举了相应的行为准则。由此可见,SA8000的核心诉求就是要保护劳工权益。虽然跟其他国际标准体系一样,SA8000也有它积极的一面,但由于西方发达国家一直试图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SA8000自推出之日起就受到它们的追捧,已经并将必然继续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可以说,作为以美国人主导和炮制的国际标准认证体系,SA8000无疑迎合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所谓的“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的口号,从而极易沦为西方发达国家用来限制发展中国家较具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出口的有力工具。ISO26000与SA8000虽然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二者在制定机构、履行主体、宗旨、适用对象、内容、社会责任及其要素界定、实施方式等诸多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性。ISO26000认为社会责任是组织核心战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组织在探讨和实践社会责任时应尊重如下七项原则:第一,担责,即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承担责任;第二,透明度,即组织在影响社会与环境的决策和活动方面应当是透明的;第三,道德行为;第四,尊重利益相关方利益;第五,尊重法治;第六,尊重国际行为规范;第七,尊重人权。ISO26000在第六章重点阐述了社会责任的七大核心主题和与之相关的议题,并针对每个核心主题,就其范围、与社会责任的关系、相关原则与考虑,以及相关行动与期望提供了指导。这七大核心主题除了上文已经提到的环境之外,还包括:组织治理、人权、劳工实践、公平运营实践、消费者问题、社区参与和发展等,每一个核心主题下面都包括一系列社会责任议题。尽管ISO26000自之日起,国际标准化组织就宣称它既不是管理标准也不作为认证标准,仅是一个自愿性的国际标准指南,但正如有学者担忧的那样,在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仍为西方发达国家所主导的格局下,ISO26000成为“柔性贸易壁垒”的可能性明显存在(黎友焕等,2012)。而且事实也证明,已经有包括丹麦、瑞士和法国等西方国家将ISO26000用于认证,或对企业进行评级,还有少数企业(如中国国家电网)也利用它来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或者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个事实上仍然以西方国家意志为主的国际标准,ISO26000一旦被推动作为认证标准,不仅会对大大增加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会对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带来挑战。更为严重的是,由于ISO26000不仅涉及组织内外部各相关利益方,而且强调在法律或其执行与国际行为规范存在冲突的国家中,组织应尽最大可能地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因此,该标准一旦被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就很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形成潜在的威胁。

(三)知识产权伦理向度

“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还体现在基于知识产权伦理而形成的贸易壁垒。它通常指的是一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享有著作权的图书、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的措施,或凭借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滥用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设置不合理障碍的其他措施。归纳起来,其实现限制进口的目的不外乎数量控制和价格控制两种机制,前者是指一国通过诉讼等途径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后者则是指通过收取知识产权许可费,降低进口产品在其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进而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徐元,2012)。不过,无论是哪种类型,还是何种作用机制,知识产权壁垒都是知识产权保护超出其合理的固有垄断性的结果,只会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此外,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壁垒的形成源于西方的知识产权伦理理念,即将知识产品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从而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观旗号下寻求法律的保护。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西方主流价值观与伦理观的指导下,西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以逐渐成形,并在国际贸易中被日益广泛地应用于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而与之相对的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文化、教育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大多缺少一种健全的知识产权伦理观,对产权的尊重与保护的伦理意识也相对淡薄,因此,当前和未来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的最大受害者无疑仍是发展中国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除了依据国内制定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造贸易壁垒外,还利用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强化对其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而且还通过推行《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以及各种区域性贸易协定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则。然而,TRIPs虽然专注于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却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视而不见。而ACTA则是由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在2005年G8峰会上发起,由美国、日本和欧盟主导,其制定不仅缺乏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且其谈判过程和协议内容严格保密。可见,尽管该协定声称旨在全面加强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其背后欲行贸易保护的用意却昭然若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富国“游戏阴谋”。除了上述协定之外,前文提到的ISO26000虽然没有将知识产权单独列为其社会责任原则和核心主题,但在其多项表述中也潜藏着贸易壁垒的知识(产权)伦理向度。一方面,在ISO26000的社会责任原则框架下,“道德行为”、“尊重利益相关方利益”、“尊重法治”和“尊重国际行为规范”等原则有被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能性。前两条原则中的“利益相关方”显然包括知识产权的拥有者,第三条中所谓的法律法规,显然包括各国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第四条原则更是将国际行为规范凌驾于国内法和国家之上,其潜在的负面性不言自喻。另一方面,在ISO26000的七大核心主题中,公平运营实践这一主题下的第五个议题就是尊重产权。该议题要求组织尊重的产权既包括有形产权和知识产权,也包括土地和其他有形资产的权益、版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基金权、著作人身权及其他权利。以此观之,ISO26000的产权概念远比传统知识产权壁垒涵盖的内容广泛和全面,是西方知识(产权)伦理的集大成体现。

三、结语

贸易保护论文范文5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贸易保护;贸易自由;国际货币

Abstract:Theeconomicglobalizationandthetradeprotectionmagnificationispairofcontradictory.Theeconomicalglobalizationpromotedthedevelopingcountryeconomicdevelopment,butthetradeprotectionismcausedthedevelopingcountrytopaythehugeprice.Hasdiscussedtheincomewhichtheeconomicglobalizationbrings,simultaneouslyhasalsopointedoutundertheglobalizedbackgroundthenewtradeprotectioncharacteristicandoriginthe

keyword:Economicglobalization;Tradeprotection;Tradefreedom;Internationalcurrency

1经济全球化的背景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全球化的界定,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和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通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加强。而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和生产要素超越国界流动,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的广泛传播,跨国公司作用显赫,从而导致各国经济活动高度相关,世界经济整体化和一体化空前突出的经济现象与过程。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2经济全球化的效应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从经济角度看,全球化被视为经济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相互依赖,特别是形成了世界性的市场,资本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在全球自由流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但同时我们在考察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效应时,应该注意到其两面性。

一方面,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可以使其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和利用,从而增加总产出和消费者福利。对于单个国家来说,可以更为有利地利用自己具有比较利益的要素,获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此外,经济全球化利益所产生的经济驱动力导致了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这种调整必将促使不同产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转移,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局面,加强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协调。

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它可能导致国家的经济及受到威胁,加剧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加剧富国与穷国的差距,在世界范围内形成新的垄断以及加深经济被动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竞争过程中,其民族工业面临生存的危机,工业化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整个世界经济的增长。

(1)市场利益引导有害产业的转移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经济主体仍关心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使一些发达国家为了经济利润,把有损社会利益的污染产业、色情业及业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发展中国家为了追求数量增长,被迫或不自觉地接受这种转移,致使其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下降。

(2)世界各国经济内部结构发展水平事实上存在不平衡。各国经济结构不平衡表现在产业结构存在级差。从目前的状况看,发达工业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存在固有的技术级差。由于这种技术级差的存在,发达国家在转移技术时,一般都是在这项技术到成熟期时才开始转移。这种级差技术转移的结果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经济全球化潮流推动下,世界市场引导国际产业的转移,由于事实上已经存在着产业级差,必然进一步促使世界各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3经济全球化下的贸易保护

贸易保护最初源于重商主义,以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各国竞相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后来的凯恩斯的贸易保护学说、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都为贸易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自由贸易显得愈发重要,也越来越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但是对外贸易这把双刃剑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在冲击着国内的产业,这点对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尽管当今世界的主流是倡导自由贸易,但是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着贸易保护政策,其中也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

3.1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新特点

在自由贸易理念流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所实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发展。

(1)贸易保护倾向并没有消除,各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公开转向隐蔽,由固定转向灵活,由单个国家自我保护转向区域集团集体保护,由通过贸易政策保护转向寻求国内产业政策保护等。《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的生效,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诸如对反倾销条款的使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安全、卫生防疫、技术标准等较之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更加多变和隐蔽,从而更能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还要将劳工标准、环保标准纳入世贸组织谈判议题,其目的是打着人权与环境的幌子,借机剥夺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保护其传统产业。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出现则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集团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外则形成统一对外的市场机制,对非集团成员实行贸易歧视。其贸易保护手段主要不是关税,而是诸如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知识产权等形形的非关税壁垒,这给集团外国家向集团内成员出口设置了障碍。

(2)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这些非关税措施都是针对特定国家的。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通过各种歧视性非关税措施使国内工业避开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又通过补贴手段促使本国产品占领其他国家的市场。

(3)通过产业政策对一国贸易实施间接保护是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又一特点。这是由于在制定贸易政策上,各成员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共同的国际准则制约。国际准则由国际性贸易准则和区域性经济运行规则组成,它是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而做出的制度性安排。这些制度性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一国借助贸易政策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各国政府或贸易集团便把贸易保护措施转向不受国际贸易规范制约或者制约较少的国内或集团内经济政策,其中产业政策日益成为一国或贸易集团实施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

3.2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原因

(1)世贸组织成立的初衷是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可是各国在世贸中仍是以国家利益为最终考虑因素。从经济全球化的属性上看,经济全球化虽然有贸易自由化的一面,但是经济全球化并不是无视国家的存在,而是尊重国家,强调国家利益至上。经济全球化的这种内在属性为一国实施贸易保护提供了政治和伦理基础。从一国政策选择的路径上看,贸易保护是贸易自由的准备阶段,而贸易自由则是贸易保护政策的演进目标。贸易保护对一国来讲,具有双重目标,其一对内是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对外则是迫使别国停止不公平竞争行为,开放市场的有力武器;其二是培养和提高本国产业的竞争能力。其演变趋势是取消保护,最终走向贸易自由。由于经济全球化本身不能消除国家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规律的作用,不能消除一国内部产业之间不平衡的状况,所以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还将继续并存,这种并存性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兼容的。

(2)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运行规则和超国家经济组织,是影响一国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关系的外部制约因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扩大和各国之间经济相互依赖性的增强,使得世界市场上的竞争由过去的对抗性竞争走向合作性竞争。对抗性竞争把竞争看作是双方一场一决雌雄的较量,把对手赶出去,自己垄断市场是这种竞争的目的。因此,在对抗性竞争的情况下,竞争中的双方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在选择竞争行动时都有很强的独立性,很少受到约束。而合作性竞争则完全不同于对抗性竞争,合作性竞争的目的是保护竞争,反对垄断,强调和重视竞争中的合作,并通过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目前已进入各国共同实行自由贸易的公平贸易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分享他国自由贸易的好处的同时,在本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薄弱的经济基础和相形见绌的竞争力,使其难以在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中短期受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考虑各自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参与的方式。但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认识到,自由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融合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去是发展中国家的唯一选择。而全球化作为过程和主流的经济发展方向,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两种力量总是处于不断的较量之中,但是贸易自由化始终是经济发展的趋势。

贸易保护论文范文6

贸易技术壁垒是指进口国家针对有关工业产品或消费品的某些特性所制定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标准、法规以及检验商品合格与否的评定程序而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在近年来国际贸易中兴起了多种非关税壁垒,其中技术壁垒最难对付,可以称之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杀手锏”,成为21世纪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一、贸易技术壁垒兴起原因 1.贸易技术壁垒产生的历史并不悠久。GATT/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它要求成员方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产品,而不应采取其它限制进口的措施,还要求各成员之间应通过关税减让的谈判逐步降低关税。从GATT/WTO的有关八轮多边会谈的结果来看,这一原则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遵守:成员方的平均关税大幅度降低,目前发达的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的平均关税分别仅为3%和11%。但是,随着关税的大幅度降低,又出现了形式多样的非关税措施。在非关税措施中,如果采用直接的数量限制等手段来保护本国市场,不仅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还会受到其它成员方的报复。因此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转而寻求一种更高明的替代措施。技术壁垒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并大行其道。 2.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飞速地发展,技术贸易以及技术密集型商品或者技术相对含量较高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有的份额越来越大,国际贸易中涉及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变得更加广泛和复杂,与之相关的贸易磨擦也大大增多,因此把技术标准或法规用作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措施就被一些国家和地区广泛地利用。 3.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各国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性增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商品款式变化更敏感,对卫生、安全及环境指标的要求更加严格,这使得技术壁垒问题更加突出,目前盛行的绿色壁垒就能说明这一点。 4.贸易技术壁垒本身所固有的特性,使之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好武器。贸易技术壁垒有以下特点:(1)形式上的灵活性。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国技术政策差异明显,各国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各国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技术法规越来越严格。技术壁垒也随之更加苛刻,层出不穷。随着国际市场上竞争的加剧,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往往有意识地利用标准作为竞争的手段,把标准的差距作为贸易保护的措施,特别是更广泛地利用安全、卫生标准作为限制进口的武器。(2)名义上的合法性。技术壁垒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借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中若干规定,打着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和环境的旗号,行保护贸易之实,转移人们的视线。(3)内容上的广泛性。贸易技术壁垒名目繁多,不仅涉及到初级产品,而且包括各种中间产品、制成品;不仅涉及到有形商品,而且还包括金融、信息等无形贸易产品;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开发、生产、加工过程,而且还包括包装、销售、消费等过程。(4)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公平性。在国际技术贸易市场上,目前发达国家处于垄断地位,发达国家在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由于这些标准是主要根据发达国家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制定的,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往往是难以达到的。这些貌似公正实则不公的标准,势必使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技术壁垒这些特性,使其更容易成为关税和直接非关税壁垒的“替身”,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张王牌。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类种 1.复杂多变的技术标准。一些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了极为严格和繁琐的技术标准,既有产品标准,也有通用技术语言标准、试验检测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制成品、农产品标准,也有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标准;既有产品质量、性能标准,也有产品包装、贮存和运输标准;还有工艺标准,等等。这些标准总是随着快速提高的技术水平而不断变化,因此其不确定性很大,往往使出口国、出口商难以应付和适应。 2.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互联系又有区别。技术法规是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法规。它所包含的内容涉及到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保健、交通规则、无线电干扰、节约能源与材料等。目前美、日、德、法等发达的工业国颁布技术法规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技术法规不像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商。技术法规一经颁布即强制执行。故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3.繁琐苛刻的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一些国家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也作了苛刻 繁琐的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销售。例如,美国等国禁止利用干草、稻草、谷糠等为包装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包装材料只有在提供消毒证明的条件下,才允许使用。英联邦的许多国家,要求提供包装材料的产地证明。德国和法国则禁止进口外形尺寸与本国不同的食品罐头。 标签是附在商品或包装容器上的说明和图样。其内容一般包括:制造者、产品名称、商标、成分、品质特点、使用方法、包装数量、贮藏及应注意的事项警告标示以及其它广告性图案、文字等。标签可以采用纸条或其它材料制品的形式,也可以将说明和图样直接印在包装容器或商品上。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对商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例如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获得"UL"标志。加拿大对于进口食品和食用消费品规定必须以法文和英文标明品名,并在商品的明显地方标明商品的重要性、名称和外国生产者或加拿大进口商的名称和住址。澳大利亚进口各种服装,规定商标上必须注明原料成分,标明适合穿用者的年龄及身材,还有洗涤方法和生产国别等。据统计,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或地区已颁了各自的环境标志图形。 4.多种类型的认证制度。在国际贸易中,不仅技术标准与法规能构成贸易的技术壁垒,而且各国认证制度的差异也能构成贸易的障碍。国际贸易对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以及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认证等十分重视,有些国家限制没有经过认证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有认证的商品则可以享受免检的礼遇,特别是经过国际上有权威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商品,信誉好、销路大、售价高。未经认证的商品,即使其质量具有较高水平,但是也很难进入国际市场。即使进入国际市场,也只能低价销售,得不到购买者的信任。因此认证体系的审核注册成为近年来影响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跨越贸易技术壁垒 随着中国加入WTO的脚步越来越近,针对中国的关税将大幅度降低以及直接的非关税壁垒将大量减少,而贸易技术壁垒将逐渐增多,对我国的对外贸易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尽早采取相应的对策。笔者认为,大力推行对外贸易工作中的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战略,是跨越技术壁垒的有效措施。 (一)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成为国际级别上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国际标准有取代国家标准的趋势,因此采用国际标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条件。另外积极地推广采用国际标准,能够及时了解国际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推动相关技术的进步,从而达到改善商品质量目的,从长远来看,这才是突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 (二)注意不断追踪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成果,及时研究、搜集各国技术限制法规和技术标准,调整本国产品的质量指标。国外公司标准和行业标准经常修订,一旦有了技术上的新成果,即制定成标准,供设计、生产直接采用,滞后时间短。因此要密切注意国外制定标准的动向,不失时机地进行全过程跟踪,如果坐等国外先进标准正式颁布才开始采用,则滞后时间很长,不利于本国标准的调整。 (三)要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在目前的国际上所采用的国际标准有很多都是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或者是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的企业标准转化而来的,充分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这显然不利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因此,积极主动地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活动,不仅能让我们跟踪国际标准动态,而且还能使国际标准充分反映我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扩大我国的影响。对我国国内的先进标准,也应积极地向国际组织推荐,争取纳入国际标准。只有这样变被动为主动,才有利于我们突破技术壁垒的限制,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 (四)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开展国际认证是一项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标准化工作。按照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一国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获得“白色通行证”—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意味着在国内外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成为国际市场免检产品,其市场力不言而喻。因此,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 理体系,从而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