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出口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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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出口论文

贸易出口论文范文1

[关键词]出口表现发展中国家决定因素

一、引言

2001年世界银行公布了题为“全球化,增长和贫困: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世界经济”的报告。该报告中指出,24个发展中国家在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后,其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人均寿命得以增加,教育事业得到发展。除了外国的直接投资,出口是连接这些发展中国家与世界经济的最为重要的渠道之一。通过出口,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企业可以扩大其市场份额并从规模经济中获益。本文分为两部分:首先对有关出口行为决定因素的文献进行回顾,然后具体解释出口规模与技术及脑力资本间的联系。

二、出口的决定因素

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一些理论来解释国际贸易。很长时间以来居于主导地位的范例是代表新古典贸易理论的郝克谢尔——俄林模型。该模型指出,由于特定生产要素的丰裕,国家专门生产和出口本国具有相对成本优势的产品。

尽管上述理论被广泛用来解释国家间的贸易形式,同时此理论对于出口的低水平聚集也提供了有效的解释。除了以往实证研究认为的具有比较优势的成本外,规模经济,完全竞争和技术对于企业和部门来说,决定出口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将在下一节对这两个基本点进行预测。

1.出口规模

传统理论多集中于对企业规模和贸易间的关系研究。(Bonaccorsi,1992;Berry,1992)。在以往文献已经证明,商品生产,出口销售,应对风险能力,有效资金筹集和管理,财务,研发和营销渠道等方面产生的规模经济对出口规模产生积极效应。虽然规模优势可以促进出口,但并不适用于那些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的大公司。(Wakelin,1998,第833页)。

2.研发(R&D),技术能力和(人力)资本

研发对于一些专业供应商来说并不是非常必要的,首先,研发对于出口的重要性在不同部门和国家间存在着差异;其次,研发没有将产品和加工程序的逐步改进考虑在内,所以只能作为衡量技术的一个因素。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没有设立正式研发部门的中小企业(Brouwer&Kleinknecht,1993),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由于技术变化正处于适应状态,所以研发水平大都比较低(Kumar&Siddharthan,1994)。

技术能力是指可以提高并管理技能变化的技术,管理和组织的能力。此外,高学历人才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如精通外语能力将更易于与外国客户建立和维持联系,而后者将有可能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在成本劣势与技术和人力资本优势间可以存在一定的权衡关系。

三、发展中国家出口行为的全球分析

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出口行为对于具有高需求的产品生产是惟一的出路。其实,出口需要结合供应能力及国际营销渠道等其他因素,同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在出口行为中的重要性程度。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谈判,以及由布里顿木材机构提出的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而进行的自主改革方案,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贸易壁垒不断下降,尽管这些谈判和改革方案改善了市场准入环境,但是有必要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供给能力继续保持关注。

一般来说,对不同国家的出口行为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在过去的20年内,世界出口增加了将近220%,在东亚和太平洋国家出口增长了720%,而撒哈拉以南国家的出口却下降了80%(Marcofurgazza,2004)。

世界出口量很少的国家,大都属于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其出口年增长在过去10年均处于负增长状态。与世界出口大国,如韩国,中国,柬埔寨和越南相比,其年均出口量比后者低15%。因此,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水平仍然保持相对较低水平,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停滞不前。

由于出口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文将这些影响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与贸易伙伴国市场准入条件相关的外部因素,另一类是与供应情况相关的内部因素。外国市场准入条件,除贸易壁垒(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外,竞争因素也有可能受地理因素的影响,除了受到距离的限制外,限制因素也扩展到影响进口需求的其他因素,如具有购买能力的目的市场。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最近的研究报告中提供了深入处理这些问题的办法,通过提高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潜在福利和贸易收益。三十年前关贸总协定成员制定的“临时”措施,即普遍优惠制(普惠制)和类似的非相互的市场准入程序,现已纳入多边贸易谈判中,成为发展世界议程的主要措施。然而,这些措施和其他一些促进措施对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行为没有显著影响(CaglarOzden&EricReinhardt,2004)。

我们应当注意到,在真实的贸易世界中将关税作为贸易壁垒,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普遍性。最明显的问题在于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削减了附加价值,也造成发展中国家出口价格的削减。

但是,这些发展中国家非常看好的出口行为数据,却统计显示出令人失望的下降率。大家认为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发达国家一直进行的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间的战略选择。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国家的供应能力完全依靠当地的生产条件,因此影响供给能力的因素包括:有形基础设施,软件基础设施,健全的宏观调控框架,机构水平,政府政策,以及企业发展。

此外,国外市场准入方面也起到重要影响作用。国外市场准入是指向目标市场销售商品的自由程度,从而实现销售。根据国际协会的规定,市场准入受到政治经济保护主义的约束,国外市场自由度根据“绝对保护主义——绝对自由主义”间的连续区域位置衡量。由于国际上施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导致这种国外市场自由度大大减小。

关税是一种强加在进口产品上的间接关税,通过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来减少出口商的竞争力。对于一个经济运营商而言,关税在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上对于运输货物具有同等影响力,因此,关税是影响国际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没有关税的话,国际价格将会趋同,最终均衡国内和国外市场的价格。

虽然降低关税一直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议程,但非关税贸易壁垒对于最不发达国家来说仍然是一个削弱和破坏贸易的关键因素。关税对价格的影响不会限制进口国本身,但它通过影响出口国,导致进口需求停滞,进而造成虚拟过剩需求。由于出口量的减少,出口国国内形成供应过剩,从而引起出口国国内价格比进口国的价格要低得多。

在此背景下,这个词条被认为是一国进入外国市场的潜能。正因为“外国市场准入”具有比“市场准入”更广泛的概念,所以在贸易谈判(联合国贸发会议2005年)中会经常使用。所以,外国市场准入是决定出口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可以直接联系贸易伙伴国的特点,比如通过购买能力和人口数量来反映国外市场规模,将运输费用与其国内的运输费用成正比。

贸易出口论文范文2

1.1参考Chai[8]的研究成果,出口贸易引起的碳排放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式(2)中带撇的变量表示该变量在研究时序内的变化量,等式左边表示由出口引起的碳排放变化量,右边的第一项表示我国出口贸易的结构效应,即在总出口额和部门碳排放强度不变的情况下,由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碳排放量变化;第二项为技术效应,即在出口总额与出口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由各部门碳排放强度变化引起的碳排放量变化;第三项表示规模效应,即在出口结构和部门碳排放强度不变的情况下,由出口总额变化带来的碳排放量变化。

1.2数据来源与处理本文中的工业分行业增加值、分行业能源消耗量以及出口贸易总额数据均来源于2005年、2009年和2013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分行业出口贸易额数据来源于《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分行业出口贸易额选取的是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出口贸易额。为了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分别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平减出口贸易额和工业增加值数据。鉴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借鉴前人文献的分类方法,将中国主要工业分类归并调整为14个行业,具体如表1所示。

1.3行业碳排放量测算为计算各主要工业行业的碳排放强度数据,进而计算出口贸易影响碳排放的技术效应,有必要经测算获得各工业行业的行业碳排放量数据。本文将采用方程(3)所示的计算公式,通过一次能源消耗量及其碳排放系数来估算各主要工业行业一次能源消费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其中,C为行业碳排放量,E表示一次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行业消费量,F为一次能源的碳排放系数。通过搜集不同机构研究确定的能源碳排放系数,取其平均值,确定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的碳排放系数F分别为0.728,0.549,0.416。

2出口贸易对碳排放量影响的因素分解分析

2.1结构效应根据模型(2)的计算方法,将2008年相对2004年、2012年相对2008年各主要工业行业的出口份额变化量,分别与2004年和2008年该行业的碳排放量相乘,加总后即得到出口规模和碳排放强度不变的情况下,在2004~2008年和2008~2012两个计算期内,主要工业行业由于出口结构变动而引起的碳排放量变化,计算结果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由图1、图2和图3可以看出,在第一个计算期内,我国工业行业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出口份额下降较多的行业有服装鞋帽制造业和纺织业,由此带来的碳减排量分别为142.002万吨和1536.27万吨。值得注意的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出口份额的减少量虽然不是最多的,但其对我国工业碳排放量的增加发挥了最大的抑制作用,减排量为299.28万吨,此外,一些加工制造业出口份额的小幅降低也为碳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出口份额增长较快的行业包括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其中,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这种行业的能源利用率高且碳排放量低,即使出口份额增长很快,带来的碳排放量占总量的比重并不大。而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加工制造行业,由该行业出口份额变动带来的碳排放增量最多,多达21006.23万吨。总的来看,在2003~2007年这一计算期内,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使碳排放量增加了20140.03万吨,结构效应为正。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工业行业的出口贸易结构处于从轻纺制品行业向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品行业转变的过渡阶段,出口商品结构已经在朝着清洁化的方向发展。从图4、图5和图6可以看出,在第二个计算期内,出口份额增长较快的行业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在这些年里逐步发展了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品的出口,由此带来的碳排放增量分别为819.425万吨、154.5555万吨和274.29万吨。由于这些行业本身属于技术密集型的低碳行业,所以由此引起的碳排放增量并没有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出口份额减少的行业包括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其中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出口份额的调整对降低碳排放做出了巨大贡献,碳排放量减少了17810.1万吨。2007~2011年处于“十一五”规划期间,总的来看,在这一计算期内,工业行业出口结构不断向低碳低能耗转变,工业行业的碳减排起到了成效,减排量为167.81万吨,结构效应为负。由此可以说明,此计算期内,我国始终坚持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主的出口结构,把减少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作为优化出口产业结构的主要方向。结合这两个计算期来看,在第一个计算期内,我国初步确立了工业碳减排意识,但减排成效尚不明显。在第二个计算期内,各主要工业行业已基本实现了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结构转变,并取得了较显著的碳减排成效。

2.2技术效应碳排放强度也称碳强度,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该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一国经济同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如果一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下降,那么说明该国就实现了一个低碳的发展模式。鉴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各主要工业行业,因此这里的碳强度是指单位工业增加值中包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据模型(2)的计算方法,结合两个计算期各主要工业行业的行业出口额与碳排放强度变化量,二者相乘再加总便可得出主要工业行业出口对碳排放影响的技术效应,计算结果如图7、图8和图9所示。由图7、图8和图9中的碳强度数据可知,2004~2008年和2008~2012年两个计算期内,碳排放强度都较大的行业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其制品和造纸印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这些高碳排放行业以资源密集型和加工制造行业为主,其生产效率和排污处理水平较低,伴随着能源消耗而产生的碳排放量也较大。碳强度维持在较低水平的清洁型工业行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服装鞋帽制造业和金属制品业。总的来看,各主要工业行业的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资源密集型和重度污染行业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及其制品和医药制造业表现尤为显著。具体而言,第一个计算期内碳强度下降最多的行业依次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其制品和医药制造业,由此带来的碳排放量分别减少了191.1万吨,215.83万吨,34.01万吨,295.23万吨和327.04万吨。在第二个计算期内,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仍保持着碳排放强度的大幅减少并跃居减幅量首位,给工业行业碳减排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到第二个计算期结束,14个主要工业行业中有13个行业的碳强度水平已经降低到每亿元1万吨以下,表明我国在节能技术上的进步,使得工业行业获得了良好的减排效果,一些行业如各类机械、设备和器材制造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已经接近每万吨0万吨。综上所述,由于碳排放强度的变化,在第一个计算期内碳排放量减少了1233.08万吨,技术效应为负,在第二个计算期内碳排放量减少了1809.81万吨,技术效应为负。这说明在过去这两个计算期内,我国工业生产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了,工业生产的节能减排技术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与应用,对国家的碳减排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2.3规模效应根据模型(2)的计算方法,将2008年相对2004年、2012年相对2008年各主要工业行业的出口增长率,分别与2004年和2008年该行业的碳排放量相乘,加总后即得到出口结构和碳排放强度不变的情况下,在2004~2008年和2008~2012两个计算期内,主要工业行业由于出口规模变动而引起的碳排放量变化,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在第一个计算期内,除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外,其余主要工业行业的出口规模都大幅增加,其中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出口增长率均超过了100%,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更是高达730.01%。因而在该计算期内,由于出口规模的变动而带来的碳排放增量大大超过减排量,总计2230144.01万吨,规模效应为正,但一些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品行业的出口行业的出口规模显示出大幅度的增加。在2007~2011年也即第二个计算期间,各主要工业行业的出口规模均大幅缩小,其中,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金属制品业和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其出口增长率分别下降至-60.02%、-64.07%、-1.80%和-18.51%,由此带来的碳排放减量分别为792701.55万吨、37204.81万吨、352.78万吨和339860.07万吨,为工业碳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此计算期内,主要工业行业碳排放减少了204136.20万吨,规模效应为负,说明“十一五”期间,我国工业坚持走信息化道路,扩展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品行业的出口,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了排污控制,工业碳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3.4总效应综合来看,主要工业行业出口贸易的碳排放量变化是出口结构、生产技术和出口规模共同作用的结果。由表3可知,在第一个计算期内,主要工业行业出口对碳排放影响的总效应为正,其中出口规模的扩大是导致碳排放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技术进步给碳减排带来了积极作用,结构效应虽为正,但结合上述分析可知出口结构已经处于向低能耗、低碳排放的清洁化方向转型的过程中。在第二个计算期内,总效应为负,其中出口规模的减小是导致碳排放量下降的主要原因,而技术进步是减少碳排放的关键因素,出口结构的变化给碳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

3结论与建议

贸易出口论文范文3

1.1资源优势。安徽省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平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31%,丘陵和中低山地占全省总面积的61%,水面和其他用地占8%,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安徽省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位居长江三角洲腹地,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提供了有利的地理条件。其次,安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为芝麻生产和芝麻加工提供了足够的人力资源保障。

1.2种子选育技术优势。安徽省种植的芝麻品种总体归为3类,地方品种、引进外省品种和自育品种。近年来,一些高产优势芝麻品种不断被挖掘,安徽省自育品种品质也逐渐提升,这是芝麻单产连年增加的一个主要因素。

2安徽省芝麻出口的不利因素

2.1种植面积不断缩小。油料作物的种植面积连年减少,而芝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缩水。最新统计数据,2012年芝麻的种植面积减少到45.67千公顷,占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的5.4%。

2.2价格高,市场小近年来,由于国内需求的不断上升,芝麻采购价不断上升。芝麻的国内价格不断攀升,以至于芝麻制品的原料成本不断上扬,许多食品加工厂考虑成本、利润,不得不调整生产配方,限制芝麻原料的采购。安徽省芝麻产品类型较为丰富。2013年安徽省芝麻创汇约5618万美元,占全国芝麻出口1/3还强,但经外贸分析网统计发现,安徽省芝麻出口相对集中,近年来主要的芝麻制品出口贸易公司出口到韩国的芝麻及芝麻制品占到90%。

3质量安全问题

近年来,农田中氮肥的使用量在增长,逐渐超出农作物生长最适宜的量,许多农户不懂种植管理过程中多种营养元素配比平衡,导致氮肥用量过多且不能被农作物完全吸收,不仅使产品质量严重受损,而且使得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4对策分析

4.1培育优良良种,改善加工工艺合理密植可以增加单位面积上的株数,扩大芝麻叶充分利用阳光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芝麻单位面积产量、含油量。另外,推广芝麻新品种,可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升安徽省芝麻的品质,减少劳动力投入及管理。在加工工艺方面。采取综合利用,统筹兼顾的方法,不断创新突破,引进国外先进加工技术与工艺,形成适合自身的一系列先进完善的加工体系。

贸易出口论文范文4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亿美元,年均增长31.2%,高出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14.2个百分点。尽管浙江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在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迅速增长,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989年的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万美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见,浙江的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衡量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在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很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具体到某一省份的实证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时间较短,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少,占GDP和进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尚不显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进一步凸现,研究这一经济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迄今为止,虽然对各国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为数众多,但众多的理论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结论只有二个:一是以芒德尔为代表的相互替代关系理论(Mundell,1957);二是以小岛清(1987)为代表的相互补充关系理论。芒德尔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认为,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常常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开贸易壁垒,成为对外贸易的替代物,从而也就出现了“贸易替代型对外直接投资”。而小岛清的互补模型则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小岛清模型的基本含义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不同的条件下,一国对另一国的直接投资可以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改变双方的比较优劣势的态势,从而直接创造了对外贸易。无论是芒德尔的替代模型,还是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这既有统计数据残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统计方法与工具上的瓶颈。

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为数不少的经验统计显示,贸易与直接投资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Lipsey、Ramstetter和Blomstrom(2000)依据日本、美国、瑞士的统计数据,研究了这些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Markuson(1983)和Svensson(1984)对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的”还是“非合作的”,如果两者是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互补关系,如果两者是非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替代关系。以上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分析,而对于有其自身特点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对印度进行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贸易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上述结论的差异表明,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且这些研究大多数是针对发达国家,对于处在转型经济的中国来说意义甚微。由于国内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甚少,而具体到某一省份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更鲜有人为之,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历年统计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两者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由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加之统计数据并不完善,样本仅设定在1989-2005年之间。本文选取浙江年鉴和200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衡量对外直接投资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FDI)衡量外商对浙江省直接投资量,以出口额(EX)、进口额(IM)来衡量对外贸易。蔡锐和刘泉(2004)认为,FFDI在中国发挥作用时,中国的吸收能力存在时滞问题,同理,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也可能存在时滞问题。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为止累计的浙江省内外向对外直接投资值总和(ACFDI、AFFDI)。同时浙江省经济增长较快,其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引入变量“浙江省生产总值指数(GDP)”来度量浙江省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

(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只有平稳的时间序列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在此对序列采用ADF检验,其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别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表明这些变量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即零阶单整。LnEX和LnI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其差分后的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两个变量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一阶单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该变量也是一阶单整。对LnFFDI进行二阶差分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二阶单整。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为二阶单整序列。依据协整理论,对于通过平稳性检验且为同阶单整序列来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文献均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拉动作用,着重分析两者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到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进口与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长期稳定关系(张如庆,2005)。其研究的重点只放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视了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贸易的滞后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为避免忽视进口的作用,首先单独分析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与出口、进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2)

综合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并依据DW值与t值,运用向后回归法进一步筛选可以被替代的变量,删除t值不显著变量,同时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和自相关。

对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解释变量)与出口额、进口额(被解释变量)做OLS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回归方程(1)表示LnEX与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2)表示LnIM与LnC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根据表3与表4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作用较显著,模型拟合优度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关与异方差。模型估计式(1)、(2)的残差序列为平稳性,变量lnEX、lnIM与lnCFDI、lnFFDI、Ln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由回归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0709%;FFDI每增长1%,EX将增长2.5622%;AFFDI每增长1%,EX将减少0.312821%;GDP每增长1%,EX将增长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起步较晚,相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说总量较少,所以对出口的贡献程度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对出口贸易产生了正向影响,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了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当年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却对浙江省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与一般看法和直接统计结果相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越来越明显,市场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替代作用将逐步显现。

由回归方程(2)可知,CFDI每增长1%,IM将增长0.054923%;AFFDI每增长1%,IM将减少0.241292%;GDP每增长1%,IM将增长2.333%。同理,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对进口的贡献程度也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方程可知,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导致了进口的增长,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中为了获得自然资源、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实情,从而带动了浙江省进口贸易的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说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土化,需要进口的原料更多地来自本土,从国外的进口减少了。(四)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模型(ErrorCorrectionModel)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计量经济模型,成为协整分析的一个延伸。若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短期出现了偏离均衡的现象,必然会通过对误差的修正使变量重返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将短期的波动和长期均衡结合在一个模型中。

由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浙江省生产总指数与进、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惟一的协整关系,因此可对各模型分别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误差修正模型(3)中,协整关系对EX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则误差修正作用降低了当期EX(弹性系数为-1.062),EX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一定稳定性,而且误差修正模型ECM项对应t值较高,说明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短期比较稳定。

在误差修正模型(4)中,协整关系对IM的增长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IM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修正作用也降低了当期IM(弹性系数为-1.115)。IM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稳定性,这体现着短期内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贸易的稳定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外商直接投资额FFDI、生产总指数GDP与进口贸易额、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协整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口增长、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长期关系看,CFDI、FFDI、GDP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若干年内,对外直接投资在浙江省已经逐渐转型,从追求人力资源优势的生产型投资逐步转向追求市场的市场型投资。这样的转变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是十分明显的,无疑明显影响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长规模。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能产生出口引致效应,即由于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等出口的增加。

从前文实证分析来看,CFDI、FFDI、GDP与进口贸易之间也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表现为对进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母国原材料的进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经济实力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资源极其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许多重要的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几乎完全依赖外省或是从国外进口。因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能在国外获取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它们对进口贸易无疑有强劲的促进作用。其次,随着浙江省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已经或者将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为规避贸易壁垒而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能缓和双边经济关系,化解贸易(张如庆,2005),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全局,现阶段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与贸易额相比,比重还很小,2005年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00158(注:根据2005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而世界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5634(注:根据2004年《世界数据报告》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从短期关系看,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CFDI与出口贸易短期均衡关系显著。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且t值显著,证明了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母国出口贸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限制到鼓励的发展历程(齐晓华,2004)。由于其规模太小,对进出口的影响还不及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得大。但据权威研究报告预测(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强省也首当其冲,必然大幅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随着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大,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将逐渐增强。

本文实证表明,浙江省CFDI与进口贸易也存在短期均衡关系显著,CFDI与进口贸易的关系也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相比之下,CFDI对进口贸易的短期调整作用更强。

贸易出口论文范文5

倾销本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手段,在客观上都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一定的损害或威胁。因此,WTO及其前身GATT都制定并完善反倾销协议,各国也制定自己的反倾销法规,对倾销行为进行打击,以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但由于反倾销协议本身存在一些不合理性,使许多国家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滥用反倾销措施进行贸易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出口额的扩大,国外对华反倾销指控也越来越多,迄今已有480起,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亿美元以上,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出口贸易。

一、对华反倾销的发展态势

1、反倾销诉讼的次数日益增多。自1979年欧盟首次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提起反倾销诉讼后,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便层出不穷,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华反倾销的指控更有愈演愈烈之势。欧盟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在1999年6月开始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2000年,国外对中国大宗出口商品反倾销案件多达38起。我国入世后,随着国际贸易的拓展,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势头有增无减。

2、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只要认为危害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反倾销产品的范围。被诉产品从最初的轻工、纺织等传统商品,扩大到机械、电子等新兴出口商品,总计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3、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明显提高。西方一些国家对我国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非常高,征收幅度低则百分之十几,高则达百分之百甚至上千。1997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小龙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平均为122.9%,最低的是91.5%,最高的是156.7%。而墨西哥对我国出口商品征收100%以上的税率的就有:家电129%,自行车144%,玩具315%,服装537%,有机化学产品673%,鞋类竞高达1105%。面对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将被迫从该市场完全退出。

4、实施反倾销带有很强的歧视性。根据WTO反倾销协议,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产品以低于国内的价格或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向进口国进行销售;二是销售的数量猛增;三是销售的产品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且这种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一些西方国家所确定的倾销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有时甚至根本不具备任何倾销的条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性。如1998年,欧盟对中国、印度、埃及、印尼和巴基斯坦5国的棉坯布实施反倾销,征收的平均税率是12%,但对中国则是征收为期6个月15.7%的临时反倾销税。再如1999年2月,欧盟宣布对中国、印度、墨西哥、波兰、南非和乌克兰的纲丝绳和钢缆征收6个月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其中南非是33%,而中国则是74.8%。

二、中国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剖析

中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经济因素的影响,还有法律因素的制约。综合来说,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的原因有两类:一是国外因素,二是中国自身的问题。

(一)外因方面

1、“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根深蒂固。尽管我国已经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美国及欧盟等西方国家不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也不考虑1998年欧共体理事会宣布自当年7月1日起,不再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决定,在反倾销案件处理中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了十分苛刻的歧视性政策。例如,对中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即一家企业遭受反倾销,全国同类产品同为被告。又如,采用“参照图”等不合理做法,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或不负责任。

2、中国对外贸易额的迅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不仅高于同期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比世界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高出近8个百分点。这使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7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10位,其中出口排名是第9位,进口排名第11位。1999年更进一步,进出口总额排名第9位。2000年实现4743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了31.5%,创改革开放20年来进出口总额和增长速度两个新高。其中出口2492亿美元,增长27.8%,进口2251亿美元,增长35.8%。全年实现贸易顺差241亿美元。在此基础上,2001年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5000亿美元大关,其中出口2662亿美元,增长6.8%。全年实现贸易顺差324亿美元,增长34.4%。与此相反,西方国家(除了美国)近年来经济普遍不景气,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应付国际收支危机,必然把贸易顺差较多的中国列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

(二)内因方面

1、出口结构失衡。就商品结构而言,我国的出口多为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及机电、电子等低附加值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大多是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的。由于主要出口市场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进口国政府、工会等出于维持就业的考虑对进口竞争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对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国出口的许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倾销的对象。就市场结构而言,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对某一地区出口量大且急剧增加势必对当地市场产生冲击,而成为反倾销的对象。如我国金属镁产品向欧盟出口,1993年不足100吨,1996年竟达11000吨,如此巨幅的出口量增长,也就难怪欧盟对其实施反倾销。

2、国际营销谋略不足。中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因而制定的国际营销战略往往失误。一是价格竞争过度。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实行“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同行竞相压价,以低价求胜,通过销售量的扩大来获利,这就给进口国留下了“低价倾销”的印象。二是竞争手段单一。中国出口企业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对非价格竞争手段重视不够,有时由于缺乏对进口国消费者风俗习惯的了解,不注意口味、款式、包装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往往使一些“好货”卖不出“好价钱”。三是缺乏宏观调控。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3、法律应诉不力。中国出口企业不积极应诉是导致国外对华反倾销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企业不应诉就是主动放弃法律上对反倾销案件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降低了者的成本,并诱使国际间的竞争对手对中国企业实施更多的反倾销,形成连销反应。1998年以前对华实施反倾销的国家还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4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现在则有近40个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提起反倾销调查,并向印度、墨西哥、智利、南非等一些发展中国家扩展。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案”之后,方律师看到中国企业不愿应诉,又鼓动美国蜂蜜行业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在蜂蜜案进行过程当中,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中国自行车提出,接下来是蘑菇罐头,再接下来是靛兰染料,总共影响中国高达数亿美元的出口。

三、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具体措施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面对国外反倾销如此嚣张,中国政府部门和出口企业应该密切配合,积极应付。

1、推进经济改革,摘掉“非市场经济国家”帽子。在国外反倾销措施中,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位是造成定案的关键性技术措施,也是他们对转轨型国家实施反倾销的借口。尽管我国已经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经济的自由度、市场的开放度、西方国家所说的私有化程度已经超过某些所谓市场经济国家,但在实际运行中,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仍存在,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仍没有建立,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执行,企业仍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控制。因此,只有进行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摘掉“非市场经济国家”帽子,才能改变西方国家的看法,取消对中国的一些歧视性规定。

2、主动对外沟通,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反倾销是由进口国政府或进口国生产商提起,由进口国政府裁决的,指控的对象是出口国的部分或全部向该国出口的企业。反倾销诉讼双方的力量是不均衡的,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企业,这是一场不公平的竞争,以企业的力量在反倾销应诉中取得胜利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我国政府应当积极同外国政府交涉,加强对外宣传、沟通,同有关国家达成协议,稳定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为中国企业创建一个有利的贸易环境,从而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并帮助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取得胜利。加入WTO后,一方面可以利用WTO反倾销协议的一些条款,据理力争,抵制外国在对华反倾销案中用歧视性的法律方法处理与我国的贸易争端;另一方面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加以评判,一旦发生争议,首先在WTO范围内由当事者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还可根据任何一方的要求成立专家调解组,使争端的解决不能只听外国的一面之词。

3、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首先要建立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协调网络,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全面调研驻在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随时跟踪我国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利于国内反倾销应诉协调机构和行业商会及时有效地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应诉。其次要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由同类产业部门的企业共同按比例筹集资金,国家也给予一定赞助,建立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用于反倾销应诉和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以解决反倾销应诉费用巨大,单个企业难以承受的困难。再次要执行“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通过采用出口许可证、海关审价以及其他手段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

4、加强宏观调控,制止恶性出口竞争行为。我国许多企业存在非理性出口行为,一旦看准某个国际市场,大家都蜂拥而上,争当老大,为成交竞相压价,不惜亏损出口。恶性竞争不但毁掉了一些著名品牌,扰乱了外贸出口秩序,也是授人以柄,为国外对华反倾销提供借口,因此必须加以规范和管理。政府应积极进行宏观调控,加速建立市场经济的价格运行机制,从而使西方国家在反倾销中对中国实行价格歧视失去依据;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管理,严禁出口企业低价竞销,以避免出口自相残杀而导致肥水外流;整顿外贸秩序,改革配额招标,打击害群之马,加强企业自律。企业要注重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并掌握其同行对手的生产能力、市场销量和价格水平,防止一哄而上过量出口;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5、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在商品结构上,要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必须转变国内“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努力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长远看,要加紧体制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出口构成,提高出口效益。在市场结构上,要变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为市场多元化。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中东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在竞争手段上,要变单纯的价格竞争为多种竞争手段并用。如我国出口的茶叶,最初散装出口每吨售价仅1500美元,后来改成名茶礼品包装,由于受到客户欢迎,售价升至9400美元,为原来的6倍多,结果不仅使企业利润成倍增加,而且避开了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在经营方式上,要改单纯出口商品为直接对外投资。例如,重庆摩托出口到越南,对越南摩托行业冲击较大,迟早要遭到反倾销指控。如果我们由单纯出口商品转变为直接对外投资,在越南建立生产基地,绕过其贸易壁垒,以国外生产替代出口,这样既有利于国内剩余生产能力的转移,又可提高企业国际化程度。

6、加强财务管理,健全会计资料。在反倾销调查中,认定企业出口是否存在倾销行为的基本标准是出口商品的出口价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提供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由此来认定正常价值。目前,有些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如在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案中,作为一家全额出口、1999年产销节能灯340万只、创汇480万美元的私营企业江苏省常州海龙电子灯饰有限公司,就是因为财务制度未与国际市场接轨,竟成了其被判定为非市场经济的“罪魁祸首”。

贸易出口论文范文6

关键词出口贸易总体战略战略地位商品结构市场选择

1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按商品和劳务流向不同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不同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的客观环境条件,对国际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手段,特别是对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或鼓励或抑制的不同政策,都制订有各自的战略规划,以作为本国对外贸易总的指导思想,即称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西方经济学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把近几十年来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对外贸易总体战略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进口替代型战略。最早实施这种战略的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该战略主要是高筑贸易壁垒,限制进口,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替代工业制品的进口,减少对国外经济的依赖,保护和扶植民族的幼稚工业。为了解决本国工业发展进口机械设备所需外汇,也出口一定数量的资源型产品和初级产品。

二是出口导向型战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实施的是这种战略。该战略与进口替代型正好相反,主张大力发展外向型的加工业,扩大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这些国家把国际市场作为本国经济的活动中心,把制成品出口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其主要措施是鼓励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大量引进外资、技术、进口原料,以弥补内资金和原材料的严重不足。

三是混合型战略。该战略是上述两种战略的结合,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既不过分限制进口,也不过分鼓励出口。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一度采取过这种战略。

以上三种战略的共同地方是都包含有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进口替代型把保护、限制进口作为战略重点,出口导向型把鼓励出口作为战略核心,混合型二者兼顾,视为同等重要。

我国过去几十年实行的究竟是何种对外贸易战略,从来没有过统一的认识和非常明确的定位。改革开放前谈不上贸易战略这个概念,当时按实际做法是在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思想的指导下,基本上采取了闭关锁国及几乎封闭式的进口替代型。至于市场的选择,更是反复多变、忽而是“东方”,忽而是“西方”,忽而又四面撒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间的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但外贸战略仍然摇摆不定。大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上实行的是类似进口替代型与出口导向型相结合的混合战略;1994年以后,由外经贸部提出了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劳务合作与交流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协调发展的“大经贸”战略。这实际是一种内容复杂、实施困难、含糊不清的战略。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总体战略。最后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又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选择可持续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比较自由的,配以适当保护的综合战略”和有管理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更是一种没有具体战略的战略。

2外贸总体战略中出口贸易的战略地位

尽管我国的对外贸易,在过去甚至今后的战略选择问题,总是没有形成过完全统一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大家都无可争辩的,这就是出口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关键所在,更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前途问题。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年我国坚持了以出口贸易为先导,才以此带动了进口贸易,推动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

(1)从外贸依存度方面,出口依存度始终高于进口依存度。从1990~2005年的16年间,出口贸易依存度有15个年份高于进口依存度,16年中出口依存度平均为20%以上,最高年超过3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GDP的20%以上来自出口贸易。

(2)从外贸贡献度方面,出口贸易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的增长,必然会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根据林毅夫等学者的测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外贸出口每增10.0%,基本上能拉动GDP增长1.0%。而进口贸易,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国内市场一直处于供给过剩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对经济增长不仅没有贡献,而且体现为漏损,二者呈负相关,进口每增长10.0%GDP增长为负0.56%。由此可知,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功不可没。出口贸易已成为与投资,消费一起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尤其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出口这驾马车显得更有活力。出口的增长还会刺激消费增加和投资扩大,对后两驾马车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3)出口贸易是我国换取外汇的重要来源。从1978~2005年我国年出口贸易额由97.5亿美元增长到7620亿美元,增长了78倍;1991~2005年的15年间,除1993年贸易呈逆差外,有14年都是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其中2005年顺差超千亿美元。多年的贸易顺差为我国换取了大量的外汇,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出口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进口的增长。进口额由1978年的108.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6601.2亿美元,增长了约61倍。

出口贸易能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战略重点,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首先,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实行对外开放,就要大力发展外经贸事业,就要大规模地引进技术设备、利用外资、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等,所有这一些都需要出口贸易换取的外汇提供资金保证。其次是我国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发展出口贸易必须积极发展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对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出口贸易也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所需资金创造条件。第三,我国具有发展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成本优势,稀有金属、煤炭等的矿产资源优势,机电等制成品的工业基础、生产规模和成熟的国际市场优势,新开发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优势等都比较明显。

3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的战略选择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的物质商品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发生了两个明显的转变:一是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出口商品是以食品、土特产品、矿物燃料产品等为主,工业制成品不占主要地位。到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5年初级产品的出口仅占全部出口产品的7.9%,工业制成品已占到92.1%。二是工业制成品中由粗加工型为主向精加工型为主的转变。过去我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多属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逐渐增多。目前我国出口的几大类产品中,高科技产品仅次于机电、轻纺排在第三位,而且还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总体上讲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轻纺产品中的绝大部分和机电产品中的相当一部分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上不去,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我国国内原材料价格、劳动工资的上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也正在减弱。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贴牌产品虽然市场看好,但我国付出的成本代价太高。

鉴于目前的现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向,坚持走以轻纺类产品为基础,以机电类产品为重点,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的出口战略,其内容如下:

3.1以轻纺产品为基础

轻纺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轻纺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是我国发展出口贸易的根本所在,特别是纺织服装、儿童玩具,国内有庞大的生产能力,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出口大国的地位不易被撼动,是我国出口战略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轻纺产品一般档次较低、质量较差、名牌较少,竞争力不强,轻纺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国多为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日趋升温,对从我国进口的纺织品等歧视性限制逐渐增加,再加上国内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因此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今后要坚守轻纺产品出口这一根基不被动摇,就必须采取以质取胜、提高质量、提高档次、创立品牌。3.2以机电产品为重点

把机电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战略的重点,不仅这是我国目前出口的第一大类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45%以上,还在于:一是机电产品中的一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发展机电产品出口,可以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二是机电产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较大,与国民经济其他许多部门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加机电产业的发展,也可为其他部门提供更多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三是发达国家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国内机电产业出现萎缩,所需机电产品多为进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对机电产品,尤其是对成套设备的需求也明显增加。因此,机电产品的世界市场容量很大,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50%,出口贸易的空间较大。

3.3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

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而出现的计算机等电子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航空航天等新的产业,代表着世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这些新的高科技产业不仅本身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同时还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可以普遍提高其他产业的技术含量,增加其附加值,从而增强同类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下大力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的出口,不仅是我国出口贸易追求的战略目标和新的增长点,更可极大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速,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接近30%。虽然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但今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良好。因此大力发展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的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战略目标,是符合我国情况和千变万化的国际市场需求,是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和驱动力。

4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

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曾明确提出实行“多元化的市场战略”,其内容包括:继续开拓欧(盟)、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稳定巩固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亚洲市场,加快发展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市场,积极开发非洲、拉丁美洲市场。但不同时期,多元化市场战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今后这一战略如何实施,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经贸环境的新变化及国内“十一五”规划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应当在坚持创汇增收、出口与进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出口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等原则下,把纷繁复杂的国际市场分为三大不同类型,区别对待。三大类型是:以出口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促进进口、服务于进口贸易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销售中低档次产品和发展国家友好关系为主要目标的市场。

(1)欧、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包括我国港、澳在内的东亚、东南亚市场,当属于以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容量大、消费水平高、需求稳定,我国产品在这里享有一定信誉。因此长期以来这里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年出口额一般要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5%左右,是我国名副其实的外汇收入的摇钱树,同时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主要来源地。对于这些地区要在坚决巩固的基础上,不遗余力地向纵深发展。

(2)以促进进口,服务进口为主要目标的出口市场。这类市场包括俄罗斯、中亚的哈萨克斯坦、西亚的沙特、科威特、卡塔尔、北非的埃及、利比亚、阿尔及利亚、西非的尼日利亚、拉美的委内瑞拉、巴西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不仅是出口大国,同样也是进口大国,不仅要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还要进口我国储备有限但需求量很大的资源性产品,如被称为我国发展瓶颈的石油、天然气,以及铁矿石、化肥、铜矿等,上述地区正是这些资源储量、生产、出口的重要地,同时又不受发达国家所控制,因而是我国的重要进口基地,巩固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对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是十分必要的。维持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一是要尽量保持贸易平衡,用扩大出口解决进口所需外汇;二是为建立可靠稳定的进口基地,应以提供设备技术、直接投资、劳务输出等方式与对方建立多种经济合作关系。总之,把这些地区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不应以换取外汇为目标,而是满足进口需要。

(3)亚、非、拉其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晚,工业制成品比较短缺,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购买力不高,我国出口的中低档为主的轻纺类产品,价格低廉,非常适合这些国家的消费需求;我国的机械设备、操作技术要求不高,价格合理,与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生产力水平相配套。因此这些地区理所当然的应是我国,特别是众多中小企业产品的出口市场。此外,这些国家长期以来与我国保持着友好关系,在许多国际活动中是我国的忠实朋友与合作伙伴,加强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开拓出口市场既可落实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又可以巩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应坚持以出口为主导的战略方向,在出口贸易中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创汇增收,同时通过技术设备引进及自我发展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在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实施上,根据不同的目的,市场的选择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荣林.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转型的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