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例6篇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全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21号和鄂政办发〔*〕58号文件精神,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危害黄冈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形象严重的商业欺诈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打造“信用黄冈、和谐黄冈”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针对各种商业欺诈行为,集中执法资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查处一批商业欺诈违法大要案,实施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商贸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在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如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及超期占压、骗取货款、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及对外贸易领域、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商业欺诈行为的同时,以美容美发业为突破口,重点整治服务业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和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1、未取得美容美发经营资格证,擅自经营的。

2、取得经营资格擅自扩大服务范围的。

3、美容美发店内商品质量低劣、虚假促销的。

4、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以提供免费咨询、免费美容服务等形式推销产品欺诈消费者以及涉嫌不正当竞争的。

5、未经权利人许可,以特约经销、指定经销、总、特约修理或其它类似名义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行为。

6、参展企业利用展会活动进行欺诈的。

7、旧货业交易特别是二手车交易,货源不明,手续不健全,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

(二)严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是: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医疗卫生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

3、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医师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与其执照活动不符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4、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房租借或承包给非本单位人员或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

5、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

6、非法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

(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是:

1、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

2、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3、夸大功能疗效的药品广告。

4、保证治愈或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的医疗广告。5、未经审批散发、和篡改审批内容的保健食品、药品广告。

6、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障碍的药品广告和保健品广告以及含有治疗各种性病及障碍内容的医疗广告。

(四)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是:

1、冒充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名义欺骗社会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

2、利用“专利评奖”和“专利信息”实施诈骗的。

四、实施步骤

全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从*年8月至*年4月,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至*年3月)。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全面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年4月)。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做到“四个到位”,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在4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及省整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合力攻坚。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由工商部门牵头,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信息产业等部门配合。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由卫生部门牵头,人口计生、科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打击商贸领域的欺诈行为由商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商、税务、外汇管理、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配合。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由知识产权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介入,对违法犯罪分子要加强查控,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执法部门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既要防止行政不作为,又要防止行政乱作为。对有案不查或查案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文2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价检分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发展和改革局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要求

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市发改物价[]1号)。重点对专项行动的时间范围、组织工作、阶段性任务,检查内容、要求等方面做了全面安排,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1、广泛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本次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年月日,市、区发改委(局)联合召开了市区主要零售企业参加的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意义,提出规范价格行为的要求;同时,检查人员还应企业要求,深入到沃尔玛、盛唐摩尔、人民商场、嘉信茂、国美电器等商场开展了价格政策法规的专题培训,指导他们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

2、认真开展市场价格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年月-年月10日期间,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单独行动或与市发改委联合行动,对市、区市宏业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水果市场、玉泉综合市场、沃尔玛、国美电器等40余家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集中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开展节日市场检查和巡查,查处价格欺诈案件12起,对涉嫌价格欺诈情节严重的实施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切实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3、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年月日,与市发改委联合,组织召开了由市区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动员会,会后,市、区发改委(局)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市区内27家房产开发商21个在建楼盘和5家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全面落实了国家有关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政策。

4、组织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远离价格欺诈的自律意识。年月日,市、区发改委(局)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联合召开了“市区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市区商业流通领域六十余家企业参会,会上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局长同志作了“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动员讲话,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了《市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及管理办法》,两家企业代表,就各自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诚信守法经营所采取的措施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创建,得到了与会商家的积极响应。

年月日上午,市、区发改委(局)再次联合在市区广场主办了纪念“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暨价格诚信承诺签名仪式,活动仪式上,副市长同志作了题为“打造价格诚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重要讲话,商家代表盛唐摩尔向商业零售企业发出“价格诚信自律倡议书”,30余户商家代表积极响应倡议,郑重地在背景布上做了承诺签名。

5、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为载体,强化社会监督。

专项行动期间,市区价格主管部门采取通过移动电话运营商向全市移动用户发送“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公益短信,通过电视台播放“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公益广告,在市区报刊上发表“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相关文章,要求市区主要商场悬挂“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标语,张贴“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市民价格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我局还组织乡镇

价格监督员对各乡镇市场成品油价格、食盐价格、种子价格、蔬菜粮食价格进行了监督,及时预警了食盐抢购事件,为处置食盐抢购凤潮赢得了时间,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文3

一、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2009年*县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9年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1、建立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要案。大力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制度。

2、实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标准体系,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监管。

3、开展“卫监行动”,加强对宾馆、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的监管。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监测,定期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源头污染治理。深入开展“三绿”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食品放心工程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二、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市场,打击各种违法行为。2009年*县市场整顿工作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广告市场的整治,还老百姓一个健康、安全的购药环境。

1、加强广告行业管理,规范广告程序。

2、提高广告业的诚信意识,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的责任。

3、对各类违法广告、虚假广告尤其是虚假药品广告的,要坚决予以追究和惩处。

4、建立完善分级广告监测制度,形成快速反应查处机制。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组织实施。三、整顿医疗卫生市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对医疗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医疗安全。此项工作由卫生局组织实施。四、继续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1、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日用消费品、农资、汽车零部件、钢材为重点,全面开展市场清理和检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假售假、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违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文4

我市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打击商贸流通领域商业欺诈行为的工作重点是着力整治和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饮食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对本地区不规范促销行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引导商业零售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不正当促销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税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偷逃税行为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在促销活动中采用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的促销宣传行为。

(二)整治商业零售企业超期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研究制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预防、查处商业零售企业超过合同期限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的规定,促进商业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与供应商的进货交易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对本地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供应货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向社会公告长期占压供应商货款涉及户数众多、数额巨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名单,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对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进行查处,研究建立企业异常变更工商登记事项的预警机制,尤其是对重点监控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及时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以美容美发业为重点,整治饮食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美容美发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经营者落实产品进货查验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美容美发业广告宣传和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虚假广告和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予以处罚。要加强美容美发店内用品的监管,适时美容美发店内用品质量监测结果,对不合格的用品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市场,查清进货渠道,依法予以没收或处罚。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部门移送的生产源头情况进行彻底追查,依法追究质量及制假责任。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美容美发店虚构原价、促销价格表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特许经营发展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有欺诈行为的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要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活动的规范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特许经营广告的管理,对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任何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的广告进行清理,对利用展会进行商业欺诈的参展企业,予以查处。公安部门要对涉嫌诈骗的特许经营企业立案侦查。

(五)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积极推进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税务等部门尽快整治虚假出口、低报瞒报价格和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商务、税务、工商、质监、外汇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发现欺诈线索要按照职责向相关部门及时通报。

(六)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商务、工商和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对外经济合作活动中虚假劳务、工程和招商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以骗取钱财和无资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对拥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承包工程业务中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公安机关要对涉嫌利用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工程和境外投资等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

三、整治措施

(一)信息共享,强化监管。商务主管部门是商贸流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商业欺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针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骗取银行贷款、占压和骗取供货商货款等欺诈行为,分析其特点和规律,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依法严厉查处,彻底消除社会隐患。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整合监管信息,对涉嫌商业欺诈的行为,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反欺诈预警机制。

(二)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创建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县、本部门的实际,在商贸流通领域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百城万店重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进一步探索深入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创建活动的新形式、新路子。二是开展企业信用培训教育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监督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加强和改善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大力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要制定行业信用公约,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四是加强诚信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要结合今年9月开展的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市、县主要新闻单位要对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得利,失信可耻受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对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放心满意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投资贸易环境的重要性,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商务局、中共陇南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人行、市物价局、市药监局、市文联、市消协等部门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按照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各县(区)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涉及跨区域的打击商业欺诈工作,由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县(区)之间要密切配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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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六次会议、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本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争做到重点整治有新突破,治本建设有新作为,监管水平有新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是一项紧迫工作,又是一项长期工作。对已经开展过的各项专项整治,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作为经常性工作继续抓紧抓好。今年仍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并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质量和计量监督管理。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商旅委、区农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堵源头,严格控制食用农产品源头污染。加强水产品源头质量监管工作。加强畜禽饲养安全监管,加强对畜禽疫病预防、检疫工作的监管。加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检测、监管力度,加大对活猪“瘦肉精”残留量抽检力度。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的经营和使用监管,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量抽检力度。

2、端窝点,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出租私房、厂房为重点,组织执法力量主动出击,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建立食品生产出租户长效监管机制。取缔无证无照地下食品加工窝点,铲除无证照食品加工滋生的土壤。同时要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对有条件的应引导他们变违法行为为守法行为。

3、严准入,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企业的市场准入关,把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作为企业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对28大类食品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4、强监管,对食品流通、消费环境加强监管。加强市境道口的畜禽类及其制品的安全监管。严格管理畜禽屠宰和流通,严格规范活鸡零售点的交易行为。对超市、大卖场的采购配送、定牌供应、现场加工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堂、餐饮业的规范管理,对中、小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为契机,落实餐饮业基本硬件设备设施达标和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的等级计分管理。

(二)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由区科委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盗版侵权、专利侵权等行为。重点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开展对商标标识印制和定牌加工环节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集中整治。

2、打击制作、销售盗版软件,查处盗版教材,整治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取缔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

3、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配合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执法检查。

4、开展商业专利商品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市商业专利示范单位工作,做好两家市商业专利示范单位和两家市商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商品管理工作。开展商店专利商品管理培训工作,普及专利商品管理知识。

5、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组织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由区工商分局牵头,会同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区房地局、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开展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1、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特许经营、食品购销等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

2、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惩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服务广告为重点,对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中夸大功能疗效,以新闻报道形式广告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3、整治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以劳动、人才、教育、房产、旅游等中介为重点,打击各种欺骗性中介服务和无证照非法中介活动。

4、规范特许经营秩序,严格特许经营商的资质管理,保护加盟商的利益。打击以特许经营为名,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欺诈行为。

(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由区工商分局牵头会同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1、加强对垄断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重点规范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行业强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定接受其指定服务等限制竞争行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水、电、煤等公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或审批权限对相关用户实施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2、规范商业促销活动,重点规范大卖场、专业商场等各类商业促销活动。

(五)加强质量和计量监督管理

由区质量技监局牵头会同区经委、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切实加强质量和计量监督管理。

1、强化质量监管功能,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合格建材的生产、销售、使用,重点开展区内建筑涂料、胶粘剂产品质量区域性整治。对汽车配件、特种劳防用具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加强监督检查。

2、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等计量器具监管。围绕与老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入手,加大查处农贸市场内电子计价秤作弊的力度,落实私营诊所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加强加油站加油枪的检定,开展对餐饮行业计量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挥综合协调、联络指挥、信息沟通、督查推进的作用。各职能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和分工,根据区整规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做到组织工作落实和人员落实。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格局。努力建立首责负责制、属地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协同,形成市场监督联动协调机制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建立完善工作联络协调制度,促进形成有分工、有配合、有协同的多部门监管合力。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逐步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加快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动态预警机制。

(三)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治标与治本、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之间的关系,在做好今年5大领域的专项整治的同时,更要大力加强治本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四)强化自律,促进企业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进一步促进行业组织协会的发展,发挥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鼓励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推进市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五)动员社会力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团、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消费者举报和申诉投诉渠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作出反映,迅速予以解决和查处。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4月份)学习提高,制订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召开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按照《年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各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重点,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5月份至10月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面推开

各牵头部门根据各自制订的工作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和支持,边整边改,不断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向深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区整顿办。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文6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做好“国庆”节假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省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加强国庆假期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节日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国庆”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做到节前提醒告知,节日期间严格监控。为使节日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各级价检部门领导带头上岗,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各县市区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市场巡查。如:宜春市价检部门组织7个检查组由物价局领导带队,分赴全市主要街道、商场、超市开展市场检查;吉安市抽调76人,组成32个检查组,到市场进行价格巡查和监管。赣州市还形成了国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切实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二、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价格提醒国庆假期是商品销售旺季,商家纷纷采取各种促销手段。为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杜绝价格欺诈发生,我省大部分市(县)价检部门在节前联合召开了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点、交通运管等部门参加的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要求各行业经营者做到: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自觉杜绝价格违法行为。一是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做好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的明码标价,要求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二是要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要坚决制止模糊标价、虚假标价和虚构原价、使用模糊语言、设置价格陷阱等误导消费者等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三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意识,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的商业道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识大体、顾大局,以良好价格行为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商誉,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方式进行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赣州、景德镇、鹰潭、新余市及奉新县等价检部门在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的同时,还组织人员上门散发、送达有关明码标价规定,反价格欺诈等价格宣传资料,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进行上门告诫,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重点检查各设区市价检部门,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对粮油、肉禽蛋菜奶、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各超市、商场(商店)、农贸市场等零售经营企业,检查价格变动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粮、油、肉、禽、蛋、奶市场价格平稳,商品供应充足。省价检局与南昌市价检局联合行动,在省价检局熊冰副局长的亲自组织带领下,对南昌市大部分大型超市、家电商场进行了巡查,并了解到,南昌节日期间日常生活用品、家电等商品货源充足、价格平稳。如食用调和油价格有所下降,5L装金龙鱼食用调和油,节日前为69.9元/桶,现价为49.9元/桶,降幅较大。各地价格部门深入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大型停车场组织检查,检查各相关单位是否执行规定票价,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检查了景区的门票价格、游船票价、各景点(岛)娱乐服务收费和餐饮、商品价格。南昌、萍乡、抚州、上饶价检局还特别对旅游景点进行了重点巡查,发现部分景点还存在销售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现象,当即要求进行整改。

四、积极宣传、增强自律意识为维护我省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要创造一种诚信氛围,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节日期间我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价格政策,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和谐消费。

一是发放宣传资料。在进行市场价格检查的同时,将《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资料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让他们了解价格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吉安市区印制了2000份《区物价局迎国庆价格宣传特刊》卡片,内容包括价格法律法规即价格欺诈表现形式,节日期间及时发送到经营户手中。

二是媒体宣传。省电视台、江南都市报对省价检局开展市场价格巡查,进行详细报道,并通过媒体宣传了价格政策。九江市物价局还在浔阳晚报上宣传了国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三是价格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网,公布价格法规政策、设立网上价格举报平台、物价工作动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