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与文学艺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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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与文学艺术

护理与文学艺术范文1

Wang Hui

(青岛农业大学,青岛 266109)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Qingdao 266109,China)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立法现状,并着重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立法及研究中存在的相关争议,针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international relevant legislation abou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folklore and focuses on the related controversy o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gislation of folklore,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legislation of folklore.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 知识产权 立法 保护

Key words: folklore;intellectual property;legislation;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0-0295-01

0引言

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某一地域的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该群体中具备特殊传统技能的个人创作的,并由该群体世代相传、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还可以看出民间文学艺术具有主体上的群体性、时间上的延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浓厚的地域性、保护的交叉性等特征。因此,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具有其独特之处,传统的知识产权无法对其予以充分的保护。

1国外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现状

1.1 国际立法应非洲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加入到《伯尔尼公约》保护的作品之列的要求,《伯尔尼公约》于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修订第15条,该条第4款规定:“对于作品未曾出版,作者身份未详,但却有足够理由推定该作者系本联盟某成员国国民的情况,该成员国可自行以立法指定代表作者的主管党组,以便在各成员国中保护及行使作者的权利”。这是最早涉及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1982年《保护民间文学表达、防止不正当利用与其他损害国内法示范条款》给予各国自己决定适合本国实际的保护模式。1985年《关于保护民间文学国际通用规则中技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初步研究》中首次界定了“民间文学”的概念和范围,主要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宗教仪式、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化的建议》和《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要求各会员国采取法律手段和一切必要措施启动保护民间文化和民间文化作品的工程。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区域性国际条约主要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班吉协定》)的附件七是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直接保护,其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纳入版权保护体制之下,并做了一些特别的规定。该协定规定受保护的客体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造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1981年阿拉伯第三次文化部长会议通过的《阿拉伯著作权公约》。

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之突尼斯著作权模范法》,该法明确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目的在于防止对不同创作等文化遗产的不合理利用。1982年又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达、防止不正当利用与其它损害国内法示范条款》该示范条款将民间文学艺术从著作权保护体系内独立出来。1985年,两组织又起草了《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将民间文学保护从版权保护中独立出来。

1.2 发达国家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日本和韩国是亚洲较早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国家,其法律保护措施也较为先进,日本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其中包括“有形文化”、“无形文化”、“民俗文化财”、“埋藏文化财”、“史记名胜天然纪念物”、“重要文化景观”、“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等项目。韩国借鉴《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制定了《韩国文化财保护法》,该法成立文化财委员会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传承者。

2国内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现状

从立法层面上,我国《著作权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但是由于制定该条例需要进行广泛的普查和调研,需要考虑到各方利益,使之能够促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扬。所以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法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关案件仍然采用了《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定。与此同时,一些省、自治区开始制定并颁布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地方性法规,如《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目前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已经提上立法日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称将研究起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

从研究层面上,目前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仍存在以下争论焦点:一是是否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二是保护范围的界定,区分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还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三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公权还是私权、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归属问题;四是民间文学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与著作权法的关系问题。

3针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相关问题的建议

①民间文学艺术属于著作权但又不同于传统的著作权,所以仅靠《著作权法》不能对其完整的保护,目前我国已经有多个省份制定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因此应当采用特别法立法保护模式。②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问题,本文认为应对区分民间文学艺术及文学艺术作品,鉴于民间文学艺术集体性特点,对于无形的民间文学艺术,其权利应当归属于其特定的群体,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即有形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权利则应当归属于作品的创作者。③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邻接权人权利保护问题,如民间文学艺术的收集整理人、表演者等的权利,应当在立法中予以保护。④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问题,本文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属于某一社会群体共有,既不能由个人行使,也不能由政府机构代为行使,可以借鉴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模式,在民间文学艺术所在的区域成立民间文学艺术管理组织,由该民间组织行使该区域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⑤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期限问题,本文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时间延续性的特点,因此不应对其设定保护期限。但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则可以设定固定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满则可归入民间文学艺术范畴予以保护。⑥在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相关立法中,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的做法,通过立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权利,使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得以传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林和生.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6,(6).

[2]谷桢.浅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其法律保护[J].商场现代化,2009,(2).

护理与文学艺术范文2

【关键词】艺术教育 民间艺术 保护

民间艺术是民俗文化的象征,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是我们宝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自古以来,民间艺术的传承都是师徒传承,口传心授,鲜有专门的学校教育培养人才。而如今,保护民间艺术刻不容缓,蓬勃发展的高等艺术教育却是极好的契机,高等艺术教育能够有效地保护民间艺术。

艺术的教育功能与艺术教育的发展

艺术具有审美价值,亦有教育价值。中国自古以来就强调艺术的教化功能,对语言文字尊崇文以载道。如唐代柳冕《答徐州张尚书论文武书》中说:“夫文章者,本于教化,发于情性。本于教化,尧舜之道也;发于情性,圣人之言也。”①对绘画类造型艺术也强调存鉴戒的作用。如三国时期曹植说:“观画者,见三皇五帝,莫不仰戴;见三季暴主,莫不悲惋;见篡臣贼嗣,莫不切齿;见高节妙士,莫不忘食;见忠臣死难,莫不抗首;见放臣逐子,莫不叹息,见淫夫妒妇,莫不侧目;见令妃顺后,莫不嘉贵。是知存乎鉴戒者图画也”。②唐代的绘画理论家张彦远在其著作《历代名画记》中提出“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③他把绘画的功能提到新的高度。

古代的艺术通过师徒相传的方式传承,与现代的艺术教育有很大差别。中国艺术教育开始于近代。一般认为清末的工艺教育是现代艺术与设计教育的开始,蔡元培、徐悲鸿、林风眠、刘海粟、陈之佛等人是中国第一批现代艺术教育家,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奠定了基础。在当下,艺术教育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十余年的中国高等艺术教育发展迅速,规模惊人。高等艺术教育包括很多层次的院校,除了专门的艺术院校之外,还在综合大学、师范大学、单科大学等学校下设很多艺术类、设计类的二级学院,从2007年之后,全国每年招收艺术与设计专业的学校都有一千多所,每年录取的艺术类考生都在50万人左右,可见中国当下艺术教育的巨大影响。

民间艺术及其发展现状

从古至今,民间艺术一直是俗文化的象征。古代因为社会等级因素,将下层百姓创造的艺术称为民间艺术。民间艺术是紧贴老百姓社会生活的文化艺术形式,渗透在百姓衣、食、住、行、用的各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文化观念、消费方式的变迁,传统的民间艺术逐渐失去了生存土壤,走向衰败乃至消亡。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到物质文化的发展,而任由精神文化的没落。自20世纪后半期至今,社会各界都号召对民间艺术进行保护,以期民俗文化的延续,保持文化生态的平衡。民艺学家张道一倡导建立“民艺学”专门研究民间艺术的发生与发展、性质与定位、功能与作用、流传与传承、类型与风格等,强调民间艺术是“母性的艺术”,是民族文化的根之所在。“民间艺术虽然表现得粗糙一些、单纯一些,没有宫廷艺术那样富丽堂皇,也没有文人艺术那样精细雅致,但民间艺术更鲜活、更质朴、更淳厚,更富有生命力。她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基础”。④

民间艺术的保护光靠创作者自身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民间艺术的创造者多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民,他们对民间艺术的传承基本上靠师徒传承或者家族传承,基本上没有学校教育传承。这使得民众在民间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民间艺术的保护与传承是社会工程,需要各界的助力。而中国的高等艺术教育机构无疑可以提供十分有效的保护途径,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与发展。

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1903-2002年)先生早在1986年“保护民间文化座谈会”上就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间文化的保护,希望“在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开展我国民间文化史和民间文化学的研究工作,并及时公布此类研究成果;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开设民间文化的讲座,培养这方面的专业人才”。⑤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世界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⑥很显然,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正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之中。两个概念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但很大一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存在于民间艺术之中,它们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近十余年以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在冯骥才的带领下对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作出巨大努力,在社会上逐渐普及“民间艺术保护”的观念。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的确,中国高等艺术教育在保护民间艺术方面应该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高等艺术教育对民间艺术保护的方法

通过艺术教育能够对民间艺术的保护起到良好的作用。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第一,在高等艺术教育院校开设民间艺术课程和讲座,讲民间艺术引入艺术教育教学体系,普及大学生对民间艺术的认识,强化民间艺术保护意识。民间艺术内容丰富多彩,广义来说,包括民间美术、民间工艺、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和戏曲表演等,狭义来说一般指造型艺术,如皮影、泥塑、年画、农民画、剪纸、面塑、糖画、风筝、刺绣、印染、玩具、木偶、戏曲表演等内容。这些能有效地增加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艺术素质的提高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艺术与设计类院校加入合理的民间艺术教学内容,将会直接启发艺术创作或者设计创意。其实现代艺术的很多创作手法都是受到民间艺术的影响。正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的那样“人民生活中本来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这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是粗糙的东西,但也是最生动、最丰富、最基本的东西。在这点上说,它们使一切文学艺术相形见绌,它们是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的源泉”。⑦

第二,高等艺术教育院校可以为民间艺术保护培养专门的人才。在这方面,中央美术学院一直走在前列。1980年,中央美术学院成立民间美术系,培养从事民间艺术创作和研究的专门人才。1994年,又在民间美术系基础上成立民间美术研究室。2002年,以民间美术研究室为基础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04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和美术史论系的基础上成立文化遗产学系,隶属人文学院,包括文化遗产理论和管理、美术考古、书画鉴定、书画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美术等五个专业方向。中央美术学院的例子值得我们去推广。除了这种长期专业教育之外,还可以开设短期的民间艺术培训班,教会学生相关的民间艺术知识和实践,让其考取一定的资质认证,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发展。各地美术学院其实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便利性,完全可以把艺术教育和当地的民间艺术保护结合到一起。如天津美术学院可以研究天津的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风筝魏等当地民间艺术,西安美术学院可以研究凤翔泥塑、安塞剪纸、关中皮影等民间艺术。

第三,加强民间艺术的科学研究和教材建设。民间艺术在历史上是很少有文人专门为此著书立说的,其传承仅仅依靠师徒传承和家族传承,有关民间艺术的知识也不被社会重视。在媒体发达的社会背景下,应加强对民间艺术的教材建设,以扩大民间艺术的社会影响力,引起社会的重视。对于学校学生来说,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方面的教材配合相关的民间艺术课程,不仅仅可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艺术修养,也可以增强学生对民间艺术的保护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对民间艺术的科学研究方面,除了综合性的民间艺术研究之外,还应该加强地区性的民间艺术研究,可以从民间艺术的起源、历史、社会学意义、民俗学意义、艺术特征、保护与传承、与现代艺术的关系、与现代设计的关系等诸多方面去进行深入研究。从文化部网站可知,自2007年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项目的评审由两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一次,课题类别和资助力度也进行大幅增加,有利于高校和有关机构进行更多的民间艺术研究,也取得很多研究成果。略举几例:如2010年结项的《传统手工艺生态化保护策略及管理规范研究》(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结项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抢救、保护与研究――丝路及运河沿线会馆建筑艺术设计与装饰的人文内涵探析》(安阳师范学院)……这些高校艺术类科研项目的研究都丰富了民间艺术的研究成果,促进了民间艺术的保护与发展。

第四,加强建设艺术院校的专题美术馆、博物馆。在艺术类院校建设主题性的民间艺术博物馆将有效地促进民间艺术在艺术教育中的传承和发展,也直接促进民间艺术对艺术师生艺术创作的启发。博物馆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将物态的民间艺术存放在展厅这么简单,而是需要公众的参与互动,切实地发生社会影响。保护民间艺术最好的方式自然是“活态传承”,但博物馆的作用也尤为重要。北京服装学院于2000年建成民族服饰博物馆,集收藏、科研、教学、展示于一体,收藏上万件民族民间服饰,还设有供公众学习、了解民族服饰传统技艺、互动交流的中国民族传统服饰工艺传习馆;笔者所在的西安美术学院于2003年建成西部美术馆,成为展示学院教学与科研成果的窗口,还兼有对外文化交流的社会责任。而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这样的博物馆出现在高等艺术院校之中,这不仅能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还能促进民间艺术对艺术创作的互动,扩大高等艺术院校在社会上的艺术特色和文化影响力。

结语

民间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需要社会各界去努力。从艺术设计教育的角度看,院校的教学和科研可以给民间艺术提供良好的收藏和展示平台,也可以促生艺术创作的灵感。我们需要加强在全国艺术院校中对民间艺术的保护,这件事任重而道远。保护民间艺术,我们在路上。

注释:

①胡经之.中国古典文艺学丛编(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7.

②葛路.中国古代绘画理论发展史[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21.

③葛路.中国古代绘画理论发展史[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53.

④张道一.张道一论民艺[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2008:43.

⑤李绵璐.有形与无形――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论集[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3:4.

⑥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10.

护理与文学艺术范文3

 

关键词:法兰克福学派 现代艺术 辫护 文化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意识在其发展史上有一个调整的过程,“自二十年代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渐渐地不再从理论上正视重大的经济或政治问题了”,“它注意的焦点是文化”,“自始至终地主要关注文化和意识形态问题。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批判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和意识形态批判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法兰克福学派文化理论的审视,我们认识到,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的文化批判是以艺术批判作为中心的,“在文化本身的领域内,耗费西方马克思主义主要智力和才华的,首先是艺术”。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此所称的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是指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代表人物。

    法兰克福学派为之辩护的现代艺术,准确地说,是现代主义艺术或现代派艺术。现代主义首先是一种西方的文化倾向、文化情绪或称文化运动。这场运动带有足够的反叛和颠覆性质。它与“否定”紧密相联,二者的结合进而扩张为2p世纪的一种“神话”,广泛植根于西方人的日常生活形态之中。以至于欧文·豪认为,要给现代主义下定义,必须用否定性的术语,把它当作一个“包蕴一切的否定词”。从这一基本观念出发,他认为现代主义“存在于对流行方式的反叛之中,它是对正统秩序的永不减退的愤怒攻击”,但正因为如此,现代主义面临着两难困境:“现代主义一定要不断抗争,但绝不能完全获胜;随后,它又必须为着确保自己不成功而继续奋斗。丹尼尔·贝尔对现代主义的存在方式及其困境的认识与此相似,进而他确认现代主义是对于19世纪两种社会变化—感觉层次上社会环境的变化和自我意识的变化—的反应;但作为一个整体来说,现代主义又与19世纪末叶社会科学的一种通行理论—现实基础的非理性与表面现象的理性并行不悖一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在对资本主义文化的总体矛盾进行严格的诊断之后,贝尔注意到资本主义矛盾最为严重的断裂和逆转发生在经济基础和那个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之间。现代主义运动是当代经济、政治与传统文化阵营冲突战的文化结晶,而且,现代主义文化已经在西方当代文化生活中获得了霸权地位。特别是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现代主义文艺思潮已同大众文化、商品生产合流,从而经过百年反叛与颠覆,现代主义终于“至高无上”地统治了整个文化领域。但是,当贝尔以典型的文化保守主义尺度去审视西方现代主义文化所代表的“准宗教”文化霸权时,他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文化悲观情绪。他认为西方现代派文艺作为宗教思想消亡之后的替代物,在本质上是经不起冲击的。事实证明:在一味的翻新和反抗之后,现代主义思潮像一只泼尽了水的空碗,它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否定失去了创造力,徒留下一个反叛的外壳;而更随着中产阶级文化趣味对它的侵袭和改造,高深严肃的现代主义思想已经沦为一种“中产崇拜”( Midcult )。后现代主义文化的兴起,最终导致了现代主义“思想的终结”。正因为是保守的,丹尼尔·贝尔就缺少了一种激进的文化反抗精神。与贝尔的悲观主义文化情绪形成对立,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在进行文化思考时没有采取其对文化既存现象或事实的单面评述的总体文化逻辑,而是怀着一种对当代资本主义文化的主观对抗的文化情绪,为现代主义艺术作出辩护。

    为现代主义艺术进行辩护,对现代主义艺术作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哲学阐释是法兰克福学派文艺、美学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法兰克福学派中,文化和美学问题主要是阿多尔诺和本雅明的特殊研究领域。而其中,阿多尔诺为现代主义作出的辩护最多。“阿多尔诺的艺术理论相当于一种现代主义理论或先锋派主义理论。现代派艺术理念实际上是阿多尔诺的艺术理想。那么,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为什么要为现代主义艺术作出辩护?或者说,他们推崇现代主义艺术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护理与文学艺术范文4

艺术院校专业建设与非物质文化

遗产传承与保护相融合的途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应通过开展各类非遗的研究与教育等活动,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进学校,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工作都应纳入到相关课程中去,通过开设相关专业,落实学科发展,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展现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积极创建国家及社会文化遗产事业急需的新学科,肩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养[2]。(一)特色专业的设置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效载体专业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高校立足现实,审视目前教育发展所面临的环境变化,在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与设计中体现出适应性变革[3]。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本土化”的特征,为艺术院校开发特色专业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本地区特有的历史和传统民族文化、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都是艺术院校创建文化遗产事业新学科的依据,因此要打破单一的学术模式,挖掘和开展地方文化,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创新建设与非遗相结合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如,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将当地青神县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青神竹编,作为该校的特色专业;中山大学发挥了学校在戏曲专业上的优势,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主要针对的是地方戏曲的研究和保护。哈尔滨大学美术学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重点研究黑龙江流域珍贵的民族文化,内容涉及品类广泛,包括:勃利黑陶、萨满服饰、鄂伦春族刺绣、克东满绣、赫哲族剪纸、民间纸扎、角雕制作技艺、麦秸工艺、鱼骨工艺、绥棱农民画等。特色专业的开设,并非为了培养民间艺术家,最重要的是提高大学生对民族文化艺术的认识,引导学生们向民间文化学习,从社会实践和民间艺术中汲取养分,这既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更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所必需的。(二)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要资源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较好的课程来源,各艺术院校要信托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特色和优势,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创新教学方法;将学院的课程、教材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相结合。第一,可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性把它开发成特色课程,增设如民间艺术概论、中国民歌欣赏等集中展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大力开发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把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加以选择、整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学校教学内容。如,北京现代艺术学院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开设皮影、木偶、傩戏、昆曲、剪纸、民间美术研究、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濒危方言研究等课程,不仅丰富了艺术院校的课程内容,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学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提升了其核心竞争力。第二,充分发挥艺术院校下乡写生、考察等课程,组织师生深入各地,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因为非遗大多都深藏民间,需要展开实地采风或田野考察活动,才能深入挖掘其精髓。利用寒暑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地区,对民间艺术、民间资源、文化保护等,采用纪实摄影、专题、宣传等形式进行整理工作,为人才培养提供重要的课程资源。第三,根据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学者及民间艺术工作者结合高校教育教学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独特性、民族性、地域性、可操作性和传承性,逐步形成一套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系列丛书[4]。(三)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队伍建设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建设既是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更是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方面更应大有作为,最适合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管理人才,也可以培养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一方面,可以将高级别的传承人引进学校,保护起来,在高校培养弟子,进行技艺的传承。加大聘用民间艺人担任兼职教师,根据他们的技艺和特点,纳入学校日常教学中;让学生参与技艺的学习,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发挥传承作用,由此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接人才队伍。另一方面,采取各种途径,如讲座、研讨等形式,统一对现有的教师的进行培训与学习,努力提高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管理、传承与保护中的能力。以北京地区为例,进入21世纪,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素质教育类讲座数量在快速增加,讲座的内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征、节日文化、京剧艺术、原生态艺术、老北京曲艺知识、民间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等。最后,可以推广中国戏曲学院举办“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和实施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经验,依托相关高校开展专业硕士教育,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现学校培养与传承人口传身教相结合,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保护与培养。(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的转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已然承担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和保护功能,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生动形态。[5]艺术院校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对许多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年老体弱的传承人进行全面拍摄、记录,将民间艺术、民间文化活动、手工工艺制作等,以图画、音频、动画等影像方式,将各类技艺、技法留存下来,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这种数字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方式,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能使艺术院校学生利用其专业优势直接参与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中去,而且使这些古老的民族文化通过现代传媒得以延续,并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以成果的形式积累下来的非遗教育资源,经过整合应用,构建起具有地区特色的教育资源体系,促进资源共享、服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北京市自2005年起开始启动高等学校特色教育资源库建设项目,建设网上特色教育资源库,到2008年底,已经建设了134个主题资源包,整合了图片近75.4万张,音视频4.4万个,文字670万字,为社会和各高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大量的文化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并向市民开放,受到广泛关注和欢迎。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艺术院校专业建设相融合的再思考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艺术院校专业建设相融合,无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还是对艺术院校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不仅使艺术院校的学生习得技艺,更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因此,艺术院校不仅要发挥其艺术教育的作用,更应当将其打造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平台,在民族文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制度建设亟待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内涵丰富,门类众多,各高校抓住其中的某一分支展开研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近几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学科跟风式的存在,也造成了资源浪费与重复建设现象的出现。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引导,有效整合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设置,要有相关政策,科学布局与规范管理,可以通过分批建设几个特色专业点、示范性实践教学中心、示范性人才培养教学基地、就业基地,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遴选数位教学名师和数个优秀教学团队等方式,保障各高校非遗学科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理论研究亟待深入虽然全国许多高校及研究机构都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工作,但由于理论的滞后与实践经验的匮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被作为一门学科及时地建立起来,这不仅直接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的质量。建立一门新兴学科“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已是迫在眉睫。专家们普遍认为,目前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发展模式已初步建立,但与西方相比,我们在这方面的学科理论研究还是落后的,他们的学理性探究更为深入,学科应用范围更为广泛。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理论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举办各类文化交流研讨活动,加强理论研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推进和完善。如,中央美术学院主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将民间文化艺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正式引入高等教育的会议。通过这类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和论坛,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制、非遗文化资源保护法规建设、非遗传承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深入民间调查、创新理论成果。要成功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要求有一套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理论学说为指导。各高校在多年教学实践和民间调查的基础上,汇集整理研究成果,编纂符合学术规范的理论教材,如,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乔晓光的《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本土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美术研究文集》,中国戏曲学院特聘教授傅谨的《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等,都是代表性研究成果,这些论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理论、实践及高校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教育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亟待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不可重复的文化现象,我们应该增强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认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让艺术教育承担起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义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利用地区非遗资源,开展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生社团,定期举办各类民间艺术活动周活动,河南师范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协会,召集志愿者下地方演出,在非遗的宣传、保护和传承方面都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各高校借鉴学习。同时,为培育全民的文化自觉,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深入人心,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深入、全面地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文化保护的社会实践,并向世界推广、宣传中国的非物质文化,增进人类的文化交流。

本文作者:王剑红工作单位: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与文学艺术范文5

一、关于民间艺术的价值意义

(一)民间艺术是艺术教育的源泉

从民间艺术自身魅力来说,它是实用性及审美性相融之后所诞生的艺术品,比如:剪纸、年画等。其审美价值和使用性同现今的创新艺术大同小异。所以,不光是从审美角度上来欣赏,还是从创作角度来评价,民间艺术与现代艺术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可以说民间艺术是艺术教育的灵感和来源,同时也是其艺术教育的基础。民间艺术凭借其自身文化价值为当前艺术教育提供了具有很高参考价值的文化资源。

(二)现代艺术设计是民间艺术的沿袭

民间艺术并非是独立的艺术,它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很多生活环境、等方面都与民间艺术有着很大的关系。现代艺术以民间艺术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其民间生活习俗、传统道德思想及审美观的关注,继而为现代艺术设计带来更多改变。比如说,民间传统习俗中春节家家户户门口都会贴窗花、贴对联代表喜庆,将“福”字倒贴暗喻福气到,这都包含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现代艺术设计中常常将这种民间艺术形式用到设计作品中。

(三)民间艺术有助于拓展艺术设计空间

大多数人认为民间艺术较为落伍、过时,但其实这只是片面的看法。因为民间艺术形式是百变的,它对于现代艺术来说有着极大的利用性。通过传统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的融合,为我国现代设计领域带来更多创造源泉。注重和充分发挥传统民间艺术精髓,通过将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完美的交融,在现代艺术设计上加入可以使用的民间艺术,进而实现全面拓展现代艺术设计的空间同时让民间艺术的得到传承及发展。

二、民间艺术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民间艺术组织传承艺术力度不足

随着现代经济的进步,我国市场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更多人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水平及精神文化享受。民间艺术组织在民间艺术的有形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力。民间艺术组织当前主要可以分类两种:第一种是由民间艺术的传承者发起的团体组织,主要分为盈利性及非盈利性两种组织模式。第二种则是政府相关机构力量扶持所构成的民间组织形式。这种艺术团体缺乏约束性,整体较为松散,并且缺少未来规划和可靠资金保障。相对来说,政府扶持的民间组织中有较为专业的专家和学者,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不过在民间艺术的传承力度上较为缺乏,所以对于其未来发展也有着很大阻碍,不利于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现今很多人对于民间艺术存在局限性,不愿参与这些团体组织,两种民间艺术团体组织无法实现有效融合,加上相关制度不完善,使得民间艺术传统无法有效延续。

(二)民间艺术工艺自身缺陷

首先,传承方式存在限制性。民间艺术中很多工艺艺术多偏好于家庭传承或师徒传承,常会出现因继承者的去世而造成工艺失传。而且,民间艺术与其他行业来说,回报率较低,学习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长,因此,很多青年人不愿去学习传统民间艺术。其次,民间艺术缺乏创新性,结构单一。比如说,手工艺民间艺术产品,潍坊的年画和风筝,其出现至现在结构一直没有较大的变化,而且因为携带起来不方便,使得潍坊地区的风筝销量受到一定的影响。时间一久,加上其工艺上缺乏创新性使之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想脱离,失去了其发展活力。

(三)缺乏有效机制良好的机制可以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鉴于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在民间艺术的发展及传承上却缺乏有效的保护和延续机制。

(1)民间艺术保护不够。中国民间艺术种类繁多,因此在后期保护工作上的压力较大,加上当地政府缺乏一定的保护能力,使得民间艺术的保护效果不佳。有的地区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往往都过于注重保护形式,没有实质的保护力,无法为民间艺术拓展新的生存空间,长此以往部分民间艺术逐渐趋于消失。

(2)缺乏资金支持。当前我国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建设,所需资金耗费较大,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因此,使得各地政府机构在民间艺术的保护上资金投入不足。

(四)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和规定

目前,我国在关于民间艺术传承和保护上虽然颁布了各种法规、条例,尤其是多次强调对文化资产的整理,并在认定上有许多规定,然而对以何种法律机制和手段来进行的保护规定却很少。很多学者对民间艺术的保护建议多集中于怎样在保护框架下对民间文化进行传承的理论研究,缺乏科学合理的法律机制保护措施,这就严重影响到民间艺术传承中所大会的中要经济价值。

三、民间艺术的传承机制与保护方面的有效建议

(一)以协调和创新精神推动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中国文化随着经济进程的步伐也在不断的推进,各个文化领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因此,在进程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一定要适应当前发展局势,进而实现民间艺术同其它组织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创新。对于偏远地区而言,要借助国家政府机关的力量进行民间艺术工作的传承与保护,改善和调整固化思想,加强传承区域同政府、企业之间的联系,进而促进民间艺术科学合理的推进与发展。通过政府和企业之间力量扶持,尽最大程度的为民间艺术争取资金补助及依附背景,进而为民间艺术的传承和保护奠定良好的基础保障。同时还要将民间艺术同当地相关机构有效结合,为文化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二)为民间艺术拓展新市场获取新的生存空间

民间艺术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市场的认可,只有帮助民间艺术在经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地位,才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比如说一些民间手工艺人,政府机构应发挥其自身优势力量将民间艺人推到市场中去,将优秀民间艺术魅力展现给众人,进而得到更多商家的青睐。与此同时可以将艺术作品作为商品到市场中去推广和营销,鼓励和提倡市场对民间艺术进行消费,将民间艺术融入到现今生活中去,同人们的生活节奏共同进退。

(三)构建多元化的民间艺术传承与保护体系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首先,在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指导下,对民间艺术文化进行整理、记录及文档保存,将民间艺术文化的基本信息存档。其次,对于具有发展性和传承性的民间艺术,政府要构建相应的传承机制。可以设立专项相关法律文件,制定有效的制度进行保障,构建当地民间艺术人才培养机制。

(2)发挥民间力量。首先,通过大力倡导地方民间文化,提升传承及保护意识,进而督促和带动公众积极参与到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中去,为民间艺术提供群众力量。其次,借助新闻媒介力量,对民间艺术积极关注和推广,为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更多的有效措施。比如,以信阳民间艺术文化遗产为例,可以成立相关活动团体,以信阳民间剪纸团、信阳民间舞狮团等形式,定期组织去学校、广场及其他活动进行表演,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民间艺术活动中,让各个年龄层的人都能够认识到民间艺术的重要价值并传承下去,形成积极的认识观,为民间艺术文化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

(四)健全和完善传承者发掘机制,壮大民间艺术传承队伍

民间艺术属于中国珍贵的文化遗产,传承者作为艺术传播的载体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民间艺术进行传承和保护的首要条件就是对艺术传承者进行系统评估,将有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进而构建民间艺术传承者发掘机制,为民间艺术的扶持和保护奠定基础。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传承者是不可分离的,群众可以作为艺术发展的推动力,但民间艺术要想得到更深层次的提升就必须依靠艺术传承者来进行。目前优秀的民间艺术传承者人数不足,自身生存情况都较难更别提促进民间艺术发展了,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当发掘和培养民间艺术传承者,依靠政府力量,将优秀的民间艺术传承者吸收到文化部门中,进而推动民间艺术同时代的共同进步。

(五)建立民间艺术传承的合理使用机制

民间艺术一般是特定区域或者是某个民族特有的文化产物,但是每个人都应承担民间艺术保护的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关注民间艺术的传播与开发。这就需要在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同时还要不断推进民间艺术的传承。尊重民间艺术的前提下,可以积极推动民间艺术的发展,这样不仅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和普及,还能发挥其价值。对于一些以不正当形式对民间艺术行为给予强制性的规制,为民间艺术传承保护提供一个科学系统的法律保护机制,对民间艺术的传承和保护给予全面的法律保障。鉴于我国很多民间艺术传承地都处在较为偏远的地方或者是少数民族地区,往往会应很多原因导致民间艺术逐渐失传。因此,针对这一现象,应当建立对民间艺术传承的激励体系,以保障艺术传承者一定的生活水平上,让其承担起当地民间艺术的重任,避免因后继无人而造成艺术消失的厄运。

四、结论

护理与文学艺术范文6

一、引言

我国传统民间艺术体现了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延续,民间艺术是我国的文化瑰宝,彰显着我国的民族精神,发挥着重要的传承作用。冀东民间艺术经过千年的传承,已经成为我国民间艺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至今日,冀东民间艺术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评剧、皮影、乐亭大鼓等,当然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民间艺术。此类民间艺术的传承方式与那些通过出土挖掘文物的传承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民间艺术的传承过程中,必须包含口口相传、技艺传授等活动,所以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意义重大。然而,在经济飞速发展以及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现代社会,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却受到了很大的威胁。为了使这些已有千年历史的民间艺术文化继续传承下去,其活态传承与保护工作则显得十分必要。

二、冀东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影响因素分析

(一)地方政府执行民间艺术保护政策力度不够。近些年来国家政府关于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治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我国政府针对民间艺术传承与保护的主导思想是通过各种可行方式保护好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历史的载体,从而不断丰富我国的民间文化。冀东地区地方政府虽然也出台了相应的保护政策,但是在发展民间艺术文化过程中,其主要目的是创造经济效益。只有那些可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民间艺术才会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那些无法凸显经济价值或暂时无法创造经济效益的民间艺术往往会被地方政府忽略。由于冀东地区地方政府在其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中的出发点就有失偏颇,导致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再者,冀东地区一些地方政府的自身经济条件也不太好,所以在传承与保护民间艺术的过程中,无法全面地进行。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此缺乏保护意识,很多地区都没有进行过普查工作,如,唐山的许多乡镇没有意识到民间艺术的真正价值,从没有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想法,这就给冀东地区的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民间艺术团体传承民间艺术力量的不足。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之中,我国政府也逐渐向服务性政府转变,在这一背景之下,冀东地区民间艺术团体在民间艺术的活体传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民间艺术团体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民间艺术的传承人自发组织起来的团体组织,这样的组织又可分为盈利性和公益性组织。第二类则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第一类民间艺术团体的特点为松散、缺乏约束性,而且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也无法获得可靠的经费保障。第二类团体的大多数成员为业界的专家学者,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具有优势,但是由于缺乏民间艺术的传承者,所以,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受到很大的阻碍,不利于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加之许多民间艺术人思想的局限性,不愿意加入带有较强官方色彩的团体组织,这就使得关于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无法有效融合,从而造成民间艺术资源被浪费。加上活动费用供应的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受到了很大的阻碍。

(三)相关的系统性理论研究缺乏。从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发展历史来看,我们可以很容易了解到,虽然民间艺术历史悠久,但是政府部门对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所做出的干预远远不够,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传承主要是以亲属或师徒关系进行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大,从而给这种传承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受资金、资源、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关民间艺术的活体传承与保护研究非常少,针对冀东地区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的研究成果更是少之又少,所以,理论系统的构建与完善对冀东民间艺术的传承保护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四)外来文化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这就导致我国的民间艺术文化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冀东地区又靠近沿海,其民间艺术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程度会更深。其次,我国文化多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但是在冀东地区许多民间艺人的思想观念比较保守,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却丧失了传承本族艺术文化的动力,这也会对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带来很大的影响。再者,年轻人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了解不足,且认同感在不断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

三、冀东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策略分析

(一)加大政府部门的保护力度。复旦大学教授胡守钧在关于恢复和弘扬优良民间传统的时候指出:“政府要带头,媒体加强宣传,社会各界参入。政府带头尤其重要,被公权损害的民间传统,当然还需公权来恢复。”党的十六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具体说来,政府作为民间艺术传承的主体应该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政策制定和经济投入。在目前的情况下,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文化部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综合考量下,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关于保护民间艺术的政策,但是在经济投入方面却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民间艺术项目因为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前景成为地方政府的宠儿,而其余的项目只能分到很少的传承经费,有时候这些经费还不能按时发放到位。冀东地区当地政府应该把民间艺术传承工作纳入到文化事业发展的系统中来,把地方文化事业的繁荣状况写进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去。政府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同时在人力物力的调配上有很大的优势,政府的重视与投入对民间艺术的传承、发展影响深远。当然,政府的初期干预也只是起一个引导作用,而不能作为长久措施。民间艺术的发展,还需自身“造血”,只有这样才能可持续。

(二)利用协同创新精神实现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文化一体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不同领域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所以,在进行冀东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实现传统民间艺术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创新。对于冀东地区来说,要尽可能避免民间艺术传承保护工作有部门或企业单兵作战的现象,彻底改变之前思路固化、缺乏创新的旧习惯,加强当地政府、企业以及传承人之间的有效沟通联系,促进民间艺术的合理开发。通过与政府企业的强强联合,为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活体传承与保护争取到强有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从而为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提供良好的保障。为了推动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必须将相关机构有效连接起来,文化发展需要进入良性的联系和循环之路。

(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行产业化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已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民间艺术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其传承和发展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冀东地区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也必须实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在这一过程中,技术创新是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但是在进行技术创新之前,必须改变保守的传统思想,如,对唐山皮影或乐亭大鼓的表演形式进行适当的创新,或许会收到更好的表现效果,从而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在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要从现代大众的审美习惯着手,满足大众的审美需求,当然,这也符合市场经济中的供需理论。随着新时期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成为国家和地方非遗发展的关键需求,在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中,实现产业化发展,不仅响应了国家的号召,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而且又为我国传统非物质文化传承提供了合适的途径。冀东地区在我国算不上非常发达的省份,通过民间艺术的产业化发展,可以实现当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有效融合,进而有效推动整个河北地区的发展。

(四)加强理论研究。冀东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与保护的悲观现状,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为了将这些民间艺术继续传承下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便是加强理论体系的建设。业界专家学者应该试图利用社会学、经济学、营销学、传播学、人类学等理论知识,通过深入分析和客观总结,进而提出一份具有一定操作价值的研究成果。业界学者不能够仅仅局限在民间艺术的圈子内探究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最好的方式是将这一研究课题放在社会大环境中进行深入探究。但是,在相关理论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白,这会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因此,各类学者决不可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要加强与政府以及民间艺术传承人的合作,力争为冀东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与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