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例6篇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1

一、基本情况

xx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6年,是国务院批准成立最早的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位于xx山脉主峰xx东麓,地处x、x、x两省一市结合部,与x的x、x相连接,同重庆的x、x接壤,区位适中,交通便利,全县辖x个乡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万,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x%。现有城乡低保对象x户x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占非农业人口数x%;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占农业人口数x%。我县城市低保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保障对象从当初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发放资金从当时的x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农村低保制度从XX年7月1日起实施,保障对象从当时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下拨资金从当初的x万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为建设幸福xx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建立情况。为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扶贫、财政、公安、工商、纪检监察、审计、发改、农牧科技、统计、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在实施低保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x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听取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参加低保工作会议,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年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今年初,下发了《xx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度乡镇民政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实行月考评、季考核,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乡镇,考评结果与乡镇的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兑现奖惩、干部考察等的重要依据,改变以往评先评优凭印象、论资排辈等做法,形成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进一步激励了干部职工自主提高履职能力,使队伍更具活力。

(二)完善政策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和资金安全运行,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对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力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办法规定,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低保工作未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按政策和规定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弄虚作假,导致核查数据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明显不符等各种违反城乡低保工作规定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承担城乡低保工作职责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将被问责。《问责办法》出台后,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全县28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认真进行了学习,切实解决了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低保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不按上级要求推进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规范管理情况。低保工作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该项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为确保保障对象的确定具备可靠依据,我县对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逐户进行核查,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特别是一般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新申请家庭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规定的“三环节十步骤”(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个步骤)的程序开展,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也严格按程序开展,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每个程序都有明确规范,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做扎实。在采取入户核查这一传统模式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使救助工作形成了更强大的合力。县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个体工商户、纳税等方面的信息,确保救助对象准确、高效,更具公信力。仅XX年,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全县共取消了x户x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县。同时,坚持定期审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每年审核一次,重病重残家庭、x岁以上老人、单亲家庭等对象及一般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提标核查机制,切实做到严把入口,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对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全部纳入低保备案对象进行管理,在各乡镇、村委会和社区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xx网》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并率先在铜仁市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挂牌救助管理办法》,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农村低保户”公示牌,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挂牌救助规范管理,对群众举报农村低保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我县采取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民政、扶贫、财政、物价、统计、农业、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农村群众在吃饭、穿衣及用水、用电、用煤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调查统计,结合全县财政状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从1998年开始,先后6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从当时每人每月x元增加到现在的x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则由当初的x元提高到了现在的x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得到了很好的建立和实施。

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同时,我县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参合金;重点保障对象和一般保障对象,按每人每年x元的标准代缴参合金。县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及愿望的低保人员有针对性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县教育局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及孤儿、残疾儿童,免除收学杂费后,执行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住建局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户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扶贫办对农村低保家庭实行“输血式”扶贫,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促进其稳定脱贫致富。其他部门也积极支持城乡低保工作,很好地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养老、残疾人保障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我县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投入,连续提标扩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需要,每年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XX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7年来,全县累计下拨城乡低保达x万元,其中县级匹配资金达x万元。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并建立了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各乡镇按审批的名单在季初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汇总,由县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则根据各乡镇低保资金额度汇入各乡镇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据乡镇社会事务办提供的清册将低保金打入保障对象家庭“一存通”账户上。低保资金均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也不存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偏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偏低、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五)工作保障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同时,针对乡镇从事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充实乡镇救助站工作人员,做到低保事有人管、低保责有人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较好,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偏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我县整体工作人员偏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都是一人多岗,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二是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相对薄弱。乡镇社会事务办没有像财政部门要求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的账目不规范,做账与报账不及时,未及时让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地方财政实力弱,工作开展困难。要求匹配的各项民生资金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致使低保工作经费不足,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低保真正惠及于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除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还要逐年新增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由县财政局对28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2

在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地区中,绝大多数将新农合制度整合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采取社保部门主管的模式,如成都、重庆、珠海等地方。少部分地区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到新农合中,采取卫生部门主管的模式,如浙江嘉兴。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面临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顺,制度衔接困难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日渐模糊,劳动力岗位变换与个人社会身份变更频繁,管理部门的分散使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越发突出[4]。管理分割的格局加大了医保制度间衔接的难度,对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造成极大障碍。

2.2经办能力不足,制约制度并轨

医疗保险经办能力是制度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量,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的参保群体呈现流动性较大、需求多样化等特点,使经办管理服务难度加大[5]。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基层经办机构普遍存在人员配备少、业务经费不足、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经办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和专门培训,并长期超负荷工作,将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医保经办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发展阶段,基于各项制度建立的经办信息网络系统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难以互通共享。可见,经办能力不足将制约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2.3统筹层次较低,保障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市级统筹,但新农合制度很多还以县级统筹为主。根据大数法则,统筹层次低将会使基金总体规模较小,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将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筹集的资金很难满足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影响了参保居民的受益面与保障水平。同时,新农合较低的统筹层次给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带来不便,使医疗保险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降低。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并轨,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

2.4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低,疾病预防意识弱

在我国现行的二元医疗保障制度下,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卫生技术人才大量涌向城市,而农村和城市的社区卫生机构则缺乏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使基层医疗机构所能提供的医疗项目和医疗水平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导致部分患者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与此同时,我国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仅为城市的1/8,而农民人均占有国家社会保障投资的份额只有城镇居民的1/30[6]。卫生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直接损害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利益,有碍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此外,从医疗保障范围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都是以保大病为主,忽视了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功能,实际上放弃了承担多数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而城乡居民的疾病预防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健康体检的观念,容易使小病拖成大病,进而使医疗费用大大增加,影响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3.1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是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明确医疗保障管理责任的部门归属是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7]。主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劳动保障部门和主管新农合的卫生部门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王保真等人认为整合统一后的医保制度最终归属哪个部门管理,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科学的论证与审慎的政治决策[8]。这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多方受益为出发点,使管理部门整合后让参保人群最大程度受益。此外,需要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城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现医疗保险归口管理,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为顺利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发展创造条件。

3.2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平台

面对数目庞大的服务人群,城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建设业务精良、高效率的管理队伍,以确保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的稳步推进。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机构定期组织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与考核,从而全面提升队伍的素质,以适应范围更广、需求多样化、任务繁重的管理服务要求。从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试点地区来看,各地对建设信息网络平台非常重视。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技术保障[9]。因此,应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信息标准和操作软件,实现城乡网络系统整合,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并轨提供技术保障。

3.3提高统筹层次,保障基金可持续发展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需要统筹层次尤其是新农合统筹层次的逐步提高。一方面应遵循大数法则,逐渐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基金的规模,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稳健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保障基金列账核算、封闭运行,避免“穷帮富”现象的出现。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将有利于降低基金的管理成本,同时为进城务工人员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础。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3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利用大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刚才,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健同志宣读了《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这项活动做了具体周密的安排,县、区民政局也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我市1998年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06年4月农村低保正式建制。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2009年10月将各项救助制度进行整合,出台了《市城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县、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等,健全完善城乡低保体系,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保障人数稳中有增,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城市低保自1998年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7次调整,目前平均保障标准由最初的100元提高到23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7.5元提高到160元,保障人数从911人增加到18562人,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保障人数分别增长了130%、327%、1938%,保障标准比全省平均保障标准225元高5元,保障面8.3%比全省平均保障面12.9%低4.6个百分点,月人均补助水平比全省平均补助水平150元高10元,十三年来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6.14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47亿元。我市农村低保自2006年建制以来,先后经历了4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由最初的700元提高到11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0元提高到72元,保障人数从3716人增加到12186人,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保障人数分别增长了57.1%、620%、228%,保障标准比全省平均保障标准1096元高4元,保障面4.9%比全省平均保障面16.3%低11.4个百分点,月人均补助水平与全省平均补助水平相等,五年来,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6480人,发放低保金2655万元。至目前,全市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4127户3074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494户18562人,农村低保对象5633户12186人,全市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但是,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突破政策界线,将一些本应由其他途径解决困难的人员如失地农民、折迁户等纳入保障范围;有的忽视城乡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普惠性。二是城乡低保管理还不够规范。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个别低保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出现“拆户保、按人保”现象;有的动态管理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将外出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及时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有的把关不严,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现象;有的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实行一户一档,保障对象变更审核登记不够及时。三是随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有了较大调整,加之基层工作人员变化较大,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掌握不够。四是低保工作经费列支不足。五是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不够到位。

上述问题已经引起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就是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精心策划,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省上和市上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的核查整顿,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全面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重点是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法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原则、标准、方法、步骤,从“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平”入手,重点做好规范领导责任落实、规范政策法规运用、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切实抓好“八个一”的宣传活动。要把低保对象的全面核查作为这次活动的核心内容,对城乡低保对象逐户进行全面调查、全面摸排、全面筛选,鼓励群众举报城乡低保工作中程序不规范、对象不准确等问题,并让符合条件而未纳入保障的家庭能够及时申报。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摸底排序、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全程“阳光”操作和公开透明,确保保障对象准确、合理,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坚持”、“四不准”、“五不纳入”,即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社区)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区民政局集中研究、集体审批;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不纳入,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不纳入,没有张榜公示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好逸恶劳的不纳入。要进一步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按政策规定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定期核查,及时按程序办理增发、停发、减发低保金手续,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要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县、乡都要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编号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装订,专人专柜保管。建立完善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和实施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坚持把政策宣传贯穿工作的始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政策宣传墙、刷写固定标语、组织宣传队进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手册等措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真正明白低保工作的实施范围、保障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体、支持和推动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低保对象消除“挣点工资收入还不如‘吃低保’”、“有困难找低保”等错误思想认识,鼓励他们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自救。要认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提高队伍素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低保政策培训班、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工作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照章办事”的政策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要通过调剂、聘用等途径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保证每个乡镇、城市社区至少有两名专职、每个村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的稳定,使低保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把好“五关”,即村(社区)入户调查关、群众代表评议关、乡镇审核关、县区民政局审批关、公开公示关,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样,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4

今天,市局召开城乡低保民主评议观摩暨年审复核推进会。上午在我县召公镇召首村现场观摩了农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这是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鞭策、鼓励和促进。按照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县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以简要的汇报,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县人口总数为44.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8.8万人,现全县有农村低保7533 户19988人,其中a类(每人每月165元)568户1491人;b类(每人每月130元)3079户8313人,c类(每人每月95元)3886户10184人,月发保障金261.8万元。有城市低保1801户3257人,月发放保障金84万元。

今年的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我县各镇已按照要求陆续展

开,目前各镇入户调查阶段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民主评议阶段。3月10日,我县专题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安排暨政策法规培训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对低保工作的民主评议等重点工作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邀请市局低保处城市科张科长对县、镇、村干部做了城乡低保政策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会后,各镇按照年审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年审工作安排会议,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镇长负总责,其余领导分片包村的原则,落实了各自的相关责任。

今年,县委、县政府把清理整顿城乡低保、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的头等大事来抓,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为破解低保工作难题,着力写好民生立扶新篇章吹响号角。年审工作开展以来,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以两办名义下发了《____县违规确定贫困户、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县民政局下发了《____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从执行操作层面解决了谁来干、怎么干、谁负责的问题。全县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和干事,组成了4个低保工作督导组,全程监督、指导、督查低保工作。

二、规范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是低保申请、审核的重头戏,是为城乡贫困居民进入低保搭建的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必将积极促进城乡低保管理的“透明化”进程,最大限度地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低保的民主评议制度是搞好低保工作,广泛发动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我县今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把握的重点工作环节。我县在年审安排文件中要求各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镇上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配足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运作,把它作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幸福____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以确保把好事办好,为各级低保管理工作者减轻压力,让群众满意。

2、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我们要求各镇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城乡低保政策,让大家熟悉城乡低保的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重点纳入的对象以及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等方面内容。潜心研究、相互探讨,集思广益,制定和完善开展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案。民主评议方案定好后,每个镇各自先行确定一个村作为民主评议示范村,组织各镇的民主评议观摩会。各村委会(社区)主任、会计必须到会观摩学习,县督导组到会监督指导会议,会议由镇上包片领导主持,按照民主评议会议的要求和程序严格进行操作,让到会同志观摩流程,领会要点、熟悉套路。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的方式,达到“村村评议、逢进必评、要保必议”的良好工作局面。

3、突出培训,加大宣传。在各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选定后,我们要求各镇对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也进行低保政策宣传和培训,使其熟悉低保政策,知道什么条件的家庭可以纳入低保,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纳入低保,达到什么条件才算通过民主评议等等。通过扎实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5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

(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

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讲究方法,确保稳定。这次专项整治互动涉及对象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在核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的为困难群众着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按认定条件、程序审批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四)完善制度,确保成效。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不仅要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对象准确率。因此,各乡镇要在切实查找问题和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仔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把城乡低保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做好做实,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认真履职,严明纪律。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查工作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一)人员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抽调全县从事低保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车辆安排

因检查工作需要,租用二辆依维柯,其他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6

柳佳龙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主要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与运作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尚存在一些缺陷,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层次低且投资渠道单一,不利于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着重提出了完善监管机制、进行多

元化投资等对策。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多元化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现状

2009 年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本着保基本、广覆盖的

原则,其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多,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截至 2012 年末,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试点基金收入 1829.2 亿元,支出 1149.7 亿元,基金累计结余 2302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100 多亿元,并且还会以每年 1000 多亿

的速度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巨大成绩,基金规模

不断扩大,于此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也面临着巨大的保

值增值压力。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运作主要问题

阻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健康、稳定运行的问题主要有三个,

包括个人账户运作不良、基金管理层次低、基金投资渠道单一等。

(一)个人账户运作不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运作不良主要体现在:首先,个

人缴费环节过多,且各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缴费环节没有明

确的时间限制,部分经办人员未具体记录缴费时间,从而加大了

其上缴保费在时间上的随意性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息起始时

间的不确定性,也影响到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其次,养老保险

档案已按市乡两级建档、存储和管理,但一直没有建立个人缴费

记录卡,给投保人缴费查询、办理养老金领取及退保手续带来一

定的难度

[1]。再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增速有待提

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多档次自由选择的缴费方式,在运行

过程中绝大多数居民偏爱最低缴费档次,不利于基金规模扩大,

同时,该缴费形式给预期现金流量以及基金规模估计带来难度,

从而不能进行高效的现金流量管理与资产配置。

(二)基金管理层次低

当前阶段,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行县级管理,参保

人缴纳的保费在县一级归集,投资管理由县一级社会保障部门负

责,而县级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才、投资主体资格和

风险控制体系,县级政府只能选择风险最小的银行存款与国债进

行投资运营。

(三)基金投资渠道单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居民的养命钱,其保值增值至关重

要。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过于单一,局

限于银行存款与购买国债。银行存款、国债都属于固定收益类投

资工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只能用于这两种投资,主要面临

的问题有:首先,投资国债与银行存款的收益率较低,在通货膨

胀的年份里很难保值。其次,国债与存款的信用风险虽然较小,

但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仍然存在。因此,将农保资金全部投

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实际上是不利于风险分散。2004-2011 年

八年间,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平均为 2.69%,而农村居民消费价

格指数平均为 3.64%,一年期存款利率远低于民消费价格指数上

涨的幅度。换言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压力巨大,更何

谈增值。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运作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层次

以县为中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中,县级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际上担当了基金受托管理人的角色,但县级

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才、投资主体资格和风险控制体

系,且易于受到当地行政干涉。我国应尽快提升管理层次,由县

级管理向省级管理推进,并最终实现全国统筹管理。可借鉴国外

经验,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逐步从财政部门转移

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建立相对独立的机构承担社会

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保值增值责任。

(二)建立“四位一体”监管机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至今,尚未发生重大挪用与贪污事

件,但是我们应警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上发生的挪用和贪污现

象,防患于未然,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所谓四位一体是指,

政府部门、国家权力机关、法律法规、社会公众四大主体,对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运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其中,政府部

门监管是指政府相关部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支

付、投资与运营等进行全面监管;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是指在人大

常委会内部设立专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委员会,专门对农

保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法律监督是指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

法律,并依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是指

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中介机构,直接利害相关者或组

织,利用社会舆论等方式,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

运营等进行的监督。

(三)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从严格意义上讲,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一部从整体上专门

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我国应尽快完善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法律制度体系:首先,制定基本法,制定专门的《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法》;其次,完善现有的居民养老保险行政法规和行

政规章,这一层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将是主体。具体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例》、《城乡居民养老基金运营条

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

[2]。

(四)拓宽投资渠道与多元化投资

根据马可维茨组合投资理论,进行多元化投资,有利于规避

非系统性风险,做到风险最小时收益最大化。

[3]从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与效益性出发,结合国内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程

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渠道主要有三类:首先是

低风险与收益双低类,如国债、银行存款以及中央银行票据等;

其次是风险与收益双高类,如股票、企业债券、期权期货、境外

投资等;最后是中风险中收益类,如金融债券、基金等。我国应

尽快出台明确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运作办法,拓宽投

资渠道,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状

况,权衡风险性与收益性,选择适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在保值

的基础上实现最大增值。

参考文献:

[1]汤晓阳.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问题探讨[J].政府管理研

究,2010.5.

[2]靳鑫.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完善[J].山东干部

函授大学学报,2010,(2).

[3]林洁.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现行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

建议[J].黑河学刊,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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