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例6篇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文1

【论文摘要】课堂教学模式的相互借鉴和融合是新课标理念下多维教育目标的必然要求和趋势。本文就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和案例教学模式的各自特点、两种模式的借鉴和融合、基本方法、操作程序四个方面对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下的案例教学进行探索,以实现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所谓生成性课堂教学,新课程理念认为,课堂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学习过程,它是师生共同成长的生命历程。因此,教师应该用变化的、动态的、生成的观点来看待课堂教学,着力建构开放和谐、动态生成的课堂。根据师生、生生互动的情况,因势利导,创造性地组织起适合学生参与、自主、创新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产生自己的学习经验,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使凝固的课堂场景充满活力。生成性是新课程课堂教学的亮点,使课堂教学焕发生命活力。而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生成理念的一种教学方法。生成性课堂教学理念指导下的案例教学是指以案例为媒介进行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活动,最终实现生成性学习教学模式的效果。本文就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下的案例教学在高中历史教学中的运用进行探究,以供同行参考。

1 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特点和要求

1.1 以生成的主体性为导向,提高预设的针对性。相对而言,生成强调的是学生的活动和思维,它彰显的是学生的主体性;预设强调的是教师的设计和安排,它彰显的是教师的主导性。教是为学服务的,它意味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规律进行预设,想学生所想,备学生所想,从而使预设具有针对性。

1.2 以生成的随机性为导向,提高预设的开放性。为此,预设要有弹性和开放性,给生成腾出时间和空间。教师要确立生成的意识,要深入思考课堂教学的大方向、大环节和关键性内容,把握课堂教学的整体思路和目标指向,为学生的自主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

1.3 以生成的动态性为导向,提高预设的可变性。强调生成的动态性,意味着上课不是执行教案而是教案再创造的过程;不是把心思放在教材、教参和教案上,而是放在观察学生、倾听学生、发现学生并与学生积极互动上。它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能拘泥于课前的预设,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设计作出有把握的调整和变更。

2 案例教学的特点和要求

2.1 明确的目标性

在案例教学中,无论是案例的选编,还是每一案例教学环节的设计,都是紧紧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为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而进行的。

2.2 深刻的启发性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既有实际情况的描述,又包着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可能是外露的,有的可能是隐晦的。案例教学就是要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案例,对其中的问题作出判断、推理和论证,寻求问题的答案,从而启迪和开发学生的智能。

2.3 突出的实践性

案例教学不是简单地告知学生一个问题的答案,而是要引导学生通过在已经经过实践了的事件中充当角色,进行“实践”操演,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使学生实现从理论向实践的转化,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其实践能力和运作技巧。

2.4 充分的自主性

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深入案例,充分体验角色,成为案例活动的主体,真正实现案例情景的“再现”,并设身处地的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没有学生的自主性,绝没有成功的案例教学。

2.5 较强的综合性

案例教学的案例较之一般的举例丰富,案例的求解也较为复杂。这样,案例教学的实施既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又可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 新课标理念下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和案例教学的借鉴和融合

新课程理念认为,课堂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学习过程,它是师生共同成长的生命历程。因此,教师应该用变化的、动态的、生成的观点来看待课堂教学,着力建构开放、动态生成的课堂。根据师生、生生互动的情况,因势利导,创造性地组织起适合学生参与、自主、创新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产生自己的学习经验,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使凝固的课堂场景焕发出生命的活力。而案例教学法以其情景性、师生互动性和参与性等特点决定了它与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具有共融性。

3.1 两者都强调预设的针对性

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以生成的主体性为导向,生成强调的是学生的活动和思维,它突出的是学生的主体性;预设强调的是教师的设计和安排,它突出的是教师的主导性。要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规律进行预设,预设具有针对性。在案例教学中,无论是案例的选编,还是每一案例教学环节的设计,都是紧紧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为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而进行设计的,强调的也是学生的活动和思维,它突出的也是学生的主体性,问题设计也具有针对性。两者都强调预设的针对性,在课堂教学目标上具有共融性。

3.2 提高案例教学的开放性,使其与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理念相吻合

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以生成的随机性为导向,提高预设的开放性。为此,预设要有弹性和开放性,给生成腾出时间和空间。教师要确立生成的意识,要深入思考课堂教学的大方向、大环节和关键性内容,把握课堂教学的整体思路和目标指向,为学生的自主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而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开放性不够,可以通过选择开放性材料和问题,使其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从而使案例教学法适应于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理念的需要。

3.3 把案例教学学生的自主性和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生成的动态性相结合

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深入案例,充分体验角色,成为案例活动的主体,真正实现案例情景的“再现”,并设身处地的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突出了学生的自主性。而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以生成的动态性为导向,提高预设的可变性。强调生成的动态性,意味着上课不是执行教案而是教案再创造的过程;不是把心思放在教材、教参和教案上,而是放在观察学生、倾听学生、发现学生并与学生积极互动上。它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能拘泥于课前的预设,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设计作出有把握的调整和变更。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不拘泥于课前的预设,把重点放在观察学生、倾听学生、发现学生并与学生积极互动上,根据学生讨论中出现的新观点、新见解作出有把握的调整和变更。使案例教学学生的自主性和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生成的动态性相结合。

3.4 将案例教学的综合性和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开放性相结合

案例教学的案例较之一般的举例丰富,案例的求解也较为复杂。这样,案例教学的实施既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又可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但是,传统的案例教学其结论往往具有唯一性,缺少多样性。我们可以通过设置开放性的问题结论使案例教学具有开放性和生成性的特点,抓注学生解决问题的闪光点和亮点进行牵移,使结论具有多样性,只要言之有理,教师都要加以引导和激励,使案例教学的综合性和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开放性相结合。

4 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下的案例教学基本方法

4.1 案例模拟法

它是事先编好案例的“脚本”,由学生扮演案例中的角色,再现案例情境,给学生以真实、具体的情境感受然后引导学生对模拟的案例进行评析,在高中历史教学中,可以运用“情景再现”的方法让学生模拟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历史人物和活动,从而切身体会历史事件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如分析拿破仑政权产生和灭亡的必然性时,可以运用历史材料让学生模拟充当法国国内各阶级的政治代表和影响法国历史发展的各种国外势力的代表,从而从宏观上掌握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知识体系,挖掘课文中的稳性知识,深化认识,培养唯物史观理念,实现生成性课堂教学理念让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产生自己的学习经验,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教学目标。又如:在上罗马法这节内容时,涉及到习惯法、公民法、万民法这些抽象的概念,单纯从理性上分析,学生很难理解其概念特点,案例情景教学法就充分体现了其优越性,使学生印象深刻、浅显易懂。

4.2 案例讨论法

它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的一种方法。它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利于训练和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创造生动活泼的教学局面。在讨论过程中,要抓注学生解决问题的闪光点和亮点进行牵移、点拨,只要言之有理,教师都要加以引导和激励,达到生成知识和思维能力的效果 。例如:在上雅典的民主政治这一课时,可以设置如下案例让学生在自学课文的基础上展开讨论:

我叫雷克尔格斯,四十年前,一场改革改变了我们的命运,我从债务奴隶重新成为一位普通的公民,以务农和手工业为生。尽管我现在处于公民中的“第四等级”,不能享有其他等级公民的政治权利,但我仍然非常感谢那个人。

(1)雷克尔格斯自白中的改革指哪场改革?

(2)从文中可以看出这场改革有哪些内容?

(3)祖父不能享有哪些政治权利?说明了什么?

我叫莱克格斯,雷克尔格斯是我的父亲。我继承了父亲的工作,是一名普通的务农者和手工业者,同样是第四等级。但是,6年前的改革让我们获得了更多的政治权利。我们定时参加“五百人会议”,放逐我们不喜欢的野心家。雅典实现了正真的民主。

(1)莱克格斯提到的改革是哪次改革?

(2)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为什么说雅典真正实现了民主?

我叫伊诺克,是位光荣的雅典公民。20年前,我参加了那场光荣而伟大的战争,捍卫了我们雅典的尊严。战争结束后,将军带领我们继续建设雅典。现在,哪怕是最普通的、没有经济来源的公民也能参加到我们的最高权力机构中,甚至有机会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雅典是雅典人民的雅典! 转贴于

(1)伊诺克说的“那场战争”是指哪一场战争?

(2)伊诺克的自白中的“将军”执政时期的的民主政治主要有哪些表现?

(3)为什么说“雅典是雅典人民的雅典”?

(4)你能从以上案例中得到哪些启示呢?

可以让学生对第3、4问进行生成性讨论,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也可以从原因、过程、阶级性、作用等方面进行提示。在讨论中不要拘泥于预设中的答案,只要言之成理,都要加以肯定。在教师总结时,要及时渗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唯物史观,达到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

4.3 案例练习法

在课后和单元练习及考试时,引入典型案例,以培养和检测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问题的设置和结论的设置上要具有生成性和开放性,以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和纵横迁移能力。

5 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下案例教学的一般程序

5.1 准备

案例教学的准备既包括教师的施教准备,又包括学生的学习准备。我们在此主要探讨教师的施教准备,要强调精心的预设,课前尽可能预计和考虑学生学习活动的各种可能性,减少低水平和可预知的“生成”,激发高水平和精彩的生成。教师有备而来,顺势而导,才能有真正的“生成”。这种“预设”越充分,生成就越有可能,越有效果。预设是对生成的丰富、拓展、延伸,没有高质量的预设,就不可能有十分精彩的生成。其关键环节是精心设计选编案例。

案例除了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外,其最主要的来源应是教师或学生查阅现有文献资料,根据教学的需要来挑选与编制。在挑选与编制案例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5.1.1 案例应尽量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叙述清楚,既要防止将实际案例与理论牵强附会,又要防止没有理论指导的随意分析案例。

5.1.2 案例应符合教学目标的要求,注意结构严谨,文字生动,篇幅适宜。案例一般应由标题、案例正文及提示等部分组成。必要时可增加开头语、背景材料、结尾、注释等内容。

5.2 生成性学习案例教学问题设计

案例教学的问题设计必须把握住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的具体程度,根据学生已掌握的理论、抓住重疑难点进行设计和牵移。案例教学对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大的作用。但它毕竟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典型事件来实现的,它不能离开基本理论知识的指导与支持。否则,学生只会就事论事。

5.3 生成性学习理念下的自学和独立审题。案例教学需要教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学生自学教材和案例,学生应根据教师的提示和要求认真阅读教材和案例,充分理解案例所描述的事实和情节,在反复思考的基础上前后联系,条分缕折,归纳整理,分析案例所提供的条件及存在的问题,抓住本质,分清主次,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在学生自学的过程中,教师有两项基本任务:(1)掌握学生的自学情况。教师应置身于学生之中巡回检查,个别辅导,进行“微观调控”,正确引导学生自学。(2)指导学法。如指导学生选择分析问题的视角,指导学生把握主题,指导学生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指导学生系统地阐述问题。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学生经过认真的自学,就会为讨论奠定良好的基础。

5.4 生成性理念下的讨论

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体或核心环节。讨论案例时,最根本的一条原则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独立地深入案例,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和处理案例和案例中的问题。当然,讨论过程中离不开教师的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

5.4.1 提出讨论的基本要求。讨论不同的案例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但教师应注意提出讨论的一般要求。

5.4.2 创造一个轻松和谐的自由讨论的氛围。在讨论过程中,要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鼓励不同观点的争论。

5.4.3 组织和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少数学生包场”或“教师与学生的针锋相对”是讨论之大忌。它不仅会影响讨论的深入开展,而且会影响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学讨论的实质就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认识、情感等方面的交流过程。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有强烈的民主意识,以平等的身份组织和参与讨论,启发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切忌发号施令和批评,对于部分不爱发言或很少发言的学生,教师要和颜悦色地启发开导他们,由浅入深地沟通他们的思想,开拓他们的思路,逐步消除他们的自卑感,使他们明确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从而产生积极参与讨论的责任感。

5.4.4 训练和提高学生参与讨论的技能。许多教师往往热衷于“一讲到底”,总是责怪学生“启而不发”,很少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有些学生也存在“不爱说、不敢说、不会说”的现象。因此,训练和提高学生积极参与讨论的技能是案例教学的关健一环。教师应注意训练学生善于充分表明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和见解;训练学生善于维护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敢于和善于于人争辩,注意倾听别人的意见,从中清晰认识自己观点的合理之处与不足之处,并使其结论更趋合理和完善。

5.4.5 抓住学生讨论中的闪光点进行知识牵移。有些老师对学生讨论中出现的与自己预设不相符合的闪光点听而不闻,或以与题目要求不符加以否定,未能及时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生成性教学,失去牵移知识和深化理解的机会。因此,我们应该更新教学理念,以生成性教学理念为指导,抓住学生讨论中出现的闪光点及时进行生成教学,把有价值的新信息和新问题纳入教学过程,使之成为教学的生成,成为学生智慧的火种;对价值不大的信息和问题,教师要及时地排除和处理,使课堂教学回到预设和有效的轨道上来,以保证教学的正确方向。不要拘泥于教学任务的完成与否,其实教学任务的完成与否并不影响学生的整体发展,课堂教学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这是学生发展进而也是教学发展的根本力量。教师要有意识地对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审视和反思,及时修订、更改、充实、完善自己的教学设计和方案,使教学活动成为生成教学智慧和增强实践能力的过程。以调动学生参与讨论和独立思考的积极性,深化对历史概念的本质理解,培养学生历史知识和史学理论的结合能力。

5.5 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对学生讨论过程的评价和对案例本身的评价以及对案例中蕴含的道理的归纳总结。对于学生讨论过程的评价,应以正面激励为主。对讨论中积极发言的同学应给予肯定,对有独到见解的同学应给予表扬,同时也应指出他们的不足,对平时发言不够积极而此次讨论中有所表现的同学,更应注意正面激励,鼓励他们增强信心,继续努力,积极参与讨论活动。对学生在讨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典型思路应给予正确评价,要给学生以豁然开朗感觉,使他们从中受到启发,提高其思维能力。对案例中蕴含道理的归纳总结,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要言学生欲言而又不能明言之处,要给学生以清晰的知识脉络和完整的知识体系。

总之,新一轮课程改革,确立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课程观,构建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课程体系。新课程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是本次课程改革的灵魂。“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意味着新课程体系必须走出目标单一、过程僵化、方式机械的旧的教学模式,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获得充分发展,培养出丰富多彩的人格。这是我国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根本要求。但是,任何教学模式的改革都离不开对原有教学教学模式的继承和发展、借鉴和融合,作为教师不要拘泥于某种教学模式的固定要求,应该根据教学需要,借鉴和融合各种教学模式,实现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本文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下的案例教学正是基于以上理念而进行的初步探索和尝试,希望能对我们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有所启发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生成性学习课堂教学》李和秀 杭州教师教育网

[2] 《论维特罗克的生成学习模式》—《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95)

[3] 《谈生成性教学的注意点》王全夫—《教学与管理》(2006。5)

[4] 《生成性教学及其基本理念》罗祖兵—《课程。教材。教法》(2006。10)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文2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就业指导课;应用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2-0174-01

就业指导课是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但是目前其作用还没有很好的发挥,这和教学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效果,是目前高校就业指导迫切需要研究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案例教学的含义

案例教学是指教育者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整合的宗旨,遵循教学目的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习者引入一个特定事件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和研讨,从而重点培养学习者的批判反思意识及团体合作能力,并促使学习者充分理解教育管理之复杂性、变化性、多样性等属性的重要教学形式。

二、在就业指导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1.有利于增强就业指导课的实效性。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往往是单向的理论灌输式的教学,学生不太容易接受,而案例教学法具有互动性、启发性、实践性的特点。通过案例的引入,使学生在亲生感受和思考中运用知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度,提高教学实效性。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学习案例,然后结合理论知识多方位研究案例资料,引发思考、培养其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案例教学中,答案是开放的、发展的,答案不止一个,要求学生要分组讨论,能够创新,并将讨论结果进行归纳总结,最后在全班进行交流,这可以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在分组讨论中需要学生组织管理,共同发挥其在这个小组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综合表现为就业能力。

3.有利于促进就业指导课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案例分教学法不仅要求就业指导课老师具有较高的就业指导相关理论知识和的实践经验,而且要求就业指导课老师了解相关的就业社会环境,熟悉和掌握一定的行业知识,对就业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和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能够分析,评论和提取,并且能够引发学生的思考和讨论,进而使学生有一个“分享”的过程,这就对就业指导课的任课老师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促使其不断地往专业化、专家化的方向发展。

三、案例教学法在就业指导课中的实施

1.根据教学目标,选取案例。首先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选定能和理论知识结合比较紧密,能够容易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的案例,并且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正反”案例,设计问题和话题的引导方式,选择比如在大一的职业生涯规划中,我们可以选择所教专业所涉及到的行业的往届毕业生或社会其他成功人士如何规划和调整职业生涯的案例,给学生树立榜样,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大学生多一些激励;假设我们把就业中面试技巧告诉同学“可以怎么做”,“应该怎么做”看做成正面例子,那么把在面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错误设定为反面例子,在面试技巧的实际教学中,学生对老师滔滔不绝所提到正面例子往往印象不深刻,而对一些反面例子却记忆深刻。

2.案例的展开和课堂的组织。现在的案例表现形式主要有文字展示、视频展示和现场模拟等,教师要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和开放的环境,鼓励学生踊跃参与讨论,各抒己见,互相启发,是什么?为什么呢?并由浅人深,循序渐进地加以引导。比如在求职技巧的时候,可以分组,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求职面试中的场景,让学生去感觉其中的得失;在就业法规中,展示在求职和职场中的一些冲突,提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冲突”,“如何避免”,“如果发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就像“今日说法”栏日一样,先展示案件,然后由此引发讨论,最后对学生的发言和表现作出总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度,是课程成功的保证。

3.分析和总结。每次课程结束后,我们可以整理课程中出现的情况进行总结,特别是课堂中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学生的精彩发言,学生讨论中引导方式和思路,课堂的如何有效控制,并且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完善学生课程考核和教学效果评估,进而调整我们的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

四、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法应该注意的问题

1.所选案例要真实,典型,贴近教学目标。所选案例必须真实可信,让人信服,否则只能是适得其反。在多个案例要选择反映的问题有典型性的案例,具有代表意义,这样对学生才更有吸引力,说服力,才能印象更加深刻。特别在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就业政策上,要能及时更新内容,符合社会最新的发展情况,比如社会上新出现的流行的搜索引擎,还有大学生优惠政策等等。这样的案例才能反映所要说明的问题,贴近教学目标,达到教学目的。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文3

关键词:资产评估课程;案例教学模式;课堂设计;学生成绩考评体系

资产评估课程是资产评估专业的一门基础课,该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如何讲好这门课程是笔者在授课过程中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国内外案例教学法的论文和文章有很多,介绍了案例教学法的作用,目标和操作规程。笔者认真实践这些教育教学理论,针对资产评估这门课程,结合教学实际和现有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总结如下问题和建议。

一、资产评估课程案例教学法的模式

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不同于案例说明,案例说明的目的仅仅在于将已经存在的理论阐述清楚,答案一般是唯一的。案例教学则一般没有标准的或者唯一的答案,需要师生在相互争论和协商过程中找到比较接近社会真实和相对正确的答案。案例教学法更加侧重教学过程中的争论,探讨和协商,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通过学生自学和师生相互学习使学生深入参与整个教学过程。

案例教学法的模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一)问题评审型。就是先给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学生去评价该问题和方案,这种模式一般以系统的理论讲授为前提,此模式的教学应该放在资产评估课程的前期,由于教学方法的改变,一部分学生开始并不适应这种讲课方式,课堂气氛不够热烈。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在心理上,学生仍然以教师为中心;在课下自学时,没有浏览指定的参考资料;在课堂之上,学生不习惯对以前所学各学科知识的进行综合运用。此时,教师应当有足够耐心,需要教师不断对学生进行启发、指导和鼓励,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将慢慢适应此种教学方法,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在案例的布置的时间上,要对资产评估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讲授后,才能布置教学案例,例如,布置教学案例必须以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系统阐述为前提,否则,案例教学将无法展开。

(二)分析决策型。就是没有给出具体方案,需要学生讨论分析以提出决策方案,这种模式一般要涉及很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资产评估已经深入到经济活动中的各个领域,包括企业的设立,企业的合并,公司上市,企业管理和咨询,企业纳税,企业财产抵押,企业保险,公司债转股和国家土地征用以及拆迁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分析决策型的教学案例,要求在设计教学案例时,教师应当全面了解上面提到的各个相关领域的政策和知识,突破教材狭小的讨论空间,尽可能让学生综合运用以前所学到的各方面的知识,允许学生 “异想天开”,同时要求学生必须在课下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参考资料。资产评估课程中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报告等章节比较适合使用分析决策案例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深感案例收集、整理与分析的工作异常繁重,因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它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决定案例教学的成败,必须高度重视案例的收集、编写和分析。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国内外的教学经验,由专门的教学机构来编写教学案例。例如,国外肯尼迪政府学院有个专门的案例编写小组,有6名案例编写员;国内清华大学的案例中心也是专门收集、整理与分析案例的机构。对一般的高等院校而言,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由教研室各个成员来编写案例,一方面可以减少案例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另一方面,可以把教师的注意力集中于课堂上的控制和指导上。“教师应当熟透案例,有广博的知识、较强的逻辑分析、要点概括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三)发展理论型。通过案例教学,发现和发展并不断完善理论体系,这种模式是针对前沿理论问题而设置。学员做案例分析的目的不是做决定,而是去发现,此种模式最能锻炼学生的创新能力。这里要注意的是我们所面对的教学对象是大学本科生,不是已经有了诸多3-5年实践经验的MBA学员,新的理论生长点一般应当由教师引导才能完成。否则,对本科学生而言,发现前沿理论问题是很困难的。同时,教师必须安排有关不同理论的教学资料,以供学生浏览。资产评估课程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可以使用此种模式来进行案例教学。因为,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理论很多,而且是国内外专家学者争论探讨的热点问题。

二、资产评估案例教学法的课堂设计

资产评估的案例教学法的课堂设计是指在有限的学时期限内,制定预定的教学方案。资产评估课程一般为54课时,用于案例教学的课时一般要控制在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36学时左右。剩下的课时用于案例的布置和案例教学的考评。下面要重点谈一下,每一节课(一般是2课时)如何制定详细教学方案。

首先,教师要分析和研究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教学模式的不同,每个案例要填写教学目的,教学目的是每一个教学案例的理想的授课目标,教师在课堂讨论过程中要尽量实现教学目的。课堂讨论必须紧紧围绕教学目的展开,以教学目的为基础,布置教学案例的相关问题,此问题一般要以教材的理论为基础,同时不能局限于教材内容,最好是真实的社会环境下的评估方面的经济活动。否则,案例教学便失去了它的生命力,变成了理论问题的简单说明。没有教学目的作为指导,将导致教学偏离目标。

其次,由于案例教学不仅是教学方法的改变,而且是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改变,最初两节课要介绍案例教学的相关要求和程序。例如,某一锅炉的评估的案例,它的教学程序如下,熟悉资产评估的有关理论知识通读案例、发现问题设身处地地多角度分析推理提出多种决策方案提出解决问题时作出选择的依据对供选方案进行评估作出合理决策。布置教学案例时,一般要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例如,讲授资产评估的方法论时,由教师先布置比较容易的案例;讲授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和无形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时,应该布置比较复杂一些的案例。同时,在最初的几节课,要指导学生阅读或者浏览相关的资料。

再次,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教师是课堂讨论的组织者,但不能是裁判员,案例讨论中,教师要尽量把时间让给学生,鼓励学生更多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教师应当营造一种和谐气氛,引起争论,使大家多多发表意见。每一个学生的想法都要鼓励,鼓励学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其他同学对其进行分析和批判。教师可以成为讨论过程的参与者,对学生的提出的方案设置障碍。教师在课堂讨论过程中要充满激情,要给每一位同学以平等的机会。课堂讨论的关键因素是学生要在课堂之下充分地进行准备,包括如何查找资料,如何确定发言提纲。笔者认为,在这方面教师也要对学生进行指导。可以看到,案例教学法的工作量要远远大于传统的教学方法,当学生掌握了此种方法之后,教师就可以指导学生课下查找资料这个环节了。

最后,教师对课堂讨论进行总结和讲评。总结和讲评只能针对教学内容,不宜过于武断,要总结未讨论清楚的问题和已经讨论清楚的问题。一般而言,课堂之上讨论的内容一定会超出教学方案设定的内容,这要求教师重新修改教学方案,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

三、资产评估案例教学法的学生成绩考评体系

案例教学法的学生成绩考评体系是案例教学中的难点问题,主要是如何设计考评方法,如何同现有学生成绩考评体系相衔接。如果教学管理部门不同意该考评办法或者仍然采用传统考评体系,将使案例教学走向没落。根据国外哈佛大学的经验,对学员的课堂发言打分分为四等,占该门功课成绩的25%―50%,通常有10%学生得不到“良”以上的成绩,3%的学生被迫退学,有的学科只有10%左右的学生拿到毕业证。这种评价机制同国内一般院校的评价体系可能产生冲突。

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学生成绩考评体系在我国高校还没有很好的考评规范体系,根据国内院系的具体教学要求,平时成绩一般可以占到总评成绩的20%,有了此种依据,我们可以对学生案例教学成绩进行评定。评定的标准在于是否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和课堂发言的时间和次数,对所表述的内容的正确性一般也应该予以考虑,但不是成绩评价的主要内容。课堂教学中如何评价学生成绩确实是一个难点问题,案例教学法的学生成绩评价体系是学生准备学习资料的初始动力,没有这个评价体系,课堂上的讨论就会变成某一部分学生或者某几个学生的辩论赛。这样对其他学生而言是不公平的,有违教学平等原则。但是,国内院校一个本科班的学生总数一般在40-50人之间,如果每个学生都要给予充分的讨论时间和发言时间,课堂教学将不能按照教学方案的规定来完成教学内容。

课堂讨论的效果和成绩评定还要求,教师不仅仅应该备课撰写教案,还应该非常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也就是要对授课对象的背景和他对相关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有所了解。否则,案例选择不合适,学生感觉对案例缺乏认识,丧失讨论的兴趣,教学效果不理想。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案例教学法有效开展的前提是教学案例的收集、编写和分析,这项工作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

资产评估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思路是将资产的评估理论与评估实务相结合。该课程案例教学内容的目标是通过模拟资产的评估过程,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当前资产评估业务的能力,也有助于拓宽其知识范围,为今后从事资产评估行业奠定基础。通过增加实践教学内容,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积极思考资产评估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夯实了专业课的基础知识。相应地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吕林根.资产评估案例教学方法研究[J].财会通讯,2011.15

[2]阮萍.资产评估案例教学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3]方媛.资产评估案例教学模式探讨[J].财会月刊,2013.2

[4]闫晶.资产评估案例教学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2

[5]刘红梅.高校教学中的资产评估案例研究[J].经济导刊,2011.1

作者简介: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文4

一、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能辅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法律知识,因为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涉及法律基础、商贸法律事务以及财经法规等基础性课程,都是一些需要学生硬性记忆的内容。为了避免生涩的法律常识引起学生的反感,教师借助案例教学能提升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引导学生建立对应的讨论和交流机制,也能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也能辅助学生提升综合能力,借助学生参与互动就能实现课堂教学内容的延续。学生需要进行课前材料的查询、课堂讨论以及课后作业的完成,学生在参与相应内容的过程中,就能优化学生对知识的认知程度。尤其是在互动的过程中,不仅强化了学生动手、动口以及动脑能力,也为学生解决问题以及口语表达能力的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能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借助合理性的课堂设计以及探索就能深度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对于教学指导工作而言,学生的兴趣非常关键,借助直观性以及故事性案例就能全面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且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学生在参与课堂教学中就能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

二、案例教学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为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就要结合高职院校法律教学要求以及课堂教学模式落实系统化的应用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教学效果。

(一)选择适宜案例

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工作中,为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教师要就要结合课堂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兴趣选择适宜的案例,打造完整的教学模式,并且优化学生的综合水平。教师要明确案例中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从而有效建立完整的课堂设计模式,保证案例能发挥其实效性价值,并且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系统化分析,从而建立完整的法律知识认知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水平。教师在选择案例的过程中要进行筛选和判定,利用一些典型案例完成教学工作,并且,要尽量考虑那些社会影响力大以及引起社会关注度的案件,从而能迅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完整的信息收集。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例选择管理效果,就要利用案例教学解决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案例的综合性以及难度都能满足教学需求。

(二)准备工作

在案例教学工作中,教师要想提升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的接受效果,就要完善准备流程,确保学生能参与到教学的整个过程。首先,教师要进行课堂案例教学的课前引导和安排,指导学生查询相应资料,完成发言提纲准备工作等,设置合理且贴合学生实际情况的任务。值得一提的是,教师要依据学生的水平进行分类指导和教育管理,确保学生能完成独立任务以及小组合作学习。其次,教师要秉持针对性指导的原则,逐步结合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维持学生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教学工作的全面进步。

(三)讨论交流

为了保证案例教学实效性,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针对性讨论,并且按照先易后难的逻辑顺序进行讨论分析,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维护学生的综合学习效果。另外,在发言管理的过程中,教师要秉持一定的教学目标和规则,确保发言人在发言结束后其他同学才能进行补充,提高课堂教学秩序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除此之外,在讨论交流过程中,教师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仅仅为学生提供辅助建议,避免课堂教学重点的转移,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优势,为学生打造更加主体化的课堂模式,维护学生综合效果,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创建更加系统化的课程模式和教学体系。

(四)总结评价

在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后,教师要结合学生的讨论内容以及交流重点对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最终的总结,确保能打造完整的课堂结构。并且,教师要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中肯的评价。在教师进行总结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要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层面、态度以及分析模式等多个角度进行汇总,确保能依据总结评价引导学生对案例有更加明确和深入的理解,也为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打造良好的平台。值得注意的是,在教学过程中完全以案例为主导显然是不可取的。

①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养和教学水平要求较高。教师除了熟知案例所涉及的所有理论知识,又必须具备强大的现场组织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否则可能出现教学效果不佳,案例讨论“冷场”的情况;

②案例教学与传统方式相比,缺乏对概念、原理的梳理和传授,在一些理论体系要求较高的章节,不适宜使用案例教学法;

③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能在讨论过程中忽略了一些隐藏缘由和信息,这些局部缺陷有可能导致学生对事物整体认知不全面,有可能误导学生。因此,在实际使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必须以学生掌握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为前提,案例起到教学中画龙点睛的作用。

总之,在高职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教师要选取有价值的案例引导学生正确认知法律知识,从而完善点评和总结工作,达到良好的法律教学效果,指导学生将法律知识应用在实际学习中,也为高职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保障。

【法律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叶楠.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剑南文学,2012.

[2]徐伟新.微信案例教学在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6.

[3]王丽娜.浅析“高效课堂”模式下高职法律课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文5

1.提升自身能力,精选案例素材高中地理教师要结合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原则、注意事项,查缺补漏,着力弥补自身不足,提升案例选编、案例讲解及点评等能力。案例素材的选择一定要狠下功夫,这是因为优秀的案例使用起来能够促进课堂氛围的营造,为课堂增添不少的活力,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热情及参与课堂案例讨论的积极性。那么,该如何做到方便、轻松获取优质的地理案例呢?笔者认为,高中地理教师可以跟同仁开展深入交流,相互汲取成功案例教学的经验。高中学校也要针对案例教学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高中地理教师进行案例研讨,为他们提供交流意见、分享心得的场所及平台。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地区或高中学校可以组织人员建设高中地理案例教学网站,把一些优秀案例上传至网站中,组建高中地理教学的案例库,让广大同仁一起借鉴使用。笔者挑选案例的体会是,踊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研讨会,在生产实践中去了解、积累案例。比如,笔者会主动联系城市环保部门、地质矿产部门、气象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努力从这些部门中去搜集、整理案例。

2.深刻把握案例内涵,开拓案例的应用思路高中地理课程属于自然学科与社会科学相互交融的一门重要学科。地理案例一般具有典型性、直观性,可以使用的地理案例数量其实是比较多,例如可以使用文字案例、图像案例、图形(地图)案例、数据调查案例、景观案例等。在这些多种多样的地理案例中,一些教师感觉力不从心,难以充分让案例的教学价值完全发挥出来。笔者在这方面的体会是,应该正确理解相关案例之内涵与特征,巧妙结合教学主题,多渠道拓宽案例应用技巧,如可以运用阅读、口头描述的方法、小组调查、实景模拟、现代多媒体展示等方法顺利实现案例课堂教学的目标。此外,教师也要学会加工案例,尽量让案例符合高中地理教学实际。例如,高中地理教师在传授长江沿江地带这个知识点时,可将沿江地带之概括通过多媒体在课堂上展示,然后通过分段与分层分析的方法来调动学生参与讨论,这样学生对这个知识点就很容易掌握了。

3.丰富课堂组织形式,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性高中地理案例教学不是说让地理教师在课堂上“单打独斗”,学生扮演观众的角色。其实,案例是一个课堂知识传授的平台,教师应该丰富课堂的组织形式,以学生为主体,不断激发出学生的主体性及积极性。为此,地理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的时候,既要摆在自己在教学中的正确位置,也要明确学生扮演的角色。笔者在这方面的体会是,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应处于一个启发、引导、组织与调控的位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讨论、案例分析中;让学生扮演分析案例、研讨案例之角色。教师在课堂上展示相关案例以后,则应进一步启发学生学会思考及探索:案例所涉及到哪几块的地理知识?在案例中存在哪几个问题值得深入思考与探究?这样一来,学生的主体性得到发挥,案例教学效果得到实现。

4.加强案例教学指导,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一些高中地理教师觉得在案例教学中,只要有了案例就可以将教学知识点直观形象地向学生展示出来,不需要指导了,学生能够一目了然。其实,这是对案例教学方法的一种错误的理解。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应该注重教学指导,只要加强指导,才可以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案例,打造高效的案例课堂教学效果。案例教学的评价效果也应该多元化,不能只是简单地位于终结性的地理课程考核上面。其实,每一次案例教学教师都要给出客观、公平的学习评价。当然,评价不能采用统一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学生学习认知差异等方面来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做到形成性评价跟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跟学生评价相结合、个人评价跟小组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跟定量评价相结合。

二、结语

课堂教学案例指导范文6

一、“慕课”的三种含义与五种教学形式

 

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慕课”一词至少有三种不同含义,并有五种典型的教学形式。

 

1.“慕课”的三种含义

 

慕课的第一种含义是英文MOOC的音译。MOOC是“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的缩写,主要形式是以录像为载体,通过碎片化的录像完成课堂教学,并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流、讨论、考核和考试。

 

慕课的第二种含义指的其实是SPOC的音译。SPOC是“小规模非开放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的缩写,也被称为“翻转课堂”或者音译为“私播课”,是一种特殊的MOOC。SPOC是为了弥补MOOC在实体课堂教学方面的不足,而将线上学习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一种混合式教学模式。作为“非开放”课程,虽然也以使用碎片化的录像进行在线教学作为辅助手段,但其与MOOC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实体课堂的参与性,随之衍生出的特点是课程容量的有限性,这也是SPOC课堂高质量教学的保证。

 

慕课的第三种含义泛指MOOC和SPOC两种形式及相关延伸模式。MOOC是SPOC的基础,SPOC是MOOC的深度运用,二者构成了慕课的两种最基本的授课形式。

 

2.慕课的五种典型教学形式

 

“慕课”教学差异化有助于每个学生最大限度发展的实现,有助于解决学生人数众多与学生差异性需要难以得到满足之间的矛盾。从录像教学、实体课堂、在线测验、在线考试和实体考试五个方面进行考察,笔者认为,慕课至少包括五种典型的教学形式:

 

第一,公共MOOC。这种形式是实体开课学校之外的学生在公共MOOC平台上自主学习碎片化的录像,完成学习过程并通过MOOC平台考试达到要求后,由MOOC平台发给学习证明。如果该同学同时正在攻读的学位包含这门课程且所在学校承认MOOC平台的学分,则可以获得所在学校的学分。

 

第二,校内SPOC。实体开课学校的同学,在教务系统上选修了以SPOC课堂方式开设的课程,通过课前在慕课平台上观看原进程的录像,并参加SPOC课堂讨论获得平时成绩,最后参加实体课堂的期末考试。

 

第三,公共SPOC。为避免SPOC课堂成为实体开课学校独有的教学方式,基于慕课平台开设公共SPOC的方式也应运而生。在技术上要求慕课平台提供虚拟教学课堂的支持,对参与的高校也提出了协同排课的较高要求,观看的录像应该是原进程的录像。

 

第四,校内MOOC。实体开课学校的同学,在教务系统上选修了以SPOC课堂方式开设的课程,通过在MOOC平台上观看碎片化的录像并参加在线测验获得平时成绩,最后参加实体课堂的期末考试。校内MOOC实际上是公共MOOC与校内SPOC的混合体。

 

第五,兴趣MOOC。与前四类慕课以获得学分为目的不同,兴趣MOOC更类似网易公开课的模式,但观看的是碎片化的录像,在线学习进度和考核上都没有强制性。如果学生正好在MOOC教师所在高校,且该教师的SPOC课堂也允许旁听,该学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课堂讨论。

 

以上五类慕课教学形式的对比简表如下:

二、“侵权责任法”课程的“多平台多模式”平行运行简介

 

1.四川大学“侵权责任法”慕课开课情况简介

 

四川大学法学院侵权责任法教学团队由一位教授和二位副教授组成,在实体课堂上为本科生开设“侵权责任法”课程和“英美侵权法”全英文课程,在暑期国际课程周邀请外籍教授共同开设“比较侵权法”全英文课程。同时为硕士生开设“侵权责任法”(双语)课程,为博士生开设“侵权责任法研究”(全英文)课程,形成了体系化和国际化的实体课堂体系。在此基础上,教学团队在“中国大学MOOC”和WEMOOC两个慕课平台同时开设“侵权责任法”课程,还在校内建设了“侵权责任法”校内课程中心和配套的“Comparative Tort Law”全英文课程中心,实现了课程的网络化和慕课化。

 

除了两个慕课平台和两个教学中心的“多平台”运作之外,在学习模式上,“侵权责任法”课程也提供“多模式”的选择,具体来说包括:

 

第一,公共MOOC。作为“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线的第一门法学类课程,每学期有超过1万人选修本课程,且选修人数每学期都呈现出几何级增长趋势。

 

第二,校内SPOC。通过“侵权责任法”校内课程中心平台,为校内选课学生提供按照原进程播放的录像,学生在课堂上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方式来完成教学。

 

第三,公共SPOC。作为WEMOOC上线的第一批课程,每学期为多所大学提供教学服务,并通过4~6次见面课程,确保教学效果,各校学生也通过该平台获得了相应的学分。

 

第四,校内MOOC。同时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和教务处系统注册,平时成绩来源于“中国大学MOOC”平台,期末考试成绩来源于实体考试。

 

第五,兴趣MOOC。“中国大学MOOC”平台和“侵权责任法”校内课程中心分别提供按照碎片化和原进程播放的课程录像,供有兴趣的学生观看。校内SPOC实体课堂也欢迎学生旁听。

 

以上五种教学模式运行中,有如下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校内SPOC和校内MOOC学生分别通过实体课堂和“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章节考核获取50分的平时成绩。教学团队通过控制两组同学平时成绩分数的平均分来确保公平性,并采用相同的期末实体考试试卷和评分标准。 第二,除了兴趣MOOC不参与考试之外,其余四个平台的考试均是同样的A、B试卷。校内SPOC和校内MOOC试卷拆封确定A卷或B卷之后,公共SPOC和公共MOOC设定为相同试卷,同时开考。

 

第三,教学团队和助教团队为公共SPOC和公共MOOC提供在线BBS答疑服务,为校内SPOC和校内MOOC开通微信群服务,为公共MOOC提供邮件答疑服务,确保每种学习方式的每位同学的每个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解答。

 

2.不同慕课学习方式的分流情况

 

慕课教学形式的出现,提供了课程教学方法转变和多样化的可能,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四川大学非法学院本科学生如果要学习“侵权责任法”课程,我们一般推荐选修WEMOOC平台的公共SPOC课程。法学院本科每年有200人左右,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会有学习“侵权责任法”这门课程的需要,但并非每个学生都有获得学分的需要。这是因为我们在必修课设置上,前置必修课程“债权法”课程已经包含了“侵权责任法”课程的主要内容,学生选修“侵权责任法”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地学习这门课程而非出于知识完整性的考虑。因此,没有获得学分需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兴趣MOOC的方式,自由安排时间进行学习,这种情况每年分流的学生大约在80人左右。

 

高校每学期授课时间一般在17-18周,其中公共假期一般会占用1~2周,本科生一般前3周都可以自由选课,因此课程容量主要取决于4~16或者17周的课程设置。“侵权责任法”SPOC课程按照模拟法庭的方式展开,每位同学都有机会在一个案例中担任原告或者被告的诉讼人,每周2节课,每节课一个案例,所以SPOC课程的设计容量为48-52人(取决于该学期授课周次)。

 

因此,在扣除了兴趣MOOC方式学习的80人之后,剩余120人左右只有50人左右能够有机会参与模拟法庭。实际上,根据历年教学经验,在200人的本科生基数下,对“侵权责任法”真正感兴趣并愿意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学生大约也就是50人左右,所以这种设置本身也是符合教学需求的,没有出现参与人数过多或者过少的情形,最终都能够协调到合适的SPOC课程人数。剩余约80位同学进入校内MOOC学习方式,欢迎旁听SPOC课程,并有一定的参与权限(详见后文)。

 

学生分流的目的,是实现法学教育的小班化互动式教学。下文主要介绍SPOC翻转课堂的具体实施方式。

 

3.SPOC翻转课堂概述

 

在课堂组织上,将48-52位参与SPOC课堂的学生分为A、B、C、D 4组,每组指定一位主助教(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和一位副助教(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指定两位助教的考虑是:第一,助教可能生病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参与指导,两位助教可以避免助教缺席。第二,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学术功底更扎实,通过“传帮带”可以培养研究生一年级的助教,这样副助教到研究生二年级担任主助教时,又可以继续培养下一级的副助教,以此延续下去。第三,两位助教共同组织活动,可以避免某一位助教可能性格上不适合组织活动的情形出现,在两个年级之间也能够通过协调形成较为合理的组合。除此之外,还要指定一位博士生作为总助教,协调和指导四组助教团队。

 

在课程内容上,课堂模拟法庭的案例全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案例,备选案例约150个,按照教学进度,每学期讨论24-26个案例,加上每年新公布的案例,从数量上可以保证做到不重复。当然,经典案例每学期教学都会使用。每节课讨论一个案例,按照A-B-C-D分别担任原被告的交叉循环方式组织,每6周一个循环,每学期循环两轮。每个案例中原被告双方所在的组分别由一位同学担任人,可以邀请其他同学(包括旁听的同学)担任法官、证人、鉴定人等辅助角色。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表现(而非胜诉或者败诉,因为案件事实本身无法改变),由非当事人的两组(如A-B,则为C组和D组)的同学,以及在场的旁听同学,通过投票器决定表现得更出色的一方。最后由主讲教师进行评论和总结。

 

在课程进度上,校内SPOC采用原进程的教学录像,教师会在学期伊始就公布录像进度表,模拟法庭的案例也与布置的录像内容紧密相关,确保每次的案例都通过已经学习的知识就可以解决。课程实行“大班授课、小班讨论”的方式,每4周(安排在4、8、12、16周)有一次“小组讨论”,由助教团队组织,负责解答疑难问题。

 

4.SPOC平时成绩的获得

 

SPOC平时成绩是以撰写侵权法指导性案例和参与模拟法庭的方式来获得的,其中撰写指导性案例4次,参与模拟法庭一次,每次计10分,共计50分。撰写侵权法指导性案例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编写报送指导性案例体例的意见》和《指导性案例样式》的要求,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的民商事指导性案例,将在本学期讨论的案例中选择非本人报告的4个案例,改写为“指导性案例”的体例。

 

第二,在指导性案例的编写过程中,要求学生忽略案件的原发生时间,设想案件都发生在案例报告的当天,并适用现行有效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第三,根据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务,详细列出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例如计算基数、赔偿时段、损益相抵等),并得出相关结论。学生在计算时,无须理会《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案例的最终判决结果。

 

第四,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的,例如对案件原判决的评析、社会效果、立法建议以及其他疑问,也鼓励学生进行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酌情对该同学期末成绩加分。

 

三、法学院教学方式的国际比较

 

笔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先后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求学,现在正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访学。借着这两次机会,也大致了解了美国和英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此和笔者正在实践的慕课教学作一对比。

 

1.美国主流法学院的教学方式

 

美国法学院一般采用“案例教学法”与“苏格拉底问答法”。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学以经典案例摘录为中心。即由教材的作者,将影响某一领域的重要案例中对后世构成例案(leading case)的部分进行摘录,学生通过阅读按照一定逻辑顺序编排的经典案例摘录和相关学术文献片段以及作者的评释,就可以清晰地了解该领域的法律发展进程。同时,这也是美国法院诉讼和判决书的撰写逻辑,因此这种思维方式也能够直接适用于实务操作,体现出美国法学院的务实性。

 

所谓“苏格拉底问答法”,是指教师不在课堂上重复教材上已经讲述过的经典案例摘录和必要的学术性分析介绍,直接根据课前布置的阅读内容,向学生提问;学生也可以根据相关内容向教师提问。根据笔者的观察,几乎没有学生不按照教授的要求提前进行准备。在笔者一学年的旁听过程中,仅有一次出现了一位准备不足的JD学生,而且还受到了教授的严厉指责。

 

“案例教学法”与“苏格拉底问答法”之所以能够推行,其背后的教材功不可没。美国法学院的教材,一般都在1000页左右,包含大量的案例摘录和一些论文片段。以我主持翻译的《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为例,中文译本123万字,包含152个经典案例的摘录。作为一学期课程的教材,学生平均每周要阅读60-70页。

 

2.英国主流法学院的教学方式

 

牛津大学每学年设置3个学期,分别叫做Michaelmas Term(10月上旬-12月上旬)、Hilary Term(1月中旬-3月中旬)和Trinity Term(4月下旬-6月下旬),每学期8周,合计仅有24周,但教学强度较大。

 

牛津大学法学院授课主要分为个别指导课(Tutorial)、讲座课(Lecture)和研讨课(Seminar)三种形式,另外还有师生都可以参加的各种讨论小组(Discussion Group)。所谓个别指导课,主要是针对本科生。与美国的法学院(Law School)是实体机构不同,牛津大学法学院(Faculty of Law)仅为行政管理机构。法学院所属100余位教师,绝大多数为所在学院(College)和法学院双聘。即每位教师是所在学院的导师(Fellow),同时是法学院的教授。牛津大学共有38个学院和4个“学堂”(Hall,相当于学院),每个学院的导师来自各个专业。其中招收法学专业的学院,法学教师平均为3-4位。牛津大学的本科生如果要学习法学专业,是向每个学院申请法学专业,如果所申请的学院满额但该学生被评估为实力较强,会在各个学院之间协调,最终同时归属于各个学院和法学院共同管理。本科生的主要法学课程,原则上由所在学院的法学教师教授,一般每人负责4门课程,以1对2或者1对3的方式授课。如果学生需要学习的课程内容超出了该学院法学教授可以讲授的课程,则由学院之间进行协调,邀请其他学院的导师为其授课或者到其他学院参与学习。具体授课方式除了讲授,还有要求学生提前写小论文,然后讨论、修改论文,授课强度和效果因此得到保证。与在其他学校仅适用于本科不同,个别指导课在牛津大学法学院硕士层面的BCL学位和MJur学位课程设置中得到了保留,难能可贵。只是硕士生的个别指导课,一般是以1对3到l对5左右的比例开展的。

 

讲座课由教授按照专题讲授,本科生低年级和研究生的部分课程以这种方式开设。比较有特点的是,由于牛津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学院由不同导师给各个学院的学生讲授,在法学院层面同一门课程则可能有多位教授可以开设。因此在排课上,多位同一研究方向的教授,会在一个大题目之下,分别讲授不同的专题。以笔者的研究领域侵权法为例,牛津的侵权法分为10个专题:理解过失责任(8课时)、过失责任中的因果关系(8课时)、抗辩事由(8课时)、经济侵权(4课时)、侵扰和Rylands v Fletcher案(8课时)、产品责任(4课时)、公共机构侵权责任(8课时)、侵害名誉(6课时)、占有者责任(4课时)和专家过失与有缺陷的房产情形下的纯粹经济损失(10课时),合计64小时,贯穿在3个学期,由7位教授分别开设。

 

研讨课主要针对研究生,又是另一番景象。研讨课一般比讲座课的主题更深入,也可能是跨学科的讲授。例如财产性救济研讨(Commercial Remedies Seminars)这门课程,包含了合同、侵权、衡平救济、返还财产、承诺救济、强制行为、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禁令和诉讼时效等内容,几乎将英国法上所有与财产性救济相关的内容横向贯通。每门课程设置一位召集人(Convenor),一般是该领域的资深教授,或者是由资深教授指定一位年轻学者作为召集人但自己也参加授课。每次课程除了召集人自己之外,一般至少会邀请两位教师参加讨论,另外还会有一些访问学者旁听。由于BCL和MJur每年招生分别为约90人和50人,每位学生只需要选修4门课程,而给硕士生开设的研讨课大约在40门左右,所以平均下来,每门课程大约只有14位学生。笔者参与的一门课程,只有6位学生选课,一度出现了4位教授加2位访问学者,学生和教师各占一半的情况。另有一门课程,笔者申请旁听,召集人婉拒了。理由是,只有5位学生选课,教授加访问学者已经5人了,他不希望打破这种平衡。

 

在这三种授课方式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上课之前,都会布置一个阅读目录(Reading List),而不是依托于一本固定的教材。牛津大学法学院的阅读目录与美国法学院的差别主要是第一,案例要求读全文而非摘录第二,推荐大量论文,尤其是授课教授的论文;第三,会指定多本教材或者专著的特定章节进行阅读;第四,会推荐一些欧盟层面的立法。阅读目录分为必读和选读两部分,根据笔者的观察,学生不太可能完成所选的4门课程的全部选读内容的阅读,所以选读内容的确需要学生根据兴趣和侧重进行取舍。

 

3.慕课可能更符合中国法学教育体制

 

笔者的上述介绍,似乎有些偏题,因为读者会看到美国和英国的顶尖法学院,都没有采用慕课这种教学方式。就此我分别请教了两国的多位教授,回答出奇地一致,那就是保证教学效果和对得起学生的学费,这和英美法学院定位为精英化教育高度相关。仔细想来,慕课并不适合于美国法学院的“苏格拉底问答法”和英国法学院的个别指导课和研讨课,可能仅适用于讲座类课程。由于核心教学方式的不同,也没有必要通过慕课的方式来进行授课。

 

笔者对比中美英三国法学院的教学方式和教材使用方式之后,突然意识到,从今天慕课的角度来回顾美国和英国法学院的课前阅读量,完全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前录像时代的“纸面慕课”。即学生需要在课前投入比课堂时间多1-2倍的时间进行阅读,课后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温习,才能完全达到学习目的。至于是采用视频,还是采用课前阅读资料来进行慕课教学,差别只是在于对学生大众的吸引力和耐心的要求不同而已。

 

而笔者正在尝试探索的侵权法慕课教学,将课堂的讲授制作为录像,学生需要提前看录像和分析案例,然后参与课堂上的模拟法庭,课后再修改自己的报告。学生在课下需要投入的时间与课堂时间大约是2:1,即学生需要花三倍于课堂的时间来学习这门课程,收获更大,学到的东西也更实用,这其实与美国、英国的法学院教学方式是殊途同归,实质都是一样的。“预习——课堂教学——复习”,投入越多,教学效果越好,这是最核心的教学规律。那么,对于中国大学已经建立起来的以讲授型课程为中心的教学体系来说,将课堂讲授前移到录像阶段,使课堂的互动性更强,尤其对于非精英化定位的法学教育,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