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例6篇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文1

【关键词】 食品质量与安全;产生原因;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R99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2-008-03

2008年在石家庄三鹿集团发生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引发了中国食品安全危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加强食品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已成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这次事件,人们开始担心自己平日的饮食是否有害身体健康、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是否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食品安全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而且严重损坏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应及时分析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找出导致食品安全出现危害的致命点,以促进中国食品质量与安全向着更好的方向去完善。

1 产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如果企业在自身的管理上存在着相当大的漏洞,那么必然在产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上存在着相当大的隐患。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以后,众多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落马,说明中国的食品行业质量检测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机制与执行力度也严重缺乏,不能有效的指导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流程。

其次,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对执法主体的职责设定时未能与现实情况相联系,条款内容比较单薄,对食品安全的现状分析不够明确,对可能产生的问题未作设计,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都没有做出明确的处罚标准。而且之前的条款已经不适应我国现代食品发展的要求,不能有效的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的健康发展。

再次,预警机制不够完善,在日常的食品安全工作中,监管部门往往只重视对食品添加剂、农药的残余量的监管,而缺少对化学制品以及食品原料的监管,当事情发生之前未能有效的对安全隐患进行监督与排除。

2 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改进措施

近年来,中国政府击出了坚决治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重拳,在短时间内惩治了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将食品质量与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这说明国家已经认识到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其他监管部门更应该积极地做好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改进工作。

2.1 要对监管机制、体制进行完善:为了强化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全面的提高我国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水平与竞争实力,就必须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并坚定不移的使用完善的制度来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建设来建立长期而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同时,要不断推行大力度的监管措施,从体制上来对我国的食品质量监督进行保障,并保障食品的安全。同时,要加大法制建设的力度,将一些不符合现代食品行情的、未明确说明责任及义务的条款进行更改和完善,在制定法规的时候,要相应的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增加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条款,如果因为产品的质量问题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受到了侵犯,要严厉惩治未按照条款执行的负责人,最大限度的保护公民和消费者的权益。

2.2 要加大法律的执行力度,并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多年的执法事实证明,无论法律多么严密、多么完善,都必须通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执行,才能真正的发挥保障食品质量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及生活的规范作用。翻读过去的食品质量案例,就可以发现,大部分的食品安全事故都是由于执行人员的失职造成的。再加上地方政府对地方监督官员的保护,才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同时,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不仅要加强企业的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督,还要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和思想道德培训,不断加强他们的执法意识,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思想方面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到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努力将法律落到实处。

2.3 完善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预警,提高对食品质量与安全进行监测的技术: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努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完善紧急预警管理体系,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演练。一旦发生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事件,事件现场的第一目击人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出相应的反应,对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确定整改措施、消除影响,把问题力求控制在萌芽状态,把影响控制到最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以确保对消费者健康的保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作为食品监督监察部门,应该将最新、最好的科学技术应用到食品质量及安全监测上,吸收具有高新技术的积极进取型人才,吸取一些先进的技术,在原有的技术监测方面进行技术创新,更好、更精确的对食品行业的产品进行监测。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在刻苦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在关注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关注着民生与法律。作为食品企业,只有抛开企业的个人利益,为国家和人民的幸福着想,适应经济发展的潮流,才会成为享誉国内外的优秀食品企业。为了保证企业的长足发展,就必须保障企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有利于民才能有利于企业,创造更加丰厚的财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应多了解食品质量与安全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时事,对国内外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进行了解和分析,并多学习相关的技术与知识,学习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终有一天,我们也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献上我们的微薄之力,促进中国的食品质量与安全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燕 安玉发.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启示. 世界农业,2008(12)7-9 .

[2] 乔娟 李秉龙. 中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与对策探讨. 食品安全,2008(8)23-26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文2

论文摘要:分析了WTO中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论述了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食品是我们生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在过去几年中,各大洲都曾卅现过一些因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而引发的疾病,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食品安伞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由于食品贸易(比如说统一生产之后的异地销售),导致了食源性疾病更广泛的传播和暴发。另外,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在客观上导致对食品的制作、运输、贮存提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食品安全与现代生活关系密切,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很有必要。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安全,是~个任何时代都会被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现代汉语词典》中,“安全”一词的含义是: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卅事故。孟德斯鸠在著名的《论法的精神》中讲到,人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食品安全对人类而言,是一个|卜分重要的问题。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加强同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定义:食品安全是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笔者认为,对于食品安全,不同的研究领域有着不同的表述。从卫生角度而言,可以认为是食品应不包含有会引起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疾病感染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可表述为食品在各个环节(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消费等)符合周家所规定的标准或要求。由此可以看,食品安全涉及到很多方面,它既包括生产安全、销售安全、经营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等。毫无疑问,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食品安全的法律属性是最明显的,而各国政府和同际社会对其进行规制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性。

二、《SPS协定》解析

由于对食品安全问题科学认识的不断提高,国际问的食品贸易不断增长,导致了食品安全方面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多。WTO为了规制食品贸易壁垒,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通过了规制国家间食品贸易的<<sPs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一)《sPs协定》的主要内容

《sPs协定》是世界各国为了维护国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本国动植物的安全,对进口产品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标准的措施。该议由引言、正文和附件二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全面阐述了实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协议的宗旨,即:保证各成员方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检疫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得背离现有的科学证据,也不能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期望通过建立一个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来指导各成员方对卫生检疫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卫生检疫措施对贸易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正文共l4条46项,包括: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协调一致、同等对待、风险评估以及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确定、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使用地区的条件、透明度、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技术援助、特殊和差别待遇、磋商和争端解决、管理、执行、最后条款。CsPS协定》的正文中体现了其对食品安全问题规制的主要内容。i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定义,规定了正文中所涉及的主要的关键词的定义解释。附件2: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定的透明度。附件3: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

(二)《sPs协定》的要点分析

1.“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

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是,此项规则并非是某个条款所规定的,它是相关联的若干条款一起组成的规则体系。(sPs协定》第2条第2款规定要求,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要保证任何相关措施必须以科学为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是不能实施有关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或者已经实施的情况下要停止实施。此规则还涉及fl~CsPS协定》第5条第2款的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各成员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成员国要采取相关措施的前提是要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处处体现了科学性。也就是说,风险评估和科学依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得科学的数据结果时,成员方是不应该采取相关措施的。但是,CsPs协定》中有一条是对第2条第2款的补充或者说是例外,即第5条第7款。此条款规定,各成员采用的维持临时卫生检疫措施所要遵循的条件是:第一,成员方是在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第二,可根据现有的有关信息,包括来自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第二,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第四,各成员方应相应地在合理的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从中不难看出,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而且是同时被使用。也就是说,某一成员国要实施第5条第7款所规定的临时措施,这四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2.成员国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才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sPs协定》附件中对风险评估作了准确的定义: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可能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来评价虫害或病害在进口成员境内传人、定居或传播的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潜在生物和经济后果,或评价食品、饮料或饲料中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霉素或致病有机体对人类或动植物的健康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协议第5条则列明了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应该考虑到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其次,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方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有关的工序和生产方法,有关的检验、抽样和测试方法,某些病害或虫害的流行、病虫害非疫区的存在.有关的生态和环境条件以及检疫或其他处理方法;再次,各成员在评估对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构成的风险,并决定采取措施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以防止这种风险时,应考虑下列相关的经济因素:由于虫害或病害的传人、定居或传播,对生产或销售造成损失的潜在损害,在进1:3成员领土上控制或根除病虫害的成本,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来控制风险的有关实际开支。总的来说,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方在制定和维持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以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考虑到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同时应确保此类措施不比要获取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所要求的更具有贸易限制性。

3.非歧视性原则

《sPs协定》序言第1段规定: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方采纳或实施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只要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在情形相同的成员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协议第2条基本权利与义务第3款规定:各成员方应不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不在情形相同或情形相似的成员之间,包括在成员自己境内和其他成员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非歧视原则没有在(sPs协定》的文本中以专章专节的形式规定,它散见于某些条款中,但是它的原则性地位是毋庸置疑的。此项原则在WTO体制下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壁垒阻止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而食品贸易占国际贸易非常大的比重,所以在食品贸易领域实现非歧视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将大大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三、我国实施《sPs协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文3

根据省食安办《关于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继续深化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强化专项整治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乳制品、“地沟油”、“瘦肉精”、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酒类、肉类、海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假洋酒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对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地沟油”、农村食品安全、“瘦肉精羊”以及有机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说明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还需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对此,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的责任意识,认真分析形势,深刻汲取教训,仔细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治隐患、抓反复、防反弹,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场所、区域和监管薄弱环节以及重点品种,继续深化重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要对近年来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对乳制品、海参类产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要逐一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整改,防止反弹。对“肉制品”、“地沟油”、“瘦肉精”、假洋酒等整治工作,要认真梳理,逐项检查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不力、部署安排不周密、责任落实不明确、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情况,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入明年工作重点内容,逐一整改。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针对“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优势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以最大震慑。要深入分析整治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工作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盲区,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摊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是明确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形成监管空白和盲区。各监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常态化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交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同时,对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征询检测结论、鉴定结果、核实有关证据工作,要及时给予大力支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措施有力。监察部门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严肃问责,依法依纪追究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人员的相关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文4

做好新形势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行政,维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各环节专项整治,深度推进实施了食品药品“两网”建设,连续三年组织县城所在地乡镇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无假劣食品药品乡镇创建”和以“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进工地)为主的社会宣传活动。特别是各级卫生部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着力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影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问题,实施了餐饮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较好地落实了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全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食药监管部门履行监管新职能面临的形势任务还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餐饮业规模较小,90%以上为小餐馆、小吃店,业主和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法律意识不强;二是全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还普遍存在无证非法经营的问题;三是硬件设施差,特别是小餐馆、小吃店的卫生设施、设备简陋;四是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五是餐饮食品原料采购渠道混乱,集中供应配送率低,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六是少数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的甚至有使用劣质食用油的问题;七是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八是农民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量大面广,存在监管盲区,群体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全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抓住关键,深入开展餐饮、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推进监管职责到位,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模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为切入点,着力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社会工作氛围。

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各县(区)局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好以“五进”为主的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法律法规、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监管动态,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紧急“餐饮消费”安全警示,为全面履行新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等法律纪念日、农村集日、节会,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现场讲解法规政策,普及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把广大群众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一道道防线,织就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网。要在系统分析餐饮服务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创新培训形式,由市局统一编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告知“双管齐下”的方式分批逐一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确保培训率达到95%以上。通过向社会公告、上门告知、集中培训和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活动等方式,促使餐饮服务经营者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法律意识,积极指导督促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餐饮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从基础的监管环节起步,从最关键的监管环节夯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

按照市局统一印制的《市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表》,对全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调查摸底,全面建立起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逐步建立完善电子监管档案,全面准确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靠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与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签订“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并发放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告知书。

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科学合理、规范统一设置公示栏目,公开上墙《餐饮服务许可证》、《监督明示公约》、《从业人员培训健康证书》及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标志。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档案。

借鉴药品日常监管的成功经验,在餐饮服务行政相对单位建立并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设计检查项目,细化量化扣分标准,并全力推进落实到位。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督促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盖有单位印章或负责人签名的采购清单。

切实加强餐饮食品抽验监测工作,根据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制定区域内餐饮食品年度抽样监测计划,对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做好餐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要加强凉菜、熟食卤味、盒饭、食用油脂、一次性餐具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的抽验工作,有效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督促其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并加强餐饮具消毒监测,确保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场所及设施管理、设备及工具管理、质量验收、有毒有害物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全面建立物品台帐、管理档案和各类记录,确保就餐场所,操作间、操作人员卫生,设施设备等达到规范、安全的要求。

围绕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全力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在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逐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的基础上,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规范进货渠道,建立进货查验工作记录,建立并推行保健食品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四、着力推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

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针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整治成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效解决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突出问题;二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馆等为重点单位,加强与教育、建设、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切实解决从非法渠道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生熟交叉污染等突出问题;三是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消毒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有效解决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餐具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四是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查处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规范委托加工行为。

五、标本兼治、立足之本,切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主体企业(市场、基地)开展餐饮食品原料集中配送,并协调有关监管部门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确保米、面、油、醋、肉、菜等大宗食品全部实现配送,做到原料采购来路可追溯,质量问题有着落。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县城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实施市、县、乡、村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制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行餐饮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记载。坚持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将等级评定结果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对严重失信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频次,促使企业把诚实守信落实到经营的全过程。加强与“三员”的联系,利用“三员”双月报告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置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必查、查实奖励制度,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推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在相关职能调整后,及时制定市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健全县(区)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按照相关要求报告餐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风险监测。强化重大活动和节庆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全力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餐饮食品安全面宽量大、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监管盲点的问题,要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一步强化餐饮食品监管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特别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部门协作,靠实行业管理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有效推进落实,真正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文5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基础性工作,立足于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以“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务求实效性”为原则,把局党组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努力方向、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在整改方案中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推动了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健康发展。

一、突出针对性。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整改要求,针对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出来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分门别类地列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健全科学监管机制;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云药产业发展;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系统党建工作等4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内容;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措施和办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安全监管体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适应当前经济形势要求,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注重可行性。根据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活动期间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在前期活动中已初步探索解决了深化理论学习、凝聚发展共识;总结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和刺五加注射液不良事件经验,加强高风险类药品监管;制定下发《机关管理制度》、《*省药师协理管理暂行规定》、《*省口腔义齿生产指导细则》等多个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法规文件,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技术服务,缓解企业压力,稳定市场秩序等影响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发展的9个突出问题,取得了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在此基础上,整改方案又相应制定了4个方面29个明确具体的整改项目,将理论学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健全食品监管机制;加快促进云药产业发展课题研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16项重点工作纳入整改目标。同时,着重规划了健全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GMP认证制度改革,执业药师及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改进飞行检查及跟踪检查方式,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控制,推广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统筹安排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三项监测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推进农村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检验体系建设等13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机制建设整改任务。使整改方案紧贴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好科学监管与促进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三、务求实效性。整改落实方案还逐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建立整改责任制,根据分工要求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落实单位和整改时限,把每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单位及部门,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范文6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

一、引言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国家来说,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世界来说,粮食安全是实现和谐世界的保证。据悉,全球饥饿人口在2009年首次突破了10亿,约占世界人口的1/6,粮食安全问题十分紧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国家而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从而建设我国粮食安全体系,特别是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粮食储备工作,50年代建立了储备粮制度,作为应付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用途;60年代建立了农村储备粮和战略储备粮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80年代末;1990年我国粮食丰收后,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和保护粮农的利益,国家又建立了专项粮食的储备制度,特别强调专储收购价格,要能起到保护价的作用。几十年来的实践表明,上述系列制度在支持粮食生产,保护粮农收益,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粮食价格,促进总量平衡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是薄弱环节

1.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现状。一直以来,国内学者及政府官员一直致力于有关粮食安全的三大体系的建设:第一,粮食安全的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生产体系,以保证粮食增长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要继续保护好粮农的生产积极性,当前主要是坚持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政策。二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增强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保收系数,改善种粮效益。第二,粮食安全的调节储备体系,以保证粮食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建立充裕的粮食储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忽视。主要是确保中央和地方储备规模到位、风险基金落实,做到“管得牢、调得动、用得上”。同时,加大倡导民间储备,储粮于民。第三,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体系,以保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发挥。我国加入WTO以来,粮食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在日益加快,因此,大力培育和建设粮食市场,尽快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不断强化对捏、外贸易的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场在调节供求,提供信息,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2.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从往年的数据和资料可以发现,我们国家把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主要用在了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生产体系建设中,以确保粮食的供应和储备安全。但是,随着近年来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及粮食用途的扩大,粮食进出口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占很大比例,随之而来的国家间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严重。我国的粮食进出口贸易近年来一直严重遭受贸易保护主义和新贸易保护主义壁垒。而在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粮食产品的生产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药物残留标准也要求越来越严,标签制度与包装要求越来越苛刻。),绿色贸易壁垒,包装和标签壁垒(发达国家借用环境保护和消费者健康的名义,对进口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废弃物、包装容器进行了苛刻的规定。)等。在粮食贸易遭受贸易壁垒时,企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是提交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而这种措施不仅耗时、耗力,且成功的难度系数高,风险大。

由此可见,在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一直是薄弱环节,一方面,各部门不重视,把重点放在国内粮食市场上,没有重视国际市场上的粮食进出口贸易情况;另一方面,我国的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途径少,措施不健全,法律、法规覆盖范围小,粮食贸易争端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

三、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的意义及作用

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对我国粮食安全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缓解粮食供需紧张,保障国内消费需求。灵活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可以借助国际市场平台,一方面稳定粮食进口来源,另一方面提升国内粮食生产能力和产量。第二,提高粮食国内自给率,降低国际市场依存度。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通过平衡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来提升自给率,降低国外依存度。第三,稳定国内物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价农产品进口到国内,在中国出现通货膨胀压力时,可能带来输入型通货膨胀,给国内稳定价格总水平和宏观调控带来困难。灵活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能够抵制国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缓解中国增加进口时往往面临高价的局面。第四,提高粮食产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依然形势严峻、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近2500起,并且呈逐年上升的势头。其次,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严重。第五,增加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农产品中普遍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农产品品种结构的不合理,农产品品质缺乏多样性和优良化,造成农产品产销的不平衡,带来农产品国际市场销售的波动,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

四、如何构建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

1.三方协作,建立我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协作,建立全面应对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机制,完善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对所在国反倾销法律法规的研究,时时跟踪我国出口农产品被西方国家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并及时向国内传递相关信息,以有助于国内相关部门快速启动应对机制,联合行业商会与企业应诉;建立健全企业应诉的奖惩制度,加大其奖惩力度,以促进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针对农产品贸易的歧视性技术壁垒,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科研部门联合,必须加强对国外技术壁垒的研究,加强对农业科学研究,依据科研成果,阻止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进行歧视性限制,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和利用WTO及相关协议的贸易争端解决机

制。一是DSU争端解决方式。当WTO成员认为其它成员实行的贸易政策或者采取的某一行动违反了世界贸易的有关协议,就可以使用DSU来解决争端,而不应该采用单边措施。只要一成员方因争端未决而选择了申诉,另一成员方必须应诉,以双方都能接受DSU有关机构对最终通过的裁决或者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SPS协议措施。WTO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允许成员国确保国内消费者能够得到“安全”供应的食品进行消费。我国承诺将根据《SPS协定》的规定,仅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限度内实施SPS措施。中国将不会以作为对贸易的变相限制的方式实施SPS措施。中国将在自加入之日起完全遵守《SPS协定》,并保证所有与SPS措施有关的法律、法规、法令、要求和程序符合《SPS协定》。三是特殊保障机制(SSM)。SSM是在新一轮谈判中,针对乌拉奎《农业协定》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SSG)主要为少数发达国家利用的不平等情况,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提出的建立一种专门为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在进口数量激增或进口价格下跌时可通过征收附加关税缓解进口冲击的救济机制。

3.不断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管理机制。一是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形成由中央统一协调管理,地方分工合作的预警体系。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收集与农产品出口相关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甄别,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事件进行合理评估,提出相应对策,提醒外贸企业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限制做出应对的准备和预案,有利于规避和解决贸易摩擦。二是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突破农产品绿色壁垒。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对农产品贸易制约日益明显,我国农产品检验标准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证体系。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按照WTO协议中关于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的协议,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三是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制度。通过建立和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将农产品市场准入性检验,由生产或经营者委托检验形式转变为由政府出资的例行检查方式。这样既发挥了政府的监督作用,又降低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成本,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信誉等级档案。对经品牌认证的农产品实行免检制度。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农产品质检机构应保持全额拨款,事业费不变,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制。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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