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例6篇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文1

摘要:随着企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的普及,手工会计下的错账更正方法越来越难以适应电算化会计工作的需要。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必须区分手工会计与电算化会计工作的原理、流程、载体变化,合理采用与电算化环境相适应的错账更正方法既是适应会计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也是推动会计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手工会计 电算化会计 会计信息化 错账更正

入“互联网+”时代,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手工会计逐渐过渡到了电算化会计,会计信息化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意义非凡。在实施会计信息化的过程中,合理选择并规范会计差错更正方法,是会计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不可回避的问题,关系到会计信息化的质量与效率。会计信息化下,虽然各商品化财务软件开发设计时也考虑到了多种控制错误的办法,但只要有人工操作,会计错账就在所难免。各种会计差错必然会影响到最终的会计核算结果,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针对手工会计与电算化会计不同环境下会计差错的发生原因,笔者结合多年教学工作经验,对差错更正方法进行比较,以期为会计工作者提供方法指导。

一、手工会计环境下会计错账更正方法

现行的会计错账更正方法一般是基于手工会计而言的。由于手工会计工作是证-账-表“三步曲”工作过程,会计差错按照影响程度划分为三类错账更正方法:划线更正法,“划线”是指在手工账簿的错误记账栏划横线,再更正在栏目上方1/2处,一般适用于手工登账时会计凭证没错,转抄账簿时登记出错。红字冲销法,是用于更正填制会计凭证时多记金额而导致账簿多记的错账。方法是将多记金额填制与原分录相同、金额用红字登记的会计凭证,摘要备注冲销某字某号凭证,称为部分红字冲销法;也可将全部金额用红字冲销作一会计凭证,再填制正确的蓝字金额会计凭证,称为完全红字冲销法。这两种方法填制的凭证都要过入相关账簿,实现更错。补充登记法,是用于更正填制凭证时少记金额或少记业务内容而发生的错账。方法是就少记金额补充填制蓝字凭证且摘要注明订正某字某号凭证,再经审核签字过入相关账簿。后两种方法与第一种方法的区别在于,后两种方法都是发生在会计凭证上的差错而导致账簿错误,属于证错而账错,而前者是证没错而账错。

二、电算化会计环境下会计错账更正方法

电算化会计环境下,会计工作虽发生了软、硬件的变化,但工作目标不变,内容不变,本质仍然是对单位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记量、分析的数据加工处理过程。电算化会计工作循环仍体现手工会计的证-账-表三段式工作过程,只是工作的载体、手段发生了改变而已。针对电算化会计的工作原理,账务处理系统是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会计数据库分为未记账的临时凭证数据库和经审核合法的正式账簿数据库。会计差错更正也以是否影响账簿数据库而留下更正痕迹划分为直接的无痕迹修改和间接的有痕迹修改。

(一)直接修改法(无痕迹修改法)。所谓直接修改是指修改直接发生在账务处理系统中的会计凭证录入上。差错更正后只保存在凭证数据库非账簿数据库,账簿数据库并没留下曾经修改过的线索和痕迹,故也称为“无痕迹”修改法。实际电算化工作中,“无痕迹”修改法常见以下五种情况:

1.凭证尚在录入中。凭证录入是电算化会计工作的起点,电算化凭证与手工凭证一样都具有凭证七要素。但由于制单会计业务水平和其他人为因素,录单时仍会发生凭证类别选择、制单日期和附件张数、会计科目、摘要或金额、制单人等错误录入,这时只要凭证未保存,可以在凭证界面直接修改。这一步是电算化错账最主要的发生时间,也是会计信息化下控制错账的关键步骤。所以业界有电算化环境下内控点前置之说。

2.凭证已保存但未审核。电算化会计凭证的处理程序是:制单-出纳签字、主管签字-审核-记账。其中审核是各软件中设置的必需流程。对于已保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凭证存在错误的,可在总账系统“凭证填制”窗口中直接编辑修改并保存。但此时,不是所有要素都能直接修改,如凭证类别、制单日期(默认总账系统制单日期是序时的,即该张凭证不能超前上张制单日期);如果该记账凭证是来自总账系统之外的子系统自动转账生成的,则必须在外部子系统中直接修改。需注意的是外部子系统凭证列表中的删除操作只相当于总账系统中的作废处理,要彻底删除错误凭证还须在总账填制窗口作“整理”处理。

3.凭证审核后记账前。凭证审核后,不能直接修改和删除。其修改的数据库技术原理必须是先取消审核签字,即将凭证库中“审核”字段的值清空,再对该库其他相关字段的值进行修改。由于凭证审核和凭证录入属于不相容岗位职责,按照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两岗是不能由同一人兼任的。发现已审核但尚未记账的凭证错误,须先由原审核员在总账系统“凭证”/“凭证审核”功能窗口中取消审核签章;然后制单员调出该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并保存,再重新审核。显然这种情况的直接修改并不直接,且要反向操作、经手多人操作,比较麻烦。

4.凭证记账后结账前。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后的凭证一般是不允许删除或修改的,确应修改的,经过批准,可采取反向操作功能,即取消记账、审核后直接修改。由于制度规定的模糊性,加之软件技术上的可行性,现实中许多单位发生了这种错账也习惯性地采用了直接修改的方法。具体方法是账套主管在总账系统“期末”/“对账”窗口中,按“Ctrl+H”快捷键,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然后在“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窗口中,选择“恢复方式”并输入主管口令,系统将恢复为记账前状态;即反记账反审核,修改正确后再重新审核和记账。

5.凭证记账后并结账。记、结账后的错误凭证,要实现直接无痕修改,也要利用财务软件提供的反向功能,即反结账、反记账与反审核后直接修改。过程是由后往前反向操作,首先在“结账”向导的月份选择窗口,账套主管按“Ctrl+Shift+F6”键取消当月的结账,各账簿记录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然后调出错误凭证按前述3、4种方法反记账、反审核并完成修改,再重新审核、记账和结账。

显然,利用会计软件的反向功能,技术上各种情况下均能实现无痕迹直接修改。反向功能方便了会计人员的事后纠错,有利于清除数据冗余、保证账证相符和数据安全。但笔者认为如不加以约束、任意滥用也会存在如下弊端:一是与现行会计法规要求不一致,违背了《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关于会计数据输入的基本要求和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规定,导致财务人员随意更改会计记录,削弱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二是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方便。在会计信息化下,如果财务软件对更改的会计事项没有提供完整的、有痕迹的记录,只靠操作日志简单记录反向功能应用情况,加之缺乏严格周密的内控制度,会计做假、造假和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会变得更加隐蔽,会计信息化的安全性将受到极大威胁。三是可能导致数据系统错误和财务混乱。在使用跨年度反结账功能时,不同年份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可能发生调整;反记账的原理是按记账时留下的“线索”进行逆向处理,记账次数及记账后的后续业务等不可控,软件设计时实际只能保留重要线索;ERP等大中型财务系统功能复杂,数据处理技术难度加倍,系统间的无缝连接和数据间的实时传递以及自动生成记账凭证,都很难准确全面地恢复到记账、结账前的状态。线索的不完整与部分处理的“不可逆”都将导致系统数据的前后不一致,很可能产生系统数据错误、财务混乱。鉴于此,除上述第3种情况反审核操作是将记账凭证库中“审核”字段的值清空,属同一库中修改外,第4、5种情况下的错误凭证应该严格采用有痕迹的间接修改方法。

(二)间接修改法(有痕迹修改法)。会计信息系统中,通过保留错误凭证和更正凭证去更正账面数据以留下修改痕迹的线索,称为间接修改法或有痕迹修改法。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18条规定:对已审核并记账的错误凭证更正,须用红字凭证冲销法或者蓝字凭证补充登记法。总之,间接修改法既能区分会计人员的责任,又能留下审计线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具体方法分为以下两种:

1.补充登记法。记账后,如凭证中会计科目无误,只是金额错误――凭证金额少计,则采用补充凭证登记法,按少记金额重填一张蓝字记账凭证;如为金额多记,则采用红字更正法,就多计金额填写一张同科目和方向的红字金额凭证,用以冲销多计金额;补充的凭证正常审核-记账即可。另还要在摘要栏中注明补充某字某号凭证。

2.完全红字冲销法。记账凭证记账后,发现凭证金额多记,会计科目、记账方向或其他事项有误,可采用红字凭证冲销法更正。即在总账系统“填制凭证”窗口中,打开“制单”/“冲销凭证”功能,弹出窗口中输入要冲销的错误凭证字号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张与原错误凭证完全相同的红字凭证,用以冲销原错误凭证,然后再填制一张正确的蓝字记账凭证,再对这两张凭证进行审核并记账,实现对原凭证的冲销和重新更正。须注意的是,此方法的更正原理相同于手工会计下的完全红字冲销法,而不同于部分红字冲销法,因为加上原错误凭证,此方法前后共制单三张凭证,也不同于上述补充登记法下前后只完成两张凭证。

参考文献:

[1]张献奇.会计信息化下错账更正方法刍议[J].财会月刊,2009,(12).

[2]孙艳华.会计电算化的反复核反记账反结账[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3).

[3]朱丽,黄进龙.如何应对会计电算化实训中的错误操作[J].商场现代化,2009,(30).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文2

关键词:无形资产出售;科目对冲法;专用记账凭证编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5-61 -02

一、无形资产出售核算浅析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与固定资产出售处理相一致,但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上却有着很大的区别:固定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分为固定资产转入处置、取得固定资产出售收入、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支出(含出售不动产的营业税金)、结转固定资产出售净损益等几个环节;而无形资产出售将无形资产转入处置、取得无形资产出售收入、发生无形资产出售营业税金、结转无形资产出售净损益四个环节合并处理。这种会计处理存在着以下问题:

1.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各项工作往往不可能全部在同一天完成,前后可能会相差一段时间,所以现行关于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实务中有很大难度;

2.无形资产出售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只反映无形资产出售的净损益,不能反映无形资产出售的毛收入或支出数,会计处理无法反映会计事项的原貌;

3.在采用专用记账凭证下编制本业务的记账凭证,收款业务与转账业务并存,无法直接编制专用记账凭证,必须进行拆分编制。

因此笔者建议无形资产出售会计处理应比照固定资产出售会计处理进行,设置“无形资产处置”会计科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无形资产转入处置: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按已摊销的金额,借记“累计摊销”, 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2.出售无形资产收入:按出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

3.发生的营业税金:按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4.出售净损益处理:在出售无形资产的各项事务全部完成以后,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

【例1】甲公司将其购入的一项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该专利权的成本为750 000元,已摊销525 000元,实际取得的转让价款为45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应交税费30 000元。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将转让的无形资产转入处置时:

借:无形资产处置 225 000

累计摊销 525 000

贷:无形资产 750 000

(2)收到转让无形资产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450 000

贷:无形资产处置 450 000

(3)计算应交出售无形资产营业税时:

借:无形资产处置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 000

(4)结转无形资产转让利得时:

借:无形资产处置 195 000

贷: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195 000

二、错账更正“科目对冲法” 浅析

一般认为,错账的更正方法有三种: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结账后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采用红字更正法;结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的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采用补充登记法。

笔者认为,“红字更正法”应与补充登记法相对应,适用于结账后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对于结账后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从而引起记账错误,应采用“科目对冲法”。

“科目对冲法”,适用于对于结账后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从而引起记账错误。其方法是:对科目错误而金额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编制一张凭证,借方为正确的会计科目,贷方为原错误的会计科目,并据以入账。

【例2】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原材料3 500元,编制如下记账凭证,并已据以入账。

借:制造费用 3 500

贷:原材料 3 500

此错误属于科目错误,更正时:只需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借方为正确会计科目,贷方为原错误会计科目,并据以登记入账。

借:管理费用 3 500

贷:制造费用 3 500

“科目对冲法”的优点在于:(1)简化了错账更正的工作量,若采用“红字更正法”需编制两张记账凭证,并相应多次登记账簿;(2)减少了账簿中出现红字的频率,规范了账簿记录;(3)“科目对冲法”的使用,使错账更正方法更易理解和应用,即:记账凭证正确,登记账簿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记账凭证科目错误,采用“科目对冲法”;记账凭证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采用“红字冲销法”;记账凭证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采用“补充登记法”。

三、特殊业务下专用记账凭证编制浅析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专门用来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专用记账凭证按其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不同,一般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存在同一经济业务既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同时又涉及转账业务,在日常的会计教学工作和具体的会计实际工作中,教法和做法不尽相同,影响了教学的科学性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中,如销售商品时收到部分货款另一部分货款赊销、购进材料部分货款支付另一部分货款赊欠、报销差旅费预借款不足补付现金等,转账业务与收付款业务同时发生,在会计教学中,这些经济业务只需编制一笔复合会计分录,但在会计实际工作中在编制专用记账凭证的情况下,需要拆分,分别编制收(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拆分编制专用记账凭证应符合以下原则:其一,记账凭证后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其二,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应一致;其三,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能完整地说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

【例3】3月10日,茂源公司按购销合同向东风公司发出甲商品一批,售价5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5 000元,共计585 000万元,当日收到东风公司开来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468 000万元,双方约定余款一个月后结算,茂源公司已办妥进账手续。

这笔经济业务在会计教学中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8 000

应收账款―东风公司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但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这笔经济业务同时涉及到收款和转账业务,在编制专用记账凭证时不应将金额简单拆分而是根据业务完整性分析:首先,看作销售商品货款尚未收到;其次,收到部分欠货款已存入银行。编制的专用记账凭证分别为:

(1)根据增值税销售发票记账联应编制转账凭证:

借:应收账款―东风公司 58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2)根据从银行办理进账取得的收账通知联应编制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 468 000

贷:应收账款―东风公司 468 000

上述编制的转账凭证: (1)经济业务内容为企业向东方公司销售商品货款尚未收到;(2)所附的原始凭证为增值税销售发票记账联;(3)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一致。

上述编制的收款凭证:(1)经济业务内容为企业收到东方公司部分欠货款。(2)所附的原始凭证为进账单收账通知联;(3)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致。

【例4】3月12日茂源公司业务员张海报销差旅费6400元(上月预借款为6000元),出纳员以现金补付400元。

这笔经济业务在会计教学中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64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张海) 6000

库存现金 400

但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这笔经济业务同时涉及到付款和转账业务,在编制专用记账凭证时拆分为:首先,看作报销差旅费;其次,补付差额款。编制的专用记账凭证分别为:

(1)根据差旅费报销单及所附的原始凭证应编制转账凭证:

借:管理费用 64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张海) 6400

(2)根据借款单(超过预借款部分填制的借款单)应编制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张海) 400

贷:库存现金 400

上述编制的转账凭证: (1)经济业务内容为报销差旅费;(2)所附的原始凭证为差旅费报销单及所附原始凭证;(3)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一致。

编制的付款凭证:(1)经济业务内容为借出差旅费。(2)所附的原始凭证为补填的借款单;(3)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1.

[3]出纳岗位实务[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2014,1.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文3

当前,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已得到基本普及,在应用过程中与以往的手工记账相比优势明显。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快、计算精度高、提供信息全面,大大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改变了会计工作的面貌。

会计电算化以功能模块组合工作方式代替人工自动完成日常账务处理工作。包括可以自动记账、自动结转、自动对账、自动结账等,甚至能够“反记账”、“反结账”。会计电算化以其高效、自动、方便、准确等优点正日益受到广大会计人员的欢迎。但是,计算机毕竟依靠的是人为设计的程序化工作流程,在日常工作中相应地会产生许多新问题。其中,关于“反记账、反结账”功能的可行性争论就比较激烈,笔者认为“反记账、反结账”做法有利有弊,不可片面妄下定论。

“反记账”是指将已经记账的凭证通过记账的反向处理,恢复到记账前的状态。“反结账”则是在已经结账的期间,通过取消结账的做法,解除封账,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笔者认为这些做法有一定的可行性。

第一,实际工作中如果存在错误的记账凭证,不施行“反记账”的话则将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从复核的角度来看,虽然错账也许在后续的凭证中进行了更正,但当复核人员浏览到一笔又一笔的错账时,并不能忽略跳过,还是会影响工作效率。如果有“反记账”功能就可以先取消记账,把错误凭证全部更正后再重新记账,账簿中的冗余信息就可以大大减少,账簿信息就会简洁明了,便于利用。

那么,要做到这一点在结账前后要分情况处理。结账前如果发现错误凭证需要“反记账”时,直接进行即可。结账后此会计期间已经封账,就必须先进行“反结账”激活本期间账簿处理功能,接着才能顺利进行“反记账”。也就是说从清除数据库中冗余信息,保证账簿数据准确、明了的层面上来看,“反记账、反结账”功能的作用不可忽视。

第二,在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中当存放会计账簿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扇区遭受物理损害,或者账簿数据库在没有启动计算机会计软件的情况下被人为非法篡改时,就完全可能导致账证数据信息混乱、不符。无论是账簿错误还是凭证错误,或者账簿、凭证都有错误,都无法像手工会计那样采用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来更正,因为此时的错误属于由非正常情况导致,最好的办法就是施行“反记账”。因为,对于不甚精通计算机的会计工作人员来说,意外情况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下为了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最好的方法就是干脆恢复到最初状态。如果凭证数据正确,仅仅是账簿记录有误,取消错误的账簿记录后将正确的凭证数据转入即可;如果是凭证有误,则不管账簿记录是否正确,均应先取消账簿记录数据,再对错误凭证一一进行更正,审核无误后重新登记入账。

另外,当计算机意外断电、病毒侵袭等非常事件导致记账或结账过程意外中断时,会计人员更是无从下手。操作者无法确定在出现意外的刹那间计算机后台数据处理的进度,为防止数据丢失,最保守的做法就是进行“反记账”或者“反结账”,恢复到可控制阶段。

以上的这些做法在相关法规中也得到认可。《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中规定,会计软件“应当具有在计算机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强行关机及其他原因引起内部和外部会计数据被破坏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数据恢复到最近状态的功能”。显然,要恢复到“最近状态”就需对不确定的数据处理进行“反记账”或是“反结账”。

第三,现今阶段为满足会计电算化的岗位需求,在职人员必须进行电算化培训,在校生必须进行专业学习。在培训和教学中,“反记账、反结账”功能从实验练习的角度上讲必不可少。学员在教学练习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大量的错误操作,导致形成大量的错误数据信息,而在电算化信息系统中一旦进行了记账或者结账,所有的数据都会转为后台存储,前台只能浏览不可修改,这给教学辅导带来很大障碍。要想准确找到操作过程中的错误所在,让教师“对症下药”,进行指导和更正,就必须利用“反记账”或“反结账”功能再现学员的错误操作。

同时,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教学软件为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业财务软件的演示版,也就是说学员在课堂上学习和练习的软件还是具有相对的真实性的,这就要求教师要重视细节演示,提高考核标准,这样学员在学习完毕后才能做到以最短的时间符合岗位要求。那么,在课堂上需要重复演示或练习相关操作步骤,这其中凭证、账簿是重点,因此,“反记账”和“反结账”功能给教学带来很大便利,它们的施行让操作过程可以逆转,便于学员进行提高熟练程度的练习。

因此,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电算化实务工作的角度,还是从教学实验的角度来说,“反记账、反结账”功能都有一定的可取性。

但是,我们在此也不能就肯定地说“反记账、反结账”功能有百利而无一害,事实上它们还是存在很多不客观和不完善的地方。

第一,“反记账、反结账”功能与现行法规相违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反结账”功能可以解除封账,“反记账”功能可以进行反向记账处理,这些做法相当于在数据库中完全擦去原来结账或记账的痕迹,恢复到结账前或记账前状态。这实际上是对账簿进行了典型的“刮擦、涂改或重新抄写”。同时,“反记账”、“反结账”给做假账提供了技术支持,便于某些会计人员要进行舞弊。结账之后可以轻松取消结账,进行相关的处理;记账之后利用“反记账”功能可以在以后的任意时间简单、方便、无痕迹地直接修改凭证的相关数据,这无疑都使财务会计系统的安全性大打折扣,给作弊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增加了内部控制和会计监督的风险。

另外,《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中虽然要求会计软件具有数据恢复的功能,但是也同时进行了限制规定:“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凭证冲销法或者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记账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他标记表示”。而“反记账”功能的存在使这一制度在实务操作中很难得到落实,很少有人如此更改错误,而大都倾向于直接“反记账”进行彻底无痕迹修改。

第二,“反记账”和“反结账”功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绝对安全的。目前大多数核算型的财务软件产品,记账时都要涉及许多辅助核算数据,如往来核算数据、数量核算数据、外币核算数据等,记账后这些数据在相关的功能模块中将被进一步处理,当需要数据恢复时,纵然能够顺利“反结账”,这些数据在记账的反向处理中也难以全面、准确恢复。同时,由于会计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电算化人员业务水平及对软件功能理解的偏差,如果操作有误,很可能产生系统数据错误、财务混乱,甚至导致整个账务系统的瘫痪,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因此,滥用“反记账、反结账”功能,不但影响会计处理的严肃性,也会大大增加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反记账”及“反结账”功能具有很强的两面性,我们既不能完全否定其作用,但是也需要正视其弊端。因此,笔者认为对“反记账”及“反结账”功能的使用如果进行严格、合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就既可以发挥其长处,又能够限制其危害。新晨

实务中可以尝试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使用者如果确定需要“反记账”、“反结账”功能,则在购买和选取软件时应由专业软件人员对此功能反复进行可行性和易操作性测试,确保反向记账时各方面数据能够完整、准确地恢复到记账前状态,并且尽可能少地给会计人员带来技术障碍,确保数据恢复和存储的方便、安全。

2.“反记账”功能的操作者必须是得到系统管理员授权的原记账人。在计算机会计系统中,记账人员应对账簿的正确性负完全责任。设置“反记账”功能的目的,就是取消部分甚至全部的错误账簿记录后重新按正确数据记账,从本质上讲,这是对错账的一种更正行为,但是从形式上说存在管理漏洞。因此,为了保证记账操作的谨慎性,避免滥用“反记账”功能,操作者必须得到系统管理员授权后才能进行“反记账”。

3.尽量避免“反结账”。结账的意义在于把本期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毕并确认无误后予以封账。进行结账操作就意味着不允许输入本期的记账凭证,也不允许对本期经济业务进行记账和反记账。虽然,“反记账”和“反结账”功能经常需要伴随发生,但我们仍然要强化结账的意义,不能滥用“反结账”功能,不能随意逆转账务处理程序。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文4

一、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

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很多,以下几种是常见的原因。

1.会计确认环节产生的会计差错

(1)与权责发生制确认时间基础不符的会计差错,例如:提前或推迟确认收人或不确认实现的收入,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时调整。

(2)与真实性不符的会计差错,如:企业对某项建造合同本应按建造合同规定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但该企业按确认商品销售收人的方法确认收入。

(3)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差错。例如:企业将发生的工程人员工资计入了当期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差错。

(4)账户分类错误。例如:企业购入的五年期国债,记入了短期投资,少计提累计折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5)滥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例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为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采用不当方法,或确定不当比例。滥用此两项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2.会计计量环节形成的会计差错

(1)与实物数量不符的会计差错。例如:对发出材料的计量不准确,导致期末存货出现盘盈或盘亏现象,从而使会计报表发生错报。

(2)与计量基础前后期不符的会计差错。例如: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是以历史成本计价还是以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价等。

(3)会计估计错误。例如:企业在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时,多估计或少估计了预计使用年限,从而造成会计估计错误。

3.会计记录造成的会计差错

(1)操作性错误,即财务人员操作不当出现的错误,如:按错计算器键、眼误或笔误等、复写下联字迹不清等造成的错认。

(2)技术性错误,即财务人员由于对财务工作的不熟练而造成的会计差错。

(3)习惯性错误,如将6的上面写的太短而被错认为“0”等。

4.其他原因造成的会计差错

例如:由于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等会计差错。

二、会计差错的查找

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发生差错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发现错误;一是要确认错误的金额;二是要确认错在借方还是贷方;三是根据产生差错的具体情况,分析可能产生差错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查找方法,便于缩短查找差错的时间,减少查账工作量。

1.顺查法(亦称正查法)

顺查法是按照账务处理的顺序,从原始凭证、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全部过程进行查找的一种方法。即首先检查记账凭证是否正确,然后将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同有关账簿记录一笔一笔地进行核对,最后检查有关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这种检查方法,可以发现重记、漏记、错记科目、错记金额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查的范围大,不易遗漏;缺点是工作量大,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在采用其他方法查找不到错误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法。

2.逆查法(亦称反查法)

这种方法与顺查法相反,是按照账务处理的顺序,从会计报表、账簿、原始凭证的过程进行查找的一种方法。即先检查各有关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然后将有关账簿按照记录的顺序由后向前同有关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进行逐笔核对,最后检查有关记账凭证的填制是否正确。这种方法的优缺点与顺查法相同。所不同的,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后期产生差错的可能性较大。

3.抽查法

抽查法是对整个账簿记账记录抽取其中某部分进行局部检查的一种方法。当出现差错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段、重点查找。将某一部分账簿记录同有关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还可以根据差错发生的位数有针对性地查找。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范围小,可以节省时间,减少工作量。

4.偶合法

偶合法是根据账簿记录差错中经常遇见的规律,推测与差错有关的记录而进行查找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漏记、重记、错记的查找。

三、会计差错的应对措施

会计差错一经查找出就应立即更正。由于差错性质不同,发现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采用的更正方法也有所不同。现将通常更正错误的几种主要方法有:

1.划线更正法

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过程中,如发现文字或数字记错时,可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在划线时,如果是文字错误,可只划销错误部分;如果是数字上错误,应将全部数字划销,不得只划销错误数字。划销时必须注意使原来的错误字迹仍可辨认。更正后,经办人应在划线的一端盖章,以示负责。

2.红字更正法

在记账以后,如果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错时,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3.补充登记法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文5

在日常的会计业务处理中,发现错账以后,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更正方法更正。常用的错账更正方法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和红字冲销法。应用这种方法更正错账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更正第x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以示冲销的错帐更正方法。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要求:对于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或事项,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予以登记,如果一个账户记入了借方,另一个账户就必须记入贷方。举例说明错账更正不能遵循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例1]某企业用银行存款6000元支付短期借款利息。这项业务应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但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将“财务费用”科目填写成“管理费用”科目,并已登记入账。

原先的错误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企业的一种筹资费用,应当计入财务费用。因此,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填制一张与原先会计分录完全相同的红字记账凭证,并以红字金额入账后,再填制一张内容正确的蓝字记账凭证,据以入账。

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6000 (红字)

贷:银行存款 6000(红字)

借:财务费用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二是填制一张与原先分录借贷方向相反的蓝字会计分录,以示转出,然后,再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管理费用 6000

借:财务费用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第二种账务处理方法。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登记的是银行存款的增加数,其贷方登记的是银行存款的减少数。而这里,既没有增加银行存款,也没有减少银行存款,只是出现了记账错误,管理费用亦是同样道理。显然,这种记账方法违背了账户登记的内容。

以上两种账务的方法,第一种需要做两笔会计分录,登记两次账;给记账工作带来了麻烦。在经济业务非常繁多的情况下,会增加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增加错账的可能性。第二种记账方法,不符合账户登记的实际内容,违背了会计准则的客观性原则。在以上的会计分录中发现,其贷方所记的账户、方向和金额,并没有出现错误,出现错误的,只是借方的账户。因此,对于贷方账户,我们不必去处理。我们需要处理的,只是借方的账户和金额。因此,只要编制红字凭证冲销管理费用,蓝字凭证计入正确账户就可以了。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6000 (红字)

财务费用 6000 (蓝字)

这样,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在这里就不适用。

[例2]某企业购入材料一批,价值50000,材料尚未验收入库。这项业务应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付账款”,但会计在选择会计科目时,误将“应付账款”选为“应收账款”,并据以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 50000

贷:应收账款 5000

处理这笔经济业务,也是有同样的两种方法。一是红字冲销原记账户,再填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二是做与原先相反的账务处理后,再按正确的会计分录填制记账凭证,据以入账。

第一种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 50000 红字

贷:应收账款 50000 红字

借:材料采购 50000

贷:应付账款 50000

第二种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50000

贷:材料采购 50000

借:材料采购 50000

贷:应付账款 50000

分析这笔业务,其借方账户、金额并没有错误,只是贷方出现了错误。因此,只需纠正贷方所记账户和金额就可以。

贷:应收账款 50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 50000(蓝字)

这与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相违背。但并不违背账务处理的基础。笔者认为,只要不违背资金平衡公式,又能减轻记账负担,降低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也不必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

二、增值税账务处理与借贷记账法的关系

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它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向谁提供财务报告。二是报告使用者使用怎样的信息。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政府、投资人、债权人和其他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人;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收决策或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税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各级税务机关。因此,在设计应缴税金有关账户的时候,既要方便会计人员记账,又要考虑到国家税务机关的需要。做到两者兼顾。表1、2是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的两个明细账户简单格式。

其中,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由于不涉及有关账务处理,所以使用了简化的T型账户格式。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账户结构看,如果遇到因某种原因购货方退货,在退还因退货涉及的增值税时,只能以红字冲销,而不能作反向处理;销货方在处理因销货退回需要退换增值税时,也需要在贷方红字冲销,亦不能做反向账务处理。如果非要进行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反向处理,那只有增加三级账户了。这样,势必增加设账的成本和麻烦,对于经济业务不多的中小企业,是不适用的。

三、增值税销售退回的两种情况

一是销货退回的购货方账务处理。购货全部退回,在未付款并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购货方只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即可;如果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做账务处理,而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收到证明单以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税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3]天华工厂8月2日收到光明工厂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验单付款)及发票,所列甲材料价款5000元,税额850元,委托银行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850

9月10日材料运到,验收后因质量不符而全部退货并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代垫退货运杂费800元。9月20日收到光明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会计分录如下:

9月10日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因没有取得销货方的红字专用发票,所以,增值税额不能做账务处理,只能暂时冲销材料采购帐。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光明厂 58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000

银行存款 800

9月20日收到销货方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款项时,除了借记银行存款6650元(5800元的应收账款,800元的代垫运费)外,还需冲销应收账款和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但由于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账户的特殊性,我们无法在贷方予以冲销,只能以红字在借方登记。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红字)

贷:应收账款――光明厂 5800

按照账户的对应关系,分析以上会计分录,可以发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对应账户,不是应收账款,而是银行存款。这样一来,两个对应账户都在借方,无法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但它完全符合资金平衡公式,记录的结果并不破坏资金平衡关系。

购货部分退出,购进的材料如果发生部分退货,在货款已付,发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账时,用红字记入借方)、“材料采购”。仍以上例:

[例4]天华工厂8月2日收到光明工厂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验单付款)及发票,所列甲材料价款5000元,税额850元,委托银行付款。9月10日,材料运到,发现2000元的材料不合格,天华工厂在征得光明工厂同意后,从税务局开出证明单交与光明厂。并代垫运费500元。9月20日,光明工厂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与天华工厂。

9月10号退货并代垫运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500

材料采购――光明工厂 2000红字

贷:银行存款 500

9月20日收到红字专用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284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红字)

贷:应收账款 2500

分析以上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对应科目仍然是银行存款,而不是应收账款。这样,两个对应科目都在借方,而不是一借一贷。

[例5]以前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验单付款)购进的材料2000千克,5元/千克,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不符,经与销货方协商后同意折让10%。会计分录如下:

材料验收入库,按折让后的金额入账,并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

借:原材料 9000

应收账款 1000

贷:材料采购 10000

收到销货方转来的折让金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红字)

贷:应收账款 1000

二是销货退回的销售方处理。销货全部退回,如果售出的货物被全部退回,购货方在未入账的情况下,只需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售方即可。如果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做账务处理,而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在收到证明单以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税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售货物全部退回,并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因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方尚未付款。应该将上述入账科目作反向会计分录。其中,对方代垫的运杂费扣除增值税,余额列作营业费用。并冲减应收账款。

[例6]天华工厂上月26日销售给天方公司的丁产品发生全部退货,已收到对方转来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列价款80000元,增值税额13600元,并转来代垫运费500元(应计进项税额35元),和退货费用600元(应计进项税额42元)的单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三联与退回两联订在一起保存)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天方公司 94100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

营业费用 4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红字)

借:营业费用 5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

贷:其他应付款――天方公司 600

分析第一笔会计分录,应收账款的对应科目是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营业费用。而这些对应科目均在借方。所以,借借相对的会计分录,同样违背了“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

销货部分退回,销货部分退回并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般情况是对方尚未付款。如果销售方尚未登帐,应将退回的该发票联和抵扣联、存根联和记账联以及所填的记账凭证予以作废,然后再按购货方实收数量、价款和增值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属以前月份销售,应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然后根据购货方实收数量、价款和增值税额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作废的发票联、抵扣联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冲销退回当月产品销售收入和相应销项税额的凭据。

[例7]天化工厂上月销售给长城公司的甲产品50000元,退货10 000元,已收到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退货运杂费480元的单据,其中运费金额400元。应在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上注明“作废”字样,按购货方实收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冲销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0元,冲销销项税额1700元,增加产品销售费用452元,应记进项税额28元。

处理这笔经济业务,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根据销售、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退货费用的顺序,登记入账;二是按原发票和新开专用发票价款的差额和增值税差额,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收账款;发生的退货费用也冲销“应收账款”,其借贷差额,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营业费用”处理。

第一种账务处理方法的会计分录为:

(1)销售实现时,天华公司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2)收到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及退货费发票。A 在退回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将其与原先的存根联和记账联订在一起,红字金额冲销原记入

账户。

借:应收账款 58500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红字)

B 按实销金额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入账。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C 处理退货费用

借:营业费用 45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

贷:应付账款――长城公司 480

D 因480元乃欠长城公司,故抵消应收账款

借:应付账款――长城公司 480

贷:应收账款――长城公司 480

分析第一种方法的第二步骤,应收账款记了三笔账,如果我们用红字冲销退货的差额,就会省去三个步骤。因此,

第二种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长城公司 12180 (红字)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28

营业费用 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0000 (红字)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红字)

这样,记账的最终结果相同,且减轻了记账人员的劳动量。

分析以上会计分录,可以发现:应收账款的对应账户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分别属于借贷两方,符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但是,营业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对应账户是应收账款,且全部都在借方。这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不一致。

综上所述:如果绝对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来处理账务,在采用“红字冲销法”更正错账时,会出现记账的双方都是贷方或都是借方的情形;但这因为一红一蓝,并不违背资金的平衡公式;在用借贷记账法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务时,也会出现借方相互对应或贷方相互对应的现象, 但因为其金额分别以红字和蓝字分别表示,也完全符合资金平衡关系。因此,我们在处理账务时,并不一定绝对遵循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只要符合资金平衡公式,只有借方或者只有贷方的会计分录,也是允许的。

参考文献:

[1]盖地编著:《税务会计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会计记错账的处理方法范文6

【关键词】账簿 登记方法 总账 明细账 日记账 平行登记

登记账簿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按规定在账簿上连续地、系统地、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通过登记账簿,可以及时地、系统地记载和储存会计单位必要的、有用的信息,分类汇总会计信息,输出打印会计信息和检查校正会计信息。为此,笔者从登记账簿的一般要求及具体要求和平行登记等几个方面谈一点粗浅之见。

一、登记账簿的一般要求

会计单位为了保证本单位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会计人员登记账簿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填写齐全,内容完整

会计人员在登记账簿时,需将账页中的日期、凭证编号、摘要、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摘要简明扼要,书写规范整齐,数字清晰无误。账簿中的月、日应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每一笔记账凭证中的业务登记完毕,都应在记账凭证“过账”栏内划“√”或者填写登记的账页,表示记账完毕,避免重记、漏记。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会计人员都在记账凭证“过账”栏内划“√”,这主要是因为一旦账簿账页出现记账错误或其他原因划掉时,将会因此而更正所记会计凭证,因此会带来改正会计凭证“过账”栏内记号的麻烦。

(二)专人登账,责任纠错

在登记账簿时,账簿登记人员在登记账簿前,应根据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制要求对审核过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可以及时登账。如再复核,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可暂停登记,报告会计主管人员,由他(她)做出修改或照登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记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三)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为了保持账簿记录的持久性,防止涂改、作弊,记账人员必须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并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铅笔只有对账或做标记时可以使用,而圆珠笔在银行使用具有复写功能的凭证时可以使用。另外,会计人员结账、改错、冲账、登记减少数可以使用红笔登记,其余账簿记录均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在书写文字和数字时,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最多不得超过2/3,这样就可以在发现错误时,在该文字和数字的上面进行更正。

(四)逐页逐行,连续登记

会计人员在记账时,必须按账户页次逐页逐行登记,不得跳页、隔行。如无意发生隔行、跳页现象,会计人员应在空页、空行处用红色墨水画对角线注销,加盖“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的戳记,并由记账人员盖章。每一账页记录完毕结转下页时,为保持账目登记的连续性,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并在本页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或“转下页”)字样,在下页第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或“承上页”)字样,并将上页余额及发生额过入次页;也可以在上页最后一行不结计发生额合计及余额,而直接在次页第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或“承上页”)字样,并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

(五)规范改错,不得随意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随意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下列方法进行更正: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发生的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会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错误的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只可划去错误的部分,会计人员应在划线处盖章。

(六)结计余额,无余则平

实际工作中,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账户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贷”,表明账户余额方向,并在“余额”栏内写清余额金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元”字的位置用“φ”表示即可。

(七)定期打印

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为了便于审计和加强会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了打印要求,明确指出“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二、各类账簿登记的具体要求

(一)日记账的登记

日记账在我国会计工作中,主要有特种日记账,即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的登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日记账一般由出纳员根据办理完毕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随时进行逐笔登记,如不能随时登记,也应保证每天登记一次,并每天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在每日终了,根据“四柱法”通过计算工具计算出账户余额时,先行与库存现金核对,确定账实相符后,再登记入账。同时,每次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应先登记增加数,后登记减少数,最后,计算出本日合计。平时记账时,不必每笔业务都要结出账户余额只有最后一笔结出账户余额。

2.日记账账页的每页一行,应为“承上页”内容。第一行的发生额应为自本月初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

3.对于多栏式日记账账页。登记方法是:先根据有关现金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根据有关现金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支出日记账,每日终了,根据现金支出日记账结计的支出合计数,一笔转入现金收入日记账的“支出合计”栏内,并结出当日余额,与现金实有数额核对相符。

(二)明细账的登记方法

明细分类账是根据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直接登记的,会计人员应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登记,以掌握单位经营活动。当然,单位不同,单位业务不同,单位管理要求不同,明细账不同,登记人员不同,其登记方法也不一样。

1.材料明细账和产成品明细账的登记:仓库保管人员登记材料明细账和产成品明细账,应根据材料或产成品出入库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材料或产成品明细账。同时,财务部门材料会计或产成品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凭证逐笔或汇总登记财务会计部门的材料或产成品明细账,并随时结出实有数额。仓库材料或产成品明细账应定期与财务会计部门的材料或产成品明细账核对相符。

2.债权债务明细账的登记:债权债务明细账也称为往来账。债权债务明细账的登记一般由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并随时结出账户余额,以便随时与对方单位结算,核对债权债务实际余额。

3.收入、费用明细账的登记:收入、费用明细账的登记一般由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或定期登记,并定期结出账户余额。

(三)总账的登记

对于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由于各单位账务处理程序不同,可以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也可以根据科目汇总表或其他方式登记,所以,各单位对于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也可以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的时间按旬或月中、月末进行总分类账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的总账登记: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总账由总账会计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直接登记。

2.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的总账登记: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总账由总账会计先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3.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下的总账登记: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下,总账由总账会计先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三、账簿的平行登记

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应按平行登记规则进行登记。

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都是用以提供会计核算指标的账簿。总分类账对其所属明细账起着统驭和控制的作用。明细分类账对其总分类账起着补充和说明的作用。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如下:

(一)依据相同

对于需要提供其详细指标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一方面记入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其所属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二)方向相同

登记总分类账以及其所属的明细账的方向应相同。如果登记总分类账为借方,那么,其所属明细账的方向也应借方;反之,如果登记总分类账为贷方,其所属明细账的方向也应贷方。

(三)金额相等

一笔经济业务,其记入总分类账簿的金额与记入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簿的金额应该相同。

(四)时期相同

一笔经济业务,其记入总分类账簿的时间与记入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簿的时间应该在同一个会计期间。也就是说,一笔经济业务,其记入总分类账簿的时间与记入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簿的时间不一定是同一天,但一定在同一个会计期间。

参考文献

[1]王兴建,郭继宏.会计账簿更换技巧(N).中国会计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