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托管服务范例6篇

幼儿托管服务

幼儿托管服务范文1

【关键词】台湾;《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托幼一体化;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09)12-0036-05

托幼一体化,是世界各国(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和立法中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我国,打造托幼一体化已经成为一种席卷全国的浪潮(虞永平,2008)。然而,尽管各地都在进行托幼一体化的实践,但与之相应的纲领性文件与规范依然缺失,“一体化”过程中的课程管理、指导和评价等也缺乏可参照的标准。托班教育幼儿园化、0~3岁幼儿师资及培训、整合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提升和规范家长和看护人员的育儿能力与资格等相关问题,还有待解决。当托幼一体化已成为不少地区拓展早期教育发展目标的时候,我们常常看到的只是形式和规模的变化(薛生,2005)。

在历经数年的研讨与反复修订后,我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近期出台了以托幼一体化为立法核心的《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部法案被称为促进台湾地区学前“教保合一”的“新里程碑”。[’’如获准实施,全面的托幼整合一体化对于台湾地区的学前教育而言,将是划时代的变革,法案中的一些经验与做法,也值得我们审思与借鉴。

一、《草案》的立法背景

(一)台湾地区教保机构面临的问题

在台湾地区。幼稚园和托儿所是主要的学前教育及保育机构,幼稚园是教育机构,归教育部门主管,主要招收4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托儿所则归社会福利机构部门主管,招收2~6岁幼儿。二者招收的幼儿在年龄上有所重合,在托幼机构的规范与协调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师资标准

幼稚园依据《幼稚教育法》及《师资培训法》相关规定聘任教师,托儿所则依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选用教保员和助理教保员。两者在教师及保育人员的培训、资格、等级、权益等方面的要求都有所不同,特别是对于4~6岁的幼儿而言,在幼稚园其教育者是教师,在托儿所其教育者则是教保员,不同的师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早期教育的品质。

2 课程标准

台湾地区相关部门针对幼稚园制定了专门的《幼稚园课程实施标准》,而托儿所则没有类似的课程标准,有的按照《托儿所教保手册》实施教学,有的则参照《幼稚园课程实施标准》组织教学活动。课程标准的不统一,再加上主管部门不同,使得对幼儿开展的教学急需进行评估与规范。

3 设施与管理

虽然托儿所和幼稚园招收的幼儿在年龄上有重合,但园、所在建筑与设施标准、安全上的要求不同,每个班应配备的教师人数要求不一致,对教师的评价奖惩制度、进修学习要求等亦有区别,这种不同可能导致同年龄幼儿在享受的教育资源、接受的教育品质上不一致。

(二)早期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已成为世界学前教育的趋势

近年来,在学前教育领域,“早期儿童保育”(early childhood care)和“早期儿童教育”(earlychildhood education]这两个具有不同涵义而又相互关联的概念,开始被“早期儿童保育和教育”(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这一整合性概念所替代。此外,另一个融合保育(care)和教育(education)的新概念“保教”(educare)也开始形成。[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都强调整合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对提高早期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政府应在其中扮演积极推动者的角色。台湾地区以立法的形式推动保教结合的托幼一体化,一方面是为了解决托幼主管体系不同所衍生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顺应早期教育及保育一体化的国际趋势。

二、《草案》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草案》有总则、教保服务、资格权益、儿童权益、家长权利与义务、兴办管理辅导、罚则和附则共八章。其内容包括了对托幼机构的划分、各级主管机关管理主体与职权的规定;教保服务的原则、形式、种类及特殊幼儿的照顾;教保机构的各级人员配置、从业资格与福利待遇;教保人员及相关机构在信息公开、安全管理、幼儿保健与保险、急救训练等方面的规范;家长及家长组织的参与、组织、监督权及相关义务;公私立教保机构的兴办及区别,收退费制度、评价、监督与奖励机制;违反《草案》相关规定的处罚制度与处罚机关;托幼一体化过程中教保机构的改制过渡规定及《草案》施行细则与日程等。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强调全面的托幼整合一体化

《草案》强调的“托幼整合”指的是幼儿保育与教育多方面整合的一体化。草案实施后。台湾地区的托儿所和幼稚园都将整合为幼儿园,统一划归教育部门管辖,原来的幼稚园教师将成为幼儿园教师,托儿所的教保员和助理教保员将成为幼儿园的教保员和助理教保员。托婴中心招收0~2岁婴儿,幼儿园招收2~6岁幼儿,除特殊地区外,2~3岁的幼儿每班以20人为限,且不得与其他年龄段幼儿混龄编班,3岁以上幼儿每班30人为限。幼儿园教师和教保员入职都将采用统一的资格认证。

《草案》对幼儿园的环境置备、人员设置、教育和保育服务内容都有统一要求。招收0~2岁婴儿的托婴中心、提供居家式照顾服务的家庭保姆所、为小学阶段儿童提供服务的课后照顾中心也被纳入立法范围,法案对其服务内容、人员设置与资格标准也作了统一要求和规范。其中,幼儿园、托婴中心、课后照顾中心三者统称为“教保机构”。草案规定教保机构不仅要对招收的儿童提供教保服务,还得“提供作为社区儿童教保资源中心发挥社区资源中心之功能,协助推展社区活动及社区亲职教育”。[4)因此,台湾地区托幼一体化所整合的内容不仅是幼儿园与托儿所,不仅面向0-6岁的幼儿,也包括小学阶段的课后教保服务,且涵盖了对家庭与社区早期保育与教育的整合与规范,强调教保机构的社会职能,可谓是比较全面的托幼整合一体化。

(二)严格规范教-保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

《草案》对托幼整合后教保服务人员应具备的从业资格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除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外,各教保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如幼儿园园长、托婴中心主任、课后照顾中心主任还应参加并通过专业课程培训,并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譬如,幼儿园园长首先得具备幼儿园教师或教保员资格,其次必须担任教师或教保员五年以上,并且还应通过主管机构举办的园长专业训练课程考核。对于主要从事保育工作的教保员,则要求必须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

的必须修完教育部门规定的学前教育相关专业课程,助理教保员的学历则要求中专以上。总之。要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且受过幼儿教育与保育的专业训练。

《草案》对从事居家式儿童照顾服务的保姆人员资格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其必须是“高中以上学校幼儿保育、家政、护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保姆人员技术士证,或修毕保姆训练课程并取得保姆人员技术士证”。[5]照顾幼儿的家庭保姆必须到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定期接受主管部门检查与辅导。可以说,《草案》对家庭保姆从事照顾幼儿工作的资格作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规范与要求。

(三)建立缜密的幼教机构监管规范与机制

《草案》规定所有教保机构都应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得到设立许可后方能招收儿童。主管部门对教保机构的设立标准、改建、迁移、扩充、增加招生、停办、撤销等具体事宜进行管理和督导、检查和评价。据了解,《草案》颁布后台湾地区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幼儿园设置基准》《幼儿园设立许可及管理办法》《幼儿园评价及追踪辅导办法》《幼儿园教保服务实施准则》等20余部具体层面上的管理标准。可谓全面而缜密。

同时,《草案》对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经费管理也作了规范,要求教保机构的经费收支应设专账管理,要有合法依据。在收费方面规定“公私立教保机构之收费项目、用途及公立教保机构之收费基准之自治法规由主管机关定之”。其中,特别强调私立教保机构收费数额须依照主管部门所订的收费项目及用途制定,每年的收费必须对外公布且报主管机关备案和审查后方能生效。这样,将能有效遏制一些私立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的现象。

此外,《草案》制定了罚则专章,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和行为制定了严格详细的处罚条例,如教保机构未登记招收儿童,违反教保活动和卫生保健法规,招聘未具备资格的教保人员、家庭保姆和其他教保服务人员从事相关职务等,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勒令停办、废止登记等处罚。

(四)注重家长参与监督与儿童权益保障

《草案》制定了家长权利与义务和儿童权益保障专章,规定托幼整合后的幼儿园必须成立家长会,对幼儿园进行监督。主管机关要制定家长会的任务、组织、运作等相关法规。主管机关对教保机构评价时要有家长团体的参与,同时还将参加亲子活动,参加幼儿园因“儿童特殊需要所举办之个案研讨会或相关活动”,作为家长的法定义务。

在儿童权益保障方面,《草案》注重幼儿健康与安全方面的保障,规定幼儿园与托婴中心必须为幼儿办理团体保险,建立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健康资料档案等,教保服务人员至少要接受16小时以上的急救训练。要接受安全教育的相关课程和紧急救护演习。为保障幼儿安全,《草案》对幼儿园和课后照顾中心接送幼儿专用车辆的具体规格、颜色、标识、驾驶和随车人员应具备的资格都提出了要求,强调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训练。对于在经济、文化方面和生理、心理等方面处境不利的儿童,《草案》强调应优先给其提供接受教保服务的机会,对于招收此类儿童的教保机构,政府应提供适当的协助和补助。

三、问题及启示

《草案》在台湾地区尚未正式实施,却已引起了一些争议。一方面,以立法的方式全面推行托幼整合一体化,对台湾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制度和管理都可谓是极大的变革。另一方面,推行托幼一体化也面临诸多问题,譬如,《草案》并未对政府在托幼整合过程中应投入的经费作出明确规定,但据其对教保机构设施等方面的硬性要求,托幼整合后的许多幼儿园都需投入大量经费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提升,这样虽然提高了保教质量,但也势必提升教育成本,无疑会增加收入偏低家庭的负担;《草案》对于幼儿园教育内容与环境设施等方面的统一限定。也将对台湾地区幼儿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有所限制。此外,托幼整合后,对于2一,3岁幼儿教育和保育的规律、方法和内容依然有待区分和研究。尽管如此,这部法案对于我们思考托幼一体化问题,依然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政府应承担在托幼一体化过程中的监管责任

从理论上讲,0~6岁幼儿的教育是否需要一体化、应该如何整合,依然是值得商讨的问题。然而,现实情况是,在我国内地的许多地区,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前街道或单位举办的托儿所在逐渐消失,而私立的早教机构和一些公立幼儿园设立的“托班”“婴儿班”都在招收0~3岁的婴幼儿。张振平等人在对河北省103所幼儿园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城镇以上幼儿园都开设了托班或亲子班,加上没有开设但近期打算开设的幼儿园,基本上接近被调查幼儿园总数的80%。然而,这些幼儿园开设托班或亲子班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与监管,低幼教育水平也参差不齐,教育品质难以保障(张振平,2008)。政府对托幼整合的关注程度和监管力度不够,是一些幼教机构保教职务管理混乱、胡乱收费、专业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产生的重要影响因素。

当托幼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一种趋势时,政府应予以重视,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这一点学前教育较为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已有所意识。譬如上海市目前正在进行的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体现在:第一,推进0~6岁托幼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并构建0~3岁早期教育服务体系;第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和建花、蒋永平,2008)。上海市的相关做法就是注重政府在托幼一体化中的主导作用的具体表现。

政府的逐步参与监管。相关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托幼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也是早期教育质量得以保障的前提。台湾地区以立法的形式进行托幼整合,强调政府的监管与责任,明确托幼机构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对公私立幼教机构都按标准进行严格的收费管理,注重托幼整合过程中的监督与规范,这些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应强调相关保教人员特别是保育员的资格规范与认证

在托幼一体化过程中,对于0~3岁的幼儿,保育重于教育。仅就早期保育而言,它不仅仅是保育员对婴幼儿身体的照顾,还要求保育员具有一种关心儿童的渴望,具备观察儿童并思考其需要和发展可能性的能力(虞永平,2008)。现代的保育是保育、教学、养育的融合,所以,在幼教机构承担保育工作的保育员,在托幼一体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保教知识和技能。

在许多幼儿园,保育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虽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随班参教”是保育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强调“保教并重”,但是,近年来相关的调查研究却表明保育员存在着文化层次偏低、年龄结构大龄化、缺乏保育职业培训、保育水平低、自我感觉差等问题。大多数幼儿园没有建立系统的保育评估体系,保育员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有研究者还提出幼儿园领导在奖惩激励机制、评价管理保育员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杨文婧、胡海兰,2008)。我国在制度上缺乏对保育员的资格认证与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保育员地位低、待遇低、专业素质不强等问题。《草案》严格要求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者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且受过幼儿教育与保育专业训练,这是提升托幼一体化教育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在推进托幼一体化时也应强调早期保育工作的重要性与专业性,建立相关的资格认证制度。

幼儿托管服务范文2

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基于无法回避的“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较为缓慢”的现实,开始大力推行幼儿教育改革,致力于扩大幼儿教育规模,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发展。

1998~2000年、2002~2004年,国际经合组织教育委员会先后两次对包括英国在内的数个成员国的早期教育与保育政策和服务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了比较研究报告:强势开端——幼儿教养研究(OECD,2001)〔1〕、强势开端Ⅱ(OECD,2006)〔2〕。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这两份报告均对英国幼儿教育改革的成果给予了肯定。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强调立法,加强统一管理,增加幼儿教育投入,扩大幼儿教育规模,制定并数次修改早期教育与保育课程等,这些举措均推动了英国幼儿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英国幼儿教育改革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改革的主要经验

1.保障并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投入

幼儿教育投入是影响幼儿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英国政府注重保障并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投入。以资金投入为例,英国政府在社区幼儿服务中心投入了大量资金。社区幼儿服务中心均由政府投资举办,为社区里的所有3~5岁幼儿(有的社区是0~5岁幼儿)提供每天2~3小时的免费幼儿教育服务。〔3〕有些社区幼儿服务中心还派出流动的学前教育服务车,定期为居住分散的幼儿送教上门。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如语言发展有障碍的幼儿、感觉统合失调的幼儿、肢体残障的幼儿等,政府为他们配备专门的教师或负责人,使特殊儿童在幼儿阶段能够得到最及时的教育干预,从而缩小与正常儿童之间的差距。另外,投资主要用于与幼儿发展有关的物质材料改进,而不是用来装饰幼儿园的门面。英国的许多托幼机构十分朴素,房舍等装饰很少,甚至略显寒酸,但机构中与幼儿发展有关的图书、玩具、活动材料等却十分丰富,这无疑为幼儿发展提供了最实在的帮助。

2.托幼机构形式多样

英国的托幼机构形式多样,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无法比拟的。〔4〕为了让托幼机构适应不同阶层的需要,英国政府在托幼机构多样化方面作了不懈努力。在英国,侧重于保育的托幼机构主要是托儿所,以0~5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由卫生部门管辖;侧重于教育的托幼机构有保育学校(幼儿园)、保育班、幼儿班等,保育学校和保育班以3~4岁幼儿为教育对象,幼儿班以3~5岁幼儿为教育对象,它们都由教育部门管辖。

除了发展正规的托幼机构外,英国政府还大力支持民间力量开办以2~5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学前游戏小组,以弥补保育学校和保育班的不足。“游戏小组是儿童在游戏中观察、学习和参加社交活动的集体,它也是成人的组织,因为成人是小组的支柱,为儿童提出各种游戏的建议,并在工作中使自己也得到丰富和发展。”〔5〕学前游戏小组是家长们自筹资金、自我管理的一种托幼机构。在这种机构中,幼儿可以和家长在一起,家长在这里以教师的身份轮流出现。学前游戏小组较好地处理了支持妇女就业而发展幼儿教育与保育的现实需要和重视家庭教育的历史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于是有人称之为“母子俱乐部”。

其他托幼机构,如公立的混合型幼教中心、国小附设预收班和私立的亲子团体、居家保姆家庭日托等,也都在为家长提供不同形式的幼儿教育与保育服务。多种多样的托幼机构形式适应了家长对幼儿教育与保育的不同需求,为家长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3.保障处境不利幼儿的受教育权

在英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立法、政策制定及经费投入等方式,保障幼儿尤其是处理不利幼儿的受教育权,以减少儿童贫困和社会排斥。〔6〕

英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幼儿受教育权的政策法规,如《每个儿童都重要》《儿童保育十年战略》《儿童法》《儿童保育法》《每个儿童的未来都重要》《儿童计划》等。英国中央及地方政府还出台相关政策,保证经费支持,为0~4岁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和贫困家庭的幼儿提供早期教养服务,所需费用视家长收入水平收取或由政府全部承担。

4.为幼儿及与幼儿有关的人员提供综合服务

幼儿除了在正规的托幼机构获得受教育机会外,也在家庭和社会中学习和发展。英国政府注重为幼儿及与幼儿有关的人员提供综合服务,以扩大幼儿受教育的机会。例如,幼儿服务中心既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也为幼儿家长找工作提供便利,还免费为幼儿家长提供职前培训场所,提供英语、计算机、手工制作、烹饪等技能培训,也为幼儿家长咨询家庭事务提供场所,如替家长约见财务、法律顾问等。英国社会认为,只有把与幼儿家长有直接关系的所有事情都做好,家长才能心平气和,幼儿的安全与健康成长才有保证。

5.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全程支持

“入职与发展档案”制度可以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全程支持(宋红娟,2007)。“入职与发展档案”制度特别强调教师是发展的主体,教师应该积极主动地寻求发展。在英国,每位新教师都要建立一份记录专业发展的档案袋,经常对档案进行更新,总结每个阶段的发展状况,确定下一阶段的发展方向,并定期进行档案袋展示,与同行之间相互学习、交流,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二、改革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幼儿教育改革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警惕。

1.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性有待加强

英国幼儿教育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中央对各地学前教育的管理通过制定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来实现,地方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政策、计划的同时拥有一定的自。

一直以来,为确保每个幼儿在生命早期拥有最佳开端机会,解除妇女参加工作后孩子无人照管的后顾之忧,同时为消除家庭和社会贫困,促进国家的稳定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与发展,英国中央政府竭力强调自身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规划、组织领导与协调职责,但由于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难以有效地为本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一方面,各级政府对幼儿教育管理的责权界定不清,在国家层面上缺少一个简洁、明确、适当、高效的组织体系,导致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比较混乱,管理绩效低下;另一方面,由于不同部门对幼儿教育的管理责任分散或交叉乃至重叠,导致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在部门之间共享,使幼儿得不到及时的相应服务(庞丽娟、刘小蕊,2008)。超级秘书网

当前,英国政府正致力于推出一些新政策,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力,推进部门之间的协调,例如针对长期以来幼儿教育领域中保育和教育在体制上分裂的状况,推出了将两者整合的“保教一体化”政策,但这些政策效果如何,尚有待观察。

2.师资队伍不稳定,保教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英国最近的研究证实,在幼儿教育领域,员工素质越高,尤其是教师素质越高,幼儿进步越大。〔7〕然而,目前在英国托幼机构的从业人员中,只有20%的人具有大学学历。在英国,要成为托儿所的保育员或合格的助教,必须接受为期两年、包含16种课程的培训,但是对保姆、居家保姆一直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在游戏小组及课后社团工作的人员也大多不用接受这种培训。然而,在家庭式环境中工作的保姆和居家保姆却是英国儿童托管服务队伍的主力军,约占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57%。〔8〕其余未接受过训练的从业人员有的在游戏小组工作,有的在课后社团工作,他们占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比率也比较高。另外,在幼教工作者的薪资方面,一般而言,教育机构薪资比保育机构高,合格教师薪资最高,而保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薪资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水平。〔9〕工资待遇低导致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队伍流动性很大。要保证幼儿教育质量,保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就有待进一步提高;要稳定师资队伍,就要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如提高工资待遇和福利、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等。英国政府需要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并加强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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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颖,徐明.北京英国幼教考察团报告〔EB/OL〕.〔2006-09-25〕.http:∥.

〔4〕李生兰.比较学前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90.

〔5〕霍力岩.学前比较教育学〔M〕.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03.

幼儿托管服务范文3

一、工作指标

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服务指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28周旗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孕前叶酸免费投服率达95%;妇女病普查率6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50%;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工作网络

妇幼卫生工作网络由旗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和嘎查村构成,统称为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旗妇幼保健院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并配备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设与上述科室相适应的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每个镇卫生院要设防保组,并配备2至3名妇女和儿童保健科医生。每个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一名妇幼保健员。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

旗妇幼保健院

1、负责完成全旗妇幼保健工作指标。

2、定期对全旗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3、定期举办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员培训班,确保办班质量。

4、承担旗级高危妊娠筛查及治疗任务。

5、扎实稳妥地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改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孕前保健服务。

7、承担全旗基层急、危、重孕产妇的接诊、急救及转诊任务。

8、承担对大板镇内入托幼儿童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托幼机构贯彻相关卫生保健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按时上报。

镇卫生院

1、配齐本镇各嘎查村(街道办事处)妇幼保健员,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2、负责完成本镇孕产妇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3、负责完成本镇儿童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4、建立健全各种妇幼保健工作信息档案,做到数字清楚,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5、按时上报各种妇幼保健工作数字信息。

6、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

7、配齐专职妇幼保健业务技术人员2—4名,并保证工资和下乡经费。

8、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员例会,总结、部署本镇妇幼保健工作。

9、经常深入嘎查村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对村(街道办事处)保健员进行业务指导。

村级保健员(街道保健员)

准确掌握本村(街道)妇幼保健相关数字,各嘎查村上报到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上报到旗妇幼保健院。同时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1、准确掌握60岁以下已婚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2、准确掌握育龄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3、准确掌握新婚妇女数,每月上报一次,并及时通知新婚妇女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4、准确掌握孕妇数、分娩数,每月上报一次。

5、准确掌握本村活产数、死胎死产数、出生缺陷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24小时内上报),每月上报一次。

6、准确掌握本村7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7、准确掌握本村3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二)各地区、相关部门

旗卫生局

1、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

2、尽快配齐嘎查村妇幼保健员。嘎查村级保健人员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目前我旗嘎查村级保健员及妇幼保健服务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配齐人员,恢复服务是当务之急。因此,要从我旗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卫生资源,采取不同的形式,协调各有关部门,尽快恢复嘎查村级妇幼保健网络,落实待遇,稳定队伍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她们能够完成嘎查村级的妇幼保健工作。

3、加大对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领导力度。各镇卫生院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枢纽,对于完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目前,我旗镇卫生院存在妇幼保健职能严重弱化,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偏低、执业能力差、队伍不稳、经费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要采取有力措施恢复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明确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是各镇卫生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二要完善考核考评制度,落实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各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的监督。三要多措并举,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速度,保证培训经费,尽快提高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所承担妇幼保健职能的需要。四要制定出台镇妇幼保健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凡经过上级业务部门考核合格者必须保证兑现其工资待遇。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镇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

4、要管好用好妇幼降消项目经费,一定要按项目分类要求保证各专项经费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绝不允许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5、进一步推进旗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妇幼保健院是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专业医疗保健机构。担负着对全旗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等任务,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核心。抓好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对于推动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上新水平至关重要。第一,要为妇幼保健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创造条件,保证必要的业务经费。第二,完善内涵建设,突出妇幼保健特色,狠抓规范化管理,加强软、硬件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担负起全旗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职能。第三,在开展好原有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同时,要创新服务模式,创造服务条件,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开展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新的服务项目。第四,按着“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两个系统管理、加强两个筛查、控制两个死亡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全旗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第五,做到人员、技术、设备三配套,切实提高妇产科和儿科临床服务能力,完善和规范各种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出诊及时,救治正确,认真履行全旗妇产科急救中心的职能。

6、加强旗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旗级医疗机构特别是设有产科的旗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妇幼卫生工作职能,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积极主动配合专业机构的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工作数据。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了搞好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农村牧区的妇幼卫生基础工作。

1、全旗嘎查村计划生育村长(街道办事处计生专干)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要承担本村(街道)的妇幼保健工作。

2、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体系进行同等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旗民政局

为保障和提高人口素质,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旗民政局要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1、积极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在提高国民素质、造福子孙后代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对预防出生缺陷的认识,保障下一代健康成长。

2、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优生优育宣传教育”专栏,由旗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宣传版和相关宣传资料,民政部门要全力配合。

3、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增加婚姻登记人员建议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保健机构接受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的程序。

4、通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旗教育局

切实加强对全旗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认真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促进我旗学前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儿童入园、所前必须到旗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2、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旗妇幼保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100%。

3、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4、托儿所、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对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要将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入园、所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各镇人民政府

幼儿托管服务范文4

   一.儿保科今年对辖区内共3所幼儿园进行了体格检查,3所幼儿园在校有1309名小朋友,实查1309名小朋友,体检率为100%。保健人员根据每位小朋友不同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营养评价及心理指导,建议重度营养不良的小朋友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以得到及时的矫治,同时要求各幼儿园保健员在班级定期宣讲各种保健常识。通过体检对先心病、视力异常、佝偻病、贫血、生长发育迟缓及单纯性肥胖的患儿进行早筛查、早发现、早治疗,对口腔龋齿进行早期预防等,这些都将对幼儿一生的身心健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对幼师进行健康体检、发证。做到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三. 加强对各乡(镇)儿童保健服务业务监督和考核,使各乡(镇)儿童保健工作水平大幅度的提升。各乡镇的儿童保健服务情况总结如下:

优点:

1.均配有兼职儿保人员。

2.均有独立儿保室,设备、服务流程、制度上墙基本齐全。

3.表卡填写空漏项明显减少,日趋规范,部分卫生院表卡、曲线图未更新。

4.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群覆盖率均达到45.0%以上。

四.2018下半年工作重点:

  在原有各项工作的良好基础之上,儿保科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发扬团队精神,保持成绩,开拓创新。儿保科2018下半年工作重点是:

⑴  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

⑵  加强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的规范管理,降低漏管率、提高系统管理率。

⑶  加强对各乡(镇)及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使各乡(镇)的儿童保健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⑷  遵照上级指示建立健全社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引导社区儿童保健的各项工作进入正常轨道,迅速提高我科业务人员对社区儿童保健的管理水平。

⑸  加强托幼园所的儿童保健管理,建立健全中心社区对托幼园所的“六一”体检制度,使我县托幼园所的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

幼儿托管服务范文5

[关键词]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公共财政;处境不利儿童;早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9-0006-06

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协会(Child Care Service Association,CCSA)主席安娜・卡特(Anna Carter)曾任州政府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DHHS)儿童发展与早期教育处(Division of Child Development and Eady Education,DCDEE)执行处长。笔者在美国访学期间,于2013年3月19日对其进行了专访。专访主要涉及北卡州在处境不利儿童早期教育服务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和质量监管等问题。笔者根据录音整理了访谈内容。

[李克建(以下简称“李”)]安娜,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接受我的专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北卡州儿童早期教育的总体情况,好吗?

[安娜・卡特(以下简称“安娜”)]好的,我很愿意。北卡州地处美国东海岸的中部,2011年的人口统计数据显示,人口总数约为965.6万。由于北卡州的义务教育是从5岁的幼儿园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体系的一部分,一般设在小学内)开始的,所以早期教育的对象实际上是5岁以下的儿童,约有62.3万名,约占人口总数的6.5%。其中,有25.1万名儿童在7618所注册托幼机构中接受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约占5岁以下儿童总数的40%。

[李]请问,北卡州为5岁以下儿童提供早期保教服务的托幼机构有哪些类型呢?

[安娜]北卡州托幼机构的类型非常多样。从举办者的角度来说,可以分为15种类型,主要包括私立机构(约占总数的66%)、公立学校附设机构(约占总数的15%)、教会办的托幼机构(约占总数的8.4%)、开端计划机构(约占总数的4%)、特许学校(约占总数的2.8%),等等。从园所设置和运作模式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也是最主要的类型是儿童保育中心(Child Care Center)。目前,北卡州有4809所儿童保育中心(约占园所总数的63%),招收儿童总数为23.4万(约占入园儿童总数的93.2%)。这些保育中心的规模不同,平均约为50名在园儿童。第二种是家庭式保育机构(Family Child Care Home),每所机构最多只能招收5名儿童。目前,北卡州注册家庭式保育机构有2809所(约占园所总数的37%),招收儿童总数为1.7万(约占入园儿童总数的6.8%)。

[李]据了解,近些年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在不断增加对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的投入。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安娜]好的。在联邦政府层面,作为“向贫困宣战”的一部分,自1965年起实施的面向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开端计划”(Head Start)一直延续至今。后来,联邦政府又陆续设立了其他项目,不断增加投入。北卡州是美国妇女就业率最高的州之一,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的需求很大,州政府对此也一直比较重视,不断增加投入。以2010年为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层面的财政投入总额为10.9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6.1亿美元,州政府4.8亿美元。

[李]相对于适龄儿童数量而言,财政投入的规模是相当大的。那么,这些财政资金是如何使用的呢?

[安娜]几乎所有的财政资金从拨付到使用都是与特定的法案、计划和项目相关联的,一般都有明确的目标人群。

联邦政府层面设立的项目包括:1.“开端计划”与“早期开端计划”(Early Head Start)。前者是为3-5岁贫困儿童(家庭收入低于联邦和地方规定的贫困线标准)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营养、保健、教育等服务,后者是为0-2岁贫困或有特殊需要的婴幼儿以及孕妇提供综合性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开端计划”和“早期开端计划”均要确保有10%的名额提供给有特殊需要的儿童。2.“特殊儿童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针对3-4岁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为其提供针对其特殊需要的治疗和教育服务。3.“早期干预计划”(Early Intervention),服务对象是3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针对其特殊需要提供综合的治疗和教育服务。4.“一号拨款”(Tide I),将资金拨付给地方公立托幼机构,用于低收入家庭4岁儿童的教育补助。5.“均等开端”(Even Start),专门用于旨在促进0-7岁儿童语言和读写技能发展的早期教育和家庭干预项目。6.“幼儿教育费家庭补助津贴”(child Care Subsidy),是目前金额最大、受益儿童数量最多的项目。主要用于为各种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幼儿教育费补助,用以保证其子女的保教费用支出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8%~10%。需要指出的是,以上项目有些是联邦政府独立运作的(如Head Start),有些则需要州政府根据项目开设的条件提出申请。核准后的项目资金从联邦政府拨付到州政府,州政府一般需要按比例补充一定的配套资金,拨付给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托幼机构及相关组织。

北卡州政府设立的项目包括:1.“学前一年教育计划”(Pre Kindergarten Program,Pre-K;2010年前称为“More at Four”,MaF),服务对象是所处环境有危险因素的4岁儿童。这一计划是对联邦政府“开端计划”项目的扩展,使其能够覆盖更大范围的处境不利的4岁儿童。2.“聪明开端”(Smart Start),这是北卡州的独创项目,始于1993年。它用政府资金组建了北卡州儿童早期教育合作股份有限公司(North Carolina Partnership for Children,Inc.),并在每个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起政府、公益组织与私立机构之间的跨部门合作平台,致力于促进北卡州的早期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该项目资金用于对托幼机构质量提升的补助与奖励,为早期教育领域各类公益性协会、组织、团体的业务活动提供运转经费,支持它们通过各种方式为托幼机构的质量提升和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以上这些项目并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换句话说,有些处境不利儿童可能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补偿性教育项目的要求,而这些目的和功能不同的干预和教育项目能够保障处境不利儿童生存和发展的各方面需求都得到合理补偿,从而确保每一个处境不利儿童都不会因其家庭或自身的原因而陷入生存和发展的困境,最大可能地缩小他们与同龄群体的发展差距。下述图表清楚呈现了不同项目的资金投入比例、金额、受益儿童数和生均拨款水平。

[李]由此看来,绝大部分的财政投入都是用于处境不利儿童的早期干预、教育和综合服务的。政府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纳税人会同意吗?

[安娜]当然,不同政党执政时会有不同的思路,公民和纳税人也会有争议和公开的辩论。但总体上,政府和社会大致都同意这么做。从上个世纪60年代至今,这类针对处境不利儿童的综合服务项目越来越多。之所以如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平和平等是美国的宪法精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而受教育机会均等正是推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关于对0-6岁儿童尤其是处境不利儿童早期教育投资的成本一收益问题有非常多的严谨的科学研究,结果都证明,促使处境不利儿童获得更好发展,最终受益的不仅是这些儿童及其家庭,还会促进社会更加稳定和繁荣,使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包括现在的纳税人。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逐渐认识到,缩小处境不利儿童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发展差距,不仅是建设公平社会所必须的,也是阻断贫困代际循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实现这一目标。当然,这也需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

[李]从您前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北卡州的托幼机构类型非常多样。如何确保这些机构能够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质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呢?

[安娜]的确,为5岁以下儿童服务的托幼机构非常多元化,并且私立机构占的比例较高,做好教育质量的监管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要做好质量监管,把好入口关是至关重要的:所有的托幼机构,无论是中心化的还是家庭式的,均须获得许可证。北卡州有一系列非常详尽具体的法规用以规范不同类型托幼机构的注册审批和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办园资质审查人员会依据托幼机构的类型和性质,对其进行全面审查,然后向州政府健康和人类服务部的许可审批部门报告审查结果。其中,重点是对各类人员资质的审查,包括管理者、教师、辅助人员等,审查内容不仅包括学历和资质,而且包括有无犯罪记录和精神疾病等,同时还会对托幼机构的空间和设施、课程、师幼比、安全状况等进行严格的现场评估。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托幼机构能依法规范办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和有基本质量保障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李]那么,在取得办园许可证之后,如何监管并促进托幼机构的质量提升呢?

[安娜]为引导各类托幼机构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为家长提供公开透明和可靠的选择信息,北卡州于1999年开始实施星级评估体系(Star Rated Licensing System)。儿童保育中心和家庭式保育机构一旦注册成功,即可自动获得一星,在此基础上可自愿申请,通过相应的评估,获得二至五星的办园资质。所获得的星级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必须重新接受全面评估,以确保不同星级的托幼机构均能提供有相应质量保障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李]这些托幼机构追求更高星级的动力是什么呢?

[安娜]有几个原因可能会促使托幼机构去追求更高的星级。第一,北卡州托幼机构数量众多,竞争比较激烈。星级评估体系是一个公开的信息平台,家长可以从中了解到各个机构非常详细的质量信息。因此,获得更高的星级,是托幼机构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第二,获得更高的星级,往往也意味着可以相应地提高收费标准。第三,政府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比如,前面提及的“聪明开端”项目,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是用于对托幼机构质量提升的补助与奖励的。第四,托幼机构必须达到四星级以上才能成为一些针对处境不利儿童的补偿性教育项目(比如“学前一年教育计划”)的“合同承包单位”(contractor)。第五,星级越高,托幼机构能拿到的政府津贴越高。比如,享受“幼儿教育费家庭补助津贴”的家庭,可以根据子女的教育需求和家庭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托幼机构。该项目会依据家长选择的托幼机构的星级来支付不同数额的津贴。这一举措能保障处境不利儿童家庭享有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和选择权,同时也维护了早期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激励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李]这样看来,托幼机构确实会有很大的动力去追求更高的星级。那么,星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保证评估的科学性?

[安娜]星级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板块,分别是依法规范办园、办园条件和管理水平、保教过程质量。因为依法规范办园是基本要求,一星级托幼机构(即注册时)就必须达到,所以,自2005年开始,星级评估体系实际上主要评估后两个方面,每个方面依据其实际状况可以获得不同的分值,两者相加的总分可以对应不同的星级(一星级1-3分,二星级4-6分,三星级7-9分,四星级10-12分,五星级13分以上)。其中,办园条件和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员工资质和机构管理两项内容,主要评价方式是对证书、文件、档案的审查和访谈;以班级为单位的保教过程质量的现场观察评价则是星级评估的核心内容。现场观察评价采用的是经过长期科学研究和严格信效度检验的评价工具――《幼儿学习环境评价量表(修订版)》(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 Edition,ECERS-R)及其系列量表。这一评价工具适用于对不同早期保育和教育项目的评估。受训合格的专业评估员会随机抽取托幼机构1/3以上的班级,每个年龄段至少1个班级,对每个班级进行连续3个小时以上的观察,并根据观察评分结果,对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保教过程质量得分。可以说,无论是评价的内容和工具,还是评价的方法和过程,都是比较科学的。

[李]那么,由谁来评价呢?如何保证星级评估体系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安娜]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行政审批权和专业评估是分头进行的。北卡州的星级评估采取的是整体外包、签订项目合同的方式,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价。目前,星级评估体系的评价工作是由北卡大学的格林斯博罗分校(UNC at Greensboro)承担的。该机构独立负责评估员的招募、培训和评价操作,向州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评价结果和研究报告,并接受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由于星级评估与托幼机构的利益高度相关,所以监管和举报系统也非常完善。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有关方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李]从星级评估体系实施的情况看,这一评估体系对于提升北卡州的早期保育和教育质量是否有效?如何评估这种有效性呢?

[安娜]我们委托独立研究机构定期(约三年一次)对星级评估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把托幼机构在星级评估过程中的各项得分(如ECERSR得分)与使用其他教育质量评价工具、儿童发展评价工具的评价结果进行相关分析,考查不同星级是否意味着不同质量,以及这种质量能否带来不同的儿童发展结果。从已经完成的几次再评估的结果来看,结论总体上是积极的,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李]这样看来,星级评估体系是相当完善的,能够确保其科学性和公正性。那么,如果一所托幼机构在提出星级评估申请之后,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保教质量上遇到了困难怎么办?可以得到外部的支持吗?

[安娜]星级评估体系实际上仅是整个质量评估与提升体系(Quality Rating and Improvement System)的一部分,该体系另外还包括对托幼机构和实践工作者的技术支持系统(Technical Assistance,TA)。在联邦政府层面,“儿童早期教育发展基金”(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Fund,CCDF)中至少有1%是用于对托幼机构质量改进方面的技术支持的,“开端计划”“特殊儿童教育法案”等项目均建立了全国性的技术支持系统。在州政府层面,前面提及的“聪明开端”项目的一部分资金就是专门用于建立一个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技术支持系统的。目前,北卡州大约有200多家机构、近600名专业技术支持人员(TA providers)为托幼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人员队伍包括质量评估专家、儿童发展评估专家、管理咨询师、课程教学专家、语言治疗师、身体治疗师、行为矫正专家、各个学科教学领域的“教练”(coach)和“导师”(mentor)等。托幼机构在提交了星级评估申请、加入质量评估与提升体系后,会得到一笔启动资金,用于获得所需要的技术支持。

[李]技术支持包括哪些形式与内容呢?与传统的教师培训有何不同?

幼儿托管服务范文6

一、项目市场评估及前景预测

我所居住的地方徐庄村地处天津市的城乡结合部,又是东丽区经济发展较快的村镇。新温州城的落户和物流配货的繁荣,使该村的外来人口在近两年间呈几何型增长。我经过收集信息和调查,该村的外来人口日均流量约3万人,本村约有1800口常住人口。其中,2-学龄前的儿童约五百人。这样一支强大的顾客队伍,为我将要开办的幼儿园提供了市场。由于现在国家政策支持城乡经济的发展,该村正处于投资开发热潮中,5―十年内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幼儿园目标顾客的市场也会增加而不会减少。如果不是自身经营管理的失误,市场不会下滑。

二、目标顾客及市场占有率我开办的幼儿园目标顾客锁定在2-学龄前儿童。

二岁之前,在开办初期先不予考虑。因个体办园开办初期条件有限,师资有限。二岁以下的幼儿从语言、行动、自理能力方面稍差,所以,看护责任和风险增大,个体园承受风险的能力有限,随着幼儿园的发展和壮大,在以后可以考虑开设托幼班,招收2周岁之前的婴幼儿。幼儿园的生源主要来自以下三部分:

1、收入低的家庭:国办幼儿园收费最低在400元以上,有的高达千元。这些收入低的家庭除去日常开支,所剩根本不能供孩子进国办幼儿园接受教育,他们则会选择条件相对好一些、收费适中的个体幼儿园。

2、从事商贩和打工的外来人口:这些孩子家长终日早出晚归,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孩子。国办幼儿园定点接送,不能满足这些家长的要求。我可开办延时服务,收费低廉,可以吸纳一部分这样的幼儿。

3、经常加班的双职工家庭:这些家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在这一代父母心目中比任何一代都显得更为强烈,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接受良好的启蒙教育,许多家长不知费了少心思,但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不是每一位家庭都能将孩子送到正规的国办园接受教育。开办个体幼儿园,并在教育特色、卫生、安全方面下功夫,交给一定的专门知识,一定会吸引不少家长。

目前,在该村有1座小学,内有学前班二个;有个体托儿所1所,约100元左右,个体幼儿园2所,收费约在150―170之间,均没有证照,卫生条件和教学质量均不太好;我开办的幼儿园若要立足,从服务项目、价格和规范教学上要优于现有园所,开办的好,能够占有20%―30%的份额,或者更高。

三、市场营销计划及风险评估

要开办好这个幼儿园,就要办出自己的特色,且开办各种服务项目,区别于其他幼儿园。同时,要利用好天时、地利、人和。

1.服务项目及价格。为了满足不同家长的需要,幼儿园开设日托班、整托班、接送服务、延时服务、珠心算特长班等。为了便于比较,我将我的服务项目的内容、收费价格及同竞争对手的价格用表格做一比较。见附表1服务项目服务特征服务价格竞争对手的价格日托班日间看护,早中饭和学前教育160国办400元以上小学140,个体园170整托班日托班服务及夜间生活照顾500500―600接送服务提供专车,接送幼儿1元/天无延时服务为早七点前、晚六点后接送的幼儿家长提供延时服务2元/小时无珠心算特长班开发幼儿左脑智力,快速算术25元/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