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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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范文1

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亦是中国第一单“循环购买”的资产证券化: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为管理人,以阿里小贷的小额贷款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来的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对价。具体来说,此番证监会一次性审批通过10只产品,每只规模为2亿至5亿元人民币,在1至2年期限内募集资金20亿至50亿元。

事实上,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在金融界已屡见不鲜,但基于小额的同类产品此前却从未出现。任何创新之举都不会一帆风顺——在此项资产证券化被批复之前,阿里小额的资金困局已延续近两年。

一贯在互联网领域持续创新的阿里巴巴,最早于2010年6月试水全国首家电子商务领域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后又在重庆成立第二家同类公司。由于阿里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无法从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设立阿里小额的目标非常明确:提供“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纯信用小额贷款服务,贷款额度主要集中在50万元以下。

坦白说,阿里在电商平台上积累的经验,为小贷提供了空前便利的元素:大量客户信用数据、订单流水,加之互联网分析技术,能够快速评估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水平,甚至可实现自动授信。本质上,这是一种基于大数据处理的网络放贷模式,同时,由于商家完全依附于电商平台,一旦无法偿还贷款,将被迫关店,违约成本相当高,其贷款违约率也相应降低。

就这样,根植于电商生态链的阿里小贷增长迅猛,规模迅速扩大。简便灵活的金融服务,也让电商客户进一步依赖阿里巴巴搭建的生态系统。阿里小贷成立3年来,累计为超过32万家电商平台上的小贷企业、个人创业者投放贷款超过1000亿。更令传统金融机构业惊呼的是,阿里小贷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87%,远低于小额贷款公司超过2%的平均水平。

尽管如此,阿里小贷仍面临着小额贷款公司共同的局限:不能吸储。除资本金外,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从银行融入资金。而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阿里小贷所在的浙江和重庆都出台了鼓励政策,从银行融入资金净额的上限提高到100%。即便如此,两家阿里小贷的16亿元注册资本,也只能从银行再融入16亿元,可供放贷的资金最多为32亿元。相对目前阿里小贷累计约1000亿元的贷款总额,资金周转了30次,已达到极限——要想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担负起马云“支撑整个未来”的使命,必须寻找更为便捷、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事实上,阿里小贷从去年开始已多次尝试各种融资渠道。2012年6月,重庆阿里小贷通过山东信托发行了“阿里金融小额信贷资产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信托计划”(阿里星1号),向社会募集资金2.4亿元;此后,阿里星系列信托计划陆续发行3期,共募集5亿元。今年1月,阿里小贷借助嘉实基金旗下子公司嘉实资本,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首期募集额度约2亿元。7月,阿里小贷与诺亚财富旗下万家共赢基金子公司合作发起的小额信贷专项计划,一周内募集资金2亿元。

而这次,则是阿里小贷首次借助证券公司通道进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远超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的私募渠道。更重要的创新在于,这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第一个基础资产循环购买的产品。

本来,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较长,可以两年、三年、五年、十年计算,但阿里小贷的特点是“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贷款周期可能只有几个月甚至几天,且具体还款时间不确定,这造成短期贷款和长期证券的错配。幸好,2013年3月,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首次提出可以“以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循环购买新的同类基础资产方式组成专项计划资产”。由此,“循环购买”首次在政策上“破冰”。

所谓“循环购买”,简言之,就是小贷客户的还款并不立刻支付给投资者,而是在一定期限内购买满足一定条件的其他小额贷款。“购买贷款—还款—再购买贷款—还款”的过程循环进行,直到约定的循环期结束。

内部增级上,资产支持证券借鉴了此前资产证券化多重分档的结构。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产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三者比例约为75%:15%:10%。其中,优先级、次优先级份额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份额全部由阿里小贷持有。借助结构化设计,阿里小贷实际上获得了相当于次级份额9倍的杠杆,融资能力大大提高。此外,阿里巴巴旗下的担保公司商诚担保还提供外部担保。

双重增信的意义在于降低投资风险,进而拉低融资成本。此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在6%左右,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相对较低,更低于收益率8%以上的大部分信托产品。

资产证券化的最大意义是通过证券化的技术,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金与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东方证券测算,以阿里小贷原有资本金可服务30万家小贷企业计算,此次资产证券化所获资金可满足增加50万家小贷企业的融资需求。藉此,阿里巴巴得以用更大规模的贷款来支持客户发展,并进而促进自身成长。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范文2

与此同时,中国金融业中以银行理财、信托计划、民间金融等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业务自2009年也迎来了发展。受此影响,新增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快速从2009年的75.7%下降到2012年的57.9%。一时间引起国内外同业及媒体对中国影子银行快速膨胀的激烈讨论,国外众多金融机构甚至以此为由唱衰中国。然而,中国的金融创新业务是否就一定等同于国外金融机构所指的影子银行呢?这是我们需要搞清楚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有的放矢地探究其背后的影响、机遇和挑战。

影子银行的界定及特点

何谓影子银行

由于各国金融发展阶段、市场结构、监管环境等的不同,对影子银行的界定还未统一。国际上比较权威的是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研究报告《影子银行:范围界定》中的解释。该报告将影子银行界定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广义的定义,即游离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具有信用中介职能的金融实体和活动。另一个是狭义定义,在广义定义的基础上,狭义影子银行体系还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通过期限或流动性转换、不完善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等方式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进行监管套利,损害金融监管有效性。

影子银行的特点

综合来看,影子银行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一是不受监管或仅受弱监管,与传统银行业受到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等限制不同,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规避或减小监管成本。二是杠杆率高,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以少量的资金撬动大额的资金。三是期限错配,大多通过短期融资获取资金,投资于证券化、期限较长的资产或项目。四是不透明性,产品设计一般较为复杂,隐含的信用担保链条较长,存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难以披露、难以监管等问题。

影子银行与中国式金融创新

根据业务特征和所受监管强度的不同,本文将银行理财、小额贷款公司、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当前市场上热议的主要非传统银行业务划分为地下金融、中国式影子银行和创新型银行业务三个层面(见表1)。我们将这三个层面非传统银行业务统称为“中国式金融创新”。

在“中国式金融创新”的三个层面中,以民间借贷等为代表的地下层面和第二层面中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等部分经营实体或业务确实存在监管不足、透明度低、期限错配和杠杆率较高等问题,具备较明显的影子银行特征。而以理财为代表的第三层面则不应划入影子银行。一是因为这些业务或受到严格监管,或受到一定程度监管;二是因为它们中大部分的资金投向并未溢出国家金融统计和监管范围;三是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主要品种较少使用杠杆操作,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国式金融创新”的第一和第二层面是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主要领域,而第三个层面明显不属于影子银行范畴。

中国式金融创新的发展现状

中国式金融创新发展的宏观背景是近几年中国货币信用供应的相对收缩,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速,是金融机构应对监管强化、竞争加剧的战略选择。2009年以来,中国式金融创新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虽然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会滋生出新的风险,但不可否认它们的存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金融深化。

基于前述三个层次的中国式金融创新类别划分,我们估测了截至2012年底三个层次金融创新的主要业务类别的体量,并剔除主要的重复计算项目后,加总求得中国式金融创新的大体规模约为24.67万亿元,其中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规模大约为6.63万亿元。

地下层面和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规模大约为6.1万亿元。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元。2011年和2012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1%,假设民间融资总量的增速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期贷款增速基本一致,则2012年末上述两个层面的资产规模大约为6.1万亿元(不包括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

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基金(VC和PE)已投资存量约5300亿元人民币。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2001~2012年中国VC和PE的投资交易额累计达1438亿美元。目前中国VC/PE的平均投资年限大约为3年,以此估算,2012年末国内VC/PE的存量投资规模大约为5300亿元。截至2012年底,中国的VC/PE市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数量已达到7511家,披露可投资总额共计8073.36亿美元。

非保本类银行理财规模大致为4.7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两大类,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属银行自营业务,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此处不予考虑,而只计算占理财产品总量约70%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央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截至2012年末,银行存续理财产品3.1万只, 资金余额6.7万亿元。照此估算,2012年末我国非保本类银行理财资金规模约为4.7万亿元。

委托贷款余额约为5.75万亿元。2002~2012年新增委托贷款的总额共计为5.75万亿元。由于无法获得委托贷款的直接存量数据,本文借助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比与委托贷款较为接近的外币贷款数据来大致估算委托贷款的存量情况。2012年年末,金融机构外币贷款余额为6836亿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42968亿元。而2002~2012年累计新增外币贷款总额为42077亿元。也就是说,当前外币贷款余额与过去十年新增总量基本一致。所以,我们认为2012年末的委托贷款余额也应与其过去十年的新增总量基本一致,即大约为5.75万亿元。

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总量约为1万亿元。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所以2012年以前的银行承兑汇票都已到期。即使考虑到2012年仍存在一定规模的影子票据,社会融资总量中所覆盖的当年新增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也基本可以反映银行承兑汇票所创造的信贷规模,即截至2012年末,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总量大致为1万亿元。

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约为7.47万亿元,扣除掉与银行理财重复计算部分大约为6.02万亿元。2012年底,信托行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和实现利润分别为7.47万亿元和441.4亿元,分别比2011年底增加了55.30%和47.84%。由于信托计划是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投向之一,在计算金融创新总体规模时需要剔除掉银行理财与信托计划重合的部分。根据央行数据,2012年6月底,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中信托计划所占比例约为29%,假设该占比在此后6个月保持不变,那么2012年底时二者重合的资产规模约为1.45万亿元,则剔除重合后的资产管理规模约为6.02万亿元。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共计1.89万亿元,扣除掉与银行理财的重叠部分后,余额约为567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末,证券公司全行业受托管理的资金本金总额达到1.89万亿元,较2011年同比增长671%。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可分为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三类,其中以银证合作形式的定向资产管理约占证券公司资管总规模的七成左右。这部分也会在银行理财产品统计中有所体现,扣除掉此类重复计算后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余额大致为5670亿元。

截至2012年底,中国式金融创新业务的总体规模大约为24.67万亿元。上述业务类别虽然没有涵盖中国式金融创新的全部内容,但应该占据了绝对主体地位,加之计算中我们仅剔除了最主要的重复计算部分,其他一些难以辨识的重复计算并未予考虑。因此,我们认为24.67万亿元应该是目前中国式金融创新的上限存量规模,其中具有一定影子银行特征的第一和第二层面的规模大约为6.63万亿元(见表2)。

中国式金融创新的监管现状

由于中国目前实施的仍然是分业监管模式,除了地下钱庄等非法存在以外,前述三个层次业务根据所受监管不同,大致可划分为五类:其一,受银监会监管的银行业务,如银行理财、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二,受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比如信托、财务公司等;其三,受其他监管机构监管的创新业务,比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其四,缺乏统一监管的类金融机构,如VC/PE、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五,基本没有监管的网络金融、民间融资和集资行为等。

银行理财监管。从2005年银行理财业务开展以来,监管部门一直陆续出台专门针对理财产品的监管性文件。2005年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2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构成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基本监管框架。2013年3月25日,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8号文”),目标直指银行理财资金投向,全面规范了理财资金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直接或间接投资。过去八年中,针对理财业务不断创新发展,围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审查、投资管理等,以及存款监管套利、信贷监管套利、资产池模式等核心风险点,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近30项监管文件,已形成一套严格而动态发展的监管体系。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除传统商业银行之外,银监会还承担对其他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这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等。银监会对这些机构普遍采取了类银行的监管方式。以信托公司为例,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和2007年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构成了信托行业的监管基础。2010年颁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信托公司资本监管。此外,对于其他五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银监会通过颁布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已建立起一整套面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体系。

有关中国式金融创新的监管真空应引起高度重视。影子银行引起国际金融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这些机构在缺乏监管下的风险不可控。具体到中国式金融创新,我们认为最大的风险点埋藏于那些监管真空下的创新业务。特别是在当前分业监管模式下,监管真空的存在为不同类别金融创新借助市场割裂从事监管套利提供了沃土,推动了风险隐藏和积累。这里所说的监管真空主要指两方面,一是基本没有监管的创新业务,二是缺乏统一监管的创新业务。前者的典型代表是顺应互联网时代而疯狂发展的网络金融和民间金融,而后者的典型代表是VC/PE和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式金融创新的潜在风险

中国式金融创新是迎合市场需求的产物,有其存在乃至快速发展的合理性。但不可否认,其中部分类别的创新项目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甚至属于违法操作),或是业务创新速度快于监管更新的速度,导致出现监管真空或是干扰了正常的调控政策效果,从而存在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

地下层面创新存在引发局部地区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民间集资等非正规金融组织具有天生的高风险性。一是处在灰色地带,部分业务还未合法化,交易主体难以受到监管约束和法律保护;二是民间集资等业务信用链和担保链较为复杂、资金投向不透明;三是服务对象大多为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小企业或个人,这些客户的资金和信用基础较为薄弱,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和道德风险,若因经济环境波动而大面积出现无法还款甚至“跑路”现象,则易导致局部地区的系统性风险。

监管真空类创新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快速积累风险。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快速发展,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部分业务的创新速度快于监管更新的速度等原因,这类业务也蕴含相当的风险。首先,在监管缺失的环境下,其资金来源和投向均在暗箱之中,资本充足情况、资产质量、风险暴露等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违规行为缺少惩戒,易引起市场上的无序竞争;其次,互联网金融对计算机、信息存储、数据分析等技术的依赖性很高,且大部分机构不具有灾备能力,技术风险较高;再次,这类机构资本实力较弱,且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相关经验,难以抵挡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的波动。

监管套利削弱监管效力。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在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系统之间及在系统内的各行业之间的监管套利成为许多中国式金融创新业务的利润来源。在目前缺乏协调综合监管的条件下,监管套利行为对监管效力的削弱作用不可小觑。一是金融创新业务一般较传统业务更为复杂,加之部分创新业务的运营机制、资金流向、信息披露等仍不够透明,容易形成监管盲区;二是套利资金在各系统之间的流动易导致监管目标模糊化、监管政策传导不通畅等问题,削弱监管效力。

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国式金融创新业务的快速增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央行掌握信息资源和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一是中国式金融创新业务加剧了“金融脱媒”,会导致货币信用规模控制等数量型货币工具的效力削弱;二是不受存款准备金政策约束,难以通过存款准备金政策有效进行宏观调控;三是官方很难获取实际利率,从而加大了货币政策制定和意图传导的难度;四是其创造的信用与资产泡沫的形成有密切关系,而这些资产泡沫加大了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

中国式金融创新业务未来的发展机遇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监管政策的放松与完善并举,各个层次的中国式金融创新将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

地下层面创新业务:有望逐步迎来阳光化。目前,监管部门已着手对地下层面创新业务予以阳光化,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 2012年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下一步,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一是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三是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一旦这些金融组织从游击队变为正规军,在更为完善的制度法律环境下,地下层面金融创新将走出灰色地带,并有望纳入到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口径中,从而增进我国整个融资体系的透明度。

监管真空类创新业务:完善监管制度将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随着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智能手机、移动电脑终端的进一步普及,人们对小额民间借贷、网络金融服务等的需求持续高涨,它们将是金融创新的前沿阵地。然而,由于尚缺乏明确统一的监管主体,相关监管制度不够细化,上述业务恐将经历野蛮式生长,各类网络支付公司、网贷公司良莠不齐的状态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未来,监管体系的尽快完善是推动行业及早走向合规、健康发展之路的关键。一是进一步明确网络借贷、电子支付、小额贷款等新兴事物的监管主体和范围;二是跟进市场发展速度,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建设,弥补监管真空;三是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对系统风险的管控,在资本金、风险准备金、客户资金管理、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制定规范、加强约束;四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鼓励创新型业务的发展。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范文3

笔者认为我国房地产经济之所以产生经济困境,主要原因在于中国追求的房地产经济政策目标存在着从最初的定位不当到现今的目标缺失的问题。为了便于分析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房地产经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操作问题造成的风险因素

第一,银行不良贷款率处于偏高状态、脱离实际情况,部分房地产公司通过贷款开发楼盘或进行新的贷款来清收不良贷款从而导致新的风险;第二,在购房者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没有依照规范进行操作,随便置换其他银行贷款、不按规定发放贷款和贷后资金监控、回收不到位问题仍普遍存在;第三,项目贷款的隐藏风险较大,集团客户贷款风险聚集,部分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财政还款缺少有效保障;第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不合理、评估没有按合理规范运行,实物抵债资产底数不清、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不合规处置资产、变相公开竞价;第五,政策导向不利于房地产经济发展,政府多次调控造成的困扰;第六,房地产公司控制经济风险的能力有限,财务收支核算和损益不科学,不能建立有效地费用开支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账外资金清理滞后于实际;第七,一些地区的资金盲目流动性、盲目投资房地产。

(二)房地产贷款风险增加、偿还能力降低

即使在通货膨胀背景下,从目前我国的市场分析,贷款仍属稀缺资源,调控手段的应用使得房地产公司贷款更加稀缺。因此基于贷款的稀缺性,贷款的价格水平会随着央行的加息而提高。利率的提高,使得房地产的财务费用成本上升。而物价的上涨使得房地产经济产品成本进一步增加。一旦房地产公司经营资金严重短缺,房地产公司经营则难以维持,房地产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也随之逐渐下降,其贷款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二、房地产突破困境的策略研析

(一)更新观念,回避不良融资行为

根据当前法律制度的要求,信贷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相关务部门所发现,则所遭受的会被有关部门实施罚款,严重者会被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刑事惩处,同时有关部门还能对房地产公司实施无限期的核查追究。这也是许多房地产公司面临的困境。所以,非法融资并无法切实的为房地产提供真正的利益。房地产要借助银行业务,尤其是相当一部分由于在融资中有过违规的情况,已经有过不良记录的房地产公司,当被有关部门惩处之后进行了反醒,银行可以帮助房地产公司树立积极的态度进行信贷业务,并渐渐的促进其依法履行责任,保障房地产公司不出现至少要少出现问题,尽可能的避免信贷风险。如此一来,不仅能够保障房地产公司的经济收益不受损害,塑造了房地产公司素质高、遵纪守法的形象,同时对银行的业务发展有利。

(二)房地产公司要注意在正常信贷情况下规避风险

由于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复杂性、信贷业务的繁琐性、国家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的分歧等情况,同时,由于通货膨胀,所以在今后很长的时间中,信贷如何保障效率、避免风险,也是房地产公司想实现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公司要系统掌握新申报表的要求、含义、格式与相关政策,适应新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公司的收入、费用、收益等环节实施全面研究,帮助自身规避信贷风险。有条件的房地产公司可以采用房地产信托的形式,以资金成本降低时间成本的新型融资方式。所谓房地产信托,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较权威的信托责任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资金成本约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但相比之下,信托计划可以大大节省“时间成本”,许多资本金不够的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在办理各项审批的“时间差”里,通过信托计划可以很快筹集到资金,进行拆迁等前期投入。

(三)合理筹划经济来源,提高经济收益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信贷,不出现问题、不造成各种经济风险,这是银行的精神与要求,然而这和房地产公司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有着较大的距离。所以,房地产公司在做好信贷业务时,还要有一种更强的水平,达到完成业务和房地产公司收益最大化的科学平衡。换句话说,房地产公司信贷是需要达到的,但房地产公司在信贷业务的时候可以切实、合法的根据法律的要求实施,不但不出现问题、不造成各种法律风险,并且还可以给房地产公司带来效益,让房地产公司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达到房地产公司信贷成本尽可能小,而房地产公司利益尽可能大的效果,这也是房地产经济得以发展的最有力保障。同时可以和社会各界协商合作,有效吸引客户融资,各级房地产公司合理确定信贷规模,满足不同客户房源需求。另外,还可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国外金融机构、正规担保公司的合作,使信贷资金压力降低。当前房地产公司常用的买壳上市是我国房地产房地产公司实现公司上市、突破困境的良好途径。同样是进入证券市场,房地产公司与IPO上市的困难对比,选择买壳上市的方式的优势在于:不因出身是“房企”而受法规歧视;避开IPO对产业政策的苛刻要求;不用考虑IPO上市对经营历史、股本结构、资产负债结构、赢利能力、重大资产(债务)重组、控股权和管理层的稳定性、公司治理结构等诸多方面的特殊要求;只要房地产公司从事的是合法业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符合《公司法》关于对外投资的比例限制,就可以买别人的壳去上市。

(四)争取政府的重视,将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调动政府、房地产公司、社团和公众四方面的积极性验证去政府的支持,让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掌控经济行情,强化对房地产经济的扶持。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要对房地产经济潜在发展潜力及时了解,从而采取有效举措,防止房地产经济起伏过大。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监管和引导作用,要对于房地产经济的经营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此采取相关措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公共环境,充分运用各种调节机制,调动房地产公司、社团和公众共同坚持可持续发展。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范文4

关键词:通货膨胀;银行;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引言

2010年以来,我国市场物价呈现明显上涨的态势。2012年10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4.4%,创25个月新高,工业品出厂价格反弹,物价上涨趋势由农产品、延伸至工业品上游行业。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已经处于通货膨胀的环境之中。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信贷也业务如何应对困境、突破困境、获得收益至关重要。

二、通货膨胀下银行信贷出现的问题

(一)操作问题造成的风险因素

第一,银行不良贷款率处于偏高状态、脱离实际情况,部分银行通过注资开发客户或进行新的贷款来清收不良贷款从而导致新的风险;第二,在信用社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没有依照规范进行操作,随便置换其他银行贷款、不按规定发放贷款和贷后资金监控不到位问题仍普遍存在;第三,项目贷款的隐藏风险较大,集团客户贷款风险聚集,部分地方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财政还款缺少有效保障;第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不合理、评估没有按合理规范运行,实物抵债资产底数不清、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合规处置资产、变相公开竞价;第五,政策导向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对地方支持不够;第六,地区控制经济风险的能力有限,财务收支核算和损益不科学,不能建立有效地费用开支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账外资金清理滞后于实际;第七,一些地区的资金盲目流动性困扰经济发展。

(二)客户贷款风险增加、偿还能力降低

即使在通货膨胀背景下,从目前我国的市场分析,贷款仍属稀缺资源,调控手段的应用使得贷款更加稀缺。因此基于贷款的稀缺性,贷款的价格水平会随着央行的加息而提高。利率的提高,使得贷款客户的财务费用成本上升。而物价的上涨使得企业的产品成本进一步增加。一旦企业经营资金严重短缺,企业经营则难以维持,企业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也随之逐渐下降,其贷款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三、通货膨胀下促进银行信贷业务的思考

通货膨胀的种种弊端,给银行信贷业务造成困境。但在此情况下银行可以在信贷业务中帮助企业谋划,以此获得收益、促进自身发展。

(一)帮助客户更新观念,回避不良融资行为

根据当前法律制度的要求,信贷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相关务部门所发现,则所遭受的会被有关部门实施罚款,严重者会被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刑事惩处,同时有关部门还能对企业实施无限期的核查追究。所以,非法融资并无法切实的为企业提供真正的利益。所以银行可以以此发挥作用,相当一部分由于在融资中有过违规的情况,已经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当被有关部门惩处之后进行了反醒,银行可以帮助企业树立积极的态度进行信贷业务,并渐渐的促进其依法履行责任,保障企业不出现至少要少出现问题,尽可能的避免信贷风险。如此一来,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经济收益不受损害,塑造了企业素质高、遵纪守法的形象,同时对银行的业务发展有利。

(二)帮助企业在正常信贷情况下规避风险

由于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复杂性、信贷业务的繁琐性、国家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的分歧等情况,即使企业在信贷思想态度方面非常端正,往往也无法达到无差错的履行。同时,由于通货膨胀,所以在今后很长的时间中,信贷如何保障效率、比啊门面风险,也是企业想实现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要系统掌握新申报表的要求、含义、格式与相关政策,适应新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收入、费用、收益等环节实施全面研究,帮助企业规避信贷风险。

(三)合理筹划信贷策略,提高经济收益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信贷,不出现问题、不造成各种经济风险,这是银行的精神与要求,然而这和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有着较大的距离。所以,银行在做好信贷业务时,还要有一种更强的水平,达到完成业务和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科学平衡。换句话说,企业信贷是需要达到的,但企业在信贷业务的时候可以切实、合法的根据法律的要求实施,不但不出现问题、不造成各种法律风险,并且还可以给企业带来效益,让企业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达到企业信贷成本尽可能小,而企业利益尽可能大的效果,这也是银行信贷业务得以发展的最有力保障。同时各级银行要加大短期理财产品、实物黄金、委托贷款、信托、基金等产品的普及度,吸引客户闲散资金。有效吸引客户融资,各级银行合理确定信贷规模,满足不同客户资金需求。另外,还可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国外金融机构、正规担保公司的合作,使信贷资金压力降低。

(四)争取政府的重视,将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团和公众四方面的积极性

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掌控经济行情,强化对地区资产的存储。各级政府应将资金存储倾向于银行等机构,使地区资本累积获得主动权。必要时对银行在经济政策上予以优惠,对潜在发展潜力及时了解,从而采取有效举措,防止资金流动起伏过大。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监管和引导作用,要对于经济行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此采取相关措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公共环境,充分运用各种调节机制,调动企业、社团和公众共同坚持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总之,信贷业务是银行和企业等客户共同参与的业务,银行的努力程度如何,对提高银行质量是至关重要的。银行不仅要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来突出与强化自身作用,为企业等客户的信贷提供科学的指导,而且要使自己的服务行之有效,促进自身发展,以此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黄金秋,曲新.影响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性的主要因素[J].统计与决策,2006(05).

[2]滕永洲.影响我国货币信贷业务有效性的因素分析[J].黑龙江金融,2011(02).

[3]全国外经贸系统新税法、新财会制度和新外汇管理办法知识竞赛试题[J].对外经贸财会,1994(09).

[4]罗永东.银行发展与进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8):28-30.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范文5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一)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产权重组为中心,继续深化工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体系,强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资产经营职能和责任。健全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落地建设协调机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认真解决好已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化解企业历史债务,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盈利功能(市工信委等部门负责)。

(二)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从改进政府服务、规范市场准入、减少前置条件等方面为民间资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的范围和领域。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给予扶持,破解民营经济体制障碍。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支持符合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具备发债融资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支持企业的模式,重点发展创业孵化、公共技术、管理咨询、法律维权、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继续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部门负责)。

二、创新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村两级债务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缓解乡村公共品供求矛盾(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二)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市林改主体任务,不断巩固省列清水试点县配套改革成果。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全面推进以加强管护、采伐管理、林权流转、财政支持、林业投融资等“五项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市列试点乡镇配套改革,积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快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林下产业,加速林业产业提升步伐(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

(三)大力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涉农水价制度改革工作,抓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灾害预警工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形成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和流转备案、鉴证制度,规范合同文本,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模式盘活土地资本,引导农民将分散土地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社集中(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五)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注册登记、财政税收、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实现合作社在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全覆盖。积极探索“联合社”、“资金互助社”、“跨区域合作”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全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支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和地理标志认定认证,全方位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覆盖范围,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支持农业政策性保险,逐步形成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性担保服务组织在内的多层次县域金融体系。不断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七)不断探索小城镇发展改革的有效途径。抓好国家发展改革试点镇洛门镇、中滩镇和省级发展改革试点镇磐安镇、郭嘉镇、泉镇的改革创新工作,并积极争取新的试点镇。认真总结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经验,探索建立推进小城镇发展的市级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根据试点镇产业基础、经济结构、资源禀赋等因素,加大项目倾斜和资金投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主导产业,使试点镇真正成为县域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等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指导,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投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履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效能。加强重点文艺院团的扶持工作力度,深化市歌舞团和市秦剧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创新,理顺运行机制,增强文艺院团内部活力和市场发展适应能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广电网络整合,加快三网融合步伐(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

(二)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改革政策,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多元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特别是关中城市教育改革经验,力争在人才培养、办学、管理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市一院、市二院和武山县医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打造关中—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为目标,加强与关中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力组织实施十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2-3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发展2-3家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型企业,全年力争取得200项以上的创新成果。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健全专利技术实施中介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产业化,力争全年申请专利300件(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五)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以打造文化旅游高地为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富市”战略,加强国际、国内旅游合作,加快融入大关中旅游圈步伐,共同打造关中—经济区精品旅游线路,开发一批特色旅游商品,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实现旅游区域市场一体化,打造全省区域性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市旅游局等单位负责)。

(六)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统筹做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认真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调剂,落实好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七)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就业促进机制。努力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认真做好全省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继续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和“进村(社区)”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稳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助政策,鼓励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力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六个公开”、“六件管理”、“四制办理”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开展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监督体系和电子监控机制,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投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将涉及民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促进评价结果和预算资金安排的衔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经营性资产及收入管理,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共享共用机制。构建开发区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搭建开发区投融资担保平台,成立开发区投资担保公司(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省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银行、长安银行分行组建步伐,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提升全市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金融担保、金融租赁、资产评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大力推进投融资市场化改革进程,着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各种资产、资源和投资要素的汇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格局(市政府金融办、银监分局等单位负责)。

五、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一)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差别化能源价格制度,落实脱硫加价和差别电价政策,适时推行居民阶梯式电价政策,探索推进工业、服务业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以及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气价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

(二)完善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统计信息平台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能源消费数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合理科学测算全市减排目标。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开展企业节能环保绿色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完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争取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

(三)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和全国十大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步伐。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低废弃物排放量为目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构建资源循环式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社会循环式消费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为契机,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战略行动的重大突破,依托矿产资源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支撑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

六、积极发展对外贸易,推进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

(一)加强区域经济协作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关中各城市、东中部发达省市的经济技术协作,拓展对外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进出口激励导向机制,鼓励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电工电器等高技术产品出口,不断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六盘山、秦巴山区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二)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招商模式,吸引国内国外优势企业投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参与重大产业的调整和振兴。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激励、协调、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后续管理服务等措施,搭建招商平台,拓宽合作渠道,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扩大招商引资总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一区多园”范围,使其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和基地(市招商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