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知识范例

融资担保知识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1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新会计准则;会计核算

面对我国现阶段面临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新型融资担保应运而生,它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是解决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为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2014年国务院召开的融资担保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为起点,国务院相继于2015年下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017年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8年决定成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机构管理和业务经营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和有效规范。但是,融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由于历史沿革原因,在会计核算实务操作层面存在较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融资担保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步,并在近年来得到大力发展,其会计核算制度也历经多次变革。在新准则颁布之前,融资担保公司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遵循国家统一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制度。新准则颁布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按照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对外披露相关信息。该通知的施行,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比照保险公司会计业务处理,反映了两者相似的金融特性和风险特点,比如都具有保障功能、履行债务上具有不确定性、责任免除结果相似等。就现有业务规范而言,保险业务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能够对融资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起到参照规范的作用。同时,融资担保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实现了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国际趋同和等效,使融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理论和实务操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于遵循担保业务规律、防范控制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二、融资担保会计核算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其他金融企业,虽然与保险公司在业务上具有相似性,但是担保业务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风险方式、风险责任以及赔付条件等方面还是与保险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如果简单照搬保险业务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不能完全满足担保业务会计核算的需要。而担保业自身制度的规范条文大多来自于行业主管部门,会计核算制度层面因而出现较多漏洞,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但是由于地方性经济间的差异,反而加剧了会计制度的不统一。另外,担保公司如简单套用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容易造成数据信息失真,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能准确反映担保行业的整体状况,也不利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和担保行业的风险控制。

(二)会计核算方法不规范

从实务操作上看,由于新旧会计核算制度存在差异,而且制度层面未作有效统一,导致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在会计核算中仍然采用原会计核算制度的科目内容和核算方法,或者在理解执行新规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会计核算实务操作中出现许多模糊认识和不同做法。比如准备金的计提,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计提,而融资担保行业主要通过新准则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及财税部门文件的约束,显得有些交叉混乱,同时也未明确准备金具体差额计提方法和使用管理办法,只是要求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在执行中缺乏规范性。

(三)会计核算内容不全面

在国家和各级政府大力推动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快速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业务经营模式,如面向科创企业的投贷保联动模式,打破了传统业务边界,将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和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有机结合,此类业务显然无法照搬保险企业相关会计核算内容。由于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较高,融资担保公司仅依靠自身实现商业可持续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建立融资担保基金、财政代偿核销、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予以扶持,但目前没有相应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四)会计电算化水平落后

目前,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不均衡,相当部分公司规模较小,或者从小公司兼并重组、增资后发展壮大,对会计电算化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自主研发使用财会软件,因此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未形成完整的会计电算化体系和系统。同时,市场上购买的融资担保行业财务管理软件开发不充分、不成熟,往往一套软件应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用户,共享性较差,导致大部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手工和半电算化核算现象较为普遍,给会计核算人员带来巨大业务量,也不适应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

(五)会计人员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融资担保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会计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现象凸显。特别是目前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尚未出台,有关规范化核算要求散见于不同的文件和通知,更需要会计人员依据新会计准则依法合规进行会计处理。但在实践中,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显然未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导致融资担保公司不同程度存在会计核算方法陈旧、核算科目不全、核算口径不一、财务报表格式不一、会计披露信息失真等问题。

三、完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统一规范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制度

随着国内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重视和大力推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强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完善监管,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业务的发展更迫切需要担保业会计核算更专业化,因此整合目前颁布的各类通知和规定进行统一规范,并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担保会计核算制度势在必然。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促进会计监管,加强担保行业公信力。

(二)加强会计核算规范性

在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出台前,建议应着重对以下事项予以规范。一是规范收入的分类及列示,如资金运营收入是现阶段融资担保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来源,对于以低费率为标志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甚至超过担保费收入,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本质上属于担保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应参照新准则作为营业收入子项列示。二是规范资金运营科目核算,对存出保证金、资金拆借、委托贷款、银行理财、其他投资等项目规范科目核算和项目列示。三是规范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管理。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计提,是即期担保费收入匹配远期未到期责任风险,主要功能是平衡收入和支出配比,前提是担保公司享受税前列支,实行差额计提,不直接用于弥补风险损失。担保赔偿准备金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责任余额一定比例计提,并设置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比例上限,超出的实行差额提取,并出台差额提取和冲减代偿核算处理具体规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作对冲因不确定性而发生的非预期风险损失,应明确计提的比例和使用管理规定。四是规范财务报表格式。建议采用新准则通用格式,在符合新准则前提下,结合我国融资担保实际情况,着重考虑会计科目列示和信息披露,便于集团内部合并报表的编制,也有利于行业内外财务指标的比较分析。

(三)增加会计核算内容

在发展过程中担保行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业务,如政府出资、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再担保等作为投融资形式;各级财政风险补偿、代偿核销、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担保公司资金运营模式及收入;反担保措施形成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等,都需要会计核算办法与时俱进,设置相应会计核算科目和账务处理规则。还有如新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责任余额计量办法》对担保责任余额按各项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对应权重加权之和计量,势必要求担保公司对担保余额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反映在会计核算上将会给准备金的计提基数造成影响,需要予以进一步明确。

(四)完善会计电算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担保企业会计业务处理应加快实现自动化,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会计核算信息化,实现会计信息自动处理和实时共享。有条件的担保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开发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具备开放的数据接口功能,建立与业务系统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信息和数据的共享,通过会计电算化实现财会业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处理。

(五)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面对担保行业快速发展,亟需加强对担保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建议通过各级担保行业协会统一组织会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快速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也可以组织相互交流学习等方式,探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疑难会计核算问题并及时统一规范。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等方式拓宽用人渠道,招揽专业人员。总之,随着国家对普惠金融理念的重视,融资担保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新型融资担保具有政策性和准公共产品属性,因此加快建立科学合理、适应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财会核算制度并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对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万素霞.浅析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2(9):22-23.

[2]陕西非公有制经济会计研究会课题组.新准则下融资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实务问题探讨[J].西部财会,2016(1):31-33.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2

1.1来自合作银行的风险

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如若小微企业违约,小微企业偿还一部分贷款,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承担贷款其余部分的偿还责任,这将大大降低银行审核和监督贷款的积极性。因为即使项目失败,银行承担的损失也微乎其微,于是银行可能会放松审核要求或后续监督管理,这样将直接引致银行放贷人员的操作风险。由于银行在整个融资担保贷款过程中只承担极小责任或“零责任”,将酝酿某些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贷款项目成功了,银行获利;失败了,银行也不遭受损失。这样就激发了谋取私利的动机。如若某些银行员工违背职业操守,与被担保的小微企业串谋或勾结,恶意放贷,这将给担保机构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1.2来自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

资金规模小和乘数效应会引发流动性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额可以放大到自有资本的10倍。然而资金倍数的放大也就意味着风险的放大,另外,担保机构往往资金规模过小,难以抵抗流动性风险。通常担保公司会制定一套规范的业务流程,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客户才提供担保。但在现实中,一些担保机构没有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代偿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等;很多担保机构的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做到系统化和全面化,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执行,容易引发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

1.3来自政府的风险

1.3.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潜藏风险随着担保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然而后者的速度却落后于前者,这使担保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在1995年10月就已颁布了《担保法》,然而其部分条款和相关规定过于宽泛笼统,无法适应多样化担保业务活动的需要。随着2010年银监局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我国担保机构的准入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然而不同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流程存在个体差异,操作标准参差不齐,离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仍有很大差距。

1.3.2政府不当干预或政策不稳定导致政策风险由于体制因素影响,我国担保行业的区域性质和政府性质明显,各个地区对担保行业制定的政策差异较大,并且多较为分散,有些不恰当的干预,包括无视担保业务条件,挪用担保基金,进行“指令担保”等,这在长期内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担保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扶持,尤其是财政支持,因此,政策的不稳定将使担保机构面临巨大的风险。当宏观经济发生变化或在经济机构调整期间,政府势必会调整小微企业及担保机构的支持政策,增加或减少担保机构资金的投入,甚至放宽或加紧担保业务的审核条件等,这必然会影响担保机构资金的稳定性和经营的安全性,带来担保风险。

2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管理的制度设计

2.1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当前,我国融资担保行业的实践已大大超前于国内立法的步伐。尽管政府颁布了《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它们大多缺乏法律刚性约束,对许多具体事项没有提供实质性安排和考核标准,操作性不强。因此,我国亟需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市场准入、行为规范的监督和惩罚、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制定适用性和操作性都满足市场要求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体两翼四层”的信用担保体系。其中,“一体”指明担保体系主体为城市、省、国家三级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操作、绩优者扶持”;“两翼”形象地描绘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互助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的辅助地位,以这两者为补充,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四层”指的是国家、省(市)、城市、县(市)四级担保机构,基层担保机构直接服务于辖区内被担保企业,而省级及以上担保机构负责对下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中央相关部门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

2.2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现代化经营管理。担保机构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晰“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确保经营决策的独立性。通过制定各种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科学、实用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等。恰当运用各种风险规避措施。包括:①保证担保资金的现金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对资产负债比率进行管理,提高风险防御能力;②限制资金放大倍数、担保金额及单笔业务担保比率。担保机构资金的放大倍数即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比例,放大倍数的大小也决定了其代偿风险的高低。因此,担保资金放大倍数的确定在考虑效率的同时必须兼顾风险的控制;③采取反担保措施。为增强申保企业的责任心,担保公司应要求主要股东或企业法人提供个人财产抵(质)押,或提供信用保证,采取反担保措施,保障担保机构在事后实现追偿。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信用分级评估系统,对申保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特性,将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等因素列入参考指标,建立涵盖申保对象资信、经营、财务、管理、发展前景等各种信息的综合评价系统。

2.3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根据我国国情,通过科学的方法计算出银行和担保机构各自应承担的风险比例,并形成成文规定;应加强贷款银行承担贷款责任的激励机制建设,强化其对申保企业的责任感;加强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间的协作关系,将授信审查与信用担保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1)建立再担保制度,形成多层次的再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解决省内各地(市)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问题,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问题由全国性再担保机构解决。国家应对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比例、担保费率等做出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再担保机构管理办法,对于再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可规定大于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并可随担保业的成长,逐步提高。(2)建立担保公司与保险公司间的合作机制,以转移和分散担保风险。目前,国际上成熟的担保机构都同保险公司进行了合作,运用大数法则原理来分散风险。(3)建立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投资机制。担保投资是融资担保和风险投资的一种有机结合,是指担保机构在为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尤其是有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同时,附加以认股权(期权)或转换权形式的一种对担保企业的风险投资活动。

2.4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补偿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行业外部信用补偿机制,这种补偿机制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①建立持续稳定的资金注入机制。对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政府要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注入,并对担保机构部分业务承担有限赔偿责任,以恰当的风险代偿率对其进行风险补偿,以保障其代偿资金来源;②加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制定科技担保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小微企业融资保险财税补贴等措施,激励担保行业服务于科技型小微企业;③建立社会捐助、其他主体投资等多元化的外部资金补偿渠道,不断扩大担保资金规模。建立完善的风险补偿程序,规范风险补偿行为;建立惩罚机制,对恶意骗取风险补偿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5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监管体系(1)建立自律性融资担保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作用主要在于:作为政府和行业、市场对接的桥梁,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的要求,对会员贯彻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政策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制定担保业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实现自我约束,促进自律发展。促进同业的内部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受保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互通有无,共同发展。(2)建立担保机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内控报告、评价和纠错机制,实现对担保机构内部风险管理效果的及时检查和定期评价。担保机构内部的审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应积极参加对各项业务经营状况的检查,对担保机构自身的收支状况、资产负债状况和各种风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对措施。(3)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的外部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应建立融资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经营范围、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基金的保值状况、担保机构再担保情况、从业人员任职资格、风险准备金提取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并对相应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报告、公示,以防范担保风险。监管部门应对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督促担保机构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保证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全面。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3

关键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质押融资;价值评估;对策;南京??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和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创新创业主体的市场环境。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应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南京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构建了以科技银行为主要服务机构、以风险代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政策内容、以“我的麦田”在线平台为主要服务渠道、以园区信用担保和区内融资打包为主要服务模式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但该体系存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质押贷款规模小、金融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机构合作欠深入等问题,因此,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现状与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是指向拥有合法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基于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以期达到融资等多种商业目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众筹、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形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知识产权质押资产价值评估难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人们对它的占有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知与感受,这种占有是一种虚拟占有而非实际控制[1]。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特点决定了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较难。法律、市场、管理和风险等因素是影响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的常见因素,其中企业对专利的保护程度、专利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专利技术的替代性风险等因素更是评估的难点[2]。同时,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法律体系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缺乏等问题加大了知识产权质押时其市场价值的判断难度。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瓶颈。

(二)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信贷风险高

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给持有者所带来的收益。如前所述,法律、市场、管理等的变化都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产生影响。在不同的使用者手中,专利技术或商标带来的未来收益会出现很大差异。以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信贷服务多发生在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缺乏实物抵押资产,信用记录也少,现金流往往处于不稳定状态,自身成长充满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这类企业发放的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贷款,在其不能按期归还时,金融机构就会因抵押物无法变现而遭遇较大的信用风险。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高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成长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轻资产、缺乏信用记录、信用贷款难且额度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在向这些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按知识产权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单笔贷款金额小,但业务流程复杂,仍需要经过产权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导致交易成本要远远高于传统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意愿较低。

(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参与主体多且复杂

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在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往往需要将信贷、担保、证券、保险等业务结合起来完成[3],这就导致一笔完整的金融服务需要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或者经济主体共同参与完成,而这些金融机构又都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从而导致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周期更长,手续更复杂,难度更大。上述特点的存在使一般金融机构缺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动力,加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鉴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通常会出台政策引导甚至直接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

二、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现状

自2010年南京市提出了要实现知识产权评价指数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的发展战略目标之后,南京市政府及知识产权局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一)建立以科技银行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自2011年开始,南京市政府陆续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的实施意见》《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等文件,逐步建立了以科技银行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截至2016年底,南京市已建成包括4家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11家科技银行、2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家科技保险公司和2家科技担保公司在内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为形成“投贷保”联动服务链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以风险代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南京市政府2011年8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2013年5月修订的《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5年印发的《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3个政策,形成了当前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机制。即对科技银行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放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发生逾期超过3个月未能收回,按本金部分给予科技银行最高70%的风险代偿;对科技银行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给予科技银行基准利率20%的利息补贴,其中,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为30%。

(三)搭建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16年11月,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国(南京)软件谷、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共同推出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这是江苏省首家“互联网+知识产权”平台,也是我国首家只通过APP提供服务的掌上公共服务平台。它整合了政、产、学、研、金等多方资源,通过“麦报、麦搜、麦服、麦聘、麦金”五个板块,向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资讯、知识产权人才招聘、知识产权服务商供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技术、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等精准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当前知识产权服务领域运营交易信息不对称、缺少资金监管、人才交流渠道不畅等问题。

(四)推出园区信用担保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模式

为避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难与贷款偿付风险高等问题,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推出园区信用担保和区内融资打包等创新型知识产权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与传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不同,它在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时,并不对质押的知识产权做价值评估,而是通过审核专利等知识产权在企业成长中的地位与作用,并结合企业的信用评估结果来确定贷款额度,从而避开了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难的问题。为解决单项贷款金额小、成本高、风险高等问题,“我的麦田”采取园区内项目打包融资方式,即金融机构直接与园区签订贷款协议,园区负责汇总打包区内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这样一方面因贷款规模扩大而降低了贷款资金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园区提供担保降低了贷款偿付风险,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三、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扶持对象单一、扶持力度不足

归纳自2011年以来南京市出台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相关政策可以发现,虽然多个政府文件提出要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但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参与者有实质意义的政策内容只有两项,即向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对于融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和其他的潜在参与者如担保机构等并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这就难以激发这些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热情,从而不利于“投贷保”联动或多重增信贷款等复合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开展。即使是对于提供信贷的金融机构,现行政策也只是提供最高30%的利息补贴,扶持力度不足以激发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小,交易规模满足不了需求

虽然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逐年递增,但与南京市知识产权拥有量的领先地位不相符。以2014年为例,南京市专利授权总量2284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265件,位居全省第一;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6件,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年江苏省专利质押融资贷款120多亿元,而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仅1.6亿元,远低于苏州、无锡、镇江等地,这与南京市专利授权及拥有量居全省第一的身份极不相称。2015年,南京市专利授权总量和全市有效发明专利位居全省第二、全国同类城市第三,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3.1件,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仅1.97亿元,仍比较靠后。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机构合作欠深入

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金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众筹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担保、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等。目前,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主要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保险(专利保险)两种,其他形式的金融服务很少涉及,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而银行、担保、信托、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可以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有效降低知识产权融资风险。目前,南京市虽然已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形成了“投贷保“联动服务链,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还不够深入,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组合避险的复合型金融服务模式缺乏。

四、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为有效地解决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估值难、风险高、银行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改善银企双方发展的政策环境,本文提出若干政策建议,以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实现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的发展目标。

(一)深化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结合科技金融机构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打造知识产权投融资全链条。设置投融资服务联盟的准入门槛,建立投融资服务联盟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布,为入选机构在营业场所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优惠,吸引优秀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促成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业形成集群,为知识产权创新组合融资方式储备资源。

(二)出台融资成本补贴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改变南京市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政策较单一的局面,增加对融资企业及其他辅助机构的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融资成本。效仿北京市海淀区的做法,对按期归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息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偿,以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贷;给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提高它们参与知识产权融资工作链条的积极性;加大对初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科技银行的支持力度,吸引并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银行。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造精品公共服务平台

加大对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政策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的宣传力度,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普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增强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意识,提高“我的麦田”APP的安装及使用率。鉴于“我的麦田”只有APP手机端口,不利于被社会大众认知,可以加大媒体宣传,在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网站设置介绍与宣传板块,并提供链接方式,提高“我的麦田”的知名度。

(四)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的作用,建立“政府引导、银保合作、投贷一体、企业主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同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权、股权、专利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加强园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园区内专利产品等为重点,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研究;推动银行、评估机构、投资基金等的合作,将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指标作为投贷联动产品的重要考核因素,探索推出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投贷一体化新产品[4]。

(五)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分摊机制

引入担保和再担保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科技型融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反担保;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由再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再担保,以分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偿付风险;鼓励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科技银行联盟建立风险处置资金池,对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未能补偿的部分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5]。

参考文献:

[1]李增福,郑友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与模式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0(4):5962,67

[2]鲍新中,董玉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价研究———基于银行视角[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6(2):4856

[3]宋伟,胡海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J].知识产权,2009(4):7377

[4]杨建华.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探索、实践与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9):564567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4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风险控制

在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运营中,小微担保业务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业务组成类型,通过小微担保业务可以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持续不断的发展与创新,并且逐步摸索全新的市场发展道路,给融资担保公司带来更为广泛的市场发展空间与前景。而在小微担保业务中如何有效实现风险防控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通过对于其中的风险防控则有助于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高融资担保公司市场运营效率以及水平,使融资担保公司稳步向前发展,确保融资担保公司获得足够的经济效益。

一、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风险控制的意义

小微担保业务在融资担保公司中是一项重要的业务组成,通过小微担保业务不但可以拓展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空间,同样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锻炼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水平,使之持续性拓展市场空间,摸索全新的市场发展道路。而针对于当前市场当中的各项小微企业来说,由于其存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方面特点,所以小微企业的市场生存压力相对较大,因此其在融资中存在较大的难题,一旦出现较大的市场波动便有可能给小微企业带来经济运转困难,因此如何保障小微企业顺利实现融资也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发展任务。与此同时,由于小微企业以上方面特点也给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带来一定的难题,能否有效防控小微担保业务当中所存在的各项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质量,所以便有必要具有针对性地展开小微担保业务的风险防控,深入分析以及探索小微担保业务当中存在哪些风险类型,并且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举措进行风险防控,从而将小微担保业务当中所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难题的同时也能够拓展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从而促进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性转型升级。

二、小微担保业务界定及其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小微担保业务概念界定。小微担保业务所指的是融资担保机构对于小微企业单户担保贷款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业务类型,在此阶段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着中介的属性,其通过自身的金融影响力为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提供担保,不但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同样也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在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当中,我国工信部对于融资担保公司承担小微担保业务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措施,以此帮助小微企业在融资阶段能够获得担保,并且有效降低融资担保公司在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担保风险,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能够给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带来更大的便利性。

(二)小微担保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在融资担保企业展开小微担保业务的过程中,其所面临的对象便是小微企业,而又由于小微企业自身规模相对较小,所以其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也相对较弱,因此也给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的展开带来一定的风险。总结来讲,小微担保业务存在的风险如图 1所示。(图 1)第一,违约风险。违约风险是融资担保公司在展开小微担保业务阶段所面临的首要风险类型,该项风险主要产生于小微企业层面,属于小微企业本身所带来的固有风险。在实际中,小微企业与市场当中的大企业相比存在业务量不可控、现金量相对较小、库存量相对较少、管理水平不足等方面特征,而这些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限制小微企业发展的最为关键性因素。所以说,小微企业在市场融资阶段只有担保机构介入才能够获得融资贷款。与此同时,由于以上方面因素的存在也导致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中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一旦出现小微企业资金周转不畅、业务发展中断等方面问题便有可能致使其无法偿还贷款,甚至出现一部分小微企业恶意拖欠贷款,所以说给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威胁,同时也并不利于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高质量运营以及发展。第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同样也是融资担保公司在发展期间的一项重要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小微担保业务造成了阻碍以及制约。在实际当中,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所以融资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身盈利水平,也需要持续不断地接洽各种业务才能维持自身的发展与运营。而通过该项举措则在一定程度上给融资担保公司带来了发展弊端,导致在小微担保业务当中存在的风险随之而增大。在实际当中,一旦出现小微企业经营不善的问题便有可能出现违约,因此有可能会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资金流动造成较大的压力,小微企业若是无法及时偿还贷款也有可能会给融资担保公司的信誉造成影响,一旦这种问题恶化甚至有可能导致融资担保公司破产倒闭,并不利于融资担保公司持续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第三,内控风险。内控风险同样也是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当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该项风险的存在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与建设也造成一定的影响。融资担保公司自身会存在内部管理体系,其通过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框架展开运营以及发展。而若是在融资担保公司内部人员队伍当中出现专业水平不足、专业素养较差等方面问题,便有可能给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带来内控风险,一旦无法科学展开该项业务当中的风险控制,便有可能导致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质量以及效率受到制约。实际当中,若是融资担保公司缺乏足够的科学手段支撑亦或是对于小微企业担保抵押物并未进行客观的评估,一旦遇到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善、盈利能力不强的问题便有可能给融资担保公司的运营以及发展带来较大的风险,而这也是小微担保业务内控风险的主要来源,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与建设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风险防控的紧迫性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持续性向前推进,社会上各个领域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发展状态,同时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战略之下,社会上各个大、中、小型企业相继在市场竞争之中出现,并且占据了一席之地,这种局面的产生全面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持续性走向繁荣。而在社会当中的中小型企业发展阶段,融资问题则是其中所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类型,由于中小型企业自身发展存在的局限性导致其面临较大的融资难题。所以说,有必要充分借助融资担保公司展开贷款融资过程。因此,融资担保公司也应运而生,并且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获得了快速发展,能够有效服务于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的创新改革。从 2006 年发展到 2018 年,全国范围之内的融资担保公司数量总和逐年上升,由 2006 年的 3,000 多家发展到 8,000 家以上,在满足了社会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图 2 为 2006~2018 年我国融资性质担保机构数量以及增速统计图。从图 2 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社会当中融资担保机构的数量呈现出上升的发展趋势,而融资担保公司数量的不断上升也势必增强市场竞争。所以说,一部分融资担保公司为了快速适应市场,便会大力拓展小微担保业务,从而通过该项业务来迅速占领市场,适应市场竞争的同时也能够给融资担保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面对社会当中浩如烟海的小微企业类型,如何有效实现对于其中风险的有效防控也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发展任务,一旦出现对于小微企业担保抵押物评价不客观、对于小微企业盈利能力判断缺乏科学性、担保业务经验不足、担保质量控制不严、违规操作等方面问题,都有可能给融资担保公司带来较大的生产经营风险,不但有可能降低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效率,同样也有可能导致小微担保业务全线崩溃,同时也给融资担保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信誉损失,并不利于融资担保公司持续地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图 2)

四、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风险防控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保障融资担保公司能够顺利展开小微担保业务,便有必要加强对于小微担保业务当中所存在各项风险的有效防控,从而制定更加科学且规范的发展举措,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持续地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使之能够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脱颖而出,同时也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循环而贡献出绵薄之力。在实际中,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适当性地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小微担保业务风险防控:

(一)加强小微企业经营动态监督。在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发展中,加强小微担保业务风险防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有效防控小微担保业务风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融资担保公司运营以及发展的效率,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实现高效率运营。所以,首要任务便是加强对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的监督,通过该项举措能够及时了解到小微企业的运营以及发展情况,充分了解到小微企业在发展期间的各项信息,掌握小微企业发展期间所面临的融资困境以及资金需求,随后才能在此基础之上展开具有针对性的工作规划,针对于符合担保资质的小微企业便可以展开后续的小微担保业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同时也能够实现资金的高效率运营,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注入活力。除此之外,针对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需要进行前景分析以及市场发展趋势预测,若是小微企业并没有明确的发展前景以及发展目标,即使其能够提供抵押物,也需要进行慎重考虑,用以防控其中有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切实保障融资担保公司的市场信誉。

(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在融资担保公司展开小微担保业务阶段,从内部展开风险防控是一项根本性举措,通过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的完善能够有效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且逐步摸索出全新的业务发展渠道,保障整个小微担保业务在展开阶段的规范性与科学性。首先,需要在融资担保公司内部建立起专门的小微担保业务审核部门,由专业工作人员对于小微担保业务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且防控其中有可能存在的风险类型,尤其是针对于小微企业的抵押物需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以此保障小微担保业务能够顺利展开;其次,同样也需要在融资担保企业内部建立起员工的风险以及业务培训机制,在培训的过程当中强化内部员工风险防控意识,并且向内部员工传授更加专业的金融知识,使之能够在展开小微担保业务阶段致力于防控风险,促进融资担保公司高效率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小微担保业务稳步向前迈进。

(三)构建小微担保业务风险分担与转移机制。加大力度构建起小微担保业务的风险分担以及转移机制同样也是融资担保机构在发展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小微企业风险的防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同样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顺利展开。如,融资担保机构可以与政府机构进行合作,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池由地方政府出资,一旦担保项目出现代偿便可以由资金池以及担保机构、银行等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担,通过该项举措有效建立起小微担保业务的风险分担与转移机制,不但可以降低融资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小微担保风险,同样也能够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高效率运营。

(四)建立小微担保业务风险问责机制。在融资担保公司内部同样也需要建立起小微担保业务的风险问责机制,通过该项举措来保障其中工作人员充分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并且注重在展开担保业务阶段致力于最大限度地防控集中风险。在实际运营当中,需要由各个小微担保业务的负责人进行风险因素的分析,同时针对于担保业务经营风险较大以及周期较长的业务需要负责人及时了解到对应小微企业的运营以及发展情况,充分履行自身的管理职责,一旦其中产生风险便需要对于负责人进行问责。如,需要分别针对于担保部、风险管理部追究不同的责任,这样不但保障了小微担保业务风险防控阶段的职责明确、责任清晰,同样也能够保障各个环节之间实现相互监督、互相配合,从而共同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业务井然有序地向前推进,有效地防控小微担保业务当中所存在的各项风险类型。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水平,确保融资担保公司能够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脱颖而出,有必要针对其中的小微担保业务展开风险防控,具有针对性地防控其中各项风险,以此在促进融资担保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给社会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全面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循环,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贡献出绵薄之力。

主要参考文献:

[1]于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2]蒋平.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1.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5

[关键词]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质押

麦克思《2019年大学生就业报告》[1]显示,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1.0%,较2014届下降1.6个百分点,连续五年呈现缓慢下降态势。2018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7%,相较2014届略有下降。2015届选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中,三年后企业存活率为44.8%,比2014届低1.4个百分点。2015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人群月收入为5131元,三年后为11882元,涨幅为132%,明显高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平均薪资水平(半年后为4042元,三年后为7441元,涨幅为84%)。数据显示,大学生整体创业热情不高,但持续创业增效显著,创业价值日益凸显。2018年9月,为了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国务院公布了推动双创发展的升级版意见,即《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四项第十一款及第五、六项对于强化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以创业拉动就业,以及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提出了明确意见,为大学产学研用联动发展,鼓励大学生科技创业奠定了基础。大学生创业类型不再拘泥于教育服务和普通零售业,向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依托技术优势,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类型为着眼点,根据其轻资产、技术优势明显的特征,探讨其融资类型之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就其实践困境提出破解对策,以期实现依托知识产权、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发展的目标。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及融资类型概述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

近年来,为实现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各地本科院校纷纷调整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在传授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搭建产学研用平台,促进校地、校企合作,增强实习、实训、实践技能,不仅提升了大学生的技能应用性和社会适应性,而且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创造意识,涌现出许多像陕西飞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科技导向型学生创业团队。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不同于其他创业类型的地方在于,大学生的专业领域具有高、精、尖特性,他们在四年的学习实践中,已经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并取得了一定的知识产权,将研究成果投入生产活动,成立科技型创新企业,变“知本”为“资本”,既实现了其自身价值,也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科技成果本身的非物质性、保护的时限性,其利用和转化也呈现了一定的风险性。

(二)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类型分析

科技型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其他类型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一样,都会经历一个从起步、成长、发展到成熟运作的过程,而融资问题无疑直接关乎其生存扩张。就传统的大学生创业融资类型而言,初期通常会选择内源融资[2]方式来筹措启动资金,即通过亲友资助、大学生合伙或将比赛奖金所得作为启动经费,内源融资成本低、自主性强,缺陷在于资金有限、资不抵债,极易造成亲朋反目。当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具备了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有可资抵押的固定资产、具备良好的资信水平时,大学生创业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外源融资,如选择商业贷款,风险投资,互联网金融(众筹、P2P、阿里小贷)等方式来进行筹资,以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持续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其中,商业贷款因其具有资金雄厚、稳定性强、政府贴息补贴优惠等多种优势,更受企业青睐。当企业发展进入成熟运作阶段,信息披露充分、财务状况良好、发展具有潜力时,企业将有更多选择来进行融资,比如在创业板、新三板上市,通过股权融资模式来引活水、注新能。总之,在企业存续的不同生命周期,其融资模式和规模是不一样的,每一种模式都各有利弊和侧重。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时,除了采取如上所述的融资类型外,还可以选择运用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来破解融资难题。这对于以“轻资产”“具有技术优势”为特征的小微科技企业的存续发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知识产品本身具有非物质性,其价值评估、风险把控、处置变现等都不同于有形财产,所以探索适用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之可行路径就具有了现实的价值与意义。

二、知识产权质押模式的运行现状

知识产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属于担保物权,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评估作价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得贷款融资的业务。早在1995年《担保法》第75条(三)中就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07年《物权法》第223条(五)中再次确认了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此后为增强知识产权质押的可操作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行政规章及细化条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运营对于创新发展的积极影响,逐步摸索出多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3]。在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缓解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融资难题,总理再次部署了支持创新发展、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项制度内容,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的基本保障,日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目前,北京、上海浦东等地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现剖析如下。

(一)北京模式

2008年8月,北京市政府启动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贴息计划,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成长型科技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搭建起银企沟通的平台。但出于风控考虑及担保机制不健全,银行设立了较高的贷款门槛,种子期小微企业融资受到了一定限制。此后,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中关村作为北京市科技产业的聚集地,为助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逐步探索出“担保助融、增信增贷、风险补偿”多方位的融资服务模式[4]。担保助融主要体现为由国有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公司来承担担保责任,通过其对于企业现金流、生产力、科研转化能力的评估审慎地做出贷款额度核定,然后采取动产不动产抵押+质押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融资担保,其优势在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评估机构不专业、融资贷款风险高的缺陷。增资增贷属于捆绑式贷款模式,适用于弥补存在资金缺口的已进行了抵押贷款的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的加入,增加其授信额度,以扩大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的适用模式。风险补偿则是政府财政职能的体现,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同,给予20%~40%不等的差异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出“智融宝”业务。该业务是国内首款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采取双重评价机制,并引入外部股权投资实现投贷联动。这是中关村首创的集知识产权质押、股权投资、运营于一体的金融服务体系。2019年中关村对于“智融宝”业务进行了升级,创设了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集中投保的保险模式,达到了创新风险分散的目的。北京模式充分体现了在政府支持引导下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格局。

(二)上海浦东模式

上海市从2006年起开始试行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由上海市浦东区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浦东知识产权中心等第三方对企业进行评估,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企业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以政府多方位的角色参与来促成银行放款的实现,政府承担了较大的融资风险。2015年,由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国银行和上海银行、浦东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市区两级财政出资设立)联合开发“知识产权金融卡”,授信额度上限500万,率先对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企业开启了小额信贷业务[5]。如上所述,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知识产权质押模式。除了上述两种典型的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外,各地纷纷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例如苏州市的科技保险模式,2017年全国首个由保险资金直接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贝昂科技”项目在苏州落地,开拓了科技型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新渠道。广州市为分担风险,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的“55模式”“5311模式”,线上+线下“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网上平台申报新模式,以多元举措完善融资渠道。山东省在2019年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将质押范围扩大到除专利权外的商标质押领域,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创名牌效益。从各地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的适用来看,大致走出了一条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银行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市场主体分担风险的模式,而完全摆脱政府干预的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由于门槛高,适用则相对困难。

三、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历程的梳理,可以看出为鼓励创新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科技型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强化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利用,各级政府纷纷做出有益尝试,形成一片市场利好。这为探索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现结合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的周期特点,以及科技创新成果本身的时间性、成果转化的风险性等特征,将其在知识产权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风险

控制法律风险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能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必须是企业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品,那么厘清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的归属就非常重要。科技型大学生的创业成果,部分属于大学生独立构思完成,因其创新性程度不高,归属于实用新型类别,比如防风衣架、隐形眼镜摘取工具,这类科技成果由大学生团队拥有独立专利权,可以自行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以获得经济收益[6]。另一部分技术成果是在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测试进行的,主要利用学校资金、设备、技术、师资力量的投入。那么,这样的技术成果归属于谁呢?一般情况下,按照职务发明来处理,大学生仅具有发明人署名权及获得报酬奖励的权利。当技术成果无法完成转化,报酬激励不足时,很显然是难以调动大学生的创造积极性的,所以这部分技术成果的归属、转化及使用收益的分配值得商榷。

(二)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登记困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物包含专利、商标、软件作品等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质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知识产权权利种类不同,登记机关有别且登记程序殊异,如果以“专利+版权作品+商标”打包组合进行质押融资,则不仅需要知识产权局登记,还需要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不仅效率降低且成本增加。因此,为便利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的知识产权融资的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程序亟待简化。

(三)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风险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决定银行最终放贷与否及具体数额的中间环节。评估的进行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知识产品的实际价值,二是评估机构的专业性。目前来看,这两方面都存在诸多不可控的因素。首先,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其区别于有形财产,不能清晰作价评估。同时,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不同的地域环境下,市场需求不同,知识产品的市场价值也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产品的价值还会存在动态变化,如企业经营不善、维护不当、后劲不足将直接影响其市场价值。因此,对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成果的价值评估,既有对产品的考量,也包括对企业整体的评价及市场发展趋势的评估,评估要做到合理公允存在难度。其次,从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的历程来看,评估机构多集中为政府相关机构,市场评估机构参与有限。这一方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产生了寻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市场评估机构的发展参差不齐,评估结论存在差异,而当评估存在不确定性时,银行基于审慎原则,一定会选择缩减放贷额度以控制风险,将不利于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

(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变现难题

如上所述,知识产品的价值受产品生命周期、市场需求变化、企业运行策略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变化波动,甚至有贬损的可能性。其不像有形资产抵押贷款一样,价值相当稳定,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贷款时,可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变现以优先受偿来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银行毕竟不是知识产品所在行业的专业机构,缺乏对市场的充分了解,加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缺失,将无形中加剧银行的变现成本,造成变现困难。

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的优化策略

善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仅能缓解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的融资难题,而且有助于加速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转化,带动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可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从目前的实际运行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将从如下几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一)明确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属

为激励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实现知识产权成果的价值转化,可探索针对大学生在校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将现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割确权或将新技术成果共同申请。将过去事后奖励性利益转化为事前可转化权利,给予发明人明确的知识产权预期,先确权后转化,使发明人晋升为与学校平等的专利权人,享有充分的技术成果所有权、使用权,使大学生成为知识产权成果的使用主体,以产权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目前,对于职务技术成果权属的混合制改革,西南科技大学进行先行尝试,成绩斐然,并已在四川省逐步推广。按照成都市出台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明人或团队可享有不低于70%的知识产权。但是,我们也看到了科技“小岗村”实施意见与现行《专利法》第六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存在不相融合之处,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学校,即归国有,那么国有资产如何处置、能否混改就成为争议焦点。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国推广还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予以明确,比如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果类型,产权共享的条件、程序、方式、份额,收益分配,使用处置方式,双方权益等内容,都需要现行法律做出相应调整。当然,无论如何改革,目的都是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建更好的环境,使其知识成果的价值最大化。

(二)简化知识产权融资登记程序

根据大学生对于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不熟悉但互联网操作技术熟练的现状,开通针对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融资登记绿色通道,建议将多部门登记协调合并为统一部门办理质权登记,同步开展现场办理与网上办理。途径一,将登记权力下放至省级登记机关,现场递交质权设立文件办理质押登记,将登记结果同步上传至网络平台;途径二,通过网络平台按程序填写文件办理登记,并通过创设全国质押登记APP同步在线更新信息,便于当事人查询及知悉办理动态,及时了解企业质押状况。

(三)健全知识产权融资评估体系

由于大学生与社会接触有限,缺乏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充分了解,基于评估成本(评估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考虑,建议首先依托高校法律、会计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优势,由高校创立符合大学生创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具有融资需求的大学生企业可先通过平台递交资料,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初期合规审查,一方面剔除低质量专利、商标的申请,另一方面,提出评估意见以作市场融资参考。其次,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及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研发的《国专知识产权评估系统》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品牌价值评价要求》等标准,推行统一的专利、商标、作品评估标准,提高市场透明度,同时强化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监管和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定期考核,优化知识产权评估队伍,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定期公布行业优秀评估机构,以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评估选择,以获得合理公允、市场认可的评价结论。

(四)降低知识产权融资风险

实践证明,在企业融资活动中,除了处于博弈地位的银企双方,还需要政府的助力加持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特别是中间机构的加入对于最终促成融资实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点对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同样适用。为降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风险,根据不同地区的融资实践经验,可以概况为以下几种策略选择,如图1所示。第一,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企业的贷款规模,由政府向其提供贴息支持以及税收优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二,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大学生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呆账)予以补偿,减少银行放贷压力。第三,风险补偿基金+银行+保险+服务机构(担保、评估)共担风险的融资模式,如广州设立的按照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评估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50%,30%,10%,10%的比例分摊贷款损失风险的模式。此模式具有降低政府财政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有效控制项目运作风险的多重作用。为增加金融机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质押工作的积极性,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对于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业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不同程度的资金补助。第四,除了科技型企业向人保财险申请投保,用保单担保申请贷款外,由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首家由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运营事业的国有平台)就智融宝项目的风险处置责任风险向保险公司集中投保的“中关村模式”,也是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的一种模式。当然,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市场化程度不同。在实际推广中知识产权融资制度设计也有所不同,如何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调动各方积极性,合理配置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及其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风险与收益,实现有利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的目标,还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五)实现知识产权融资变现

为保证银行质权的实现,应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交易服务平台。一方面,为克服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借助“互联网+”技术,可尝试建设线上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突破地域限制,随时更新产权动态,披露供需双方信息,精确搜索设置,便利交易沟通。另一方面,基于大学生创业团队缺乏议价经验的现状,应加大知识产权顾问人才、技术经理人的培养力度。目前经济师职称改革增设知识产权方向,可以说因应了知识产权交易发展的需求,通过第三方助力,提高产权流动性,提升银行放贷积极性。

五、结语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6

关键词:民间 投资担保 发展  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资金问题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极为突出问题,“融资难”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建立专门的担保机构以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融资能力,成为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举措。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8月颁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加快了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财政部也颁布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政府也注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建设。2003年1月生效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指出信用担保在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从而充分发挥其在缓解就业压力和拉动民间投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担保行业法律保护力度,为我国的信用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提出建设中原经济区,正处于快速发展新机遇的河南省,目前已经有担保公司近600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其中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有166家,其余均是以企业法人注册的民间担保公司,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从最初的凤毛麟角,到如今担保公司数量不断创新,经过近10年的发展,河南担保行业已经由探索阶段逐步走向了成熟。但有些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1.民间担保公司的“资质”问题。

        目前以河南省为例在工商系统注册的500多家担保公司,真正拿到担保机构备案证的只有264多家。也就是说有过半担保机构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实际上,这种现象并不是个案,可见蓬勃发展中存在着巨大隐患。备案证是自2008年开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开始,主管部门对监管的认识加强从2009年开始发放的。自2011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主管部门将对已经具备担保机构备案证的264家担保机构进行筛选检查,合格的担保机构将其担保机构备案证由国家工信部制作更换为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则不予更换。也就是说,今年5月31日之后,是否具备国家工信部制作的经营许可证将是判断担保机构是否正规合格的一个明确标准。

        2.民间担保公司经营趋于“同质化”竞争特点。

        何谓同质化竞争?它主要是指同一系列的不同品牌的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性能、使用价值、包装与服务、营销手段上相互模仿,以至于产品的技术含量、使用价值逐渐趋同。“同质化产品竞争”形式在民间担保市场上愈演愈烈。从目前来看,民营担保机构普遍存在缺少与银行合作、担保产品较为单一,市场竞争激烈,担保公司的同质化十分严重。近八成的民营担保公司开展的基本上都是传统的融资信用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类的业务在公司业务占比中很小甚至没有,行业盈利能力整体不强。

        3.从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亟待加强。

        从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看,担保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少,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技术跟不上,代偿率逐渐上升,特别是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很大挑战。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生存下去,或者保证长期的发展,民营担保机构亟须突破自己,跳出重围,首先就要创新。创新不仅体现在业务上、产品上、管理上,还要体现在未来的战略布局上。面对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只有创新发展才能赢得市场,才能避免恶性竞争,取得良性发展。

        一、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近几年随着担保行业的迅猛发展,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担保业务的供需面已然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担保市场已进入充分竞争的成熟市场。在“百家争鸣”的局面下,各个公司的业务基本相同,要想取得公司客户量的长盛不衰,价格和服务水平在本行业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已经成为担保公司成败的关键。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更好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优秀的团队。综观目前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是由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财务、法律等诸多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他们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金融行业知识和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熟悉银行业的相关流程和法律法规,服务意识强,懂得如何规范运作和如何正确地审视金融政策,能够紧跟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时刻关注行业变化,及时做好各种应对策略。在这个团队里管理者要有榜样作用,以身作则;员工的态度和自身素质要不断提升,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企业文化会约束员工避免一些错误的发生,同时也让这个团队拧成一股绳。“全国首期担保经理培训班”于2009年在河南郑州举办,担保经理是在担保机构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运用所掌握的担保知识、所具备的担保经验和综合组织运作能力,在担保企业承担信用管理岗位的中、高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首期毕业的上百位担保经理无疑给诸多担保公司注入"优质的新鲜血液”。

        2.诚信。担保公司本身就是从属于服务性行业的信息平台,它成立的宗旨就是更好地为中小企业、个人提供融资、贷款、理财服务,平台的信用就成为客户选择的重要指标,所以担保公司应该以诚信作为公司运作的基石。诚信更多体现在对融资业务风险的把控、对投资客户的承诺。严格的风险把控既是对自身业务平稳发展的要求,也是对公司品牌的维护,对投资客户的变相承诺。#p#分页标题#e#

        3.专业。公司的业务都是与钱打交道,在办理业务时对业务项目的任何不确定或者是迟疑,都会对客户的信任感造成巨大的挫伤,所以,在带领客户办理业务时一定要做到对所办业务所需的各类证件、手续了然于胸。这就要求公司业务员的专业性一定要高,要做到术业专攻。不少公司一直秉承“三不原则”,即“不摸钱原则”:担保投资客户的资金直接打入融资方账户;“一对一原则”:担保投资客户一对一签订合同;“不高息原则”: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利率;以诚信、稳健、安全、优良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4.完善。完善售后服务。良好的售后服务已经成为各个行业必备的成功信条,客户盈利单及时、准确地送达,交息日的及时提醒等是不可缺少的功课。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7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模式;研究

要切实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效运行信用担保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整体系统,完善的运作模式,确保资金来源和损失补偿机制。同学对于社保企业和在保项目要进行必要的风险监控。实施反担保等各种有效控制和分散担保风险的积极手段和措施。信用担保机制的有效运行形势与整体的配套环境离不开的,因此让也应该从中小企业的管理体系,法律和环境建设等方面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环境建设问题。中小企业在活跃市场,推动技术创新和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是当前分配经济资源的重要因素。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程度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活力的大小。同时,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寄予了厚望。我国政府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业由最初的抓大放小到后期的坚持大气端与扶持中小企业并举的演变,充分体现了政府已经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越来越高的重视,同时扶持力度也在逐步增强。在推动中小企业去做发展的过程当中,至今却乏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因素。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缺乏强大的资金支持,而且风经营风险又大,导致融资难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当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启动信用担保机构,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促进我国金融市场能够良性运行,保持可持续发展。

一、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中小企业在各国和地区的经济活动过程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有效推动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到活跃成分,通过竞争,从而促进合理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各国都通过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来加强竞争。由于中小企业的对市场的变化反应十分灵敏,越来越能够满足当前日益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是活跃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股重要力量。中小企业还能够有效推动经济增长。中小企业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主力军。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发现,越是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经济发展越充满活力,发展的速度也相对较快。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还能够更加卓有成效的充分利用地方性资源,企发展业具有地方特色,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样也是增加就业的主要载体,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解决了我国当前就业问题,总而言之,中小企业在推动当前经济发展,活跃市场的方面具有功不可没的作用。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融资难的成因

从当前我国各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出现了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不完善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较低,同时中小企业的技术设备较为落后,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缺乏竞争力。有的中小企业负债率高,缺乏足够的资金,对于推动技术创新投入不足。而从外部的大环境来看,并没有建立完善系统的政策题写,所有的扶持政策尚未被彻底打破,所以导致中小企业缺乏正常的融资渠道,我国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金融体系,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当前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同时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经验,产业层次较低,会计制度等不完善。由于中小企业缺乏符合要求的经济担保人,且这一思想较为落后,所以存在着知识缺口,很难获得足够的融资来维持自身的创新和发展。其次,许多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较高。由于我国当权债券市场和等级评估体系含不完善,仍然存在很大漏洞,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进行债券融资。由于中小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获取的银行贷款份额也有所差异,过银行对于非国优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很小,发展空间又很有限导致这些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问题。最后,由于我国当前金融体系不合理,仍有一定的市场缺陷,导致中小企业无法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来维持后续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运行。

三、信用担保机制的三种模式

1.政策性担保。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社会化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建立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当前新形势下市场经济体制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帮助中小企业有序运行的重要办法。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中,政策性担保机构是主要核心发展力量是扶持性的机构,并不是金融机构。不以具体的盈利为主要目的,同时设置具有法人资格的担保机构,实行公开化的运作,并接受相关政府和部门的监管。出部分地区设立几个政策性担保机构外,其他各地区设置政策性担保机构,面向所有的中小企业提供具体的服务。

2.互助性担保。针对中小企业的互助型担保机构,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城乡地区,对中小企业承担直接担保业务,互助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为了能够缓解自身融资难的问题而组建的担保机构,也自我出资服务,独立法人自己承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主要特征。互助型担保机构有会员入股啊,民间投资等方式,并设置企业法人。与此同时,互助型担保机构符合国家规定和发展要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所提供的承担风险与提供服务的待遇。互助型担保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同时通过政策性担保来申请来共同分散风险。

3.商业性担保。由于事业型担保机构发展较早,但是承担风险与担保收益之间是不构成比例的,所以除了具有政府背景下的担保公司能够顺利发展之外,其他的商业险,担保公司发展速度都较为缓慢。商业性担保机构是以企业,社会个人为主逐渐形成的。商业性担保公司以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主要特征。除了以上说明的三种模式之外有的地方,通过政府财政部门于担保公司相互合作的方式,推荐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四、具体的解决措施

1.一个地区内所有的财政担保资金应该集中使用。通过大量的担保项目所收取的保费来尽可能的弥补风险损失。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规模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分散,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有效抵御和防范各种风险,同时在政府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采取分散出资的办法。

2.必要时委托专业的机构管理,能够实现政企分开,并有效提高担保的质量。在我国当前新形势下,政府通过委托专业的机构来担保,可以有效防止出现政府直接干预的现象,按照市场所运行的机制和特点来具体操作。也可以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尽可能的减少担保失误的现象。再担保的模式并不是对每一笔贷款的来源和用处都进行严格的审查,而是需要建立担保体系的实际运行规则。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运作方式也有所差异,因此在确定再担保机制的同时,要准确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

3.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必须严格尊重市场的经济形式,并遵守市场规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将自身强大的资信实力作为基础,并准确划分业务范围。建立风险识别,分散转移等控制措施,完善相关的风险担保流程,确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能够有序发展。必要时还需要不断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内担保行业的发展制定前进方向和一系列的准则,由于各个担保机构的发展模式不同,而所服务的对象也有着千差万别,因此需要采取分类监管的方法,具体分为政策性互助型,商业型,进行有序管理,才能够更加科学的推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能够有序运行。

4.与此同时,要准确规范担保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资金能够继续保值和增值。政策性的担保机制,主要是通过内部资金的有效运行和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偿。同时,担保金的使用要确保其流动性和安全性。

5.有效拓宽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并卓有成效的扩大资金的规模。资金补偿机制可以分为内部补偿机制和外部补偿机制两种方式。内部补偿主要是通过有效运用资本来增加收入,进而确保担保基金的增值和保值。而外部补偿机制因各个机构有明显的差异不同,而导致模式也不同。政策性担保机构主要是建立财政资金的补偿机制,相关企业可以充分吸收社会的捐助。而商业性的担保机构主要是通过再上市充分吸收资本金,但是当前这些渠道还没有充分加以利用,因此相关国家和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办法,鼓励商业担保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来源。

参考文献:

[1]陈应春.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J].科技创业月刊,2010(2):121-123.

[2]张蓉.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需要理顺的几个问题[J].金融时报,2013(1):53-56.

[3]赖业玮.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市场周刊商务,2011(8):39-41.

融资担保知识范文8

关键词:淘宝村;融资困境;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农村经济

一、淘宝村的发展现状与融资困境

(一)淘宝村的发展情况。阿里研究院认定“淘宝村”是以行政村为单位,生产经营地点在农村,全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同时,全村100家以上或者10%以上农户有活跃网店。依据此标准,淘宝村从无到有,到2019年达4300多个。现有的淘宝村涉及全国25个省约400个县共计2.5亿人口,近一年网络销售总额超过7000亿元以上,占全国农村网络销售总额近50%,活跃网店数达到244万个,带动就业机会超过680万人以上。据阿里研究院数据统计,部级贫困县的淘宝村也逐年增长,到2019年达63个,电商交易额接近20亿元。淘宝村就像草根创业孵化器,在产生和发展壮大过程中,吸引在外打工农民返乡创业,把农村变成创业的热土,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淘宝村的产业情况。淘宝村根据主营产品和服务类型,可以分为工贸型、农贸型和纯贸易型。工贸型淘宝村数量最多,主要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产品类型几乎涵盖了全部日用轻工产业。据阿里研究院数据显示,2014-2019年淘宝村销售额排名前几位的产品是服装、家具和鞋等,这类淘宝村以低成本为主要竞争优势。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淘宝村主要依托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生产经营农贸产品和传统手工艺产品,由于农产品上行困难,所以农贸型淘宝村总数比较少。

(三)淘宝村的融资情况。淘宝村的产生与发展壮大过程一般是由当地农民依托本地区的产业基础、特色资源或特色产品,在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在政府资金帮扶下,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创业,然后带动周围更多的模仿者参与创业,一步一步将普通乡村变成淘宝村(见图1)。现阶段淘宝村的发展呈现家庭作坊、中小微企业和若干工业园混杂状态,其中以农村中小微企业为主,经营主体都是当地农民。淘宝村农民创办企业初始启动资金需求量较少,资金主要来源是自有资金和向亲朋好友筹借,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投资新项目、新工艺和产业升级需要,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然而淘宝村的中小微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农村亲朋好友筹借也不可能太多,政府资金帮扶有限,虽然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但淘宝村的中小微企业缺乏足够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和必要的担保,加上银行贷款资格审查严格且程序繁琐,企业很难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其它非正规融资渠道又存在着较大的融资风险,所以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淘宝村产生和进一步升级发展的瓶颈。

二、淘宝村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一)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家政策对农村中小微企业针对性不强,虽然国家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其融资难问题,近年来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地方政府也有配套政策,但主要受益者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惠及农村中小微企业的十分有限,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依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我国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国家虽然成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务院也出台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同时,银保监也配套出台了相关四项制度;随后,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了《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但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基层地区却难以落地落实和不走样执行到位。三是有关中小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法律来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但涉及贷款、担保、上市等融资方面的相关条款却很少,极少涉及农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一是淘宝村的企业多为家族式经营企业,企业领导者多为农民,综合素质大多不太高,企业缺乏中长期发展目标,生产经营行为多为短期化,也缺乏先进的融资理念,难以做出优质的融资规划。二是淘宝村企业成立时间都不太长,大部分是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管理模式,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财务一般都是任用自己的家人和亲戚,缺乏高素质的财务专业人才,导致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信息披露不够透明,经营数据真假难辨,加上企业信誉观念淡薄,信用等级不高,导致金融机构对其的信任度降低。三是淘宝村企业的产品多以轻工业产品和农贸产品为主,技术含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一旦出现生产经营运转不力,将会导致现金流量不足,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差,违贷风险较高,更加剧了企业融资难度。

(三)金融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一是金融机构出于对贷款的安全性和收益率考虑,有严格的审核指标,如企业的财务报表、征信、负债等,淘宝村中小微企业难以达到既定要求,贷款审核程序和额度自然受到影响。二是为农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主力军是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地方中小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它们财政依赖度高,资金来源有限,加上调查和审批贷款的管理费较高等原因,对农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偏高。三是金融机构实施贷款有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对中小微企业一般采用抵押贷款,对抵押品的认可认定主要是不动产,淘宝村中小微企业不动产资产较少,所以较难达到银行抵押要求。四是一些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中小微企业存在一定的偏见,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导致审批贷款时谨小慎微,调查环节过多,审批时间过长,即使通过审核要求,贷款额度通常也不高,期限也较短,难以满足淘宝村中小微企业用款急且用款频率高的需求。

(四)信用担保体系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担保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和民营为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财政依赖度高,而农村中小微企业贷款违约率相对较高,实际运作中代偿风险较大,担保机构容易亏损,会导致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和展业能力减损,挫伤开展担保业务的积极性。而民营担保机构数量非常有限,运营过程中不够规范,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二是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农村中小微企业之间还未建立一个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三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贷款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支持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评估体系不完善,需要通过担保获得融资的企业,通常是因为抗风险能力较弱,难以通过商业银行直接获得贷款,此时的担保机构更加需要对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和科学评估。但实际情况是,一些担保机构无法对企业信息进行全面地掌握和评估,担保风险无法真正有效得到控制,这也制约着担保机构功能与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淘宝村融资纾困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政策引领和扶持。国家要从政策层面加大针对农村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让政策普惠农村中小微企业。一是针对农村中小微企业精准施策,出台符合其特点的金融政策,并完善政策的下行传导机制,确保地方政府和基层金融机构对政策的执行不走样。二是切实减少农村中小微企业税费,加大对其贷款利率的补贴力度,真正使农村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三是创建良好的融资法治环境,完善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融资环境的安全稳定,避免融资风险。四是完善监管体系,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对农村中小微企业风险进行管理、指导和监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引导农村中小微企业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

(二)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水平和融资能力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淘宝村企业通过融资加速发展,同时又通过良好的经营状况和核心竞争力来提升融资能力。一是淘宝村企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上,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投入力度,开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从根本上提高生产经营实力。二是淘宝村企业要逐步改变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积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改善人力资源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是淘宝村企业要加强自身财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出合理的中长期融资规划。四是淘宝村企业要加强自身信用建设,要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对外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数据,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各项财务指标能够得到全面的展现,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困难,用良好的信用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金融机构改进体制机制。金融是经济不断发展的原动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农村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是金融机构要下沉普惠金融服务重心,增加县级以下级别地区的基层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促进基层金融体系的完善,推进基层中小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二是要改变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下放基层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给予其更大的杠杆调控空间,给予一定的利率制定的灵活自主性,加大对其贷款风险损失补偿力度,鼓励其扩大对农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业务范围,充分调动其放贷的积极性。三是为农村中小微企业建立专门贷款通道,提供更多低息贷款,适当放松贷款限制,充分考虑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出现的差异性,制定多元化的融资标准,相应地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措施,同时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审核速度,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四是改变对农村中小微企业的偏见,增加对企业的信任度。由于农村中小微企业很难满足资产抵押品的要求,为解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推出信用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产品,为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种类的选择,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

(四)健全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能为农村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促使企业注重自身的信用建设,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为投资方提供有效的投资决策依据。一是积极完善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为融资担保机构设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建立融资担保损失补偿机制,降低担保机构的资本风险和业务成本,提高担保机构的展业能力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快再担保机构建设,通过风险分担模式,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和增信服务。二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支持各级各地政务系统为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设立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实现信息对接,同时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与业内信息共享机制。三是积极发展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建立针对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活动的相关风险评估模型,对企业经营状况、资金资产、信用等级等做出客观评估,精准地为农村中小微企业挖掘信用数据信息,提供具有客观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以消除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