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问题和措施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问题和措施

【摘要】近年来,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得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融资担保行业总体呈现有序、趋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为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介绍了融资担保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特点和意义,并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会计核算存在的薄弱环节着手,分析了在日常会计核算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新会计准则;会计核算

面对我国现阶段面临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新型融资担保应运而生,它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是解决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为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2014年国务院召开的融资担保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为起点,国务院相继于2015年下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017年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8年决定成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机构管理和业务经营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和有效规范。但是,融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由于历史沿革原因,在会计核算实务操作层面存在较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融资担保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步,并在近年来得到大力发展,其会计核算制度也历经多次变革。在新准则颁布之前,融资担保公司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遵循国家统一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制度。新准则颁布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按照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对外披露相关信息。该通知的施行,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比照保险公司会计业务处理,反映了两者相似的金融特性和风险特点,比如都具有保障功能、履行债务上具有不确定性、责任免除结果相似等。就现有业务规范而言,保险业务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能够对融资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起到参照规范的作用。同时,融资担保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实现了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国际趋同和等效,使融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理论和实务操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于遵循担保业务规律、防范控制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二、融资担保会计核算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其他金融企业,虽然与保险公司在业务上具有相似性,但是担保业务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风险方式、风险责任以及赔付条件等方面还是与保险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如果简单照搬保险业务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不能完全满足担保业务会计核算的需要。而担保业自身制度的规范条文大多来自于行业主管部门,会计核算制度层面因而出现较多漏洞,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但是由于地方性经济间的差异,反而加剧了会计制度的不统一。另外,担保公司如简单套用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容易造成数据信息失真,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能准确反映担保行业的整体状况,也不利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和担保行业的风险控制。

(二)会计核算方法不规范

从实务操作上看,由于新旧会计核算制度存在差异,而且制度层面未作有效统一,导致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在会计核算中仍然采用原会计核算制度的科目内容和核算方法,或者在理解执行新规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会计核算实务操作中出现许多模糊认识和不同做法。比如准备金的计提,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计提,而融资担保行业主要通过新准则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及财税部门文件的约束,显得有些交叉混乱,同时也未明确准备金具体差额计提方法和使用管理办法,只是要求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在执行中缺乏规范性。

(三)会计核算内容不全面

在国家和各级政府大力推动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快速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业务经营模式,如面向科创企业的投贷保联动模式,打破了传统业务边界,将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和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有机结合,此类业务显然无法照搬保险企业相关会计核算内容。由于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较高,融资担保公司仅依靠自身实现商业可持续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建立融资担保基金、财政代偿核销、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予以扶持,但目前没有相应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四)会计电算化水平落后

目前,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不均衡,相当部分公司规模较小,或者从小公司兼并重组、增资后发展壮大,对会计电算化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自主研发使用财会软件,因此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未形成完整的会计电算化体系和系统。同时,市场上购买的融资担保行业财务管理软件开发不充分、不成熟,往往一套软件应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用户,共享性较差,导致大部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手工和半电算化核算现象较为普遍,给会计核算人员带来巨大业务量,也不适应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

(五)会计人员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融资担保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会计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现象凸显。特别是目前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尚未出台,有关规范化核算要求散见于不同的文件和通知,更需要会计人员依据新会计准则依法合规进行会计处理。但在实践中,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显然未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导致融资担保公司不同程度存在会计核算方法陈旧、核算科目不全、核算口径不一、财务报表格式不一、会计披露信息失真等问题。

三、完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统一规范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制度

随着国内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重视和大力推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强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完善监管,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业务的发展更迫切需要担保业会计核算更专业化,因此整合目前颁布的各类通知和规定进行统一规范,并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担保会计核算制度势在必然。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促进会计监管,加强担保行业公信力。

(二)加强会计核算规范性

在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出台前,建议应着重对以下事项予以规范。一是规范收入的分类及列示,如资金运营收入是现阶段融资担保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来源,对于以低费率为标志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甚至超过担保费收入,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本质上属于担保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应参照新准则作为营业收入子项列示。二是规范资金运营科目核算,对存出保证金、资金拆借、委托贷款、银行理财、其他投资等项目规范科目核算和项目列示。三是规范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管理。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计提,是即期担保费收入匹配远期未到期责任风险,主要功能是平衡收入和支出配比,前提是担保公司享受税前列支,实行差额计提,不直接用于弥补风险损失。担保赔偿准备金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责任余额一定比例计提,并设置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比例上限,超出的实行差额提取,并出台差额提取和冲减代偿核算处理具体规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作对冲因不确定性而发生的非预期风险损失,应明确计提的比例和使用管理规定。四是规范财务报表格式。建议采用新准则通用格式,在符合新准则前提下,结合我国融资担保实际情况,着重考虑会计科目列示和信息披露,便于集团内部合并报表的编制,也有利于行业内外财务指标的比较分析。

(三)增加会计核算内容

在发展过程中担保行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业务,如政府出资、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再担保等作为投融资形式;各级财政风险补偿、代偿核销、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担保公司资金运营模式及收入;反担保措施形成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等,都需要会计核算办法与时俱进,设置相应会计核算科目和账务处理规则。还有如新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责任余额计量办法》对担保责任余额按各项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对应权重加权之和计量,势必要求担保公司对担保余额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反映在会计核算上将会给准备金的计提基数造成影响,需要予以进一步明确。

(四)完善会计电算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担保企业会计业务处理应加快实现自动化,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会计核算信息化,实现会计信息自动处理和实时共享。有条件的担保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开发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具备开放的数据接口功能,建立与业务系统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信息和数据的共享,通过会计电算化实现财会业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处理。

(五)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面对担保行业快速发展,亟需加强对担保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建议通过各级担保行业协会统一组织会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快速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也可以组织相互交流学习等方式,探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疑难会计核算问题并及时统一规范。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等方式拓宽用人渠道,招揽专业人员。总之,随着国家对普惠金融理念的重视,融资担保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新型融资担保具有政策性和准公共产品属性,因此加快建立科学合理、适应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财会核算制度并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对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万素霞.浅析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2(9):22-23.

[2]陕西非公有制经济会计研究会课题组.新准则下融资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实务问题探讨[J].西部财会,2016(1):31-33.

[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

作者:夏希霖 单位: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