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例6篇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文1

【关键词】会计核算 一般原则 理论

一、1992年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首次集中规定

长期以来,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一直比较偏重于具体规定,对于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性原则,相对来说缺乏比较全面、系统的概括。从建国后一直到1992年以前,尽管许多会计制度在“总则”中提出了一些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但在内容上不完整、不系统,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也不完全统一。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也有过研究,但对于这些问题的论述一是比较零乱,大多散见于教材、制度和法规条例中,二是说法不一,内容上有出入,且不为人们所重视。

为了统一和协调全国各行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1992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集中外会计界研究之精华,把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为12条,定名为“一般原则”,列入准则的第二章。可以说,规范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并把它纳入会计核算法规体系,这在我国还是首次。这12条一般原则

包括:1.客观性原则,又称可靠性或真实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又称有用性原则。3.可比性原则,又称统一性原则。4.一致性原则,又称一贯性原则。5.及时性原则。6.明晰性原则,又称可理解性或清晰性原则。7. 权责发生制原则。8.配比原则。9.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10.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11.谨慎性原则,又称审慎性、稳健性原则、保守主义,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12.重要性原则,要求对于重要的会计事项必须予以充分的反映和披露;对于不重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规定,为我国会计制度的统一和规范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指导思想。只有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各类企业的会计制度才能相互协调。1993年7月1日,“两则两制”(即《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正式在全国实施,它标志着在我国有着40多年历史的照搬前苏联模式的财务会计制度宣告终结,是我国会计制度的一项根本性改革,曾影响到近千万会计人员的会计观念、办事程序和工作习惯,因此可称为中国会计的第三次革命。

二、第13项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引入

我们应当看到,“两则两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阶段制定的,仍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的痕迹,经过8年的实践,它的弊端已经逐渐开始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缺乏客观真实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例如行业会计制度按行业分类已经明显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一方面企业多种经营的存在和发展,用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另一方面,新兴行业的兴起,如足球俱乐部、高尔夫俱乐部、网络公司、软件公司、高科技企业等,无法从行业会计制度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

“两则两制”施行了八年后,2000年12月,我国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制度》,这是我国会计界的又一件大事。《企业会计制度》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会计要素的定义和会计国际化的要求,加以完善后制定的。该制度具有体现会计标准国际化潮流、体现中国特色等特点。《企业会计制度》与分行业会计制度不同,它实现了会计标准实质上的转换,带有较多的需要根据经验所掌握的会计知识进行判断的规定,给予实务工作者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

在《企业会计制度》(2000)第一章总则中,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作了重新规定,除了保留原来的12条一般原则外,又引入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原则通常被业内称为“第13项原则”。其实,我国著名会计学家阎达五教授早在1993年3月就撰文提到过这一原则。《企业会计制度》推出并强调这一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而且对指导诸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收入确认、或有负债确认、资产减值的判断、售后回购和售后租回业务的处理、关联方关系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主体的确定等方面的会计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2006年新准则的出台及“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称谓的变化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文2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文3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文4

一、关于一般行业企业与特殊行业企业的差异和特征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其第二号意见书中称:在应用公认会计原则时,由于管制行业定价过程的影响,管制行业与非管制行业之间会产生差异。所以在公认会计原则制定时应当注意此两者的区别,以一般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特殊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是不适宜的。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管制性不仅表现在定价的过程.还表现在产量指标的确定过程和生产经营的管理过程。它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生产经营活动揭示的非规范性。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揭示,主要包括物流的揭示、资金流的揭示与产权流的揭示,当然还包括决策指令的传递与实施反馈等。在物流揭示方面,一般企业与特殊行业企业有很大的差异。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为例,其物流的特征在于:企业各种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只有流入,没有流出。而一般行业企业的物流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即先流入、再流出、然后再流入,往复循环。其主要原因在于产品的构成不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产品是原油和天然气,并非由流入企业的各种材料构成,所以其物流过程是非连续的。在资金流方面,尽管一般行业企业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都揭示G—G’的货币资金增量过程,但由于两者的资金流存在着显著的不同,所以其揭示的过程也就应当不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资金流一般要经过矿区权的取得、租约定金的支付、钻井作业的支出、开采过程的支出和生产过程的支出,最后再通过产品销售流入。它与一般行业企业的区别,主要在于矿区权的取得和租约合同签订两个方面。在产权流方面,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权益是通过契约与资本投入总额、资本投入比例以及资本营运收益等要素来揭示的,其中每项要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产权流的变化。其产权组成方式、内容与计量方法的变化和复杂性也决定了产权流信息揭示的多样性,如矿产权益的联合、分割与转让等。

2、生产组织、运行环境的复杂性。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上下游一体化石油公司的新模式,但实质上并未根本改变国有经济垄断经营的状况。在现有经济模式下,石油和天然气企业生产组织结构的主要特征在于:集团总公司按油田分布及规模大小分管下属各管理局,管理局按专业分工的需要再分管下属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再接作业程序的要求分管更低一级的生产单位。简单看来,其生产组织结构是完整有效的。但考察其运行过程就会发现事实上还存在许多冲突和矛盾。比如专业分工在管理局这一层次,难免形成各管理局之间生产组织结构的重复性设置,引起生产能力与业务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又比如在生产运行中,由于各管理局生产环境之间的差异,无法回避石油储量资源分级定价和有偿使用与国有石油资源行政分配的冲突和矛盾等。

3、生产规模与产量计划的管制性。

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与产量受国家计划和政府的强制性约束。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这显然是一个突出的特点。这一特征不仅反映了国家对石油工业投资规模的制约,还反映了国家对石油产品价格的管制。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虽然对石油工业具有普遍的意义,但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无法象一般行业企业那样简单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也就无法完全适应一般行业企业的决策、分析和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二、关于特殊行业企业的现行会计核算与揭示方法的缺陷

正因为特殊行业企业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存在上述的主要特点,所以以一般行业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特殊行业企业会计核算与信息揭示就必然存在诸多的不适应性。试仍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为例,分析我国特殊行业企业采用现行会计核算与揭示方法的缺陷。

1、在资产与资产计量方面。

资产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之一,资产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一般行业企业的资产与资产计量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和规范。比如,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并对除了其他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都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对其他资产却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显然特殊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一些特殊性资产项目如储量资产就很难进行有效的计量。

油气储量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生产作业的基本条件,由于没有制定揭示其经济价值和价值运动的规范准则,长期以来一直使用地质学概念对其进行描述,如远景储量、探明储量、控制储量、可采储量等。这些地质学概念并非为经济目标而设,往往会导致经济含义的混乱,给储量资产的有效计量造成障碍。油气储量在我国一直未实现资产化管理。这主要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但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不完善也不无责任。目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实现储量资产化管理已成为必然。

2、在费用与成本核算方面。

一般行业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核算都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但对特殊行业企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特殊行业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构成与一般行业企业有着显著的不同。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构成应当和石油、天然气的生产过程相连系,一般包括勘探、钻井、采油、集输等几个方面。然而,在我国现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核算中却不包含有关勘探费用的支出。正如资产的非完全揭示一样,成本核算内容的非完整性也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主要缺陷之一。它造成了企业对这些相关经济活动揭示的失控。

3、在经济业务事项与会计科目方面。

会计科目对于一般行业企业来说,其概念是清晰的。如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然而对于特殊行业企业,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说,则并非如此简单。

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都是以管理局为法人单位,下属的、按专业化分工的二级、三级单位尽管规模很大,都是非法人单位,而最终的对外会计报表又是由二级、三级单位等报表汇总而来的。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局对外会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就超出了其原有的含义。如销售费用实质上反映的是销售公司——管理局所属的一个二级单位的各项支出总额,既包括销售公司的销售费用,也包括销售公司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就是说,管理局揭示的有关销售的经济业务事项事实上具有综合的特征。又由于按专业化作业分工的二级、三级单位被视同企业的一个车间,不进行管理费用的核算,这样,管理局揭示的管理费用实质上只反映了管理局机关的各项支出,不包括各二级、三级单位的行政和经营管理费用。就是说,管理局提示的有关管理的经济业务事项事实上具有省略的特征。

三、关于特殊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

如上文所述,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为一般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提供了规范与标准,但是由于特殊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揭示的非规范性以及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存在不同的特点,使现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与特殊行业企业不相适应。根本克服这一缺陷的方法在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和特殊行业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

特殊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首先应该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揭示,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相关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描述。特殊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性不仅表现在特殊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复杂性,也表明了特殊行业企业经济核算的复杂性。没有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揭示,没有统一约定的概念及其内涵,就不能有效地提供各种复杂的经济信息,更不能进行信息的交流。如对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应该首先定义: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已开发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未开发储量、矿区、探井、开发井、辅助井、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等概念,才可能对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和财务状况作出全面的描述。

其次,应该规范其成本核算方法。特殊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必然表现于成本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如果不对其进行规范,就会造成成本核算的混乱。对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说,无论采用成果法还是全部成本法,都应该规范其核算程序,比如资本化成本的范畴与摊销、未探明矿区的评价与废弃、勘探井与勘探型参数井的成本核算、生产成本核算以及矿产财产转让和有关交易等。只有这样,才可能正确地进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成本核算。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文5

物流成本核算与应用中存的问题:

1)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不明确。

2)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不明确。

3)物流成本核算与管理没有超出财务会计的范围。

4)物流成本核算的标准不统一。

5)缺乏懂得物流知识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人员。

物流成本核算的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是物流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物流成本核算复杂多变的特点,为了在特定经济环境下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就必须做出必要的假设条件,这种假设也是物流成本核算原则确立的基本前提。

1、物流成本核算的假设前提

1)核算主体假设。

2)持续经营假设。

3)核算分期假设。

4)货币计量假设。

2.

物流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一贯性原则。

4)可比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权责发生制原则。

7)历史成本原则。

8)重要性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促进企业加强物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物流技术,提高物流效益。具体地说,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对企业物流成本的全面计算,弄清物流成本的大小,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对物流重要性的认识。

2、通过对某一具体物流活动的成本计算,弄清物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物流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3、按不同的物流部门组织计算,计算各物流部门的责任成本,评价各物流部门的业绩。

4、通过对某一物流设备或机械(如单台运输卡车)的成本计算,弄清其消耗情况,谋求提高设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途径。

5、通过对每个客户物流成本的分解核算,为物流服务收费水平的制定以及有效地客户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通过对某一成本项目的计算,确定本期物流成本与上年同期成本的差异,查明成本超降的原因。

7、按照物流成本计算的口径计算本期物流实际成本,评价物流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

物流成本核算的特点

1、物流成本核算主体多层次。

2、物流成本核算对象复杂。

3、物流成本核算确认计量多样化。

4、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多样化。

物流成本核算的内容

企业物流的一切活动最终体现为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必然要求进行经济核算,计算成本、考核业绩。所以物流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必然包括以下内容:

1、仓储成本核算。

2、运输成本核算。

3、配送成本核算。

4、物流包装成本核算。

5、装卸搬运成本核算。

6、流通加工成本核算。

7、物流信息成本核算。

8、其他物流成本核算。

物流成本核算的程序

1、企业物流成本的确认

1)采购供应成本的确认。

2)生产活动物流成本的确认。

3)企业内物流成本的确认。

4)销售物流成本的确认。

5)回收物流成本的确认。

2、企业物流会计的核算

1)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企业物流会计的账户设置。

3)企业物流会计的账务处理。

4)物流成本会计的财务核算。

5)物流成本会计信息的报告。

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

1、一般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有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三种。

1、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

2、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

3、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

4、按物流作业核算物流成本。

2、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隐性成本是一种隐藏于经济组织总成本之中、游离于财务审计监督之外的成本。隐性成本是由于经济主体的行为而有意无意造成的具有一定隐蔽性的将来成本和转移成本,是成本的将来时态和转嫁的成本形态的总和。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范文6

关键词:国有林场;会计核算;核算原则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1林场会计核算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国有林场会计的核算体系只对林业会计核算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做了规定,但是从细微的角度来说也给林场的会计人员留下了很多的问题,特别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框架结构。而笔者分析认为这部分恰恰是林业这个特殊行业会计核算的最为核心内容,从长远来看它会制约林业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另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的一些国有林业部门虽然实施了林木资产和林价的会计核算,但在会计遇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后,也都纷纷退出了核算,执行的却是比较传统的核算方式,久而久之会给林场的会计核算带来技术的滞后和经济财产的损失,如果长期使用这种较落后的核算方式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核算生产方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2 林场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原则及流程

2.1原则方面。经过近年来的工作体会,笔者逐步理清了林场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原则。这个最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上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笔者分析,可把这个原则分为三大类:一大类是衡量会计质量的;二大类是确认和计量的;三大类是起修正作用的。这三个原则是互为互补的。

而它的特征性具体表现在客观性上和相关性上。客观性表现在它的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我们一般要切实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笔者认为它是对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

而它的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具体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2流程方面。说到林场会计核算的流程,笔者以图为例具体呈现如图1所示。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要把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再通过记账凭证和记账汇总的方式分门别类,最后总账,再到会计报表。

3林场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下面笔者将对林场会计核算的措施做一阐述论证。

3.1要健全会计核算的内容。

一般来说,林场会计核算的内容包含林木资产、林区野生动植物资产等的核算。其中对林木资产的核算,应从核算新造林开始,逐步将林木资产纳人会计核算体系。除此之外,还要对森林资源的经营收入和支出核算。经营收入的核算要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增加“环境收益”二级会计科目,核算育林收入、环保奖励和环保损害补偿收入等。而支出得核算,我们要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加“环境成本”二级会计科目,核算环境支出成本、自然资源消耗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等。

3.2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我们从图所2示中,可以看到由资金投入到货币资金,再到储备资金等,最后汇总到资金分配与退出。这是我们会计在核算中要遵循的核算前提条件。

3.3国有资产评估的核算。这是对那些改为事业单位后的林场来说的,要对它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办法进行管理。各单位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清理、登记、评估、核资,在此基础上分类管理。对非经营性资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管理。

3.4做好外部监督检查。这主要是采用专项检查或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我们要对林场新发生的业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还要对会计报表、财务收支等进行检查,被检查林场应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错误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5确定核算模式。现在一般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有的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适度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体现业务活动运营效果,实现计划、预算、控制和报告的一体化。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这样可以兼顾国家拨付事业费的管理仍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

结语

综上意见,我国的国有林场会计核算应该遵循林业企业财务制度,一定要根据林业企业经营资金运动的特点,对林业企业财务管理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必须遵循相应的法规。这样来说,我们就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对资金、成本和利润等实行目标管理或定额管理,将国家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具体化,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