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与投资的区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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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与投资的区别

理财与投资的区别范文1

《投资与理财》:这款新股申购产品属于类开放式基金产品,那么,它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吴大勇:首先是管理人的区别。这款增强型新股申购产品的管理是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中融信托共同组成投资管理团队,而基金主要是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管理人的:其次,是开放日的区别。这款产品每周开放一次进行申购赎回,和基金每个交易日都开放有区别;最后,是投资方向的区别。工行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贷款信托、票据信托等投资工具,在这些投资工具方面,工行和中融均具有管理优势。

《投资与理财》:您认为这款产品的竞争优势在哪里?

吴大勇:这款产品具有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收费较低等特性。风险较低主要是指投资工具风险很低,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本金安全。而且大多数为固定收益类工具,收益稳定。每周有一次开放日,这样使投资者在着急用款的时候能够赎回理财资金,增加了投资者资金的流动性,而且这款产品不收取认购费和业绩报酬,管理费和赎回费收费标准在市场也属于较低水平。

《投资与理财》:这款产品定期分红吗?

吴大勇:这款产品采用的不是定期分红。而是投资管理人将视产品运作情况进行分红,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转投。

理财与投资的区别范文2

关键词:西部;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政策;政策性投融资

一、西部地区欠发达的财税政策因素分析

1. 地区财政支出总量不足、结构欠佳,经济发展的财政基础较为薄弱。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影响经济。在现行分税制不完善,特别是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亟待改进的情况下,西部地区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制约了其地方财政支出的快速增长;而低水平的地方财政支出,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其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据资料分析,西北西南地区的人均财政支出在近二十年中与华东地区相比呈不断下降趋势,人均财政支出之比(华东地区:西北西南地区)已由1980年的1∶1.123下滑到1997年的1∶0.82。从两大地区地方财政支出的结构状况对比看,西部地区在基本建设、城市维护、文教科卫和其它各方面支出比例明显偏低,而行政管理费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比重则大大超过全国和东部地区。这种偏低的财政支出总量和不良的财政支出结构,一方面严重影响了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建设、人才培养、技术进步、公共设施的维护与建设,另一方面也非常清晰地表明西部财政目前更多地体现为吃饭财政。这与地区经济起飞时所要求的财政支出总量和结构大相径庭。众所周知,按照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的支出增长理论,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公共投资在经济总投资中所占比重一般都应较高,因为大量的社会基础设施需要公共部门参与投资,这些公共投资通常被认为是促进经济增长,使其进入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期阶段的必要条件。

显然,由于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在总量与结构方面所表现出的种种不适应性,已使得地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投资硬环境得不到起码的改善。仅从铁路密度来看,每万平方公里面积拥有的铁路长度,全国平均为59.8公里,东部高达132公里,西部仅为25.2公里,西部铁路的网间距离达727公里,远远超出了公路运输的有效范围,致使许多地区处于封闭状态。

而为了解决财政支出方面的现实困难,西部各地只能依靠大幅度提高对企业征收非税收入来弥补财政不足,从而使得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远高于东部地区企业,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地方经济的振兴。据调查,四川省1993-1996年企业平均税收负担为10. 74%,非税负担为21.7%,税费负担合计为32.44%;西安市百户企业调查,1993-1996年平均税收负担为12.91%,非税负担为26.39%,税费负担合计高达39.3%。而东南沿海的广东省,1996年企业平均税收负担为7.61%,非税负担为15.22%,企业税费负担之和则为22.83%,尽管也较高,但与西部地区的企业相比,明显要轻。事实上,由于西部地区资源型产业和国有经济比重较大,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已使得其平均税负的提高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税负提高幅度。

2. 东西部地区投资的原有财税政策差异明显,严重阻碍了资本的西流。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基本遵循均衡发展的政策。从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首次列出“地区经济发展计划篇”,提出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三种不同类型地区各自发展方针起,与“非均衡布局战略”相配套,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以区域优惠为侧重点的鼓励外商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形成了从“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内陆一般地区”由低到高的梯级税率(15%、24%、30%,经济特区部分企业最低为10%)。尽管在有关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决定因素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中,财税优惠在影响外资的区位选择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当基本的决定因素对于一项盈利性投资具有充分的吸引力且东部的FDI地理条件比较优越时,从边际角度来看,财税优惠无疑会左右投资。事实上,特别优惠的财税政策,在大幅度提高沿海地区的投资回报率的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在东部投资的政策与财务风险。相应降低了在西部投资的经济可行性,进而促使外资、技术在区域乘数效应的作用下向东部地区快速聚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资金、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逐渐也因收益差异而逐步东移,从而形成了《发展经济学》中关于发展中国家因存在“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差异而产生的“回波效应”。从某种意义上说,东部地区对外商投资企业所给予的“超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东部地区与非优惠的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

联合国有关投资地区优惠政策与经济增长之关系的研究结果表明,优惠政策与经济增长呈显著相关(见表1)。

3. 缺乏强而有力的财政政策投融资体系与政策的支持

所谓财政政策投融资,是财政为了强化宏观调控功能,以信用为手段,直接或间接有偿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的活动。其本质是以政府为主体按照信用原则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财政关系。由于其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特殊作用,二次大战以来,倍受一些后起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日本、韩国的重视。我国的政策性投融资,尽管建国之初就有,并经1979年以来的不断改革,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格局。但由于投资的重点复又从中西部地区转向沿海地区;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与多元化投资主体、多种资金来源之间存在矛盾;政策性投融资机构资本金严重不足;各投融资管理机构各自为政,缺乏统筹与协调;再加上资金使用的低效率、政策投融资体制定位的不合理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政府金融优惠形式单一等原因,政策性投融资(包括政府直接投融资和金融优惠,特别是金融优惠)在西部经济发展中应有的开发、先导、引流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致使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缺位,西部地区的投资硬环境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二、促进西部开发的财税政策的调整与改进

1. 规范中央财政对西部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纵横转移支付力度。

要改善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的困难状况,扩大西部地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增加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西部全局,带动作用较大的重要项目,为西部开发创造良好的条件,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转移支付形式,增强转移支付机制在均衡地区间财政经济发展差距方面的功能,应是当务之急。众所周知,美国落后的西部和南部地区之所以能在近几十年中迅速崛起,缩小与发达的东北部和中北部地区的经济差距,除了得益于美国政府60年代初制定各种法案,以法律形式确保促进后进地区的经济开发外,联邦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功不可没。仅1975年就有308.49亿美元从东北部和中北部流入西南部。到1984年,在联邦政府财政支出中,各地区所占比重分别为西部占22.6%,南部占34.5%,东北部占21.6%,中北部占21.3%。财政资金的大量倾斜大大支持了西部和南部地区的发展。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的条件制约及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方针的影响,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区财力差距甚大。据资料分析,我国1996年人均财政收入(扣除债务收入)近600元,人均财政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为1976.6元,为贵州的14.2倍。从财力自给能力系数来看,上海为578%,北京为366%,西藏为33%,贵州为40%。这表明我国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大,涉及范围广,具备进行纵横交叉转移支付的条件和可能。我国目前中央对地方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在近几年中虽有所修改,但在结构及其功能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确定不规范、数量不足,属于补助性质的转移支付种类过多,税收返还政策使得转移地区重点不突出,一般目的的财政转移支付与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的分工和协调不够,纵向转移支付缺少横向转移支付方式的密切配合等。为确保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建议今后应运用立法手段确保转移支付机制的严肃性、一贯性和连续性,按照方向性和透明度原则及多种措施综合配套的原则,规范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发展横向转移支付。在现有基础上,逐年缩减税收返还的规模,逐年扩大中央对西部一般性转移支付量,采用因素法科学核定,逐步提高西部居民可享受的基本社会福利或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各项基础设施在西部开发中的重要性、规模大小、影响范围等因素,科学确定中央财政直接负担的专项转移支付比例水平;积极探索经济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扶持形式,逐步形成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为辅,纵横交叉的新型面向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

2. 改进西部地区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零基预算。

综观西部地区财政的现状,一方面,由于其财力供给能力较低,财力规模过小,“吃饭财政”的特征较为明显。加上现行财政体制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有限,且往往都是“戴帽”下达,地方财政的收支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看到,财政“越位”问题也相当严重。一些很少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的后勤服务部门被划入了行政范围,部分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至今仍列入财政供给范围。于是形成与西部地区财政困难相对应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一胀再胀”,财政供养人员有增无减。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较低,传统的以财源建设为己任的聚财和理财方式,导致财政在市场领域的相关支出不断上升,财政的基本职能难以有效实现。要逐步改变西部地区财政入不敷出、越位与缺位并存的不合理状况,光依赖中央财政的支持是不现实的,必须同时做好地方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彻底摒弃管理基数法,逐步推行零基预算。西部地区的部分地方近年来试行了零基预算,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基础管理工作没做好等多方面的原因,效果不很明显。从目前来看,推行零基预算的关键是要尽可能建立起一个较为完整、较为规范的零基预算信息体系,做好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定员定额管理,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严格确定单位人员编制。按照财政支出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当然,零基预算只是预算编制的一种方法,其本身并不能对控制预算支出起决定性作用。要使零基预算能够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我认为,关键是要坚持按《预算法》办事,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支出监督体系;重视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管;彻底改变重收入、轻支出管理的陈旧观念;实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

3. 缩小东、西部地区投资的财税优惠差距,公平投资的政策环境。

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制定,原有的主要针对沿海地区的以地区倾斜为主、辅之以产业倾斜并交错使用减低税率、定期减免税和再投资退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手段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已越来越不适应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局面的形成和发展的需要。调整地区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产业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已是大势所趋。今后,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一方面,国家应在严格控制东西部地区之间税收待遇差异扩大的基础上,按照国税发?1999?172号文件的指示精神,逐步把在东部沿海实施多年且行之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实行,甚至可考虑建设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通道或基地,辐射和带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如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广西防城港开辟西部保税区。另一方面,也可考虑逐步取消对内资企业的歧视性税负政策,将内资企业的税负减到外资企业的水平,特别是对东部地区来西部投资开发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以吸引来自西部地区外的各种资本为我所用,最大限度地扩大财税优惠政策的引流效应。要借这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投资审批权下放的契机,加快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与方式,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努力在西部的投资软环境上做足文章。

4. 着力构建西部开发所需的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系与政策框架。

西部开发所需的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大量的前期启动资金。财政通过增加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项目的直接投资规模,显然是不现实也不可能。纵观世界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或区域经济的起飞历程,几乎无一例外不借助集财政性与金融性于一身的政策性投融资。韩国在经济起飞的“一五”计划时期,财政投融资贷款占政府农林水利投资的25.8%,社会公共投资的53.2%;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后,为振兴边远落后地区的发展,先后于1956年和1972年建立了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和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美国联邦政府为支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在经济开发区投资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大约1/3的投资补助;荷兰政府为鼓励工商业扩散到兰斯塔德(Randstad Holland)大城市区以外的地区,对在北部和南部地区扩建的企业提供10%-30%的奖励金,而对新建企业提供15%-35%的奖励金。英国政府则对落后地区实行多种形式的资本补贴。为鼓励外商、国内企业和私人资本到西部欠发达地区投资设厂,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很有必要借鉴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鉴于我国现行的财政投融资还很不完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跳出计划经济下财政投融资的基本套路,尚未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融资体制与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新体制,运用新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着力重塑西部开发所需的财政投融资体系,构建所需之政策框架,无疑将极大推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为此,一方面,国家要尽快理顺财政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关系,建立资金委托、资金管理、资金运用三分离而又完全有偿的投融资体系,通过编制集中统一的《政策性投融资计划》来协调财政金融在西部开发中的地位与作用,必要时,甚至可考虑建立西部开发银行为西部地区的开发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财政投融资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各种金融优惠如政府投资补助、补贴贷款、政府参股、优惠费率和政府保险等在西部开发中的积极引导作用,同时要注意政府实施的政策性投融资与民间金融的相互配合、补充,以期达到“四两拔千斤”的引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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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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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与投资的区别范文3

关键词:地区差距;财税政策;比较借鉴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6―0072―05

一、我国地区差距与财税政策变迁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东、中、西部三大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总体上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从而形成一种地区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状况,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特点。造成这种状况既有历史、地理、环境的原因,也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生产力布局不合理有关。新中国成立后的50多年中,中央政府通过实施生产力布局调整、投资倾斜、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措施,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地区间发展差距有所缩小,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东强西弱的经济发展格局,仍然表现出极其明显的不平衡性。1990―2004年,东、中、西部国内生产总值规模的比较可以粗略地反映区域经济差距的基本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东部沿海经济发展的速度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进一步拉大了,甚至在局部地区的发展对比方面出现了所谓的“马太效应”。从总体上看,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二是总体经济实力差异巨大;三是地区之间收入水平差异逐渐增大。

对于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财政体制基本上是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办法。总的看来,这个时期地区差距的缩小,主要是靠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和国家财政投资的西移。由于这并非经济规律自身的要求,因而削弱了东部地区的发展,也影响了包括西部在内的全国经济的健康发展。1993年,国家实行了财政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其中税收政策在促进东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特别是在“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1994年开始,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了原财政包干体制,实行了分税制的预算管理体制。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分税制还不够完善,分税制推行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同东部较发达地区的经济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相反在不断扩大。

二、缩小地区差距的财税政策经验

古典理论认为,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率随生产增长而降低,发达地区的资本等要素将流向边际生产率高的发展中地区而逐步消除区域分化。因此,20世纪30年代以前,西方都把区域发展不平衡视为一种暂时现象。但战后西方各国实践证明,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区际差异不但不会缓和反而迅速扩大,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趋于强化地区间差距的不平衡性,或者市场缩小地区差距的时间区间超出人们的承受限度。各国纷纷实行国家干预,通过实施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其财税政策有以下特点:

1.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相结合,中央财政为主导

各国在促进落后地区发展时,都实行中央财政与地区财政支持相结合。德国的《联邦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规定,联邦和州各出资50%对落后地区的开发给予补贴。美国联邦财政补助中的项目拨款具有对称性,要求受补贴政府也要拿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用于补助项目,1992年项目拨款占联邦预算支出的11%。除联邦政府外,州政府也积极参与了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日本从50年代开发经济相对落后的北海道时,实行中央与地方双重负责的开发体制,中央所属的北海道开发厅只负责北海道开发中的直辖部分,辅助部分由北海道地方政府负责,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供给。法国在支持落后地区时签署国家一地区经济发展计划合同,合同投资总额的60%由中央财政承担,其余由地区承担。这些均说明地方财政在缩小地区差距方面也起着一定作用,但中央财政是调节区域经济运行的主体。

2.财税政策倾斜方式多样化

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对落后地区采取倾斜的财政税收政策,综合利用多种手段缩小国内地区发展差距。

(1)转移支付

国外都把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增加对落后地区的政府间转移支付补助。转移支付基本上分为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两种,分别用于对具体建设项目和使各地区提供大体均衡的公共服务提供补助,因而大部分分配给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地区。为调解区域经济和财政发展的不平衡性,各国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均占相当比重,且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据统计,中央转移支付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芬兰、日本、印度等超过20%,奥地利、德国、西班牙、美国、挪威、瑞典、英国、印度尼西亚等在10%―20%之间,只有巴西、法国、阿根廷、马来西亚、墨西哥、菲律宾、泰国等不足10%但也有较大规模。由于地区经济差距与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具有内循环性,即经济落后一基础设施和其它公共服务差―投资效益低一投资流向公共服务水平高的发达地区一落后地区更落后,转移支付可以改善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打破落后的恶性循环,从而在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占有重要地位。

(2)公共投资

财政投资和公共部门投资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例如意大利在开发南部地区、缩小南北差距时曾规定,中央政府必须把其投资总额的40%投向南方,采购总额的30%从南方购买;国家参与制企业必须把工业投资的40%和新建工业企业投资的60%投向南方,以后又将企业向南方投资的这两个比率提高到60%和80%。法国转移对地方的公共投资按人均收入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来分配,主要援助相对落后的地区,巴黎等发达地区得不到中央投资援助。德国统一后联邦政府对东部地区的投资已决定从1995年10年间拨款66亿马克,再加上私人投资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尽快使东部在各方面赶上西部。

(3)投资补贴或开发奖励

将鼓励发展的欠发达地区为受援区或发展区,对到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开发的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赠款或奖励,赠款比例、奖励数额根据投资性质、受援区投资和新创造就业人数确定。荷兰、丹麦等规定在发展区投资的公司可得到相当于资本开支25%的赠款援助。英国把受援区分为特别发展地区、发展地区与中间地区三个等级,政府对资本设备投资的赠款比例依次为

44%、40%和20%。法国对在受援区内投资的企业实行奖励,最大受援区可得到投资的25%的赠款,创造一个工作机会还可以得到25 000法郎,受援程度最低的地区则相应获得12%和12000法郎的赠款。美国联邦政府对在欠发达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企业,在雇主支付工资后政府从援助资金中给与雇主一定比例的返还,对企业在落后地区购置资产给予折扣,还将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矿产资源低租给私人资本开发。这些措施可以刺激社会各方到落后地区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

(4)税收优惠

市场经济国家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时,都对落后地区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美国为均衡地区经济结构长期采取差别性政策,东北部和五大湖地区的征税高于南部、西部和山地诸州等经济落后地区。为激励资本向欠发达地区流动,联邦政府扩大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豁免权。1993年的《联邦受援区和受援社区法案》规定,拨款25亿美元无偿用于税收优惠。州政府也积极利用减免税收政策,如康涅狄格州对到贫困地区投资的企业减免所得税5年,再投资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法国则在洛林、诺尔-加莱两个重点地区实行“无税特区”,即到这两个地区投资设厂创造就业机会者,3年内免征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收,还免征劳工税、各种社会杂税和分摊。

(5)财政投融资 包括政府担保、提供软贷款和设立发展基金。受援区内关系重大的企业出现危机时,可由政府出面担保向银行贷款。企业届时无力归还,政府代为支付贷款,但代付总金额一年不超过预先规定数量。此外,政府还有选择地对受援区内的公司提供与项目相联系的软贷款,贷款一般期限较长,利率低于市场利息,有一定的宽限期,贷款额可达到项目开支的较大比例。例如美国康涅狄格州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担保集资,对能明显增加就业、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给与20年期低息贷款,对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进出口信贷。

3.财税政策支持要有重点

在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时,由于财税政策能力与财税政策需要之间存在矛盾和缺口,决定了倾斜的财政支出与税收支出必须突出重点以提高援助效率。一方面在地区选择上要确定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支持,如原西德1980―1983年的区域发展规划曾规定重点资助329个乡镇,1981年后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将重点资助地区收缩为269个乡镇,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和集约使用优势。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财税政策支持直接指向的对象应该有的放矢。国外对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主要定位在:

(1)基础设施建设

意大利50年代初曾拨专款用于落后地区的、农村改造和交通、港口、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但为南方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也为其他地区向南方投资提供了原料、市场、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和生产设施。美国联邦政府认为自己在区域经济上的责任主要是为各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自30年代以来,从宏观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主要抓了全国公路网特别是高速公路网、全国信息网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日本60年代后制定国土综合开发计划实施以均衡发展为目标的区域政策时,特别重视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开发。

(2)培育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美国政府的区域政策导向主要是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增加落后地区的人口收入。比如经济机会原则是1993年通过的《联邦受援区和受援社区法案》的重要原则之一,就包括创造就业机会、就业培训、职业转化培训和促进小企业发展等内容。政府对欠发达地区的态度是“不是给他们多少钱而是教他们怎样挣钱”。各级政府援助的资金首先投向教育、培训事业特别是再就业培训。州政府财政支出的85%用于从小学、中学到州立大学的基本义务教育,联邦政府的义务教育支出主要拨给欠发达地区。

(3)推动地区合作,实现落后地区的工业化

欠发达地区只有经济结构工业化,才能为农业和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市场和财力基础,才能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入水平,因此,国外一般将实现工业化作为改变落后地区的重点,各项政策尤其是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间接性政策的出发点就是吸引发达地区投资,通过加强地区合作提高后进地区的工业化水平。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意大利特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家们向南方投资,目的即在于推动南方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英国60年代的区域政策十分重视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发展,每年使开发区的工业企业入迁数量增加70%―80%,极大地增强了边缘地区的制造业优势。

4.财税政策支持法律化

财税政策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支持,许多国家都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例如日本开发北海道,1950年专门《北海道开发法》,规定国家设立北海道开发事业费预算。德国联邦和州补贴开发落后地区,由《联邦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确定美国财政对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干预,也体现在一系列法案中,诸如1961年的《地区在开发法案》、1962年的《人力发展和训练法案》和《加速公共工程法案》、1964年的《经济机会法案》、1965年的《公共工程与经济开发法案》和《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案》以及1993年通过的《联邦受援区和受援社区法案》等。这样,财税政策对落后地区的支持有法可依,同时保证政策支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我国缩小地区差距的财税政策选择

当前,为促进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借鉴国外平衡地区差距的有益经验,可考虑采取以下财税政策:

1.建立中西部发展区给于局部性区域税收优惠

我国当前的税收优惠结构包括行业性和区域性两种,存在不少区域问题:首先,税收优惠以区域性为主,比较有利于东部发达地区。从整体上说,我国的税收优惠在政策规定和执行结果上,都明显偏重于东部发达地区。一方面,区域性优惠在适用范围上沿海多于内地;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经济实力较强,政策执行力度往往大于内地,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其次,行业性优惠没有区域经济效应。目前非区域性税收优惠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非经济和不分地区的属性,有些实质上是在国家财政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减免税收的办法对这些领域给于支持,它们对中西部经济不具有特殊的激励作用。最后,区域性优惠和行业性优惠都未充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行业性优惠缺乏系统的产业导向,按区域和资金来源给与优惠未必与产业政策吻合。

适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税收优惠必须从目前以企业经济性质、资金资源和地区特性为主转变为产业倾向。它有利于中西部的发展,因为后者的资源指向型工业等优势产业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的基础产业范畴。另外,不实行特定的区域倾斜,恐怕不利于加快中西部的发展。但中

西部地区面积广阔,若全部给于倾斜,必然导致全国税收政策的不统一和新一轮的不公平。解决的办法是开展中西部经济发展区,把区域性优惠限制在几个特区狭小的范围内。主要是根据促进中西部发展的需要、矿产资源丰度、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等指标,选择若干资源丰富的落后地区作为发展区,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东部和境外资金投资,刺激乡镇企业与其它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成为中西部的增长极以点带面,合理发挥税收倾斜政策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

2.调整对中西部地区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我国目前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包括体制补助、结算补助、税收返还、过渡期转移支付、专项拨款等形式,均不规范。第一,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以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1993年为基数,每年维持1:0.3的无地区差别的增量返还比例,承认了各地方的即得利益,未对地区横向分配做出合理调整,没有缩小地区差距的效应。第二,国家对西部少数民族8省区实行的定额补助却因物价上涨而实际逐年递减。比如1993年国家对青海的各种财政补助为9.8亿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只有6.3亿元,比1998年实际补助减少近3亿元。它对中西部民族地区的支持是一种累退效应。第三,过渡期转移支付以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有较为客观的分配公式,是用于平衡地区差距的真正意义上的转移支付,但力度太小。1994年和1995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分别是2337.55亿元和2470.62亿元;而过渡期转移支付却每年不足200亿元。也就是说,现行转移支付的93%是扩大差距,只有7%用于消除区域差距,政策的总效果是加大地区间经济差距。

因此,为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应改进转移支付,它有两种选择:一是调整税收返还比例。税收返还系数中西部可提高到1:0.5,缓建其它地方财政紧张状况。对民族地区的定额补助实行指数化同零售物价指数挂钩,保证其实际补助水平。二是提高转移支付总量,资金分配公式化以增加透明度。在统一的税收返还比例不宜调整时,为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应从中央集中的增量财力中多拨资金,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数量。并规范转移支付办法,测算各地区的标准化收入能力和标准化支出需要,所考虑的因素应包括经济发展程度、都市化程度、地区总人口、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财政供养人口、农业产值份额、面积、气候等方面。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建立之前,可以先选择若干项目如实施规范的交易转移拨款,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科技的发展和人力资本的开发。

3.对中西部增加国家投资、提供开发补贴或奖励

财政建设性支出可以直接形成基础项目投资或技术革新,从而推动经济增长。但我国各地区财政投资能力不同,1993年经济建设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沿海发达地区达33%,经济不发达的11个地区为28%,这种状况无助于缩小地区差距。由于中西部基础设施落后,一些优势产业属于国家短线产业,单靠自身投入又难以得到较快发展,必须依靠中央财力的投入。国家应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跨地区的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重大基础性项目也应以国家投资为主进行建设。

另一种选择是对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提供适当的补贴。特别是对中西部比较落后的地区,可考虑将其划为受援区,对到这些地区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加速资源开发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于一定的奖励,以吸引国内外投资,提高当地人民的收入水平。作为国家补助的一种形式,可考虑将资源授权给地方,以自愿入股作为资本进行区内外合作开发,增强中西部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4.设立中西部发展基金或中西部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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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富赛

初识富赛――在由《金融理财》杂志社主办的“金貔貅奖”颁奖盛典中,北京富赛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先进的财富管理理念和创新方式强势入围, 荣获“年度金牌财富管理服务商”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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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赛理念

“微理财”――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无微而不至”。富赛理财提供的产品有别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的微金融理财产品。富赛理财重点打造起投点低、投资期限灵活的“微理财”投资产品,最大限度的提高投资群体的可参与度。在当前移动互联技术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富赛理财搭建出了网络服务平台,并采用线下理财中心与线上理财网站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着力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客户体验。

“SFS”模式――领先的金融理财业务模式在目前金融理财行业仍然偏重于服务高净值人群,普通大众还无法享受到专业理财服务。秉承“财富阶层不同,投资权利相同”,为了进一步提高客户黏性, 寻求开发客户的新渠道,富赛理财开创性地提出了SFS(social financial services)模式――社区微金融服务模式。并着力打造“全球首家基于社区的微理财中心”――富赛金融便利店。第一家富赛微理财中心将于春节前后在北京东三环的双井桥富力社区正式开业。目标客户不但包括社区居民,同时涵盖社区内的小微企业,此举旨在解决其他传统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力不从心的现状。

理财与投资的区别范文5

1 财政手段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局限性

近些年来,同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实际进程相联系,公共服务理念己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新的价值目标取向。社会公共需求的重大变化,迫切要求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公共财政与公共服务职能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转变政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财政确立的基本路径,而公共财政是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公共财政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保证政府正常运转的财力需要。在我国,财政体制基本上还是“建设财政”,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上,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不足。由此,弱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严重不到位和缺位。

1.1 生态重建财政资金投人偏少

生态重建工程是一项长期、长效工程,涉及的地区广,部门多,要求配套资金也多。而我国现有财政资金配置仅以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所以生态投入在财政资金中所占比例不高。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表明,当治理生态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生态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我国目前各级财政在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的投资大体维持在1.2%左右,属于投入偏低的国家。

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与生态保护需要投入相比差距很大。在投入的力度上,各级财政都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即使想增加投入,也力不从心。首先是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导致生态建设进展缓慢。主要表现为:植树造林投入减少。国家自1978年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以来,对群众植树造林给予7~10元的定格补贴未随物价上涨而上调,造成实际投入大幅度下降。每亩造林实际成本为250~310元,国家提供的造林补助费只占实际成本的2%4%。草原退化和沙化治理投入不足。据统计,50年来,内蒙古治理2300万hm2的荒漠化土地,平均每公顷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不足150元,而实际需要的每公顷的投资至少为2 250元,相差15倍。1992年以来,青海省平均每亩沙化土地治理投入仅19元,治沙投入资金总额中,国家财政投入仅占9%。林木管护投入更少,管护部门陷入生存困境,林木管护难以持续进行。由于造林管护投入不足,西北地区造林保存率很低,目前青海省“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保存率大约只有30%。

另外地方政府投入资金过少,难以推进生态建设。贵州省按其“林业科技推广规划”,从1996~2010年,共需投入林业科技资金3亿多元,平均每年2000万元,但1997年财政投入仅471万元,按照每年12%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财政累计投入也不足14000万元。这种低投入政策很难遏制我国生态和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趋势。

1.2 生态建设资金投人变动性很大

在国债资金运用上,投入政策不稳定,对生态建设支持不力。20世纪90年代前期,国家对陕北榆林地区治沙造林投入资金1100万元,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投入减少到几乎为零。投入不足,缺乏长期性导致了建设质量和标准降低,植物的成活率、保存率低,局部治理难以遏制整体环境的恶化,相反局部治理的成效往往被整体生态和环境恶化所吞没,杯水车薪,既不能达到生态与环境治理的目标,又浪费了有限的建设资金。根据《中国财政年鉴》2001~2003年的统计,2030、2001、2002年,中央拨付地方国债补助金分别为446.13亿元、878.6亿元、847亿元,实际支出分别为368.83亿元、731.55亿元、866亿元;用于环保和生态资金分别为53.52亿元、106.07亿元、119亿元,实际支出分别为38.59亿元、104.08亿元、76亿元。21300、2001、2002年,中央拨付地方国债转贷资金分别为368.93亿元、388.13亿元、220亿元,实际支出分别为379.22亿元、362.7亿元、228亿元;用于环保和生态资金分别为7.14亿元、12.1亿元、3亿元,实际支出分别为7.53亿元、10.99亿元、3亿元。

由此可见,近几年我国生态建设和环保资金严重不足,占国债资金比例最高为14%,最低为1%,而且投资资金变动很大,不具有稳定性。对于生态建设这个长期、长效工程来讲,短期的投入并不能获得良好的建设效果,也不能体现国债政策对生态建设的长期支持。

如此变动的资金投入政策是不利于生态重建的,因为生态重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工程,需要的是持续的投入和稳定的政策。若不然,其外部性及其公共产品的性质会导致这项工程的失败。

2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局限(区域边界的限制)

在我国,由于特定的历史和体制背景,行政区的经济功能十分突出,并且,在地方政府强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动下,政府对经济的不合理干预行为十分严重,使区域经济行为带有强烈的政府行为色彩。这种政府行为就往往容易演变为地方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区域经济表现出一种与区域协调发展相悖的运行态势。

随着我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支出呈现不断向享受型、发展型和服务型消费升级的趋势,对公共服务的消费已成为最主要的消费。这一发展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地方政府之间竞争的规则与环境,迫使地方政府将竞争的重点从产品竞争转向综合环境竞争,其实质即是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与公共服务水平的竞争。由此可见,如何更好地提供地方层次的公共服务,关系到一个地方能否在新一轮的竞争浪潮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关系到地方利益的实现与否。

地方政府是地方利益的代言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地方政府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由原来只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者,转变成相对独立的行为主体。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市场化的进程,我国的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一方面,财力的增强使地方政府成为一个具有独立利益目标的组织,具有强

烈的追求本地利益实现的动力以及响应社会公共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动机;另一方面,通过财政体制改革,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资源配置权,获得了地方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地方政府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都存在积极地追求提升自身的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积极地谋求地区竞争的优势,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地方利益的冲动。

尽管在财政理论上提出了平级区域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但由于区域产权(边界)的存在,其规定了区域的公共财政收入只来源于本区域(经济),因此区域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严格限定在本行政区域之内。

生态服务具有“俱乐部物品”性质,或者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性质,现有的公共财政理论不支持一个区域为其他区域的生态服务提供财政转移支付。即使区域愿意承担财政转移支付的责任,但是如果问题涉及到支付标准,就会遇到对生态服务的价值评估问题,而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很难成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所接受的方法。如果在这个方向上的谈判、协商无法形成结果,意味着谈判成本高昂,从制度上看就是不可行的,即“无法实现的产权”。所以财政转移支付就不是惟一要走的道路,而需要在其他领域里实现生态补偿。

3 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能力的局限

3.1 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责任的不对等削弱其服务能力

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有相应的财政支出。政府做了什么事,做了多少事,必须要在财政支出结构(种类和数量)上体现出来。因此,国内外倾向于用政府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来分析说明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有关当代各国中央与地方的支出结构见表1。

由表1可知,在政府总支出中,外国主要国家地方政府支出的比重平均为30%,中央政府支出的比重平均为70%。而我国正好相反,地方政府支出的比重为70%,中央政府支出的比重为30%。

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形成的财政体制,对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进行了初步划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5年的47.7%;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5年的52.3%(见表2)。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的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见表3)。

地方政府用40%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左右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这说明分税制该改革后,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一定的事权与财权的不统一、收支不平衡等问题。

社会保障和福利、公共教育和医疗保障在各主要国家都属于政府提供的核心公共服务,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支出责任,但支出比重存在很大差异。由表4统计表明,在政府总支出中国外主要国家中央政府的支出比重,分别占社会保障和福利的85.87%,医疗保障的62.25%,教育的43.85%,占有较大的比重;而我国中央政府在同类支出上的比重,分别是8.1%、2.72%和7.96%,占有的比重不大。

政府财力不断向上集中的同时,职能和责任却不断下放,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需要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建设、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诸多责任,但由于财力的不足,导致这些基本公共物品和服务提供不足,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责任的不对等削弱其服务能力。

3.2 县乡财政的困难及诱因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体制以来,省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成为现在的突出矛盾。

3.2.1 当前县乡财政困难的主要表现

(1)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县乡组织财政收入的渠道减少,功能减弱。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后,县乡可以组织收入的渠道比原来减少。但同时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其他公共事业受到普遍关注,财政支出日益增加。

(2)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压力加大。县乡有内在的举债冲动(财政收支缺口大,收入减少,经济建设和履行管理职能方面的支出刚性强,无法压缩),在缺乏外在约束下,债务负担日益沉重。

3.2.2 县乡财政困难的诱因

当前县乡财政困难日益突出,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县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支出结构不合理等政策性、体制性和制度性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分税制改革不完善、不彻底。1994年建立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主要是中央与省级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着眼点是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明确各级政府的责、权、钱。

在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国家里,中央适当集中财权是普遍的做法,而省以下政府之间的财权划分模式并不尽然,具体格局要依职责划分结构而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种集中财权的趋向被盲目推广和延伸,在省、市也形成了向上集中资金的思维逻辑。省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的同时,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特别市县、乡两级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成为现在的突出矛盾。按照事权划分规则,地方公共品应由地方相应级次政府提供。

近年我国省级政府向上集中资金的过程中,县乡两级政府仍一直要提供义务教育,本区域内的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多种地方公共品,而且县乡两级政府所要履行的事权,大都刚性强、所需支出基数大增长快,无法压缩。

(2)财政收入方面:县乡财源薄弱,财力不足,严重依赖于转移支付。①随着我国农业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的取消和各种摊派收入的取缔,部分县乡财源严重萎缩,特别是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在极大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的同时,也给县乡财政,尤其是以农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财政带来严峻考验。②现有的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缺陷,制约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地方税收总体规模偏小,缺乏主体税种目前,我国地方税种数量虽然不少,但收入规模小,且地方税没有税基宽厚的主体税种。除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可以视为主要的地方税种外,其余多属于小税种。同时随着增值税的改革,作为地方税主要税种的营业税中有部分将划为国税局征收,弱化了地方政府组织税收收入的能力,与地方政府所应该承担的事权不相适应,从而制约了地方政府有效履行其职能。

(3)财政支出方面: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赤字规模不断扩大。由于现实生活中公共商品的供需存在着信息不完全,接近辖区民众的地方政府在了解居民公共需求偏好上具有优势,地方政府必然要承担地方公共品的提供职责。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其他公共事业受到普遍关注,基层财政在方面的支出自然也会日益增加。

3.3 现行县级财政体制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分析

3.3.1 现行财政体制直接影响县级政府的环保行为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的财政制度以后,各地的财政收入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紧密相关,而在我国第二产业仍然占主导地位的产业结构下,相当多地方的支柱产业仍然是高产出伴随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根据环保部门在基层的调研以及媒体的报道,为了增加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的保护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仍然在大力引进污染企业以增加当地税收收入,同时由于财力短缺,地方政府对环保项目的投资往往很难到位,造成环境保护目标难以实现。这种现象在财力相对薄弱的县级行政区域尤其明显。

3.3.2 现行财政体制影响政府环保行为模式探讨

财政收入是基层政府运营的基本保障,因此基层政府的财政状况必然会影响到政府的相关行为,包括环境保护和治理行为。从财政收入来源来看,县级财政的财政收入大多主要来源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工业企业,县级政府为了增加其地方财政收入对污染企业往往采取保护和积极引进态度,造成污染源难以得到控制;同时环境保护作为花钱的项目,往往不是县级财政的优先支出领域,造成环保项目难以得到实施,环境污染得不到治理。在困难地区,县级财政的收支两方面均不利于环境保护,从而造成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局面。

具体来看,一方面,在县级政府财政收入困难的情况下,要求政府去关闭那些污染严重但却是地方上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企业,或者要求政府不引入和批准环境污染企业的生产,就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同时,财政困难导致基层财政称为了“吃饭财政”,只能保证基本的政府的运行需要,也不可能拿出专门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环境治理项目上去。因此,县级财政困难影响到地方的环境保护,导致污染得不到控制,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与县级财政困难相对应,对于一些位于经济发达地区且财政充裕的基层政府,由于政府不担心财政收入问题,因此政府通过保护污染企业来保证财政收入的激励相对弱化。同时,在支出中安排有关环境治理的项目也能得到保证,这样将有利于地方政府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

4 结论

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介入生态补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们国家的财政政策(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财政政策工具在解决生态补偿问题中,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

第一,在我国,财政体制基本上还是“建设财政”,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上,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不足。

第二,尽管在财政理论上提出了平级区域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但是存在理论缺陷:①存在区域产权,区域产权规定了区域的公共财政收入只来源于本区域(经济)。因此区域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严格限定在本行政区域之内。②生态服务具有“俱乐部物品”性质,或者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性质,现有的公共财政理论不支持一个区域为其他区域的生态服务提供财政转移支付。

即使区域愿意承担财政转移支付的责任,但是如果问题涉及到支付标准,就会遇到对生态服务的价值评估问题,而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很难成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所接受的方法。

如果在这个方向上的谈判、协商无法形成结果,意味着谈判成本高昂,从制度上看就是不可行的,叫做“无法实现的产权”。所以财政转移支付就不是惟一要走的道路,而是要在其他领域里实现补偿。

理财与投资的区别范文6

随着我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旅游集团为了不断壮大其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从而实现资产的不断增值,相继采用纵向一体化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不断的扩展自己的经营领域,选择新的投资方向和新的投资机会。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领域的多元化,也构成了中国旅游业新一轮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因。

从旅游集团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来分析我国旅游集团的投资行为,可以看出,我国旅游集团所进行的投资方向仍集中在旅游行业,是在原主业的基础上,通过进行产品价值链的管理实行相关旅游产品所涉及的旅游投资,如对会展,景观房产,旅游景区投资。一些旅游集团还开始了对航空业的投资,如武汉的东星国际旅行社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航空公司。随着投资活动的日趋复杂,投资所存在的潜在风险也日益增多。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分析投资风险,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本文就将通过研究投资风险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旅游集团的实际,对加强旅游集团投资的风险价值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2旅游投资的特点

由于旅游资源的公有性、垄断性和非流通性;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性;旅游项目投资的区域依赖性;旅游项目投资的综合复杂性;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使得旅游集团的旅游投资相区别于其他集团的投资项目具有很多独特的地方:

(1)投入高,回报期长。旅游投资的门槛逐步抬高,不再是低投入的产业,进入性投资的加大,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竞争环境的国际化,也使得旅游投资回收期延长。

(2)旅游产业链整合与多产业整合特征: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与城市景观、房地产、小城镇、休闲娱乐等等深度结合,产生了一个整体的、互动的结构——“泛旅游产业”。旅游投资,已脱离单一项目时代,投资商进行区域整体投资,力求整合旅游产业链,与相关产业相结合,寻求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3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1)重项目规划和投资评价:对于投资方来说,旅游的投入是一个长线的过程,风险性主要在选项和规划上。因此,旅游项目投资必须重视项目规划,以明确的投资评价为前提,以有效的资本运营为保证,极其清晰的把握投资运作的思路。

(2)争取区域政府的支持:提高产业的绿色GDP已经成为新时代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旅游项目能够提高地区的绿色GDP,调整城乡产业结构,形成绿色产业链,旅游集团可以通过政绩策划,尽量争取政府的有效支持,争取的旅游项目开发的最大优惠条件(低价资产收购、税费减免、申请扶持资金等)。

(3)开展有效的营销活动:进行有效的营销活动,提高项目在国际、全国、区域的定位和影响,为融资、招商、资本升值提供巨大的支持。

(4)多方位融资:从沪深股市统计,我国国内上市公司有近千家,但是以旅游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只30多家,涉足旅游业的上市公司也只有40家。这说明我国的旅游企业的大多还是以资本自筹为主,没能很好的利用资本市场。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可以有效降低旅游企业融资的风险。旅游集团可以依托收购兼并、政府优惠等方法低价获取大量资产产生资产大幅升值的市场评价,从而增长现金流量,实现大规模融资。

(5)多产业整合和跨行业投资:泛旅游业具有极大的区域聚集和经济带动作用,往往会带动一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形成游憩区、度假区、会展区、娱乐区、步行街区、购物游憩区、及旅游小城镇等等,推动区域型旅游房地产和商业房地产发展。另外,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还可以适当的进行跨行业投资。以青旅控股为例,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除了组织、接待国内外人员的出、入境旅游以外,还出资3,000万元控股了北京尚洋电子技术公司,整体收购青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并且参与证券业,使公司旅游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同时拓展,有效的防范了经营和金融风险,提高了资产收益率。

4从财务管理角度做好投资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是指在投资活动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是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由于对未来的经济活动的投资的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客观存在。但是,人们总是能够通过对风险的管理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投资所具备的价值所在。在进行一项投资时,风险越大,其预期的收益或亏损也越大,投资如果产生亏损,将会使资本受侵蚀,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承担这些风险是为了给集团盈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进行投资的主体应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财务管理在投资的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4.1在旅游集团内建立投资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1)建立风险度量模型和风险管理模型,研究旅游集团内各种投资及各种风险,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各种其他风险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资产或资产组合,对各类风险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利用资产风险度量模型,定量地分析资产组合的风险价值。

(2)确定公司各种旅游投资的风险容忍度,限制由于各种影响因素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对某些风险高度集中的投资进行特别处理,将风险限制在公司可接受承受的范围内。

(3)建立旅游集团投资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各项投资中,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激励机制仅仅与经理人管理资产的收益挂钩,经理人则可能会为了追求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所以在追求收益的同时,考察经理人管理资产的风险度,限制和防止经理人的过度投机行为。

4.2进行投资风险的制度管理

对于旅游集团的投资风险的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它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资本变现退出以后,贯穿于风险投资公司从资金——资本化——资金的长循环之中。

(1)投资前期财务评价。

旅游项目投资前的财务评价很重要,它关系到旅游投资项目的价值认定问题,没有较大价值的项目是不值得投资的,但投资的价值点在何处,它是否真实可靠,这不能仅仅根据项目有没有产品优势,有没有市场来定性判断,还要做细致的经济可行性及投资价值的评价。财务评价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缺乏财务评价的经济可行性是令人怀疑的。在投资决策程序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由财务部门参与并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前调查与了解是否充分,对其价值的判断是否准确,定价是否合理,谈判条件是否有利,直接决定了投资后管理的难度,也决定了将来获利空间的大小,因此,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各种评审就显得非常重要。财务部门对可行性报告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规避投资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

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是投资实现增值的必然阶段。可以从财务审核与监督的角度出发,专门设计财务管理方面的约定,包括由旅游集团委派财务经理的约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约定,上市的旅游集团还可以有对股东定期公布财务信息的约定等等。这些必要的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旅游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和监控权,从而更好地保证了投资的收益权。

4.3投资风险价值管理的过程

投资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有:(1)采用统一的风险识别语言,对投资风险进行界定与识别,建立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目标及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体系;(2)设计风险识别、度量、评估的统一方法;(3)评估投资风险;(4)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战略;(5)设计、实施风险管理能力。整合风险管理能力的要素,包括集团战略政策、集团管理与投资风险管理过程、管理人员、管理报告、管理方法、风险数据等;不断改进风险战略、过程与度量方法;(6)汇总多种风险评估方式,与集团经营情况挂钩,制定、调整集团层面投资风险管理战略。

5把投资的风险管理从财务管理层面提升到整个集团管理层面

集团层面则意味着全局化、一体化的思想。只有扩大时空范围对企业投资进行思考时,才能识别它对集团整体运作的影响。所以,从集团层面进行投资风险管理可以将企业的战略、业务程序、企业资源同集团投资、集团整体目标紧密地结合到一起,从而使风险管理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投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是使整个集团的风险、收益、价值达到最优化,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使投资风险管理与集团战略、业务计划得到有机结合,将投资风险管理提高到战略层次,这种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具有以下作用:(1)集团项目投资过程得到控制的同时,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同时提高了对风险的注意程度与敏感程度,使集团更为集中地监控风险;(2)在确切了解集团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判断最佳的投资机会;(3)对投资风险有全盘的、集团层面的了解,有利于优化集团的风险结构,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4)设计集团范围内的信息沟通,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数据的方式,为集团提供可靠、及时的投资风险管理信息;(5)事先建立一套有效的控制制度,帮助集团业务部门实现业绩目标,控制风险。(6)公集团不应该只是片面的强调短期的投资效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正面影响,发而应该从长远出发,全面的提高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的盈利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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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骆正东,徐辉.旅游资源开发投资决策的方法探讨[J].企业经济,2002,(2).

摘要: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集团的多样化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尽管在各个领域进行投资有利于分散集团的经营风险,但前提是控制好投资风险,这样才能使投资有利可图,真正做到为旅游集团带来利益分散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