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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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文1

1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的新特点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的《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相关规定尤为引人注目。建设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学科、各领域。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标准不断出现,一项建筑的涉及面更为宽泛、更加复杂。从全国近几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发现,大部分建设工程的火灾都是由建设之初就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引起的。

2现行《消防法》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制度的新特点

首先,新规定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体现了便民利民的理念。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历来是消防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现代社会建设工程的数量大大增加,建筑难度和技术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依照原来《消防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也是技术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承担了大量技术性行政事务。《消防法》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便于集中力量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执法,提升重点项目的审批速度。新法坚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行政立法方向和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确保政府履行职能时更为便民利民。

其次,新法多种措施并举,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消防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新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承担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各责任主体的确定,有助于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其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执法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往往是火灾易发的高危场所,容易造成人员大量死伤,必须对此类工程的消防设计严格审批,杜绝任何有先天消防隐患的工程投入使用。新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审核结果负责,加重了该机构对此类工程的审核责任。另,公安消防机构须对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在建工程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其三,加重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处罚力度。《消防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列举了新增的消防违法行为,其中很大部分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如:(1)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4)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5)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对于上述几种情况,新法规定必须加重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的处罚,通过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

3现行《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监管规定解析

新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进行了区分处理,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与修订前的《消防法》相比,新法一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全面审核、验收的规定,现只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审核。而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则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抽查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事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而是由建设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后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抽查。

在与新《消防法》同时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和验收、备案抽查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新法对建设工程做出区分,分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更有利于集中人力、精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4关于现行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制度的思考

《消防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的改革符合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方向。然而,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单位目前尚不能完全承担起消防设计把关的责任,备案审查制或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各责任主体消防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可能导致消防监管流于形式。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不可能随着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而发生质的飞跃。如果消防部门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大多数新建设工程不会主动备案抽查。公安消防机构只能通过长期主动的宣传、督促来逐渐改变这种对建设工程消防不够重视的情况,同时加大对新建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查力度,尽可能做到最大量减少先天火灾隐患。而由于公安消防机构人员有限,在审查变为抽查的情况下,也容易使这一抽查监督方式流于形式。

第二,建设工程备案抽查制可能形成先天消防隐患,或将使消防监督工作陷于被动。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在一些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人们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经济效益和消防设计有冲突时,往往忽略消防隐患,减小消防成本投入,以获得更大利润。一些建设单位为降低开发成本,违规授意设计单位降低建筑火灾危险等级,或把公共娱乐场所改为普通公共建筑,以降低消防标准要求,减少投资,建设单位在装修或使用时再“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另外,由于备案是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再去消防机构备案,这样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大量建设工程根本不主动进行事前备案,从而导致天然隐患的形成。即使事中、事后监督加强,也很难整改一些诸如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不够、安全疏散设施不合格(如楼梯设置、疏散距离等问题)等隐患。消防监督部门虽然有责令停产、停业的权力,但在具体实施时,需要当地政府和其他行政部门支持,当得不到政府支持时,很多隐患只能在工作报告中进行“备案”,而得不到有效整改。

第三,建议适时引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中介机构审核制度。《消防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审查,并将审查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让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起依照家质量标准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的职责是世界各国的一个通行做法。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介机构审核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抽查,可以发挥消防设计图纸审核人员的专业优势,提高审核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文2

关键词:工程;重建;消防;管理;监督

0 前言

4•14 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印发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的目标。2011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关键之年,对完成三年重建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年内将完成全部农村住房和大部分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当前,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即将投入使用,灾后重建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随即会浮上水面。

1 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1.1 使用单位不懂得对援建方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设备如何使用、管理。

按照“跨越二十年的”的重建标准,灾后重建工程较之灾前建设标准都比较高,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比较完备,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消防设施一应俱全。因竣工移交时安装单位可能无法将相关的操作、维护、保养的知识向使用单位交底,使用单位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培训,最终造成移交后的工程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确使用。使用单位接收这些工程后,由于对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管理经验,必然会造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会管理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人为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的现象。

1.2 移交后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灾后重建工程援建单位多来自外省,按国家建筑法规应履行的工程维保责任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落实。同时,玉树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没有经过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更没有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最终可能导致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纯粹瘫痪。

1.3 部分重建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无法回避。

所有重建工程中,学校、医院这两类工程属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因此这些工程一旦竣工,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可能会无法避免地出现。尤其是学校,新学年开学时间是确定的,工程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极易被忽视,只要教学功能能够实现就行。

2 如何解决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2.1 重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因此,灾后重建指挥机关和住建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方及时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尽力杜绝“未审先建”和“未验先用”的现象。同时通过他们督促各项重建工程落实工程四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除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外,应着力保证工程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2.2 重建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向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重建工程竣工并通过整体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援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向使用管理单位全面移交工程审批资料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资料、培训使用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其中,参加技术交底的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涉及到同一工程有多个使用单位时,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均应参加技术交底。

2.3 明确重建工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3.1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保证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2.3.2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或维护保养企业签定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检测机构检测发现的故障,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2.3.2.1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重建工程的使用管理者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中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3.2.2 及时消除隐患、故障。

对自检、技术检测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2.4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保证持证上岗。

维护管理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懂消防设施方面的专业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效果差的一个主要原因。首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大对重建工程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其次,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培训教育,全面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现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3 结语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必须从规范维护中介行为、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方面对消防设施维护现状进行改善。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只要在维护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培育正规健康的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市场,解决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难的问题,保证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必将发挥其最大功效,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文3

关键词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8-0044-02

在消防设计中,尤其是在水消防的设计当中,它是作为建筑工程给水排水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建设环节,然而,一般设计人员在理解消防规范时的角度会有所不同,所以在进行设计时的做法也会大同小异,同时在不同区域的消防部门进行执行和理解规范的程度上也存在不同的具体要求。对此,怎样可以把握好这个度,则是作为建设单位以及设计部门与主管消防部门三者之间的争议焦点。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城市当中的高层建筑也在日益的增多,对其建筑的面积和建筑的高度,设计内部空间上都具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由于建筑内部的主要功能在日渐复杂化,这也就增加了建筑工程的火灾危险性,对此,在进行高层建筑以及多层建筑时的设计要求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

1 建筑工程当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常见问题

1)目前,由于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所以在家庭当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也在日益的增多,而随着装修层次不断的更新,应用气体能源的普及率也在有所上升,因此,这就加大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危险性。主要体现在几方面:(1)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的同时,也逐渐舍弃了用木柴生火和煤炭等一些能量来源的生活方式,基本都采用较为方便和清洁的能源,比如天然气和煤气以及液化气等生活方式,从而这就必然使用大量的气体能源,所以,如果发生火灾时却没有能够及时的扑灭,所应用的气体能源就存在发生爆炸的可能性,此时发生的火灾就很难在控制范围之内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2)由于使用家用电器的各类越来越多,所以用电的负荷量也就越来越大,甚至在部分施工装修的公司当中并非都是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也并非都是经过系统培训过的水电工人,这就有可能存在当施工电气工程时并不规范,从而也就导致了因电路故障问题所引发的火灾,这也是在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中常见的一个重要问题;(3)在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装修的档次越高,其应用的材料大多数都是具有易燃或者可燃性的,一般把家装物品容易引发火灾的危险性分为几种,有地板、油漆、木质的家具以及纺织品等,如果这些物品一旦引发火灾其蔓延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这也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对于消防规范内容则有着严格的规定要求,当消防车接到警报后必须要在接到报警后的规定时间之内赶到现场,如果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当发现火情并且在报警后,一般都是火灾已经蔓延了很长时间以后才发现的,如果再遇到较为恶劣的天气时,或者是因为交通堵塞等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时,消防车就很难在规定的时间赶到火灾现场。此外,由于人们安全意识在不断的提高,一般家庭都会把防盗措施做得非常严密,如果房主没有在事故发生现场时,消防人员就很难及时对灾情进行扑救,因此,在高层建筑当中的灭火经验,主要是以自救为主,对于设计室内的安全消防系统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2 建筑工程在选择消防给水系统的主要形式

在高层建筑当中如何选择消防的给水系统形式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必须要确保消防系统具有高度的可靠性以及安全性;第二,应尽量选择较为合理的供水应用方式,如果以服务范围进行划分,主要包括有独立式和区域式的消防给水系统。通过实践经验表明,所建议的尽量要应用区域式的集中消防给水系统,也就是相邻近建筑群的共用消防水池以及消防水泵。给水系统的形式分为几类:

1)并联分区式的供水管理方式。应用这种给水方式主要是通过各个分区的自成体系,从而形成互不干扰,也就促使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但是,由于这种系统的造价非常高,而水泵的数量也较多,所以维护管理也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困难;

2)串联分区式的供水管理方式。由于各个区域的水泵压力都是较为相同或者是相近的,一般无高压泵,而水泵的布置也较为分散,其高压管道数量也较多,在维护管理时会具有一定的困难;

3)减压阀分区式的供水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造价较低,并且系统也非常简单,维护管理起来也很方便,所以建议应用这种供水方式。而这种供水方式也是既安全又经济的一种形式,只是对减压阀的要求较高,但可以通过可调式的减压阀来控制,进行设定并保持恒定即可。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防系统的造价。

3 消防设计的主要策略

1)在建筑工程中,为了可以更好的确保其建筑的安全性,则可以通过增加防烟楼梯以及消防电梯的数量,并且所安放的位置应靠近主防烟区域,必须要满足安全的需要。同时也应提高排风通道的通风效果,在建筑共用的通风道应设置烟火净化设施,应用较为先进的消防设施,从而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当走廊或者是在房间中没有自然通风时,必须要以加压的方式对其进行送风处理,所以在设计的时候,就必须要在平面规划图上设计好通风机的具置,加以明确标出,从而方便施工,以达到消防设计的规范需求;

2)在建筑工程当中应对消防水池以及消防栓等设施进行严格的布局,对于高层建筑物中室内的消防给水管应置成一个环形的管网,并且把消防竖管以及消防栓两者紧密的相联,如果发生危险时,就可以确保水枪里的充实水柱满足达到任何一个位置。而在室内里的消防给水管道是根据不同的阀门来控制的,在检修的过程当中就必须要确保竖管的每个阀门都保持于畅通开启的状态下。在布置消防竖管时则必须要确保它邻近室内的管网以及和水泵接合器相连,也要确保它远离消防泵的出水管和室内管网相连接;

3)在建筑室内的工程当中,选择装修材料时应尽量选用耐火性能较强的材质,同时也要确保其耐火性达到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作为建筑装饰单位不能应用不达标的劣质材料来以次充好,不顾人们的财产生命安全,这是非常不负责的行为。同时,在装潢的过程当中,所选用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要求的规范标准,作为监管部门也应加强提高对装饰材料的监查管理力度,必须要保证建筑工程所应用的材料达到标准的耐火等级,从而消除火灾隐患的发生。

4 结论

在我国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对此,人民群众对自身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的有所提高,对此,在多层住宅建筑当中的消防系统设计则显得尤为重要了,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参考文献

[1]刘晓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策略探析[J].中外建筑,2011(4).

[2]郝志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管理[J].山西建筑,2008(30).

[3]高国利.浅析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策略[D].建筑知识,2011(12).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消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国建筑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形式越来越复杂,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也越来越多,因此建筑工程的防火要求也越来越高,以往的经验式、处方式防火设计方法已不能满足现代建筑工程的设计要求,因此急需发展一种新型的防火设计方法。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近年来在火灾科学和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防火设计方法,它能够根据建筑工程的结构形式、性能用途以及内部可燃物情况等情况,对建筑物的火灾危害性和危险性进行预测和评估,从而得出最优化、最合理的防火设计方案和措施,从而科学有效的保护建筑工程的安全。本文将主要对性能化防火的设计方法进行介绍,并讨论相关的消防措施。

1 建筑工程的性能化防火设计

1.1 性能化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的性能化防火设计涉及到建筑工程消防领域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目标的确定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目标的确定就是依据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以及公众的安全社会期望,确定建筑工程及其内部设施的防火等级及防火目标。

(2)、确定防火指标和参考依据

通过分析建筑工程及其内部设施、人员的特征、可燃情况,并参考火灾科学、材料科学、消防安全学等理论,确定消防安全目标的防火指标和参考依据。比如消防安全通道、防火材料、自动报警系统的具体防火要求。

(3)、构建建筑工程的火灾场景

构建火灾场景就是根据相关的火灾数据,假定建筑工程发生如何发生火灾及发生火灾后可能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火灾来源、火灾危害大小、火灾蔓延情况等。构建建筑工程的火灾场景是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关键一步,需要可靠的火灾数据支持。

(4)、计算及分析方法的确定

建筑工程火灾的计算及分析方法不仅包括火灾的计算公式、计算方法,还包括火灾分析的模拟模型。根据建筑工程的相关火灾数据设定火灾场景之后,需要利用火灾工程学等理论,选择合适的火灾模拟模型和计算分析方法,然后进行分析计算,确定火灾的发生可能、蔓延情况及防火设施的防火效果等。

(5)、设计建筑工程防火方案

建筑工程防火方案的设计一般是根据以往经验或相关规范、指南确定的,比如火灾安全工程指南。参考以往的防火技术手段和经验,选择适合建筑工程的防火技术措施,比如防火卷帘、水幕、自动喷水系统等,以满足建筑工程及各分区的防火要求。

(6)、防火方案的安全性评价

防火方案的安全性评价就是综合利用等式分析、试验分析、相关分析等方法,并借助相关模拟计算分析结果,对建筑工程的若干防火方案进行火灾发生、演变情况、防排烟系统、人员疏散情况、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扑救方式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验证防火方案是否安全、有效,对于不能满足建筑工程整体安全的方案需要修改,甚至重新设计。

(7)、防火方案的优选与缺点

综合建筑工程各个防火方案的防火效果及经济指标等依据,对预先准备的各种设计方案进行优选或修改,以确定最优的防火方案,最后编写设计方案报告。

1.2 建筑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的主要设计要点

性能化防火设计是一种全新的设计方法,在设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性能化设计与处方式设计的结合运用

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设计方法,对于建筑结构、功能复杂的大、高型甚至超大、高型建筑应用极为方便,但是对于一些简单型建筑则显得较为复杂,这时可以使用处方式设计方法。虽然处方式设计方法较为落后,但也有其特有的优点,不能被完全淘汰和弃用,因此现阶段在进行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时,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形式特点,注意性能化与处方式防火设计方法的结合运用,已达到使用简单方法,达到设计目的的效果。

(2)、性能化设计的消防安全评估的处理

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是针对防火标准不系统、不完善的情况提出来的,但是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不仅要参考试验、模拟计算结构,还要参考现行的规范、标准等指标,因此建筑工程的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安全性评估不能与现行规范、标准脱离,而是要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基础,并相互适应。

(3)、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推广

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对于高大型建筑工程应用极为有效和方便,近年来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推广,但是不能盲目应用和推广,避免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的乱用和滥用,而是要依据建筑工程的结构、功能特点,选择性应用。

1.3 建筑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的优缺点分析

(1)、建筑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的优点

建筑工程的性能化防火设计是目前最有效、最经济的防火设计方法,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将建筑工程火灾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于保证建筑工程及人员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目标性。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安全目标是根据建筑工程的特有条件,由消防主管部门、业主共同协商确定的,因此目标明确。

综合性。性能化防火设计能够综合设计和评价各防火子系统,它评价的是建筑工程的整体防火性能,因此综合性好。

合理性。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是严格根据建筑工程的独特条件进行防火方案设计和优选的,因此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得到的防火方案更为合理。

(2)、建筑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的缺点

性能化防火设计由于起步不久,在应用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局限性。性能化防火设计并不适用于一切形式的建筑工程,而且一旦设计实施之后就不能随意做出更改。

难度性。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需要综合利用统计学、计算机技术、火灾学、心理学等学科,方案的设计与评估过程复杂,与处方式设计方法相比难度较大。

耗时性。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反复的修改与评估,因此耗时长。

2 建筑工程的性能化消防措施探讨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新工艺、新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在建筑工程的防火方案设计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因此现阶段需要讨论建筑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的主要消防措施,以保证防火方案的安全可靠。

(1)、加强新技术、新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性研究,完善建筑材料的性能参数和消防数据,为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案提供数据支持。

(2)、做好建筑工程的火灾、人员逃生以及构件变化规律,从而为建筑工程火灾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依据。

(3)、加强建筑工程设计及管理人员的性能化防火设计意识,让他们熟悉、了解并能熟练的将性能化设计方法应用于建筑工程中。

(4)、制定并出台性能化防火设计规划或指南,为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提供法律支持和技术指南。

3 结束语

性能化防火设计对于科学合理的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降低消防成本意义重大。未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及可靠数据的积累,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将逐步取代处方式设计方法,成为建筑工程防火设计的主要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 方正,程彩霞,卢兆明. 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的发展及其实施建议. 自然灾害学报,2003,12(1):63-68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排烟系统;消防审核

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式的变化,我国消防部门的日常工作日益繁重,消防监督工作者相对不足,加上行政许可时限的限制,使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员经办一个项目的审核时间极其有限,特别是刚刚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人员,对规范不熟、理解不深、经验不足,出现错审、漏审现象在所难免,如果错审、漏审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等重大问题,将对建筑工程本身和审核人员本人都造成严重后果。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义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报送的图纸进行消防审核,以便在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消防设计的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审核的第一道防线,对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安全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

审核人员必须清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这对于顺利进行审核工作起重要作用。就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规定来说,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到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建筑室内装修等建筑工程项目。对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建筑物火灾危险级别以及建筑耐火等级;(2)建筑平面布置中有关防火间距;(3)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楼梯的设置和疏散标识标志;(4)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设计;(5)防排烟和通风系统设计;(6)以及国家相关消防设计的内容都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3审核易忽略的问题以及审核要点

3.1场所装修时自然排烟口的封堵

《建规》、《高规》规定了一些建筑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对于未采用机械排烟设施的建筑功能空间、机械正压送风的楼梯间及前室或合用前室,在建筑消防设计时,均留有足够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可开启外窗,但在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包括建筑外部装修,特别是广告牌的设置),设计和施工人员经常会减少或封堵可开启外窗,审核人员在审核时不容易发现,也很少提出整改意见,许多审核人员根本不会将其纳入审核范围,或忽视其对建筑消防安全的影响,使得装修后的场所没有了原先设计的自然防排烟用的可开启外窗。

3.2合理取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GB50222―1995(2001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装规》第3.2.3条规定: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许多设计、审核人员按这条规范规定不分建筑场所一律给予降低,是错误的作法。《装规》第3.1“一般规定”,对“一般规定”的场所不允许降低。如《装规》第3.1.6条规定: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这种场所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即使同时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不允许根据《装规》第3.2.3条规定给予降低。

3.3排烟系统排烟口的设置位置

《高规》第8.2.4条规定: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第8.4.4条规定: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排烟口平时关闭,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建规》第9.2.4条规定: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实际审核过程中,许多审核人员经常忽视排烟口的设置位置,导致排烟口设置在墙面靠近地面或悬在半空中的现象相当普通。因为规范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就导致排烟口的设置排不出防烟分区内的烟气,而使烟气扩散到着火区域以外的防烟分区,造成烟火蔓延。

3.4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

相关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间附近等明显且易于取用和操作的部位(《高规》中为强制性条款)。但从实际工程设计图纸看,多数设计人员不太注意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只关心能否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使许多室内消火栓位于办公室内、走道尽头、管道井内、货架背面、远离安全出口的墙面上等偏僻的地方,将室内消火栓“躲藏”起来,尤其是商场、仓库、地下汽车库等场所,而审核人员对此一般也不太注意,往往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才发现其位置实在难找又不好取用,消防部门也往往因为整改难度大且工程已由内部审核同意而作罢,使得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消火栓位置不当的现象非常普通。

3.5加强建筑总平面布局与供水设施总平布置和楼层平面布局与立面设计的有机结合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或者没有与楼层平面布局、室外消防供水设施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无法顺利供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外立面造型和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经常被消防审核人员忽视。

(1)没有给登高消防车预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目前很多设计都是先按《高规》规定的防火间距把总平面布置好,然后再从四个立面中选定一个认为最佳立面作为消防登高面,这种设计存在顺序上的颠倒,可能造成操作空间不足。(2)室外消防水源和水泵接合器设置位置不当。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附近,没有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设施,或者没有水泵接合器,使得火场无法快速供水,延误灭火行动。(3)对裙房的进深和高度要求不实际。《高规》对建筑裙房的限制是必要的,许多审核人员一味的以《高规》第4.1.7条对裙房的进深不得大于4m和高度不得大于5m的限制为标准,忽视了具体工程和登高消防车发展等实际情况,值得探讨。(4)楼层平面布置和登高操作立面的设计不能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利条件。如登高操作立面的首层没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疏散楼梯间的出口;

4结束语

文章重点介绍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指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过程中,审核人员容易忽视的常见问题,分析误区出现的原因,针对所忽视的问题提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要点。以上几点仅为笔者在日常建审过程中依据此准则针对消防审核方面的一点浅陋之见,提出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旨在引起人们对经济合理消防设计的关注,做好防消有效结合的安全设防,更好地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

参考文献:

[1]李健男,鲁岩.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与审核[J].应用能源技术,2009,18(09):39~40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范文6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和企业需要大量的工程类应用型人才,由高校开展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继续教育成为工程类从业人员的最佳充电途径。教师队伍建设是工程教育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拥有一只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最基本保证。然而,受制于学校、学院、教师个人和企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工程类师资队伍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和学生的需求,这已成为高校继续教育办学中的一大瓶颈。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培养和打造一支优秀的继续教育工程类师资库是地方高校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工程类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笔者以浙江理工大学为例进行实证调查,结合本校继续教育的办学特点和实际,通过抽样调查法,选取较有办学特色的继续教育学院本部和5个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10余个工程类专业的在读学生和工程类专业相关老师发放问卷;对相关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实施访谈,客观了解继续教育工程类人才培养的基本情况、学生求学需求和师资队伍的现状,进而分析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可概况为以下几点:

(一)学校继续教育工程类人才培养规模逐步扩大

继续教育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学生数逐年增加,由2010年的860人递增到2016年的4366人,占在校生人数的比例由14.4%增加到24.02%,预计此比例将继续增长。目前,学校共有继续教育学院本部及16个合作单位开设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等17个工程类专业,层次覆盖专科、专升本和高起本,涉及到半数以上的教学站(点)和多个专业学院。

(二)继续教育工程类学生的求学动机明确、对师资的认可度低

通过问卷了解到,接受工程类继续教育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有相关的从业背景(61.7%)或期待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29.5%),因此这些求学者的学习动机非常明确,即获得专业相关的实用技术和适应工作的能力(77.6%),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文凭(17.5%),更不是为了提高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2.5%),学生明确的求学动机和需求必然要求地方高校能够提供实践动手能力强、实训经验丰富的教师开展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的教学工作。而实际的情况是学生的求学需求满足度颇低,只有1/5左右的学生认为接受的继续教育可以满足就读需求。对师资的认可度也不高,49%的学生认为任课教师理论水平很高,少部分学生(17.2%)认为教师实践能力强但理论水平不足,仅7%的学生选择教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很强的实践能力。学生普遍(87%)认为高校继续教育应当更突出实用性、操作性,期待既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又能跟实际结合、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

(三)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工程类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师资队伍薄弱,师资结构不合理,缺乏实践一线从业经历

整个教师队伍的受教育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体现了教师队伍在本学科的整体素养。在所调查的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为6%左右,硕士学位占15%,学士学位约为37%,低于学士学位的教师比例高达40%,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总体较低,但校本部的师资学历层次明显高于校外合作的教学站(点),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教师主要来自于校外站点聘任的兼职教师。从师资来源看,校本部是依托学校专业学院的教师资源,基本无外聘人员,高校的平台带来的是高学历学位的教师,但是这些高校老师中有不少都是刚获取硕博士学位就直接走上讲台的理论型人才,缺乏相应的实践经历;而校外合作的教学站(点)除了有少数技师学院、高职院校主要依托本校师资外,更多的站点是通过聘用兼职教师完成教学,兼职教师有些是其他院校的专业老师(41%),有的是在读的硕博士或者本科生(37%),仅有6%左右是来自相关企事业单位,教师来源较为单一,师资结构不合理。这样的师资结构导致了教师的实践能力严重匮乏,高达3/4比例的教师完全没有实践一线的从业经历,仅有不到10%的工程类教师拥有2本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2.师资队伍的考核机制僵化,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

“多数高校衡量工科教师的标准是科研项目的等级和经费数额,理论研究成果获奖的层次和排名,在SCI论文的影响因子和数量,以及出版的学术专著等等。”加上现有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制度都造成了教师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教师们普遍(86%)认为所在单位不够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一线操作,政策上倾斜度低,比如有的高校会采取安排教师奔赴企业一线参加实践的方式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但是缺乏对该举措的后续激励措施,去参加过实训的教师在工资津贴、晋升发展上并无有效倾斜,因而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低。

3.教师缺少接受继续教育的渠道,产学研缺乏有效结合的桥梁

终身学习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作为高校教师更要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全方位的能力和水平,进行终身学习。半数以上(56%)的工程类教师表示非常想去实践一线体验学习,但是缺乏这样的机会和渠道,师资能力水平可持续培养有待加强。另外,部分教师在登上继续教育的讲台之前没有途径接受成人教育教学理论和成人心理学的相关知识,不具备对成人学生授课的技能技巧。再者,企业、学校和政府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还很有局限,产学研成果的相互转化相对滞缓,产学研缺乏有效结合的桥梁。一边是学校的科研工作者不切实际地在实验室忙碌,另一边是企业苦求着能提高实践操作效率的良方;一边是高校的课堂聘请不到优秀的实践一线的专家答疑解惑,另一边是企业缺乏参与学校教学的积极性。

二、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工程类师资队伍建设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学校方面

首先,学校对继续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该校继续教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少数高校仍仅把继续教育当做学校创收的途径,只讲经济效益而不顾投入和管理,这种办学导向势必造成继续教育的畸形发展,更无从谈起花大力气进行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其次,学校的管理机制是教师发展重心的导向,颇有局限性的激励和考评机制只能引导教师偏离实践和教学。再次,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师资培养机制也未给教师提供深造和拓展的机会和平台。

(二)学院方面

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继续教育的主办部门,却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境地――没有自己的师资队伍,几乎所有师资都是依托于学校其他二级学院安排,这必然造成了教学组织过程中严重受制于专业学院的各项安排。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专业学院安排完本单位所有的教学任务及各项工作后,有空闲时间的老师再派给继续教育学院上课,遇到师资紧张的专业甚至连专业教师都安排不出来而随便指派在读的研究生取而代之,继续教育学院想要争取到优质的师资来授课更是难上加难。

从专业学院的角度看,一方面近些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这些学院本身的各种资源条件也确实越来越有限,对外派出教师对自己学院的眼前发展并无很多益处。另一方面因为上课时间、生源水平、教学内容等差异带来的实际操作方面的困难,专业学院很难对教师所承担的继续教育教学任务的质量进行把控和考核,因而很多专业学院都不把继续教育的教学量纳入对教师的考评体系,这也影响了专业老师给继续教育学生上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三)教师方面

教师本人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以及追求自我发展和完善的理念对教师的行为产生直接而显著的影响。有些教师对继续教育学习形式有偏见,认为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层次低,悟性差,水平弱,因而态度不端正,应付了事,对待教学更是直接把给普通本科学生授课的方式和内容全套照搬到成人课堂,忽视了成人学习主体的特点。有些教师则是空有理论一大套,面对实践操作经历丰富的学生提出的实际问题反而束手无策。殊不知,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基本都在生产第一线从事相关工作,对他们的培养过程必须重视实践性、实用性、时效性。

(四)企业方面

近年来,地方高校及继续教育机构开始主动争取并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寻求优秀的企业人力资源为提升继续教育教学、壮大师资队伍创造条件。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企业中优秀的工程类人才能进入继续教育课堂的寥寥无几。企业内部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又具备教师基本素质的人才的作用和影响并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一方面时间上的冲突、职工考评和晋升体系的局限、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等都导致了这些优秀的对口人才登上高校讲堂的途径还不畅通。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往往被短期利益禁锢和短视,看不到校企合作、人力资源共享带来的长远效益和好处。

三、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工程类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校合理定位继续教育发展,改进教师考评机制,加大激励措施

地方高校作为工程类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基地,更应该发挥自身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办学优势。学校要充分肯定开展继续教育的价值,明确继续教育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对继续教育办学的经费投入和政策倾斜,彻底摒弃把继续教育办学当做学校创收途径的错误观念。学校需逐步把继续教育教学纳入教师综合考评体系,建立和完善教学督导体制,构建竞争机制,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管理,形成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大力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融入继续教育办学。学校还应有计划地把在职教师选送到相关企业学习和顶岗作业,鼓励其在实践中获得相应的“注册、执业”等职业资格证书,学习和顶岗阶段的工资待遇应不少于在校服务时的水平,并在职称评定、资格晋升中认可、重视这些经历和证书。

(二)继续教育学院建立自备师资库,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

继续教育学院一方面要努力争取学校的支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办学投入和政策帮助;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办学形式和时间上的灵活优势,争取本校和社会优秀教师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度。还可以通过提高课酬和专家费的方式,吸引优秀教师主讲继续教育的课程;通过听课与观摩教学增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进行学生评教,开展学生座谈会,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反馈纳入其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估中等等。此外,还要解放思想,广开思路,既要加强学校内外部的联系和合作,又要积极争取企业投入及社会参与,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从校外引进的优秀人才,需通过开展课前短期培训的形式,提高其基本的教学技巧和能力水平。继续教育学院要花大力气,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沉淀,建立起一支稳定、可靠、优秀的继续教育工程类教师库。

(三)教师本人需提高认识,积极争取自我完善和提高

对于承担继续教育课程任务的教师而言,需要完善自身对成人教学理论和成人心理学的学习,加强对成人学习群体的认识和了解,洞悉成人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以达到有的放矢、行之有效的教学效果。教师应该对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有更高的自我要求,积极争取机会参与到企业实践一线,不断提高自己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工程应用能力,努力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自己打造成既有扎扎实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水平,又有较高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双师型”人才。